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侠秀秀(下)作者:小非
孟虎用袖子抹了抹嘴:“真不要?”
“不要。”秀秀撅着嘴。
“嗤——不要白不要,老子还正渴着呢。”说着,孟虎抢过葫芦就要往嘴里去。
“喂喂!”秀秀叫道,“你倒进碗里喝好吗,那是我的葫芦。”
孟虎瞪了瞪眼,把葫芦放在桌上。又绷起了脸,垂着眼左看一下右看一下——当说客对于这家伙来说的确是个大难题。
半晌无话,甜儿抱起葫芦给两人都倒了碗酒。
“我,我叫孟虎。”孟虎说这话的时候脖子都粗了。
秀秀愣了愣,慢慢端起倒满酒的那只碗,低着头泯了一口,小声说:“你……很厉害。”
“那是那是!老子的拳头天下无敌!”孟虎就算得意洋洋的时候也改不了凶巴巴的德性。
“吹牛……”秀秀心想,我爹娘才是天下无敌呢。只道:“等我的脚不疼了我们再打一次,我一定能打败你。”
孟虎仰起头把面前那碗酒干了,抹着嘴:“看不出,你个小小丫头,胆量不小。你叫什么?”
“我叫……秀秀。”秀秀回答。
“哎,这不就完了,白天我问你干吗不回答。”孟虎拿起葫芦往碗里倒酒。
秀秀哼了一声。
“成天背着这么大的一葫芦,酒量想必也不错,敢不敢跟我比一比。”孟虎仰起头,把一整碗酒倒进了嘴里。
“有什么了不起的,比就比。”秀秀拿起葫芦也往自己的碗里倒。
“哈哈,好!”孟虎竟然也会笑。转过头对小丫鬟说:“快去,叫人去地窖把剩下那两坛都搬上来!”
这样的情况挺让人意外的,秀秀居然跟打伤了自己的“大坏蛋”喝起酒来了,而且两人大有化敌为友的趋势,这看起来似乎有点不合情理。——或许可以这么解释,孟虎是秀秀闯荡江湖以来碰见的第一个比自己强的对手,正所谓不打不相识。
女孩子对比自己强的男人一般都不会太记恨。
况且,这个孟虎似乎也并不如秀秀原先想象中的那么坏。
第三十七章
酒和古董一样,陈放的年份越长就越珍贵,放了两百年的名酒杜康自然是非常好喝的,却也容易把人灌醉。一坛下来,孟虎感觉自己的脑袋似乎大了许多,秀秀的脸则红通通的象熟透了的苹果。
“真他妈痛快!”孟虎和人拼酒从来就没尽兴过,只因从未遇见过对手,今天算是算是叫他遇见了,“把那坛也……开了,老子就不信喝……喝不死你个小……小小丫头。”
小丫鬟甜儿心惊胆战地扶着酒坛,看着秀秀犹豫不决——你们这两个怪物,三十斤的烈酒就这么喝完了?洗澡也没这么快吧?
“快开快开。”秀秀打着小酒嗝,看上去也还没过瘾。这丫头打出生以来就没喝醉过,但一口气喝下这么多还是头一遭,倒也来劲了。
“我来!”孟虎晃悠悠地抢过酒坛,一掌拍开封泥,说话早是大舌头,“秀…..秀丫头,你……的武功不行,酒量却……不错。”
“谁说我武……功不行,人家是不小心才输的。不然我们再……到外面去打……一架。”秀秀眼睛也是迷迷糊糊,拿着筷子东挑挑西挑挑,菜吃得差不多了。
孟虎倒酒倒得满桌子都是:“算了吧你,外面…….黑灯瞎火的,万一再……再把你打伤,岂不又要骂老子是……是坏蛋。”说着嘿嘿嘿地憨笑——男人喝多了总是和平常不太一样。
秀秀接过孟虎递来的酒,撅着小嘴。
“秀秀姐,你们慢点儿喝,俺去叫厨房再整一桌菜来。”小丫鬟从没见过这么能喝的人,早没了睡意。
等她回来的时候,屋子的情形却变得叫人哭笑不得。秀秀爬到桌子上,两只小手分别揪着孟虎两边的耳朵,把这个大脑袋按在桌面,两眼瞪着他的后脑勺,唧唧喳喳:“哪有哪有?哪有我的脚印呀?”
“谁谁……说有你的脚印了……你你……大……大胆丫头,男人的头是是……是随便乱动的吗?”孟虎脸朝下,说话含糊不清,却也任着秀秀胡闹。
小丫鬟掩着嘴直笑,喝醉的人可真好玩:“秀秀姐,您先下来,我收拾桌子。”
秀秀抬起头:“啊,甜…….甜儿你……你怎么有四个眼睛呀……”说着,仰面咕咚一声,翻倒在了床上。趴在桌上的孟虎也慢慢发出了鼾声。
夜黑漆漆,雪花飘飘摇摇,马员外忧心忡忡,抱着棉袄在屋子外面走来走去。
日上三杆,秀秀舒展着身子,睁开了眼睛,房间里清香清香的,似乎烧着炭火,暖洋洋得叫人懒洋洋,直想赖床。
屋外是马员外的声音:“还没起来吗?”
然后是甜儿的声音:“没呢老爷。”
马员外哦了一声,又道:“你可留心伺候喽,二当家说了,打今儿起,她就是咱马府的……这个这个……贵客。万万不可怠慢,知道吗?”
“奴婢知道了,老爷。”
“去吧。”
甜儿推门进来,手里端着个小碗。见秀秀趴在枕头上,睁着眼睛看她,笑道:“嘻嘻~秀秀姐你醒了呀。”
“恩。”秀秀还是舍不得离开被窝,“甜儿你拿的是什么?”
“这是八宝粥,腊八就快到了,厨房的师傅们特地做的,您要不先趁热喝点吧~”甜儿说话总是甜甜的。
秀秀伸伸懒腰,坐了起来,这东西小时候吃过,味道好象挺好:“那个坏蛋,孟虎跑到哪去了?”
“孟老爷一早就出去了。”甜儿小心翼翼地把腊八粥递给秀秀,然后嘻嘻,“早上可好玩了,孟老爷把全府的人都叫了起来,说……说了好多有趣的话儿呢~”
“他说什么?”秀秀心里惴惴,这坏蛋不会是跑去告诉大家我武功不如他,酒量也不如他吧。
“嘻嘻~”甜儿总是笑个没完,“孟老爷说,在秀秀姐您没走以前,马府的所有人都要听您的。”
“哦?”秀秀皱着眉吃着粥,“这坏蛋打什么的主意……马府里的人都听他的话吗?”
“是呀,连马老爷都是。”甜儿从旁边提来一个烧水壶,往脸盆里倒水,“你知道孟老爷对马老爷怎么说吗,‘以后,秀秀就是你的上司,你要敢乱来,老子烧了你的庄子’。”
甜儿学孟虎的语气学得惟妙惟肖,然后把自己也逗得直不起腰地笑。秀秀却傻了,半天没反应过来——保镖原来是这个样子的啊。
保镖是秀秀闯荡江湖以来找到的第一份工作,一开工就莫名其妙地和一个超厉害的孟二当家打了一架,这架没打赢,工作却也没丢。不但工作没丢,还匪夷所思地成了马府大老爷的上司。
本来,人贩子马员外招聘漂亮女保镖是居心不良,但被孟二当家这瘟神的一搅和,好不容易骗来的肥羊反倒成了自己的“上司”。郁闷之余,却也无可奈何,谁让玄武门是马府最大的靠山呢?
秀秀想起昨晚和孟虎拼酒的情形,脸红了红:“这坏蛋……”
第三十八章
一夜大雪,京城里银妆素裹,阳光下的雪正融着,空气特别冰人。大街上熙熙攘攘,似乎比往常还要热闹。随着招亲大会日子的逼近,涌入京城的人还会越来越多。
穿行于人流中的秀秀仍然是最惹人注目的,她的身上披着一件火红色的大裘,脖子上围着条柔软洁白的狐狸尾巴,身边还跟着个小丫鬟,简直就一偷跑出来玩的官家大小姐——这衣服是秀秀从马府给她准备的一大堆衣服中挑出来的,小丫头对红色果真是死心塌地。
“秀秀姐,你看,这是什么怪物呀?”做丫鬟一般是不出门的,甜儿头一次跑到这么喧闹的大街上,只觉目不暇接,对所有东西都充满好奇。
而这个秀秀姐的见识却也不见得比她高明多少,看着她指的一头骆驼直发愣:“好象是……是老了的马吧?你看你看,驼背了都……”
“哦…..”甜儿踮着脚尖探头探脑,然后目光又被吸引到别的地方,“你看你看,那有个小孩在偷别人的东西!”
于是,秀秀看到了夏白白气急败坏四处张望的眼睛,不由笑着撞了小丫鬟一下:“甜儿你小声点,都叫人听见了。嘻嘻~”然后叫道:“夏白白,夏白白!”
夏白白看到了秀秀,眼睛一亮,奔了过来:“哎呀,秀秀你跑哪去了,我到处找不到你。”
“我做保镖挣钱呢!”秀秀想起自己去了马府竟把这伙伴给忘了,有点不好意思。
“保镖?不是吧……”夏白白看着秀秀的打扮,又惊又喜。“怎么穿成这样,你要不叫的话我都不敢认了。”
“好看吗?”秀秀难得穿一回新衣服。
“好看。”夏白白挖着耳朵,羡慕极了——唉,这世道,还是漂亮女侠吃香。
“你改行做小偷了是吗?”秀秀问。
“没,没……也不是专做小偷啦,偶尔见义勇为,仗义疏财,大义灭灭什么的也还是做一些的,咱怎么说也是个大侠嘛。”夏白白打着哈哈,看了看甜儿。
甜儿害羞地垂着头,拉了拉秀秀的衣服,小声说:“秀秀姐,你认识这个小偷呀?”
“他是夏白白,是……”秀秀正要介绍,人群忽然一阵****动,然后就看见有个人自空中飞跑而来。
“秀姐快看!”甜儿话音未落,那人已从三人头顶越过,还在夏白白脑袋上踩了一脚。
白衣,扇子,是宋小玉!
秀秀想喊他一声,人却已去远,正纳闷,甜儿又叫:“呀!又来一个!”
夏白白被那一脚踩得眼冒金星,直想张口骂人,转头却见又一只鞋底迎面踏来……只觉得天旋地转,一个踉跄眼看要倒,赶紧伸手要扶住秀秀,秀秀却凭空没了踪影,结果扯住了小丫鬟甜儿的衣裳,哧拉一声,两人摔成一堆……
“你说,这些武林高手踩人头赛跑,为什么专踩我的头不踩你的呀?”夏白白躺在地上,忿忿不平对趴在自己身上的甜儿说。
这个不难解释,女孩头上的常常戴着些尖尖的饰物,踩了伤脚。甜儿跌在这陌生男人身上,心慌意乱,自然回答不了这个问题,只道:“你你,你快放我起来……”
追宋小玉的是苗苗,秀秀忍不住好奇,也飞身追去看是怎么回事。想要在拥挤的大街上跑得快些,只能到半空中去,秀秀不好意思踩别人的头,就蹦到大街边的楼顶上追赶。——铃儿阿姨要把苗苗嫁给宋小玉,宋小玉怎么又跑掉了?真好玩。
闹市的天空,一白一绿一红三个身影此起彼落,让出门的人们大开眼界直呼过瘾(被踩到头的除外),只道:不愧是武林盛会呀!
栖凤山庄三姑娘自创的轻功“凤舞”独步江湖,无人能及,秀秀虽然还没融会贯通,却已不弱于采花公子宋小玉和紫青铃的女儿苗苗。转眼追近,宋小玉转了个弯,飞进了一个衙门,苗苗不依不挠,也跟了进去。
秀秀以前没见过衙门,不知道那是官府抓人审问的地方,站在门口,好奇地看了看旁边的大鼓,问门口正打着盹的衙役:“这个鼓是干什么用的?”
衙役抱着水火棍,无精打采地说:“这可是衙门,你们这些游侠飞进飞出的到底在干什么?”
秀秀见答非所问,就不理他了,径直奔进了大门。
经过一个院子,里面是个宽敞的大厅,两边各站一排衙役,地上跪着个正打瞌睡的犯人。大厅的尽头有两级台阶,上面摆着张大红桌子,坐着一个穿花衣服的老头。
宋小玉坐在台阶旁边的一张太师椅上,一手撑着下巴,作沉思状。苗苗盯着宋小玉直喘着气,却不说话。
秀秀正要跟妹妹打招呼,两边的人忽然齐声呼叫:“威——武……”
“别吵!”苗苗怒道。于是厅里立刻安静了下来,衙役们讨了个没趣,不再出声。跪在地上打瞌睡的犯人抬了抬眼,咂巴咂巴嘴,继续睡。
台阶上的花衣老头看样子见怪不怪:“敢问这三位英雄,是讨茶喝呢?还是来借茅房?”
第三十九章
古人读书当官,却是从法官开始,那时候叫县衙什么的。世道简单而混乱,人们常常互相欺负,吃亏的人觉得自己受了冤枉,喜欢跑去县衙告状,如果能借此把他们所痛恨的人变成犯人,那是件非常开心的事。
一般每个城市只有一个县衙,但京城是朝廷的所在地,地大人杂,乱七八糟的事儿比别的地方多得多,所以衙门也不少,分布在城市的各个角落。
武林招亲大会是京城每年最大的民间集会,江湖上那些练武功的人都喜欢来凑热闹,满大街飞来飞去,横冲直撞无孔不入,象群烦人的麻雀,赶不走杀不得,朝廷又不吭气,衙门对此只能听之任之。
在秀秀三人闯进衙门之前,已经有不少游侠光顾过了。所以这县衙老爷也懒得撵他们——撵也撵不动。
宋小玉的扇子开开合合,思量着对策。苗苗恶狠狠地看着他,一时想不出该怎么骂他。秀秀见两人都不说话,就在大厅里跑来跑去,找凳子。
“啊!秀秀?”两人异口同声,这才发现她。
“宋小玉,你和我妹妹在玩什么呢?”秀秀找到了另一张太师椅,搬到宋小玉对面坐下。
“你……你来了正好。”宋小玉歪着头皱着眉,使劲想词,“苗姑娘,我,和秀秀,其实,已经,那个,有了,就是,那个……”
“有了什么?什么‘那个’?”苗苗瞪着眼。
秀秀一头雾水:“哪个呀?”
“就是……”宋小玉脸居然也会红,“哎呀呀,你自己琢磨琢磨,这事儿不方便直说……”
县衙老爷嘿嘿嘿嘿,插了一句:“本官知道是哪个了,少侠只怕是已经跟这位叫秀秀的女侠……‘那个’过了……就是很亲密的‘那个’过了,嘿嘿,小官可没说错?”——衙役们齐声赞同:“威~~~武~~~~”
秀秀张着嘴,眼睛转转:“什么很‘亲密地那个’过?有吗?我怎么想不起来?”
苗苗奔到两人中间,气呼呼地看了看秀秀,然后盯着宋小玉:“那我呢?你不是也对我‘那个’过了吗?”——衙役齐声唏嘘:“威~~~武~~”,又叫苗苗给喊了声闭嘴。
宋小玉用扇子挠了挠肩,神情挺难看:“那日丛林邂逅,宋某见苗姑娘被人点了笑穴笑得难受,于心不忍出手相助,不想一时冲动犯了职业病……其实也只不过是亲了你一下……姑娘又何必老是放在心上?”
“好你个死淫贼!”苗苗生气的时候,声音很大,“亲过我的嘴巴还‘只不过’?那你说,你跟秀秀又是怎么回事?”
县衙老爷咳咳咳,暗讨:这姑娘怎地如此天真烂漫?衙役们不敢再喊威武,满面贼笑地互相交头接耳。
秀秀听说宋小玉亲过苗苗的嘴巴,脸红了红,却忍不住好奇:“对呀,那宋小玉你跟我又怎么了?”
苗苗瞪了秀秀一眼:“你少装蒜!”
“秀秀你不用害羞,我这就跟她说清楚。唉……”宋小玉长叹了一声,把扇子收入怀中,然后取出一个瓷瓶,对苗苗说:“你可知道此为何物?”
“什么东西?”大厅里的人齐声问,连跪地上的犯人都不想打瞌睡了。
“这药丸的名字不雅,我就不说了。”宋小玉从瓷瓶里倒了一颗红药丸出来,“但你们若知道我以前是做淫贼的,想必就不难猜了。”
县衙老爷一怔,露出艳羡的目光:“你是淫贼?那么,你手中之物可是……”衙役们齐声接道:“春药!”
“春药是什么东西呀?”秀秀见过那红药丸,前次宋小玉受伤昏倒的时候,她还给他喂过两粒,以至后来宋小玉变得“怪怪的”。
“这绝非寻常春药。”宋小玉顿了顿,见苗苗眼中冒火,继续道,“此药一旦服下,若不即刻阴阳交合,便会欲火攻心,血脉贲张而死。”
县衙老爷两眼发光,衙役们连连称羡。秀秀托着下巴,还是不懂。
“那日于绝龙谷,宋某遇仇家埋伏,受了剧毒刀伤。”宋小玉接着说,“血毒发作很快,宋某没来得及使用所携解药便不省人事,幸得秀秀姑娘喂服方拣回性命。只是……秀秀她不知道这红药丸是……春药,一并给我喂服了……两粒。”
“然后你醒转过来,只觉口干舌燥、欲火焚身。于是兽性大发,对秀秀姑娘实施****?”县衙老爷倒是挺会破案。
“那时候我已经丧失了神志,待苏醒过来,对这事虽毫无印象,却知一定发生过……不然药效如何解除?”宋小玉总算说完,抬眼看了看秀秀。
县衙老爷和衙役们摇头叹气,只道可惜可惜——这么爽的事,这小子居然毫无印象,做了等于没做。
苗苗有点明白了,眼里似有泪花闪动,看着秀秀:“你说,你们到底怎么啦?”
秀秀想了想,答:“也没什么呀,那天他又昏了过去,我用《武林密笈》疗伤篇里的办法察看了一下,见他内息缭乱,就用‘清心决’帮他把体内的毒火清理了一下……”
“什么?”宋小玉叫了起来,“有这事?”
苗苗追问:“那后来呢?”
“后来他就醒了。”秀秀脸红了红,“再后来他说要娶我,我没答应,就跑了……”
“原来是这样……”县衙老爷长舒了口气,嘿嘿一笑,“宋少侠却是白担心了,我刚才还纳闷呢!——这秀秀姑娘怎么看都是黄花闺女。”
“此话……当真……”宋小玉听完她的话,一副怅然若失的模样。
第四十章
到京城来参加招亲大会的,除了凑热闹的,更多的是来碰运气,看看能否找到个称心如意的对象。在那个时代,男人可以娶很多老婆,结起婚来比吃饭还随便;女人每次却只能嫁一个男人,得很谨慎很挑剔。所以,大会上都是男人追女人,宋小玉和苗苗的这种情形比较少见。
武人不象文人那么斯文,想要泡谁二话不说,张牙舞爪就扑上去,用不着吟诗作对、花前月下地去培养感情,所以大街上常常能看见漂亮的女侠带着一群追赶中的男人飞来飞去。倒也不失为一道独特亮丽的风景,为京城增色不少。
衙门里,秀秀说清了那天的事,苗苗长舒了一口气后,就看着宋小玉失魂落魄的模样连连冷笑。
气氛正有点儿僵持,忽然又飞进来一个人,是个背着双剑的女侠,气喘吁吁。县衙赶紧往大厅后方一指:“屏风后有个过道,直走右转便是。”
“便是什么?”双剑女侠擦了擦汗。
“女厕。”县衙老爷嘿嘿一笑。
那女侠先是一愣,待听见身后大门口传来嘈杂人声,便不再多想,闪入屏风。
大厅里的衙役们自觉地退到墙边,让出一个片空地来,随后便冲进了一群游侠模样的男人,吵吵闹闹地大叫“人呢人呢”。
秀秀正觉得有趣,却听苗苗大叫“你别跑!”,然后呼啦一声飞了出去——宋小玉不知什么时候趁乱溜了。
苗苗去的快,男游侠们都没看清楚,以为是刚才追的那个双剑女侠,又没头没脑前呼后拥地追了出去。县衙老爷拿手帕擦了擦前额,直摇头。
秀秀指着跪在地上的犯人问县衙老爷:“他怎么啦?”
“盗窃。”县衙答。
“哦,那你们忙吧,我走了。”
“嘿嘿,姑娘慢走,有空常来。”
衙役们齐声恭送:“威~~~武~~~”
高空的风有点冷,秀秀抱紧红色大裘,站在广场的大旗杆顶上,东张西望——这京城好大,现在上哪儿找夏白白他们呢?
兜了几圈找不到路,秀秀就跑上一辆马车,先回马府瞧瞧。然后在马府门口看见了甜儿,正躲在大门不远的一个小胡同口焦急地向她招手。
“你怎么啦?夏白白呢?”秀秀跑了过去。
“秀秀姐你可来了。”甜儿一脸委屈,“还说呢,你那小偷朋友讨厌死了!”
“怎么啦?难道他……抢了你的钱?”秀秀问。
“没有啦,我哪有钱给他抢啊。他……”甜儿红着脸指了裙子,“他把我的裙子弄破了……”
秀秀看了看她裙子上的大口子,惊叫:“啊,不是吧,他也吃了春药了?”——刚从衙门里学到了春药的“知识”,小丫头忍不住瞎套用。
“什么呀……”甜儿居然能听懂,脖子都羞红了,“不是啦不是啦,他也是不小心的……”
“哦。”秀秀煞有介事地点了点头,“那你躲在这里干什么?”
“你说我这样子怎么从正门进去呀?要被府里的人看见,不被笑死才怪。你那小偷朋友说可以爬墙进去,我还没同意呢,他就跑去找梯子了,到现在都没回来。”小丫鬟口齿伶俐。
“要不,我先带你跳进去吧,我会飞。”秀秀嘻嘻。
“那,那他呢?”小丫鬟低头犹豫。
“没事,我再出来外面来等他。你别叫他小偷,他是夏白白,我跟你说过的。”秀秀说。
“哦……”小丫鬟害羞地转动着眼珠子,“不然,我们一起等他来……再,再飞进去好吗?人家说好了要等他的……”
秀秀盯着甜儿看,觉得她有点怪怪的,甜儿被看得很不好意思,拉着衣服下摆摇来摇去,又道:“不然,秀秀姐您进去帮我拿件大衣出来好吗?在您房间左边的那个小房间里,就放在柜子里。”
“好吧。”
越过墙,秀秀跑到房间里找了好半天也没找着,甜儿却推门进来了,身上批着一件绣着花的长衣,正好遮住了裙子。甜儿说:“他,他硬要我穿的……”
“夏白白?他来过了?”秀秀问。
甜儿低着头,满面笑靥。
原来,夏白白找不到梯子,就跑去偷了件衣服来给甜儿,可能是有人在追他,急急忙忙要跑,临走时对她说“你快进去,晚上我再来找你玩”——这个细节甜儿没说,但秀秀似乎能感觉得到这小丫鬟在想些什么。
冬天里难得的暖阳,令每个人的心里都充满了春意。秀秀微笑着走出甜儿的房间,关上门,心窝里忽然一阵空虚。
假山池里,两条红色的鲤鱼追逐嬉戏,秀秀静静地看了一会儿,撅着小嘴,走回自己的房间,关上门,跳到床上打开酒葫芦,咕嘟咕嘟地大喝了两口,结果呛到了喉咙,咳咳咳……
第四十一章
马员外不是个敬业的人贩子,老是喜欢打货物的主意。半个月前,他的老婆们一生气,合伙全跑掉了。马员外日子过得无聊,只好想方设法拐卖女孩以便“打主意”。谁想到好容易骗来的姑娘却有二当家罩着,莫名其妙地成了自己的上司,憋在胸中的一团火无处发泄,赶紧又差人张贴广告看能不能再招到“女保镖”,并叮嘱家丁,一定要武艺平平,高强的一个都不要——他可能忘了件事,这种广告除了能骗来一些不懂事的小女孩,也可能招来爱管闲事的游侠。
孟虎离开了两天都不见踪影,秀秀已经挣了十五两银子,心想过了今晚就离开马府,这小丫头不太喜欢做这种光拿钱不办事的工作。
夜里,雪又开始下了,窗外传来“啊秋啊秋”,很熟悉的喷嚏声。秀秀心窝一阵乱蹦,从床上跳了起来:“江洋?”
窗户被推开,蒙着脸一身黑衣的江洋带进一袭风雪,眼睛闪着光:“秀秀,你怎么跑到这种地方来了?”
“我……我在这里做保镖赚钱。”秀秀看见江洋心慌慌乱乱的,“我明天就不做了。”
“保镖?”江洋关上窗,解下脸上的黑布,“据我所知,这个庄子可是……”——说到这儿想了想又不说了,只问:“你还真的跑到京城来了,找我的对吧?”
