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了:判处赖昌星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很奇怪,当宣判的锤声敲响的那一刻,我的心并没有如想象中的那般悸动,而是一如既往的平静,一如既往的吃饭、上课、玩手机、上自习、玩电脑,过着同大多数人一样的单调而略显寂寞的大学生活——当然,还偶尔关心一下类似于南海问题的国家大事,趁着还算清醒也评论咒骂几句,然后迷迷糊糊、心满意足的睡去。无论是内心世界亦或是外在世界似乎都没有丝毫的变化,仿佛一切本该如此,自2011年07月23日被遣返回国的那一刻起,这个结果就像大多数大学生山盟海誓的爱情注定躲不过分手的忧伤一样,早有准备,一切看上去仿佛是那么自然。毕竟,那千里外的锤声并没有唐诗中“僧敲月下门”般的禅机佛理,也没有沙场上“画角声断樵门”般的壮怀激烈。有的仅仅只是代表着所谓中国法律的权威在决定一个走私犯的命运的时候所发出的、非人类的、得意的低吼,如此而已。我无意为一个政府口中的走私犯申冤,我只是忍不住想,当冰冷的镣铐禁锢住曾经的意气风发,当冰冷的铁窗囚禁当初灯红酒绿的浮华、一掷千金的豪迈的时候,他在些许落寞之余,会想些什么?他可曾后悔过,担心过,害怕过。
在百度上输入“赖昌星”,在一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部分搜索结果未予显示”之后,充斥满眼的大多是赖昌星犯罪生涯,逃脱生涯,判刑结果等让人揪心(至少是让赖本人揪心)的负面信息。的确,在中国这种特别崇尚好人伟人的丰功伟绩和坏人罪犯的恶劣行迹的国度,这种现象是很正常的。因为中国政府是很高尚很敬业的,他不忍心破坏好人伟人的完美形象的同时也不忘只揭露罪犯的种种恶劣行径好一举树立正反面教材,达到教育下一代的双重效果。这也就可以理解为什么现在的中国历史书里所有关于林彪的都是反革命政变啦、红卫兵啦之类的,之前所谓的为党立下汗马功劳、是毛泽东的左膀右臂之类的,只字未提。事实上赖昌星是一个复杂的人,他不是纯粹的无恶不赦的走私犯,当然,也不是纯粹的所谓的“人民英雄”、慈善家。我觉得看一个人,即使他是十恶不赦的走私犯、杀人犯,也不能就将他整个人给否定,你不能说他小时候捡了一块钱交给警察绝不是出于本心,而是有不可告人的企图。现在咋一看来这种想法是很可笑的,但是其背后所藏的倒推的思维模式是很可怕的,林彪如此,赖昌星同样如此。就因为他后来走私罪名成立,他之前所做的慈善之事,光明之举都被全盘否定,甚至被扣上沽名钓誉、另有所图的帽子。
其实赖昌星对晋江老家一直都十分照顾。乡亲们找他帮忙,能帮的,就帮。他主持重修了儿时就读的版筑小学,又出资数百万元,建造了一座现代化的远华中学,这所中学至今仍在装修之中。他对家乡的贡献可谓触目皆是,烧厝村进出口都修建了牌坊,上面写有「旅港赖昌星先生捐建」几个烫金大字;出口处,他捐建了一条天桥,横过福厦高速公路的引路,为乡民。他还在赖氏祠堂创建了「赖厝老年人协会」,只要是59岁以上的老人,不论贫富,每月都可领取500元津贴,为此赖昌星每年付出一百多万元人民币,此举不但减轻子女的赡养压力,也可助老人安享晚年。或许你会认为他这是在博取愚民的支持,在用小钱买好名声,纯粹是一个走私犯在用赚来的黑钱做作地掩饰自己的罪行借以减轻内心满是罪恶感的不安罢了。但是在罪行曝光之前他是厦门远华(集团)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建省第八届政协委员,以他的权势和威望根本不需要再多此一举,再者以他在黑白两道混得风生水起、左右逢源的圆滑世故,又何来因为走私而脆弱得需要靠给老家人民好处而减轻内心的惶惶不安呢?或许你还认为他的一举一动都充满了虚伪与做作,那么当你发现他时常穿着睡衣,伴着一碟咸罗卜,美滋滋地喝着小米稀饭时你作何感想呢?是不是还会认为他在一个人吃饭的时候也虚伪做作呢?
