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实践报告》
今天是国际贸易实务实习的最后一天了,在这一周的国际贸易实训中,在李宇婷老师和吴有琴老师的指导下,在小组同学的合作帮组下,我把老师交给我们的实训任务基本圆满的完成了,这次实习对于我来说是一笔宝贵的财富,是我上大学实习以来最充实的一次实习,也是我终身受用的一次实习。因为在我踏入大学校门的那一瞬间,我决定自己以后要做一名外贸人员,而且是一名优秀的外贸人员,所以我的专业课我平时都会很认真的学习,但平日里课堂上讲的知识只是在脑子里形成了一个轮廓,而在这次的实习中我才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了实践中,使我对国际贸易的一些基本的知识有了更深刻的了解。我们的实习是在机房进行的,整个实训平台为我们提供了良好地实习空间。
(一).实验目的
国际贸易实务这门课程涉及学科很广,知识面覆盖很多(包括会计学、经济学、管理学等),细节很多的交叉学科。希望通过结合一些典型的贸易案例分析后,可以更加增强我们对这门学科的深入了解,让我们深深领略到国际市场不只是一个聚宝盒,稍有不慎就会造成巨大的损失。实验的目的主要也在告诉我们在外贸工作中除了拥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外,还需要细心谨慎,有责任感。
做国际贸易除细心谨慎外,更重要的是还需要有丰富的知识面和实践经验。如买卖过程中,如何选择贸易术语如:FOB、CFR、FCR,如何购买保险,战争险、破碎险、玷污险,如何选择收付款方式如:信用证、汇票、电汇,如何选择运输路线,面对贸易争端时,该如何选择处理如:双方协商、法院上诉等等。还需要熟悉每个国家的政治局面是否稳定,汇率是否经常波动以及那里人民的生活习惯和港口的环境分布情况等。这些都是我们所要学习的,同时也是我们实验目的所在。
其实,说真的,还没实训之前心里总是有点忐忑不安,怕自己不能顺利完成这次实训任务。我们实训的就是进行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由于我们之前并没有分析过,对它的要求什么都不是很清楚。所以,我就先在网上搜索了实训的一些要求,知道了基本流程以后,就觉得心里有谱了,不会再那么恐慌了。刚开始进行案例分析的时候,可能是因为自己太不自信了,总是觉得无从下手,幸好老师把我们分了小组,6人一个小组,这样觉得有了我们自己的团队,大家可以互帮互助,也使我们确实感受到了团队精神的作用。每个人,生活在这个社会中,都必须随时处于一个团队中,不可能孤立存在,我们能够顺利完成此次实习,与我们这一行六个人的努力与协作是分不开的。如果缺少了团队精神,我们将是一团散沙,没有凝聚力,完成实习也就无从谈起。我们不仅从个人能力,业务知识上有所提高,也了解到了团队精神、协作精神的重要性。相信,有了这一次实习的经历,无论是今后的学习,还是工作,甚至是生活,我都会更加清楚,自己要什么、该做什么、该如何做,怎样才能做好;相信,此次实习将是我今后人生的一个良好开端。
(二).实验内容
第一天主要就是分析前三个案例,案例1:签约、审证失误致损案、案例2 :网络商务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地点、案例3:利用资信调查防范出口风险;细致分析了B公司主要存在着签约失误;审证不细,未注意信用证软条款;将信用证付款方式改为托收结算方式;托收指示书的不完整;托收制单不慎重等问题。然后就是不同法律体系下关于接受生效的原则分析,查阅《电子商务示范法》中关于接受时间和地点的规定,明白了英美法采取所谓“投邮生效原则”与大陆法采取的“到达生效原则”的不同。最后就是资信调查对于外贸企业的重要性和总裁担保书能不能起到真正的保证作用的分析,对外贸企业来说通过资信调查工作,能了解投资对象(包括投资环境)或合作伙伴的事实真相,藉以判断其信用的优势,进而可以作为决定授信或合作与否的重要参考依据。而总裁若是作为个人担保,只要其签字就有效的;若作为单位担保,总裁是法定代表人可以代表单位,但一般而言,如能取得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担保的证明会更有法律效力。通过第一天的实训,我们大家都渐入佳境,同时对国际贸易实务的知识有了更深一步的理解。
第二天主要分析了案例4 :运费变动致损案、案例5:提单性质不清致损案和案例、6:FOB合同下的“仓至仓”条款争议案;了解了FOB下租船的责任归属,以及FOB下外贸公司怎么才可以规避风险。这里面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信用证是银行信用,托收是商业信用,银行信用与商业信用有很大的不同,其风险什么都不尽相同。而记名提单是记名货物交付或指定给具体人的凭证。记名提单上列明确定的收货人,而不另加列指示字样不可转让。另外在FOB合同下,虽然保险单上列有“仓至仓条款”,但保险公司承保责任起讫不是“仓至仓”,而是“船至仓”,保险公司只承保货物在装运港装上船起至货物运至买方仓库时止的风险损失。这些在外贸中都是很容易出现的问题,但对一些外贸工作人员来说却也是很容易被忽视的一些问题,所以我们要格外重点学习。