“恩……”秀秀垂着头,忽然想起上次在江上的事,赶紧仰起头,“才不是,谁要找你了?我又不喜欢……你……”
“有酒吗?”江洋指了指秀秀怀里抱着的大葫芦。
秀秀点点头,把酒葫芦递给江洋。
“外边可真冷!”江洋接过葫芦打开盖子,仰起头咕嘟咕嘟喝了两大口,抬起袖子擦了擦嘴,哎呀一声,“糟糕,忘了是你的葫芦。”
“没事。”秀秀低着头两眼满地乱瞅,心还在碰碰乱跳,于是找话,“你……是来偷东西的吗?”
“是啊,我是大盗嘛。”江洋盖上葫芦盖子,转头左右看了看房间,“你知道这庄子的金库在哪吗?”
“不知道,我才来两三天,不过……”秀秀犹豫了一下,“你还是不要偷他们的钱吧,我是这儿的保镖……”
“呵呵,你还是这么好玩。行!那我就破例一次。”江洋笑着坐到秀秀身边。
靠得有点儿近,秀秀感觉到他身上的热气,胸口有点发闷:“你……那你来京城,做什么?”
“跟你比武呀,咱不是约好的吗?”江洋似乎忘了船上的事,“就在招亲大会上,怎么样?愿不愿意嫁给我?”
“你忘了,我是破剑的女儿。”秀秀瞪了瞪眼,女孩子总是很会记恨。
“没事!那天我……我跟你开玩笑的。”江洋眼睛转了转,又打开酒葫芦,咕嘟咕嘟喝了两口。“你爸爸和我师父当年有些恩怨,我后来也想通了,都是上一代的事,跟我们没什么关系,你说是不是?”
“哼。”秀秀想起那天江洋的模样,只觉一肚子委屈,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我猜你一定在京城,这不,千里迢迢赶来跟你赔不是呀。”江洋说这话的时候眉头微皱,神色不大自然,“你别生气了,嫁给我吧。”
“才不要。”秀秀擦了一下眼泪,露出了个忍不住的笑脸,“人家一点都不喜欢你?”
“真的吗?”江洋把头探到秀秀面前,坏坏地笑。
“不喜欢不喜欢。”秀秀推了他一下,又问,“你肚子饿吗?我去叫厨房送吃的来吧。”
还是严冬,小姑娘们的春天却仿佛提早到来了,秀秀的脸红红的,白天的诸多不高兴似乎一扫而空。坐在喜欢的人身边,只好顾左右而言它。——这会儿的秀秀即便是抬起头看到江洋双眉微锁心神不宁的样子,只怕也察觉不出他的重重心事。
江洋的一只手在半空中悬了许久,终于咬了咬牙,想把秀秀搂到怀中,却听门外传来炸雷般的声音:“秀丫头!你大哥我又来跟你拼酒了!”声未落,门咣当一声被撞开,江洋赶紧跃起——来人好大的气势。
孟虎闯进房间和江洋打了个照面,看了看秀秀又看了看这个陌生的黑衣人,诧异道:“你是哪冒出来的?”
“他是……他是江洋。”秀秀连忙解释。
“江洋?这名字听过,做小偷的对吧?你来干什么?偷东西呀!”孟虎将大酒坛子放在地上,凶凶地看着江洋。
“如果我没看错,你大概就是这贼窝的幕后主使,玄武门的二当家‘怒吼天尊’孟大虫吧?”江洋冷笑地应了一句。
“好小子!”孟虎瞪起铜铃般的巨眼,挽起袖子,“知道我是谁竟然没有吓得屁滚尿流落荒而逃,还敢在老子面前耍酷,找打?”
“孟虎你别这样,他是我朋友。”秀秀走到两人中间,怕这一打起来又乱了套。
不想江洋竟一把拉开秀秀,笑容冰冷:“阁下在百晓堂的十大高手中排名第八,却不知是否名副其实,在下倒是真想见识见识。”
“好!有种!”孟虎反而不生气了,转身大步走了出去,“就凭你这句,老子给你留口气,来吧!”
秀秀想说点什么,江洋却看也不看她一眼,拂袖跟了出去。
第四十二章
马府的回廊上吊着几盏灯笼,把铺满雪的大院子映得白晃晃的。地面上像有个柔软的羽绒垫子,让人冲动着想置身其中,打滚,或者打架。院子里除了假山池,还种着一棵四季茂盛的大树,现在树冠上也被白雪包得厚厚实实的。
秀秀跟在两男人身后走出房间,拉了拉江洋的袖子:“你小心点儿,他很厉害。”
江洋皱着眉不说话,对她的关心置之不顾。——秀秀轻咬嘴唇,怎么又是这张脸,船上的冷酷似乎又要回放了,小丫头心里很不舒服。
孟虎已经站在院子中间,却转过头看着那棵树。
“他看树干嘛?”秀秀勉强着自己跟江洋说话。
“高手比武,学问很多。”江洋终于开口,“这其中包含着地势,树是地势的一部分。”
“哦。”秀秀瞪着眼睛点点头。——原来还要爬到树上去打……
正说着,孟虎已走到树下,喊了声“下来!”一掌拍在树干上。巨响中,稀里哗啦掉下了很多巨大的雪片,仔细一看,还掉下了一些穿白衣服的蒙面人,挣扎着从雪地上爬起来跪在地上,其中一个叫道:“孟天尊别动怒,我们是百晓堂的人。”
“奶奶的,你们这帮狗仔子怎么到处都是……”孟虎像赶苍蝇似的挥了挥手,“去去去,滚远点儿。”
白衣人们连滚带爬逃了开去,却不离开,团团坐在假山边上,手里都拿着笔和一本小册,五六双眼睛里都闪烁着期待。
秀秀忍不住好奇,又拉江洋的袖子:“那些人是干嘛的呀?”
江洋有点窘(原来树上有人),咳咳咳清了清嗓子:“一些无聊人,我以后再跟你说……”赶紧大步走到孟虎面前,右手侧伸,袖子里滑出一柄细长的银剑。
“你会用剑?”孟虎抓了抓头,“这么说来……传言不假,你还真是名剑的弟子?”
“出道三年,这是我第一次用剑。”江洋痴痴地盯着银光流动的剑刃,眼里露着一丝诡异的浅笑,“只望阁下谨慎应战,全力施为,末要辱没了自己的名号,辱没了我手中这柄……天下第一剑……”
“哈哈!很好很好,象那么回事!”孟虎大笑地挽着袖子,“你师父跑哪去了?你去跟他说一声,孟某想跟他打一架,随便什么时间什么地点都行。”
“哼,跟我打完,恐怕你……”江洋嘴角微微抽动,改口道“……好了,可以开始了。”
假山边的白衣人们埋着头,飞快地写字。秀秀郁郁地走到假山边坐下,托着下巴,喃喃自语:“男人真奇怪……”
身边的一个白衣人赶紧问:“男人真什么?秀秀女侠可否再重复一遍?”
秀秀愣了愣,见他正把自己的话写在本子上,好生奇怪,待问,却听其他白衣人叫了起来“注意!开打了!”
狂风骤起,雪雾弥漫,孟虎的拳头真够凶猛的……
武林高手之所以为武林高手,其实就是把一种武功练得比其他人都熟练,能很得心应手地运用到打架中去。国人的武术比较讲究技巧,所以如果在擂台上看到书生模样的人向彪形大汉挑战,人们通常都看好书生。但孟虎不属这一范畴,他和古代很多打仗出名的大将一样,靠的是翻江倒海无人匹敌的蛮力——管你什么四两拔千斤,铺天盖地的一拳过去,石头房子都能给掀了,更别说人了。
百晓堂把他排到天下第八,并没多大把握,因为所有能搜集到的关于孟虎的实战案例中,他只败给过破剑,谁也不能肯定除此还有谁能打得过他,况且,输给武林神话并不是什么丢脸的事,包括他自己,提起那场败仗,怒吼天尊还得意洋洋自吹自擂:连破剑都得用十几招才能把老子打趴下……
今天百晓堂的狗仔队在京城马府有很大的收获,除了亲见顶级高手的对决,还确定了江洋的神秘身份,同时在场的还有当今江湖上最引人注目的少女游侠——火凤凰秀秀。这一战报传出去,一定能轰动一时。
江洋手中拿剑,就象换了一个人,身上带着一种令人无法接近的超然傲气,果真让人联想到“名剑”这两个充满传奇色彩的字眼。
秀秀抱着红裘,蜷缩在风雪中,忽然觉得江洋在她的眼里越来越陌生,仿佛离自己无尽遥远,为什么会这样?——唉……
旁边的白衣人不停地写着字,口中还念念有词:“……就坐在我身边三尺开外的少女游侠火凤凰,面对如此精彩的决斗时,竟然发出了一声与其年纪极不相符的长叹,实在令人费解,莫非,难道……”
偌大的一个院子里,剑气纵横,拳风咆哮。而秀秀的心,却有如一潭死水,静静的,看不见一点波澜。
第四十三章
多年前,名剑郁郁归隐,江洋还记得他离去前的那声长叹:“为师毕生无法勘破的便是这个‘名’字,只因这世上,既生我名剑,何以有破剑,罢了罢了……”
也就是说,名剑并没寄望江洋能从破剑手中夺回天下第一的称号。可是没办法,江洋仍然得去争夺天下第一。师徒俩都没留意到,这种****却是来源于名剑武学本身。
名剑,无非一个“名”字。
身为神出鬼没的侠盗,江洋并不张扬,他的武功到底有多高很少人知道,连百晓堂也计算不出来,这是出于他闲云野鹤的个性。但以“名”为宗旨的武学却始终是个桎梏,性格与武学的冲突让江洋很不自在,不得不把希望寄托在打败破剑之上。
真正的侠盗绝不是那种喜欢挖空心思争名夺利的人。是呀,何必多呢,只需一战,天下就无敌了,一旦无敌,这“名”也就可以见鬼去了。
半个月前的一个黄昏,江洋遇见了破剑,那是一条冻住的小河,该武林神话正懒懒散散地趴在一个冰窟窿边钓鱼。
那天,江洋在他的五丈开外站到了天黑,直到破剑走了也没说出一句话来,更别说挑战。破剑身上所散发的那种无所牵挂目中无敌的气息令他却步了——这是怎样的一个境界?竟然毫无破绽!
“第十一招......等等,还剩几招!”江洋面色忽变,向后飘开,转身背对着孟虎。在空中飞来舞去的银剑刷地一声落下,钉在两人之间的空地上,嗡嗡作响。
打得正爽,却猛的被叫停,孟虎莫名其妙:“什么‘还剩几招’?再打呀臭小子!”
“破剑败你……用的是十七招还是十八招?”江洋的语气有点凄凉。
借着雪色,秀秀看见他的眉头凝结,神情很痛苦。
孟虎拳头慢慢放了下来,已经明白了他的意思,笑着摇了摇头:“问这个没用。”
江洋的身子微微颤抖。
孟虎一脸没劲,大步走到树下,捡起刚才脱下的灰色长袍,披在身上,叹道:“倘若你心里没那么多胡思乱想,以此剑之造诣,三百招内当能与我打成平手。”
江洋不语。
“还算痛快,今晚值得一醉。”孟虎笑着朝房间走去,“江湖上能打得过你的人不多了。”
江洋不语。
走到门口,孟虎停了一下,缓缓道:“但如果是破剑……你撑不过十招!”
江洋依旧不语,慢慢走到大门,推开,慢慢走出去,没有带走院子中插着的银剑,也没有跟秀秀说他要去哪。
秀秀很想拉住他,问他为什么这样,但是江洋看上去好失落,让人不忍心……觉得脸上有点儿凉,不知道什么时候,眼泪结冰了。
“秀秀女侠,能否谈谈您现在的感想?”身边的白衣蒙面人小心翼翼地问,其他白衣人赶紧围拢了过来。秀秀站了起来,一人一脚,把他们赶走,然后跑回房间找孟虎喝酒。
“你说,江洋……为什么要和我爹比武呀?”几碗酒下肚,秀秀脸红通通的,似乎醉得比平常快。
“啊,破剑是你老子?”孟虎愣了愣,“那你娘是哪个?三姑娘?”
“你还没回答我呢……我娘当然是三姑娘。”秀秀打了着小酒嗝。
“哦,挺象……”孟虎煞有介事地点了点头,道,“可能,可能是因为江洋他师父当年跟你爹比武输了,现在就叫叫叫他徒弟来试试看吧。哈哈,我瞎猜的。”
秀秀撅着嘴,想着爸爸什么模样。
“哎我说丫头,你是不是喜欢上那小子了?”孟虎凑了过来,一幅神秘兮兮的模样。
秀秀出着神,似乎在自言自语:“他可能再也不会来见我了……”
这时屋外传来甜儿的声音:“秀姐姐,你在吗?有人找你。”
孟虎大手一挥,风起,门开,外边站着两个人,小丫鬟和江洋。
秀秀发着呆。
江洋嘿嘿嘿走了进来,见两个人都看着他,就道:“我把剑给忘了。顺道,顺道来跟你们聊聊。”
“你这坏蛋。”秀秀忽然跳起来,踢了他一脚,“刚才干嘛不说一声就走掉了?”——脸红红,气呼呼。
“哎呀!好疼好疼!”江洋叫着躲开,无辜地说,“你没看我比武输了嘛,多难受的事儿呀。也不懂得体谅体谅,还打我……”
“哼!”秀秀嘟着嘴面红耳赤,胸部起伏,看那样子还想踢人。
孟虎站起身,把碗里的酒倒进口中,朝外走去:“老子困了。”
江洋嬉皮笑脸向孟虎点了点头,送到门口,要把门关上,门外的甜儿赶紧叫:“秀姐姐,您要宵夜吗?”
“不要了,你去睡吧。”秀秀坐在床沿上,拿起葫芦倒酒。
虽然还在生气,但见江洋把门关了,心窝忽然一阵剧烈的跳动,酒撒在了桌上。
第四十四章
小时候,秀秀看见镖头正在训一个男镖师和一个女镖师,留意到了一些话,后来就跑去问镖头:“为什么说孤男寡女同处一室是‘成何体统’呢?‘成何体统’是什么意思呀?”
镖头没有娶过老婆,所以也不太清楚“成何体统”是什么意思,就敷衍:“没意思没意思。”
秀秀从小好奇:“没意思是什么意思?”
镖头咆哮道:“去去去,小丫头片子,瞎问什么!”
现在已经算长大些了的秀秀还是不明白这个问题,因为从来就没人跟她仔细讲解过这些事。所以,当江洋把甜儿关到门外,然后笑嘻嘻地蹦到床上,盘腿坐在她身边的时候,心里不免犯起嘀咕,便问:“江洋,你把门关起来了,我们是不是就孤男寡女了。”
“噗!”江洋把酒喷成一片水雾,瞪着眼看了看秀秀,然后大笑,“你……哈哈哈哈!你可真好玩啊!”
秀秀使劲向他皱了皱眉头,见他还笑,就踢他:“别笑!你先告诉我,你等一下要对我干些什么?”
“你说呢?”江洋抹了抹嘴,眯起眼睛换成另一种笑,嘿嘿嘿嘿,翘起嘴唇凑近秀秀的脸。
秀秀惊得偏开头躲开,想起在衙门里宋小玉说亲过苗苗的嘴巴那件事,不由小脸发红,心碰碰乱跳:“你你你……你这人……”
“我这人怎样?”江洋伸手搂秀秀的肩。
秀秀赶紧从床上蹦了下来:“你这人乱七八糟,我才不要跟你,跟你……不要!”
我也没打算怎样嘛——江洋搔搔头,觉得小丫头的反应很有趣,拿起秀秀放在床头的小镜子,挤眉弄眼地在自己脸上照来照去:“我哪儿乱七八糟了?你要跟我什么?”
“你就是乱七八糟的。”秀秀忽然生起气来,冲口一堆话,“你一会儿这样一会儿那样,有时都还好好的,有时又板起脸来吓唬人,每次都是这样,我气死了,我以后再也不想跟你说话了,你太讨厌了,讨厌死了!我才不要跟你什么呢,你要亲我的嘴巴我也不让你亲……你快走开……呜呜呜……”
(躲在窗外的甜儿忍不住要扑哧,被孟虎捂住嘴,恶狠狠地瞪了一眼)
秀秀一番唧唧喳喳把江洋听得一愣一愣,没想到话一说完,小丫头竟然哭了起来,一时手忙脚乱,站起身来却不知如何是好,只道:“别别别哭呀,是我不好是我不好,我以后再也不会那样了还不行吗……”
“你骗人!”秀秀使劲擦去眼泪,恨恨地看着他。
“哎呀,真的不会那样了。”江洋要拉秀秀的袖子,秀秀躲开,江洋又拉,“你先坐下听我说。”
秀秀挣开他的手,自己搬了张椅子坐下。
“本来嘛,我想成为天下第一高手。这个……要成为天下第一高手就得打败你爸爸,因为你爸爸是天下第一高手。咳咳咳……”江洋觉得话说得绕口,拿起葫芦喝了一口,想了想接着说,“可是呢,我刚才和那个姓孟的打了一架,你也看到了,打呀打呀打也打不死。我连这个天下第八都打不死,想必……也不是你爸爸的对手了。所以嘛,算了!呵呵。”
“然后呢?”
“然后呀,然后我还是做我的江洋大盗,像以前那样,到处偷坏人的钱送给好人。再不用学我师父耍酷了~”江洋嘿嘿嘿嘿,“如果偷的钱很多,好人们花不完,咱俩就一起帮他们把剩下的也花掉,你说好吗?”
“不好!我才不要花你偷来的钱呢。”秀秀的心情总算好些了,“给我葫芦,我要喝酒。”
江洋把葫芦递给秀秀,笑着说:“我记得你说明天就不做这里的保镖了对吧?那明儿咱一大早就离开,招亲大会后天就开始了。”
“恩。”秀秀泯了一小口酒,忽怔,问,“你晚上睡哪?”
“嘿嘿,当然是和你一起睡啦~”江洋兴奋得直搓手,“反正后天咱们就要结婚了嘛。”
“什么呀……不要!”秀秀脸又红起来,声音小了。
江洋正想着怎么劝秀秀一起睡,忽听屋顶飘过一阵叮叮当当,脸色微微一变:啊!又是绝顶高手。
——窗外传来孟虎暴雷般的叫声:“喂,是紫青铃吗?别走别走,我是孟虎,要不要比试一下?”
——果然听紫青铃回道:“没空没空,忙着呢。”
原来过路的是苗苗的妈妈,秀秀正在害羞中,外面的对话一点都没听见,只觉江洋半天不吭气,忍不住抬眼偷偷看他。
呀!那张冷冷的脸又回来了——秀秀一惊:“你……你怎么又……”
江洋好像也没听见秀秀的话,哐啷一声撞开窗户,飞了出去。
秀秀怒火中烧,冲着窗外黑漆漆的夜大声叫道:“江洋!!!我讨厌死你啦!!!”
夜,万境萧索,风雪象漫天飞舞的利刃,无情地蹂虐苍生——唉,这毕竟是严冬,春天还早……
第四十五章
京城里有许多大户人家,四更天里从十丈高的牌楼上俯瞰,依然星罗着许多灯光,最耀眼的灯光汇聚于城市正中,那是一大片围在长方型高墙里的建筑群,很雄伟。冷风呼啸而过,秀秀哈着白气使劲搓了搓小手,赶忙从牌楼顶上跃了下来,朝那个“看上去比较温暖”的地方飞去。
“江洋这坏蛋,我再也不理你了,理你是小狗!”秀秀顶着风雪,气哼哼地嘟哝着,“冻死了冻死了,都是你这坏蛋,害我生气害我半夜跑出来害我找不到路……我恨死你了!”
京城最醒目的建筑群当然就是皇宫,那是皇帝住的地方,比谁的家都大。秀秀可不知道这些,站在护城河边自言自语:“这里的墙也太高了吧,跳上去万一够不着,我会掉到河里去的。”
正犹豫,忽见夜色中,有个黑影像羽毛般轻盈的飘上了城墙。
难道是江洋?原来他跑出来偷东西。
只是这身法,怎么有点像我书里的“凤舞”——秀秀心念一动,照着样子飞身纵起,飘飘摇摇,如乘风御雪一般,转眼落在了城墙上面,
城墙的里面真是别有一番天地,秀秀从来没见过这么多如此华丽的大房子,感觉好像发现了一个世外仙境,有点高兴。却见方才那个黑影正飞快地掠向一个角落,于是顾不得欣赏风景,施展凤舞追上去。
转过几个弯,黑影忽然飞快地闪进一间小屋子。秀秀连忙跟近,却见小屋子的门口,站着四个穿着银甲的高大男人,手中都举着一把很长的大刀。四个人站得直挺挺的,眼睛也睁得大大的。秀秀吐了吐舌头,道:“你们好……”
四个男人眼珠转了转,却不回答。秀秀觉得奇怪,小声问:“有人进去了你们没看见吗?里面是什么呀?”男人们还是不回答,连头都不转动一下,只是神情古怪地瞄着秀秀。
“哼,不理我!”秀秀不知道这些守卫被点了穴道,动不了,决定也不理他们,见小屋的门虚掩着,就上前拉开,跑进去看江洋在搞什么鬼。怎知脚底一空,里面竟是一道通往地下的楼梯,哎呀~~~~~~~~~
乒令乓啷一阵乱响,从楼梯上掉下来的秀秀和一个人撞在一起,两人摔成一团,四脚朝天稀里哗啦……
手忙脚乱的秀秀赶紧把乱七八糟掉落在身上的盒子花瓶字画一一拿开。待要看看陪自己摔下来的人怎么样了,却听身后“哐啷”一声巨响,回头,竟是一道铁栏从天而降,封住了出口。
秀秀嘴巴张得老大,坐了起来,转过头。
被她撞倒的人是个女人,也挣扎着坐了起来,抬手就要打人,秀秀惊叫:“呀!不是你?”
女人的手掌在半空中一顿,愣道:“什么不是我?当然是我,你是谁。”
“我,我是秀秀。”秀秀咬着手指,“我还以为你是……另外一个人……”
“然后你就跟在我后面,冒冒失失地破坏了我的好事?”女人长得很漂亮,却凶巴巴的,“这下可好,我被他们捉住了!你说怎么办?”
秀秀茫然无措地看了看身后的铁栏:“没有别的路可以出去了吗?”
女人的衣服黑里镶红,衣襟上绣着凤凰的图案。只听她“哼”了一声,使劲拍了拍身上的灰尘,喃喃道:“这下脸可丢大了。”
秀秀也站起来拍着衣服,觉得很过意不去,就说:“我们可以想想办法……”
“这门是玄铁打造,开关又在门口十丈之外,被关起来没人能出得去!”女人瞪了她一眼,两眼使劲眨了眨,掩嘴惊道:“你……你长得好象我家……我家……”
秀秀正发愣,女人扑上来抓住她的肩膀,左看看右看看,和铃儿那天在客栈打量秀秀的神情一个模样:“你刚才说你叫什么?你说你是秀秀对吗?”
“是呀……”秀秀忽然也想到了,叫道,“呀!你不会是我娘吧?”
女人险些倒在地上:“……胡说什么……我哪儿来你这么大的女儿,你自己难道不知道你妈妈是谁?”
“知道呀,我娘是三姑娘林菲,我爹是破剑武非,可是他们俩我一个也没见过。”秀秀每次提起这事,心情就会突然变糟。
咣当!
“咦,人呢?”秀秀的头转来转去找不到那女人,低头一看,却见她躺在了地上,“你……你怎么啦?”
女人哗啦一下蹦起来,理了理散乱的头发:“没事没事,就是觉得有点意外,哈哈!原来我三妹跟破剑那坏蛋还背地生了个孩子呀!哈哈,回头我跟姐妹们可有得说了!你你你快叫二姨姨!”
“二姨姨??”
“是呀,你妈妈是三姑娘,我是二姑娘,如果你真是我三妹的女儿,姨姨还多着呢?”
原来,这个半夜进皇宫偷东西的女贼竟是栖凤山庄的二姑娘,三姑娘的二姐林莹。
第四十六章
二姑娘早年有个外号叫“魅影神偷”,也是个类似大盗的职业。不过她跟侠盗江洋不同,也跟别的贼不同,二姑娘偷东西既不是去救济穷人,也不会据为己用,仅仅是觉得偷窃是件好玩的事。东西到手过几天还会偷偷拿回去还给人家。因此,被她偷走宝贝的人都不会太担心——二姑娘从不弄坏别人的东西。
前日,二姑娘到京城来找大姐玩,顺路跑进皇宫的藏宝库里偷走了一些小玩意,今晚本是回来还东西的。怎料身后却跟着一个冒失的小丫头,不但踩到了机关,还把她给撞了进来,这下可成了瓮中鳖,一世英名啊……
而更令二姑娘万万没想到的是,该小丫头居然自称是三妹林菲的女儿,还是破剑给弄出来的?一激动,二姑娘赶紧表明身份。
秀秀听她这么一说,有些不知所措:“你,你说……你是我娘的姐姐?那我娘呢?”
“你妈妈呀……”二姑娘挽了挽头发,“……我也好些年没看见,不知道跑哪玩去了。哎,你先说说,你怎么会从来都没见过你妈妈呢?”
“我……我一生出来就被丢在路边,是镖头捡到我把我养大的。”秀秀说这话的时候心里很不是滋味。
“这样啊……那你怎么知道你是他们的女儿?”二姑娘皱了皱眉,脸上起了疑云。
“因为,因为我有这本书。”秀秀慌忙从怀里取出《武林秘笈》,“你看!”
