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第一次读白先生的文章。一直以来,只知道他是台湾很有名有地位的写书人,办过一份杂志,好像能在上面发表文章,都成了作者的荣幸。他,也是三毛的老师之一。
最近比较有名的是,原来他是白崇禧的儿子。历史书上的大将军。
《纽约客》一共有六篇文章。
第一篇。《谪仙记》。因为三毛的关系,我原以为这也是我笔写我自己生活的书。而且,真的读完整本书,你会觉得每一篇都像作者,很有自己姿态和性格的独立的一个人,在诉说自己的故事。开始的时候,我并不以为意,但后来仔细玩味的时候,发现我写不出来。呵呵。《谪仙记》讲的是我和我的妻子和她4姐妹的故事。惠芬,我妻,总爱有意无意提醒我,她在威士礼出风头的事。李彤,最美丽的姑娘,原本享受着最好的一切,大家都以为是中国公主,吸引了很多人追逐,哪怕面对的是自己喜欢的人,也会习惯的装腔作势,不愿迁就。后来,由于国内战事爆发,从父母上海逃难坐船到台湾,轮船中途出了事,罹了难,就变得不再那么讨人喜欢了。估计那艘船,就是蔡康永家的那一艘。白先生写美人真的算是高手。“李彤不仅自以为漂亮,她着实美的惊人。像一轮骤从海里跳出来的太阳,周身一道道的光芒扎的人眼睛发疼的。李彤的身材十分高挑,五官轮都异常飞扬显突,一双炯炯露光的眼睛,一闪便把人罩住了,她那一头大卷蓬松的乌发,有三分之一掠过左额,堆泻到肩上来,左边平着耳际却插着一枚碎钻镶成的大蜘蛛,蝴蝶的四足紧紧盘在卷发上,一个鼓圆的身子却高高的飞翘起来。李彤那天穿着一袭银白底子飘满了枫叶的闪光缎子旗袍,那些枫叶全有巴掌大,红得像一球球火焰一般。”还有她在CentralPark跳舞那一段。
不喜欢周大庆不会赌钱,不懂得Manhattan,在赌马场,故意和自己的男伴“邓茂昌”唱反调,和后来的各色弄不清楚的男人。
李彤的描述,让我觉得她是个做尽自己的女子。她不顾忌别人的目光,聪明狡黠而可爱。她每一次的率性而为,都让我觉得她是个很有性格的女孩。喜欢和别人唱反调,喜欢争执,哪怕明知是错也会坚持。好像男人、钻石,他人的赞美,对于她都只是身外之物,可有可无。最后,她自杀而死。真的是空虚了。就像张嘉行说的一样,如果她还留在欧洲,至少还有他们几个和她混,打打牌闹闹,便没工夫去死了。好像极致孤独,一直。
我喜欢李彤。
作者的太太也是个善良的会妒忌的平凡女人,宁可在纽约失眠,也不愿在Buffalo过规律的生活。就像人们喜欢热闹一样,至少没有白活。
另外两个女生,是雷芷苓和张嘉行。过着常规的生活。
本文细节的描写是重点,每一个人物都是浑然天成的,像是活生生的人。环境描写可以反映人的性格和气氛。而且一直都是第一人称在娓娓道来,作者可以一个男人,他也欣赏漂亮女人,也有自己的角度。你可以把作者想要表达的和“我”分离出来吗?这点很巧妙。
第二篇。《谪仙怨》。开头是给母亲的一封信,写她的妈妈,很有意思。以前过惯了很日子,后来家道中落,也会虚荣和没有志气的去舅妈家受罪,大概只有在舅妈家—她家的排场,她家的京戏和麻将,她家来往的那些人物—才能够暂时忘忧,回到从前的日子里去。凤仪在纽约这个大城市中,喜欢被人群吞噬的感觉,迷恋上了渐渐忘却了自己身份的感觉,一种独来独往,无人理会的真正自由。不上学了,在一个酒吧当那个,她为自己为豪。她知道妈妈让她来的目的只不过是找男人。在这里,她趁着年轻自食其力。可是信后,描述她是如何转换自己的角色,称中年男人为“老蜜糖”。
第三篇。《夜曲》。一个人到中年的华裔医生吴振铎,和妻子分离多时。25年后,当年心中唯一爱的,和怀恋的吕方的重聚。这篇文章写得就是这一个晚上。吴振铎,当年没有勇气回国,他说他等吕方的信等了两年,如果她回,他也愿意为她回的。他觉得吕方肯定是和另外一个男生好了。他辜负了悬壶济世爸爸的嘱托,连姑姑的最后一面也害怕面对,后来,他继承了他岳父的衣钵,也进入了上层社会,过着顶好的生活。和妻子的离异,大概也是知道中间没有爱情了吧。在全文,拿出最珍贵的餐具,记得她最喜欢喝的咖啡,看着家里的钢琴,和对过去的无尽回忆,好像25年来,吕方从未出现却也一直活在他的生活里,他的记忆里。他对吕方的那份爱,很真。和吕方的谈话,听她讲他们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到的欺辱,真实让我骇人听闻。高宗汉没有实现自己造铁路的梦,在铁道部窝了十几年,死的也很惨。学会见风使舵的刘伟,文革也被泼的一身粪。而吕方,原本茱莉亚学院毕业弹钢琴的手,连指甲都被拔了。对于一个文科生,学了中国近代史N遍的人,真的不知道文革是这个样子的。可怕的让人毛骨悚然。回去,生不如死,不回去,活[]在愧疚中。吴振铎还是想和吕方和好的。只是吕方呢?我觉得她可能真的是把他当朋友。不想拖累姐姐,来向他借钱,一定要还。在自己的国家里,死无葬身之地,实在寒透了心。我觉得我们的国家,真的可怕。
