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南朝乐府民歌在我国诗歌史上占有非常特殊的地位,本文旨在从南朝乐府民歌的内容和其中塑造的女性形象两方面来分析南朝乐府民歌。
关键词:南朝乐府 情歌 女性意识 张扬
乐府,本是制音度曲的音乐机关,乐即音乐,府即官府。其职责在于采集民歌配乐演唱。但到魏晋六朝,“乐府”由机构名称一变而为一种带有音乐性的诗体的名称。文学史上所讲的南朝乐府,一般是指东晋至陈朝的乐府民歌。
南朝乐府民歌现存共有近五百首,大部分保存在郭茂倩所编《乐府诗集》的“清商曲辞”里,“舞曲歌辞”和“杂曲歌辞”中也有一些,主要有吴声歌和西曲歌两类。吴声歌今存326首,西曲歌今存142首。《乐府诗集》第四十四卷引《晋书·乐志》说:“吴歌杂曲,并出江南。东晋已来,稍有增广。其始皆徒歌,既而被之管弦。盖自永嘉渡江之后,下及梁、陈,咸都建业(今江苏省南京市),吴声歌曲起于此也。”又在第四十七卷引《古今乐录》说:“按西曲歌出于荆(今湖北省江陵县)、郢(今江陵县附近)、樊(今湖北省襄樊市)、邓(今河南省邓县)之间,而其声节送和与吴歌亦异。故依其方俗而谓之西曲云。”这两段史料说明,吴歌发源与兴盛的地域在以建业为中心的长江下游;西曲产生的地区在以江陵为中心的长江中游和汉水流域。
一、南朝乐府民歌的内容
南朝乐府民歌除了十八首《神弦歌》以外,几乎清一色都是爱情诗。这些数量非常可观的情歌,生动地表达了主人公对爱情的渴望与坚贞,相思的欢乐和痛苦,婚姻不自由的苦闷以及对男子负心的怨恨等种种丰富的感情和复杂的心态。
其中有描绘幸福甜蜜的恋情的,如《子夜歌 》:“宿昔不梳头,丝发披两肩。婉伸郎膝上,何处不可怜。”“怜”是爱的意思,是南朝乐府民歌中常见的对情人的昵称。这是描写了情人共同生活的幸福,把热恋中的青年男女神魂颠倒、如痴如醉的神态刻画得惟妙惟肖。
有描绘恋爱过程的相思、痛苦和忧虑的,如《七日夜女歌》:“春离隔寒暑,明秋暂一会。两叹别日长,双情若饥渴。”描写了女子与恋人别后度日如年的相思之苦。古代婚姻制度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青年男女特别是女性根本没有自主婚姻的权利。他们的正当爱情常常被看作“伤风败俗”、“大逆不道”,因而常受到家庭的阻挠,甚至酿成悲剧。如《华山畿》:“未敢便相许,夜闻侬家论,不持侬与汝。”“懊恼不堪止,上床解腰绳,自经屏风里。”这两首诗描绘的便是罔顾“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后果——只能上吊自杀殉情。或许以现代人的观点看,丧失婚姻自主权还可以用很多其他方式抗争,并不一定要殉情。但是在封建社会,在森严的等级制度和封建礼教的压迫下,任何的抗争都无法取得很大的效果,即使青年男女不惜以生命为代价反抗——这是他们能做到的最强有力的抗争方式,所谓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依然一直存在,一直压迫人民,这也从侧面反映出封建礼教的毒害之深。
还有一些祭神歌曲,《神弦歌》是产生在江南建业一带的民间祭神乐歌,起于东吴,现存十八首。所祀之神不尽可考,大多是地方性的“杂鬼”。今人萧涤非的《汉魏六朝乐府文学史》曾就歌辞中的“杂鬼”之名及地名略作考证。这些歌辞有些描写祠庙和环境,有的描写祭祀场面,有的描写想象中神的生活,各有千秋。
二、南朝乐府民歌中的女性形象
民歌里风姿绰约的女性形象是中国古典诗歌一道靓丽的风景。如果说《诗经·国风》里的女子犹如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汉乐府民歌里的女子像饱经
风霜的枫林,闪烁着坚韧的光芒;那么,南朝乐府民歌中的女子则是带刺的玫瑰,温柔的美丽中隐含着倔强的反抗。
《乐府诗集》收集的480多首南朝乐府民歌,90%以上为女性口吻歌唱的情诗,是“儿女情多的产物”[①]。“自汉末的社会动荡开始传统的礼教规范受到了剧烈冲击,造成了精神史上自由、解放的时代。人们率性而动,无拘无束地表达自己的个性,追求人生快乐与幸福。男子自不必论,单是女性的自我解放也蔚然成风:她们……对于爱情率性而行。”[②]而南朝的都市发展、商业发达带给人们的享乐主义世界观,这些都对人性的解放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女性的自我意识张扬,这集中体现在她们自由自主的爱情观。