二姑娘接过书翻了翻,说:“没错……是他们写的,这本书我知道。不过……书也可能是他们不小心弄丢的,你知道,他们俩都是冒失鬼。所以,你也不一定就是她们的孩子。”
话音刚落,秀秀只觉脑袋“嗡”的一声,象被什么击中。
“再说了,如果他们真的有你这样一个女儿,怎么会放心让你到处乱跑呢?”二姑娘翻看着书,兀自说着,“我想起来了,火凤凰秀秀最近在江湖上挺红的,原来就是你呀。可是,连我都听说了你,三妹和那坏蛋破剑怎么可能会不知道呢?难道他们还不要这个女儿不成?你说……”
二姑娘抬起头,话就顿住,因为她看见了秀秀眼中的恐惧。
秀秀晕晕地退了一步,心窝前所未有的涌起一阵酸楚,眼泪夺眶而出。
二姑娘明白自己的话太多了,慌忙伸手搂住她的胳膊:“哎呀呀,你你你别哭你别哭,我也没说你不是……你长得跟我家三妹这么像,简直就是一个模子里出来的,你一定是她女儿,没错,你一定是!”
秀秀浑身抽动,眼泪象决了堤,止也止不住:“呜呜……那他们为什么不要我……为什么把我丢掉?呜呜……他们为什么不来找我……”
二姑娘抱住秀秀连声安慰别哭别哭别哭:“……可能他们真的没有留意到吧,那两个人都是冒失鬼……姨姨赶明儿去把他们找来,好孩子快别哭了。乖!”
秀秀满腹委屈地伏在二姑娘的怀里,忽觉前所未有的温暖——是呀,长这么大,从来就没被一个长辈这么抱在怀里,这种感觉真的太好了。
秀秀抬起袖子擦了擦眼泪:“可是,可是……我们被关起来了呀。”
“哦,没事!”二姑娘轻抚着秀秀的头,“会有人来给我们开门的,有姨姨在,别怕。离天亮还有段时间,我们先休息一会儿。”
秀秀乖乖地点点头,二姑娘带她走到一张白色的老虎皮上,坐了下来。
二姨的怀抱真舒服呀,秀秀静静地伏在她怀中……
天亮的时候,传来一个不男不女的声音:“哎呀,二姑娘呀,你怎么给关起来了?”——秀秀揉揉眼睛,坐了起来,楼梯口的铁栏升了起来,走进一个满脸白白净净手里还拿着拂尘的小老头。
二姑娘伸了个懒腰:“昨晚太冷,借你家皇上这宝库住一宿不行吗?”
“那有啥不行的,就是太委屈您了。”小老头的声音尖尖的,“奴才就怕皇妃娘娘不高兴,说咱照顾不周,降罪下来,奴才实在……”
“你别跟我大姐说就成了,就当我没来过知道吗?”二姑娘左右转转,看看昨晚摔下来有没碰坏什么东西。见秀秀起来了,就说:“秀秀,要不要跟我去见见你大姨姨?”
秀秀摇摇头,眼睛有点儿肿:“我……”
“怎么啦?”二姑娘微笑着看秀秀——这小丫头长得真漂亮。
“我,我还不能确定我娘是不是三姑娘。”秀秀犹豫了一下,“还是等我找到她再说……”
“这位是?”声音尖尖的小老头忍不住问。
“她是我外甥女。你这的银票放在哪?先借我一些。”二姑娘应了一声,又对秀秀说:“这样吧,你先去家里看看,没准你妈跑回家里去了。”
“家?”
“就是栖凤山庄,你妈妈和姨姨们小时候住在一块的地方,在杭州西湖边上。”二姑娘说,“我有好几年没回去了,要不是赶明还得去长白山找个人,真想陪你回去看看。”
小老头搬来一箱子银票,二姑娘抓起一把塞到秀秀手里:“春节快到了,这是姨姨给你的压岁钱。”
走出皇城,秀秀依依不舍地回头看了一眼远处目送着她的二姑娘,然后决定,马上就动身南下。
“是不是该去跟孟虎、夏白白还有苗苗他们道个别呢?”小丫头自言自语,竟似乎把江洋给忘了。
第四十七章
腊八清晨,京城的大风雪总算住了,被压抑了一天一夜的节日喧嚣也在这一刻爆发,达到了沸点。冲着招亲大会从五湖四海蜂拥而至的武人们都早早起床,抱着各自的期待,奔城北会场方向而去。
晨光下的南城门口银装素裹、天地一色。除了一驾缓缓出城的客运马车,看不到太多行人。孟虎把抗在肩上的大酒坛放在了马车上,对身边一袭红装的秀秀说:“以后要没什么事想找人喝酒,到人多的地方喊一声‘秀秀要找孟虎’。我很快就来,知道不?”
秀秀微笑着踢了他一下:“没准是想找你打架,嘻~”
孟虎眉毛一扬,瞪着眼:“还想找死!你大哥我虽打不过你那天下无敌的爹,却也是天下第三四五六的……你这辈子都不是我的对手。”
秀秀嘻嘻,蹦上车,钻了进去,拉开帘子:“孟大哥你记得帮我跟夏白白和甜儿说一下,我要去很远的地方,将来我会回来看他们的。咱们也后会有期啦。”
“少罗嗦,去吧。”孟虎朝秀秀做了个凶巴巴的鬼脸,示意车夫启程,然后转身走了。
那招亲大会想必热闹,这么多武林高手聚到一起,又打架又结婚的,一定是精彩纷呈、妙趣横生——但从皇城出来后的秀秀却不愿多留一天,一心只想赶紧南下杭州,去寻找传说中的栖凤山庄。
当然,除了身世,也许还有别的什么原因,这点也许连她自己都没意识到……
马车轮碾在厚厚的雪地上,嘎吱嘎吱。
秀秀怔怔地看着前方的茫茫雪海,心绪忐忑而纷乱,只因那最大的谜题至今还没法解开。
破剑和三姑娘如果真是秀秀的生身父母,为什么要抛弃她呢?如果他们不是,那么,这可怜的小丫头又将到哪才能找到自己的归宿?——秀秀正在长大,生活开始让她品尝起忧愁的滋味了。
第四十八章
古人冬天出门,交通工具以马车为上选,可挡风御寒,也比较舒服,就是贵点。好在秀秀已不必再为钱的事烦恼了,在皇宫的藏宝库里二姑娘塞给她的那叠银票压岁钱,每张都是惊人的数额,即便使劲挥霍,都能对付好几年。这样一来,秀秀成了衣食无忧的有钱游侠,只要她愿意,叫上成群的马车也不在话下。
当然,客运马车也有不好的地方,就是太慢,而且不走夜路、不走长途,通常只在白天于邻近的两个城市之间往返拉客,所以秀秀每到一个地方就得找个店住上一晚,等天亮再另外雇车,很耽误时间。
既然无法着急,索性当作游山玩水。于是,秀秀南下的路程似乎也变得格外漫长,时间在不经意中流逝。
冬雪飘飘,越来越小。眨眨眼,垂柳落花,已到早春时节。
置身怡人春色,秀秀早坐腻了马车,改为徒步。想起以前骑着毛驴的日子,倒也格外怀念,就是一时还找不什么地方有卖坐骑的。
小丫头没有方向感,在中原上四处瞎走,不想这天却到了平原镇。——在江湖上兜了个大圈,又回到初出江湖时经过的第一站。
好不容易走到一个“熟悉”的所在,秀秀感觉象回了家,莫名兴奋,也不理睬城门外拉客伙计们罗嗦,径直跑进了以前住过的那家归燕客栈。
客栈的生意依然不错,里面的客人对秀秀的红色打扮却不象第一次见到时那样大惊小怪了。这点秀秀可能不知道,百晓堂把她排在新人榜首,又到处传诵一些有的没的“事迹”,于是火凤凰在江湖上很快就妇孺皆知了。再于是,到处都有女游侠效仿她的这种打扮,人们也就见怪不怪了。秀秀在那两个来月的行程里没碰上什么人拦路找麻烦,显然也是拜“万里江湖一片红”所赐。
小伙计没认出秀秀,只觉眼熟,以为主顾,招呼得格外周到。秀秀叫了酒菜,忽听身后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敢问姑娘,可是一人?”——哈,这声音……是平原镇的地痞老大钱老光!
秀秀忍住笑不回头,琢磨着怎么吓他一吓,却听身后传来另一个熟悉的声音:“走开走开,你的嘴巴臭死了!”
“啊!苗苗!”秀秀蹦了起来,转身看,果真苗苗,坐她身后的桌子。
苗苗旁边的站着的正是钱老光,原来刚才他是在和苗苗说话。被顶了一句后,该地痞老大满面青红似要发作。但见秀秀,两脚登时一阵哆嗦,连退了好几步:“你你你……”
苗苗没理钱老光,撇着嘴对秀秀说:“叫什么?我早看见你了。”
秀秀见她神色里似乎不太不高兴,有点猜到怎么回事,于是跑来跑去,把酒菜都搬家到她桌上,笑着说:“哈哈,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是不是又把宋小玉给弄丢了呀?”
苗苗夹着菜的筷子在半空中悬了一会儿,却又“啪啦”丢在桌上。双手撑着下巴,小嘴撅起老高:“哼!这都怪你。”
“啊?怎么又怪我呀?上次人家不是说清楚了跟他……跟他没什么的嘛?”秀秀辩解。
“唉……”苗苗唉声叹气,“……亲了人家的嘴巴又不喜欢人家,宋小玉这个大坏蛋!”
秀秀正想安慰她一下,眼角却瞥见钱老光慌慌张张奔出客栈大门,走得急拌在门槛上,摔得稀里哗啦,不由扑哧一声,花枝乱颤。
“哼哼!你还笑你还笑,我就知道,气死我了。”苗苗皱起鼻子,大瞪其眼。
“不是不是,哈哈,我不是笑你。”秀秀捂着肚子,抿起嘴装严肃。
“我就知道你会幸灾乐祸,因为他比较喜欢你。”苗苗愤愤不平。
“那……那可怎么办呀?”秀秀想了想,假装有点过意不去。——其实还是挺得意的,女孩子听说别的女孩子喜欢的男人喜欢自己,没有不暗暗得意的。
“什么怎么办?我已经被他亲到了嘴巴,你还什么都没有过。你别想跟我抢!哼。”苗苗仰起头,做出绝不妥协的姿势。
秀秀掩着嘴又笑,连忙给妹妹夹菜:“谁会跟你抢呀,人家又没说喜欢他。”
“那就是说,你不喜欢他啦?”苗苗问。
“也……也没……”秀秀本想说“也没说不喜欢”,见苗苗面红耳赤的样子,赶紧改口,“是啊是啊,我不喜欢他,我讨厌死他了。”
“啊?”苗苗还是面红耳赤,“你你,你凭什么讨厌他?宋小玉又没得罪你!他可好了,你干嘛不喜欢他!?”
“什…..么嘛……”秀秀觉得这妹妹真让人头大,“算了,我不跟你说了。快吃饭,这样才有力气追人。”
苗苗撅了撅嘴没再说什么,拿起筷子。
……
吃饱了走出客栈,秀秀见苗苗牵的毛驴好面熟,不由:“咦?”。
苗苗白了她一眼:“咦什么?是你自己忘在我家的,借我多骑几天别这么小气。”
“哦!”秀秀点点头,“你要去哪?”
“当然是去找宋小玉啦。”苗苗一顿,“不行,你不能和我在一起,万一宋小玉被你抢走了多不划算。……我还是自己找,你,你不许找,知道吗?”
“好啦~~~~~~~~真讨厌,谁要抢你的宋小玉了!”秀秀也瞪起眼来,挥挥袖子,“去吧去吧。别把我的毛驴弄丢了!”
第四十九章
从平原镇往西,沿着河边的小道走百余里,会见到另一个小城镇,倚着山,名为小山镇。那是秀秀小时候住的地方,小丫头一直都想不起它叫什么——在离开小山镇以前,世界在她眼里被简单地划分成两块,镇里和镇外。
转眼一个秋冬过去,飘过万水千山的那双大眼睛,虽然看尽了世界的宽广精彩与生命中的辛酸无奈,却仍然美丽如初、纯真依旧。银光粼粼的河面上,倒映着一个红色的身影,欢快地飞纵于绿树清风之中。
春光无限好,秀秀拿着一支糖葫芦,踩着随风摇动的树叶,忽然想起初出江湖时陪她走夜路的那个好好憨憨的强盗大哥,不由举目张望,盼望他从某棵树后突然跳出来,囔囔道“可爱的小姑娘,你带钱了吗?”
我一定跟他说:“我现在可有钱了,臭强盗你快来抢吧……嘻嘻~”秀秀眼睛骨碌骨碌直转,得意洋洋地自言自语。
前边最近的一棵树后面,竟然真的探出了个头,抬起大眼睛迷惑地看了看飞着的秀秀,然后晃晃乌黑长发,缩了回去。秀秀忍不住好奇,扔掉手中的糖葫芦棍,跳了下来,跑到树后面,见是个女孩蹲在地上,身上也穿着红色的衣服,觉得挺亲切,就问:“你好,你在这里干什么呀?”
“嘘~~~”红衣女孩着急地在嘴唇上竖起一根手指,“别说话,我在捉兔子。”
“兔子?”秀秀的头转过来转过去,正想说哪有兔子,红衣女孩拉住她的袖子,小声道:“躲过来点儿,别让它看见你。”
红衣女孩的及腰长发乌黑闪亮,泛着怡人的芬芳。秀秀蹲在她旁边,被这淡香围绕,心窝里只觉一阵温暖,再看她的脸白里透红、吹弹可破,大眼睛上的睫毛微微翘起,忍不住小声说:“你……真好看。”
红衣女孩转头,可爱的嘴角上,笑容微微一现,“你也不赖”,然后又竖起食指:“嘘!来了。”
什么来了?兔子?秀秀听见瑟瑟响动,好奇地探出头,果见一只洁白如雪、毛球一般的小兔子正朝这边蹦过来。兔子看见秀秀,顿了一下,转身跑掉。
“哎呀~~~~瞧你瞧你,把它吓跑啦~~~”红衣女孩奔了出去,看着消失在草丛中的小白兔直跳脚。
秀秀咬着手指站了起来,愣愣道:“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你为什么要捉小白兔呀?”
“好玩嘛,这叫守株待兔……唉,真是的。”红衣女孩嘟着嘴,眼珠直转,看上去却也不是很沮丧“你有很多钱对吗?赔给我一点好不好,我的快用完了。”
“好。”秀秀想也没想,从怀里取出所有的银票,递到女孩面前,“给你。”
女孩在秀秀手里挑挑拣拣:“真的好多。这么大张用起来好麻烦,有没小一点的?”
“我也这么觉得,可惜全是这样的。”——银票太大,到处都找不开,拿一张到钱庄里兑出来的银子又是好大的一堆,根本拿不动,秀秀也觉得这样挺麻烦,“你要现成的银子不?我包里有几十两,怪重的。
“好啊!我帮你拿一点吧,不过这个大票我也要两张,可以买好多东西呢,哈哈。”
——女孩很开心,秀秀也很开心。
女孩问:“你要去哪?”
秀秀答:“前面,以前我住过的那个镇。”
女孩说:“那你去吧,我再守守看还有没有兔子。”
秀秀应:“好,后会有期。”
用轻功赶路,百余里很快走完,太阳尚未落山,秀秀回到了伴随自己十六年的小镇。
熟悉的城门熟悉的大街,还有大街上熟悉的行人。有认出她的还会打招呼“秀秀跑哪玩去了”、“秀秀好久没见了,长高了~”、“秀秀找婆家了吧?”……秀秀笑咪咪,连摇小手,蹦蹦跳跳,只觉开心无比。
不知道以前的镖局现在变成什么了?开心中的秀秀想起死去的镖头,心里顿感失落。脚步不停,不自觉走到了以前的家。
“不对呀……”秀秀咬着嘴唇,满脸疑惑地站在镖局门口,东张西望,然后又抬头看了一下大门顶上写着“凤凰镖局”四个红色大字的崭新牌匾,“咦?我家的镖局又变成镖局了?”
门没关,一个镖师打扮的汉子走了出来,看见秀秀,惊叫:“啊!这不是秀秀吗?”
秀秀一怔,认出是牛三:“牛大叔,你又回来当镖师了?”
牛三又惊又喜,忽然转头大叫:“二当家!二当家!秀秀回来了,秀秀回来了!”
二当家?难道是孟大哥?秀秀正疑,大门里风风火火冲出一条满脸大胡子的彪形大汉,胸口敞着破旧汗衫,却甚整洁,再看腰带上别着的那把大斧头,秀秀认出正是刚才在路上还挂念的“臭强盗大哥”。
强盗欢天喜地地扑上来,抓着秀秀的肩膀:“哎呀呀我的小姑奶奶,可把您老人家给盼来了!”
“强盗大哥!你跑这里做什么呀?”秀秀乐坏了。
“什么强盗大哥,我现在不做强盗了,哈哈。”强盗大哥摇头晃脑,“走,进去再说!”
“是呀,你这位大哥现在改行做镖头了。”牛三笑着接过秀秀的包袱和佩刀。
“啊!不是吧……”
第五十章
强盗变成镖头在那个时代算不上什么离奇的事情,不少厉害的镖头一开始都是做强盗的。因为做过强盗的镖头很了解强盗的手段,知道他们对抢劫时间与地点的选择,这样走镖的时候就能很轻易地避开麻烦。万一凑巧给遇上了,还很可能是以前的老朋友,互相拍拍肩膀拉拉家常就没事了。
可以这么说,做强盗是镖头们的必修课。所以,那些没有做过强盗的镖头们有时会在夜里蒙上脸,带着鬼头大刀偷偷出城,躲在小路上学习做强盗。
当上了副总镖头的“强盗大哥”告诉秀秀,他姓李名黑,字旋风,本来,从名字到样子,他自己都认为天生就是做强盗的料:“谁知道老天会让我碰见了你,又碰见了那娘娘腔呢!”
“娘娘腔是谁呀?”秀秀端着海碗喝酒,面前摆了一大桌的烤全狗烤全羊。
“就是以前做淫贼的那个宋小玉,哈哈。”李黑提着斧头切着肉,“幸好这小子洗手了,规矩了,要不是那样,老子可不想跟他来开这个镖局。”
“哦?这个镖局宋小玉也有份?”秀秀愣愣地接过李黑切好递过来的羊腿,问。
在旁边给秀秀倒酒的牛三笑着说:“是呀,宋小玉是大当家,黑兄是二当家。”
“这么好玩,宋小玉怎么会想到要开镖局?”秀秀瞅着香喷喷的羊腿肉,只觉匪夷所思。
“嘿嘿,听你大哥慢慢道来。”李黑和上次一样,讲故事前习惯先把斧头别在腰上,手舞足蹈,“那天你走后。我跟宋小玉那家伙大打了一架,后来打累了,就坐着聊天。我说‘你如果真想娶了秀丫头,以后就再也不能干采花的勾当了’,他就说……”
“什么叫‘采花的勾当’?”秀秀嚼着羊肉,问,“我记得以前你们也说过,可是我还是不明白。”
“采花就是……这个这个……”李黑抓了抓头,觉得在这方面实在不好跟小丫头解释太多,就道,“你先别管这个,听我接着说,这个……我说到哪了?”
“你说你叫宋小玉不要干采花的勾当。”秀秀是个很好的听众。
“哦,对,我一劝,他就点头,说要金盆洗手,然后我们就一起到了附近的镇上,找了个工匠,凑钱订做金脸盆……”
原来,因为秀秀的缘故,宋小玉和李黑经过两次打交道,就成了朋友。宋小玉金盆洗手,李黑也跟着把手洗了,两人洗完手就跑来小山镇找秀秀,没找到,却听人说秀秀家的这个宅子以前是开镖局的,现在空了,就把脸盆卖掉,买下了这个宅子,一起开了这镖局。而牛三在江洲失了秀秀的踪迹,带着兄弟们也跑来这里找,然后就成了镖师。
“嘿嘿,我说你总有一天会回来的。这不,你来了!”李黑摇头晃脑,见秀秀手里那只羊腿吃得差不多了,连忙拔出斧头割狗腿。
秀秀伸手拉了拉李黑的袖子,说我吃饱了,轻声问:“你说,你们开镖局……是为了等我,为什么?”
“这个……为什么?”李黑张着大嘴,想不起如何回答,转头问牛三,“为什么?”
牛三抓抓头,跟他大眼瞪小眼。
这时,一个镖师搬酒进来,却是上次在树林中和牛三在一起的马四。马四把酒恭恭敬敬地放在秀秀面前:“帮主慢用!”
“你你,你叫我什么?”秀秀一愣。
“啊,叫顺口了。”马四嬉皮笑脸,跑了出去。以前他和牛三都是苗苗的手下,唤小女孩作“帮主”倒也不是头一遭。其实,在江洲时,他们这伙人早把秀秀当成了“老大”。
“对呀,秀秀!”李黑忽然一拍大腿,“我咋给忘了,上次宋小玉说过,等你回来,我们就开帮立派,不做镖局了。把门口那匾换成‘凤凰门’,秀秀你就是我们凤凰门的帮主!哈哈!”
噗——,秀秀嘴里的酒喷了老远。
“怕什么,你爹娘可是武林神话。你当了帮主,谁敢不服?咱多招些兄弟,多威风!”李黑说完,一想这主意实在太妙,不由跳将起来,激动得挥舞拳头。牛三也跟激动起来,端起碗酒一饮而尽。
“其实……”秀秀怔怔一会儿,站了起来,走到窗前,看着夜空,郁郁道,“武林神话也不一定是我爹娘……”
李黑和牛三面面相觑,见秀秀神色落寞,不知该说点什么。
“好啦没事!”秀秀抬起袖子擦了擦红红的眼睛,转过身,笑着说,“你们觉得好,就开……开帮吧,等我去了杭州,不管武林神话是不是我爹娘,我都会回来,做帮主玩,嘻嘻。”
“好!你黑哥我敬你三碗!”李黑举起海碗,咕嘟咕嘟。
秀秀笑笑,尽量让自己显得开心些——闯荡江湖有时觉得好累,真想有个家。不管做不做什么帮主,以后只要有个真正属于自己的小房间,那都是件幸福的事。
夜渐深,牛三早醉得不省人事,李黑送秀秀回她小时候住的房间。
“宋小玉跑哪去了?”秀秀问。
李黑抓着头:“他昨天还在这,听说是……来了个厉害对头,说要出去躲几天。”
厉害对头?秀秀马上想起苗苗,暗笑,又想起一事:“李大哥我再问你件事。”
李黑一脸憨笑:“你尽管问。”
“上次宋小玉吃了两个红药丸,好像叫春药,然后就以为对我做过什么,再然后就要娶我。”秀秀还记得衙门里宋小玉和县衙老爷的那些奇怪对话,“我不太明白,他究竟以为曾对我做了什么?是亲嘴巴吗?”
扑通!
“啊,李大哥你怎么躺在地上了……”
第五十一章
月色朦胧,夜沉沉。躺在伴随了自己十六年的小床,置身于很久不曾有过的安宁中,世上所有的烦恼仿佛都在顷刻间烟消云散。被窝中的秀秀蜷成一团,带着满足的微笑,甜甜入梦。
……
春眠不觉晓
猫儿叫呀叫
江洋阿秋阿秋端着药
秀秀秀秀我们一起来睡觉
秀秀小手摇
不要不要就不要
江洋嘻嘻嘻嘻笑呀笑
我就要呀我就要
亲个嘴儿好不好
秀秀低下头来不敢瞧
不要不要就不要
脸儿红红心儿跳
…….
柔和的阳光透过窗纱,暖洋洋的洒在少女洁净无暇的脸蛋上,秀秀睁开眼,心儿还在跳。好奇怪,怎么会做这样的梦。秀秀红着脸穿衣起床,拿起脸盆毛巾急急忙忙跑到房间后面的小屋。
那儿有个蓄水槽,一直都是秀秀专用的小梳洗间。
阳光下的小山镇,行人逛来逛去,小孩跑来跑去,挺热闹的一番光景。李黑牵着一匹高头大马,唉声叹气地走在秀秀旁边:“好容易来了,多住两天也不打紧嘛!你这一走,宋小玉回来只怕又要跟老子打架。”
“我还会回来的呀。”秀秀觉得有这么个亲切憨厚的强盗大哥是件挺开心的事,但是如果不把身世弄清楚,小姑娘心里有疙瘩,很不舒服,“你跟宋小玉好好说,别打架。”
“唉!你是帮主,我们都听你的。”李黑深吸了一口气,“放心吧,在你回来之前,哥儿几个一定把咱的凤凰门弄得像模像样。”
“凤凰门?真的要开帮派呀?”要是李黑不提,秀秀都快把昨天说的这事给忘了,小丫头对帮会的概念还有点模糊,即便了解了,也不会对这个太热心。只是见李黑他们那么兴高采烈,也不好拂他们的意,因为不管是李黑、牛三,还是宋小玉,都是秀秀闯荡江湖以来最好的朋友。
“那当然了,你不知道你火凤凰在当今江湖上有多大名气吧?”李黑嘿嘿,“有你这么厉害的帮主,凤凰门不火都难。只要兄弟们加把劲多赚些银子,把门面做得像样点儿,嘿嘿……”
“你也不早说?银子我有得是。”秀秀从怀里掏银票。
“啧,你看你!出门是要盘缠的。我怕你路上不够花,还准备了……”李黑正要解下腰上的钱袋,一见秀秀手中那叠数额惊人的银票,立时大嘴开开,“这这这……咋会这么多?”
