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枭”刘招华秘事 中国最大毒枭刘招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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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枭”刘招华秘事
作者:linzhuo929
第一卷
引子 第一章 贫家少年 第二章 机缘巧合 第三章 辞职下海
第四章 精钻技术 第五章 福州案发 第六章 孑身离闽 第七章 普宁办厂
第二卷
第八章 移师银川 第九章 立足毒界 第十章 未雨绸缪 第十一章 殃及池鱼
第十二章 单骑离穗 第十三章 蛰伏匿踪
第三卷
第十四章 虚幻投资 第十五章 岩洞潜影 第十六章 藏身危地 第十七章 “啄木”行动
第十八章 囹圄内外 第十九章 庭审翻供 第二十章 舌战控方

引子
提起刘招华这个名字,很多人并不陌生,他是公安部A级通缉的大毒枭。

2004年11月24日,公安部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全国通缉刘招华等五名贩毒数量巨大、危害特别严重的在逃毒品犯罪嫌疑人。公安部悬赏20万元,广西警方、海南警方、福建警方又分别相继追加10万、10万和20万缉拿刘招华。

2005年3月5日凌晨4时30分,福建省公安厅实施代号为“啄木”的抓捕行动,刘招华于福安市被捕。福建省公安厅以“涉嫌制造、贩卖毒品”的名义对其刑事拘留。

2006年6月26日刘招华涉嫌制造、运输、贩卖毒品一案在广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时。在法庭上,刘招华否认制造“冰毒”,称其制造一种新的化学物质。这种新的化学物质虽含有“甲基苯丙胺”(“冰毒”)成分,但不是《刑法》所规定的一类毒品。

2006年6月23日,离刘招华庭审只有三天时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布:庭审涉及制造毒品的某些过程、方法,以及公安人员在抓捕过程中的一些机密,不允许公开。所有媒体记者均不能参加旁听,原本准备现场直播的中央电视台也正式取消了直播计划。

由此,刘招华案情就变得扑朔迷离了,数家权威媒体纷纷撰文,却都是些陈年旧帐之类的内容,可谓是“隔靴搔痒”之炒作,即便沸沸扬扬,最终还是不了了之。好友陈代隆先生(福建天恩律师事务所),系刘招华庭审的代理律师。其接触大量的刘招华案宗,亲历庭审过程,且与刘招华在狱中多次面谈,掌握其鲜为人知的第一手资料,非外界所能知也。
第一章贫家少年
赛岐,福建省福安市下辖的一个镇,坐落于群山环抱中,清清的赛江水和104国道交错穿镇而过。方便的地理位置,使赛岐成为闽东最大的水运中转地。在赛岐镇中心,有一条叫前进路的街道。街道弯弯曲曲,两旁都是闽东常见的木结构两层老屋,由于年久失修,很多屋子显得摇摇晃晃的。

刘招华的老家坐落于前进路79号。老屋两层,沿街修建在一个高高的石基上,从外面看去,一共3间门面,中间是厅堂,两边各有一间厢房。厅堂里供奉着神龛,神龛上一边写着“祈福”,一边写着“招安”。厅堂的采光特别差,显得晦暗而空荡。

刘招华在这老屋里来到这个世界,那是1966年12月20日。

木楼夹着古道,阁楼里菩萨笑对众生。刘招华在这里度过童年和少年时代。

刘招华的父亲刘光森以卖豆腐为生。

刘招华后来在九年逃亡生涯中给自己取过八九个假名字,假名里都有个“林”或是“森”字,如陈桂森、刘林森、刘森、李森青、李青森、刘林彬、刘林权、刘林杨……甚至躲身桂林、投资林场、开森森公司、给儿子取名文彬。

刘招华命里缺“木”,这似乎是刘坚信不移的“事实”。人们猜想是刘招华都是为了用“木”来平衡他认为自己命中失调的阴阳五行,对“林”和“森”字才那么情有独钟。而实际上刘招华跟记者胡玥(系《人民公安报》记者)说的是为了纪念他父亲的。刘招华对胡玥说他这一生惟一崇拜和崇敬的人就是父亲。

在提审期间,刘招华似乎乐意跟审讯警官说他的父亲:“早年(应当是解放前)父亲做豆腐,做豆腐要请工,结果请来的工人跟父亲的妻子好上了。父亲没有生气,反而让他俩结婚走了,并且拿了一套做豆腐的工具给他们。这样,父亲才娶了后来的妻子。这位妻子还带来一个女孩,我的大姐。他们又生了我们兄妹四个。”

刘家兄弟姊妹共五个,大姐刘月清、大哥刘招福、二哥刘招禄、二姐刘月春,刘招华排行最小。由于刘招华的二哥刘招禄性格暴躁,被当地人戏称为“曹操”,刘招华便得了“操弟”的外号。

对往事的回忆,刘月春最深刻的印象是“穷”,“父亲死的时候,招华才12岁,母亲后来又生病了,不能干什么活,一年到头大部分时间躺在床上的。”赛岐镇前进街居委会50多岁的支部书记陈胜平也告诉《南方都市报》记者,“当时他们家在镇上算是穷的,往往连一日三餐都难以保证。”

在邻居和玩伴刘卫民的记忆中,刘招华性格不算外向,有时候甚至有点内向。“他和不熟悉的人没有什么话。他很聪明。比如小时候一起玩,他很会利用一个人去打另外一个人,我们都想不到这一点。”他还记得刘招华那时经常对朋友说,读书没有意思,以后一定要有钱。

也许正是贫困使他滋生了对金钱的渴望。

刘月春曾接受《东南快报》记者采访时说道:“父亲死时招华才12岁,母亲又瘫痪在床,贫困让刘招华很早就考虑如何改善家境,但单纯的想法后来却变了味。”

弗洛伊德心理学派认为:人的童年经历对人的长大有着潜在影响力。于是,社会心理学家们就试从刘招华的童年生活入手分析其犯罪心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心理学教授李玫瑾就是其中代表者之一。李玫瑾教授致力于各种类型的犯罪心理研究,曾对许多重大案件的主犯如马加爵等人进行心理剖析或心理画像。他在央视《社会记录•毒枭》节目中曾对刘招华犯罪心理做了如下分析:

“他父亲很早去世,首先他在社会榜样这一部分就已经缺少了,我们讲他有一个缺失。其实也就是他在做人做事上如果出现问题的话,是没有人能够给他一个很好的指导,那么这个尽管他成熟了,他很聪明,但是这个我们讲他是一个早年的缺失。”

“走错路最主要的原因应该说是,一个是他早年家庭这种贫困,那么这种贫困对他来讲应该是一种屈辱,或者是一种耻辱的一种记忆,他特别想改变这种命运。所以我们在研究犯罪心理当中,经常会谈到一种现象,就是人早年的自卑情节,可能会用一生来弥补,就比如说,早年的贫穷,那么人一生到他很富有的时候,他仍然对钱非常看重,为什么?因为他就是早年,曾经有过贫穷的耻辱的记忆,这个记忆使他对钱永远没够。”

但是,刘招华却这样说:“我不认为一个人的童年跟他的长大和日后有什么必然的联系。”

家庭的贫困与不幸,一家人尽管很清贫,但他们相濡以沫,和和睦睦,是街坊邻里眼中的幸福家庭。可以说,刘招华童年、少年生活在家人恩宠中度过的。

父亲去世,母亲瘫痪在床,有修车手艺的刘招福负责刘招华的生活,而子承父业做豆腐的刘招禄则负责刘月春。

儿时刘招华在街坊邻里眼里是个聪明好学又孝顺的孩子。

由于母亲身体一直不好而且信佛,刘招华和二姐刘月春在小时候都曾为母亲祈福吃斋,刘月春吃了1年,当时9岁的刘招华为母亲吃了3年斋。这对于一个9岁的孩子而言,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在二姐刘月春的眼里,刘招华是个孝子。“他在赛岐的时候,经常会拿钱给母亲治病。母亲瘫痪了4年多,大多数时间也是他独自料理的。”1996年刘招华因生产“冰毒”被警方通缉后便再也没有回那个老屋了。即便是母亲1998年去世,最为孝顺的刘招华还是没能回家尽人子之道。但刘月春坚信,母亲去世的消息刘招华肯定不知道,不然他绝对会回来守灵。

胡玥在她的《女记者与大毒枭刘招华面对面》曾有这样一段文字:“刘招华日后走上制冰毒,赚了也有不少的钱,却从未给家人寄过一分一厘。”于是,坊间风传了一种说法:“刘招华和家人的关系一点都不好。宁可给情妇1000万,也不愿意给哥哥400块。”

对此,刘月春极力驳斥。她给《广州日报》记者举了个例子。当年(1996年),赛江上发现一具浮尸,没人管。刘招华当时虽然因为建别墅及开办工厂,手头没钱,但看到后依然将妻子的金银首饰嫁妆拿去当掉,将浮尸安葬了。

对来历不明的死人,别人唯恐躲避不及,而素不相识的刘招华却能将之安葬。不难想象,刘招华对待自小相濡以沫的亲人该会如何的。后来,刘招华两次托孤给他姐姐,便可知他们兄弟姐弟间的亲情非常人可比。

然而,作为腰缠万贯的“毒枭”,刘招华在福安的老家至今依然是家徒四壁,他家人的生活确实十分拮据。

刘家的兄弟姐妹没有一个人是富裕的。刘招福、刘招禄、刘月春三家人家至今还挤在前进路79号那个简陋的屋子里。不过目前仅剩下姐姐刘月春一人在家。

在赛岐坊间,刘家人的“出家”经历也广为人知。大哥刘招福后来开了家汽车修理厂,但他唯一的儿子1996年7月在修理厂的游泳池中触电身亡。修理厂后来也因为纠纷被政府收回,虽然法院判刘招福赢,但迟迟要不回来。悲痛无奈之下,刘招福夫妇双双剃度出家。在赛岐最高的鳌峰顶寺庙修行。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刘招禄夫妇也出家了。刘招禄2005年去世了。而大姐刘月清则很早就出嫁到福安城阳那边去了,平时和娘家鲜有往来。

更可怜的是刘月春。刘招福的儿子死后一个月不到,刘月春唯一的女儿也被车祸夺去了生命,后来刘月春又离了婚。刘月春目前没有工作,主要生活来源是女儿死亡后的那笔赔偿。刘月春曾对《南方都市报》记者说过:“母亲1998年去世的时候,家里连安葬的钱也没有,我借了钱给母亲下葬的。”
第二章机缘巧合
贫困成了少年刘招华生活的整个基调,以至于他求学的道路也不得不中断。

学习优秀的刘招华在高二上学期就辍学了,在福安市赛岐镇汽修厂当学徒工。

据刘月春介绍,刘招华学习成绩很好,“他当时考到了福安一中,这是福安最好的高中,可惜只上到高二就当兵去了。”

陈胜平对刘招华辍学当兵这一段也记忆犹新。当时刘招华找到陈胜平说,家里这么穷,读书也没有什么意思,还不如去当兵,“你一定要把我弄去当兵”。

因未到参军年龄,刘招华便以二姐刘月春的生日(1965年3月5日)登记报名参军。1983年11月,在陈胜平等街道干部的关心下,刘招华终于如愿以偿地离开赛岐去武警福州边防支队服役。“当时连老师和同学都不知道,是悄悄走的。”刘月春回忆道。

当兵后,那个过去没有离开过福安的刘招华,很快没了小地方穷孩子的拘谨。

对于那段军旅生活的感受,胡玥曾在《女记者与毒枭刘招华面对面》中以女性兼文人的心理来揣摩刘招华那段军旅生活心态。她在“梦境”中与“刘招华”相遇,“刘招华”如是向她叙说:

“他说,从前,我驻防的部队在一个岛上,几个人守着一个孤岛,几个孤零零的人很孤独,想来孤独其实是男人本性里的一种美德,男人在孤独里纯净而又自省。”

实际上,刘招华在平潭服役时并不孤独,并无如此多愁善感。

勤劳上进、刻苦用功,这是刘招华给当时部队领导的印象。1985年7月刘招华被送到福州武警指挥学校(中专)学习后勤专业。

在那批赛岐出来当兵的青年里,他第一个被提了干。1987年7月,刘招华军校一毕业后就被提升为干部,任武警福州边防支队平潭县大队正排职助理员;1988年1月,任武警福州边防支队平潭县大队屿头派出所正排职干事。

边防战士的经历让刘招华获得了很多和三教九流的人打交道的机会。乡土的刘招华,在融入主流的社会化进程里,根本没有什么障碍。在部队时,刘招华就经常到福州跟女朋友约会。后来成为刘招华第一任妻子的女朋友吴云青,当时在福建师范大学读书。吴云青也是赛岐人(1966年10月8日出生于福安市社口镇,原名吴碧海,1990年与刘招华结婚)。当时在福建师大就读图书馆专业。据吴云青的母亲吴瑞廉介绍,吴云青和刘招华先前在赛岐并不认识,“后来云青在福州上学、招华在福州平潭当兵,经人介绍才认识并确立恋爱关系的。”

平潭县位于福建省东部海域,福州市东南部海,东濒台湾海峡,西临海坛海峡,南近南日岛,北望白犬列岛,由126个岛屿和近千个岩礁组成。由于地理位置的特殊,海峡两岸民间贸易活动频繁,当然也有一些不法之事发生,诸如偷渡、走私等。当地有名望的生意人和许多来平潭经商的台湾人,愿意结交边防干警,希望边防派出所“兵哥”们会在特殊情况下予以方便与照顾。而为人豪爽的刘招华,更是受到那些精明的商人们特别青睐。

与商人打交道,耳濡目染,甚至掺和在他们生意里。自然而然,转业到地方好经商的念头早在他脑中萌生了。

刘招华已厌倦了部队的生活,一心想做生意。转干的军人要服役15年,这点他自己清楚得很。如何实现“提前转业”呢?刘招华可谓是用心良苦。

而刘招华在福建省看守所接受审讯时,对他的部队转业始终就是一句话带过。

在福安市委组织部《刘招华档案》中有这样一段记载:“1988年1月,任武警福州边防支队平潭县大队屿头派出所正排职干事。在此期间曾代理司务长,因贪污公款(共计人民币145.15元)受到支队行政记过处分一次、团内严重警告处分一次。”

当时担任代理司务长刘招华,经过手里过钱多得很,要想“抹平”几千元的钱算为容易,更何况区区“145.15元”。但是因刘招华没有尝试“抹平”。

其实,这是刘招华给自己策划和导演一场“污”点。他利用自己代理当司务长之职时,采取给出差的战士多报差旅费的办法造成差旅费的账、额不符,超出账面的那一部分钱自然便被视作是贪污,如此达到他提前转业的目的。

胡玥在《女记者与大毒枭刘招华面对面》对此事是这样评述的:“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刘招华真可谓把“不择手段”做到了极致!他可以毫不犹豫地自毁“前程”,当然,他为了要抵达自己认定的另一个“前程”,是不会把任何的“前程”放在眼里的……这也是刘招华做人的一贯。”

胡玥所说的“前程”大概是指制造冰毒。可实际上刘招华开始试制冰毒的时间是1989年年底。

那么,那时还在部队里服役的刘招华到底是谁诱引他走上制冰之路呢?

胡玥也在《女记者与大毒枭刘招华面对面》中写道:“我在福州警方的卷宗里曾看到过最早与刘招华合伙做生意的台湾人的名姓,他们分别叫苏聪敏、杨柳庄、杨柳青……我不得而知,这三个人中的哪一个是刘招华走上制冰之路的诱引?抑或这三个名字,从来就是假名字?他们就像天空里的飘忽不定的云彩,风一吹,就散了,散的无影无踪……”

其实,这些“台湾人”并不是刘招华制“冰”的引路人。

那是1988年夏季一段常人无法遇到的“机缘”。那一年夏季,刘招华接受一项特殊的任务——看护一名台湾统战对象。

这次特殊的任务使刘招华初次接触了“冰毒”世界,从而改变了他人生的轨迹。

1988年3月(或是5月),台北地检署副署长陈道中(或为“陈中道”)从台湾偷渡到福建平潭刘招华所在的辖区。后来福建省委统战部包下福州东湖宾馆7号楼第四层8个房间,安排陈道中入住,并派人监护保证其安全。

刘招华于1988年6月至7月间参与了监护工作。刘招华为人义气,与陈道中相处甚欢。

1988年年底,陈道中与刘招华谈及“冰毒”之事。陈道中从当年日军侵华(抗日战争)期间,日军士兵服用安非他明兴奋剂谈起,给刘招华上了冰毒制造启蒙课。还将有关“冰毒”的资料给刘招华看。

不久,陈道中给刘招华一个绿色的铁皮瓶(铁皮瓶上写有“内蒙古赤峰制药厂”字样),内装100克的麻黄素。让刘招华试制冰毒。

刘招华仅参考两本化学书籍内容就开始了试制“冰毒”。一本是台湾出版的《有机精细化学》,书中记载用麻黄素制造“冰毒”的工艺流程;一本是在福州新华书店购得的极为普通的《大学有机化学》教材,书中提及用麻黄素制造“冰毒”有机化学加氢反应过程、详细生产工艺流程及设备、仪器图纸。

这对于从小酷爱化学、在福建省中学化学竞赛中还得了个二等奖的刘招华而言,有了这些参考资料,试制工作无疑是轻车熟路了。他便在福州街上买了氯化钯、冰醋酸、氢气以及所需的其它配剂和化学试验器皿,就在东湖宾馆7号楼的四层卫生间内开始试验。刘招华当时大概只用了两三个小时就成功地生产出了甲基安非他明(冰毒)。这次的试制成功,是刘招华制冰的第一次。

一次就成功,这令刘招华很亢奋,在刘招华的印象中那次生产出五、六十克冰毒。按刘招华所说,这第一次生产的五、六十克冰毒全给了陈道中。

刘招华在接受审讯时坦诚地说:“这次的试制就是我制毒生涯的第一次,一次性就成功。”“通过这次的试验,我发现冰醋酸的味道太臭、太刺激,因为制冰毒需要用浓度为25%冰醋酸,且用量是麻黄素的三倍。我们日常食用的醋浓度只有1%,可想而知25%的醋酸的味道有多重。醋酸在制冰毒过程中本身是不参加化学反应的,只是起到媒介作用。这种浓度的醋酸对农作物是有害的,会把稻草由于酸性的作用而导致枯死。这次试验之后,我就想以后要研究出一种作法,不要用醋酸来作为中间体反应的。”

自此,刘招华不再用麻黄素为原料制造“冰毒”了。
第三章辞职下海
1989年底,刘招华以排级干部身份转业到福安人民法院当法警。

转业回到福安的刘招华,不仅带回不久就会结婚的女朋友吴云青,还带回一位在平潭认识的“台湾人”——矮矮的、戴眼镜的台湾人。除此形象,再没有人知晓更多信息。

“法警”在当时算是一个很不错的工作。当时福安人民法院全院一共才22个人,法警有3个,而专职的法警仅刘招华一人。

“刘招华是转业排级干部,工资有50多块。”时任福安法院副院长的钟石龙曾这样告诉《南方都市报》记者,他当时是刘招华的直接领导。在法院的老同事眼里,敦实帅气的刘招华是一个“好同志”,至少在工作上表现不错。

由于工作方面的良好表现,刘招华到法院后工作很积极,1990年他被评为福安法院先进工作者;1991年,福安所在的宁德地区开展法院系统执行大会战,刘招华在执行工作中表现出色,还被记立三等功。“要是他在法院好好干,肯定有一个不错的前途。”钟石龙至今仍觉得惋惜。

尽管工作表现不错,工资也不低。但刘招华似乎对法警工作还是有点不满,尤其是待遇方面。钟石龙回忆,刘招华当时抱怨过几次,法院工作工资太低,没有什么意思。

从公安部的通缉令上看,刘招华1989年至1994年在福安人民法院任法警。事实上,刘招华在法院工作的时间远没有这么长。

刘招华在法警岗位上干了不到两年就“挪窝”了。

1991年,福安市由于大搞招商引资,需要很多人手。于是市委、市政府就从组织部管辖的各单位抽调干部去集中搞项目。由于刘招华脑子活络、在社会上的人脉广,尤其是其在平潭当兵时结识了不少台湾人。“聪明、工作积极”的刘招华就这样被市领导看中,作为福安人民法院唯一的干部被抽调上去,从此便事实上离开了法院。

从被抽调搞招商引资开始,刘招华的行踪逐步淡出同事、领导、亲友的视野,变得比较神秘。甚至连二姐刘月清也不清楚弟弟抽调到市里后到底干了些什么,她只记得弟弟回来有时候会说最近和哪里哪里的客商谈项目去了。同事与亲友也是偶尔从刘招华的不经意言谈中得知那些客商大多是来自新加坡、菲律宾、台湾、香港等地。

