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用“妖怪”来称呼慕容雪村,大概是对他最大的褒扬,是我能想出的对一个作家最谄媚的谀辞,在一篇随笔中,他说他最佩服的作家是加西亚.马尔克斯,最喜爱的作品是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很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洛.布恩迪亚上校将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他大段大段地背诵了《百年孤独》的开头和结尾,赞叹道,简直怀疑这种文字不是人能写得出来的,事实上,马尔克斯的确不是人,他是个老妖怪。在一个寒春雨夜,我读完小说《多数人死于贪婪》,开始确信,慕容雪村应该也是一个妖怪,要不然书的封面怎么印着他的名字。
好几年前就看过了慕容雪村的《成都,今夜请将我遗忘》和《深圳想左,天堂往右》,大概是上前年冬天,网上看了《原谅我红尘颠倒》,今年春节,又看了他新近的作品《中国少了一味药》。而对于这部出版较早的《多数人死于贪婪》却迟迟未读,大概是因为出版以来并没有受到如他其他作品那样的追捧,媒体评价不高,介绍不多。几天以前,为一个朋友下载电子小说,看到“慕容雪村全集”,就下载来看了,也在空闲的时间里看完了这些以前未读的作品。
2.
大学时代,我们社团一大帮文学青年曾专门聚会讨论慕容雪村。当年那些如今已游离在生活之内文学之外的文青都曾在那次讨论会上说过些什么,谁也不记得了。不小心提起当年某个人的名字,另一个人会木然地说:“唔……你是说那个诗人啊?谁他妈知道他现在在卖保险还是修汽车……”。不久前,我和一位的当年朋友碰面,我跟身边的人介绍:这是我大学时的哥们,是个诗人,大学时代写的抒情散文骗了不少女生……。那个朋友听我这样介绍,“嗨”一挥手,几乎就要回敬:你才是诗人,你全家都是诗人,你祖宗十八代个个都是诗人!如此这般,当年的那些人哪怕再聚首重拾旧题,也不可能发出:“天下就他妈慕容雪村最牛……其次就要算我了”的深叹。工作后部门有位同事,是一位民间或者草根思想家,某次我跟他谈起慕容雪村,不小心把这个名字和“大师”放在了一起,思想家立即跟我急,说“慕容雪村和我有过接触,我对他略知一些,他写的东西还可以,但是你要说他是‘大师’只会害了他”,“我要说一句他是大师就能害到他,那我讨厌谁我就背后说他是‘大师’,谁想害谁,只要开个价,我就可以说他是‘大师’”当然这样的话只是在心里说,因为思想家的确是我崇敬的人。思想家最后温和地补充道:“慕容雪村充其量只能算是一个打工作家……”
在这里,我想作一下解剖,“打工作家”是怎么定义的?
一,是“打工者”和“作家”这两个身份的重合。他一边给人“打工”,一边靠发表作品“挣外水”,这样解释“打工作家”是通的。
二,作家虽不用“打工”(比如豢养于某作协创作院带薪搞专职创作),而写作的主题较稳定:都市的草根阶层(亦即“打工者”),这样的作家称作“打工作家”也能解释得通。
依据慕容雪村写的若干作品和书上、网上、访谈节目中对他的介绍,可以得出他的确算是一个“打工作家”。而问题是“打工作家”就写不出好的作品?“打工作家”的作品就一定比创作院里的御笔们低俗?恐怕未必。作家是用作品是质量说话的,而不是看他出镜率高低、是不是某协会的主席等等,判断一部作品的质量,也不是有没有出精装本、定价有多,甚至不是销量大小——因为很多精品并不是人人都一读就明白,何况精品是需要漫长的时间来检验的。真正判断一部作品的质量,要看其“艺术性”、“思想性”以及“现实意义”。
3.