“这是二姨姨给我的压岁钱,太多了我花不完,你都拿去吧,我只要一点点碎银子就够用了。”秀秀对钱这东西似乎也不大感冒。
推辞了一会儿,李黑还是欢天喜地的收下了半叠银票:“这下可什么都好办了!秀丫头……不不,秀帮主你可真是神通广大,有这十万两银票,咱就是把附近的几个城镇一并买下来都够了!哈哈!”
秀秀看到李黑的高兴的样子,也很高兴:“要出城了,李大哥你回去吧。”
“好!送送送什么什么千里,终须那个那个一别。秀丫头你……哦,帮主你一路小心!”强盗把马的缰绳交到秀秀手中。
“恩。”秀秀走了几步,回过头,“李大哥,我还是比较喜欢你叫我秀丫头,嘻嘻……”
李黑咧着大嘴憨憨地笑着,刚洗过的大胡子在阳光下闪着光——“强盗大哥”原来一点都不难看。
秀秀牵着马,哼着不知名的歌谣,蹦蹦跳跳,开路喽!
武林中的游侠强盗们虽然好狠斗勇、快意恩仇,却也时常因颠沛流离、朝不保夕的生活而找不到方向,惶惶不可终日。于是这些人就想加入帮会,希望能为自己找到个着落。只不过找来找去,若不是嫌那些帮会太小,就是觉得帮会老大没什么名气,不成气候;至于那些名气响亮的大帮会,若没碰上好的机缘,也是不得其门(武人爱面子,不好意思主动跑去应聘)。所以在这个江湖上,多数游侠还是到处游荡,多数强盗也还是到处瞎抢,过着乱七八糟的日子。
创立帮会是许多武人的梦想,但是这谈何容易,所需条件太多也太苛刻,最难的就是:要有个大人物来领头,该大人物不但武艺高强名满天下,且应具有与生俱来的凝聚力,让身边的人能心甘情愿为其拼命。这点太关键了,帮会成败,取决于此。
宋小玉是个有头脑的江湖人(做过淫贼的人哪个不狡猾)。他从李黑和牛三等人的身上发现了秀秀的这种潜质,故而冒出了这么个开帮立派的想法。本来也只是随便一说,李黑等人却大大地当了真,加上秀秀给的那笔钱,凤凰门的开创竟是万事东风,水到渠成,直至将来成为与霸剑门相抗衡、拯救武林于水火之中的传奇帮派……当然,那是后话。
秀秀并没意识到自己传奇的一生会因这个帮会的创立而更加的精彩,这会儿正咬要手指,愣愣地看着坐骑,嘀咕道:“好大的马呀,怎么骑呢……”
第五十二章
马是古代常用的交通工具,个儿比驴大,若不经过训练,上手不大容易。
秀秀抓住缰绳试着爬上去,马在原地兜圈子,秀秀踩不着马镫,就退开几步:“我飞!”马受惊,长嘶一声立起了前蹄,吓得小姑娘在半空中乱了方寸,稀里糊涂在马身上踩了一脚,借力蹦出了老远。再看,马跑了。
“回来啦~~我不骑你了还不行吗?”秀秀又气又急,撒丫子追呀追。这马还真能跑,追了好一会儿也没追上,秀秀停下来擦擦汗,却见那马也不跑了,站在远处看秀秀。
“哈哈,老实了……”秀秀满心欢喜刚向前奔几步,马又跑。
“喂喂!你你你……”
然后的情形是这样:秀秀追,马就跑;秀秀不追,马就不跑,站在远处跟她瞪眼。可把小姑娘气的。正想辙,马旁边,大树后面,忽然探出一双大眼睛,却是昨天路上碰见的那个红衣女孩。
红衣女孩看着秀秀的马,眼睛一亮:“呀,有一只千里马耶!”话音未落,红影一闪,拉住了马的缰绳。
秀秀一呆,守株待马?急急忙忙跑过去:“这是我的马。”
“哦……”红衣女孩有点失望,手里的缰绳却舍不得放掉,问秀秀,“那你为什么放它到处乱跑,不骑上去呢?”
“我不会骑……”秀秀有点不好意思。
“太好了太好了!那就送给我吧!哈哈,反正你也不会。”红衣女孩开心地抱住马脖子,好像这马已经是她的了。
秀秀连连摇手:“不行不行,这是李大哥送给我的,怎么能随便送给别人……”
“这样呀……”红衣女孩正要把嘴撅起来,眼珠一转,“要不然,我们做朋友吧!我是你的好朋友就不是别人了,你也就可以随便送给我了,好吗?”
秀秀有点犹豫,倒也不是舍不得马,这小丫头从来都不会小气。秀秀只是心里牵挂着身世,希望能早一天弄明白——听李黑说,这马跑得很快,而且认得杭州的路。
不过,也只是犹豫了一下下,因为在好朋友和千里马之间,秀秀当然是选择前者。正要说那就送给你吧,红衣女孩却看出她不大愿意的样子,悻悻道:“好啦,我知道你为难,这么好的马如果是我的,我也舍不得送人。”
“没有没有,我没说不给呀。”因为那片刻的犹豫,秀秀脸有点红,“我还有好多钱,我再去买一只嘛。”
“真的给我!?哈,你太棒了!”红衣女孩想不到秀秀真给,欢呼着又抱住了马脖子。
——春天的小河边,绿树轻轻摇摆,两个红衣女孩互相看来看去,清风柔柔地拂过她们的长发,两张开心的俏脸儿在阳光下晶莹如玉——开心就是这么简单。
“你看我干什么呀?”秀秀扑哧一笑。
红衣女孩围着秀秀转了一圈,然后走上前和她背靠背:“你别动,我看看我们谁高。”
“我比你高啦。”秀秀嘻嘻。
“乱讲,喂,不许踮起脚尖!”红衣女孩挺认真。“奇怪,我们一样高耶。”
“是吗?……真的呀,好巧哦。”秀秀对这个新朋友似乎有种莫名的亲切感。
“这样吧,我教你骑马。”
红衣女孩骑马的方式和别人不大一样,秀秀不知道还可以侧身坐在马背上。于是试了试,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后来想想,自己个儿小,马又这么大,可能也只有这种骑法最合适。然后,红衣女孩就说我教会了你骑马,你把马借给我,就好像上次你吓跑了我的兔子,可你也赔我钱了,咱们谁也没有欠谁的,对吧。秀秀笑着点点头。
“那边有条近路。”红衣女孩告诉秀秀,穿过河对面的一片树林,走几十里地,会有个大城市,可以买到坐骑。然后就侧身骑着马跑了。
既然没有了马,当然是走近路比较快些,但是树林里都是树,走着走着就迷了路。好在春天的树林里鸟语花香,风景似画,便四处瞎转。后来走累了,秀秀就爬到树上,托着下巴,饶有兴味地看着一只黄鹂妈妈在给几只幼鸟喂虫子。正觉好玩,忽听不远传来一阵男人的笑声,嘿嘿嘿嘿的,听起来象坏人。
秀秀怕惊动了小鸟,轻手轻脚地朝声音方向掠去。然后就看见了一条大路,路边停着个大轿子,周围站着几个家丁模样的男人,都是一脸的怪笑。顺着这些人的目光,秀秀拨开树叶,又看见了一个胖胖丑丑的男人,笑声正是他发出来的,这会儿凶起了脸:“臭丫头,看上你是你的福气?你知道老子是谁吗?老子就是传说中的恶霸!”
“早看出来了,用不着自我介绍……”却是个一个女人的声音,冷冷的,“方才叫你滚你不滚,那现在就别怪你姑奶奶不客气了!”
“啪!”的一声,“传说中的恶霸”脸上好像挨了一下,原地转了个圈圈,然后“砰”地一声,跌出了老远。秀秀又拨了一下树叶,这才看清,是个背着双剑游侠打扮的女人。
这个女侠好像在哪见过?秀秀正要想一下,那被踢倒的恶霸却杀猪似的尖叫起来:“都站着干什么?还不快快给我拿下~~~~哎呦喂我的屁股……”
那群家丁回过神来,纷纷挽起袖子,向那背着双剑的女侠扑了过来。
第五十三章
恶霸跟地痞有点类似,但比地痞有钱,通常还会两下子武功。这类人住在大庄子里,平日里无所事事,最喜欢带着一群家丁(俗称狗腿子)四处乱逛,看见“颇有几分姿色”的良家妇女就会跑上前调戏。当然,这样一来也给了那些到处找机会表现的游侠们路见不平的机会,总是坏了恶霸们的好事。
这年头能打的小白脸太多,在闹市中调戏良家妇女容易吃亏,某些恶霸就跑到郊外的大路上瞎找,以为得逞的机会大一些。总的来说,他们的运气不太好,比如秀秀现在看到的这个恶霸——在郊外游荡了半天,好容易撞见一个,却是个侠女。剑不出鞘就把他和手下们打得抱头鼠串屁滚尿流……然后轿子也不要了,跑得一个不剩。
秀秀看着高兴,忍不住拍手叫好。女侠紧张地退开几步,双手握住背上的两个剑柄:“什么人?”
“我是秀秀。”秀秀从树上跳了下来,“你是京城的那位姐姐吧,我们在衙门里见过。”
双剑女侠疑惑地看着她,皱眉头,没想起来,便道:“你有事吗?没事我走了。”说完转身就走。
“你要去什么地方呀?”秀秀想起自己迷路了,快步跟了上去。
“去我要去的地方。”双剑女侠停住了脚步,语气带着敌意,“素昧平生,为何要打探本姑娘的去向?”
秀秀见她看起来有点凶巴巴的,不敢靠近,解释道:“没有啦,我迷路了,你能告诉我离这里最近的城市在哪儿吗?”
双剑女侠转过头,上下打量着秀秀,见她小巧可爱,脸色稍缓:“女孩子家别到处乱跑,这世道坏人很多……离这里最近的城市是扬州,你要去扬州?”
“恩。”秀秀点点头。
“那就跟着我走吧……”双剑女侠说话始终是冷冷的,“到了以后我们就各走各的,明白吗?”
秀秀嘴巴动了动,见她头也不回就走,便不再说什么,跟了上去,心想:这个姐姐怎么心事重重的,是不是也在找她的爹娘呢?看来我也应该心事重重的才对……
小丫头刚把眉头也皱成“心事重重”,就被飞过的蝴蝶分了神,然后一路上跑前跑后,唧唧喳喳地问这问那。双剑女侠很少说话,被秀秀缠得没办法就叫道:“你就不能安静一点!?”
“好吧……对了,姐姐你叫什么名字呀?”秀秀不习惯安静。
“问那么多作什么?我们只不过是萍水相逢……”双剑女侠冷哼了一声。
“哎呀,真没劲!人家随便问问嘛!”秀秀似乎也被她的坏心情感染了,撅起了小嘴。
无话,又走了一会儿,双剑女侠终于想起了点什么,说:“两个多月前你是不是到过京城?”
“是呀。”秀秀玩着手中的蝴蝶簪子,“我还见过你,在一个衙门里。”
“这么说你真的叫秀秀?火凤凰秀秀?”双剑女侠若有所思。
“恩。”秀秀已经习惯了这个外号。
“我叫柳莺。”双剑女侠说完就不再说话,继续专心走路。
独行女游侠大多低调,给人冷酷的感觉。相比于其他武人,江湖对于女性游侠来说显然是要凶险得多。尤其是漂亮的女游侠,不管武功多么高都很难不引起坏人的注意,坏人一注意,就要使坏。因此,女游侠行事难免小心谨慎,以防被坏人使坏。时间一长,渐渐变得不爱跟别人交往,宁可默默的承受孤独——柳莺是个典型的女游侠。
和典型的女游侠结伴走路是件很累的事,好不容易到了扬州,天已黑。柳莺没说“后会有期”,只道:“就此别过。”就匆匆消失在了人流中。
秀秀叹了口气,闷得慌,赶紧找客栈订了个房间,晚饭后,便跑出去逛大街。
扬州地处江南江北交界处,是座名城,一片歌舞升平的景象。秀秀从没见过夜晚都这么热闹的大街,很快又变得开心起来,买了几只个花花绿绿的小风车到处乱跑,见哪儿热闹就往哪儿钻。然后一不留神,跑进了个大妓院。古代最热闹的地方可能就是扬州的妓院。
秀秀以前在平原镇见过妓院,只觉得到了这种地方的人个个都行为古怪,却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行为古怪,这世间还有好多事是小姑娘无法理解的。
妓院大厅人头攒动、流光溢彩,喧闹中的的男男女女,每个人的表情都透着一种难言的诡异。人丛中的秀秀歪着小脑袋,咬了咬嘴唇,不知道怎的,眼里忽然冒出了江洋坏坏的笑,心窝里一阵小鹿乱撞……
还是别在这种奇怪的地方久留,秀秀刚要转身,看见了个人,站住了。
那不是柳莺姐姐吗?她跑来妓院做什么?——秀秀看见大厅角落,同路的双剑女侠正和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说着什么。——不管,过去打个招呼。
秀秀在人丛中闪来闪去,努力朝那角落走去,然后听见了她们的对话声。
浓妆女人拿着手帕,说话眯着眼:“真是巧了,刚才张家大少爷还差人来说,今晚非要给他找个女侠模样的姑娘呢?您哪,算是赶上了。”
柳莺垂着眼,像在想事情。
那浓妆女人又说:“我们丽春院对做侠客的姑娘最放心了,您瞧,这么大数目的银子,您在别的坊子里可见不着。”
这是干什么?——秀秀隐隐觉得不对,本想打的招呼终于没喊出口来。
第五十四章
游侠行走于江湖,除了留神刀光剑影的威胁,同样也要面临生存危机的挑战。武功再强名气再大,温饱也不能不顾。于是,有的人客串强盗小偷,有的人客串保镖捕快……对于大多数游侠来说,武艺是他们仅有的一技之长。
女性游侠在这方面就比较麻烦了,因为女孩子大多比较固执,坚持不做坏事,认为抢劫偷窃太没档次,保镖捕快又是些重男轻女的职业,于是,不穷都难。她们最直接的生存之道就是尽快找到个差不多的男游侠嫁了,把钱的事交给男人去办。
在找到伴侣之前的女游侠是最难的,实在不行的话,有些人也会蒙上脸跑去做一回抢劫偷窃的勾当。这可真的叫铤而走险,因为,她们是绝对经不起哪怕一次的失手的。失手以后的女游侠即便活下来,“没档次”的事迹却已传了出去,会被别的女游侠取笑,从此无法在江湖上立足。况且在“失手”的过程中,多半也会把将来嫁人的后路一并给断送掉,不得不草草结束游侠生涯。——从这点看来,女游侠显然要比男游侠脆弱得多,这与她们的武功高低无关。
为了生存,谨慎的女游侠们会找一些更安全且不容易为人所知的谋生手段,比如前文提到的,客串妓女。虽然这个事说起来真的很不浪漫……
秀秀跑出妓院,对刚才所看见的事百思不得其解——柳莺眼里流露出的那种凄凉,令小丫头心惊胆战,不敢走近去探个究竟,只好溜了出来,在大街上边走边瞎想。
不过有些事情好像注定了躲不开,秀秀绕了一圈,还是在妓院的后门撞见了双剑女侠。
双剑女侠没带双剑,换了一身浅黄色的轻纱,轻手轻脚拉开马车帘子,钻了进去。
这下秀秀再没法抑制住好奇心了,赶紧跟上,到了一个没什么人的巷子,便施展凤舞,从马车后的大窗飘了进去,把里边正襟危坐的女侠吓了一跳:“你你你……是你?你来干什么?”
“嘻嘻,碰巧看见你了嘛。”秀秀坐在她旁边,傻笑。
柳莺一时间手足无措:“你快出去,可别,别让人看见!”
“为什么不能让人看见?咱们又没偷东西。”秀秀不解。
对柳莺来说,这会儿的情形显然比偷东西被人抓住更尴尬,一时竟不知该如何打发,脸刷地红透了。
“柳姐姐,你能告诉我你在玩什么游戏吗?”秀秀决定要弄明白这个事。
柳莺低头看了眼身上的衣服,叹了口气,“……你还年轻,还是不要知道的好。”
“要嘛要嘛,柳姐姐你快告诉我啦……”秀秀见她神色落寞,赶紧收起小孩子脾气,“姐姐好像不大开心的样子,你跟我说,我会帮你的,我可厉害了!”
“唉!”柳莺嘴角上露出一丝苦笑,凤眼微微闪动,“算了,既然你都看见了,也没什么好隐瞒的,我我我要去……服侍男人。”
“拂拭”男人是什么意思?——秀秀眼珠吊了老高,头顶冒出了个奇怪的场景……想不通:“是你的朋友吗?”
“不,绝不会是我认识的男人。”柳莺笑的样子很凄凉。“做这种事……对方是谁都一样。”
不明白不明白,秀秀抓着头:“不认识的男人?那你为什么要去‘拂拭’他呀!”
“为了生计!……你不会懂的。”柳莺看了看秀秀,喃喃道“……你这么年轻,名气又大,很快就能挑到个合适的,不会象我这样……”
生计是什么?合适的什么?象你这样什么?秀秀越听越是一头雾水:“柳姐姐你别打哑谜了,快告诉我你到底是去做什么事情呀,为什么还要先到妓院里去换衣服……”
“够了!”柳莺忽然杏眉倒竖,猛地打断了秀秀的话,“你真想知道?”
“恩……”吓了一跳的秀秀只好静静地点了点头。
“好,你听着,我一说完你就走,咱们一辈子别再见面。”柳莺又变得象初遇时那样冷酷了,“我说的时候你不许插嘴。”
秀秀嘴巴张开,只好又合上。
然后柳莺就说了,她现在的身份不是侠女而是妓女,妓女就是让男人高兴,让男人付银子的女人。并特别强调,这是万不得已,江湖很多侠女都得靠这个手段来维持生计。
秀秀隐隐约约明白了点什么,脸色有点发烫——怎么可以这样子……
恍惚间,柳莺下了逐客令:“就快到了,你赶紧走!”
马车在一个大院落的偏门口停了下来。柳莺冷冷瞄了一眼站在远处墙角的秀秀,便飞快地闪了进去。
——兼职妓女和妓院里的全职妓女还是有些不同的,兼职者不用待在妓院里,只做上门服务,因为有些大户人家或妓院主顾,时常不想出门,宁愿多花点银子叫把人送到家里来,这是跑来兼职的侠女们最合适的选择。因为在妓院里毕竟人多眼杂,被熟人碰见的话,后果不堪设想。
秀秀不知道这些,以为做妓女都是这样的,倒也不以为然。柳莺虽然已经说得挺直接了,但这个不通世故的小丫头还是觉得不可理解。
所以,在墙外站了一会儿的,秀秀又忍不住好奇心了——我飞!
第五十五章
住在大运河旁边城市里,人们做盐运生意,赚了不少钱。扬州不但有钱人多,文人也多,喜欢把住宅建在湖边,弄些水榭亭台什么的,以为雅致。很多人都跟着这么做,所以,扬州人住的地方看上去都很漂亮,象个园林。
秀秀在月光下的小湖边跑来跑去,找不到屋子在哪里。见湖心有个挂着灯笼的小亭子,似乎有人,便蜻蜓点水,无声无息地落在了亭子上面,探头一看,吃了一惊:“呀!这不是被柳姐姐打跑的那个‘恶霸’吗?”——该恶霸坐在亭子里的小桌子边,拿着小杯子喝酒,脸上还带着伤,看上去气哼哼地。
小亭和岸之间连接着一道拐来拐去的水廊,一阵细碎脚步声,柳莺跟随一个提灯笼的小丫鬟走了过来。秀秀皱起了眉头:难道是因为打伤了人,心里过意不去……可是柳姐姐要怎么“拂拭”这个男人呢?他们好像不是很熟……
正琢磨不透,柳莺进了亭子,垂着头。引路的丫鬟说:“人带来了,大少爷,说是个清倌儿。”
“谁跟他们说我要清倌了?真是……你先退下!”
小丫鬟低着头走开,恶霸才不耐烦地转过头看柳莺:“清倌儿到了我这儿,还想清……”
话说一半顿住,显然是认出了侠女,神色大变。
柳莺听对方的声音耳熟,一怔,抬眼看,竟是白天企图调戏自己的那个恶霸,不由尴尬一笑,显得挺无奈。
“你你你别乱来!”恶霸早吓得从凳子上蹦了起来,退了好几步,心道完了,难道打我还没打过瘾?——“我这是正当召妓,既没威逼也没强抢,你你你这做女侠的可别不分青红皂白,又想打……打人……”
柳莺叹了口气,没说什么,静静走到小桌边,拿起酒壶,倒满两个小杯。动作轻柔缓慢,一点也不像武艺高强的侠女。
“这这……”恶霸倚在栏杆上,惊疑不定,莫非是我眼花了,不是同一个人?——“你难道不是……不是她?”
柳莺摇了摇头,不置可否:“请喝酒吧,大……大爷!”
恶霸发愣。叫我大爷?原来真的不是!犹豫间终于吐了口长气,大摇大摆地走了上来。
“辣块妈妈,认错人了认错人了!不过很好,太好了!”嘿嘿嘿嘿,伸手揽柳莺的腰,“来,大爷香一个!”
飞檐上,秀秀托在下巴上的小手一滑,险些上掉下来——干什么呀?学江洋?
“你找死!”柳莺怒斥着,身形一晃,抓住恶霸的手腕。猛觉不对,赶紧甩开,咬了咬嘴唇,“……大爷……小女不卖身……”
恶霸急急忙忙跑开了老远,抓着手腕,懵懵的——这身手,不是她还是谁?
女侠神色郁郁,没再说话。亭子里静悄悄地僵持着。
……
几声夜莺鸣叫划过园子,湖面汩汩声响,似有一串水泡冒起。秀秀还猜测着他们这样不说话要维持多久,却见柳莺脸色微变,抄起桌上的酒杯,甩手掷入湖中,怒喝:“什么人?”
哗啦啦水花四溅,蹦出一个湿淋淋的白影。秀秀定睛一看,是个蒙面人,这身白色装扮竟然是……百晓堂的“狗仔子”?诧异间,柳莺已经把桌上的酒壶、盘子、筷子当做暗器丢了过去。半空中,白衣人身形变换,冷笑声已在数十丈之外,那些“暗器”也被他轻巧地收了。
柳莺自叹无此轻功,可是:此番又怎能让他活着离开呢?这般身手,必是武林中人,若是把今日所见传了出去,我柳莺日后还如何在江湖上立足?
亭子里,恶霸傻傻摊坐在地上,恍如梦中。秀秀拿起桌上的那杯酒闻了闻,摇摇头,南方人喝的酒好淡。不再逗留,朝柳莺追赶白衣人的方向轻盈一跃,飘了出去。
秀秀的轻功要比柳莺高出太多,出了园子,掠过几个屋檐就追上了,没带双剑的双剑女侠对扬州的地形似乎挺熟悉,转了几个弯把白衣人赶进了个死胡同。秀秀刚听见白衣人的冷笑声,柳莺就倒在了地上……
“等等!”秀秀挡住了正要飞走的白衣人,瞪着眼,“你把柳姐姐杀死了吗?”
白衣人没想到身后还跟着一个人,再看对方的服饰,瞳孔一阵收缩,声音微微颤抖:“不是……我没杀她,只不过撒了点普通的迷香……”
秀秀蹲下瞧柳莺,确实不象受伤的样子,然后抬头看了看白衣人,他好像紧张得很,便问:“迷香是什么东西?”
“迷香就是……就是撒出去把人迷倒的药粉。”白衣人除了嘴唇,全身都不敢动,“……小人对柳莺女侠并无恶意,只是怕她无谓追赶。”
“哦,这样啊。”秀秀扶起柳莺,见她全身软软的好像一丝劲都没有,诧异极了,“迷香好厉害,你再撒一下,不知道我会不会被这种东西迷倒?”
“小人不敢……”白衣人忽然半跪在地上,“出此下策,小人也是万不得已,还请前辈网开一面!”
怎么跪在地上?怎么叫我前辈?——秀秀搔搔头,心想,他说的其实也没错,如果不用迷香,柳姐姐就要打他。
“你去帮我找辆马车来。”——还是先带柳莺回客栈去,秀秀可不想看见这位刚认识的朋友再跑去“拂拭”那个胖胖丑丑的恶霸大爷。
第五十六章
繁华扬州的夜,灯火通明,到处都是人。一个身着雪白劲装、蒙住了头脸的人赶着辆客运马车,在大街上尴尬疾行,引得无数诧异目光。
车里,秀秀把昏迷中的柳莺挪了挪,希望让她昏得舒服些,却见这双剑女侠的眼角划过一丝泪光,含含糊糊地吐出两个字:“不要……”
“柳姐姐你醒了吗?是我,我是秀秀。”秀秀晃了晃她的肩。
柳莺眼睛还是闭着,没醒,继续含含糊糊地:不要……不要……
不要?——秀秀抓了抓头。
很快到了客栈,白衣人扔下马车,帮秀秀把昏睡中的女侠扶进房间,然后快步退到门口,低着头问:“前辈还有什么吩咐?”