去搞“金山”的刘招华到底为福安市招回了什么商引入了多少资,现在已经没有记录了。但可以肯定的是,在这个阶段,刘招华与“台湾人”是越走越近了。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刘招华富了起来,在老家赛岐同时拥有两家公司——麦特有限公司和宏发塑胶有限公司,而且都是与“台湾人”合办的。

刘招华于1992年就在赛岐镇苏阳村海边搭盖三座厂房,并以台湾人苏聪敏的名义开办生产再生塑料企业,冠名为“福建宏发塑胶有限公司”,并在厂房附近建一幢三层楼别墅。那座别墅也就是后来媒体宣称的刘招华“赛岐冰毒制造厂”。

据说,当时那幢别墅盖建化了刘招华70多万元人民币。在街坊乡里眼里那幢别墅在当时过于“嚣张”了。1993年,这栋别墅建成了,别墅占地约一亩。琉璃瓦、游泳池、西洋式的阳台……整栋别墅金碧辉煌。在那别墅里,刘招华高朋盈座,当地有名望人士皆来“捧场”。

至于当年刘招华选址办厂的故事,《三联生活周刊》2006年7月时一篇文章《1996赛岐:危情时刻》较为可信。现摘录如下:

“看上去,这很像一个正常招商的故事。刘招华向他中学同学、当时在苏洋村当村委会主任的刘如平租用了这块13亩的土地,这块地在苏洋与溪里两村交界之处,在与两村的协议里,刘承诺:‘解决两村100名劳力,每人每月向村里交15元的管理费。’从同三高速公路福安连接线下来,穿过高速路的涵洞,一边是起伏的小丘陵,一边是水田,在仅容一辆轿车通行的乡邮土路上,行驶大约700多米,穿过一座座椅子墓,即达赛江的东岸,刘招华的别墅就建在江边。即使现在,这一片土地仍然荒芜,10年前,在高速公路尚未开通前,或许这里更是人迹罕至。但是,那幢四层高的别墅,证明着刘招华的成功。”

“选址这里被认真地按着一套功利性的分析给予认定,从别墅下江,通过赛江将货物转运到霞浦非常容易。霞浦海港,是一条公认去台湾最简捷的通道。”

“这块土地,在当地流传很久远的旧诗里,被描述为,“北首三龟排八卦”。算得上风水宝地。当地大户人家选墓址,多数也看中此地。按此系统演绎,当地人解释,刘招华之衰,源自此宅,它建在江边第一龟的龟头上——在建之时,同三高速公路福安连接线已经规划开工。‘第三只乌龟,一座小丘陵,被整体铲平做高速路,这只乌龟受了伤,断了龙脉,前面两只乌龟当然要缩头啊,建在龟头的刘宅,自然衰运不断。’这是事后的演义,选址之际,风水先生并不是道路规划机构。”

刘招华被抽调后,钟石龙和他的接触就非常少了。但是有一次他惊讶地发现,刘招华竟然开了一辆皇冠轿车。而且刘告诉钟,这样的车他一共搞了三辆,都是靠招商引资引来的。钟明显地感到,此时的刘招华钱一下子多起来了,每次回法院坐坐,也总会讲一些在外面如何发财的事情。这时,法院的同事才意识到刘招华的思想转变很大了。

1994年抽调工作已经结束,刘招华却没有回法院上班。法院催促其回单位上班,未果。

刘招华以“市里领导同意的”为理由,又拖延了将近一年的时间。法院最后以党组会决定名义发出最后通牒——如果再不回来,就准备开除他。但刘招华依然置之不理。当时的高良武院长给刘招华两条路,一是马上回法院上班,二是干脆辞职。

1994年12月刘招华就正式辞职了,人事关系转到福安市人才交流中心。

据说当时刘招华还与高良武吵了一架。此说法似乎不太可信。以刘招华的八面玲珑之处世之道,不至于让他与工作单位闹得不可开交。倘若真的“闹得不可开交”,刘招华的人事关系移到人才中心时也不会仍然“保留干部身份”的了。

刘招华对辞职之原因做了这样说明:“当时工作八小时之外在做生意,有车又有钱,怕影响不好,于是就辞掉了法警工作。”刘招华开的是一辆皇冠3.0轿车上班,而法院院长的座车是桑塔纳,“别人看来是怪里怪气的,我觉得不太好,就打报告辞职了。”

1995年初,刘招华正式下海经商了。公安办案人员分析刘招华“下海”的原因是从制“冰”的角度出发的。他们认为刘招华“下海”和台湾人合伙做生意,开办“福建宏发塑像有限公司”,打着生产所谓“洋葱晶”(食品)的幌子,开始试制化学合成冰毒。

公安办案人员的如此分析也无可厚非,这跟当时的历史是分不开的。90年代中后期台湾地区打击冰毒犯罪,很多冰毒制造贩卖人员逃离出岛。那时正值大陆改革开放,这些从台湾跑出来的制毒、贩毒分子就以生产化肥、尿素等为名合资建厂。而内地直到1996年还不认识冰毒,冰毒犯罪因而得以渗透,甚至从福建沿海直接进入到江西。

据刘招华小舅子吴晓东讲,刘招华在赛岐办厂“一会儿说生产塑料,一会儿又说生产‘洋葱晶’,但始终没看到他的产品。”这也不能不让人怀疑刘招华开办塑料工厂的真正用意。
第四章精钻技术
刘招华在福建省看守所接受警方审讯中说自己“真正走上制毒路的起因是我对化学的兴趣,对的合成冰毒研究的执着以及外因陈吓章的要求。”

陈吓章,别名陈文印,个体商贩,福建平潭县南海乡南中村人氏。后迁居到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刘招华在平潭县当兵时,就已经认识这位搞水产生意的人。

由于国家政策不允许从国外进口废旧塑料,刘招华的“福建宏发塑胶有限公司”那个废旧塑料回收加工工厂损失惨重。这时,刘招华在当兵时认识的平潭人陈阿章和几个台湾人找上门来了。

1995年下半年,陈阿章在福州华侨大厦找到刘招华,要其用麻黄素制造冰毒。他准备跟台湾人一起将冰毒贩卖到日本、台湾去。

福建省平潭县、连江县距台湾马祖岛较近,两岸渔民常在海峡间进行日需品交易。一些不法分子就利用海上交易活动进行走私、贩毒活动。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期间,两岸走私活动猖獗,走私活动的成功离不开武警、边防等军方的有力“照顾”,否则几乎不可能成功。贩毒活动也伴随着走私活动应运而生了。

据福建警方透露,1998年以来,福建省警方查获的台湾与福建之间的毒品交易有80多起,涉及台湾籍的毒品贩就有170多人。

毕竟刘招华当法警数年,知道用麻黄素提炼制造出来的“甲基安非他明”属于刑法上所规定的毒品,而且那时麻黄素亦是国家管制物品。原材料找不到,刘招华就跟陈阿章说只能想用人工合成的方法制造“冰毒”。

从90年代起国家开始严密控制麻黄草流入非法途径,刘招华却从中看到了他立足毒品市场的机会,他在平常的化学知识中发现能利用的东西,用化学合成的方法制毒。

据刘招华自己说,在1990年至1995年之间,也就是在当法警期间,就一直在摸索、研究如何不用麻黄素与醋酸来合成甲基安非他明。刘招华从用麻黄素制甲基安非他明的化学反应方程式中,就感觉应该可以用其它的有机物来代麻黄素,通过合成来制造。

不同于海洛因,冰毒制造的工艺相对简单,技术容易掌握,对环境要求不高,这使得非专业出身的刘招华也有可能参与其中。

陈阿章他们要求刘招华制毒但并没有给他资金。刘招华说他士在1988年转业到1989年底去法院上班前的一年多里,作烟酒药材等土特产审议赚取了二三百万。由于他有钱,也由于自己一直以来对化学感兴趣,再加上陈阿章的要求,刘招华于1995年下半年就真正开始研制工作了,并投入近40万元人民币来科研攻关。

刘招华这段时间一直都在福安赛岐镇苏阳村厂房旁那幢三层楼别墅进行试制活动。

别墅后紧靠着一座小山,其间仅有一条1米宽的陆路相连,鲜有人至,十分隐蔽。实验室设在别墅二楼房间。

刘招华在那里试制一种不同于以往用从麻黄素提炼而成的“冰毒”。

刘招华说他自己是从所有涉及到安非他明结构式(俗称母环)的主要中间体入手研究,从中寻找能够替代麻黄素的物质,最终确定了苯基丙酮代替麻黄素。1996年4、5月间,刘招华成功地通过甲基苯丙酮与甲胺合成甲基安非他明。1996年7月5日陈吓章被福州市公安局抓获,其被查获的冰毒就是这次试用合成方法生产出的。

在福建省看守所审讯时的笔录中,刘招华详尽道出了这次制造冰毒过程。

他说:“我大约到了1996年初,我发现可以以甲基苯丙酮和甲胺作为化学反应的原料,以酒精、氯化钙、氯化汞、无水三氯化铝、酒石酸、铝粉、盐酸、氢氯化物等作为原料,以反应锅、离心机、蒸馏锅作为反应的器具,进行生产、制造出合成的冰毒。”

刘招华还道出生产原料、配料间的比例,“如果说用1吨95%浓度的甲基苯丙铜作为原料,需要1.3吨40%浓度的甲胺,其它的配料大约在0.01吨左右就够了,这样就可以生产出1.1吨到1.2吨的冰毒。”

刘招华制造冰毒采用的是化学合成的方法,这能够使毒品的生产成本大大降低。“生产1吨的冰毒只要成本60万元人民币。”

“当我发现了这个化学合成的原理后,大约在96年2月许我就在北京化工厂购买了100公斤的甲基苯丙铜,从西安购买了200公斤的甲胺,其它的配料是在上海、福州等地购买的。反应工具是在江苏昆山无锡一带买的。我记当时我只买了一个反应锅,还没买离心机和蒸馏锅,有些都是用手工来完成的。”

制冰门槛不高是刘招华得以进入制毒领域的前提,但是冰毒制造本身是有技术含量在其中的,产生化学反应是一个方面,如何反应得更充分、更完全则是更深一层的问题。

刘招华虽然掌握了最新的化学合成制毒工艺,但在实际制作冰毒过程,刘招华生产冰毒的最后也是最重要的环节——冰毒结晶工艺方面出现了一些问题。

他说:“当时制造出来的冰毒纯度一直都只有80%多,无法再提高纯度。而且用硫酸盐最后进行结晶时生产出来的冰毒是粉状的,外观也不好看。”

由于那段时间刘招华经常去西安出差。按刘招华所说他到西安想投资搞房地产生意。但房地产并没做成,倒是认识了不少朋友,而他也有意识地认识了一些化学专家。

刘招华找到了西安交通大学化学系赵教授。

当年70多岁的赵教授在研究药方方面很有造诣,住在西安交大的教工宿舍区里。大约在1996年2、3月期间的一天,刘招华带着一公斤的甲基苯丙胺液体去西安请教他,如何提高纯度和如何让结晶体更美观。

实际上“甲基苯丙胺”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冰毒,只有跟盐反应进行结晶后才是“冰毒”。

赵教授跟刘招华在校外一所教授自己的试验室内做试验。花了一个下午时间还是未能成功。后来刘招华就跟他商定,如果他能按冰毒纯度在95%以上,结晶体美观的。刘招华就给他一万元人民币。刘招华带去的1公斤甲基苯丙胺液体都留给赵教授去试验。

刘招华就在西安住一个月等候结果。而赵教授一直都没能按照刘的要求试验出纯度在95%以上的美观结晶体。但是赵教授却给了刘招华一个建议——可以先用盐酸盐来结晶,而后再用丙酮再结晶来试验。

赵教授没有按要求生产结晶体出来,所以刘招华也没履行当初的协议,却当即支付了他几百元人民币。

1996年4月,刘招华带着赵教授的指点,就回到赛岐他那个实验室又开始研究了。刘招华这时发现原来用硫酸盐结晶的结果杂质多,纯度低,而用盐酸盐结晶后,纯度就可以提高,而且只须用蒸馏水再结晶就可以生产出美观的结晶体了。

在这样多的试验、制造过程中,刘招华说基本上都是他一个人完成的,没有叫其他人帮忙。他说那时郭锐荣(又名李华、“小刘”)丁智文(又名周杰、“表弟”)在那里只是帮忙装修工厂、搭建试验设备。刘招华告诉他们的是说在研制“洋葱素”,他们当时不知内情。

而郭锐荣在接受福建省公安厅审讯时,是这样讲述他们俩当时在赛岐制“冰”厂帮助刘招华制“冰”的事:

“刘招华买回主要原料、酒精、活性炭等原料及反应锅、搅拌机后,对我们说是试验生产‘洋葱晶’。第一次我们把原料倒入反应锅,结果搞了好几次都没成功。第二次我们把原料倒入搅拌机内进行搅拌,搅拌大概十多小时后再把水加入搅拌机内,让油水分离,然后把油倒出来再倒入反应锅进行蒸馏,再加入盐酸、碱片进行反应,再次把油水分离,再把油取出来放入玻璃瓶内用水洗,洗后放入反应锅内蒸馏,往蒸馏后的油内加入盐酸,然后放入电炉里烧,最后把油倒入脸盆里让其自然结晶。”“我和表弟主要是帮刘招华把原料倒入搅拌机内,刘招华叫我们倒多少分量我们就倒多少分量;然后就是把水加入搅拌机内,油水分离后,取出油倒入反应锅并往油里加盐酸和碱片,这些工序都是我们三个人一起做的,只是最后一个步骤是刘招华自己做的,没有让我和‘表弟’做。”“这次生产结束后,刘招华告诉我们成功了,然后他买回一些不锈钢板,请了福安赛岐私人造船的一些电焊工来做大的反应锅,准备扩大生产规模。”

1996年5月的一天,也就是郭锐荣讲的第二次生产试验,刘招华制“冰”成功了。这是他执著于长达数年的合成冰毒研究的结果。刘招华用试验剩下的甲基苯丙胺液体生产出20、30公斤的美观的结晶体冰毒,纯度达到95%以上。
第五章福州案发
就在刘招华全身心投入他制“冰”试验时,陈阿章可谓是心急如焚,毕竟冰毒的利润无时无刻在吸引着他。

1996年联合国召开的兴奋剂专家会议资料透露,在一些国家,每克冰毒的零售价已达1000美元,地下加工厂制造冰毒的利润一般是原料价格的3000%,甚至在某些情况下是制贩海洛因远远不能达到的利润。

陈阿章就于1996年正月一天,跑到刘招华福安赛岐工厂去,商谈生意。刘招华便将试验出来的液体(尚未结晶)给陈阿章看。陈阿章在那里只待了半天。因为当天上午刘招华的工厂还发生了火灾,火已上房才被扑灭。下午陈阿章就离开了。

就是这半天时间,促成了后来的“7.5”贩毒案。

1996年5月底,刘招华将制造出来的“冰”其中一公斤先交给陈阿章试试市场的认可与否。第一笔生意很顺利地出手了。陈阿章告诉刘招华这一公斤的冰毒卖给了台湾人,而且在台湾销路很好。

事实上,陈阿章将这单货卖给了一个长乐人温宝国。这刘招华是被蒙在鼓里的。

于是刘招华就决定把剩下的“冰”全部都交给陈阿章去贩卖。刘招华再三交待不能在国内贩卖、不能在国内交易,并跟他协议每公斤提成1.5万元人民币,多出的部分都由陈阿章收取。

不想,钱迷心窍的陈阿章却让刘招华与他一起踏上“不归路”。

1996年5月,陈阿章再次联系温宝国为其介绍“冰毒”买主。实际上,温宝国在偷渡时被边防警抓获,为抵偷渡的罪,就举报了陈阿章联系他贩毒这档事。警方循此线索,设下诱饵,让温宝国成为福州市公安局的线人,假装要与陈阿章谈冰毒生意,而且要货不少。

1996年6月初,刘招华与陈阿章一同到福州市鼓楼区秘书巷福建省立医院宿舍,去找吴晓东。

吴晓东,系刘招华的小舅子,省立医院维修工CT室机械维修工程师。

那天,刘招华将一深蓝色旅行包寄放在吴晓东处。三四天后,刘招华独自一人到吴晓东宿舍来取旅行包。刘招华从旅行包中取出装有15包“冰毒”(每包一公斤)的两个编织袋,交给吴晓东保管。

刘招华当天就打道回府,等待陈阿章的好消息。1996年6月底,陈阿章打电话给刘招华,要其到福州来,说联系好台湾买主。刘招华与陈阿章商谈,打算自己坐镇福州,操纵这次“冰毒”交易。

就在这个当口,刘招华接到大哥的电话,说自己的儿子在汽车修理厂游泳池触电身亡。刘招华只好赶回老家料理侄儿后事。福州这边的事就由陈阿章“做主”了。

当时发生在福安赛岐让刘招华躲过命运中的第一劫的“故事”,《1996赛岐:危情时刻》里这样写道:

“没有人能够说清楚刘招福儿子死亡的翔实过程,一点点片断——那天,刘招福让儿子去给亲戚家送粽子,儿子不从,父子双方发生冲突,儿子一气之下,带着刘家另一个堂弟,跑去刘招华的别墅……然后,就是这个堂弟报告说兄弟触电了。刘招福育有三女一子,唯一的儿子,就这样闭着眼睛躺在老屋里了。赶回赛岐,刘招华能够做的事情,只是领头来料理后事。”

“侄子的丧事尚未料理停当,二姐刘月春15岁的女儿,在国道上骑自行车回家,被汽车刮住带走,也死了。这场事故发生在端午节后,农历的五月十六。”

陈阿章把那场交易弄得跟电影情节一样,殊不知浑然不觉的他正往警方早已张网以待的“布局”里钻了。

福州市公安局缉毒大队派了两名侦查员化装成买毒品的老板经温宝国引见跟陈阿章进行接触和谈判。

1996年7月3日中午,陈阿章与同乡张明辉到福州,住进武夷大厦时,温宝国打传呼来说是已联系台湾老板。陈阿章当天下午就到吴晓东宿舍取些少许的“货样”。

7月4日上午,温宝国打传呼给陈阿章要“冰毒”样品,中午在闽江饭店对面的路边将样品交给温某。下午,温宝国即与陈阿章、张明辉到屏山大厦1011房,与“买主”商定以一万八千美元成交五公斤“冰毒”等事宜,但双方交“货”地点未达成一致。

按交易的规则,交易前卖方要先看一看买方是否有钱。当时冰毒的行情每公斤是三万元,陈阿章要求先验资,警方为他准备好美金。验资是由张明辉来完成的。1996年7月5日十一点时许,温宝国到陈阿章、张明辉住处称买主已准备好钱款。张明辉独自来到屏山大厦1012房查验“买主”带来的一万八千美元。

张明辉验资后给陈阿章打电话说,钱都看了!电话打完之后,张明辉说,因为是初次交易,先做五公斤!日后,你们要是还要,还有货,要多少有多少……扮成老板的两个侦查员提出就在房间里交易,张明辉请示陈阿章,陈阿章说,还是在外面交易吧,保险一些!

随后,便与温宝国及“买主”携款到交易点等候。

陈阿章临时通知交易地点是福州工业展览中心酒店门口(现在的福建经贸汇展中心)。所有的外围侦查员便紧急往工业展览中心门口移动。与此同时,已从吴晓东宿舍取得五包“冰毒”的陈阿章,用“康师傅牛肉面”纸箱装好“冰毒”后,乘坐由张明辉叫来的他亲戚的士前往交易。

“冰”在、钱在、人在,扮成老板的侦查员很快给外围发出了信号。人赃俱获,陈阿章被抓。张明辉一看情势不好撒腿就逃,在翻越栏杆的时候,被警方捉回。

陈阿章数次审讯时都说自己向一位姓潘的台湾人取货的。由于陈、张两人拒不交待,毒源这一层无法深入地追究下去,又由于是打现行的案子,两个人很快就被刑事拘留。在送往看守所的路上,陈文印和张明辉看上去一点压力也没有,甚而还能谈笑风生。他们俩的轻松源于他们相信后面有人保他们,那个人也就是刘招华。在他们眼里,刘招华跟法院的关系熟络,托托人找找关系,他们顶多被判个几年就会出去。

确实如此,刘招华为陈阿章案共花了40多万费用(包括请律师和其他活动费用)。

刘招华在操持完侄儿的后事一两天,得知陈阿章贩卖案发,刘招华却不惊慌失措,而是相信陈阿章是不会把他供出来的。事发后约一个星期,他才给吴晓东打电话,要他把剩下的十公斤“冰毒”赶快处理掉。吴晓东当天晚上就把泥巴塞进那两个编织袋,丢在楼层的垃圾通道里。

据刘招华在接受广东省公安厅刑侦局干警审讯时称,他有陈阿章的把柄,他一讲出来陈阿章必死无疑。“所以当时我认为陈阿章不敢把我供出。”——刘招华如是说。

至于什么把柄,刘招华隐隐约约也道出隐情。他刘招华认为是“陈阿章老婆吴玉珠说服陈阿章举报他的”。“举报”,而非“供出”,是因为刘招华说“吴玉珠只知道陈阿章贩卖冰毒,却不知冰毒的来源”。值得深思的是,刘招华居然建议广东省公安厅刑侦局调查陈阿章的老婆吴玉珠,通过她能查出当年一起贩卖海洛因的毒品大案,而且还会牵扯福建、台湾的贩毒网络。这个网络牵涉到台湾竹联帮上层人物和福州市、莆田市一些公安人员。

而在福安赛岐的刘招华此时此刻又会怎样呢?

