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靓丽”与“亮丽”用法,在报纸杂志上经常出现错误 。如2011年4月13日《人民日报》(海外版)《村民热拍婚纱照》消息中说:“当天,春光明媚,百花盛开……青年纷纷携手来到赵河湿地拍摄婚纱照。人面桃花相映红,成为新春的一道靓丽景观。”又如,2014年11月5日《昌平报》头版《柿柿如意》文中写道:“落光了叶子的柿子树上,挂满了红彤彤的柿子……像挂了满树的袖珍红灯笼,洋溢着丰收的喜悦,成为村里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以上两处的“靓丽”,用法都是错误的,正确的词语应该是“亮丽”。虽然“靓丽”、“亮丽”同音,又都是形容词,但它们在意义和用法上是不相同的。
靓丽:一般形容人或人的装饰打扮漂亮、美丽,形容其他则不妥。“靓”是个多音字,读“liànɡ”,源于广东方言。“靓(liàng)”在广东话中形容漂亮,可单用,也有复合词,如靓仔(zǎi)、靓女等。
亮丽:①明亮美丽;②美好;优美。主要用以形容风景、色彩、诗文等。
从字面上看,“亮丽”强调了明亮,“靓丽”则偏重于“漂亮”。所以,形容无生命特征的事物时,宜用“亮丽”,形容有生命特征的对象(主要是人)时,宜用“靓丽”。(戚平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