秀秀帮柳莺盖好被子,想了想,说:“不要叫我前辈。恩……没事了,谢谢你呀。”
“小人不敢!多谢前辈不责之恩,柳女侠即刻就醒。小人告辞!”白衣人俯下身又做了个半跪,然后倒着飞走了。“
今天的事情都好奇怪——秀秀拿起酒葫芦,咕嘟喝了一口,瞪着眼看床上的柳莺。果然,柳莺猛地睁开了双眼,又猛地坐起身来,掀开被子看了看自己的身子,然后才转过头,一脸惊愕地看着秀秀:“我……我在哪?我昏迷多久了?我可曾被……”
秀秀走到她身边坐了下来:“柳姐姐别害怕,你在客栈里。没有昏迷多长时间,那个穿白衣的人也没有伤你,刚才他还帮我赶马车呢!”
柳莺喘着气,神色依然慌慌,似乎不相信秀秀的话:“我……我真的不曾被……被那人……”
秀秀拉了拉柳莺的手,笑着说:“当然没事啦,如果被人打伤的话是很疼的,我以前也受过伤,疼死了,嘻嘻~”
“我说的不是受伤,我是说……”柳莺显然松了口气,连忙改口,“……是你救了我?”
“没有啦,那个白衣服的人本来就不想跟你打架,他是怕你追着杀他,所以才用迷香把你弄昏了。这迷香可真厉害呀,不知道哪里有得卖。”秀秀见柳莺不紧张了,也松了口气,想想又问,“你说不是受伤,那还有什么事会让姐姐这么害怕呀?”
柳莺一愣,脸刷地红了:“你……难道你不明白我的意思……”
秀秀摇了摇柳莺的手:“是呀,我好多事都不明白,不过姐姐你要是跟我说的话,我就明白了,姐姐你快告诉我,是什么事呀?”
柳莺脸更红了:“就是……就是……哎呀!你个小黄毛丫头,怎么什么都不懂嘛?”
“你说嘛,说了我就懂了……”秀秀又摇,然后终于发现,这个柳姐姐的脸红得厉害,忽地想到了什么,惊道,“啊!我知道了!”
柳莺皱着眉头笑,推了一下小丫头:“去去去,你知道什么呀?不跟你说这个了,先帮我倒杯水吧,好妹妹。”
秀秀嘻嘻笑着,蹦着跑去桌上倒了杯水,递给柳莺。见她喝的时候脸还是红的,忍不住,神秘兮兮地说:“我知道柳莺姐姐是害怕昏迷的时候,不小心被人亲了嘴,对吧?”
噗——柳莺一大口水全喷在了被子上,咳咳咳盯了她半晌,笑骂:“哈哈,你你……什么乱七八糟的呀,你也太天真可爱了吧!?”
“我说的不对吗?”秀秀取出小手帕,满脸迷惑地擦拭被子上的水。
柳莺花枝乱颤,好容易止住了笑,叹了口气,将秀秀揽在怀中,抚摸着她的头:“姐姐可真羡慕你呀,什么都不懂……”
为什么我什么都不懂还要羡慕呢?——秀秀心里的“为什么”实在太多。
靠在柳莺的怀里,秀秀抬起大眼睛,心道,柳姐姐笑的样子比板着脸的样子漂亮多了:“我还是希望多懂点事,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
柳莺眼睛转了转,忽道:“你现在这么靠在我怀里,觉得舒服吗?”
恩!
“如果是个陌生的男人,或者坏人……强行把你这么抱住,你会有什么感觉?”
啊?那怎么可以!!!
……
晚上,秀秀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想起柳莺刚才跟她解说了大半天的那番话,心里就扑通扑通。原来做女人还要注意这么多事情。
……贞节?这个词实在太难懂了……
……还说江湖险恶,叫我赶快找个喜欢的男人嫁了,免得象她现在这么的身不由己……
……身不由己?身子为什么不能由着自己?好复杂……
梦中,江洋笑咪咪地对秀秀说:“秀秀来,脱衣服~”——吓得小丫头落荒而逃……
这回,秀秀起得比平时都早,这是昨晚就计划好的,她知道柳莺等天一亮又要独自走掉,所以干脆提早起床,偷偷把两张大银票放在柳莺的衣服里,然后跑去找来笔和纸,歪歪扭扭地写了封信:
姐姐:
以后不许再去拂拭陌生男人;
送给你两张银票,我还有好多好多,花不完;
姐姐是秀秀的好朋友;
秀秀的钱就是姐姐的钱;
秀秀要先走了,去杭州找妈妈;
祝姐姐早日找到喜欢的男人。
——秀秀上
天边鱼肚白,城门刚刚开。
一袭红妆的秀秀,侧身骑着早市买的小马,一晃一晃地又上路了。
第五十七章
早春江南,绿树红花。侧身骑马的秀秀不看前方,一手拿着书,一手抱着酒葫芦,大半时间却流连在春光美景之中,几天过去,发现走错了方向。找人一问才知道,只要搭个船随大运河顺流南下,用不了几天就到杭州了。于是,小丫头赶紧赶着小马跑到河岸边,找船。
隔着晨雾中的几道垂柳,河里传来人声。
“欧阳护法你也莫吹,方才若非段某人那惊天一指,我等四人又怎会引起火凤凰的注意。”声音的年纪有点大。——秀秀眼珠一转:火凤凰?是在说我吗?
只听又有人道:“老秃子,还好意思说,也不瞧瞧你那根手指,肿得跟香肠似的……幸亏没叫孟老二看见,不然连俺‘丐中丐’都要跟着丢脸。”
“有道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祸福旦夕,我怎么知道会扎到石头上去……”
水声哗啦、哗啦、哗啦……这些人难道在水里?——秀秀下马。
“行了行了,大伙儿都安静点,鱼都给吓跑了,等会儿秀女侠回来,怎么交差?难道还拿咱黄老鱼去充数不成?”
“喂!死蟾蜍,黄某可没得罪你!”
越听越奇怪,人生地不熟的,怎么会突然冒出四个莫名其妙的人在这里……帮我抓鱼?——秀秀快步穿过柳树林,果然看见有四个年纪不小的男人,衣冠都还挺讲究,只是全都泡在水中,淌过来淌过去,八只大手在水里瞎摸。
秀秀一现身,四个人都停了手,齐声乱叫:“秀帮主英明神武、美若天仙、天下无敌……我们还没抓到鱼!”
“……”秀秀嘟着嘴,一时竟不知道该如何开口。
四个人面面相觑,光头的那个眼尖,悄声道:“我怎么觉得,她好像和刚才的那个火凤凰不太一样?”
八只大小不一的眼睛都瞪着秀秀,秀秀只好说:“我是秀秀,你们怎么知道我做了帮主?是谁叫你们在这里抓鱼的呀?”
头发乱乱的老头赶紧抢答:“秀女侠创立凤凰门的事这几天已经传遍江湖,连我们孟二当家都知道了,这个这个……孟老二知道的事,我们四大护法岂能不知道。至于抓鱼……不是您叫我们抓的吗?等等等等,你好像不是刚才那个秀女侠!声音都不对!”
然后四个人又杂七杂八地乱叫起来:“你到底是谁,为什么要冒充火凤凰,我们抓鱼关你什么事情?虽然你美若天仙,却不一定英明神武,更不一定天下无敌,我们可不会怕你。”
这些人好吵!嘻嘻。秀秀想,原来自己“美若天仙“,挺得意,俯身从地上捡起个小石头,丢进水中,然后一条大鱼蹦出了水面。四个人立刻闭上嘴,扑成一团。
秀秀说:“你们认识孟虎大哥呀,他还在京城吗?”——小丫头不明白自己怎么会冒充自己跑来叫他们抓鱼,不过见这几个人古里古怪的,也不再多问。
四个人扑腾扑腾抢着鱼,“我先看见、我先指见、我先抓到、我先摸到”地乱吵,忙乱中还不忘各回了秀秀一句:“孟老二早就南下了。”;“要去杭州找我们那个弄丢了的老大。”;“还找火凤凰喝酒。”;“说不定已经到了。”
原来孟大哥也来了——秀秀找了块干净的草地坐下,两手撑着下巴,看他们抢鱼:“你们知道哪儿有船吗?我想去杭州。”
四个人一同紧抱着鱼,奔上岸来齐声道:“知道知道,江湖上岂有我们玄武门四大护法不知道的事情?”然后四个凑在一起的脑袋转来转去,目光游移,显然在找。
远处水面上,一点红影,在晨雾中闪动了几下,已近,却是秀秀先前见过两次的那个红衣女孩,手里提着个小网兜,踩着水,轻盈如燕。
“抓到了吗?”眨眼间,红衣女孩已到岸上
四大护法的脑袋整齐地转回来看了眼秀秀,又整齐地转过去,来回三次,然后八只手一齐把鱼递到红衣女孩面前:“抓到了!只是,好像有人冒充你……”
秀秀和红衣女孩相视一笑,红衣女孩把鱼装进网兜,不理那四人,兴高采烈地跑到秀秀面前:“嘻嘻,你也来了呀,走吧,到我的船上去,烤鱼吃。”
“你有船呀?在哪呢?”秀秀站起来,拍拍衣服,很高兴。
“在那!”红衣女孩指了指河面,有雾,看不清,就说,“跟我来。哦,你会飞吗?”
“会,可是我的马怎么办呀?”秀秀说。
“送给他们吧,我们走。”说完拿开秀秀手中的缰绳,一手拉着她,一手提着鱼,呼啦啦啦,飞得好快!
怎么有两个火凤凰?到底谁才是?——玄武门的四大护法抢着马,争论不休。
大运河的雾渐渐稀薄。鱼香袅袅,两个红衣女孩坐在一叶小舟上,专心致志地烤着她们的美味早餐。秀秀看着这个和自己长得挺象的好朋友,觉得很好玩,就问:“你叫什么名字呀?我是秀秀。”
红衣女孩拿起鱼咬了咬,说没熟。又说:“我早就知道你叫秀秀,我叫林菲,你叫我姐姐吧,可别叫妈妈……”
“啊???”秀秀跳了起来,“你你你你难道就是传说中的三姑娘!??你你你就是传说中的我娘!??”
第五十八章
水波荡漾,轻舟起伏,自称林菲的红衣女孩舔舔嘴唇,把烤鱼翻了翻,道:“真是的,我怎么可能是你妈妈?”
秀秀呆呆站了半晌,眨巴着大眼睛,终于点点头:“也是哦,你看起来和我一样大,不可能是三姑娘……”
林菲盯着鱼,若有所思,喃喃道:“我是三姑娘……”
“啊!!!那……那你怎么……”秀秀迷糊了。
三姑娘抬起头,很可爱地冲秀秀笑了个咪咪:“不要怀疑嘛,你姐姐我从来就长得小,不骗你,十几年前我就和你一样大了。”
“可是……可是……”秀秀急红了眼眶,“可是你怎么可以不是我娘呢?!”
三姑娘嘟了嘟嘴,手指头卷呀卷着长长的鬓发:“因为……因为我记得……我没生过孩子嘛!”
“不是吧?你想想呀你想想呀,十几年那么久了……是不是生过了一下忘记掉了??”秀秀急急忙忙跑过去坐在三姑娘身边,泪光盈盈地拉扯着她的衣裳。
“哎呀呀,生孩子怎么会忘记?很疼的!”三姑娘掩嘴一笑。
“那你就是生过,不然怎么知道很疼?”秀秀瞪起眼,不依不饶。
“那是听大姐和几个妹妹们说的,我就是没生过,真的不是你妈妈!”三姑娘坚持。
“……”秀秀张口结舌、天翻地覆,“……你没生过孩子……三姑娘不是……武林神话原来不是我爹娘,那我……那我爹娘……”
——咕咚!
“呀,怎么晕倒了?等一下晕等一下晕,我还没说完呢。”三姑娘摇醒秀秀,郑重其事地说,“听好了,你的爹娘,就是我的爹娘,你是栖凤山庄的九姑娘,也就是我的九妹妹,你要叫我三姐姐,明白了吗?……哎呀,你这什么表情?晕吧晕吧!”
秀秀张口结舌、天翻地覆,又晕倒……
三姑娘从小就是个贪玩的女孩,自从遇见更加贪玩的破剑,他们就成了天底下最贪玩的一对。——贪玩的人最快乐,快乐的女孩不会老。
三姑娘成名虽早,十几年来又成天四处乱跑,江湖上却没什么人知道她的踪迹。正是因为三姑娘的样子始终保持着十七、八岁的模样——有谁能想到,这个看起来不及双十的少女会是成名十几年的“武林神话”呢?
那么现在,我也该把秀秀就是九姑娘的这件事交代一下了。
十几年前,栖凤山庄的男主人在八姑娘出生的时候,忿忿然地对女主人说:“如果第九个还是个姑娘,我就掐死她!”——这句带着玩笑的气话碰巧让三姑娘听见了,那会儿还不大懂事的三姑娘信以为真。
后来妈妈果真又生了个女孩,三姑娘见老爸大发雷霆的样子,不忍心见到这妹妹“被掐死”,便偷偷带着婴儿离开了栖凤山庄。(那是三姑娘第二次离家出走。之前一次遇见了破剑,经过了些事,成了“武林神话”,不过那时还没结婚,因为破剑觉得三姑娘太小,叫她先回去,等长大一点,就过来迎娶。所以三姑娘回到栖凤山庄,并碰上了这样的事。)
当年的三姑娘和秀秀一样不通世故,一时间找不见破剑,只好独自抱着个小婴儿在江湖上到处瞎走,有人问起她就说是自己的孩子。三姑娘的情敌铃儿见到后,以为是破剑弄出来的,就气冲冲地跑去理论。破剑听了这事挺难过,成天跟铃儿喝酒打发心情,然后一不留神就把苗苗给弄出来了。
玲儿生出苗苗后,就得意洋洋地抱着跑去找三姑娘炫耀……“武林神话”分道扬镳的事情也就是从那时候传出来的。其间,三姑娘由于害怕偷走九姑娘的事被老爸知道,便神不知鬼不觉地把秀秀寄放在一个偏僻城镇的人家里养着,留下那本《武林秘笈》。
过了几年,九姑娘这个事还好澄清了,破剑和三姑娘总算结了婚。这些事江湖上知道的人不多,因为那时候“武林神话”已经隐退了。在之后的十年间,破剑和三姑娘时常会跑去看秀秀,暗中传输些功力什么的——也就是说,秀秀的武功并非完全来自于一本书,甚至于她在江湖上的许多际遇也不完全来自于运气——江湖毕竟是江湖,对乖女孩来说,还是很凶险的。
秀秀出道不到半年,名气越来越响亮,这点“武林神话”始料未及,两个人为了活得开心,远离江湖淡薄名利,何曾想到,十几年前的虚名却在今天成就了九姑娘的传奇。
——很多年以后,百晓堂的武林英雄谱中关于凤凰门帮主秀秀的身世记载是:“武林神话之后”,没有人对此表示怀疑,武林神话更无暇跑出来澄清,而秀秀呢,最多嘻嘻一笑:其实也没什么不可以。
雾散尽,鱼也烤熟了。秀秀醒过来,拿起半只烤鱼闻了闻,好香,还热乎乎的。然后看到了三姑娘留下的一封信。
九妹秀秀:
有点焦,下次我叫你铃儿姐来弄,她烤的鱼比我烤的好吃。
栖凤山庄现在空着,不用去了,咱们的爸爸妈妈都已经不在了……
你不要伤心,因为你还有八个姐姐,从此再也不是孤儿。
还有啊,你是九姑娘这件事可别说出去哦。大人的很多事情你现在还不能明白,我也不多说。
总之以后,我找你玩的时候你叫我姐姐,在江湖上,你还是我和破剑的女儿。明白吗?
最后说件事,最近江湖上将会发生一些动乱,非常不好玩,你自己要留神。
秀秀已经长大成为一个好女孩,姐姐很开心~
好了,深呼吸一下!
——三姑娘字
眼睛红红的秀秀挺起胸做了个深呼吸,把信折好,收进怀里。咬了口鱼,味道还可以。
风骤起,浪抛轻舟。
秀秀发现天暗了下来,转头一看,是条大船经过。
第五十九章
经过的大船很大,船身漆成银白色,在阳光下很晃眼,船身上还画着两支交叉的金剑,染着几点鲜血,看起来有点怪异。
秀秀的轻舟随着大船带起的波涛大幅度地上下晃动,好像随时会翻个底朝天,小姑娘怔怔的看着大船,看着摇摆着的天地,又仿佛什么都没看着,对周围的一切浑然不觉。
现在我该怎么办呢?父母原来已经不在了,他们是不是和养育我十六年的镖头一样,早已经安静地长眠在某个山坡的小坟中……三姑娘原来是姐姐不是妈妈,天下第一厉害的破剑是我的三姐夫……给我压岁钱的是二姨姨也不是二姨姨,是二姐姐……其他的姐姐不久都会找到我吧……我已经不是孤儿了,我应该开心……可是,现在我该怎么办呢?
现在我该怎么办呢?——可怜的秀秀发现自己忽然失去了目标。当初为什么要选择成为游侠?为什么要独自一人跑出小镇,闯荡这个陌生的江湖?真的仅仅是为了寻找我的生身父母吗?如果不是,那我究竟想要寻找的是什么?
“……是什么?”喃喃中的秀秀缓缓抬起头,茫然的眼神中渐渐闪烁起希望的光芒——会不会……是他?
“秀秀你怎么了?说话呀!”大船上的江洋一副惶恐神色,这小丫头怎么回事?叫了半天也没反应,还有这表情……也太古怪了,以前从来没见过,不行不行,再试试,“秀秀秀秀秀秀秀秀……”
秀秀又做了个深呼吸,觉得舒服了许多,冲江洋笑了笑:“干嘛呀?”
“呼——吓死我了,以为你中邪了。”江洋倚着栏杆,擦了擦额头的汗,“我说我的小可爱,你在这里干什么?”
“吃鱼呀,要不要一起吃。”秀秀把半条烤熟的大鱼举给他看。一个波涛涌过,小丫头“哎哟”四脚朝天。
“哈哈!小心点呀你。等等哦,我这就下来。”江洋笑着转身离开。不一会儿又转了回来,提着个小篮子从大船上蹦了下来,稳稳落在秀秀身边。
秀秀揉了揉摔疼的后脑勺,问江洋:“这条船好大,是你的吗?”
“当然……啊,不是不是,我我是搭船的。呵呵。”江洋伸手划了划水,小船飞似的横飘了好远,和那大船拉开距离,然后甩甩手上的水,打开另一只手上提着的篮子,“来,我这里也有好吃的。”
秀秀探头看了看,拣起个小甜圈,嘎吱嘎吱:“恩,好吃。那天晚上你去跟铃儿阿……阿姨比武了吗?”
“谁?哪天晚上?啊!哦!那天啊……没有没有……呵呵,你还记恨着吧!”想起在京城那次的不告而别,江洋脸一红,挺不好意思。
秀秀又拣起个红樱桃,看了看,放嘴里嚼了嚼,把一个小核吐到手心,又看了看,扔进水里:“你这个人真是的,动不动就板起脸,怪讨厌的。”
“那你怎么还喜欢我?”江洋笑嘻嘻地挤到秀秀身边,拉她的小手。
“乱讲!”秀秀甩开江洋的手,羞红了脸,“我才不喜欢你呢,你是个大坏蛋!”
“真的吗?”江洋又拉秀秀,脸凑了过来,笑得好坏好坏。
“你,你不象话……”秀秀声音变小了,心狂跳,只觉呼吸一阵困难,忍不住低下头闭起眼睛,不敢看江洋,也不甩开他的手。
……耳朵热乎乎的……这是……是江洋的呼吸……恩?痒痒的……呀,搂住我了!——秀秀忍不住脱口道:“不许你亲我的嘴巴不许你脱掉我的衣服不许你夺走我的贞节!”
乒呤乓啷,扑通!
“喂喂,怎么掉水里去了,真是!刚才你还叫我要小心一点你自己怎么就不知道要小心一点?”秀秀唧唧喳喳地把江洋从水里拉了上来,见他阿秋阿秋打喷嚏的模样太滑稽,忍不住掩嘴扑哧。
“还笑!”江洋抱着胳膊蜷成一团,一边阿秋阿秋一边凶起脸,也唠叨个不停,“是哪个混蛋教教教你这些乱七八糟的?老子这就去宰了他……阿秋阿秋!!……什什么?柳什么?……女的呀!那那那算了……阿秋……哈哈,也好也好,太好了?”
最后这句的口气好像在哪听过,对了!是扬州的那个恶霸?奇怪了,男人不会都是这个样的吧?——秀秀忐忑不安地跑到小船另一边,拿起荷叶包着的鱼,咬了一口,瞪着大眼睛,却不敢看江洋。
江洋看一身湿的,暗叹定力不够。其实这丫头也不是第一天接触,什么天真古怪的话说不出来?瞧这白白给吓的……可惜可惜……还是找个地方换身干的衣服要紧,不然我这鼻子的毛病只怕又要折腾好几天了。
大运河边的城市似乎都很热闹,无锡大街,秀秀跟在江洋后面走着,心里不知在想些什么。江洋本想找家服饰店买件衣服,发现身上早干了就算了,转头问秀秀:“打算去哪?”
“不知道,你呢?”秀秀东张西望,觉得怪怪的不大自在。
“我……”江洋想了想,“我也不知道去哪,我们……我们游山玩水去吧,人说上有天堂下有苏杭,我们一路南下怎么样?”
“好啊!”秀秀发现自己变得有点没了主张,总之,跟着江洋就是了,去哪都一样。
江洋哈哈哈,得意洋洋的样子,忽然蹦了过来:“来,亲一下!”
“不要不要不要!”秀秀慌慌张张地跑出了老远。猛地想起那天在马车里,昏迷中的柳莺也不停地说过这两个字,恍然大悟之后,脸又红了。
第六十章
斜阳暖风。大运河上,渔舟画舫穿行,偶尔飞落成群野鸭,啪嗒啪嗒,拍打出一水金芒。泊在河岸边的一叶轻舟随着水声荡漾。此地离闹市只有百步之遥,早习惯江南美景的人们似乎不大希罕这随处可见的天堂春色,摇曳的垂柳下,只有一个全身红色装扮的美丽少女,侧坐于青青草地,饶有兴味地摆弄着几个五颜六色的无锡泥娃娃。
“这个大胡子是强盗大哥,这个脸白白的是宋小玉,这个是苗苗……嘻嘻,大家全都胖乎乎的!”少女把“宋小玉”和“苗苗”面对面挨着放一块,想了想,又把前者掉了个头,放到半尺开外,解说道,“宋小玉亲了苗苗,然后跑掉,苗苗追呀追,宋小玉跑呀跑,哈哈。”
接着少女又从手里拿出个红色的女阿福,放在草地上:“这个是秀秀……美若天仙的秀秀……”痴痴地想了一会儿,幽幽自语,“秀秀要找妈妈,可是妈妈变成了姐姐,秀秀不知道应该开心还是不开心,可怜的秀秀好烦恼……”
“这个是……这个当然是江洋啦,哈哈,看起来好坏好坏的江洋。”少女把“江洋”放在“秀秀”的身边,又痴了,“……江洋跑过来,说,秀秀是小可爱,要和秀秀……要和秀秀亲亲,秀秀说才不要……”
少女红着脸左右看了看,确定没人,便小心翼翼地把“江洋”放在“秀秀”身边:“那就亲一下下吧,不能叫别人看见……”
心跳着,耳际忽然传来一阵热风:“好啊,那我就偷偷亲一下,不能叫别人看见……”
少女还没反应过来,红红的脸蛋被软软的一触,惊得整个人飞了老远出去,一手扶着柳树,一手捂着起伏的胸口,叫:“臭江洋!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坏笑着的江洋一手提着个篮子一手提着酒葫芦:“嘿嘿,刚来。瞧,我把酒和好吃的都买来了。我们到船上去吧,小可爱~”
“你……你亲我了……”少女捂着起伏的胸口,声音有点发颤。
在少女那张被春色染红的小脸蛋上,洒满了柳叶剪碎的金色阳光,美至不可方物。江洋心头猛地一震,仿佛被什么击中,伴随着一阵眩晕,原本要说的话忘记了,只是点点头,努力克制住突如其来的心悸。
少女低着头,抓着红衣服的下摆摇呀摇,然后缓缓走回来,收拾起草地上的泥娃娃,对江洋说:“走吧,我们坐船游山玩水去。”
“秀……”江洋喉咙有点哑。
少女抬眼看他。
江洋又是一震,使劲摇摇头回过神,深吸了口气,哈哈一笑:“走,上船!”
轻舟摇摇,秀秀把酒葫芦盖好,尝了尝江洋买来的肉骨头,觉得自己现在是开心的,就满意地一笑,又把酒葫芦打开,喝了一大口,然后递给江洋:“给。”
江洋表情古古怪怪,接过葫芦也喝了一大口,却说:“你去杭州找你爹娘?”