他说:“陈阿章被抓后,我相信陈阿章是不会把我供出来的,所以我一直很坦然地在福安处理我哥小孩的后事,可谁想过了几天,我姐刘月春的女儿又被车撞死了……也就是在十天之内,我身边发生了三件大事:一是我哥儿子的死;二是我毒案案发;三是我姐女儿死。我处理完侄儿、侄女的后事后,又把前一段时间购买的制造钢锅的设备准备搭建起来,制造成钢锅。因为福安有很多的造船厂,所以,制造钢锅并不难,当我建造完六个300升容积的钢锅后,我就没有按原计划大量生产冰毒,而是一直在观望阿章案件的进展……”

1996年11月26日,陈阿章案件开始审判,陈、张二人以贩卖毒品罪被依法起诉,并被一审判死刑。刘招华从容地坐在旁听席,听着陈阿章、张明辉两人的“台湾人故事”。一审开庭,这个案件的结果不妙,年底,一审被判死刑,刘招华就担心陈阿章可能会把他供出来。
第六章孑身离闽
当陈文印和张明辉接到一审的死刑判决时,两个人一下子就傻。求生的本能使得两个人几乎是在同一时间,主动坦白检举冰毒货主刘招华。

陈文印、张明辉也因为检举了刘招华,保住了性命,由死刑改判无期徒刑。

吴晓东招供了窝藏毒品的事实,但在法庭上,跟律师见面后他却翻供了,由于缺乏足够的证据,最后他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期五年执行。

1996年12月28日,就在陈阿章向警方举报刘招华的时候,吴玉珠就打电话把这情况告诉刘招华。

1996年12月31日那天,刘招华出逃。事先没有任何征兆,包括其的妻子吴云青一点儿都不知道。这时吴云青已在宁德师专工作。在刘招华转业分配去法院工作前,1990年他们在赛岐结婚。婚后夫妻两地分居,虽说共同生活的时间并不多,但感情也挺不错。刘招华走的时候,把年仅5岁的儿子刘川汶留给了吴云青。

刘招华带了原来做生意赚来的近20万元人民币,先是在福州铁道大厦住了两个晚上后,打电话到福安工厂里,但没人接,就知道出事了。1997年1月2日,刘招华就离开福州,独自一个人前往闽侯的雪峰寺。

雪峰寺又称崇圣寺,始建于唐咸通十一年(870年),在闽侯县与罗源、古田、闽清等4县交界处的雪峰山中,距福州77公里。雪峰寺有“南方第一刹”之称,是佛教禅宗五家宗派中云门宗、法眼宗的发源地。

刘招华之所以选择雪峰寺,是因为他父亲、侄儿、外甥女的骨灰都存放在寺庙里,呆在那里也只是想好好地陪陪他们。

刘招华在雪峰寺呆了5天,一颗孤绝的心魂寄托于阴世里的亲人。在雪峰寺,在面对还在他年少时就离他而去的父亲的骨灰时,他也许哭泣过、悔恨过……在面对自己疼爱的侄儿、外甥女的骨灰时,他或许悲叹冥冥之中的“命运”——他永远难以释怀的1996年正月初五的“卜卦”。

他每年正月初都会到本乡黄乐山家“卜卦”,预测来年的命运。1996年正月初五的卜卦,命厄。黄老先生告诉刘招华:“儿子端午节前后,不能沾水。否则性命有虞。”端午节未到,刘招华就叫妻子接儿子到福安。端午节前后,刘招华的侄儿、外甥女相继死亡。那卦象就成了刘家分析灾难的源头因素,刘家亲人间在料理晚辈丧事时就认为这对侄子外甥女是“代他的儿子死了”,刘家亲人间的冲突是难以避免的。

家人百般争执,他可以释怀,但财富与欲望,却让他难以释怀的。刘招华在雪峰寺五天的“修心”,却没有摆脱一场欲望与死亡的游戏。

1997年1月7日,刘招华就动身前往广东普宁躲避风头。

而这天的凌晨,福州市刑警支队组织力量赶赴福安市赛岐镇,在宁德地区公安处和福安市公安局的配合下,于1月9日凌晨约六时许,直捣刘招华的“冰”工厂。

福州警方在别墅里找到了大量票据、发票,其中有几张是从北京购买苯基丙酮的发票,购买量为数吨之多;此外还从刘家里找到了介绍冰毒生产流程、生产配方的书籍。警方对工厂里的设备、工艺等实物拍了照,随后找到了福建省公安厅刑侦总队理化分析部门的一位专家进行鉴定,专家出具了书面意见,认定了刘招华生产冰毒的行为。

1997年3月,福建省公安厅发出了对刘招华的通缉令。

“当年要不是我太傲了,我就能摆平此事。当时福州警方通过一熟人告诉我拿出100万就可以摆平此事,我自认为我在宁德市的公检法系统的关系很硬,能够摆平此事,就没把这当一回事。”在接受广东省公安厅刑侦局干警审讯时,刘招华似乎对此还后悔不已。

与其说那时的刘招华在逃亡,不如说是他更明确、更主动地投入了毒品网络中——因为他选择了“普宁”。

普宁不但靠近闽粤边界,文化上和福建相近,更因为当时这里是制贩毒的便利之地。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一些毒品违法分子利用普宁比较完善的商贸流通网络,从事毒品违法犯罪活动,致使普宁毒品违法犯罪日益猖獗。

《南方都市报》曾这样解释广东普宁为何成为“毒品重灾区”:

“在90年代前后一段时间,普宁是潮汕地区通往外地的必经之路,324国道横贯普宁。当时,普宁更拥有着包括服装、布料、中药材、水产品等声名显赫的十大专业市场,无论是普宁到外地做生意的还是外地到普宁做生意的都非常多。普宁成为商人和物品的集散地,当时普宁商贸的活跃人们都是用‘客商云集,万物涌市’形容。”

“商业的发展给普宁人提供了良好的经济基础,当时的普宁城市居民的生活收入并不比珠三角地区的居民逊色。有一个事例可以说明当时普宁人的有钱以及他们对刺激生活的追求:一天,三个生意上的老板到夜总会喝酒,晚上11时多,三个老板打赌,看看谁能在晚上12时以后凌晨1时之前拿出最多的现金来(错过银行开门和向朋友借钱的时间),输的人就“买单”,结果最多一个拿出了300多万现金,最少的也拿出了近200万元。拥有经济基础的广大市民和寻求刺激的思想首先给毒品在普宁提供了生存的便利。此外,商贸网络的完善也给了毒品犯罪分子利用的机会,使得一些毒品可以随着一般的商品在这个网络里运转。”

“当商贸流通网络加上普宁在外人员的网络,“威力”便更加无穷了。据介绍,当地有‘三个普宁’的说法,‘一个普宁’是普宁市,有200万人口;‘第二个普宁’是海外的普宁籍人士,有180多万人口,一些村落甚至出现了在国外或在外地的人比在村里的人还多的现象,像陈炳锡所在的赤水村,当地村民就宣称‘在泰国的人比在村里的还多’,而陈炳锡事发后也是逃到了泰国老乡聚集区;‘第三个普宁’是国内各省各市活跃的普宁籍人士,有几十万,这些人口分别在长三角、珠三角、渤海经济圈内的各个地方,还有许多人生活在云南贵州等地。例如,在云南的普宁人就有5000多人。”

“正是利用商贸流通网络,陈炳锡等大毒枭逐渐形成了自己的毒品网络。从检察机关起诉陈炳锡以及他的一些手下的情况看,陈炳锡的交易相当一部分都是依靠在外的普宁籍人士。”

“一项调查显示,广东潮汕地区的毒品大多来源于普宁,而普宁的毒品除少量本地自制外,绝大多数来源于云南等地,并不处于边境地区、也并非罂粟原产地的普宁,实质上却成为国际贩毒分子的重要集散地。这明证了普宁毒贩对这张商贸流通网络的充分利用。”

对于普宁这个“毒品重灾区”,刘招华不是不知道的。1988年、1989年刘招华曾在广东普宁做香烟生意,而且结识了不少的朋友。此时已成惊弓之鸟的刘招华,在普宁总感觉不安全——他知道老家赛江边上的那幢别墅被武警被包围了,自己的通缉令贴满了赛岐街头,大家已经知道过去那段时间,刘做的营生了。而普宁这里福安籍的老乡太多了,他想姑且先离开这“是非之地”。

刘招华在普宁只呆了三、四天,又动身去广州,广州呆了二天后又决定到海南去躲藏。于是刘招华乘大巴车到广东海安,后轮渡到海南海口,最后他把落脚点选择了海南三亚。

刘招华就在三亚的河东区东方明珠花园租了一套单元房,开始长期住下来。百无聊赖的刘招华,倒是认识了一个湖南的女孩陈萍(真名陈玲)。他跟陈萍同居了。

1997年的11月,陈萍怀孕了。

刘招华决定让陈萍先回湖南老家新宁去生小孩,而他自己因为身上的钱也不多了,清点一下仅有两三万元,他就想重回广州,因为他知道在广州沙河一家五交化批发市场里头有很多的普宁的潮汕人,他过去经商时认识的一些朋友。同时主要的是想找几个能够合作制毒的生意人,想通过制毒赚取一些钱……

于是,他把陈萍打发回湖南后,他就一个人在广州沙河区租了一套民房,在广州住了二三个月,但始终没找到满意的合作者。到了1998年快过春节时,他从广州乘大巴赶到湖南陈萍家过春节,过完春节大约一个星期左右,他看到陈萍还要再过一个多月才生小孩(陈萍后来养个女孩,取名为刘妙玲),就先离开了湖南,又到广州,继续寻找合作者……
第七章普宁办厂
1998年2月中旬,刘招华再次潜入广东普宁市。

通过陈炳锡的手下“阿三”,刘招华认识了陈炳锡。在广州沙河区的五交化批发市场里,刘招华终于遇到正忙着装修广州房子的陈炳锡。

陈炳锡,广东普宁市流沙镇赤水村人氏。自幼丧父,和患有腿疾的母亲与一个哥哥相依为命。由于家里穷,初中没有读完就辍学在家种田。上世纪80年代初期结婚后穷苦生活还持续了好几年,甚至因为怕以后养不起儿子,将第一个女儿送给了别人。改革开放后他承包了村办企业斗笠厂和服装厂。在80年代中后期,随着当时普宁十大专业市场之一的服装专业市场的开办和兴旺,给他带来了相当的财富。陈炳锡为人非常低调,投入近100万兴办村里的公益事业,其对普宁不少寺院有慷慨捐赠。

这位有口皆碑的“社会贤达”,而道上的人都叫他四哥,外号老四。陈炳锡在当地经营了几家服装厂,这只是他对外公开的身份。刘招华说他为人豪爽大方、交际很广,早期靠走私香烟、炒外汇发家的。

陈炳锡制售毒品的最初合作者并不是刘招华,而是另两个“毒王”谭晓林和张启生。缅甸的谭晓林主要负责提供陈炳锡的海洛因货源,而香港的张启生则与陈炳锡一起经营包括美国、日本、菲律宾、台湾、香港等地在内的庞大的毒品销售市场。

刘招华说,当时陈炳锡基本上控制了东南亚冰毒和海洛因市场。

刘招华善于发掘、运用他的智力统筹及利用周遭的资源。他知道毒品从上游的生产到下游的交易需要个人能量、需要资金支持、要有销售网络、需要关系资源,还有技术,刘招华很好地利用了这一个链环。

刘招华与陈炳锡合作,正是看中陈炳锡所拥有的大量的资金、购买毒品原材料网络和完备的毒品销售网络。

而陈炳锡此时也在试制“冰毒”,却一直都未成功,急需刘招华加盟。因为陈炳锡早已从在普宁做生意的赛岐人那里获知刘招华是因制“冰”案发而潜逃的。

刘招华对那次两大“毒枭”首次会晤记忆犹新。他说:

“见面后,他就问我要不要合作制造冰毒。这正中我的下怀,因为我知道陈炳锡这个人有实力。他说想请我用麻黄素来提炼冰毒。我说用麻黄素制毒不好,因为有污染,同时麻黄素控制很严,不好买。然后我就告诉他我可以通过合成的办法来制造。他听了很惊讶,当我告诉他我那福安案件是在研究出新办法制造冰毒后发生的。他就相信了。”

当即两人一拍即合,好像水到渠成,一切自然得很。两人商定由刘招华负责采购原配料和设备、生产制造及运输,陈炳锡负责出资金、选厂房以及销售。

后来陈炳锡选择自己大舅子陈俊玉那尚未营业的手袋厂作为制造“冰毒”的场地。

这个大约三四百个平方大小的工厂,就坐落在普宁城关流沙镇赤水村福利院的斜对面不到100米的地方,中间的间隔就是村里的一个池塘。工厂离村里主要大道只有6米左右。

选定厂址后,陈炳锡负责出资370万元人民币,由刘招华负责到北京购买制“冰”原料。

刘招华说他大概花了20天左右时间购买原配制以及设备的。

刘招华在北京阿普耳科贸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原北京化工厂厂长虞芳)以每吨23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购买了2.8吨的甲基苯丙酮,在西安红星化工厂以每吨2.3千元人民币价格购买了40吨的甲胺。他大约又花了50万元人民币从上海、广州等地购买盐酸、酒石酸等化学药剂和配料。

刘招华还在广州一家贸易公司定购了4个1000升的反应锅、3个1000升的搪玻璃反应壶、2个1000升的蒸馏罐、6个不锈钢和6个搪玻璃的储蓄罐、3台离心机以及大量的塑料桶等,还有检测冰毒纯度的施光仪。刘招华说他大约花了150到16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这些设备。

设备买齐并搭建好之后,陈炳锡叫来了5个民工,其中大部分是陈的亲戚,有一个叫罗建光跟陈炳锡比较好,也只有他、陈炳锡、刘招华三个人知道是在生产冰毒,其他的工人都以为是在生产香料。

罗建光表面是刘招华的司机,实际上积极参与制毒贩毒活动,主要负责购买原料、运输成品。但刘招华对他的底细还是“未知数”,直到1999年6、7月间罗建光在广州时才告诉刘招华自己从前曾贩卖过海洛因,还用维生素B、咖啡因、普鲁卡等物质稀释过海洛因。

从开始购买原配料到安装设备、再到生产、最后拆卸设备,前后总共花了两个月时间。刘招华自此就将自己精力真正投入在制“冰”事业上。亲自指挥民工生产,民工们只能按他的指令去操作,不能擅自作主。甲基苯丙胺液体先后三次结晶,而每次都有三、四百公斤左右的“冰”在他的生产流水线上出现。

普宁短短两个月中,刘招华合成出来“冰”有1吨左右。这与他原计划每天生产10吨的计划相差甚远。冰毒制造使用的电能是380伏的高压电,而当地却经常停电,这让他不能如愿以偿。即便如此,还是可以生产出2、3吨的“冰”,但民工不小心弄翻了已生产出来的大约有1吨多的甲基苯丙胺液体,还把工厂边上的池塘的鱼毒死了许多。

也是在普宁这段制“冰”期间,刘招华认识了谭晓林、张启生等毒枭。据刘招华讲,在陈炳锡的陪同下,谭晓林、张启生、杨志斌(潮州人)都到过普宁的这个“冰”工厂来参观。可谓是刘招华、陈炳锡、谭晓林、张启生四大“毒王”都汇集于这一条“冰”道上了。

尤其是张启生,人称“运毒大王”,在1994年至1999年间他先后7次参与贩运毒品海洛因500公斤左右。张启生也是那时参与了合成“冰”的贩卖活动。陈炳锡以每吨两千万元人民币价格卖给张启生。

刘招华在接受广东省公安厅刑侦局干警审讯时,谈及他们与张启生之间“交易”的情景:

“在我印象中,当时张启生要货要得很急,我们做好一批‘冰毒’他就取走一批,一共分五次将一吨左右的‘冰毒’取走。第一次是在1998年6月7日(或8日),张启生用一辆白色12座的面包车运走了300千克‘冰毒’。当时张启生带了个人到手袋厂来取货,还在厂里拍照、录像。……后四次都是在1998年6月至7月之间,由罗建光去送的货。”大概是刘招华对陈炳锡让人直接到厂取货且拍照录像的举动有所反感,陈炳锡弄辆武警部队的丰田越野车,让罗建光负责给张启生送货。

刘招华清楚记得罗建光送货的数量,第一次送去150千克,第二次100多千克,第三次300多千克,第四次100多千克。这些“冰毒”流入香港、台湾、菲律宾等地市场。其中第三趟时,张启生已将300多千克的“冰毒”已载运至香港海域,被香港水警追击,慌乱中便将那十五箱300多千克“冰毒”扔进海中。那批货的损失由陈炳锡和刘招华负责。

刘招华说在普宁制“冰”时,谭晓林还专门派他四川的朋友“张教授”前来“讨教”制毒合成技术。据刘招华讲,“张教授”原是大学教师,其妻子“小莉”是成都市公安局缉毒大队保管档案的警察。

据刘招华回忆,大约在1998年4月的一天,刘招华应陈炳锡邀请,到其赤水村家中,当着谭晓林的面,与“张教授”讨论用麻黄素提炼成冰毒的制法。也拿出来,刘招华看了“张教授”那张流程图之后,发现上面有些错误,并做了修改。“张教授”觉得没面子,说是这张图是他妻子从成都市公安局缉毒大队里拿出来的。

大约到了1998年6月许,刘招华和陈炳锡合作的1吨“冰毒”都处理好后,陈炳锡就开始请刘招华去他家帮忙把麻黄素提炼成冰毒。在刘招华正式动手前二天,“张教授”跟他妻子“小莉”一起到陈炳锡家来,他们还带了一个成都外语大学的男教师一起来。这一次他们几个人又在一起探讨制毒工艺的事。“小莉”自称是缉毒大队的警察,甚为高傲。刘招华对他们夫妇的印象都不好。陈炳锡他家的一吨麻黄素就是由这对夫妇提供的,他们夫妇还向谭晓林提供了3吨多的麻黄素。

刘招华真正帮陈炳锡提炼麻黄素,是在陈的停车库进行的。当时只有刘招华和一个谭晓林派来学技术的人在一起操作。他就花了二、三个晚上就把原来还只是液体的麻黄素、活性炭等混合物提炼出近500公斤的冰毒。提炼出来之后,刘招华就全部交给了他,且分文未收。谭晓林看好刘招华技术,想让他到缅甸去帮他把“张教授”夫妇提炼的3吨麻黄素也提炼成冰毒。而刘招华却不想去缅甸。没多久,那个“张教授”夫妇又去找刘招华,请教有关制毒工艺流程。刘招华敷衍了事一番。此后,刘招华再也没见过那位自以为是的“张教授”和那位高傲的“小莉”警察了。

刘招华紧紧抓住技术核心,决不会授技于与他渊源不深的境外大毒枭谭晓林手下的。

刘招华跟陈炳锡事先的约定,生产出的冰毒出手后在扣除了成本的基础上,两人对半分成利润。但普宁制“冰”的利润却没有分成,因为他们想进行大批量生产,于是陈炳锡把370万元人民币的本金收回来后,再扣除每个工人发了5万元人民币,剩下的1500万元全部由陈炳锡保管,留着准备再投资生产。
第八章移师银川
刘招华普宁制“冰”厂泄露出的一吨多甲基苯丙胺液体,殃及工厂边鱼塘。鱼塘承包者发现他在鱼塘里养着的鱼纷纷暴毙,认为是工厂放出的废水毒死了他的鱼,于是他开始找到陈炳锡交涉,并将情况投诉到赤水村的福利会。陈炳锡获知情况后,立即找到鱼塘承包者解释,是用化学药品洗牛皮产生的污水,并迅速赔钱私下达成谅解。陈炳锡的解释以及“快刀斩乱麻”的处理方式打消了村民的疑惑。