第四篇。《骨灰》。因为父亲对交大现在一个项目有功,所以原本流离失所的骨灰,在崇明岛也被追查出来了。一个大伯,国民党的人,跟着萧将军,一辈子只信他一个人,可是后来被排挤了,流落在纽约。他坚持宁可把骨灰撒了,飘到大陆,飘到台湾。知道已经得了恶性肿瘤,也看开了。反思当年,这一生杀了不少人,可是现在想想,虽然杀的都是汉奸、共产党,可是到底都是中国人啊!杀了那么多人-白杀了,其实。而表伯,民主斗士,民盟白得很惨,个个都欲生不能,欲死不得,挨毛主席的骂。两个都被自己奉献一生的政党,为生命去捍卫的信仰所出卖,最后得到了什么呢?而且,发现自己做过的也都不是什么好事。表伯把骨灰放在箱子里带着,想给自己和辛苦了一辈子的妻子一个落脚点。我觉得历史真的好坏好坏。
第五篇。《DannyBoy》。也是一封信开头,从小受婶婶的排挤,极致孤独的男生,成绩很好,到学校教书。可是有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他对那些孤独的、孤僻的、独来独往的学生有一种特别的爱。被告发后,悄声去了纽约。在纽约的那种瘟疫中,他也不幸感染。他去了“香提之家”,一个照顾病人,等自己病重了别人再来照顾自己的地方。里面,有一个叫Danny的小男孩,反而和他的相处,让他在最后的日子里,开始洒脱,开始放过自己,得到原谅和内心的释然。Danny很让人怜爱,尤其是在问他明天还来不来,自己身体其实已经坏的不成样子了。他得病是因为以前干过很多蠢事,被警察抓后,在牢里被强奸轮暴,染上了这种病。爸爸妈妈都不要,因为害怕他传染给弟弟妹妹,一个小男孩,在“香提之家”,什么也没有,知道自己会离开。云哥决定留下来,照顾他,陪他一起经历死亡。也知道自己会有什么。学医的韶华,云哥的妹妹赶来接他的骨灰,对HIV的病人,被这场瘟疫夺去生命的亡魂念诵一篇《圣母经》。这是,我第一篇看到的白先生,写的这类文章。
第六篇。《TeaforTwo》。一个同志咖啡管的故事。一共有五对。我和安弟,东尼和大伟,珍珠和百合,肉山导演和仔仔.小费和金诺。就是这篇文章,让我对同志爱,完全转变观念。一直没有找到身份认同的安弟,俊美无比,我和他一起生活,那种互相懂得,在一起的快乐,平实让我觉得很舒服。安弟最后死了,因为为了保护我给他买的相机。我就像疯了一样,一个人跑到偏远地方隐居的生活着。和后来仔仔、小费也都因为爱人的离去,变得备受摧残,丝毫没有以前的俊美了,憔悴邋遢无比。他们都是社会上上层的人民,其实,他们也都有教授和大导演,他们是源于爱才在一起的。东尼和大伟的爱最让人感动。他们俩同年同月同日生,还在同一家医院,都是显赫背景的人,在一起四十五年,都相亲相爱。东尼中风了,一直都是大伟在照顾。大伟也被检查出来了。他唯一放心不下的是,胖爹爹怎么办?谁来照顾他。于是,他们决定要走一起走,他们一起回了趟上海,看看当初的地方。他们安静的离开,不希望给大家带来悲伤。自从瘟疫发生后,店子就开不下去了。那是他们大家在一起欢聚的结下情谊的地方。每一个布置都是花费心思。欢乐的日子。他们18岁的时候,去那个池塘,那个夏天度过的欢乐时光。我才知道原来,他们是如此的有爱和对彼此感觉到舒服。而且,真正的感动。而且,我没有想到的是,仔仔和小费,表面上安静,原来也是深爱。我好奇那个时候,到底纽约的瘟疫是什么,也觉得同志爱很美好。
后来,因为好奇,我去了解了一下白先生的故事。原来如此。我想他也是那样充满爱的吧。我会把那篇文章慢慢读。我喜欢着几篇文章,起码没有厌烦。就像我在拒绝中国现当代的作家一样,那么排斥。而且,也让我对历史,文化大革命,对被历史亏欠的那些人……
我们可以为他们做些什么。国家好可怕,现在对很多东西,我也都不再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