秀秀摇摇头,说:“去杭州已经找不到了,因为……因为我已经找到了。”
“找到了?你娘?三姑娘?”江洋问。
秀秀犹豫了一下,点点头。
“呵呵,怎么样?你娘很有趣吧。三年前我刚出道的时候,曾有幸在西域遇见过这位传说中的武林神话。”江洋眼里流露着神往,“真是叫人意外呀,呵呵,居然和我师父说的一模一样。”
“你师父不是跟他们……我爹娘有‘恩怨’吗?”秀秀又拿起个肉骨头,轻轻嚼。
江洋看着酒葫芦,半晌,道:“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恩怨,我师父想要天下第一,可是有你爹破剑在,他只能天下第二,所以总是很不开心。”说着,郁郁地喝了口酒。
“为什么一定要天下第一呢?”秀秀接过江洋递来的酒葫芦,“其实,我觉得只要能时常有好朋友们陪在一起玩,就很开心了。”想想又说:“只要过得开心,什么都不重要。”
江洋笑笑,伸手摸了摸秀秀害羞的长发,叹道:“要是世上所有的人都如你这般无欲无求,江湖上又何来诸多纷争,我江洋又何来诸多烦恼。”
秀秀低着头,不太懂江洋这些感叹,嚼着肉骨头不说话。
江洋起身坐到她身边,轻轻将小姑娘搂在怀中,没有坏笑,没有说让人害羞的话。只是把目光温柔地投向了远方——大河与天的交接处,金黄一片。
晚风,醉意,秀秀睡着,脸上泛滥着幸福。
江洋背着手站在小船头,两鬓的发丝游动。
师父,这么多年了,你又何苦呢?你可知道,徒儿此刻……真恨不得把抛开所有的事情,带着秀秀远走高飞,到那天涯海角……就象,就象破剑前辈和三姑娘前辈那样,从此无牵无挂,让神仙去羡慕……
水纹叠叠微散,四个蒙面白衣人无声无息飘来。江洋闭上眼,低头凝思,抬手做了个手势。四个蒙面白衣人在水面上行了个半跪礼,闪身不见。
江洋把红色披风轻轻盖在小姑娘的身上,站了半晌,长叹了一声,朝白衣人出现的方向飞去,眨眼,消失在夜色中……
第六十一章
晨,奇怪的鸟叫。秀秀睁开眼,看见身边好多好大只的“白鹅”,拍着翅膀飞起飞落。小姑娘伸了个懒腰,露水点点的红披风滑落,低头一看,我又没脱衣服睡觉。
“咦?江洋哪去了?”
自招亲大会之后,江湖出现了些变故,先是许多大帮会的头领们接二连三地失踪,然后一些武艺高强的游侠也相继人间蒸发——按照往日的大事规矩,江湖人都清楚地意识到,此为“武林劫难”之前兆,也就是说,又有热闹可看了,或腥风血雨、或惊天动地,总之,只要不落到自己头上,将来对后辈们可有得故事说了。
茶楼客栈、排挡驿站,但凡令听者之目惶然、闻者之心骇然的流言蜚语无处不在;带着刀在江湖上四处瞎走的游侠们,每个人都紧锁着眉头,刻意地流露出忧心忡忡、责任重大的神色……
天鹅渡畔,秀秀坐在高高的大石头上,托着下巴撅着小嘴,也紧锁着眉头,只是小姑娘的烦恼却来自于一个人,那个“又不知道偷偷跑去和谁打架的超级无敌讨厌的大坏蛋江洋”。
不远的官道上,四个人,一匹马,吵吵闹闹走来,看见秀秀,乱声怪叫:“那个那个那个不知道是不是凤凰门帮主的秀秀小姑娘,你在这里干什么?我们玄武门四大护法又粉墨登场了。”
秀秀抬眼看了看这几个有趣的老头,勉强笑了一下:“没什么,我在等人。”
“你在等我们那二当家孟老虎吧?他早知道你在这附近,哈!哈!想不到却叫我段光头先给找到了!”段光头跳着说。
孟虎来了?秀秀眼睛一亮,那几个老头却又闹了起来:我先找到的、我先看到的、我先叫的、我先我先我先……
好不容易等四位吵完,秀秀才问:“你们知道孟大哥现在在什么地方吗?”
四老齐道:“知道,天底下哪有我们四大护法不知道的事情。”说着四个脑袋转来转去——显然在找。
正好一辆马车经过,帘开,巨大身形忽现,大步走来,身后带起的飞草落叶仿佛比马车后面的还大——这声势,不是孟虎还能是谁?
四老见了这个不太对付的上司,倒安静了,各自抱起胸,头别向一边,做不服气状。
“奶奶的,天底下没有你们四大猪头不知道的事?那你们倒是说说,咱玄武门大当家丢哪去了?”孟虎说话总是怒气冲冲,这话显然是奚落不是询问。挥挥手把他们赶开,走到了秀秀跟前。
“孟大哥!”秀秀微笑着打招呼。
“嘿嘿,两个月不见,丫头又变漂亮了!”孟虎似乎只有跟秀秀说话才会有笑容,“怎么样,你爹娘找清楚了没有?”
“找清楚了……”秀秀扶着孟虎抬起的手,从大石头上跳了下来。
“走,陪大哥喝酒去,老子这段日子被那么些破事儿给烦死了!”孟虎拉着秀秀,朝马车走去。
秀秀跟在旁边,咬咬嘴唇,小声嘀咕:“我还不也是?烦死了烦死了!”
是不是要再等等看,没准江洋一会儿就回来了?秀秀想着,上了马车——算了算了,等来了还不是又跑掉……我可不像苗苗,才不去追你呢,哼!
马车后,四大护法快步紧跟,七嘴八舌:看来这个火凤凰才是真的……那昨日命我等抓鱼的那个又是谁……依老夫之见,不管是谁总之不是火凤凰……可是那个小姑娘也好厉害,连我们四大护法都不是对手……能打赢我们四大护法的人,理当天下无敌……唉,你们说说,这天下无敌的人是不是太多了……
“怎么样,破剑那臭小子还好吧?”孟虎提起个大酒坛子,稳稳把酒倒入海碗,递给秀秀。
秀秀接过酒,习惯动作,泯一下,说:“我没有见着破剑……破剑爹爹,不过见着我娘了。”——三姐姐说了,不能对别人说自己是九姑娘。
“哈哈,三姑娘。”孟虎念起“三姑娘”三个字,脸上又有了笑意,举起酒坛一大口,“怎么样?觉得很意外吧。真不明白,你那个娘怎么就长不大,多少年了还是那个样。”
秀秀点点头,喝着酒,看孟虎愉快的神情,不由好奇:“孟大哥认识三姑娘吧?你也觉得她很好对吗?”
“那还用说,见过她的人没有不觉得她好的,江湖人都很敬仰三姑娘……唉,说来真个叫奇怪。你娘和你一样,天生就是那种能给世间带来快乐的人。”孟虎说完怔了怔,觉得自己不应该说这么古怪的话,连忙囔囔,“想什么呢丫头,还不快把酒干了!”
秀秀把酒喝完,笑:“再过十六年,不知道我是不是也和……也和我娘一样,还是现在这个样子。嘻嘻!”
“奶奶的!那你孟大哥就变成孟老头了!小丫头你可不是想等到那个时候再来找我比武?”孟虎想起自己要变成老头,脸又虎了起来。
“不会啦,孟大哥是天下第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秀秀才不敢呢。”秀秀笑着推他的肩膀,“对了,孟大哥到江南来干什么呢?”
“我来江南……奶奶的熊!都怪我那笨蛋老大!不知道被什么鸟人给绑走,可把老子的脸给丢尽了。我×!”孟虎骂骂咧咧,一脸臭臭。
秀秀把空的酒碗举到孟虎跟前,孟虎赶紧满上,又道:“不过也算不得什么大事,肯定又是一些吃饱了撑着的没事干的家伙,哼!……想闹腾就闹腾吧,反正老子这几年闲得慌,陪他们玩玩又怎地。”
“是什么呀?好玩吗?”秀秀不懂得江湖的事情。
“估计挺热闹,打打杀杀天下大乱。”孟虎提起酒坛和秀秀碰了一下碗,仰头一大口,“就是开头比较烦,躲躲藏藏偷偷摸摸,任你干着急那帮鸟人就是不出来。”
“哦。”秀秀似懂非懂,忽想起一事好奇,问:“孟大哥,有没有人嫁给过你?”
第六十二章
以前提到过,玄武门是个黑道帮会。黑道指的就是那些做坏事的帮会,会把年轻的游侠教坏掉,影响江湖健康发展。所以,与其对立的白道如果没什么事,常会找他们打打群架,消磨时光。
黑道的人和白道的人区别还在于,前者为人处世更随便些,这包括娶妻生子。孟虎是个强豪型的人物,对这样的事情自然不拘小节,听秀秀问了,满不在乎:“你说的是我的那些妻妾吗?有得是,女人好比裤头,天天得换,没什么好说的……”忽想这话怎么能跟小丫头说,不由尴尬了一下,解释道:“啊,这个这个,哈哈,我是说我的那些婆娘们,不是说所有的女人。”
裤头?秀秀皱了皱眉:“你是说,女人如果嫁给了男人,就变成‘没什么好说的’吗?”
“咳咳!这个这个是男人的事,你还是少问的好。来,喝酒!”孟虎自觉刚才说得过分了,转移话题。
秀秀低头泯着酒,思索着什么,孟虎也不敢多说什么,仰头大口灌着,也许心里在想,你这样的姑娘老子平生只见着两个,不能跟天下的所有婆娘们比,要是早个十几年,指不定我……(不会不会,孟虎怎么会这么想,作者我以俗人之心度豪侠之腹了)
“孟大哥,你说,秀秀如果将来嫁了人……会开心吗?”秀秀的脑海里,浮现着那个三番两次突然跑掉的大坏蛋江洋,又想起了柳莺那天晚上的一些话,心里乱乱的。
在揭开了身世的谜团之后,失去了方向的小丫头已经把那个男人当做了自己唯一的靠航港湾,也就是说,秀秀已经逐渐意识到了江洋在自己心目中的位置。如果不能与江洋在一起,这江湖上能令她期待的事情似乎不多了……
孟虎虽说是老江湖,但对男女情爱之事向来不甚了了且嗤之以鼻,这样的问题对他来说实在有些头大。只道:“怎么啦?小丫头也开始想男人了?哈哈,没啥没啥,男大当婚女大当嫁。”
我这是怎么啦?怎么跟孟大哥说这些话——秀秀摇了摇头,然后抬起下巴,傻笑:“没有啦,人家随便说说的啦。”
孟虎松了口气,给秀秀倒酒,道:“秀秀丫头就要长大成大姑娘了,这江湖对小姑娘来说是个大熔炉呀!你这两个多月来,想必遇上了不少事。”
大熔炉?跟柳姐姐说的一样,秀秀找到了新话题:“是呀,好多好奇怪的事情呢。我还认识了新朋友,叫柳莺,是个姐姐……”
“柳莺?你认识柳莺?在什么地方?”孟虎听到这名字怔了怔,严肃了起来。
“在扬州的……大街上。”秀秀觉得把妓院说出来不大好,就改了个场景,“她被白衣人撒了迷香,醒来后就和我成了朋友了。孟大哥也认识她吗?”
“我认识她干什么?”孟虎道,“这几天我让帮里的探子留意一下附近的游侠,看看还会不会有人丢掉,结果不出三天,就丢了六个,其中就有这个柳莺。”
“啊?丢掉了?为什么?”秀秀摸不着头脑,这么大一个活人,怎么会丢掉了呢。
“这必定跟暗地里捣乱的那伙人有关,连我们帮会老大都能给弄没了,胆子还真是不小。”孟虎咬了咬牙根,却是不满那老大太没用。
秀秀担心柳莺:“你说,柳姐姐他们会丢到哪去了呢?”
“不是被关起来就是被人给做了,难道还会是什么好事?”孟虎闷闷,想起秀秀刚才的话,问,“白衣人撒迷香是怎么回事?”
“是百晓堂的,就是你说的‘狗仔子’,我看见的那个挺厉害的样子。如果打起来,柳莺姐姐可能打不过他。”秀秀想了想那天的事。
“你说百晓堂?看错了吧,百晓堂都是些到处探听别人隐私的无聊人,没听说过有人会武?”孟虎喝了口酒,似乎想到了点什么,“你在什么地方看见他的,柳莺当时在做什么?”
“当时呀,在……在一个恶霸的家里,柳姐姐她……”秀秀犹豫着要不要把柳莺兼职妓女这事说给孟虎知道。
“快说,柳莺当时在做什么?”孟虎却原来粗中有细,一个小小线索竟让他隐约摸到了整件事的大脉,见秀秀为难,更是确认了几分,“丫头快说,此事关系重大!柳莺等人的失踪或许可从这里得到解答。”
“柳姐姐当时……正要‘拂拭’恶霸。她说那是让男人高兴让男人付银子的事情。”秀秀相信孟虎是个好人,况且柳莺现在也不知道被谁抓了,孟虎应该有办法救她。
“你是说,柳莺跑去做妓女的时候被那白衣人给撞见了?”孟虎豁然开朗,“哈哈,原来是这样。当时应该是,那人事先躲着探察柳莺做妓女的事情,然后故意让她看见。”
秀秀不明白。
孟虎兀自说着:“奶奶的,原来是利用百晓堂做掩护,再借助百晓堂的手段去控制江湖黑白两道,我还当是出了些什么了不起的高手,奶奶的,原来还是阴谋诡计……”
“孟大哥你在说什么呢?我不懂。”秀秀觉得自己好象真的有点笨笨的——难怪常有人叫我傻丫头。
“嘿嘿,你对江湖不了解,当然不会明白。”孟虎笑了笑,“来,我们赶紧把酒喝完,你大哥要去杭州办大事了,哈哈!”
秀秀不傻,秀秀只是不通世故。
第六十三章
古代人虽然相对单纯,但也不乏勾心斗角,一些野心勃勃的人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常常会做出些让人防不胜防的事情来,就是人们常说的“阴谋诡计”。有了这些东西,江湖便不至于太过的风平浪静,而象孟虎这样的豪侠,也才有了用武之地。
根据秀秀提供的线索,如果不出所料,这次江湖上的大批失踪事件的幕后主使应当就躲在百晓堂里,当务之急自然是到杭州百晓堂的总部去探探——孟虎喝干酒坛,得意洋洋,有架可打的时候孟虎总是得意洋洋。
酒意中,秀秀视线里不时浮现着江洋,对孟虎说的事倒不是特别留心在听。恍惚间,仿佛又回到了江边的草地上,害羞地摆弄着那些胖胖可爱的泥娃娃,然后江洋突然冒了出来,出其不意的嘴唇,亲红了少女洁净无暇的小脸蛋……
等秀秀回过神来,才发现自己又独自一人了,方才在神不守舍中跟孟虎分了手,只隐约记得这位大哥说要去杭州百晓堂办件大事,还说女孩子不要淌这趟浑水,叫她只管在江南游玩。
“春江水暖鸭先知,翠柳妆红何所思?秀秀你好呀,还记得我吗。”宋小玉的白衣总是一尘不染,在日光下泛起浅浅的光晕。
秀秀见到宋小玉,挺高兴:“宋小玉你来了呀,苗苗呢?”
“啊,她没跟我在一起。”宋小玉摇摇扇子,似乎不想谈这个话题,问,“秀秀好像有什么心事,不会是跟这春天有关吧?”
秀秀低着头玩着头发:“没什么啦,我一个人有点儿无聊。”
“既然如此,不如随我到苏杭游玩数日,顺路……”宋小玉顿了顿,接道,“……嫁给我。”
“那怎么行呀?苗苗会生气的。”秀秀低着玩着头发。
“我可以连她一块儿娶了,没事的。”宋小玉站江畔,叹了口气,“这么长时间没有看见你,我觉得很辛苦。”
秀秀低着头玩着头发。
第六十四章
“秀秀你怎么了?说话呀!”大船上的江洋一副惶恐神色,这小丫头怎么回事?叫了半天也没反应,还有这表情……也太古怪了!以前从来没见过,不行不行,再试试,“秀秀秀秀秀秀秀秀……”
秀秀做了个深呼吸,觉得舒服了许多,冲江洋笑了笑:“干嘛呀?”
“呼——吓死我,还以为你中邪了呢!”江洋倚着栏杆,作势擦汗,“我说我的小可爱,你在这里干什么?”
“吃鱼呀,要不要一起吃。”秀秀把半条烤熟的大鱼举给他看。一个波涛涌过,小丫头“哎哟”四脚朝天。
“哈哈!小心点呀你。等等哦,我这就下来。”江洋笑着转身离开。不一会儿又转了回来,提着个小篮子从大船上蹦了下来,稳稳落在秀秀身边。
秀秀揉了揉摔疼的后脑勺,问江洋:“这条船好大,是你的吗?”
“当然……啊,不是不是,我是搭船的。”江洋伸手划了划水,小船飞似的横飘了好远,和那大船拉开距离。
甩甩手上的水,江洋打开篮子:“来,我这里也有好吃的。”
秀秀探头看了看,拣起个小甜圈,嘎吱嘎吱:“嗯,好吃。那天晚上你去跟苗苗的妈妈比武了吗?就是玲儿阿……阿姨。”
“谁?哦!那天啊……你说紫青铃对吧。没有没有……呵呵,还记恨着呢?”想起在京城那次的不告而别,江洋脸一红,挺不好意思。
秀秀又拣起个红樱桃,看了看,放嘴里嚼了嚼,把一个小核吐到手心,扔进水里:“你这个人真是的,动不动就板起脸,怪讨厌的。”
“那你怎么还喜欢我?”江洋笑嘻嘻地挤到秀秀身边,拉她的小手。
“乱讲!”秀秀甩开江洋的手,脸有些发烫,“我才不喜欢你呢,你是个大坏蛋!”
“真的吗?”江洋又拉秀秀,脸凑了过来,笑得坏坏。
“你,你不象话……”秀秀声音变小,心狂跳,呼吸一阵困难,忍不住低下头闭起眼睛,不敢看江洋,也不甩开他的手……耳朵热乎乎的!这是……是江洋的呼吸……
嗯?痒痒的……
呀!搂住我了!——秀秀忍不住脱口道:“不许你亲我的嘴巴不许你脱掉我的衣服不许你夺走我的贞节!”
乒呤乓啷,扑通!
“喂喂,你怎么掉下去了?”秀秀慌了手脚,赶紧伸手去拉江洋那双水中乱舞的手,“真是!刚才你还叫我要小心一点,你自己却不知道小心。”
在秀秀的唧唧喳喳声中,江洋手忙脚乱、狼狈万分地爬回了小船。秀秀见落汤鸡的模样滑稽,忍不住掩住小嘴,嘻嘻笑个不停,幸灾乐祸的。
“还笑!阿——阿秋!”江洋抱着胳膊蜷成一团,凶起脸打喷嚏,“你怎么会有这么些乱七八糟的怪想法……阿秋阿秋!”
秀秀回想了一下刚才的话,没觉得有什么不妥,正想问,却见江洋双手抓起自己的披风捂在脸上,这是……擤鼻涕!不由尖叫:“哎呀!干什么呀?好脏!”继而“坏江洋臭江洋”,又踢又打。
沿大运河,到哪都能找着热闹的大城市——方便的交通是人口汇聚的先决条件。
无锡的大街有点窄,却不妨碍人们对瞎逛的狂热,川流缓慢的人群互相挤着,把早春的寒意踩在了身后,化作一片暖洋洋的喧嚣。这里倘若发生交通堵塞,大家便会挤成一团,动弹不得,只能杵在原地彼此干瞪眼,深刻体会到一块被夹在馒头里的肥肉的郁闷心情。
走入人群,秀秀脚底下的路明显比别人宽敞,那是因为前面有个鼻子在为她开道——江洋打起喷嚏来惊天动地、水花四溅,直把迎面挤来的无辜行人吓得魂飞魄散、掩面奔逃——上午的太阳还不足以把泡过河水的衣服晒干,这对容易感冒的人不是件好事。
秀秀走得闷,想跟江洋说话,见他老是忙着打喷嚏,就想起了三姑娘在小船上用手烤鱼的情景,于是取出《武林秘笈》,找到了个叫什么“烘”的心法,小手掌心在江洋的后背上轻轻一按,只听“嗤”的一声,落汤鸡的全身升起大片白气,僵在了原地……满街一片目瞪口呆。
秀秀面带得色,把书收进包里,问:“怎么样,好些了吗?”
落汤鸡成了烘焙鸡——江洋缓缓转过头,看着秀秀说不出话——任谁忽然间浑身冒烟,都要被吓一大跳。
“呀!你的头发都竖起来了耶……”秀秀咬住手指,不明白江洋为什么“怒发冲冠”。
这招虽然冒失,却把江洋的喷嚏给治好了。但这家伙显然不领情,鼻子喷出两道白雾,凶着脸抗议:“你……差点把我蒸熟了你知道不?”
秀秀伸出一根手指,碰了碰他的身子,果然烫烫的,笑得直打跌:“哈哈,真的熟透了呀,象个大馒头!”
江洋气得要命,张牙舞爪作势要打,秀秀嘻嘻哈哈,慌不择路桃枝夭夭……
第六十五章
红色的云彩眨眼间飘过了长街,融进在城郊繁花绿柳丛中。熙熙攘攘的人群里,少女如银铃般悦耳的欢笑声缭绕不散——春天真是个好季节。
透过翻飞落花,已是太湖岸边,水如镜,倒映着一红一黑两个身影。黑袍男人背手迎风,气宇轩昂,头顶怒发朝天,端得英武气派——江洋开始喜欢起这个新发型,见红衣少女的注意力被蝴蝶吸引,未曾被他的“英气”所震撼,忍不住出声提示:“你……看过来!”
秀秀转头瞧了瞧他,不知道要看什么。
“看这头发……”江洋剑眉高扬,面罩寒霜。
秀秀吃了一惊,掩住小嘴:“啊,你的头发怎么还竖着呢?豪猪似的!”
“豪猪!”江洋被呛了一下,“你就不觉得……本座这个发型……其实很有味道吗?”
秀秀没留意到江洋为什么自称“本座”,抬起下巴,吸了吸鼻子,点头道:“有有,烧焦的味道……”见江洋脸色难看,小声补充:“嗯…...算我不好啦……嗯……下次我一定轻点……你不要生气……”
小姑娘不知道男人板着脸通常是在耍酷,还以为他心里不高兴,扭扭捏捏地道了个小歉。江洋听她答得牛头不对马嘴,心下苦笑,转念又想:这小丫头倒也开始关心起我的态度来了,看来……唉……
真不知为何要叹气,唉!
江洋叹完气,解释道:“没生气,我觉得这发式挺好,很有那么点王者风范,我打算以后都这样了。”
“哈哈,好啊!”秀秀审不出这个美,不过随他吧,他觉得好就算好,反正看着挺好笑。
江洋耍了半天酷,脸板得有点酸,便伸展一下手脚,抽出银剑飞身跃起,施展出一套剑法。一边找话跟秀秀说:“小可爱,你打算去哪?”
“不知道,你呢?”小姑娘找了处干净的石头坐下,不大自在地无边的湖水,却是暗暗心慌——这坏蛋,不会是又要走了吧?
“我嘛……”江洋东一剑西一剑,上跳下窜,银光闪闪的剑芒掩去了他眼中的一丝飘忽不定,“……我也不知道去哪。”
秀秀睫毛微颤,偷偷瞅了他一下,低头玩着衣角。
“我们一起吧,爱去哪就去哪。”江洋越舞越快,身形一片模糊。
“嗯!”秀秀把衣角折来折去。
“对了,听说杭州不错,等会儿去买条船,咱们泛舟南下,你看怎样?”江洋把剑噼里啪啦甩了甩,动作慢了下来。
“嗯!”秀秀眼睛睁得大大的,满地找钱。
这丫头怎么突然变得毫无主张?江洋停舞,弯着腰探头探脑地走了过来,试探道:“当此良辰美景,不如让我亲你一下?”
“嗯!”——啊!竟然还是嗯!?