于是有人据此得出刘招华迁厂宁夏原因,普宁制“冰”厂因为污染严重引发村民不满,工厂遂迁移到宁夏。

但刘招华说产生“迁厂”的念头,是陈炳锡大舅子惹起的。他说:“本来陈炳锡在当地的势力是非常大的,当地的政府机关根本不会去打搅他的地盘。但由于陈炳锡大舅子的存在,迫使我想离开普宁。”

刘招华说陈炳锡的大舅子令人讨厌,“会在晚上乘着别人睡觉时,往盐酸与甲基苯丙胺溶液里加大量的水,导致无法结晶。”陈炳锡大舅子如此不可思议的举动,大概是为了延长租厂房的时间而不惜夜半偷偷潜进车间里往正在结晶的“冰”里掺水。这却让刘招华产生了转移工厂、不想在其的手袋厂里制“冰”的念头。

生产一吨“冰毒”后,刘招华和陈炳锡就到汕头、海丰、陆丰等地寻找新的据点,但都不满意。当时他也担心在这里生产“冰毒”迟早会被发现,就想将制毒厂移出普宁。但刘招华没开始考虑迁厂落址何处,但是民工把生产设备卸下来。

于是,刘招华放下手头上的事,就回福建筹备他的第三次婚礼了。1998年7月19日,刘招华与李晓青在建阳结婚,这是他一年之中第二次迈上结婚红地毯的。

刘招华和李晓青刚结婚时,他们的婚纱照因为拍得漂亮,影楼把他们的婚纱照在建阳市街头打了一年多的灯箱广告。

刘李两人的邂逅故事在胡玥的《女记者与大毒枭刘招华面对面》里演绎得极为浪漫的韩国时尚剧。此书大部分章节都在描写他俩人的“情”事。姑且介绍下“剧情”以飨读者:1996年夏天,女的从老家逃婚出来到福州打工,在朋友生日聚会上认识了男的。但男的后来却消失得无影无踪。1997年4月,男的突然打电话,激起女的的心底波澜。而就在少女深陷电话情网时,男的却与另一女子同居。于是一段浪漫情思暂且告一段落。1998年5月,已消失好一段时间的男的电话又出现了,而且邀请女的到广东玩。男的大把大把地花钱以博伊人欢心。后来女的发现自己怀孕了……所幸,男的答应结婚。

1998年的8月底,刘招华又回到普宁,这时刘招华跟陈炳锡提起他一个在宁夏银川的朋友江荣华,想让其帮忙找一个制毒工厂。

江荣华,是刘招华他的外甥女婿江振华的弟弟。江荣华1991年在福安赛岐轮渡码头用扁担打中当地一个郑姓地痞头部,对方摔地致死。江荣华也因此涉嫌伤害致死案被福安市公安局上网通缉。刘招华安排其逃往银川。江荣华于1999年在银川与当地女孩结婚。刘招华还帮其解决化名落户问题。

江荣华一星期后回电话说他在银川市新区找到1000千多平方米的畜牧动物兽药厂。实际上是宁夏银川市新城区沙渠口牧工商联合公司的一个农药厂房。

刘招华征求陈炳锡的意见后就开始把工厂转移到银川去了。商定由陈炳锡负责出资和销售,刘招华负责生产和运输,利润对半分成。刘招华在广东公安厅审讯时曾说:这时,罗建光就向陈炳锡提出要股份,陈炳锡与刘招华商议,决定也给罗建光5%的股份(1999年5月至9月期间罗建光从陈炳锡处陆续拿到1000多万钱)。而罗建光对此却矢口否认。

陈炳锡让罗建光、江炳鑫、纪文生、纪文城等5个民工都跟刘招华去,刘招华也把在福安的郭锐荣和丁智文叫来。当时刘招华还只是叫他们为“小弟”和“表弟”。一共八个人把在普宁工厂所有设备四批共装10多辆的货车,从普宁运往宁夏,刘招华和罗建光先乘飞机前往银川,其他的6个人负责押运设备去银川,设备陆续运到了银川工厂。1998年的国庆节前,这些设备陆续运到了银川工厂后,刘招华就指挥江荣华、丁智文、周建文、郭锐荣、纪文生、纪文城、江炳鑫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的制“冰”厂安装生产设备。

刘招华与江荣华在安装反应锅过程不小心被吊车碰了,两人从6半高的反应锅上摔下来,掉下来的时候江荣华压在刘招华的身上,所以江荣华什么事都没有。刘招华的右额眉毛处摔裂,在银川一家医院里缝了四十多针。至今他的右眉上还留有很明显的一道伤疤。

当时吴云青还从上海赶来看望他。1998年底,刘招华到宁夏后,又通过其姐刘月春通知他的大老婆、原配夫人吴云青前往宁夏与他会合,随后,刘招华将吴月青安排在上海带小孩,并化名“胡晓青”(普宁身份证)、“胡果严”(广州身份证)、“刘磊(丽)青”“刘丽春(青)”等。吴云青还于1999年7、8月份暑假期间带儿子刘川汶到银川住过一段时间;在湖南的刘招华第二任妻子陈萍也在1999年期间到过银川两次。

正如胡玥所言,“刘招华一年中结了两次婚游刃在三个女人中。同时,转战宁夏建立属于他的‘冰’世界”。

1998年10月下旬,刘招华他们就把四个反应锅、两个蒸馏罐、两个搪玻璃搅拌机、两个搪玻璃加热机、不锈钢大罐子、离心机、真空泵等所有设备都安装完毕。刘招华就开始和罗建光一起去北京、西安、上海等地购买制毒的原配料。

1998年10月底,刘招华和罗建光再次前往北京找虞芳,以每吨20万到25万人民币不等价格分三次购买20.2吨苯基丙酮。第一次10.2吨苯基丙酮由罗建光押运用北京化工厂车队货车运回银川,1999年元霄节过后两三天时,又由江炳鑫雇佣宁夏货车运回7吨苯基丙酮。1999年5月,由罗建光雇佣宁夏货车运回3吨苯基丙酮。

刘招华通过现金或农行汇款方式给虞芳货款489万元。其中包括了刘招华预付购买10吨苯基丙酮的50万。那是在1999年3月前刘招华再次汇款50万到虞芳的阿普耳科贸有限公司账户上。但这时虞芳的公司已停业,而且北京化工厂发生爆炸没有货源,她又联系了河北涿州范阳化工厂,并汇款40万给化工厂。那10吨的苯基丙酮将要从涿州范阳化工厂仓库中运出时,虞芳却联系不上刘招华。

1999年5月,刘招华和罗建光还到上海化学试剂综合经营公司(江苏昆山一林姓人氏开设)购买了9.4吨苯基丙酮。这批苯基丙酮外包装上贴有上海华盛香料厂的生产标签。因为苯基丙酮也可以作为香料的中间体、定香剂。这就难怪纪文生、纪文城、江炳鑫等人总认为在制造(仿冒)香烟香料。这段时间,刘招华共花费了960万人民币购买苯基丙酮、盐酸等所有制造“冰”原料。

胡玥在《女记者与大毒枭刘招华面对面》中如此评述道:

“刘招华说,他个人的计划是想让他生产的‘冰’占领全世界,一个属于他刘招华的‘冰’世界!其实一点也不用怀疑刘招华的“冰”世界仅是他的一个妄说和妄想!”

“虽然在去宁夏前,他并没有跟陈炳锡商量过到底要生产多少冰毒,但,刘招华在生产前,通过银川纸箱印刷厂按200吨冰毒量一次性印造了10000个印有卷烟香料的纸箱,以备日后运输冰毒用……”

“200吨冰毒该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

“想来,刘招华不过是把陈炳锡投在宁夏的1100万当作是制冰的一次热身……他把制冰的更大的抱负和梦想寄予在宁夏之后。”

但是,就是这次“热身”活动,在银川那个僻静的厂房,刘招华由原先的小角色迅速发迹成后来震惊世界的大毒枭。
第九章立足毒界
由罗星汉、坤沙为代表的第一代毒枭,他们有军队有地盘有势力;第二代毒枭谭晓林则不同,他没有第一代毒枭的所有标志,他由商而枭,完成了新生代毒枭的转型。比之他们,刘招华自傲的资本是技术。最高司法科学技术研究所何颂跃博士说,“现在的犯罪是由过去的愚昧型犯罪转变为知识型犯罪,甚至是向高尖端知识型犯罪发展”,刘招华提供了这样一个样板。

从90年代起国家开始严密控制麻黄草流入非法途径,刘招华却从中看到了他立足毒品市场的机会,他在平常的化学知识中发现能利用的东西,用化学合成的方法制毒。不同于海洛因,冰毒制造的工艺相对简单,技术容易掌握,对环境要求不高,这使得非专业出身的刘招华也有可能参与其中。但是冰毒制造本身是有技术含量在其中的。

刘招华就是靠这技术立足于“毒界”,也是因技术而被公安机关定性为制贩冰毒集团的头目。

据刘招华在接受广东省公安厅刑侦局干警审讯时讲,银川制造“冰毒”的工艺流程相当先进。

笔者综合刘招华、郭锐荣等人的笔录,将合成“冰”制造过程简述如下:

第一道合成反应,就是把原料(苯基丙酮、甲胺等)与配料(铝粉等)按1∶1.3的比例倒入反应罐,并注入一定量的水进行合成反应。

第二道是蒸馏、精馏,就是通过管道,将合成后的不溶于水的油状液体抽到真空的蒸馏罐里进行蒸馏、精馏。

第三道酸碱中和反应、结晶,就是精馏后的液体通过管道流入搪玻璃搅拌机,加入酒石酸、投入碱片进行酸碱中和反应后,将其倒入塑料板槽内冷却结晶。

第四道重结晶,即是往结晶体内倒入蒸馏水,过滤去除粉末,再往过滤后的液体内加碱片,并抽入真空蒸馏罐内进行蒸馏,后又通过管道流入搪玻璃搅拌机搅拌,加入盐酸,并加热。

第五道烘干结晶体,就是将加热后的液体倒入塑料板槽内重结晶,并再次过滤重结晶后的‘冰’结晶体,倒入离心机内进行离心甩干,再把甩干的结晶体放入烘干箱内烘干。

第六道称重、包装,就是将烘干后的“冰”取出进行称重、包装。

出于对技术核心保密的考虑,刘招华在银川制毒厂整个制“冰”过程,除在现场指挥外,他还亲自操作投料,负责具体的制造生产工艺流程,而那些工人只是充当“打下手”罢了。

他说,第一道工序“都是由罗建光、江炳鑫、纪文生、纪文城、江荣华、郭锐荣将需要的投放的原料运到反应罐旁,由我亲自投料。”第二道工序“由我具体操作,但需要他们帮忙接接管道,将液体抽到蒸馏罐内。”第三道工序“他们把盐酸从仓库搬运至设备平台上,我要计算盐酸用量以及中和反应后的PH值,就由我来往搪玻璃反应罐内加盐酸。”第四道工序“我计算好蒸馏水量后,在旁边指挥他们往结晶体内加入蒸馏水即可。”第四道工序简单,“我把操作方法教给他们,要他们按照我所说的去做就可以了。”至于最后一道工序没有技术含量,就由民工们弄了。

刘招华还说,在普宁、银川制“冰”过程他还准备了安定片、行军散、藿香正气胶囊、清热消炎宁、维生素及钙片等药物,让民工们服用,主要是怕他们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恶心、呕吐、失眠等不良反应。

刘招华曾说,此制“毒”工艺理论上讲在生产过程中最多不超过3%的损耗。实际生产时也就是在合成反应环节时有2%至5%损耗而已。虽然反应时酒精蒸发带走20%的“冰毒”,但通过对蒸发的酒精进行两次蒸馏回收利用,实际上就不存在20%的损耗问题;“冰毒”与水分离过程,因为“冰毒”不溶于水,排放的水还可以回收并加入苯萃取,损耗率不超过1‰。而且最终排除的水不含“冰毒”成分,就不会污染环境了。

如此精心制造出来的“冰”,刘招华称之为“盐酸右旋甲基苯丙胺”;再将“盐酸右旋甲基苯丙胺”通过另外一道复杂工序提炼制造出来的“冰毒”,称之为“盐酸左旋甲基苯丙胺”。“盐酸右旋甲基苯丙胺”和“盐酸左旋甲基苯丙胺”主要在药效上不同。前者对人体大脑中枢神经的兴奋作用是后者的20倍。但在分子含量、结构以及外观上并没有区别,可以说完全一样,只是在紫外线的照射下,反射回来的光偏向不一样,往左偏的是“盐酸左旋甲基苯丙胺”,往右偏的是“盐酸右旋甲基苯丙胺”。

“盐酸右旋甲基苯丙胺”和“盐酸左旋甲基苯丙胺”在常温下都是无色透明或者白色粉末状晶体的固体化合物,溶于水,显酸性,而“甲基苯丙胺”(冰毒)在常温下,是透明或淡黄色油状的液体化合物,不溶于水,显碱性。并且其分子结构式也不相同。刘招华在后来的广州中级人民法院庭审辩护时一直强调,其生产制造的产品是“盐酸右旋甲基苯丙胺”和“盐酸左旋甲基苯丙胺”,而不是生产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

刘招华于1999年5、6月份期间花了几个下午的时间,用数码摄像机把一整套银川制“冰”工艺流程拍摄下来。刘招华说是“为了纪念,留下我的光辉历程。”1999年11月3日刘招华离开银川时,就将那六、七盒的DV带和摄像机放在装日常生活用品的货车上,由郭锐荣押送带回武夷山别墅,藏在刘的武夷山别墅卧室衣柜里。

普宁“制毒”的成本是一吨五、六十万,而银川则为三十万。于是,刘招华坚持24小时开工进行了大规模“冰毒”生产。1998年10月至1999年11月期间,刘招华他们通过化学合成方法制造“冰毒”17.06吨(此系官方提供的数据,而据刘招华自己讲是近31吨),并以每2千克“冰毒”一塑料袋、每个纸箱装10袋“冰毒”的标准,用标有“酒石酸胺化钾卷烟香料”的包装纸箱进包装(这批防水防压的外包装纸箱早在1998年11月刘招华就向银川纸箱厂定制的),并先后通过飞机和汽车运回广州市和普宁市。

刘招华在银川认识了一位部队联航后勤部的上校,通过其联系了联航的军用运输机和联航客机进行托运。

1999年春节前后,刘招华只需在银川贺兰山机场(军用的机场)里填好表格、交完运费就可以顺利地将“冰毒”以卷烟香料的名义托运至广东佛山军用机场。刘招华先后五次通过飞机(军用运输飞机二趟、联航客机三趟)将“冰毒”(据刘招华讲是系9吨“盐酸左旋甲基苯丙胺”)由银川运至广东佛山后,罗建光已经在那里待命接货,然后再运回广州市和普宁市。同年9月,刘招华又雇用银川司机姚金明的车辆分2次将剩余的“冰毒”约11.08吨运回广州(据刘招华讲是22吨“冰毒”,系7吨“盐酸左旋甲基苯丙胺”和15吨“盐酸右旋甲基苯丙胺”),由罗建光负责接送到广州市天河区一出租仓库内存放。

贩运“冰”过程还出现个小插曲:第一批运回广州的“冰毒”买出去了遭到客户退货,主要是嫌那批“冰毒”的结晶体太小、质量不好。陈炳锡又把刘招华、罗建光召回广州,两人就在纪文生家中用一星期时间重新加工那批“冰毒”。

刘招华从宁夏运回广东的“冰”约有17.06吨(刘招华称有近31吨),除公安机关从1999年11月4日以来先后在广州、普宁等地查获的“冰毒”12.36吨外,其余的“冰”(刘招华称有近19吨)主要由陈炳锡指使被告人罗建光、纪文龙进行销售。

刘招华在接受福建省公安厅干警审讯时曾讲:“除了被广东警方查获的12.36吨冰毒外,其余的近19吨全部被陈炳锡卖掉了,因为卖掉的19吨都是右旋的(盐酸右旋甲基苯丙胺),根据不同时期不同的价格,有时每公斤1.4万元,有时2万元,有时2.3万元,平均是每公斤2万元人民币。”“陈炳锡说他把19吨的冰毒主要卖到日本、美国、菲律宾和香港,其中日本大约10吨,美国6吨多,菲律宾和香港2吨多。至于陈炳锡一共卖了多少钱我不清楚。但按我说的平均价格每吨2千万元人民币,19吨应该卖了将近4亿元人民币。”
第十章未雨绸缪
依刘招华所说,若按当初的约定,利润对半分,他应该获利二亿元左右,而陈炳锡给到他手里的钱只有2700万元。1998年9月到1999年9月,陈炳锡分七次将2700万元交给刘招华,每次都通过罗建光之手,在刘招华包租的广州总统大酒店818总统套房里将现金交给刘招华。

刘招华将其中520万元用于垫付购买原材料,就利用此批钱款开始他新的“投资”。他已经开始筹谋打造他的“冰”世界,正一步步摆开他制“冰”世界的战略棋局了。

刘招华将投资的眼光朝向上海,在上海投资558万元左右购置房产及厂房。1999年1月他以刘林杨的化名用80多万在上海四平路振兴大厦A座17C单元购得一套140多平方米的房子。1999年4月他以他第一任妻子吴云青的名义用78万元买下位于上海嘉定区铁道大学旁李子园内两栋别墅及三亩多土地。1999年6月花了350万元以刘林杨(刘森)的化名购得上海嘉定区黄渡村曹宝路1237号一个占地50多亩的工厂。刘招华后来又投入50左右万元进行住房、别墅及厂房装修。他就叫丁智文(已于1999年春节因心脏病回福安)前往上海治病并负责装修监工事宜。

刘招华以李晓青(其第三任妻子)的名义投资500多万在福建武夷山市购置三个地产。1999年上半年用200多万购得武夷山三姑景区一块42亩多的土地,用100多万元购买了一块三亩多的土地准备筹建宾馆,还花了118万元在武夷山买了一栋静园别墅。

1999年9月28日,刘招华以刘森名义汇款200万元投资湖南新宁投资莨山旅游项目。刘招华想把这个项目交给他在湖南的第二任妻子陈萍去经营。

刘招华知道他生产的“冰”虽然被陈炳锡卖出去一些,但大部分都被陈炳锡像地主囤积粮食一般囤积贮在广州仓库里。由于仓库里积压过多的“冰”,刘招华就不想再在宁夏制“冰”了。

1999年7月,陈炳锡的母亲去世一百天后,他和陈炳锡一起在浙江普陀山做法事时,他就跟陈炳锡商量说,宁夏还有很多的冰毒没卖掉,是不是可以把宁夏的厂先撤掉,等货全部卖完之后,再考虑到其它地方再建厂生产……

陈炳锡当然明白制冰这种事是不宜在一个地方久制的,所以他表示同意。陈炳锡却并不知刘招华事先就在上海又购买了厂房。此时的刘招华正打算把有用的设备全部分批运往上海,陈炳锡、罗建光却蒙在鼓里。同样,陈炳锡也没有告诉刘招华,他正在跟张启生、谭晓林和他的拜把兄弟外号“普宁老二”庄顺盛一起做着海洛因的生意。

刘招华的个人野心当然不会仅止于与陈炳锡的如此合作。于是,1999年9月刘招华让罗建光把宁夏剩下的“冰毒”全部运回广州后(罗建光押运冰毒回广州后一直留在广东),就着手拆卸设备。

1999年9月下旬,刘招华安排了设备运往上海的事后,自己就先到上海去接应。银川货车司机姚金明联系了几部货车,将银川的制毒大部分设备装运10多车,来回三、四趟运到了上海黄渡村化工厂内。

10月中下旬,设备存放好之后刘招华又回到银川处理银川制毒工厂的后事。他不想在银川制毒厂内留有任何制毒痕迹,把原来一些不能再利用的辅助设备(管道等)全部变卖,还让郭锐荣把所有剩下纸箱以及日常用品等全部装在两部货车和一辆长城皮卡工具车,并由郭锐荣跟车押运到上海。

1999年11月3日,志得意满的刘招华正欲飞回上海接应郭锐荣之时,陈炳锡打来电话要他到广州核对制贩“冰毒”的款项和利润。当天刘招华就让郭锐荣先行押运货车上路,同行的还有原银川市轻化原材料供销公司法人代表张萍。

刘招华于1998年年底认识张萍,主要是向她购买酒精、盐酸、片碱、硫酸、活性碳等原料,两人之间有共有20万元人民币金额交易。刘招华在银川购买一两三菱吉普车还通过其上了车牌。张萍还帮刘招华一家买了个户口。在张萍家户籍里就有了刘林彬(杨)(系刘招华化名)、吴云青和刘川汶(系刘的大儿子)三人的名字。