《多数人死于贪婪》讲的是一个穷困、成天想着发财的青年人遇到了亿万富翁然后跟着他亲历了种种糜烂生活、见识种种人间悲情的故事。“我”有一天在饭馆里吃饭,遇到一个开豪车的人送我一支钢笔,在生活和工作万般艰难的情况下,“我”于是挖空心思盼着在这个豪爽而又癫狂的富豪身上榨取钱财,但计划总是落空,甚至与富豪不欢而散。但是后来这个富豪又带着“我”去享受世界上最昂贵的豪宅、最昂贵的早餐、最昂贵的交易,“我”也习惯了荣华富贵……但很多年以后,人们发现了“我”的尸体,“我”的尸体旁边堆着数不清的钞票。有人把“我”的人生经历编写成一部叫《多数人死于贪婪》的话剧,这部话剧在城市最大的剧场了上演,演到最末尾时,舞台上的火光点燃了整个剧场,剧场的熊熊烈火让整个城市化为灰烬。
主人公“我”每天都在经历着恐惧:女友随时可能背叛自己去找有钱人;亲兄弟因为争夺资产,哥哥被打死,弟弟进了疯人院;为了一百万,可以同意让至爱的女人在自己面前被轮X;当红明星可以卖身,只要价钱够高;一个乞丐一瞬间成了成功人士到处宣扬成功经验,因为他捡到了一千万;有了钱,可以买每一种奢侈品、每一种珍稀动物的肉,甚至人奶、人肉、人皮衣服……故事展现的简直是一个疯狂的世界。
老头剧烈地咳嗽着,帮我脱衣除帽,贴身穿上了那件马甲,一呼一吸之间,我闻到了一股浓郁的腐尸味。“年轻人,你真幸运,咳咳,”老头一边帮我扣着扣子,一边臭烘烘地说,“全世界唯一的,咳咳,唯一的……”
马甲很合身,我扩了扩胸,感觉十分舒服,用手摸了摸,说不出的光滑细腻,还带着一种难以形容的香味,我对着灯照了照,这马甲几乎是透明的,光线漫漫透射,发出一种金子般的灿烂光辉,我有点疑惑,又仔仔细细地看了一遍,心里有个东西蓦地一动,汗毛腾地竖了起来,我哇呀大叫,一跳多高:“妈呀,是人皮!”
然而“我”的每个生活阶段,都在不断的拷问自己,“人要的为什么那么多”、 “人为什么那么虚荣,用上千倍的价格去购买奢侈品?” 、“人类为什么那么贪婪”:
石头已经足够了,人类为什么还要木地板?松木已经足够了,人类为什么还要云杉?
棉花已经足够了,人类为什么还要动物皮毛?羊皮已经足够了,人类为什么还要黑貂青狐?
牛肉已经足够了,人类为什么还要野味?山鸡野兔已经足够了,人类为什么还要果子狸?
水已经足够了,你为什么还要喝处女血?
小说每个小节开始都有一大段来介绍前段中曾提到的世界各地的奢侈品,名称、由来、生产过程、特点、曾被多少名流追捧等等,当然,还有奢侈品的售价,然后作者会罗列出卖这个奢侈品的钱可以买多少大米、植物油、铅笔、书包、建几所希望工程学校等等,让人们看到绝对真实的夸张对比:
克里斯汀•迪奥:ChristianDior,法国品牌,华丽女装的代名词。创始于1946年,产品除高级女装、高级成衣以外,还有香水、皮草、头巾、针织衫、内衣、化妆品、珠宝及鞋等。2004年戛纳电影节上,香港女星陈慧琳身着CD晚装,仅饰物的价格就接近两百万港币。辣妹维多利亚曾为其夫贝克汉姆向该公司订制过一瓶CliveChristian香水,价格高达三万英镑,合人民币近40万元,如果将这瓶香水换成桶装纯净水,可以换40000桶,用以买家庭用水,可以买12万立方米,够一个三口之家用300年。
4.
