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大千药物,怕是没有比“噻唑烷二酮类(TZD)”家族更悲催的了。
第一个问世的“曲格列酮”出师不利,上市没多久,便因“肝衰竭风险”撤市,一个跟头栽倒,就也没能爬起来。
随后惊艳亮相的是“罗格列酮”,它以独特的胰岛素增敏机制和优秀的控糖疗效,开启了糖尿病治疗的新时代,各种溢美之词纷沓而至,各大指南共识争相推荐,一度成为糖尿病治疗领域最耀眼的明星药物。
然而,2007年,《新英格兰医学杂志》一纸文章指出:罗格列酮可能增加心脏病风险、导致死亡率增加。紧接着,欧盟药品管理局建议暂停使用、美国FDA决定严格限制使用。
从烈火烹油到大厦将倾,繁华嘎然而止。
但这还不是悲剧的结尾,更悲情的一幕发生在2013年11月,FDA宣布:基于多项研究调查,认为罗格列酮并未增加心脏病发作及死亡的风险,解除该药的使用限制。
正名后的罗格列酮终于走出冷宫,此时人老珠黄。纵然枯木逢春,奈何韶华已尽。
当初,罗格列酮蒙难遇险之际,正是“吡格列酮”临危受命之时。它继承和发扬了TZD家族优秀的降糖疗效,同时努力划清了和前两者的界限:没有肝脏损害风险、没有心脏病风险。虽然TZD家族几次败走麦城,已经大伤元气,但吡格列酮这些年来却发展得不愠不火,小有起色。
直到几天前…
2014年4月8日,美国法院以“恶意隐瞒药品的癌症风险”为由,判罚吡格列酮的生产企业“武田制药公司”60亿美元。
天价赔款,举世震惊。这意味着吡格列酮,乃至整个TZD家族已经穷途末路了吗?
案子是刚刚判决的,但相关信息却并不新鲜。其实早在2010年,FDA就曾发出警告,认为吡格列酮有可能轻度增加膀胱癌的发生风险,建议在相关高危患者中慎用。
再往前追溯,研究者最早是在动物实验中,发现吡咯列酮可在使用2年以上的雄性大鼠中引起膀胱癌,但在雌性大鼠和小鼠中却看不到这一效应。
而对于人体,当时,支持和反对的流行病学证据都有,没有直接的统计数据表明使用吡格列酮与罹患膀胱癌之间有显著相关性,一切还只是推测、怀疑。
随着更多的研究和证据出台,答案逐渐清晰。目前倾向于认为,小剂量吡格列酮可能是安全的,而长期、大剂量的应用则可能与膀胱癌的发生存在相关性。
如何解释这一现象成为新的难题。从药物作用机制(激活PPARγ通路)似乎很难说清楚。有研究者根据动物试验推测,吡格列酮会诱导雄性大鼠尿液中形成结晶,引起细胞毒性作用和刺激上皮细胞增殖,从而诱发膀胱癌,但这也没得到确凿的证实。
莫谈因果,只问今生。
目前人们最关心的,并不是肿瘤的发生机制。药物是否安全?能不能继续使用?这才是我们想要知道的。
就让我们来说说今生。
来自TZD家族的吡格列酮,还有罗格列酮,为什么曾经广受欢迎?原因在于它优秀的改善胰岛素抵抗的作用机制。现在最受推崇的王者药物--“二甲双胍”虽然也号称增敏,但它那点增敏作用放在TZD面前,提鞋都不够格。降糖疗效可靠、几乎没有低血糖风险,这样的药物,哪个糖尿病患者、哪个医生会不喜欢。
但是,再有效的药物,都不能触及安全的红线。从肝损、心脏病到肿瘤风险,曲格列酮、罗格列酮和吡格列酮挨个中枪,药物安全成为TZD家族的附骨诅咒。
回到武田公司判罚案。法院所裁定的罪状,并不是因为药物可能导致了癌症,而是针对制药企业恶意隐瞒药品安全信息的行为。
当下,至少从行业规范、法律法规上来说,使用吡格列酮是合规、合法的,对于符合适应症的患者,更是合适的,尤其是那些存在严重胰岛素抵抗的人群,我们几乎没有更好的选择。当然,选择药物时必须剔除高风险人群,要尽可能把药物可能带来的风险降至最低。
从现实角度,医生面对的,是凶险的从医环境、恶劣的医患关系,不从风险获益比考虑问题、拒绝任何一个可能存在风险的药物,也许是最简单、也最安全的选择,甚至貌似最负责任。
最后还想强调:选择药物是一个非常复杂、慎重的过程。无论医生,还是患者,都不宜根据自己所了解到的只言片语的信息,轻易做出草率决定。认真权衡用药的风险与获益,对大家都有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