而刘招华自己带着江炳鑫、纪文生、纪文城、周建文等人乘飞机去广州。

胡玥在《女记者与大毒枭刘招华面对面》谈及了1999年11月3日那晚发生在广州总统大酒店818房里的故事:

“他们聊完天,张启生提议玩会麻将。张启生提议打麻将的时候,陈炳锡、张启生和罗建光都已经知道谭晓林指使的悬挂着云G01439车牌的藏有海洛因的大货车已停进了广州白云区槎头镇广花公路附近的穗源停车场……”

“麻将玩到当晚十二点。结束后,刘招华、陈炳锡和罗建光就开始一起核对制毒数量和账目……刘招华说,当时他将从银川每批发回到广州的冰毒量清清楚楚地记在一张总统大酒店的信纸上交给陈炳锡,罗建光也看了看,三个人都确认了共从银川运回了31吨冰毒……”

“而接下来,刘招华想听听陈炳锡冰毒到底卖了多少钱。可就在问题到了关键处,陈炳锡的女朋友一直打电话催他走,陈炳锡没来得及告诉刘招华就先走了。陈炳锡说,明天再说。”

实际上,11月3日当晚,刘招华在其下榻的广州总统大酒店818房,还向陈炳锡、杨志斌、罗建光展示一种新型的毒品。那也就是“聊天”的内容。

这毒品是刘招华在银川制毒工厂实验室里通过合成试验出三甲基芬太尼。刘招华从装有2.3克三甲基芬太尼的棕色玻璃瓶里抽出10毫克,用10克的环糊精稀释,实际上这两种物品都是粉末状的固体,经过150目的筛子多次筛选、混合(150目就是指在1平方毫米之内有150个小洞)后,从混合物中分别抽取了2毫克,分别给罗建光、陈炳锡、杨志斌试用,有的涂抹在皮肤上,有的直接用吸食。陈炳锡等人都说与海洛因味道不一样,但感觉比海洛因好。

三甲基芬太尼是一种新型的高效成瘾的中枢神经兴奋剂,号称“7号海洛因”(意为毒品极品),其毒瘾性是海洛因的1000倍,它还可以透皮吸收,其致死量为10微克至10毫克之间。

刘招华又如何知晓这一新型毒品的合成技术呢?这事该从1999年4月说起,也是在这个房间里,杨志斌向刘招华谈及三甲基芬太尼新型毒品,刘招华出于好奇向他要些相关资料。1999年5月杨志斌就给刘招华送来一份共5、6页的有关三甲基芬太尼的英文资料(这些资料复印件来自《美国有机化学报》)。当刘招华将此资料翻译出来后(他还到上海同济大学图书馆查找相关资料),就开始购买试剂准备通过合成方式试验制造此新型毒品。1999年9月底刘招华成功合成出3克的三甲基芬太尼。他通过液相色谱分析和定性分析确认就是三甲基芬太尼,并且达到了资料里所提到的标准。当试验成功后刘招华却不放弃合成三甲基芬太尼。他对此解释是“三甲基芬太尼的药效、成瘾性太厉害”,“我害怕了,这个物质危害性太大了,简直是防不胜防。”

刘招华后来在接受广东省公安厅刑侦局干警审讯时,将此次合成试验出三甲基芬太尼的制作原理都一一道出:以甲基为主,将其转化为杂环物质,合成出芬太尼的母环,在使格林试剂将甲基接到芬太尼母环的第二个羟基键上,然后转到第五羟基键,再使用无水三氧化铝将甲基转移到第三个羟基键上(温度须控制在0°至1°之间),从而合成出三甲基芬太尼。

说真的,如果不是谭晓林团伙贩卖毒品的暴露,刘招华不知还会给世界多大的震撼。
第十一章殃及池鱼
胡玥在《女记者与大毒枭刘招华面对面》写道:“11月3日的那个晚上,其实是陈炳锡、刘招华、张启生和罗建光几个人极具戏剧性人生的一个晚上。”确实,他们万万没想到,就是这一晚,停放在广州一个停车厂的货车早已经被警方盯上了。车上装有从谭晓林缅甸运来的108.85公斤海洛因。

谭晓林,真名叫谭明林,原籍四川。由于家庭贫困,只上了一年高中便辍学了。1986年,谭晓林在云南边境一带打工,偶然认识了缅甸大毒枭杨国栋的女儿,两年后,两人结婚。1989年,谭晓林随妻子移居缅甸北部城市木姐居住。由一个四川穷小子变成恶名昭著的大毒枭,这一过程谭晓林只用了七年时间。从1995年开始,谭晓林在缅甸收购海洛因、冰毒等毒品,大肆向中国境内走私贩运,逐渐形成了庞大的毒品走私交易网络。他贩出的毒品总数在较长一段时间里竟占金三角总销量的50%!他拥有上亿元身家财产,因而成为继罗星汉、坤沙等人之后崛起的金三角新一代大毒枭。1997年,谭晓林当上缅甸华侨协会副会长和该国勐古特区保卫军的财政部长,1998年下半年,谭晓林开始结识了副总统、国防部长、警察总监等一批达官要人,并与缅甸政府国防部合资成立了经营石油、房地产和海产品的瑞光明公司和银象公司。随着与缅甸高层交往的深入,谭晓林逐渐拥有了对让谁当省长、市长已有了“指点江山”的能量。也拥有了三四百人的自卫队。直到其最终落网前,谭晓林共向中国境内走私贩运大宗毒品55次,总数量3吨以上,价值人民币数亿元。1999年7月28日,警方得到可靠线索,谭晓林将开辟广东市场,云南省公安边防总队正式立案查处谭晓林跨境贩毒集团,案件命名为“7•28案件”。1999年10月28日,谭晓林装运着毒品的货车刚一到达昆明,就进入了警方的布控中。1999年11月4日,警方经过长时间跟踪,在陈炳锡的广州那家武警仓库里,警方当场抓获了涉嫌贩毒的两名犯罪嫌疑人,从谭晓林的货车中搜出了海洛因108.85公斤。2001年4月12日,国家禁毒委正式致信缅甸中央禁毒委,要求缅甸协助抓捕谭晓林,并向缅方提供了谭晓林落脚的准确地址。2001年4月20日,谭晓林被缅甸政府抓获。2001年4月23日下午缅甸政府向中国警方移交了涉嫌走私贩运毒品的中国籍犯罪嫌疑人谭晓林,经过警方的周密部署,谭晓林被安全引渡回国。2004年5月10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谭晓林死刑。2004年6月25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谭晓林执行死刑。

谭晓林的影响力显然超出刘招华之上,但在刘招华眼中,谭晓林制造冰毒的技术很低端。境外大毒枭谭晓林和刘招华的渊源并不深。刘招华说“他(谭晓林)跟陈炳锡认识是通过罗建光介绍的。他主要是负责提供海洛因的货源的。我本人跟他没什么深交,大概见过五次面,其中三次在普宁,两次在广州,都是1998、1999年间的事。”

那一批108.85公斤海洛因是张启生通过阮亚明向“张三”购买的,而由谭晓林负责运输。张启生知道陈炳锡也做海洛因生意,而且在广州关系广泛,就找陈帮忙把自己从云南买来的毒品海洛因找个买主和地方寄存。陈炳锡一开始没答应,后来张启生答应给他一定好处。陈炳锡便找到了庄顺盛,陈炳锡让庄顺盛帮忙卸海洛因并看一下海洛因质量怎样,若质量可以,价格又不贵的话,就让庄顺盛买下来。依据后来庄顺盛的交待,陈炳锡的意见是将这批货先接下来存放在仓库里,也好往低里压价,如果张启生不将海洛因卖他,也可以赚些工钱,另外还可收笔租放费。

结果是得不偿失,陈炳锡因这一批海洛因引火烧身。他和刘招华的命运发生了根本转变,他们第一次同时进入了警方的视野。

1999年10月28、29日,谭晓林先后又发出两辆运毒货车,这是他第三次向境内发货了。其中东风货车夹层内藏毒249件、184.32公斤;红岩货车藏毒163件、119.2公斤。两辆运毒车一路都在警方的全线跟踪控制之下前行着。

运毒车还没进入普宁界时,当地毒贩就提前派出三辆车沿途观察,进行反跟踪。当东风货车行至广东普宁时,远在缅甸的谭晓林被告知东风货车被跟踪。同时,警方外线跟踪的那辆车也发现了毒贩反跟踪的车辆,决定放弃跟踪前行撤出,重新秘密调度又一辆车继续执行外线跟踪任务。

当地毒贩发现那辆跟踪的车辆在视线里消逝不见了,才派人接过东风货车。至晚间,毒贩将车子开进了普宁市池尾镇的一个村子,外线尾随着跟进。毒贩巧妙试探出跟进来的车是警方的盯梢。司机在毒贩的暗示下弃车而逃。

就在东风货车被丢弃在死角里的时候,另一辆红岩货车在广西途中出现故障。货车几经修理,却仍然以20迈的速度行进着。警方紧急商议安排一辆大型平板汽车将故障车辆整车运到广州指定的交接地点。

而此时的陈炳锡甚为谨慎,派司机罗建光先把运毒货车带往白云区广花公路附近的停车场,然后再叫庄顺盛开车和罗建光等人会合后,把运毒货车开进他们专门用来藏毒品的仓库。

11月3日晚,悬挂着云G•01439车牌的红岩货车脱离开平板拖车仍以20迈的速度缓缓驶进了广州市白云区槎头镇广花公路附近的穗源停车场。

11月4日上午7点钟,罗建光和张三的手下“肥仔”乘坐出租车前往广花公路穗源停车场,将藏有海洛因的大货车开到广汕公路独立一号路段,与等候他们的庄顺盛汇合,庄顺盛开着一辆丰田吉普车紧随在大货车后面进入天河区广油公路旁一个武警部队仓库。

货车进了仓库,庄顺盛和罗建光等人用电焊切割开运毒货车驾驶室下面的铁板,把108.85公斤毒品海洛因拿出来清点。此时,被警方现场抓获。

警方在缴获谭晓林发往广东的海洛因时,还在这个仓库里意外地发现了17个纸箱,里面装的是高纯度“冰毒”。而在旁边另外一个仓库里,警方也发现了那里堆满了纸箱,那些箱子里装的全都是高纯度冰毒。民警们搬这些箱子花了一天时间,将554个纸箱摆满了整整一个篮球场,高纯度的冰毒数量达11.08吨。这些冰毒纯度之高“震惊了在场的所有人”。

随后,通过对抓获犯罪嫌疑人的审查,警方又在广东省普宁市查获了1.28吨冰毒。那1.28吨冰毒是在普宁林青村村民张木全那里发现缴获的。1999年11月初,纪文龙找到结拜兄弟张木全,要求在她家借用点地方放一些化学用品。不久,纪文龙等人就拉了一车用尼龙袋装好的东西过来,由于数量太多,纪文龙只得将一部分东西留在了张氏家里的一个房间,另外一部分经过与张木全商量后,放在了离张氏家里不远处的废弃已久的粪坑。这些物品在1999年11月18日被公安机关起出。证实放在张氏家里房间的1吨多的东西是制造冰毒的原料。

两批毒品累加,涉案冰毒总量高达12.36吨!堪称全球范围内最大的一宗冰毒案。

事后公安机关被广泛引用的一句话是,“刘招华制贩冰毒数量在当年缴获数量占全球其他国家的总和”。

“11.4行动”的当天,刘招华和陈炳锡却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危险。

平时在上午11点30分左右,罗建光都会开宝马或本田车来接刘招华,但那天上午11点30分却不见罗建光的车影。

两次电话无人应答,刘招华就当心出事了,便打电话给陈炳锡。电话一通,陈炳锡就告诉他罗建光出事了,让他赶到附近的东海大酒店去。

刘招华坐下来跟陈炳锡一起吃饭的时候,问怎么出的事,陈炳锡便很模糊地告诉他说,是罗建光在运冰毒过程中被抓……

刘招华说,当时他真的以为是他的冰毒事发。后来,在逃亡中,他才通过报纸和电视知道是因为陈炳锡偷藏谭晓林运过来的海洛因事发牵出冰毒并牵连到他。

假如陈炳锡没有将那一批海洛因跟他的冰毒混放在一起,他兴许会安然无恙?以陈炳锡的老奸巨滑,却犯了如此致命的幼稚错误,实在是令刘招华心有不甘啊!后来,刘招华蛰居桂林时曾多次前往广东广州、普宁等地打听此案来龙去脉,甚至希望能找到陈炳锡质问此档事。
第十二章单骑离穗
当陈炳锡告诉刘招华罗建光出事,让他赶到东海大酒店去时,刘招华就赶紧打电话给此时刚到河南郑州郭锐荣,不要把正押着的那车货运往上海改道去武夷山。

刘招华又怕江炳鑫等人被抓,就连忙让他们跟着他到东海大酒店吃饭。

刘招华与陈炳锡碰面后,就带着江炳鑫返回总统大酒店的住处收拾行李,然后逃离广州。而就在总统大酒店的楼下,他意识到危险的存在。到酒店上电梯时,刘招华发现身边有几个人很像便衣警察,而且他们也是去8楼的。于是刘招华和江炳鑫出了电梯迅速转身从楼梯步行下楼,而那几个便衣警察直接冲向818房间。

警方在其密码箱里除找到一小瓶棕色的玻璃瓶(贴有“三甲基芬太尼”标签)及其他什物外,还有一本笔记本。笔记本里除详细记载制造贩运“冰毒”的数量外,还有聚束高能炸药配方、制造“冰毒”配方以及方程式等材料。

刘招华与江炳鑫出了酒店后就又回到东海酒店继续吃饭。

陈炳锡给江炳鑫等人每人两千元钱打发回普宁后,就跟刘招华商议“跑路”之事了。

陈炳锡希望刘招华能跟他一起到国外去。但刘招华认为在国外极容易被人发现。当时他想到了“新疆”,就打电话联系在广州的新疆朋友。而那些朋友告诉他最近打算去北朝鲜,当即刘招华就托他们联系去北朝鲜的事。陈炳锡却不接受刘招华的建议。

据后来刘招华在接受广东省公安厅刑侦局干警审讯时讲,1999年12月他从青岛到天津,会合那些新疆朋友前往北朝鲜,12月26日他与南疆几个朋友前往丹东,28日到达丹东后,他们提出了一个让刘招华不能接受的条件——帮助他们制造炸弹。这些曾贩卖海洛因的新疆人主要是从事民族分裂活动的。刘招华觉得跟他们在一起更是不安全,于是就彻底放弃逃亡北朝鲜的想法。

由于钱都在总统大酒店818房的密码箱里,大概总共有二十万的样子,而刘招华出来时匆忙间忘记带钱了,所以就跟陈炳锡提出要十多万元跑路费。

陈炳锡说你等我一会,然后就出去了。过了半个小时后,陈炳锡回来,给了刘招华一万元钱。

陈炳锡说,我身上也就二万元,咱们一人一半吧。同时陈炳锡还给了刘招华二张电话卡,以及一张名片大小的硬纸片,上面写有他手上十三张手机卡的号以及在背面写有一个分子式和一组数字。双方约定,一旦有机会联系上再商量以后的事。

那个分子式表示在香港银行的账号,里面存着贩毒挣来的钱。那是1999年春节时陈炳锡帮刘招华在香港开设的银行帐号,用来储蓄贩毒赢利的户头,开户名是刘林杨和陈贤(祥)文。刘招华至今还记得那个分子式是(CH3)1.5ALCL1.5。

11月4日下午四点多,刘招华和陈炳锡这一对老搭档就各奔东西了,分头亡命天涯。

至于陈炳锡以后的事,大抵如此:1999年11月6日罗建光供出自己的后台老板陈炳锡。1999年11月12日,陈炳锡携妻子从广西经越南逃到泰国。(早在1999年前陈炳锡将自己的两个儿子虚构成陈仁忠的“亲生儿子”,取得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资格,案发后被带到香港居住。)2003年11月4日,由泰国警方移交给广东省公安厅。(据悉2003年在泰国的陈炳锡联系陈俊三,让其汇1200万元给自己。由此无意中暴露了陈炳锡的行踪。泰国警方在泰国一家潮汕菜饭馆里,把正在吃家乡菜的陈炳锡抓获。)2004年7月13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以陈炳锡、陈宝玉夫妇涉嫌制造、贩卖毒品罪向广州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广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陈炳锡死刑。

刘招华与陈炳锡分手之后,刘招华立即打电话给住在武夷山别墅里李晓青,让她把存折银行卡上的钱转到她家里人名下并全部取出来。李晓青在电话里问他出了什么事,刘招华说等他回到武夷山再说。

当天下午李晓青就向农业银行和建设银行分别预约取钱,晚上去了他舅舅周进财、周源财家借他们的身份证开户。第二天李晓青又叫上她的姐姐李晓梅,坐上由她姐夫李金旺开的车到农业银行和建设银行总共取了300多万元。建阳这两家银行都没钱可以取了,李晓青就把周进财、周源财的身份证交给李晓梅,由李晓梅到了建阳兴业银行开了户并把300万的钱存入到周进财和周源财的名下。由于建阳银行没有钱可以取了,李晓青又和夷山市农业银行联系,当武夷山农业银行告之可以取120万,她就又和李金旺从建阳赶到武夷山,取出了120万,这钱她没有再存入银行,而是就留在武夷山的别墅里。接下来几天李晓梅就用家人或亲戚朋友的身份证在建阳、建瓯、南平等数家建行、农行、兴业银行开设账户,以存取款的形式转移毒资。

而此时,警方已经在广州布下了天罗地网,在重重包围之下,刘招华选择了一种常人意想不到的逃亡方式。

刘招华考虑到当时广州大概已全城被包围,于是在总统大酒店附近商店里买了一部自行车,从容地骑出城外,期间多次穿过警察设卡检查。刘招华花了近3个小时骑出城外,然后包了一部汕头方向的出租车,直奔厦门,到厦门后又改乘出租车到武夷山。
第十三章蛰伏匿踪
刘招华于11月5日凌晨赶到武夷山别墅与李晓青会合。

李晓青问刘招华究竟出了什么事,刘招华只告诉李晓青是由于税务方面出了事,让她别多问。

白天他们在农行里取了近170万元人民币,晚上还到李晓梅家里拿了75万元人民币。也就在这天李晓青才知道了自己丈夫的真实姓名和身份。

11月6日,两人到武夷山市区住进武夷山宾馆。晚,郭锐荣押着银川开过来的一部大货、一部小货、一部工具车到了武夷山。刘招华又亲自押车,将装有包装毒品的几千个纸箱的货车开到建阳,将之藏匿到李晓青姐夫的哥哥李金泉家里。在他家后院的果园里,刘招华将所有的纸箱全部烧毁。

打发了银川的车和人之后,刘招华就回到武夷山。刘招华让李晓青将2岁的女儿刘妙茹寄放到她妈家。

11月8日晚,刘招华、李晓青、郭锐荣三人开着从银川押运回来的五十铃小货车,带着三百多万元人民币,直接开往上海。到了上海后,他们与周杰(即丁智文)、周芳(丁永芳)夫妻会合。他们在上海呆了三天时间。三天当中,刘招华用农行金穗卡在上海各家农行又取了大约300来万元。取足了钱之后,他们就一起乘大巴到青岛。

到了青岛后他们才去认真点数此次携款数目有516万元之多。

按照刘招华所说,之所以选择青岛是因为那里以前没有刘招华的踪迹,警方不会把重点放在青岛。

而此时还在上海的吴云青,也得到刘招华的“招呼”,将上海住处的有关涉案资料销毁,并潜往江苏无锡。据悉,吴云青后来被刑拘于上海看守所。

胡玥在《女记者与大毒枭刘招华面对面》里,曾谈及有关吴云青的事:

“那时候,刘招华和吴云青的儿子一直寄宿在无锡的一所私立学校上学。这所私立学校是一所‘贵族’学校,位于市郊大浮乡,周围是农田。他们的儿子在该校一年级读书,生活起居由一名女班主任和两名生活教师负责。7.28案发后,警方为了循线追踪刘招华,曾密秘安排了一位女警化装进入学校……女警以实习老师的身份住进了学校。11日中午,有一名女子悄悄走进了刘招华儿子的寝室,女人看了看熟睡中的孩子,然后在其枕边放下一叠人民币……待女人转身欲走时,化装的女警遂以负责小孩子生活起居老师的身份,主动上前与女人搭讪,经近身辨认,确认这位经过打扮的女子正是主犯刘招华之妻吴云青……女警不动声色,在吴兰离开后,立即将此消息通知了外线民警。吴云青走出校门后即乘出租车驶向无锡市区。她好像意识到有人跟踪,便有意多转了几圈,下车进入人流密集的无锡商业大厦和心族百货商店买了一身新衣服穿上,还戴了披肩假发,但她始终没有逃脱侦查人员的眼睛。下午17时10分,侦查人员发现吴云青前往常州方向后,当即与常州缉毒部门取得联系。常州警方迅速调集力量“接站”。18时15分,快客驶入常州市长途汽车站。吴月青先是步行兜圈子,接着打的经新民路、新丰街驶向市中心,然后又突然驶向市郊……当吴兰乘坐的出租车驶到郊外时,在外线无法继续跟踪的情况下,警方对吴云青实施了抓捕……事后警方感慨,连刘招华的老婆都是如此的‘训练有素’啊!我想,那也该算是一个女人生命里所经历的惊涛骇浪了,那样的往昔,于任何女人来讲都是不堪回首的啊!如今的吴云青独身一人心系佛门只求皈依……”

