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
1. 武汉**公司聘请我为投资顾问,并签署投资咨询协议;
2. 在履行投资咨询协议过程中,**公司须向我披露某些保密信息;
3. 本承诺书所说的“保密信息”是指:**公司以任何形式向我提供的与项目有关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其带来经济利益或一旦公布会对其造成实质性的不利影响、具有实用性的信息。具体包括:(1)非专利技术、技术诀窍、科研成果制作方法、工艺、配方、程序、工程设计、质量、理化、计量监控、分析数据资料;产品制造方法、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档案等;(2)虽申请专利,但未被专利局公开的发明创造;(3)生产、经营、技术发展规划和计划;(4)不对外公开的生产、经营统计数字和科技、财务等档案资料,招投标文件;(5)市场、采购及营销的重要计划、策略和客户资料;(6)产品和零部件配套关系及报价方案、价格;(7)新产品开发、技改技革、引进技术、设备等相关的资料、样机、样品;(8)经济纠纷案卷材料、合同管理及台账,商标注册前的创意资料和商标管理档案及台账;(9)其他不属于国家秘密范围,不宜对外公开,需要保密的事项。
为此,我向**公司就保守其商业秘密作如下承诺:
1. 我保证以上保密信息仅用于与投资咨询有关的用途。如果超过该范围使用其保密协议,必须在使用之前取得其书面同意。
2. 为与咨询服务项目有关的目的,仅向有知悉必要的关联人员披露保密信息。在关联人员知悉该保密信息前,我有义务向其提示保密义务,如因关联人员违反保密义务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我愿承担连带责任。
3. 如果违反以上承诺,我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赔偿**公司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确定可得利益损失、未实现预期[]的成本节约损失、商业信誉损失等。
4. 本承诺经本人签字即生效。
5. 本承诺书地位独立,效力不受其他任何协议的影响。
6. 本承诺有效期至**公司的商业秘密为公众所知悉之日止。
承诺人签名:
签署日期:二〇一四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