《多数人死于贪婪》从艺术性来说,有很强的现代主义色彩,不同于一般的网络纪实小说。首先故事采用“回环”结构,简单的说,就是先给观众讲一个精彩的故事,等到观众“最入戏”,开始期待揭示故事关键的时候,观众的胃口算是吊够了吧?故事嘎然而止,结局让观众自己去猜测。小说下一小节又继续讲之后的故事,在下一个故事的某个角落,你或许会发现(亦或是自然而然的猜到)上一个故事的结尾,然而等到这个故事到了精彩点,故事又立即收笔。整个小说几乎都是这样环环相扣。这样的叙事手法,在慕容雪村之后的另一部小说《原谅我红尘颠倒》中发挥到了极致。
说到这个故事的艺术性,要回到本文的开头,慕容雪村说他最喜欢的小说是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而我认为《多数人死于贪婪》是不撇脚的《百年孤独》中国版。
小说的另一个特色是天马行空的虚构,毫无疑问,小说展现的大多数情节都来自作者虚构,虚构得比现实更加淋漓精致,读者阅读的过程中,几乎就会感觉这是事实,这些事情曾有板有眼的在某个地方发生。本质上说,这个故事是采用纪实的手笔来写的寓言故事。这是不是就是现代派所谓的“魔幻现实主义”,录此待考。
顺便说说,《多数人死于贪婪》虽然是慕容雪村的得意之作,但在一般读者中评价极低。究其原因,我想一是因为慕容雪村之前的《成都》、《深圳》和之后的《红尘》都是现实主义作品,在读者中形成了“纪实”的印象,而忽然有一部现代派的作品,读者难以接受;二是《多数人死于贪婪》的情节多为夸张和虚构,不能满足从《成都》、《深圳》、《红尘》一路读来的观众的猎奇心理;三是网络读者不喜欢小说数据太多、说教太多。
小说语言方面,延续了作者一贯的华丽与忧伤(作者或许否定这个评价),加入了这个时代的流行词汇,同时常常显露出他黑色幽默的才华。
这年头有个痴情的爱人是多么难呵,我激动地抱了她一下,喃喃地说:“等我有了钱……”“等你有了钱,豆浆买两碗,喝一碗,倒一碗;等你有了钱,老婆娶两个,一个自己用,一个拿去出租;等你有了钱……洗碗去吧你!”你看,生活就是这么没有人性。我垂头丧气地端起碗,任冰冷的水流过手掌,想在这烂掉底的时代,我可以不爱任何人,但怎么能不爱钱?
……
在地底三百米的深处,我是这世上最富的富翁。我的钱装在一只巨大的筐里,这只筐就在我的身边。
吃人者应该被活埋。我的朋友这样说,这是他最后坚守的道德。如果你吃过人肉,请你躺在我的左边,如果你喝过人血,请你躺在我的右边,如果你穿过人皮,请你躺在我的筐里。
在黑暗的地底,我是这世上最富的富翁,守着我的筐,我正在慢慢腐烂。
5.
如果要说这本书的思想,我想我用任何语言都是苍白的,最好能亲自去读一读。或许你也可以读《百年孤独》。我说过,《多数人死于贪婪》是《百年孤独》不撇脚的中国版。
《百年孤独》提出的问题是一个原始的聚落(马贡多)从产生到发展成自给自足的小镇。后来,工业文明又给小镇带来了无数的美妙和富饶,工业文明彻底改变了这个原始的部落,也把马贡多推向灭亡。
《多数人死于贪婪》提出的问题更为尖锐,一个青年(富翁也曾是另一个一无所有的青年)追求幸福的现代生活,但是在追求中,因为人类罪恶的贪婪本性,渐渐想得到得更多、更多,永无休止、永不知足……贪婪把青年以及所有贪婪成性人们推向灭亡。
《贪婪》中的那个市和《百年孤独》中的“马贡多”连灭亡的方式都惊人的一致:
大火烧了整整六个月,这城市变成了一片废墟。生还的人们敲敲打打地寻找,希望能从火场中发现粮食和来年的种子。一个孩子找到了一面腰鼓,他咚咚地敲起来,人们说:真好啊,我们还有音乐。一个孩子在泥地上画了一只老鼠(那时节老鼠成灾),人们说:真好啊,我们还有艺术。
(《多数人死于贪婪》的结尾)
就在这时,圣经所记载的那种飓风变成了猛烈的龙卷风,卷沙扬尘,团团围住了马贡多。
……马贡多这个镜子似地(或者蜃楼似地)城镇,将被飓风从地面上一扫而光,将从人们的记忆中彻底抹掉,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
(《百年孤独》的结尾)
《百年孤独》中的“马贡多”,覆灭于早已注定的那场洪水灾害。工业文明取代农耕文明不可逆转,因此曾给马贡多(甚至是人类)带来财富的工业文明不可逆转地将马贡多(或人类)推向灭亡
人类不可能摆脱贪婪的本性,也没有人能够逃脱贪婪的魔咒,贪婪促使人们疯狂耗尽世界资源的那一天,就是人们的灭亡之时。
这城市后来最著名的就是那场大火。
大火烧起时,我女朋友已经死了很多年。她一生中嫁过七次,可惜没遇到一个真正的有钱人,最后抑郁而死,死前想起了很多人,有她的父母、同学、朋友、七任丈夫,还有一个是我。“如果他还活着,我说不定就能……,”她喃喃地说,泪流满面。
2011年3月24日夜写于花园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