1999年11月中旬,刘招华五人在青岛四川路水产码头附近租了一套民房,共是三室一厅,李华住一间,刘招华和李晓青与周杰周芳两对夫妇各住一间,五个人就这样在青岛安顿下来。

然后,他们承包了十个福利彩票点,开始经营彩票。

刘招华以李森青的名字向青岛市福利彩票中心承包了10台福利彩票机,并在分布乐群路(当代商城)、四川路等处开设了五个福利彩票站。

但承包彩票的事以及刘招华彩票站设计新颖等缘故,青岛市福利彩票有几次就选择刘招华当代商城的彩票站点进行现场开奖活动。当时山东卫视台还就此采访了刘招华数次。想不到刘招华还是“安然无恙”。

更是令人拍案叫绝的是,刘招华在2003年6月到9月间(潜逃广西期间)也上过广西卫视好几个节目,中央2台的“经济半小时”栏目就其种植红豆杉、林场改制及西部开发看法等也采访过他,并播放了采访节目。真是匪夷所思,一个被公安部通缉的“毒枭”能堂而皇之频频出现在电视媒体上,居然无人发觉。刘招华自己也觉得奇怪,“当时怎么没有人发现我。”

按刘招华说,他们经营的彩票实际上都是亏本的,但也因数次购买福利彩票和上海彩票获大奖(还过一回头奖)而得利近百万元。大概扣去各种税什么的,剩到手的还有四十万。

刘招华在青岛住了一年的时间,生活比较稳定了,就有了想做实业的念头,他在网络上查找了海洋大学生物系正在研究海洋生物药用物质提取的课题,就主动联系海洋大学生物系,出资40万元人民币协助开展此课题研究。

2000年3月“两会”过后举国上下掀起“西部开发”热潮。10月,广西桂林撤地建市,一些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也随之出台。与山东人合作并不愉快的刘招华就将眼光朝向这个土地资源丰富、物种多样的地方。他认为桂林是他办实业的理想去处。——他还想继续从事“洋葱素”的生产和其他天然生物药用物质提炼的研究。

2000年3月15日,广西桂林市全州县全州镇城关派出所的辖区居民档案里,开始出现一个名叫“李青森”的男子。同年4月和5月,先后冒出“周倩”(李晓青)、“周杰”(丁智文)、“李华”(郭锐荣)等3人。他们都是从这个县的龙水镇“农转非”而来。其中,李华和周倩、周杰均来自龙水镇同安村委。

这实际上是发生在2001年6月份时的事。早在四年前刘招华通过的一位台湾人认识了芦文菲(系那位台湾人的大陆妻子),刘招华给这位出租车司机兼洗衣店老板的女士三千元酬劳费帮助办个户口。卢文菲的确是神通广大,可能通过“中介”从龙水镇同安村委获得盖章证明,证明“李青森”等人是本村人,但户口登记中漏登了,并到龙水派出所上到户口,然后以农转非名义转入全州镇,入户城关派出所。2001年7月刘招华就摇身一变成了家住在“广西金州县金州镇民主路221号”的“李青森”了。

2005年9月8日新华网一篇题为《为刘招华办户口广西民警被判刑》的新闻报道也许更能让读者了解相关内容:

“9月5日,为全国通缉的大毒枭刘招华等人办理户口的全州县公安局民警王雅琼被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福安市人刘招华因涉嫌制造毒品于1999年11月被公安部通缉。2000年刘招华化名李森青潜逃至广西桂林市,时任广西全州县公安局龙水镇派出所户籍民警的王雅琼,于同年3月12日、4月24日和5月8日,仅凭唐述海拿来的全州县龙水镇同安村委会的证明,而未对李森青、周倩(真名李晓青,刘招华之妻)等4名涉嫌制造毒品的人员身份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就为他们办理了农村户口登记手续,使刘招华等人得以用合法的身份在桂林隐藏数年,公安机关长期无法将其抓捕归案。”

更可爱的是——桂林那边“关心”起已深陷囹圄刘招华“投资”的“后续工作”:

新华网以《刘招华拖欠工资广西开审大毒枭》(2005年8月19日)为题报道:

“记者18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臭名昭著的大毒枭刘招华拖欠广西龙胜各族自治县170多名农民工工资案日前在这个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由于涉案人数众多,原告方派出7名代表参加诉讼,被告刘招华没有委托代理人出庭参加诉讼。”

“检察机关起诉书中指控,2001年潜逃桂林的刘招华化名李森青,开办了桂林森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并在龙胜各族自治县平等乡海拔1200米的黄沙江建设红豆杉育苗基地,附近的新元、固洞、半河等村寨的200多名农民到基地打工。2003年4月,红豆杉基地初具规模,刘招华却突然失踪。”

“刘招华共拖欠农民工工资50多万元。从去年初开始,平等乡政府就引导农民工通过法律途径向刘招华讨薪,乡司法所协助他们收集证据,2004年11月,150位农民向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起诉桂林森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此后陆续有农民加入到起诉队伍中,人数达170人。法院受理了此案,当时院方并不知道刘招华是大毒枭。”
第十四章虚幻投资
而实际上刘招华和李晓青是于2000年10月才抵达桂林的。11月刘招华用48万元购置桂林市郊漓江花园185号一套二手3层小别墅。(后来这别墅于2003年以22万元人民币价值典当给桂林市典当行,用于红豆杉种植。)

这样,刘招华、李晓青、郭锐荣以及丁智文夫妇就全部移师到桂林来,并长期住下了。他在桂林安顿下来后,还回到广东普宁找陈炳锡,一是想向陈炳锡要钱,二是想向他探听“冰”案的情况,因为他认为凭陈炳锡的关系定会了解案件的情况。可结果刘招华找遍了他所知道的陈炳锡在当地的所有关系人还是未知其踪迹。

刘招华在广西桂林近四年时间里,他走遍整个广西省,到过北京、上海、天津、南京、西安、无锡、厦门、汕头、广州、珠海、青远、连州、昆明、瑞丽、腾冲、东川、富民、重庆、贵州等地采集植物标本、种子。一个通缉嫌犯如此“逍遥”真不可思议。

和许多通缉嫌犯尽可能断绝与外界往来不同的是,刘招华频频与桂林方面的一些官员接触。在内地大兴招商引资的背景下,刘招华凭借手中的资本和强大的游说能力,一度成为桂林一些县乡领导的座上宾,甚至被奉为造福当地的“恩人”。

2001年9月刘招华在桂林高新区创建“桂林市森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并在桂林市工商局注册,注册资本100万元,股东7人,刘任董事长。自这年起,刘招华在桂林市下辖的龙胜、临桂两县投资了一千七百多万元。

刘招华先是以修一条公路的代价,从桂林龙胜县农民手中取了3万亩荒地;他后来每年还给当地的农民支付几万元人民币的补助。直到2002年刘招华才从龙胜县政府手中办理了该3万亩荒地的70年使用权。这3亩的荒地主要用于红豆杉育苗的培植。

2002年,刘招华又与桂林市国旅总经理鲁施红的弟弟鲁涛合作注册了一家“桂林森森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据鲁施红讲,2002年9、10月期间,通过桂林海关沈明辉认识的,沈明辉、岳薇夫妇带李青森(刘招华)到其办公室,让其帮李青森做一份药品(“洋葱素”)出口日本的合同,沈明辉还告诉她说如果拿到与日本贸易合同就会得到国家科委科研拨款。因为鲁施红曾通过沈明辉的关系桂林国旅中央空调不上税,鲁施红就同意帮李青森弄这个合同,她找了名为“宫藤”的日本朋友做了“日本药厂进口李青森药品”的假合同。也是通过沈明辉、岳薇夫妇的关系,李青森与鲁施红正式商谈开发植红豆杉、青钱柳培植项目。鲁施红考虑到下岗多年的弟弟鲁涛,就让鲁涛与李青森签订合伙协议。鲁施红出资600万元承租凤凰林场,合作时间70年,并占50%的股份。到了2004年11月下旬,央视播放刘招华等人的公安部A级通缉令后,鲁施红才知道刘招华就是“李青森”,就通知汪良安(桂林国旅职员)报案。当汪良安前往报案时,桂林公安局干警告诉他说在此之前已有人报案了。

2003年刘招华以此公司从鲁施红手中借了60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临桂县的2.4万亩凤凰林场,并拥有50年的使用权,主要用于青钱柳的培植。

《南方都市报》刊登的《中国最大毒枭调查》( 作者:陶健杰、袁小兵)曾详细报道刘招华购买凤凰林场之事:

“2002年底,临桂县凤凰林场许多职工在收看当地电视新闻时,惊讶地发现林场已经被县里租赁给刘招华的森森公司了,而林场方面却不知情。直到2003年3月,时任临桂县委副书记的骆明远才把刘招华带来林场进行商洽。在骆明远的斡旋下,林场与刘签订协议,同意租赁改制。”

“根据这份协议,林场1600多公顷林地几乎全部租赁给对方,用于红豆杉种植和深加工,租赁期70年,第一年李应完成工厂建设,投入1.3亿元,3年内完成总投资3亿元。‘工厂建成2年内即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2007年应缴税款达1000万元,2008年达5000万元……’这次租赁改制的另一大动作是‘安置了大量职工’。”

“‘这是全区70多家林场乃至全国众多林场里最彻底、最成功的一次改制,我们林场得到了大实惠。’”留守职工高和平(化名)对记者说。

“这次改制得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的赞同,但在批复中要求把70年租赁期降为国家规定的50年,同时提出‘原场内森林公安机构不得随林地租赁,应上收到所在县森林公安机构统一管理’。这句话改变了林场派出所‘可能沦为刘招华私家保镖的苗头’,高和平说。”

“签订协议后,刘很快给临桂县财政送来600万元,用来安置林场职工、处理林场原有债务等方面。300亩苗圃基地也很快开建,种上了红豆杉苗。因天然红豆杉已濒临灭绝,而其中提取的紫砂醇对抗癌有奇效,因此人工种植前景被普遍看好。在这个背景下,临桂县方面对刘招华寄予厚望,不时前来探望。”

“凤凰林场的职工记得,在协议签订后的1个月里,刘招华在苗圃和场部之间跑前跑后,一个月后,他就很少来了,只有李华开着货车代表他出面。而李华自从今年夏季和村民因琐事打架后,也几乎不出现在林场了。”

“至于他在协议里说的1年之内投入1.3个亿完成工厂建设,就更是‘纸上谈兵’。因为占用林场400亩林地建厂,需要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而‘现在还在报批等待中’。”

2002年2月,成立桂林胜康天然生物研究所,后因这个“空壳”公司连续两年未年检而被吊销。

2003年4月,刘招华以“桂林森森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名义投资40万元购买离凤凰林场10公里远的两江镇白岩村一个岩洞,同样拥有70年的使用权,兴建洋葱素加工项目。

《中国最大毒枭调查》也报道了刘招华购买白岩村岩洞之事:

“2003年5月,刘招华来到离凤凰林场10公里远的两江镇白岩村,宣称准备投资8000多万元在这里兴建洋葱素加工项目,并与两江镇政府签订了落户办厂协议。新华网广西频道的一篇报道称,该龙头企业的启动,将使两江成为洋葱之乡,年创税达800万元以上。”

“两江镇党政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刘招华在这里共征地20亩,花费40多万元,此外还对旁边一个山洞进行了整平拓宽,刘想把汽车开进去。说开山洞是作冻库用,洞口原本只能一人匍匐爬进,现在已是豁然开朗,里面高约3层楼,面积有篮球场那么大。”

“两江镇政府满怀期望的洋葱素加工项目,在把20亩良田整平、把山洞拓宽后,刘招华也是再无下文。”

在广西期间,刘招华除了有投资企业家的名头外,还自称是化学方面的专家。刘招华自己说,在和一些知名教授、专家开一些研讨会时,他还经常就一些学术成果等,被人请上台发言,最长的一次发言有半个多小时,会后还有一些专家与他探讨。刘招华在广西还曾申请过糖尿病、老年痴呆症等病症治疗原理等专利。

怎么慢慢地取得了当地人的信任?刘招华做这样的解释:“这个也不是信任,我们就是相对比较豪爽,什么场合都可以去,也没有谈什么,到广西以后,我根本对毒品这一类质的,所有的有关毒品的,不管是什么等等,有关毒品的任何事情我不看,也不做,绝对不允许进来,这是我在桂林的原则。而且劝不少人不要碰毒品。”

“李总”很快就让当初热烈追捧他的地方官员失望了。“李总”只不过给他们编织了一个宏大而虚幻的投资神话。

当初刘招华挥师前往桂林时带来了494万元的资金,在桂林期间刘招华也因销售红豆杉种子获利七、八百万,除外就是因购买彩票获奖累计三百多万元。对于一千七百多万元的“疯狂投资”来说还显得捉襟见肘。于是,刘招华的投资“虎头蛇尾”,签订的协议大部分落空。刘招华在广东省公安厅接受审讯时自己也谈到当年因投资而负债的情况:“我向鲁施红的600万元直到现在还未还给鲁施红”“欠桂林市交通银行副行长王建国13万元,欠龙胜县园副县长周承良1万元,欠桂林资源县林业局工会主席肖荣军6.8万元种子费,桂林森森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欠7个员工一年半的工资未发。”

也许真的缺钱,也许他发现投资有可能竹篮打水一场空,也许刘招华可能是靠投资笼络当地、树立正经商人形象,也许是在搞“圈地运动”、伺机制造贩卖“冰毒”,刘招华自己对此“疯狂投资”做法目也没有解释,我们就不得其解了。

更是让当地有关方面尴尬的是,他们亲热相称几年、为人豪爽的“李总”李青森,竟然是中国头号大毒枭!
第十五章岩洞潜影
刘招华潜逃桂林,取得“合法”身份成功“黑洗白”,在当地活动近四年无人知晓并以投资商成为官方的座上宾。直到警方悬红60万缉拿他,刘招华再度开始了他的亡命生涯。

大约在2002年,李晓青生下一男孩,取名刘文彬。这再次让人想到,刘招华的化名李青森,他的森森公司,还有他选择的逃生之地桂林,都带有“木”字。看来,刘招华对“木”仍然笃信不疑。但事实上,桂林并不能给他终生的庇护。

2004年11月24日上午,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刘招华悬赏20万元通缉。

这一天的下午四点半钟,刘招华在桂林市秀峰区江荣华的红云酒店里看央视新闻频道时,突然发现公安部正召开新闻发布会在全国通缉他,而且是悬赏二十万要抓他同时还有其他四个人,但他不认识那另四个人,所以也没留意他们的姓名。

据刘招华讲,自1999年11月3日刘招华从银川去广州后,就没与江荣华联系过。直到2004年4月,他们在桂林再次相遇。江荣华的红云酒店与刘招华的公司相距较近,两人就经常来往了。但如果说是江荣华是授意于刘招华,先期到达桂林“踩点”立足,接应接踵而至的刘招华他们。这说法可能更让人相信。

刘招华说他看过新闻后,心里并不是太慌张,因为自己也总感觉这一天迟早会来。因为他早在蛰伏青岛时就经常上网,经常浏览“普宁热线”“(福建)海峡都市网”“广东警视”“福建禁毒网”等网站,一直关注自己“冰”案。2001年底他在福建禁毒网站上看到了自己被通缉的照片,那张是他1998年在普宁做身份证时用的照片。

看完新闻后,他就把在店里的江荣华叫到里屋,跟江荣华说了他被通缉的事,刘招华这时才明确告诉江荣华宁夏工厂制造的“洋葱素”实际上就是“冰毒”。“实际上,江荣华、李华(郭锐荣)、周杰(丁智文)在宁夏制毒时他们也一直跟我在一起制造、生产,但他们并不知道生产的是冰毒,只知道是从事着某种违法的事。”刘招华后来接受福建公安厅干警审讯时如是说。

江荣华听后很紧张,刘招华劝他不要惊慌。他自己一直查看其他电视新闻,看是否还有播放。他看新闻的时候,江荣华很紧张,进进出出的,生怕有警察来抓他们。

到了当天下午5点半,他和江荣华以及店里的服务员一起吃完晚饭。席间,大家有说有笑,有人望着刘招华:“这个人(通缉犯)很像你呢?”当时刘招华笑笑说:“是啊,是很像我。”吃完饭,刘招华便又躲在电视屋里看电视,且不让服务员进去。

焦点访谈当晚一直都在播关于通缉他的事,看完这个节目后,他就一个人先离开了江荣华的红云酒店,走路到他的公司,他打电话让郭锐荣、丁智文和李晓青他们都在家里等他,然后开着公司的大迪车直接回到漓江花园185号。

到家时,郭锐荣、丁智文夫妇、李晓青以及他的小儿子都在,他告诉他们他出了一点事,李晓青问他出了什么事,他说你不要多问,然后他拿了身份证和户口本,把郭锐荣、丁智文叫出去,一起坐上他的车,直开到江荣华的店里。

在车上时,他告诉郭锐荣、丁智文有关他被通缉的事,两个人听后非常紧张,特别是丁智文,一句话都说不上来。

到了江荣华的店里后,他把他自己的手机、二百元钱以及一张字条留在店里交给一个服务员,他告诉那个服务员李晓青第二天上午会来拿。

然后,他让江荣华也一起上车,几个人一起开车到江荣华租住的地方,秀峰区信义路一幢楼屋里,刘招华再次打开了电视……当晚很多台都在播报通缉他的事。

四个人一直看到25日凌晨2点多,才边看边聊边商量,刘招华说他个人的意思是不想拖累他们,大家最好是各逃各的。但因为郭锐荣未婚,且身上也没钱,所以刘招华问郭锐荣愿不愿意跟他走,李华说愿意。这样,他就让郭锐荣跟着他,丁智文跟着江荣华,四个人分成二个组走。大家商量二组自己想办法出逃,也不要问对方去哪里。

25日凌晨4点多,四人驱车前往桂林梅朔县城关,上午6点40分,到达梅朔县城后,江荣华、丁智文两人下车。

刘招华说,出逃的时候,他身上仅有800元钱,加上留给李晓青的200元共1000元钱,都是临走时从江荣华的店里借的。

李晓青说,刘招华拿了身份证和户口本走了之后,她就再也没有见到他……刘招华只是在晚上11点多钟打过一个电话,说过几天他就回来,让她照顾好儿子,并叫她到红云烟酒店拿一部手机和电话卡。

刘招华是不是如此就跟李晓青告了别?郭锐荣有供说,刘招华回到漓江花园185号别墅后,曾跟李晓青单独谈过半个小时话。

江荣华、丁智文下车后,刘招华和郭锐荣又折回桂林,开车到桂林南边山。在六塘镇一家路边店里,他们把所有的方便面、饼干、火腿肠等干粮和矿泉水都买光,在加油站里也给越野车加满了汽油。

当时,刘招华原想开车直奔云南,再通过其朋友刘志彬关系去缅甸。(刘志彬长期在缅甸、云南昆明一带做玉石生意。)但考虑通缉令颁发了10多个小时,各交通要道都会设卡检查,刘招华就不敢离开桂林了。

于是,25日整整一个白昼,刘招华、郭锐荣两人一直都呆在车上,在桂林雁山一带走走停停。最后将车停泊在南边山的山路上,他们一直睡到晚上6点多。刘招华想到了两次藏身地方——临桂县五通镇雷达站和临桂硫铁矿。两者皆已是废弃之所,但临桂硫铁矿靠公路近不太安全,于是刘招华选择了前者。

那雷达站位于五通镇宝宁,是上个世纪70年代部队建设的,已经废弃多年。当年刘招华寻找红豆杉的养殖地发现了这个地方,地处偏僻且设施齐全,是个好逃匿的地方。

26日凌晨1点多到达目的地后,为了制造一个其已离开桂林的假象,刘招华清理了车上什物,洒上香水,让郭锐荣将车开回桂林停泊在长途汽车站附近的铁西路上,然后再把车钥匙丢在路边。刘招华自己就带着食品、衣服,以防踪迹被人发现,绕过两座山、走了2个多小时的山路(如果从下车地方到雷达站走直线的话大概10多分钟时间),在26日上午3、4点的时候到了雷达站。郭锐荣坐公共汽车返回后也按刘招华的方法于在27日上午10点多进入雷达站。

