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浩与寇谦之关系,设一假说,就习见材料。
《魏书·释老志》寇谦之材料,参《北史》二七《寇讃》。
此传中可注意者:
(1)少“之”字。
非脱漏。六朝天师道信徒以“之”字为名者甚多,之在名中,代表宗教信仰,如佛教之“释”、“法”类。
“之”非特专之真名,可以不避讳 ,可以省略。
如“王羲之”、“王献之”父子不避“之”讳。
(2)据寇谦之传载,姚泓灭后,魏侨置南雍州于洛阳,以寇讃为刺史,招抚秦雍之流民,可知寇氏实为秦雍大族豪家。
(3)玄高外家寇氏,玄高与寇谦之当为亲属关系,当非近属,平翊寇氏乃一大族,又世奉天师道。
凡古今家族谱牒中有所谓因难因官,而徙居者,多为假托。
曹操时徙张鲁徒众于长安及三辅之事,恐是因此而迁徙。并世信天师道。
《释老志·寇谦之》一节为吾国之接受外来学说及技术之一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