首先要说的是,标题和下文关系不大。尤其是后一句,完全是因为我觉得标题够长才够酷。考虑到当众脱衣也是伟大的诗,所以我这标题用得倒心安理得:怎么也得算艺术吧。
另外要说的是,以下也不是书评,那种吃力不讨好的解析他人文章的行为,类似墓地剖尸,极可能不得善终。我早八十年就不干了,只是发点和书有关的感叹。
<天威>在17K发布有很长一段时间了,但是我一直没去看。直到昨天看降B调夜曲MM说她一直在看,我才咬着牙翻开了他的书。可见我实在很MAN,坚决的相信MM的品味。从<蛮荒>开始,我就对李思远的书有恐惧感。这恐惧随着他书的一本本出炉,也就越发的坚固。等到他宣布<天威>要走疯狂更新YY路线的时候,这恐惧到了极点。
当然,这恐惧和之前的不同。众所周知,YY的第一要素是无节制的力量。这一点,我有一点担心,但也不是太担心。李思远的主角们,一直都是一些非常POWER的人物,他们的失败,大多不在力量。当然他的力量都有节制,不过只要一闭眼一咬牙,他就能过这个槛。事实上,他在<阴影之书>中就已经下决心要突破了,只是突破失败了:两章刚过,他就华丽丽的TJ了。这便是我的第一恐惧:他对太监有着远超我承受力的偏好。这让我很难坚信自己不会死在坑里。所以,不如不看。顺便说说,只写两章就能VIP收钱的大能,实在少得可怜。而我就是那付钱的傻鸟之一。
YY的另一个重中之重,是爽快。不爽快能叫YY吗?自虐狂说到底也是人类的少数吧。这一点却是我更大的恐惧来源:李思远的书中,总是充满欺骗、背叛和愤怒……是啊,愤怒。为了他的愤怒,他常常硬扭着情节去痛殴主角,顺便把读者一起殴得双目含泪、鼻青脸肿。我几乎没见过能笑的读者。特例也许有吧,不过这种超人的存在实在不可能和我有交集。我不太能想象,他会心甘情愿的让读者爽。事实上,我倒是常常幻觉他的存在就是为了让人不痛快。李思远的一大爱好,就是让主角幸福。当然幸福不是目的,捏碎这幸福才是。就象<蛮荒>,甜蜜的爱情,只为了情人那怯懦的剑。她爱的曾经是他,却[]不再是他。他爱着的不过是心中的幻影。唯一不会背叛的,是他的狗。如你所料,它死在主角的眼前。
更毫无疑问的是,李思远当时如果不幸正在我面前,我一定会让他妈妈都认不出他。这句话不是玩笑,我就是这么想的。他们那一拨的作者,好象都有类似偏好,比如读书之人。如果一本书没干掉主角,那一定是他太监了。为此,我当时专门下工地锻炼了三天丢砖秘法,这是后话,按下不表。
这些恐惧随着书页的翻动越发的明晰。每章两千甚至两千不到,这就是疯狂的更新?我不禁苦笑,我几乎看见了一个执拗的屈服者发小孩脾气式的反抗。
“昔日城自由联邦的国王,十三族联盟的守护者,王国法律捍卫者,泰神教宗近卫团成员,昔日城商会的保护人,自由公民议会的保护人,尊敬的诺丁汉大公以及奥里斯家族的天鹅,莎娜兰尼格王后驾到”
挑这一句贴出来,是因为很少有人如此华丽而写实。BU的一声,读者(也就是我了)就窜进了那个阴冷的城堡时代,靠着壁炉看大戏。另外也是为了凑字数,好歹也是我第二个主贴,字太少不严肃。而且,总得要表示一下自己真是看了书才说话的不是?
席可法家的幻狮吞拿华丽丽的出场了,他强壮、勇敢、坚强、善良、武艺高强,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家族使命感;他有智慧勇敢的父亲,美丽慈爱的母亲。调皮聪明而互相友爱的弟弟妺妺。还有淡淡的似有似无的爱情。太完美了,完美的令人恐惧。
一条叫阴谋的毒蛇顺着我的背往上爬,爬到那个美丽的圣痕法师出场,它终于开始吐信。另一条叫背叛任信的毒蛇则一直爬到那个男爵女儿开始哭泣才在我头顶做窝。
于是,我被咬死了,在看到十二章的时候。我浑身僵直,皮肤青紫,死得不能再死。
综上所述,我再次证明,YY是很多人会干的事,但不是李思远会干的事。我坚持到了十二章。关上网页开始考虑要不要继续。
以上,完全是我个人的判断和感受。我保证为自己的言论负责,但不保证它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