然而,纵然赖昌星真心做过慈善,也确确实实给一部分人民带来不少好处,但这终究改变不了他作为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主犯的事实和他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悲剧结局。作为“中国第一大走私案”的首犯,赖昌星走私274亿,偷税140亿—首先申明,这是官方发布的数据,其实真实数据远远不止,据知情人透露,赖昌星走私近500亿,偷税漏税近300亿。对于官方为何要刻意压低数据,个中缘由笔者不敢胡乱揣测。我只知道我们伟大的中国政府一向光明磊落,执法公正;我只知道公安部原副部长李纪周,厦门市原副市长赵克明,福建省公安厅副厅长兼福州市公安局长庄如顺等从犯都被判了死缓,而赖昌星这个主犯却被判了个无期。赖昌星走私跨越各种领域,从芯片到汽车、摩托车、化工原料、成品油、建材、百货以至军火,无所不包,且规模庞大。据估计,在1994-1999年,远华走私的塑料产品基本上垄断了整个福建市场,而其走私的石油制品则占国内市场三分之一,达到了足以左右全国的燃油价格的程度。虽然赖昌星以低价出售走私油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给广大车主带来了不少好处。可是你可知道在走私油的冲击下,全国有三千多口油井关闭,石化企业家家都是油库爆满,有30多万名国有企业工人下岗失业?你可知道,赖昌星的走私是和官府合作的,决不仅仅是收买几个海关小吏,而是和地方官员打成一片,关系网一直铺到中南海。远华案是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典型,是制度性腐败的标本。赖昌星的这种官商勾结,化公为私,在政治上的后果尤其恶劣。再说赖昌星走私说到底是想为自己谋私利,这样一个为自己谋私利而破坏了中国就业情况、腐化中国政体,加大加深了官商勾结的影响力和破坏力的人,怎么能说是人民英雄呢?我始终觉得那些为了建立新中国而抛头颅洒热血、为了保家卫国而在抗日战争中壮烈牺牲而不留名姓的烈士才称得上是真真正正的人民英雄。你怎么能就因为他使油价便宜几块钱就说他是人民英雄呢?当然,我在否定赖昌星作为人民英雄的同时,并不代表我支持中石化、中石油和发改委。如果说赖昌星是人民英雄是有失妥当的,那么中石化、发改委是人民的公仆就是个荒唐滑稽的国际玩笑。当油价比美国低时,他们提升油价就说是与国际接轨,现在油价比美国高了,他们又造出一个“裸油价”概念来。脸皮之厚,心地之黑,真叫广大车主情何以堪啊。可能你会说中国油价全球排名在第42位,不算高,但是,我们应该注意到,人均日收入是中国大陆8.375倍的美国油价排名却在中国之后为44位。,虽然挪威的油价全球最高,但挪威人每日人均收入为270美元(1705.6元/天),一加仑汽油的价格也只占挪威人一天工资的3.6%。而且挪威将油价上的高利润用来补贴社会福利,例如大学教育全免费,以及完备基础设施建设等。反观中国呢,如果弄一个世界福利最差的国家排行榜,中国无疑会金榜题名的。所以我虽然并不崇拜赖昌星为所谓的人民英雄,但是我更痛恨中石化,中石油的垄断。试想赖昌星以1.9元人民币每公升低价出售走私石油的情况下都能谋取暴利,而以中石化和中石油为代表的所谓正义的一方所获取的利润就可想而知了。
正如梁启超所说“誉满天下,未必不为乡愿;谤满天下,未必不为伟人”。我无意抬高或贬低赖昌星,每每谈及他的慈善,他的走私,他的慷慨豪迈,他的唯利是图,都让我百感交集,感慨万千。总的说来,赖昌星是一个复杂的、传奇的人物,我们无法抹杀他曾经的辉煌与罪恶,也无法并且不容许改变他悲剧的收场。
(写了两个多小时,为老乡感慨之后,才突然发觉,饿了,到二食吃饭去,就此搁笔吧。12.5.18.于济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