此后,刘招华和郭锐荣两人就开始了一个多月的躲藏生活了。期间,也就是躲藏在岩洞10多天后,刘招华让郭锐荣下趟山,在附近发电厂边上的小卖部买些干粮。来回也就一个多小时。

就这样他们天天在洞里呆着,啃干粮、睡地上。在山洞里,他们用山洞里淌滴着的山泉水浸泡方便面,有时就那么干食,然后喝山泉水润润肠胃。

刘招华说,他俩偶尔到晚上,走出山洞,看看月亮、星星。

郭锐荣说,在暗黑的山洞里,他跟刘招华,谁也看不清谁。他们也很少说话。他说刘招华吃得饱睡得着。听着刘招华睡得很沉很沉的鼾声,他却夜夜难以入。

这三十多天里,刘招华他们没有跟外面任何一个人联系,虽然他身上有一部手机、两块电池,而且早已更换了手机卡。那是11月24日下午他在桂林信义路上能仁寺对面一家电信卡店买的“动感地带”卡)。这不仅仅是洞里的手机没信号,无法对外联系,主要是刘招华不想跟外面联系。他说:“我带的的这部手机实际上一直处于关机状态,而且我还把电池与手机分离,这样不会漏电。也就是说,我在雷达站上始终都没用过手机。”

2005年1月2日傍晚,刘招华与郭锐荣收拾了行李,走出了那个藏身的岩洞。他在离开山洞时用砖头块在洞壁上写有“刘招华到此一游”。后来广西警方在找到那个洞后,竟真的发现有那样一排字在。

两人一直沿着公路步行到五通镇,晚上8、9点到达五通镇,他们在镇上等了半个多小时后,就乘上从贵州贵阳方向驶来的大巴前往广州。

此时他俩身上只有400多元钱,而车票又花了160元。1月3日上午5点多,他们到达广州时,两人身上也就剩下200多元钱。

刘招华就到越秀区跳蚤市场,想把价值18万元人民币劳力士手表卖掉。刘招华经一番讨价还价后,把劳力士手表以2.3万元人民币卖给一个陌生人。

然后有了这笔钱之后,刘招华、郭锐荣到沙河长途汽车站,乘上前往汕头方向的大巴车。当天下午3、4点许,他俩就到了汕头,下车后直接去图书城。刘招华买了七、八本的书,包括《精细化学品及中间体手册》(上、下卷)、《财神传》、《儿子和情人》、《梦你信不信》、《情海惊奇》、《谋海惊奇》、《义海惊奇》、《德海惊奇》、《阅微草堂笔记》等,这些书可谓是刘招华逃亡生涯里的最后的精神慰藉了。尤其是那本厚度可观的《精细化学品及中间体手册》书,是2004年9月第1版,集中了化学方面的最新知识。中间体是化学制造原料经转化过程,合成最终产品需要的很重要的东西,如果刘招华能有时间能有机会深入研究这本书的话,可以推测出他制“冰”技术将会“精益求精”的。

刘招华又带着郭锐荣乘车前往普宁。这时,郭锐荣才知道刘招华带着他去投奔刘的铁哥们“四哥”。
第十六章藏身危地
刘招华早先那段的普宁日子里就已经认识 “四哥” 了。

据刘招华讲,1999年6、7月期间,他曾给“四哥”50万元人民币,“四哥”才得以解决一桩男女间恩怨的事了。此时,这位“四哥”对刘招华而言是棵救命的稻草呀。那时“四哥”在香港,接待刘招华、郭锐荣的是“四哥”的外甥“小林”。

刘招华与郭锐荣就在普宁看守所后面一幢房子三楼上“隐居”了。刘招华觉得躲在“四哥”家很安全,普宁当地的农民都没什么文化,很少看电视,也不知道他被通缉的事。,即便是“小林”也不知道通缉这事。

2005年1月3日,刘招华入住“四哥”家的当天,就跟“四哥”联系,要其想方设法帮他逃到菲律宾去,还要其帮助查询陈炳锡帮他在香港开设的一个银行账户情况。

此时生死存亡之秋,刘招华已开始想动用这个账户里的钱,想偷渡到菲律宾。

在“四哥”家住下的日子里,刘招华着急地等待“四哥”的消息。但“四哥”一直没有回话。转眼间快过年了,此时的刘招华倏然伤感起来,想回老家福安看望亲人,祭扫父亲坟墓。2月2日早上6、7点,刘招华、郭锐荣收拾行李、带上几本书,打了的士,直接前往揭阳市。到了揭阳市后,他们就当天早上10时就坐上从揭阳开往福安的大巴了。

早在2005年1月中旬时,刘招华就通过114查询台查找家住在福安溪栖的远房亲戚郭荣堂家电话,然后用公用电话跟他联系。郭荣堂第二天赶到普宁,并在金龙大酒店与刘招华见了面。刘招华给了他8000元人民币,帮忙在福安市租一幢独门独院的房子。郭荣堂于1月下旬租下位于福建省福安市街尾27号的出租房,并把钥匙藏在大门的小缝隙里。

2005年2月3日凌晨1时多,刘招华、郭锐荣抵达福安。郭荣堂已在福安街尾27号附近的京都农贸市场等候着。他带着刘招华、郭锐荣两人到街尾27号的出租房门口,就转身离去。在此之前,郭荣堂已在出租房准备了很多不易坏的菜。春节之后,郭荣堂先后两次为刘招华、郭锐荣提供食物及生活用品,并协助更换电话卡,以帮助他们藏匿,逃避公安机关的追捕。此后,刘招华二人绝大部分都呆在出租房的二楼里,到了晚上偶尔才走出门口透透风。

2月4日,刘招华收到了远在普宁的“小林”短信:“7日农历29到,可否?”。这是他们事先约好的“暗语”,以公历与农历的时间相对号来表示是否安全离开普宁。刘招华回信道“可以”,就是自己已安全离开普宁了。

此时的刘招华还非常自信他是不会被警方抓获的。

我们可以从他同广东公安厅刑侦局干警审讯中一段对话中知道他当时的心态——

警:这些年你有没有想过有一天会被公安机关抓获?

刘:想过。但是我认为在正常情况下被抓获是不可能的,因为我的心理素质比较好;另一方面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案件会慢慢被人忘记;第三,这些年我根本不做犯罪的事,因此被发现的可能性非常小。所以,这些年来我一直非常自信我不会被抓获。

警:刘招华,你的上述想法是你自信的想法,但是我可以告诉你,广东警方从1999年11月4日起就一直没有放松对这个案件侦办。如果淡忘的话,我们就不会在2003年11月4日于案发4年后讲陈炳锡在泰国抓获,你也不会于2005年3月5日在福建福安被福建警方抓获。

刘:如果没有公安部A级通缉令我就不会被抓获了。

警:即使没有A级通缉令,抓获你也是迟早的事。

刘:没有A级通缉令你们警方肯定抓不到我。我怎么也不相信我会上A级通缉令。因为,第一,在国际上没有毒品犯罪被公开通缉的惯例;第二,毒品犯罪与暴力犯罪是结合在一起的,经常会形成一种鱼死网破危害社会的结局。所以我非常自信不会被抓获。

但自信得有些自负的刘招华选择潜回老家福安却不是明智之举。其实潜回福安是冒极大风险的,毕竟很多人认识他,大街小巷已贴满他的通缉令了。

而且,他的第三任妻子已经在宁德当地暴露身份了。

李晓青说,2004年11月25日早上她买了一份当地的《南国早报》,才知道公安机关在通缉刘招华。后来,她和儿子在外吃饭,又发现家的附近有很多当地警察。她身上除了手镯、戒指和一块劳力士表什么都没带,但她不敢再回去。她去了江荣华的红云酒店,取了刘招华留给她的钱、手机和纸条,她把手机卡装到手机里试了一下才知道那张卡是刘招华在桂林用的。

她便和周芳(真名丁永芳,丁智文的妻子)各带着孩子乘当晚9时20分的客车逃往深圳,并在周芳弟弟的帮助下,在深圳制作了一张名为“陈小云”的假身份证。

“毒枭”刘招华秘事 中国最大毒枭刘招华
去一个宾馆住下后,李晓青去街上买东西时因钱太少怕不够用,就到一家当铺把手镯和金戒指当掉了。两样东西一共当了4500元钱。后来周芳的弟弟又带她到了另一当铺,把劳力士手表也当掉了,当了三万块钱。

那块劳力士表是那年她生女儿,刘招华托陈炳锡花十万元钱从香港买回来送给她的。当时一共买回来两块,她跟刘招华各一块。当时的她肯定没有想到,另一块贵重的劳力士也被刘招华以很低贱的价格跌进被当掉的命运。

11月27日下午,李晓青和周芳从深圳乘大客车逃回福鼎。28日凌晨5时许到达福鼎。达到福鼎后,周芳带着自己的小孩跟她别过便走了,她不知周芳去了哪里。李晓青只身一人带着已经发烧的孩子,在福鼎一家小宾馆里足不出户,不敢抱孩子到医院就诊。因为通缉令上注明有她带孩子离开情况,担心去医院会暴露行踪。

三天后,李晓青终于动身去了福安赛岐,要将孩子托付给刘招华的三姐刘月春。李晓青从来没到过刘招华的老家,但她一直记得刘招华告诉她福安老家的地址。她通过一家棉花店里的人确认了刘招华家后,就花了一百元钱,委托刘家附近一个妇女,帮她把孩子送到刘月春的手中……

但她确认了小孩子确已交给了刘月春后就回到福安市,想找个地方住下,但那里的房租太贵,由回到赛岐,又回到了前进街85号,跟儿子,跟刘招华的姐姐刘月春住到一起。

在刘月春家里,李晓青总觉得不甚安全,毕竟通缉令在电视里铺天盖地播放,通缉令还贴满了赛岐的大街小巷……。她也知道警察随时都会到刘月春家来查探情况的,若常住下去肯定会出事。李晓青就给刘招华的侄女刘妙容家打电话了。

据李晓青讲,她十分在意有关刘招华家情况。有一次,刘招华无意中谈及女儿的名字跟他的侄女名字相近。当时李晓青就向刘招华要了刘妙容家的电话号码,并输入自己手机里。

李晓青联系上刘妙容后,便到她家里躲藏一个多月。而这时候刘月春被警方带去问话,回家后就赶紧给女儿刘妙容打了电话,告诉侄女公安局已传唤了她,如果李晓青再住在那儿恐怕也得出事,不如让在霞浦上班的侄女婿阮锦平将李晓青接到霞浦。

于是,李晓青就到霞浦找阮锦平,说她在阮锦平租的房子里住了大约5、6天,阮锦平大概因怕受连累便暗示她搬走……

她上街去买菜的时候,看到霞浦环岛大酒店有贴招工广告,她就以“陈小云”的名字去应聘,因为以前就是做酒店的服务员,所以一应骋就被骋上了。

2005年1月25日,她就搬到环岛大酒店职工宿舍里去住……

李晓青当然不会知道,在霞浦的街上,在她住地的附近,在她上班的酒店周围,还有她经过的早点的小摊旁,正有一双又一双眼睛盯视着她。
第十七章“啄木”行动
公安部公开通缉悬赏刘招华之后,福建省公安厅相当重视,早在1997刘招华第一次冰毒事发,福州警方就发布了通缉令……因刘招华又是福安人,所以比起全国其它省份,福建警方对这一次公安部的公开通缉和悬赏及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对招华的缉捕工作更为重视。继公安部通缉悬赏的新闻发布会之后,福建警方再次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公布,如果群众向福建省公安机关举报,在福建将刘招华抓获,福建警方在公安部悬赏金额的基础上再加20万奖金……紧接着,福建省公安厅在全省禁毒部门内建立了追逃联络员制度,确保信息交流畅通无阻。追逃专案组在福州、宁德、福安、南平、建阳等地,对刘招华的家人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人进行严密监控,全面开展调查工作,精心收集刘招华的指纹、照片等基础资料,为甄别身份工作做好准备。

对刘招华是否会逃回福建,福建公安厅专案组成员是有过反复的研究和分析判断的,刘招华这个人由于过去当过边防警和法警,他是了解警察的探案思路的,而且又由于这个人自视过高,自作聪明。他一直以为自己智力高人一筹,能斗过整个社会和公安部门,他有可能循着最危险的地方最安全这个思路潜回福安老家的。

而且警方从李晓青出现在福安的那一刻起,就猜想刘招华会潜回老家。2005年1月底有人向警方报告,李晓青在霞浦县环岛大酒店当服务员。

李晓青在宁德霞浦的出现,就像是给警方的某种潜在的暗示,当时虽不清楚李晓青的潜回跟刘招华有没有直接的关联,但,李晓青会不会是刘招华的一种烟幕呢?也或许就是刘招华的某种试探?一种视线的引诱?警方将视线移到李晓青身上,他就可以安全地躲藏在李晓青以外的任何地方?但无论如何,警方获得此重要线索,就加大了对福安地区的监控。

2005年2月8日,警方获知福安街尾27号住进了两名可疑的男子。但到底是不是刘招华?谁也不敢确定。为避免打草惊蛇,警方只能守株待兔,侦查员日夜守候在那里。从一段时间外围的秘密布控和守候观察来看,房子里的人从来没有离开过租住房的二楼,每天夜里,屋里的灯亮到凌晨一点多钟,据此判断,屋子里的人可能夜夜都是凌晨一点多才睡觉……

什么样的人来到福安,躲藏这么深,不敢出来,不敢露面,小心诡秘?什么样的人会如此的深藏不露?侦察员心里都存着一份莫明的紧张。以他们日复一日夜复一夜对楼屋里的可疑男子的感觉和判断,他们从最初只有百分之五十的把握最后升至百分之九十的把握的确认度,而他们还有一个感知,那就是再不动手,刘招华这条大鱼可能就会再次溜走了。于是,要求早点实施抓捕行动的建议和呼声由最前沿一遍又一遍传递给总队领导……

但实施抓捕却是慎之又慎的。因为即不知房里的人到底是不是刘招华,也不知房里是不是有坑道,更不知对手随身是否带有枪支……更有可能街尾27号是刘招华布给警方的一个饵,他制造了一场假象,找两个人装份成他和他的马仔住进那房子,而他秘密地住进了另一处,倘若动手冲击了这房子,就可能永远地打草惊蛇,刘招华要是再度逃离,警方再想将其纳进视线便又是难上加难了,最起码是不知要再费怎样的周折……

而就在刘招华、郭锐荣处在警方的严密监控之下的时候,刘招华偷渡菲律宾已有了头绪。2005年3月3日下午,刘招华接到“小林”发来的数条短信。说是找到可以安全帮其打听香港银行帐户情况的人,向刘招华要了帐号。还说正联系上广州“蛇头”,从广州走海路偷渡菲律宾,要价是每人30万元人民币,3月8日准备出发去菲律宾。

就在刘招华准备打算3月5日或6日离开福安前往广州偷渡到菲律宾之时,福建省公安厅领导果断决策于2005年3月5日凌晨实施“啄木”行动。

福建警方曾对媒体解释,为何要把抓捕刘招华的行动叫做“啄木”行动,主要是因为刘招华的所有化名都离不开“木”字,如李森青、李青森、刘森、刘林杨、刘林权、陈桂森等,刘招华或许迷信有“木”就能保平安,警方就是要啄其“木”,治其罪。

2005年3月4日晚7时30分至5日凌晨,福建省公安厅禁毒总队会议室内一直灯火通明,公安厅禁毒总队、刑侦总队、武警福建总队作战处、武警福建总队二支队的领导和有关人员在研究一个重大抓捕计划:如何在其老家福安的一幢民房内抓捕中国头号毒枭刘招华。省公安厅禁毒总队决定于5日凌晨对其实施抓捕。省武警总队派出58名特警,并携带了狙击步枪、红外线瞄准具、夜视侦察仪等特种装备。禁毒总队领导要求抓捕过程中,既要防止毒贩开枪射击,又要防止自杀,迫不得已发生枪战,也只能击中毒贩次要部位,力求抓活的!另外,所有参战人员不得使用手机,防止泄密,抓捕前就连宁德和福安警方也没有事先得到预先通知。

5日凌晨零时30分,省厅禁毒总队、刑侦总队和武警三方组成的联合行动指挥部(简称“联指”)发出行动命令,9辆载着武警、特警和公安干警的抓捕分队从福州悄悄驶出。一进入福安市地界,为避免打草惊蛇,指挥员决定绕道行驶。颠簸了3个多小时才到福安。与先遣小分队以及宁德市公安局技侦的几名年轻的侦查员汇合集结在一隐蔽处……

之所以选择凌晨动手,是因为福安当地人喜欢过夜生活,大排档散得都比较晚,有时一两点钟还有人在街上吃夜宵,行动早了,围观的人多了,再有人提前通风报信,那整个行动就得泡汤……

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刘招华每天都是凌晨一点多钟才睡,那么,凌晨四点左右钟是一个人的睡眠进到最深沉最香甜的时候……在刘招华睡得最沉的时候动手,是为了立争在他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就将其擒获,避免反抗造成的不必要的伤亡……

为确保抓捕行动一举成功,指挥部除按预定编组再次明确任务外,决定再派突击组的同志和当地公安机关的同志共三人实地摸清地形,以便采取最佳抓捕方案。

4点30分战前准备工作完毕,队伍向刘招华藏匿地街尾27号进发。

从正街进入街尾,是一条不足2米宽的小巷,小巷两边立着超过三层以上的私宅,站在巷头望上去,楼与楼之间,似乎跨步可过。按从大号往小号顺序,走到街尾巷尽头,倒数第二间,就是27号。再往前走两步,又是一条窄仅半米的小巷,穿巷而出,可以走上另一条正街。街尾前后巷,4个出口,似乎稍有风吹草动,从任何一个巷口离开27号,都很方便。

4点40分,狙击手率先到达指定位置。紧随其后一组队员附墙攀爬而上,瞬间到达犯罪嫌疑人居住的楼顶,与此同时二组攀越围墙;正待一、二组就位后,三组队员借助随身携带的撬门器欲强行破门而入。

要想打开街尾27号那两扇厚约15厘米的朱漆大门,不容易。在这条巷道里,27号算是最讲究的了。大门上有尖峭门檐,无法攀登。两位武警从28号大门爬上去,再折回跳进27号的小天井……这道大门里面加了锁。没有任何办法,就在锁上别上了爆破器了。

而就在行动令即将下达的微妙时刻里,邻近的巷子里跑出一个骑三轮的,侦查员盘查发现是当地一个杀猪的,杀猪的工具一应俱全地全带着,起大早去杀猪。确认的确是杀猪的老百姓,侦查员让他赶快离开……更为紧张的是,不知附近谁家的狗突然狂吠起来……倘若狗吠得再早一点,或许就把睡梦中的刘招华给惊醒了……

好在几乎是在狗狂吠的同时,三个行动小组已各就各位,“轰”……大门终于打开。强攻组踹开房门,快速冲入屋内。刘招华、郭锐荣还未反应过来,便被武警官兵控制手腕并戴上手铐。

“抬起他的脸!抬起他的脸!”一阵嚷嚷。顺着手电的光,警官问:“你叫什么名字?”

“刘招华。”看起来,刘招华有些不耐烦,“你们都知道了,还问什么问。”

警方随即对房间进行搜查,未发现其他情况。

在刘招华睡的房内,物品杂乱,一张席梦思垫子直接铺在地上,枕头边放着《情人与儿子》、《财神传》、《精细化学与中间体产品手册》三本书,垫子旁堆着几桶方便面,吃剩的方便面盒和鸡蛋壳也扔在一旁。席梦思垫子的东边,靠墙处的写字台里边是各种各样的维生素:C、B2、B6、B13……;乐力牌氨基酸螯合钙;云南白药;牛黄解毒、头孢氨芐、红军散防中暑;毛囊滋养液;清螨排毒一洗白;大宝SOD……

屋子外间的靠西墙根的地上,放着各种吃食:有成袋的还没拆包的大米、康师傅新一代方便面、挂面、银耳、紫菜、香菇、鸡精、罐头、无锡酱排骨……在一堆的吃食里,还有一个佳星牌子的电磁炉,刘招华和郭锐荣就是一直用电磁炉烧饭吃。

一个把命早早就放进死里的人,竟能在如此狼狈不堪的逃亡生涯里,还能做到如此细致的自我保养!的确超乎寻常啊!

