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豆蔻年华、正在上学的少女,不幸被人贩拐骗到一个小山村,以5000元的价格卖给了一个老男人...这是一个地处深山的小村子,贫穷,荒凉。出门触目所及,除了山,还是山。她根本就逃不了。而且每跑一次,就会遭到一次暴打...自她失踪后,父母及男友四处找寻,一直没有结果。但他们没有灰心。一次,男友偶尔在一家小饭馆中发现了一对可疑的男女,随即报案。警察拘捕了两人。经审讯得知,男的是一个人贩,正要拐卖这个女孩。更令人欣喜的是,他的女友也是遭其拐卖。最后,警方将少女从山村解救回家。
这是昨晚播出的百家碎戏《被拐卖的女人》的故事内容。
说老实话,我是一个铁石心肠的人,但却看得流了泪。那是一个十六七岁的花季女孩,脸上稚气未脱,却被强做人妇,绳绑...一开始,经常被锁在家里,她绝望的都认了命。挨打,甚至怀孕了,都被打得流产。男人愚昧,好像认为自己花钱买来的媳妇,想咋就咋,根本就不把女孩当人看...
看的人又气愤,又难过。
直至今天,在我们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居然还有这种事?委实令人无尽悲哀。
我们知道,故事题材来源于生活,一切的故事皆属真实生活的原型。所以,请不要相信故事纯属虚构-可憎的人贩子,时时会在我们身边。
对于人贩子,我们无能为力,谁也无能为力-包括政府。
该剧中,从少女被拐卖,到被解救回家,时间跨度为五年两个月。
我们有没有这么想过:假如,没有少女男友的执着找寻,没有在饭馆中偶遇人贩,没有向警方提供线索-那么,少女的一生,也许将会在那个小山村中度过。
谁之错?
老天爷的错吗?
让人非常的不解-我们亲爱的人民警察,在干什么呢?整天在忙什么呢?这是不是属于“小事”?很平凡的事呢?你们没有时间、顾不过来呢?
反正,又不是警察自己家的孩子,又不心疼,着什么急呢?
再换个角色-假如,主席家的女孩失踪,总理家的女孩失踪-我们的警察,是否也能稳坐钓鱼台呢?你们敢说,“我们知道了...已经立案了...等我们办完手头大案,就给你办...一有好消息,马上就通知你...”
你们,敢吗?
你们,恐怕手头就是有天大的案子,都得赶紧扔到一边,毫不犹豫的先找人!倾巢出动,地毯式,恐怕不惜把中国翻个底朝天,甚至用梳子把中国大地梳一遍...
可怜老百姓呢?孩子失踪这种“小事”去麻烦警察,那还不把警察忙死了!然而,主席、总理家的孩子,那将另当别论。
别说五年两个月,就是五小时二十分,恐怕都不行!
你们都如坐针毡,犹如热锅上的蚂蚁!
人与人不同啊。
不是我们的警察不好,只能怪老百姓家孩子的命不好。什么都别怨,只怪你的孩子没有生在“贵人”家。
我们承认,在该剧中,视少女为“破鞋”的人绝不在少数。笑之,唾之,弃之...因为少女已不再是少女,早已没有了昔日动人容颜,而是面庞写满沧桑和麻木。幸而,故事的结局是喜剧-男友是个非常善良重情的人,对她依然一往情深。否则,将更会增加我们的悲观率。
如果不是男友持之以恒,四处奔波提供出线索,让警察“瞎猫碰上死老鼠”(事实上,很多案子都是这么破的)。那么,毫无疑问,少女将继续忍受摧残,最终老死于小山村,而外人永远无法知晓。父母、男友也将忧郁而终,同样一生忍受痛苦的折磨。
在我们国家,或许很多被拐卖少女的人生都是如此默默地悲惨度过-只不过没有该剧的主人公这么幸运罢了。
冯小刚,他是国内唯一值得我敬重的导演,但他都没有拍过这类片子。
我理解。因为,他是名人。
这种朝我们社会主义祖国脸上抹黑、朝胡头儿脸上抹黑、朝温总脸上抹黑的片子,不适合他拍。
我是一个很少看电视的人。之所以喜欢百家碎戏,是因为它很贴近我们普通人的生活-不花里胡哨,不装神弄鬼,不脱离现实。
衷心向百家碎戏节目组致以本人最最崇高的敬意。
2011. 10.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