秀秀低着头眼珠乱转,正不知想些什么,忽见江洋的脸横空出现在眼皮底下,一副闭眼撅嘴的猪头样,方始醒悟,惊得转身就逃:“啊,不要不要不要!”。小丫头满面通红,小鹿乱撞。
江洋哈哈大笑,走上前拉住秀秀欲拒还休的小手:“走吧,逛街去。给你买些好玩的东西。”
斜阳暖风。大运河上,渔舟画舫穿行,成群野鸭啪嗒啪嗒,拍打起一水金芒。早习惯江南美景的人们似乎不大希罕这随处可见的天堂春色。垂柳下,只有一个全身红色装扮的美丽少女,侧坐于青青草地,饶有兴味地摆弄着几个五颜六色的无锡泥娃娃。
“这个大胡子是强盗大哥,这个脸白白的是宋小玉,这个是苗苗。”少女给这些小玩意一一命名着,想了想,把“宋小玉”和“苗苗”面对面放到一块,又想了想,把其中一个拿开,放在半尺开外,一本正经地解说道:“宋小玉亲了苗苗,然后跑掉。苗苗追呀追,宋小玉跑呀跑。”
随后,少女从手里拿出个红色的女阿福,放在草地上:“这个是秀秀,美若天仙的秀秀……”说着,痴痴地想了一会儿,“秀秀要找妈妈,可是妈妈变成了姐姐,秀秀不知道应该开心还是不开心,可怜的秀秀好烦恼……”
少女轻叹着,举起手中的一个黑色男阿福,嘴角泛起微微的一丝笑:“这是江洋,看起来好坏好坏的江洋。”
“江洋”被放在了“秀秀”的身边,少女继续讲解:“江洋跑过来说,秀秀是小可爱,要和秀秀亲亲,秀秀说‘不要不要不要’……”
少女红着脸左右看了看,确定没人,便一手一个,小心翼翼地把两个泥娃娃拿在手中,悄声道:“那就亲一下下吧,不能叫别人看见。”
心砰砰跳着,耳际传来一阵熟悉的热风,突如其来:“嘿嘿,那我就偷偷亲你一下下,不能叫别人看见……”
少女没来得及反应,红红的脸蛋就被嘬了一口,惊得整个人拔地而起,飞出了老远,尖叫:“臭江洋!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瞧着你半天了,小可爱。”江洋满脸坏笑,举起手中的篮子和酒葫芦,转移少女的羞涩,“看,我把好酒和好吃的都买来了。”
他……他亲到我了……
少女的小手触了触被亲的脸蛋,胸口起伏着,本想埋怨他几句,可话到嘴边,却叫涌动在灵魂深处的一道暖流所抑制——窃窃的甜蜜,若隐若现地闪动于少女的无限娇羞中。
柳叶剪碎了夕阳,星星点点地洒落在世间最纯净的容颜上。看着此情此景,江洋猛觉心头被雷电击中,眼前一阵眩晕。
这感觉似曾相识……
“秀……”声音有点哑,好似自天边传来。好半晌,江洋才发觉手里的东西掉在了地上,赶紧俯身拣起,尴尬地陪了个笑,“咱们该上船了。”
……
第六十六章
轻舟摇摇,秀秀尝了尝江洋买来的无锡肉骨头,觉得自己现在是开心的,就满意地笑了笑,打开酒葫芦,喝了一大口,然后递给江洋。江洋接过葫芦,找话:“准备去哪,找你爹娘吗?”
秀秀摇摇头:“我已经找到了。”
“找到了?你娘?三姑娘!!”江洋眼中精光一闪。
秀秀犹豫了一下,点点头。
“嘿嘿……意外吧,你的那个娘……看起来好小,事先不知道的话,会以为是个和你差不多大的小姑娘……”江洋表情有点古古怪怪。
“我跟我娘在一起的时候被你看见了呀?”秀秀抬眼看他。
“那倒不是。”江洋别过脸,仰头喝了口酒,沉默了半晌,方道,“三年前,有一回我到关外寻宝,曾有幸与三姑娘前辈同行了数日,当时……嘿嘿……那会儿我刚出道,料不到她竟是位前辈,所以差点儿……”
“差点怎么啦?”秀秀见他欲言又止,不由好奇。
“啊!哈哈,也没……没怎么……”江洋窘了一下,抓抓头,错开话题,“总之你娘跟你一样,又美丽又可爱,你爹爹真是好福气。”
秀秀点点头,又拿起个肉骨头,轻轻嚼,对了:“你师父不是跟他们有‘恩怨’吗?”
江洋看着酒葫芦好半晌,答:“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恩怨,我师父想要天下第一,可是天底下有个你爹,他只能天下第二。所以不大开心。”
为什么一定要天下第一才能开心呢?——秀秀撑着下巴,想不明白。见江洋郁郁喝酒不说话,又问:“江洋,你也想要天下第一是吗?”
江洋一怔,苦笑,沉默了一会儿,伸出手摸了摸秀秀害羞的长发,“你说呢?”
小姑娘低头嚼着肉骨头,不知道怎么说。江洋起身坐到秀秀身边,将她搂在怀中,目光投向远方——大河与天的交接处,浑然一片。
“我只是……想随便找点儿事做。”
晚风轻拂着醉意,秀秀倚着轻波沉沉睡去,梦乡中的甜蜜悄悄挂上了嘴角。
江洋背手站在小船头,闭目凝思。在他身前两丈开外,四个蒙面白衣人俯跪于水面,低声说着什么。片刻后,江洋抬了抬手,白衣人行了个礼,转身没入夜色。
江洋眼中溢着流光,静静地看着那张熟睡中的无暇脸蛋,静静地看着樱桃小嘴上微微撅起的笑意,忍不住移步上前,俯下身子……在两人嘴唇将触未触的那一瞬,这个心事重重的男人忽然咬紧牙,别过头慢慢退回了船头,在一段悠长的宁静之后,终于转过身,朝方才那四个白衣人消失的方向飞去……
天色阴霾,毛毛雨飘着,又是一个蒙胧的清晨。小船不知何时靠岸,少女坐在冷风中出神。过了许久,岸边走来一个手举油伞的白衣男子,微笑着向她招了招手。少女睫毛动了动,似乎此刻才觉察到寒意,打了个机灵,连忙背起葫芦,遮着头跃上岸,朝那油伞跑去。
“好冷啊,到哪了这是?”少女叨着,已挤进白衣男子的伞下,兀自掏出手帕,擦着脸上冰冰的水滴。
“不远就是苏州城了,你怎么独自乘船?”白衣男子把伞挪到少女的头顶,同时拉下身上的白披风,“先把这披上,别着凉了。”
少女也不客气,接过披风围到肩上,扭头四顾了一下,抬起头冲那白衣男子咪咪一笑:“你知道哪有客店吗?”
“随我来吧。”白衣男子轻轻拂去少女发梢的水珠,眉目间充满爱怜。
细雨中,树梢上的花瓣儿纷纷跌落。
穿过雨雾,不久,两人便在苏州城边找着了家客栈。
房间的屏风后,木盆里白雾升腾,水面上洒了许多细碎的粉色花瓣,香馨四溢。少女除去最后一件衣裳,将身子慢慢滑进水中,足够的温度登时令那娇羞洁白的身体泛起花一般的潮红——少女闭上眼,决定什么都不想了。
“嗑嗑嗑”——敲门声。
决定什么都不想的少女不知道在想什么,听而不见。于是,敲门的人自行推门而入,见屏风后升腾的水气,稍稍犹豫了一下,假装咳嗽:“咳咳咳,秀秀你在吗?”
秀秀猛听到屋中来了人,惊得“啊”了一声,叫道:“哎呀宋小玉你干嘛呀?也不敲门就进来了,人家洗澡呐!”
屏风后的男子一席雪白长衫,正是不久前金盆洗手的采花公子宋小玉。自京城一别数月,此君北上南下、四处奔波,除了躲避某人的纠缠,更是为了这番令其心动的邂逅。此刻得偿所愿,少女便在屏风之后洗浴,以旧日的采花心性,难免心痒,忍不住想去拉那屏风,手抬起了一会儿,终于还是缩了回去,柔声辩解:“敲过的,没听到反应,我还以为你睡着了。我进来是想……和你说说话。”
秀秀想找块大毛巾,又觉水中太舒服舍不得出来,就说:“那你说吧。不许偷看!”
“呵,不会不会,你洗你的。”宋小玉把手背在身后,探头探脑了一下。怎知那屏风后竟还有布帘遮挡,找不见什么缝隙,很是失望。
见屏风后那人影晃来晃去,秀秀有些担心:“宋小玉你到底想干嘛?”
第六十七章
“没想干嘛,我只是,企图偷看你洗澡……哈哈,老毛病又犯了,你别在意……”宋小玉厚着脸皮承认动机。
秀秀一呆,觉得这样可不好,急道:“不许你看不许你看,我不给你看,你要看你去看苗苗。”
宋小玉本已笑着打算离开房间,听她这一串叫,反而默然站住了脚。
“你还在吗?”缩在水中的秀秀听不见声响,问了一声。
“在……放心吧,我不偷看。”宋小玉找了张椅子坐下,取出折扇,敲了敲自己的头。忽道:“可以问你个问题吗?秀秀。”
“你问吧。”秀秀吐了口气,合上眼,仰面缓缓沉入水中。小姑娘并非不担心好色的宋小玉,而是无暇担心,整个上午,她的胸口都被那个始终飘忽不定的身影充满着,烦闷辗转、挥之不去。
曾以采花为业的宋小玉岂能看不出怀春少女的情思?在河畔遇见秀秀的时候他就猜到了:世间最令自己心动的姑娘原来已经有了心上人——郁闷难当,偏偏又难以启齿相询。好容易找着了谈话的时机,忍不住问了句傻话:“秀秀是不是有喜欢的人了?”
屏风后传来汩汩的气泡声响,宋小玉不明所以,手中的折扇开了又合,合了又开,始终等不着小姑娘的回应,只好叹了口气,道:“秀秀不要误会,我看你神色黯然,想来那人定是不识好歹之徒。你现在是我凤凰门的帮主……帮主若有什么不愉快的事,弟兄们自当赴汤蹈火。”
秀秀从水里浮了上来,却只听见最后一句——帮主?啊!倒把这事给忘了:“凤凰门真的变成帮会了吗?那以后不是有好多人都要叫我……帮主?”
“是啊,李黑兄弟用你留下的巨款买了不少地盘,并开始在小山镇大兴土木。凤凰门的总舵已经初具规模了。”宋小玉以为秀秀不想谈不愉快的事,只好跟着把话题转到帮会上,“近半个月来,道上已经有数百武林人士前来投靠……”
&--#58853;“数百人?投靠我的凤凰门?”秀秀眨眨眼,微感诧异。
“呵,那还不是瞧在你……瞧在帮主的面子上——这段时间,前来入会的人有增无减。我看用不了多久,凤凰门定会成为当今江湖的第一大帮会。”宋小玉道。
秀秀想了想,一笑,起身取毛巾:“那些人以为我是武林神话的女儿。”
“这个……呵呵……”宋小玉暗想,这小丫头原来不傻,“还有别的原因的:最近许多武林高手接连不断地神秘失踪,搞得人心惶惶的。江湖不平静,那些散仙游侠再不敢单枪匹马到处乱走,只好跑来加入我们。”
秀秀专心擦拭身子,点着头,却不知听进去了没有。
“帮主刚才说的也没有错,许多武人确是冲着‘武林神话’这四个字而来。在这种非常时期里,凤凰门有个这么响亮的名号在背后支撑,自然成了游侠们寻求靠山之首选。”
宋小玉改口称呼秀秀为“帮主”稍感勉强,但仍继续把话说下去:“情况还不止这些。不少大帮会正讨论着跟我们结盟,另外一些规模不大的帮派也请求我们将其收编为分舵。”
顿了顿,叹道:“山雨欲来风满楼啊!想来,这些人都已嗅出了江湖即将大乱的味道……”
“帮我把包包递进来好吗?我把要换的衣服忘在外面了。”秀秀围着大毛巾,从屏风后探出头,打断了宋小玉的感慨——小丫头神不守舍的,根本没留意他在说什么。
“哦,好……遵命……”宋小玉放下扇子,双手捧起桌上的红包袱,低着头,恭恭敬敬地递到了秀秀的手中。
“宋小玉你干嘛呀?拜佛哪?”秀秀见他动作古怪,不由皱了皱眉。
宋小玉目不斜视地垂着手,语气依然一本正经:“你现在是凤凰门帮主,做手下的自当对你敬若神明。”
“去去,少来!”秀秀以为宋小玉闹着玩,笑着接过包袱,拉上屏风穿起衣服来,顺口问道,“对了,苗苗追到你了没有?”
宋小玉愣了一愣,觉得这事好生尴尬,一时倒也不知如何回答。
不久,屏风拉开,穿着红灿灿的秀秀走了出来,长发还湿着,头歪在肩膀上,正用小毛巾揉着。香风迎面,宋小玉心中一荡,盯着她,猛然不能自己,脱口道:“秀秀,你可不可以,嫁给我……”
“好啊!”秀秀甩甩乌发,把毛巾丢挂在屏风上面,不假思索地答。
宋小玉浑身大颤、张口结舌,万没料到小姑娘竟然如此爽快,反吃了一惊。
第六十八章
秀秀收拾着换洗的衣服,兀自跑前跑后,忽然仰起头叫了声“哎呀”,连忙道:“不行不行,我嫁给你苗苗会生气的,我还是另外找个人嫁吧。”说着朝宋小玉咪咪一笑——模样却不像是开玩笑。
“你……”宋小玉惊魂未定,“你打算嫁人?”
秀秀到床边坐下,拿起小镜子照着,不吭声,脸上隐隐流露出了一丝令宋小玉心惊肉跳的浅笑。
她一定是受了什么打击了——宋小玉心中分析:这是小姑娘最脆弱的时候,倒成了我的机会……
“你还是嫁给我吧!苗苗她……她绝不会生气。”——既然你用苗苗做借口,那我就撒个小谎搪塞。宋小玉本不想对秀秀撒谎,只是直觉告诉他,此刻良机千载难逢,一旦错过,以后恐再难指望了——自从半年前在平原镇郊与她初次相遇,向来自以为“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采花公子就发觉自己竟然对这个清纯、善良的美丽女孩颇为心动,后来的两次邂逅虽然来去匆匆,更是在宋小玉的心中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迹。
随着凤凰门的迅速崛起,宋小玉也意识到,这个小姑娘在不久的将来,很可能会成为江湖上最举足轻重的大人物,而自己,则将成为她万千属下的一员……若不趁着现在大局未定,提早下手,到了那时身份迥异、门第悬殊,这番相思只怕便成流水。至于那连日来阴魂不散的苗苗,虽然不甚乖巧,又有个惹不起的老妈,但毕竟也是美貌不凡,况且对自己一心所系……照说来也不错,只不知秀秀怎么想——算了,回头再考虑这些。
可惜,天不随人愿,花心男人正琢磨着怎么叩开落寞少女的心房,客房的窗却先被撞开了,一个绿影跃入,尖叫:“宋小玉!你刚才说什么?有胆再说一遍!”
早在十几年前,该客栈,该房间,也曾有过这么一幕。当时的主角是天下第一的破剑,带着不通世故的三姑娘跑到这里,打算对她“坏一坏”。在关键时刻,窗户被推开,闯进了个铃儿,大叫一声“好啊”,坏了两人的好事——多年后,铃儿的女儿苗苗居然如出一辙,也从这扇窗冒了出来,仿佛昨日重现。
宋小玉很不爽,和破剑当年的想法相同。不同的是三姑娘和秀秀,前者认为铃儿的闯入破坏了心情,后者则如释重负,认为苗苗的出现很及时。
及时的苗苗面红耳赤地瞪着宋小玉,不满他那句自作主张的“苗苗绝不生气”,她说:“谁说我不会生气?!”
宋小玉不爽之后,只能心虚,不敢看她。而瞪着他的那双大眼睛里,似乎有泪光闪动。
秀秀发现苗苗和上次见到的时候不大一样,神色中似乎多了些什么。苗苗好像变成熟了——两个月来,小姑娘独自奔波千里,显然吃过不少苦。
“你为什么老是躲着我?”苗苗咬着嘴唇。
“我……我也不是故意要躲你……”宋小玉心里砰砰直跳,吞吞吐吐地分辩。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你倒是说呀!”苗苗好像要把宋小玉吃掉一样,秀秀在一旁咬着手指,不知道该不该吭声。
“我知道你的心意,你……”宋小玉搔搔头,声音小了下来,“你若是非要嫁给我,其实也没什么不可以。只要,只要秀秀不介意,你们就一并……一并……”
原来是这样,他想把秀秀也一块娶了,我就知道——苗苗低头想了想,像是下了个决心:“好吧,这个随便你!……但你必须更喜欢我一点!”
宋小玉偷偷瞄了秀秀一眼,见秀秀正专心摆弄着手里的一只红色发簪,假装不太关心两人的对话,可能是觉得这场景实在尴尬。
沉默了好一阵,宋小玉抬眼,和苗苗四目相对,一些话憋了好久,说得又结巴又急促:“苗苗,你知道,喜欢一个人……是不能勉强的。你,你是个好姑娘。可我,我喜欢的是秀秀。”
苗苗怔住了,从头凉到脚,叨了句:“原来你一点都不喜欢我……”
宋小玉这话把秀秀也吓了一跳:他喜欢我我是知道的,但是他怎么可以当面告诉苗苗说他不喜欢她呢?苗苗会很伤心的——如果江洋也对我这么说……想到这,秀秀忍不住打了个哆嗦。正猜不出眼前这事要如何收场,却听苗苗忽然尖叫:“那你干嘛不早点说!害我到处找你,气死我了,你这大坏蛋!”
话音未落,人早破窗而去。
第六十九章
“苗苗等一下!”整个事情都有点突然,秀秀想起还没来得及跟妹妹打上招呼,匆匆捡起靴子,光着脚丫追了出去。
于是画面变成了这样:苗苗因为宋小玉不喜欢她,气跑了;秀秀觉得这事因自己而起,怪不好意思的,想追上去安慰安慰她;秀秀一走,宋小玉当然不会在屋子里站着,赶紧跟出来……苏州大街的天空中,一绿一红一白,三个身影此起彼落——若是被去年腊八那会儿去过京城的旅人看见,定会觉得这场景似曾相识。
日近晌午,细雨已住,远山一片翠绿。
以轻功“凤舞”的速度,秀秀要追上苗苗本非难事,但小丫头飞在半空中,一边却忙着套袜子穿鞋子,手忙脚乱,等穿好了才发现把人追丢了。无奈之余,四处乱飞了好半天,本待回去客栈取出包袱,却早忘了来时的路,最后飞累了,降落在郊外的一片青草地上。
树林,河,还有奇怪的男人,拿着把小铁锹,蹲在地上挖泥巴。秀秀觉得这人似乎有点面熟,就走到他旁边,蹲下来瞧了一会儿,没见他挖出什么东西,便问:“你在干嘛?”
“挖蚯蚓?”男人刚答,就欢呼了一声“有了”,说着伸手入泥,得意洋洋地拈起了一条细细长长、不断蠕动的东西来。
这事秀秀小时候也干过,只是不记得当初挖这小东西用来做什么了,便问:“挖蚯蚓做什么?养着玩儿吗?”
男人瞧了她一眼,笑道:“亏你想得出来,这玩意养来做什么?”说着,把那蚯蚓丢进腰间的小罐里,站起身来,泥手在衣服上擦了擦。秀秀也站了起来,抬头看了他一眼。男人笑得灿烂,头顶的阳光仿佛渗进他的全身,过滤出一种莫名的亲切。
秀秀正想说你好我是秀秀,那人叫了声“走,看我钓鱼去”,便把小铁锹别在腰带上,一把拉住她的小手,竟腾空飞起。秀秀只觉像被一朵看不见的云彩托住,身轻如燕。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已随那人落到了河对岸。
小沙滩上有个黑黑的木架子,下边放着木炭,几步开外的岸沿斜斜插了根鱼竿。男人松开秀秀的手,兀自跑去拔那鱼竿,一边从腰间的罐子里掏出一条蚯蚓,串在鱼线末端的钩子上,忽问:“你不是嚷嚷着要去凤凰门冒充咱家秀秀吗?怎么这么快又跑回来了?”
“啊?我……”秀秀被这没由来的话给呛了一下——陌生人的话里有自己的名字,却没听明白他的意思。
男人把串好蚯蚓的鱼钩丢进河里,弯腰把鱼竿重新插好,两手叉腰,嘿嘿笑着,似乎对这布置颇为满意,随后转过头看秀秀,呵了一声:“还真像!你是不是跑到哪去学了易容术?”
秀秀听得乱七八糟的,摸不着头脑:“什么呀!我就是秀秀,你跟谁串通了冒充我!?”
“连声音语气都一样。”男人乐不可支,伸手去捏秀秀的脸蛋。
秀秀身负绝学,可不会让随便人捏着脸蛋。但这人却不是随便人,秀秀根本没来得及躲闪,那只泥手已经碰到了她的脸。秀秀心里一慌,男人的手却缩了回去:“菲儿……啊!怎么不是你?”
“什么是我不是我?我说了我是秀秀!你一定是破剑,你把我当成三姑娘了!哼!”秀秀唧唧喳喳地跑了开去,一边掏出小手帕擦脸。
男人果然是破剑,啊啊惊叫了几声,总算明白过来,抓了抓头,大笑:“原来是真的秀秀啊,哈哈哈,那你还不快叫爸爸。”
“去去去!三姐姐早都跟我说了,你是我三姐夫,不是我爹。”秀秀嘟哝着,悄悄端详了一下这个以前老被她误以为是爹的人——天下第一高手的年纪看上去好像不比孟虎大,头发乱乱胡子拉茬,个子不是特别高,长得也不是特别帅,浑身上下简直没一处特别……除了挂在他脸上的那种懒洋洋的笑,叫人看着心里暖洋洋的。
“这样啊!也好也好,这事早晚总要说清楚的。”破剑冲秀秀做了个鬼脸,“过来吧小宝贝,咱们钓些鱼来烤。你姐夫我烤鱼的本事天下第一,一会儿就叫你见识见识。”
火苗忽大忽小,烤架上的鱼居然冒起了呛鼻的黑烟,看得秀秀心惊胆战的。破剑这烧烤技术的糟糕程度,只怕算得上前无古人了。手忙脚乱之下,天下第一剑只好不停地跟秀秀说话,免得她腾出时间来取笑自己。
破剑说我不是你爸爸你失望不,秀秀说算了失望也没用;破剑说这几年他和三姑娘经常跑去小山镇看她,秀秀说她一点都不知道;破剑还说起了当年三姑娘把她抱出栖凤山庄的往事和许许多多的其他的往事,秀秀听得出神然后叹了口气;破剑问秀秀为什么叹气是不是怪他和三姑娘,秀秀摇摇头不说话。
后来,秀秀说:“你们俩真好,可以一直在一起。”
这话没由来,破剑一寻思,便猜出了小丫头的心思,喜道:“呀,秀秀也学会想男人啦!”
秀秀脸一红,抬脚踢他。
破剑坏笑着跳开,叫道:“快说快说,你喜欢的是谁?我去把他抓来。”
第七十章
“没有啦,姐夫你别乱讲!”秀秀含羞辩解,把头别到一边。
破剑闭着嘴故意不说话,秀秀坚持不说自己喜欢的人是谁,却忍不住告诉破剑:我最讨厌的人是江洋——小姑娘不打自招……
破剑“啊”的一声:“怎么是那个臭小子……”
“姐夫认识他?”秀秀小声问。
破剑干笑了一下,说他还知道“这个臭小子”近期会在江湖上掀起一场大风波。秀秀追问大风波什么意思,破剑想了半天,觉得要把这事的来龙去脉解说清楚不大容易,只好简答两个字——胡闹。然后补充道:“其实胡闹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只是这样的游戏太花时间太耗精力,不会有很多空闲跟你谈情说爱。”
谁要跟他谈情说爱了——秀秀又想分辩,终究忍不住好奇:“姐夫姐夫你跟我说嘛,江洋他到底在忙些什么?”
“大概是,弄个很大很大的帮会吧……说来其实挺无趣的。”破剑把一条烤好的鱼递给秀秀,“尝尝!”
秀秀咬了一口,惊叹:“真难吃呀……”
“呃……”虽是意料之中,破剑还是觉得有点窘,连忙又串了条鱼放在架子上,“那,那这条不算!我再烤。”
想想,破剑忽道:“我以前有个朋友叫名剑,没事就找我打架……”
“你说江洋嘛!他弄什么帮会你刚才还没说呢!”——秀秀以为破剑转移了刚才的话题。
“别急别急,听我说下去,会讲到他的。”破剑慢条斯理地翻着鱼,“刚才我说……以前我有个朋友,叫名剑,没事就找我打架……你应该听过名剑这个名字吧?他是江洋的师父,一个不大爱说话,却爱出风头的家伙。”
秀秀乖乖听。
“名剑喜欢舞剑,经常自个儿闷闷地练。练呀、练呀……练完了就到处找人比试。可是他跟我一样,不小心练过了头,全世界都找不到对手。所以只好跑来烦我了。”破剑摸着下巴,作回忆模样,“这是很多年前的事了,那时你还没出生呢。”
秀秀点点头。
“后来有一回,名剑嫌我跟他打架不够认真,一生气,就躲到深山里再也不出来了。真是个死心眼……”破剑叹着,又道,“江洋大概是那时候跑去找他学剑的。”
“哦。”秀秀看着火,提醒了一声:“火快灭了。”
破剑挥手煽了煽,火苗一下子窜了老高,把鱼烤糊了半边,他却没留意,继续说着:“听你二姐说,名剑认为这个徒弟的性子跟别人不太一样,倒也很适合练他最臭屁的那套‘名动天下’,所以,对江洋很是下了一番功夫。”
“等等,你刚才说我二姐?她认识名剑?”秀秀插口。
“是啊,二姑娘很早就认识他了。她总说很讨厌名剑,讨厌来讨厌去,最后讨厌得不行了,就没命地跑去找他……嘿嘿,据说最近有个九姑娘也是这样哦。真是奇怪!”破剑自管摇头晃脑地说着。
秀秀撅起小嘴,暗道:臭姐夫。
“二姑娘还说,名剑躲进深山,是下了很大的决心,这辈子再不想出什么风头……就是说,再也不争什么天下第一了。可是到后来,名剑教徒弟教得心痒痒的,忍不住又盼望徒弟能够‘名动天下’一下,替他接着把风头出下去。”
秀秀想:难怪他这么喜欢跟人比武……
“谁知道江洋这臭小子出道后却不做剑客,干起了盗贼的行当,四处偷钱!”说到这,破剑不由笑起来,“我猜名剑那老小子一定给气死了,哈哈。”——见手里的鱼已经烤得黑不溜秋了,便拿给秀秀吃,秀秀愁眉苦脸小手乱摇,他只好自己吃,后来觉得实在太难吃,只得丢掉,踩灭火,专心说故事。
“听二姑娘说这些事的时候,我还以为那小子是叫你二姐给带坏了。后来才发现,他做小偷并非仅仅出于好玩。”破剑顿了顿。
“那是干嘛?”秀秀问。
“存钱!想不到吧?”破剑答,“表面上,他偷的都是坏人的不义之财而且还送一些给穷苦人家,跟人们常说的侠盗差不多。其实,多数钱还是自己存了下来,存了好多好多。”
“江洋存那么多钱做什么?”秀秀想了想,觉得这个嗜好有些古怪。
“江洋的原话是——‘以后一统江湖的时候方便些’。”破剑笑着摇了摇头,“这是他自己对你三姐说的。嘿嘿,没看出来,这臭小子还挺有胡闹的天份。”
一桶糨糊?秀秀不懂,只是……他怎么从来没跟我说过?冷不丁问:“江洋为什么要把这件事告诉我三姐姐呀?”
