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被依法批捕
日前,该案犯罪嫌疑人张斌已被晋中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捕。
犯罪嫌疑人张斌,男,1982年生,汉族,初中文化程度,临汾市浮山县人。3月27日9时许,张斌驾驶11路公交车在榆次区新建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晋华中学站附近时,与准备下车的范某夫妇发生口角而心生怨气,遂驾车将刚下车距公交车约100米左右的范某母子二人撞倒并碾压,致二人当场死亡。3月30日,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受理此案后,侦查监督部门抽调业务骨干依法快速办理此案。经过审查,于4月2日对犯罪嫌疑人张斌以涉嫌故意杀人罪依法做出批捕决定。
新华保险快速上门赔付
3月30日,新华保险晋中中心支公司工作人员来到榆次区长凝镇东长凝村,将保险预付金送到死者家属手中,并送去花篮表达对已故客户的深深哀悼。
3月27日 上午,在城区新建路发生的公交车撞人死亡的刑事案件,范某母子死在公交车车轮下。新华保险晋中中心支公司在接到客户报案后,迅速派专人赶赴出事现场调查事故原因,同时,启动了理赔应急预案。工作人员调取了保单,了解到在事故中已故的母亲曾于2009年12月8日年缴保费1000元,为其儿子在新华保险投保了一份《红双喜两全保险》。在确定事故性质后,该公司及时开启了理赔绿色通道进行保险金预付,在短短数日内将预赔款送到死者家属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