第三天就是案例7:多证一单结汇争议案、案例8:D/P改D/A致损案和案例9:担保提货银行受损案的分析,我们查阅了《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中关于信用证的含义规定,以及给出了出口商在发生多证一单结汇争议的案件一些建议和解决方案。在对外贸易中,提单是属于信用证规定的基本单据,3份信用证仅有一份提单是不能满足每份信用证凭规定的单据付款承兑或议付的要求。而在进口信用证业务中,在正本海运提单尚未寄达开证行,但进口货物已到国内港口的情况下,为避免支付滞港费用以及能够及时提货销售,开证行往往根据进口商的申请,向有关的船运公司出具提货担保证明书,船运公司凭该银行担保将有关货物先行交给进口商,然后由开证行负责将正本海运提单补交给船运公司,否则一切责任均由开证银行负责。同时了解到了银行在担保提货时的责任义务,使我懂得了银行在对外贸易中也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第四天主要就是案例10:单单不符致损案、案例11:两起预期违约纠纷案和案例12:出口代理理赔案的分析了,在前几天大家的有效配合下我们今天的进程更加快速了。对企业来说单证一致原则对于进出口双方能否顺利实现结汇和收汇是至关重要的,出口商必须做到单证相符,单单相符,才能保证凭单取得货款。在信用证方式下,实行凭单付款原则,银行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单据可能涉及的货物、服务或履约行为。出口商必须做到单证相符,单单相符,才能保证凭单取得货款。这要求业务员必须认真对待制单工作,严格按照国际惯例行事。而不安抗辩权则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终止合同履行的权利。其实我国的外贸代理制度历经了二十多年的历史演变,在摸索中不断吸取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两大法系代理制度的精华,在坎坷发展中不断充实。这种外贸体制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有利于避免贸易逆差,有利于将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中各种不稳定因素隔离,起到保护国内尚处于幼稚的民族工业。我国的外贸代理制度与我国外贸改革实践密切相关而颇具中国特色,其不同于大陆法系或英美法系任何一种法系的代理制度,但同时又体现了两大法系相互融合的趋势。
第五天,也就是最后一天我们整理了案例13:反倾销应诉败诉案的分析答案,我们认为反倾销应诉率低、胜诉率不高为主要原因之一,由于我们对国际市场规则不了解和对国际贸易存在的惧怕心理,我国企业对国外提起的反倾销诉讼应诉率很低。对于外贸倾销与反倾销问题也谈了各自的看法,对于我国企业在反倾销案中胜诉率不高找出了相应的原因,也给出了解决方案。目前对我国发起反倾销控诉的国家越来越多,所涉及到的产品种类越来越多,而反倾销立案的次数也越来越多。这就要求我国在寻找新的合作伙伴之时,要同时加强对于反倾销案件的处理。最后,我们也整理了之前的案例,温故知新,也让自己学到了很多。
(三).实验小结
在这次国际贸易实务实训课之前,我对这门课程认识只是肤浅的,不彻底的,认为就是教我们进行交易就可以了。通过这一周的实训使我对国际贸易这一块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国际贸易实务作为综合性很强的一门专业课,和其他相关学科联系很紧密,需要我们去多多了解和掌握。比如价格学、商品学、物流学、保险学等,这些事我们在学习的过程中要注意交叉利用的,才能促使这一门学科学的更加好。
本次实训,对于我来说真的是一笔珍贵的财富,它给我带来了许多乐趣,更重要的是学到了很多的知识。同时也总结了在进出口贸易业务中的一些经验与教训,帮助自己在以后的学习过程中不断的充实自己,加强实例分析能力,提高业务水平,真正学会学以致用。相信有了这一次实训的经历,我会学会更加谨慎的做好每一件事,同时,这也将是一个良好地开端,我相信在不远的将来我也一定会拥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外贸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