“那会儿爱上你三姐了呗。”破剑没提防秀秀的这个冷不丁,“三、四年前的事了,我猜那个冒失鬼一定是把菲儿当作跟你一样大的小姑娘……”
在破剑看来,这是件很搞笑的事,忍不住要大笑,忽然意识到这事不该对秀秀说,不由僵了一下。再看她,早惊得四脚朝天,失声道:“你说他……他他他他……”
第七十一章
“啊,哈哈……没事的没事的,菲儿早嫁给我了,瞧你,担心什么呢?”破剑解释得有些手忙脚乱,“江洋后来知道了你三姐就是三姑娘,自然就断了那些胡思乱想。”
秀秀面无人色地看着他。
破剑心下惴惴,赶紧把没说完的故事继续下去:“前不久,江洋暗中买下了百晓堂……百晓堂知道是什么吗?这个……且算它是个帮会吧!这个帮会的人都用白布蒙着脸,每天除了吃饭就是打听别人的消息,再挑出一些有趣的编成故事到处讲给别人听,以此为乐。”
秀秀静静的,不知道有没有在听,心里反复念叨着八个字:“江洋爱上了三姐姐?!”——想找个理由让自己平静下来,却有一股凉意在周身迅速扩散着,渐渐的,整个人仿佛沉进了冰窟。忽然,一个可怕的念头狠狠砸进了她的小脑袋:“原来……原来只是因为……我和三姐姐长得像……”
河面,涟漪层层,起风了。
破剑觉察到小姑娘微微的颤抖,暗叫大事不好,但此刻除了继续把故事说完,实在没有别的办法分她的心:“……江洋暗中接管百晓堂后,便将往日收买的许多高手幕僚安插其中。你知道,百晓堂里本来有几个东洋忍者,打架不行,隐遁的本事却很高明。这回加入了中原高手,偷查暗访的能力更是提升到了及至。短短几个月内,便把所有成名武人的底细都摸了个遍,无数见不得人的事迹都被他们记录了下来。”
“……他为什么要这么做?”秀秀面无表情地接着破剑的话茬,心里浮现的却是另外一个场景:江洲的小船上,江洋迎风矗立,皱眉长叹。
破剑以为成功转移了秀秀的注意力,松了口气,答道:“因为这样一来,江洋便揪住了许多人的小辫子。”
“什么……”秀秀出着神,似问非问,喃喃自语。
“小辫子就是别人的痛脚,通常是些见不得光的事。小辫子一旦被揪住,那人就只好任人使唤了。嘿嘿,这法子阴险。”破剑说最近江湖上许多武功高强的人玩失踪,正是因为被江洋掌握了隐私,迫不得已之下,秘密加入了他的帮会。
听着这么好玩的事,秀秀却像冰雕一般动也不动,也不再提问——她觉得姐夫说的这些事跟她没什么关系,江洋在暗地里做些什么她也不会在乎,但是她却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事实:江洋的心里原来早有了别人……
秀秀忽然想起了苗苗……
——半年来,独自一人,飘飘荡荡。这世界哪怕再大,都不曾使秀秀萌生怯意……而此时,少女的心却在发抖……
世间最大的无能为力,莫过于你的心上人心上早有人。
“秀秀怎么啦?”
“没……没什么,姐夫说到哪了?
“我说到——”
“噢,想起来了!姐夫你说江湖上失踪了许多人,其实是加入江洋的帮会……”
“是呀。所谓失踪,实为被迫,呵呵。”
“被迫?那些人一定很不开心吧……”
“甭管他们,都是坏人。”
“为什么都是坏人呀?”
“好人是没有小辫子的。”
夜幕下,秀秀低着头在河边乱走,她记得破剑后来还说,江洋除了借助要挟的方式招揽人马,也用大量银子去收买,并告诉她,能用钱买下的人也不是好人——总之就是,江洋把江湖上所有的坏人都集中在了一块。
这就是“一桶糨糊”吗?江洋打算拿这桶“糨糊”去做什么?——秀秀发现这些事情她根本就不关心。
——或者,见他一面,问他一点儿事……
——还是算了,问来做什么……
破剑临走的时候说:“江洋跟他师父名剑一样,是个执着的人,认定了一个方向定会一路走到底。此番他大事将举,恐怕很难给你多少照顾,你若真喜欢这小子,倒不如耐心等个三五年,毕竟你年纪还小。这‘一统江湖’终究是场游戏,会结束的。相信我没错。”
他不知道,秀秀的闷闷不乐,并不在于江洋有没有空,而是他究竟有没有真心喜欢过自己。
月光在水面荡漾,不远处的河边,一个绿衫小女孩坐在石头上,双手抱着膝盖,埋着脸低声抽泣着,薄雾中弥漫着淡淡的忧郁。秀秀知道那是苗苗,想着是不是该过去安慰安慰她,但脚步终究没有迈出去——心里空荡荡的,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两个小姑娘其实都需要安慰。
夜色中传来一声叹息,一个白衣人从树丛里慢慢走了出来,背负着双手,垂着头,走到了苗苗身前。苗苗看了他一眼,连忙擦去眼泪,把头转向一旁。
第七十二章
白衣人是宋小玉。
秀秀看着他们,心里忽然有个奇怪的期待:要是宋小玉伸手去抱抱苗苗该多好。
就好像是为自己而期待一般。
事实上,宋小玉真的这么做了。他坐在苗苗的身边,将她抱在了怀里,小声说:“别哭了,是我不好。咱们……重新开始吧。”苗苗听了这话,眼泪又哗啦啦掉了下来,哭得浑身一抽一抽的,紧紧偎依着宋小玉。
秀秀静静地看了他们一会儿,心里微微一动:既然有些期待可以实现,那么我为什么不给自己也留点希望呢?
是的,我该找江洋去!
秀秀笑了,飞走之前忍不住对苗苗喊了一声:“苗苗!宋小玉现在归你了,下次可记得把毛驴还给我呀!”
两人惊得差点掉进河里。
寻声望去,一个红色的影子正踏着月光渐渐飘远,很欢快的样子。
塞外的太阳很大,热得要命。
秀秀靠坐在一颗枯树下,将空葫芦倒举过头,可是摇了半天也不见摇下一滴水来,只得丢在一边,沮丧地舔了舔干裂的嘴唇,东张西望。大漠白茫茫的,什么也没有。秀秀跟自己赌着气:算了,还是睡觉吧!
这时,远处传来了几声驼铃,有商旅经过——对于迷失大漠的人来说,驼铃声就好比救命的稻草,但秀秀显然对大漠的险恶缺乏认识,只是满不在乎地叨了句:“好像没什么东西跟人家换水了。”——两天前这个迷路的小姑娘也曾遇见过一支驼队,她用马和配刀换了一葫芦水(关外人不认识银票是什么东西)。秀秀习惯一个人游荡,压根没想过当时就应该跟随驼队走出沙漠。
好在秀秀的红衣服在天地一色的大漠中格外显眼,过路驼队的人都会被吸引过来。此时骑马奔近是两个男子,待望见枯树下竟有个身着红衣的绝色少女,互觑了一眼,均感讶异。年纪尚轻的那人首先发话:“姑娘,你没事吧?”
秀秀抬眼看了看来人,抓抓头。后来留意到他们的马背上都吊着水袋,便道:“我有些渴,能分点儿水给我喝吗?”
发问的少年二话不说,翻身下马,伸手便要去解鞍上的水袋,却被身边的中年汉子拉住,俯身耳语了几句。少年皱眉听着,面带不豫。正没主张,中年汉子已驱马向前几步,指着少年的空马问道:“会不会骑马?”见秀秀点头,便接道:“那就上马,水随便你喝。”不等秀秀应声已掉转马头,对那少年说了句“带她跟上”,已拍马而去。
秀秀正累得慌,也无心拒绝,起身上了马背,拿起水袋咕嘟咕嘟。任那少年牵着缰绳赶上前方的队伍。
驼队的坐骑上并没太多货物,骆驼、马匹上驮着不少的男人女人,后来听那少年说了才知道,原来这是个贩卖人口的商队——这类生意在中原人看来是相当野蛮的行为,但在关外却是合法的。大漠之地不比中原富庶,那的人们生活很艰苦,尤其不好找工作,人贩子在某种程度上甚至成了穷人家的职业介绍所。是以被贩卖的人们与贩子相处得还算融洽,无需脚镣皮鞭之类的道具。
喝过水后的秀秀心情不错,东问西问,大致了解了一下驼队的情况,于是发觉自己被放在“货物”的队伍里,便拍拍马跑去问那少年:“你们也要把我卖掉是吗?”
少年一路上都在偷偷瞧秀秀,见她忽然跑来,有点不知所措,正想着该怎么回答,他身旁的中年汉子已插了一句:“你的命是我救的,就算是报答吧。”
秀秀似懂非懂地哦了一声,也不以为意,仰头喝了口水,然后好奇心又起,问道:“那你说,我能卖多少钱呀?”
中年汉子冷冷地瞪了她一眼,只道:“这个用不着你操心!”
秀秀见他无礼,有点生气。不过料想那中年人大概是驼队的首领,倒也不便发作。转而去问那少年:“你知道我能卖多少钱不?”
“姑娘这般好容貌,怎么也得五百两吧。”少年答的时候,眼睛看着中年汉子,好像是故意说给他听。
“哦,好便宜……”秀秀小声嘀咕着,心里却道:我兜里的银票随便一张就能买好几个秀秀……这些人可真没见识。想想又问那少年:“那你们准备把我卖给什么人呢?”
中年汉子哼了一声走开了,少年把眼睛转了回来,神色显得有些无奈:“买家是中原的一个帮会头领。”少年告诉秀秀他自己就是这个商队的东家,替老爹送货来的。
“原来你是人贩子老板呀!那个人是谁呢?”秀秀指了指走到队伍前头的那个中年汉子。
“他是中原买家派来押送货物的人。”少东家投向那人的眼神显得很不友善,“其实我不大喜欢跟他们做生意。”
“为什么?”秀秀问。
“因为那是个坏人的帮会,似乎不大懂得爱惜货物。”少年悻悻道,“可惜我爹就想赚钱,一点不听我劝。”
第七十三章
帮会?坏人?——啊!难道要把我卖给江洋?
江洋的名字从脑海中一冒出来,秀秀忍不住撅起了小嘴,胡思乱想开来:上次孟虎跟我说,江洋至少有五百多万的银子…….一个秀秀五百两,那他不是可以买一万个秀秀?
哼,我才不卖给这个坏蛋呢!都三个月过去了,也不来找我。太坏了!
——自从江洋的霸剑门一统天下坏人,创立了古往今来最大的黑帮,中原江湖就只剩下这一个坏人的帮会了。这事使得坏人以外的正道门派都感到很不安全,于是纷纷跑去要求与凤凰门合并,大家一致认为,叫“武林神话”的后人做武林盟主最合适不过了,省得大家去摆擂台打架,耽误时间。也就是说,自那以后不久,中原武林便剩下了一正一邪两个帮会,碰上打群架双方才不至于出现一边倒的局面。
上次在苏州与宋小玉作别后,秀秀又遇见了孟虎——玄武门因为加入了坏人大帮而宣告解散,孟虎不想做江洋的手下,就跟秀秀说要加入她的凤凰门做副帮主,秀秀当然没意见。小丫头不懂得管理帮会,也不想跟江洋打架,便将凤凰门的全部事务都交给孟虎去打理,自己虽然还挂着凤凰门帮主的身份,却只管着继续四处晃荡,消磨时光。
凤凰门变成了凤凰盟,孟虎也成了正道联盟的二当家。本着正邪不两立的原则,好战的孟虎就带领着正道人马与天下第一黑帮霸剑门展开了旷日持久的正邪交锋。秀秀看江湖上乱糟糟的又总是碰不见江洋,意兴索然之下,便跑去了关外(听三姐夫说,江洋就是在关外遇见三姐然后爱上她的,秀秀想看看关外是什么样的)。江南女孩不懂大漠风沙的凶险,比方这次,若不是运气好遇见了一队人口贩子,处境还真有点不妙。
人贩少东见秀秀魂不守舍的样子,以为她在担心将要被卖给坏人的事,看左右没人,便凑上去小声说道:“姑娘你放心,等出了沙漠,我一定想办法放你走。”
秀秀随口问:“为什么要放我走?”
“因为……”少年踌躇了一下,期期艾艾道,“因为买家是坏人,坏人都是很坏的人……姑娘你不害怕吗?”
“才不怕呢!”秀秀忿忿地嘟着嘴,“我知道那坏人很坏,可我还是要去见他一下。”——臭江洋,看你到底花多少钱买我!
少东家不知她的心思,以为小姑娘不懂事,想不出该怎么劝,只得悻悻道:“可惜爹没给我太多钱,不然我就把你买了……”
秀秀一怔,问:“你买我做什么呀?”
少东家脸上红了红,抓耳挠腮,支支吾吾:“姑娘你长得……长得好像天上的仙女。我不希望你被坏人带走。”
这话听起来心里怪舒服的,秀秀向少年笑了笑,暗忖:他倒是个好人。
驼队向东行了数日,终于走出了大漠。秀秀可爱天成,同行的除了那个押货的中年汉子,不管是贩别人的还是被人贩的,都与她混得熟了。大家都很喜欢这个小姑娘,尤其是那个少东家。秀秀自闯荡江湖以来,还是第一次与这么多人朝夕同行,在恶劣的环境下齐心协力、彼此照应,让人颇感温馨。偶尔曾想,其实只要有合适的伙伴,行走江湖未尝就找不到“家”。若能够把“家的感觉”随身携带,天涯便不再孤独了。
——不知道这算不算我要寻找的东西?
随着人贩交货的目的地渐近,少年开始变得焦躁起来,总是忍不住找机会企图说服秀秀逃走。后来秀秀问那少年:“你是不是喜欢我呀?”
少年被她的单刀直入惊得面红耳赤。没等反应过来,押货的那个中年汉子也从旁边冒了出来,怒冲冲地问那少年:“少东你什么意思?我刚才听人议论说你要放走她!”
少年心神不宁地咬着嘴唇,答不出话来。也不知是因为秀秀还是因为中年汉子。两人的问题似乎都是一种不大客气的质问。
中年汉子又道:“出发前可都说好的了,路上拣的货都归我们!怎么?不想混了你!”
“我……”少年转头看了一眼秀秀。
秀秀很讨厌这个中年汉子,也不喜欢他把自己当成是“路上拣的货”,皱起眉头:“你才不想混了呢。”
中年汉子闻言大怒:“你说什么?!”
眼看中年人要倒霉了……忽听前方传来隆隆的奔马声,一时间大地乱颤。放眼望去,几面红色的凤凰大旗在翻滚遮天的黄沙中若隐若现。中年汉子见状,脸色猛地变得煞白,顾不得计较女孩的不敬,拍着马失声惊叫:“不好,是凤凰盟的人来了!”
少东家也吓坏了,赶紧吆喝驼队掉头。秀秀很奇怪,对少东家说凤凰盟是好人不用害怕,少东家慌乱中回答:正是因为好人才要躲开;秀秀问为什么,少东家说:中原的好人认为做人口买卖的都是坏人——好人对他们认为的坏人是不会客气的。
说话间,凤凰盟的人马已近,浩浩荡荡足有一两千人。猛听身后又传来一阵喧天马蹄,回头一看,举的却是霸剑门的黑旗。原来凤凰盟不是冲人贩子驼队来的,而是跑到这里跟霸剑门打群架来了……这个驼队只是运气欠佳,不巧闯进两军交锋的战场。
第七十四章
驼队夹在中间眼看是没路可逃了,中年汉子跟许多人一样早吓得蜷成一团。秀秀倒是知道好人的帮会和坏人的帮会最近经常打群架,对这种场景并不以为意,见中年汉子紧张成那样,便问他:“怕什么呀,你不是霸剑门的人吗?”中年汉子哑着嗓子道:“是又怎样,我我我就一押货的……”秀秀想了想,你这应该叫欺软怕硬吧,刚才还凶巴巴的,见要打仗就怕成这样。于是不理他,喊住那个正把驼队指挥得团团乱转的少年:“不用慌啊,你叫大家靠边一点就可以了。这些人又不是冲咱们来的。”
说是这么说,但两边人马的喊杀声震天动地,少年还是忍不住地发着抖:“可是……可是万一他们打得兴起,那可不太妙……”
秀秀想了想,也对:“不如这样。我去跟他们说说,叫他们不要打就是了。”说完策马便要朝一边阵营奔去,少年大惊,当即滚下骆驼,扑上来死死扯住秀秀的马缰,大叫着:“别胡闹,那些人如何肯听你劝?姑娘去了还不是白白送死!”秀秀想说没事我试试,驼队有人颤声嘀咕:“两军冲杀之下,咱们只怕没一人逃得了性命。”
秀秀点着头看那少年:“就是,还是不要让他们打起来吧。这儿满地都是土,等会儿这么多人跑来跑去,飞起的灰尘都要把人呛死。”
秀秀执意要去,少年虽然不相信她有能力阻止一场大战,但少女在此生死一线的镇定却也激发了他的少年意气,于是囔囔着:“既然左右是死,我,我陪你去也罢!”
“那就上马。”
秀秀的意思是叫他骑马跟上,看自己如何劝架。少年不知有意无意,误认为她是叫自己跟她同骑一马,所以跃上了秀秀骑着的马……秀秀一心想去交战双方的阵前看看有没熟人,比如孟虎在不在,比如江洋来了没,所以没怎么在意少年的莽撞。再所以,随后造成了江洋的误会只能算是个意外吧。
不知道后来记录江湖正邪大战的作者将如何编写这件事,反正真正的过程绝对没有人们想像的那么复杂——黑白两道跑去边关进行大决战,失踪数月的正道武林盟主火凤凰忽然冒出来,说不要打了。
——如果两军真的收兵而去,那肯定是古往今来最叫人摸不着头脑的一件事。事实上,双方确实收兵而去了。可能有人会解释:打群架是很危险的事,常常会有人受伤、有人挂掉。有个头头出面调停,参战双方何乐而不为?
不过据说霸剑门帮主江洋撤军的时候一脸怒容,盯着正道武林盟主秀秀的眼神仿佛要喷出火来,非常可怕。不知情的自然想不通其中的缘由。原因只有一个:秀秀和一个男孩同骑一匹马。江洋当时以为他们关系非同一般,进而妒恨交加。
世间的美好情感最怕遇见的莫过于误会,尤其是爱情,许多很深的爱情常常被一些完全不必要的妒火毁于一旦。但凡事也有例外,正所谓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江洋以前对秀秀的感情总是拿捏不定,犹豫不前,除了因为他无法确认自己对秀秀的爱护是不是将她当做初恋对象三姑娘的一个幻影(如果秀秀真是三姑娘的替代品,那可真是太对不起这个可爱的女孩了),还因为他们之间的感情并没有经历过太实质的考验。
妒火中烧的江洋回去后心灰意冷,一度冲动着要把自己一手创立的天下第一黑帮解散掉,一度冲动着要把自己一手打造出的古往今来首次出现的黑白分明的江湖格局抛诸脑后,待冷静下来后,才逐渐察觉到这么个现实:“原来秀秀在我心目中的地位已经如此重要,重要到了可以舍弃一切的地步……”
世人谈论爱情,常常会说这样的一句话:“只有失去了以后你才懂得珍惜”——这是人的普遍心态,普通人都这样。但江洋可不是普通人,不是普通人的人明白:懂得珍惜不如懂得争取。也就是说,江洋很快又跑去找到了秀秀。
两人再度见面的时候,秀秀正在一条小河边挖蚯蚓,可能想玩钓鱼,还是无忧无虑的模样。看见江洋来了心中窃窃欢喜,然后假装不理他。江洋问:“那小子呢?”
“谁呀?”秀秀以为江洋不是来找她,心中就不窃喜了。
“上次在边关跟你一起的家伙。你们没在一起吗?”江洋其实不太想问这样的问题,他来找秀秀只想告诉她自己的心意。只是豪放如他,在面对这种小儿女情长的情景也会显得犹豫起来,找不着话说。
“哦,那个人贩子少东呀!不知道跑哪去了,可能回关外去了吧。”秀秀随口说着,似乎忘了这事。
秀秀在两军阵前化解那场正邪大战时,少年也醒悟到,这个仙女般的姑娘原来竟是中原的武林盟主火凤凰,于是给吓跑了——这样的说法看上去有点敷衍。实际上,爱情这东西除了缘分外,还需要一种魄力,人贩子少东虽有机缘却无魄力去把握。因此也怪不得他会成为推动男女主角爱情发展的辅助角色,昙花一现连个名字都来不及留下;因此故事最后,这一段本应该是惊世骇俗的正邪巨头的爱情,居然无惊无险、无波无折地被开启,在喧嚣纷乱的武侠世界里有条不紊地回归宁静。
江洋后来说:以后不要离开我了。
江洋后来还说:我以后也不会离开你了。
秀秀笑着说:“那就过来帮我挖蚯蚓,我要钓鱼。”
尾声
西湖边的一个庄园门口,秀秀举着一把遮阳用的小纸伞,样子不太高兴。刚看了宋小玉和苗苗夫妇用飞鸽传书发来的战报,可能是凤凰盟碰上了什么麻烦。
这时,山庄内院传来几声嘿嘿的轻笑,秀秀赶紧丢下阳伞,飞似地跑了进去。
庄园的内院大厅里有张桌子,摆放着一坛酒和几样小菜,桌旁坐着个头发高高竖起的黑衣男子,正是霸剑门的首脑江洋,只见他慢条斯理地斟着酒,脸上挂着微笑。
“气死了气死了,你还笑!”秀秀跑上前拿起江洋斟好的酒,愤愤不平地一饮而尽。
江洋笑着摇摇头,拉她的小手让她坐下:“哪能每次都让你们的人大获全胜?哈哈,小宝贝别生气。”
女孩抹了抹嘴角溢出的酒水,嗔意未消:“还说呢!你们坏人又不用做生意,没钱了就到处去抢,哪知道我们好人的辛苦。这一仗打输了,帮里的人肯定又要跑来跟我抱怨经费的问题了……”
“喂!我说秀秀!”江洋笑容一滞,放下手中的酒碗急道,“你不会是又想找我要钱吧?月初我已经给你二十万两了呀。”
“这也不能怪我,上次在泰山举行庆功大会的时候,孟大哥喝多了,一下子全让他给发完了。”秀秀边说,边拣着小菜吃。
“还敢说我们的钱来得容易?钱是这么花的嘛!”江洋叹着气,给秀秀斟上酒,“你们的人总这么开庆功会也不是办法,我看,就该好好修理一下才是?”
“不是说好了今年凤凰门多胜的嘛?你别说话不算数。”秀秀酒量惊人,仰头又是一大碗。
“一次好不好?就再给我们赢一次啦!明年我一定还。”江洋给秀秀夹着菜,“连续打了半年败仗,坏人们的士气越来越低落。你也看见了,最近叛逃了那么多人过去你那儿……再这么下去,没等今年过完,霸剑门就该解散了。到时候你我都没得玩,江湖又要变回原来乱七八糟的模样。”
秀秀想了想,点点头,觉得这话有点道理,便问:“那好吧,你打算怎么做?”
“我想……下个月组织五百人去攻打你们的江洲分部,你看……”
“五百人!?不要不要,江洲分部还没有两百人,我们会输得很惨的!”
“四百?”
“不要!”
“好了好了,三百人啦!保证不会把你们打得太难看。你们药石费用……我全包了就是。”
——即使过了很多年很多年,可能都不会有人相信,这一场历时数年却兵不血刃的莫名其妙的正邪之争,原来竟是一对无敌侠侣掌控下的对战游戏。
当然,如果你还愿意保持着一颗童心,便会和我一样,宁愿选择相信这些事真的曾经发生。
因为,这原本就是个童话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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