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写作,灵感来源最多是爱情,其次亲情,再者是生活。普通人和非凡人恰恰是在这三者中有了区分,我有幸体会到了其中两种。我不是非凡人,甚至只是天下大众中最普通最平凡的人。
我不当什么叫作家对于男女主的解救,在一部作品中,人往往倾入其中甚至将自己代入其中。让一个不存在的任务代替自己在另一个自己打造出来的世界肆无忌惮的生活着,自己是自己的王。也正因为这样,我在我的生活中才多了那么一点别人不懂的开心。爱情,是什么?
无数作家做了解释。三毛是一种魔怔,顾城是一种吝啬,卡夫卡是空白,徐志摩是荒唐。在我眼里,没有味道。无法将它看做是一本书一页页去分析,更无 法将它当做是一种学术研究。我设想的爱情与我最后得到的千差万别,但好在我是个没有什么要求的人。对方足够好,我也心里喜欢。倒也没那个挑剔的意思,只是有点想说说心中的见解。
明明只是简简单单两个人的事,为什么有些人硬要将这些纯洁简单的事变成一场戏剧。两个人在路上走,有必要在意身后是否是千军万马?即使是来了洪水猛兽,还是你们两个人。所谓大爱情大美好,不过营造的假象,你如何如何,身边人知道了懂了已是足够。
我的时间还没充足到让自己的生活成为全民可观看的戏剧的时候,戏剧之所以为戏剧。正好是戏中人无法理解看戏人,看戏人无法成为戏中人而已。
生活的平凡不如戏剧,不过却是自己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