吴歌和西曲产生的时间和地点不同,其女性题材的内容也颇有差异。前者多关注女子的情感世界和心理活动,如少女怀春、情人相恋、女子相思等,趋向于人物的内心世界。西曲女性题材中商贾漂泊、寄寓生涯的作品较多,并且离别之作也远远多于吴歌。因其表现手法的不同,二者呈现出不同的艺术特色。吴歌女性题材多含蓄蕴藉,柔媚凄婉,而西曲女性题材则显得轻快活泼,质朴明朗。
南朝乐府民歌中的情诗大部分都是悲情的,而且很多都是女性的悲剧。作为爱情另一方的男性往往处于缺席状态,这似乎是一个奇怪的现象。但自人类文明进入男权社会以来,“定义女人的参照物是男人……她是附属的人……他是主体,是绝对,而她则是他者。”[③]在封建社会,男尊女卑,受保护的只是男性的权利,女性只是男性的附属品,封建礼教要求女性必须忠贞,娇艳柔弱,物化、仆化的女性,才是封建礼教要求的标准形象。封建为女子定的行为规范是“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亡从子”,可见,女子的一生都要围绕着男子转。可想而知,在这种环境之下,受伤害的往往是女性。在这一类情歌中,有女子饱受相思之苦的,如《子夜歌》:“自从别郎来,何日不咨嗟。黄礕郁成林,当奈苦心多。”有写弃妇的嗟怨的,如《子夜歌》:“侬作北辰星,千年无转移。欢行白日心,朝东暮复西。”诗歌中的女子以北辰星的千年无转移来比喻自己对爱情的执着和坚定,以太阳的朝东暮西来指责男子在爱情上的朝三暮四,心情极为沉痛和哀怨。
吴歌和西曲的策源地都是南方经济最繁荣的地区。那里经济条件优越,商业非常发达。随着闲散、富足之人的增多,奢侈淫靡之风也开始盛行,相应地,城市青楼歌馆也逐渐多了。一些贫困的女子,尤其是永嘉之乱后,到江南逃难的女子,为生计所迫,沦为妓女。她们不仅卖艺,而且无奈地卖身,就像商品一样,成为男人的玩物,妓女逐渐成为城市的一个阶层。作为社会最低层的存在,她们的生活非常艰辛、悲惨。如《夜度娘》:“夜来冒霜雪,晨去履风波。虽得叙微情,奈侬身苦何。”而对于沦落风尘的女子来说,追求爱情的愿望显得那么不切实际,可她们并不因地位的低贱而放弃对人间真情的追求和呼唤。
南朝乐府民歌中女性形象的一个很大的特色就是对于性爱的大胆表露。在儒家思想影响下,古代作家往往将欲视为丑陋的、卑贱的、不能启齿的东西,因而他们的作品,即便涉及到欲望的问题,一般也都是一笔带过,或回避不写。然而,在南朝乐府民歌中,南朝乐府民歌情爱意识的主体——女性,开始把爱的触角伸展到了性爱领域,她们对性爱的表露大胆地突破了儒教的束缚,其性爱意识体现得尤为明显。
南朝乐府民歌,是中华民族文学宝库里的一颗璀璨的明珠。鲜丽活泼、缠绵婉转的南国情话亦哭亦唱,倾诉了下层妇女的喜怒哀乐,呈现了五光十色的社会生活,揭示了妇女屈辱而凄凉的社会处境。扑朔迷离的情歌,揭露了封建礼教的虚伪和残忍。同时,正是因为南朝乐府概为情歌,风格艳丽煽情,且不乏吟咏妓情之作的特色,一直被斥之为内容单一,格调不高,被讥为“喧丑之制”。然而以发展的观点来看,南朝乐府民歌大部分都表现了青年男女特别是女性对封建婚姻制度的抗争,这些都暗示着女性形象的张扬和社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曹础基. 中国古代文学[M]. 广东: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
【2】焦爱娣. 南朝乐府民歌艳情特质及其地缘性研究.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报,2009年第5期
【3】柳 春. 论南朝乐府民歌的商业化特征. 社科纵横,2007年第6期
【4】夏宏林 谢恩廷. 南朝乐府民歌中的女性情爱意识. 鲁行经院学报,2002年第5期
【5】张宝林. 南朝乐府民歌女性情感的构成. 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5
[①]郑振铎. 插图本中国文学史[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213.
[②]赵东栓.中国文学史话[M]. 长春:吉林人民文学出版社,1998:637
[③][法] 西蒙那.德.波伏娃.第二性[M].陶铁柱译.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199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