这场代号为“啄木行动”,从破门到战斗结束,才短短2分钟。这短短的2分钟结束了刘招华跨4省九年逃亡岁月。即便如此,在决定抓捕他时警方还是制定了三套方案:第一套是直接制服刘招华;第二套是防备刘招华从暗道或后门逃跑;第三套是防止刘招华跳楼。

凌晨4点40分,刘招华被押上了警车。公安部是2004年11月24日发布A级通缉令,从公开悬赏通缉到最后抓获他,刚好是100天。

有专家说,往往是一般的中小毒枭在被抓后更难对付,反而是谭晓林、刘招华等这些大毒枭,他们有极强的宿命观念,他们认为这就是他们的气数。确实,刘招华的镇静让在场的所有公安、武警人员震惊。

离开街尾27号前,刘招华说:“你们有什么问题,列一个单子来,我能说的,全部告诉你们,涉及其他人的,你们也不要问。”稍后,他又补充道:“你们别跟我玩智商,要玩,不一定玩得过我。”拍录像的想问刘什么问题,刘招华说:“轮不到你来问我,会有人来问我的。”

看起来,这像一场经过无数次操练的被捕过程,刘招华完成了他的第一次公众亮相。

胡玥在《女记者与大毒枭刘招华面对面》里也写了刘招华被抓获前的心态——

“我问刘招华,在警方行动的那一刻,在大门发出砰的那声响的时候,你醒没有醒?”

“刘招华笑着说,醒来了!”

“我问,当时,你醒来后的第一个反应是什么?也就是你心里在想的是什么?或者,你做了什么?”

“刘招华仍是笑答,我跟我身旁的小弟李华小声说,抓咱们来了!”

“我问,你就没有本能地想到反抗或是逃一下?你从来就没有想过为自己准备一把枪防身之用?”

“刘招华听完大笑,他说,谁带枪谁就是傻瓜!”

3月5日6点10分,民警在福安市溪柄镇溪南村抓获郭荣堂。7点45分,民警转道霞浦在环岛大酒楼职工宿舍5楼抓获李晓青。8点40分,民警在霞浦县东方康宁超市抓获阮锦平。

3月5日11时,刘招华因涉嫌制造、贩卖毒品罪被福建省公安厅刑事拘留,羁押在福建省看守所。3月7日,刘招华因涉嫌制造、贩卖毒品罪被福建省福州市公安局执行逮捕。3 月 25 日移交广东公安厅,羁押于广东省看守所。
第十八章囹圄内外
2005年3月10日上午,公安部在北京举行公开悬赏通缉抓获大毒枭刘招华奖金兑现仪式,向广西壮族自治区2名提供刘招华线索的群众兑现奖金各10万元,并同时颁发抓获另一公开悬赏通缉的毒贩马顺苏的奖金5万元。考虑到安全问题,奖金分别由广西、云南公安机关代领。

同一天,《人民公安报》记者胡玥被授权独家采访刚刚被抓获的刘招华,采访在福建省看守所特审室进行。胡玥在主审侦查员福建省公安厅黄建光(胡玥称之“阿光”)、林峰警官陪同下,对刘招华进行采访。胡玥与刘招华第一次会面很有戏剧性:

特审室南北各开着一道门。从北边的那道门进到屋里。

黄建光指着另一道门说,刘招华一会儿将从那道门进来。不久,那边的门外有了三三两两的脚步声,间或有高高低低的男人的说话声、笑声。门便是在含混不清的说话声和笑声的起落里被推了开来,刘招华看上去比照片上高大健壮。

刘招华一眼扫过来,看见屋子里多了一个陌生的人,礼貌地冲着记者点点头。

刘招华一坐定,侦查员便将已沏好的茶水递给刘招华,刘招华看了看纸杯说:“今天的茶不错!”

黄建光说:“刘招华,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公安部的‘胡处长’。”

刘招华嘴角挂着一丝看出某种破绽的笑:“公安部哪个处的?”

胡玥:“你猜猜看?”

刘招华:“要我说嘛,公安部缉毒局的领导来过了,省厅缉毒局的领导也来过,现在再来的,肯定是要搞宣传报道的文字记者吧?”

胡玥将随身携带着的DV机、录音机以及照相机统统从包里取出来,问刘招华:“你不介意吧?”

刘招华冲胡玥笑着说:“当然,没关系,我不介意!”说着,用左手从兜里掏出一把糖来放到桌子上,旁若无人地剥开一块放进嘴里……

见胡玥笑起来,刘招华也笑着说:“吃糖有什么好笑的?吃糖可以防止老年痴呆!”

胡玥:“反正你也活不到老年,还怕痴呆不痴呆?谁给你的糖?”

刘招华:“跟我住一个号里的,他们有什么好吃的都给我吃!”

胡玥:“人家为什么都给你?”

刘招华(得意地):“我随便告诉他们一个方子,他们以后出去,一生就衣食无忧了。”

胡玥:“什么方子?不会是冰毒配方吧?”

刘招华:“你不要这样想我,我在医药学方面也还是很有研究的,从前算命的跟我说,倘若我要在医药学方面发展,一定会是医药学方面非常有造诣的学者或是专家。”

胡玥:“我有薄荷糖你吃不吃?”

刘招华摆摆手说:“给死刑犯吃东西会很‘衰’的!”

黄建光:“哎,刘招华,那我们每天都给你倒水喝呢?”

刘招华:“这个倒水跟吃东西是两回事嘛!”

此后,胡玥在福建、广东,循着刘招华制“冰”罪恶之旅的轨迹,一路探访,实地考察刘招华的各处制“冰”工厂、藏毒仓库;与刘招华、他的亲人、他的同案犯们面对面长时间地访谈。“狡猾、聪明、奸诈、残忍,是我对刘招华人性的概括。”这是刘招华给胡玥留下的深刻印象。“刘招华从来就没有认为他的制‘冰’是一场罪恶。当得知媒体称他是‘世界头号毒枭’时,他竟然得意地笑起来。”胡玥如是说,与刘招华交谈时,他几乎一直以自己是“最疯狂的制毒者”的身份骄傲,对于受害于他制造的毒品的人们,漠然视之。而当他被公安人员追捕过程中,他甚至不在乎自己家人的命运。

2005年7月,胡玥结束了对刘招华的采访,随后写出了《女记者与大毒枭刘招华面对面》,书中讲述了刘招华从一名法警到大毒枭、从质朴到疯狂的蜕变历程,向人们展示这名震惊全球的大毒枭的真实面貌和内心。

刘招华的两句名言也随着《女记者与大毒枭刘招华面对面》一书流传于街坊巷尾之中。“一个是大老婆是我最喜欢的,二老婆是我最疼的,三老婆是我的最爱。”现在这句话在商界非常流行,老板们问候对方会说,今天是和“最疼的”在一起还是和“最爱的”一起。还有一句名言是“别和我玩智商,要是单纯玩智商,你不一定玩得过我。”这句话在警界很流行。

在刘招华广州出庭受审前两三天,胡玥又成为央视和全国许多媒体争相采访的对象。“我希望他尽快受到法律的制裁,其实,我常常为刘招华惋惜。”胡玥对媒体如是言,“刘招华能掌握全球领先的冰毒制造技术,如果他将这份聪明用到制药科技上,也许今天,他是一名出色的制药专家了。”

2005年3月18日,央视《焦点访谈》播放了《大毒枭刘招华落网前后》。这是央视《焦点访谈》的记者法展和应坚闻讯刘招华被抓捕后再次前往当地,采集到有关这个头号大毒枭落网前后的一些幕后新闻。央视《社会记录》还制作了以《毒枭》为题的节目,介绍刘招华走上“毒”途的故事。真可谓是“风光十足”。

央视《社会记录》播出节目《毒枭》中有这样镜头:

影像资料:央视主持人王小丫现场采访大毒枭刘招华

王小丫:“你跟陈炳锡是怎么认识的?”

刘招华:“我们臭气相投,就这么认识的。”

王小丫:“你们怎么相投呢?”

刘招华:“有共同的爱好和志向。”

王小丫:“他一共给你投了多少钱?”

刘招华:“三千万吧。”

王小丫:“怎么分成?”

刘招华:“各占百分之五十。”

王小丫:“冰毒给你带来什么?”

刘招华:“成就感。”

王小丫:“什么样的成就感?”

刘招华:“别人难以理解合成技术,我可以。”

2005年3月6日刘月春看电视得知弟弟被捕,从此开始斋戒拜佛。“我在祈祷,一是希望招华能有重新做人的机会,二是希望我的家人平安快乐生活。”刘月春没少流泪,质朴的她痛恨弟弟走上这条不归的邪路,“如果他专心制药,现在也许是一个专家了。”

2005年6月份,刘招华在看守所曾写信给二姐刘月春,说他手里有治疗癌症和高血压、糖尿病的秘方,要是有机会把这些秘方研制成功,就把秘方送给第一任妻子。可能刘招华觉得自己对第一个妻子连累得最多吧(先是她的亲弟弟,再后就是她和孩子)。刘招华可能还不知道她已削发为尼,15岁的大儿子现在福州和外公生活,刘招华的第二任妻子在湖南,也是他逃亡期间迎娶的,家人对这个妻子都没见过,只是听说后来刘招华再次被通缉时和他登报离婚,第二任妻子给他生了一个女儿。第三任妻子李晓青也被关进监狱,两人生下的一对儿女,目前在南平建阳市,由其妻娘家人抚养。

作为亲人,她还得尽一些微薄的亲情。刘招华被抓时几乎身无分文,9年的制“冰”生涯没有给家人留下多少钱财。刘月春只能着急……

2005年4月,福建天恩律师事务所陈代隆律师找到了刘招华的二姐刘月春,在了解到刘家的经济比较困难后,他决定为刘招华免费办案。在众多律师中,刘月春代表刘招华选择了陈代隆。在2005年8月份,陈代隆正式签订了委托协议,成为刘招华的辩护律师在刚开始时,刘招华是拒绝聘请律师的。陈代隆在接手案件后,曾与广州方面联系要求会见刘招华,但都被其拒绝,直至庭审日期确定后,其才同意聘请律师。

陈代隆在广东省看守所里曾三次会晤刘招华。第一次会见时间是2006年5月26日下午,刘招华就告诉律师说他对公安机关的《刑事化验检验报告书》中的鉴定结论提出异议,而且不止一次申请过重新鉴定。早在2005年4月18日就提出申请,2006年2月8日广州市检提审、3月5日广东省公安厅提审时也提出重新鉴定。6月16日上午第二次会面时,刘招华告诉律师他所生产合成出的化学物品“盐酸左(右)旋甲基苯丙胺”的化学分子式、结构式,要用高压液相色谱仪(中科院化学有机研究所)来鉴定。6月23日上午第三次会面他告诉律师说生产出来的化学物品主要用于生产减肥药的原材料和盐酸左(右)旋甲基苯丙胺”的化学分子式。

原定2006年6月5日庭审时间越来越逼近了,刘月春只能凭记忆中弟弟的身材,请人赶制两身夏天穿的衣服,准备找机会交给弟弟。当时,她一心想着能在法庭上见到10年未见的弟弟。而当庭审被延期至26日后,她就开始天天数着日子盼。“前几日被通知说不能参加庭审旁听时,我都呆了。但是,即使只能站在门口,我也一定要过来看看。”刘月春说,“我现在只想把衣服送到他手上。”刘招华已经出家的大哥也特意回趟家,自1996年刘招华事发后,他再没踏进老家的门槛了。但这次还是回家一趟,托刘月春捎带来了两本经书。

2006年6月21日,福州市律师协会专门针对刘招华案召开了研讨会。福州司法局建议陈代隆不要替刘招华无罪辩护。此前就有媒体报道,他将为刘招华做无罪辩护一说,陈代隆表示,那样的提法是不准确的。“在法庭没有判决之前,任何人都可以被看作是无罪的。法庭还没有对刘招华进行判决,因此现在不能定他有罪。”
第十九章庭审翻供
2006年6月26日第19个国际禁毒日,也是刘招华在2005年3月5日被捕后第一次出庭受审。

6月26日、27日两天,备受关注的刘招华特大制造贩卖毒品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是刘招华在2005年3月5日被捕后第一次出庭受审。

早晨8时许,广州中院门口戒备森严,两名身挎冲锋枪的特警把守在大门口。防暴车停在法院门外“压阵”。按照广州中院惯例,在审理重大的涉黑、涉毒案件时,为保障庭审安全,会有大批荷枪实弹的武警直接“进驻”法庭,在法庭的各个出口持枪站岗,参与庭审保卫工作。

刘招华一案受到了超乎寻常的关注。为了能一睹这场众人瞩目的大审判,来自北京、武汉、四川、南京等地的记者已经云集广州。据广州媒体粗略统计,全国仍有20多家媒体的记者抵达广州。每天都有记者前往广州越秀仓边路的中级法院察看地形,但是所有的人结果都一样,不能进入法院,更不用说进入审判庭旁听了。

由于本案涉及许多制毒的机密,所以庭审不允许旁听,包括家属也不能进入。早在6月23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已经宣布:庭审涉及制造毒品的某些过程、方法,以及公安人员在抓捕过程中的一些机密,不允许公开。所有媒体记者均不能参加旁听。原本准备现场直播的中央电视台也正式取消了直播计划。

进法庭须经过严格检查,几乎每个人在一楼入口都要接受“全身检查”——除了随身包裹要通过安检机“过滤”外,保安员还会拿手持安检仪对进入大楼者进行“全身扫描”。

庭审庭(二法庭)在4楼,法院的保安在这里轮班紧守着通往二法庭的通道处盘查,每逢电梯停在4楼时,保安们便迅速冲到电梯口边询问来者:“你有什么事情?”

审判庭面积600多平方米,可容纳300多人,全新配备高科技设备,设有投影机、数码摄像机、监控镜头、转视台等现代化高科技设备。法院楼上设有监控中心,通过微机权限设置,可随时监控庭审的整个活动及全院周围环境。

获准旁听此案的家属只有10人左右,每个家属进法庭前不仅要核实身份证和事先发放的旁听证,还要提交和被告人的关系表。

由于此案案情重大,涉案疑犯身份特殊,法院对此案的保卫工作十分重视,该院所有的法警都参与此次案件的庭审保卫工作,6名疑犯的押解方式实行3比1押解,即每3名法警押解1个被告人。

26日上午9时,庭审准时开始。

法官、公诉人、辩护律师相继入场到位。随着法槌重重敲下,刘招华涉嫌制造、运输、贩卖毒品案正式开庭。与刘招华一起审判的有李晓青、郭锐荣以及刘的三名亲戚郭鸿飞、郭荣堂、阮锦平。

刘招华案由主管刑事审判庭的副院长黄荣康亲自挂帅担任总指挥,刑事审判第一庭、法警支队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负其责。刘招华被指控制造、运输、贩卖冰毒18.075多吨,数量之多超过其案发前全世界一年查获的冰毒总量,开庭前广州中院专门开会研究制定了审判刘招华的方案。

本案审判长是广州中院刑一庭副庭长万云峰,在中国人民大学获得博士学位的万云峰在刑法领域有深厚的功底;本案经办法官丁云开曾参与审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尤其是2005年曾参与审理刘招华的搭档陈炳锡贩卖、运输毒品案,毒品案审判经验丰富。

公诉人张雁昌是广州市检察机关骨干、起诉一处主诉检察官。去年,广州中院开审广州最大的“黑帮”——简竹醒等35人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张雁昌是3名检察官之一。张雁昌大学毕业后,参加了肇庆铁路运输检察院的筹备工作,从基层干起,2003年经公开招考成为广州市检察院公诉一处的骨干力量,据称“擅用兵法”是他的“独门秘诀”。

出人意料的是,刘招华被押上法庭上时满脸笑容。但见到妻子李晓青时不免有一丝尴尬、痛苦的神情。刘招华与李晓青并排坐在法庭被告席上,中间隔着另一个被告郭锐荣。刘招华2004年11月24日从桂林出逃后直到庭审之日才见到李晓青,但他并没有向妻子投去更多的眼神,也许他想得更多的是怎样为自己辩护。

法官询问完刘招华等人的基本情况,然后宣布法庭的组成人员,告知诉讼人权利。

庭审进入第一阶段:法庭调查。

公诉人宣读了广州检察院穗检公一诉〔2005〕476号起诉书,刘招华被指控为制造、运输、贩卖毒品罪,郭锐荣被指控为制造、运输毒品罪,李晓青被指控为窝藏罪、转移赃物罪,郭鸿飞、郭荣堂、阮锦平等人被指控为窝藏罪。公诉人慷慨陈词,一一列数指控:

1995年,刘招华指使郭锐荣、丁智文(另案处理)等人,在福安市赛岐镇苏洋村和溪里村交界处的“福建宏发塑胶有限公司”里试制毒品甲基苯丙胺。1996年上半年,刘招华试制甲基苯丙胺成功后,找到陈文印(已被判刑)帮忙联系买主,并将15千克甲基苯丙胺交由吴晓东(另案处理),存放于省立医院影像楼四楼资料室内。1996年7月5日上午,陈文印从吴晓东处取走5千克甲基苯丙胺,伙同张明辉(已判刑)在福州市工业展览中心酒店前贩卖给陈阿章(已判刑),被公安机关抓获。

1998年初,刘招华与陈炳锡(已起诉)、纪辉龙、“老三”、“甲子人”等人(均另案处理),密谋在广东省普宁市流沙镇赤水村陈俊玉(另案处理)的手袋工厂制造甲基苯丙胺。1998年4月,刘招华伙同江荣华、罗建光(均另案处理),从北京购入2.8吨制毒原料苯基丙酮。同年5月至8月,在该手袋厂指使江荣华、江振华、纪文生、江炳鑫、纪文城、罗建光等人(均另案处理),通过化学合成方法,制造甲基苯丙胺1000千克,并由陈炳锡销售,刘招华从中获利100万元。

1998年8月,刘招华与陈炳锡又合谋在宁夏设立新的制毒工厂。当年9月初,刘招华指使郭锐荣、丁智文(另案处理)、江荣华等人,将普宁制毒设备及部分原料,转移到宁夏银川市新城区租赁的一个农药厂内。1998年10月至1999年11月间,刘招华、郭锐荣指挥江荣华、丁智文、周建文(另案处理)等人安装好设备,将从北京购买的20.2吨苯基丙酮、从上海购买的9.4吨苯基丙酮等原料,通过化学合成方法制造甲基苯丙胺17060千克,并先后通过飞机和汽车运回广州和普宁市。除公安机关查获其中的12360千克外,其余的均由陈炳锡指使罗建光、纪文龙(另案处理)销售,刘招华从中获利3100万元。

1999年刘招华制造的11吨冰毒被宁夏警方查获后,刘招华从广州逃到武夷山。同年11月4日和11月5日,在刘的指使下,李晓青将刘存在自己名下的552万元赃款转移至家人及亲友名下,以逃避侦查。6日,李晓青筹集120万元,在武夷山交给刘招华,以协助其外逃。

2004年11月24日,公安部向全国发出A级通缉令,悬赏38万元追捕刘招华时,郭鸿飞、郭荣堂、阮锦平三人先后为其提供财物和隐藏处所,帮助其逃匿。

审判长问刘招华对起诉书的内容有没有意见,刘招华张口就说:“有意见,事实、证据不足,是公安机关制造的假案。”

刘招华说,他生产的是“盐酸左旋甲基苯丙胺”或“盐酸右旋甲基苯丙胺”,跟甲基苯丙胺完全不同,两者在物理性质和化学性质有明显的区别,根本不是同一种化学物品。这种化学物品并不是刑法中指的冰毒。他认为公安机关的刑事化验检验报告书中的鉴定结论不是根据他所制造的化学物品来鉴定的。自刑拘后刘招华就一直要求广州警方对被查扣的物品重新进行鉴定。至于自己的供述中称“冰毒”系公安机关要他写的,如若不然公安机关就不给他2万元生活费。

刘招华称他制造的化学物品是一种“化学中间体”,用途是应用于灭鼠剂,准备供内蒙灭鼠,而不是作为毒品使用的。

刘招华一直面带若有若无的微笑,显得十分镇定。对于指控钱的数额,他表示否认,并称自己对钱并没有感觉。

但当检方指控刘招华与陈炳锡合伙制贩冰毒时,刘招华神情显得相当激动,称自己其实最讨厌做毒品,和陈合作是一个错误。刘招华称,在整个生产过程中,他主观上不是故意要生产冰毒的。他称自己1998年经人介绍与陈炳锡认识时,根本就不知道陈炳锡从事贩毒生意。要是早就知道的话,他根本就不会跟陈炳锡合作了。

2005年3月,陈炳锡也曾在庭上做相类似的辩称:他承认自己在1998年经人介绍认识了刘招华,但他当时仅仅知道刘招华是个“做香烟、香料生意,赚大钱”的人,而自己先后借给刘招华的1000多万,也是为了做可以“赚大钱”的香料生意。这1000多万,他“一分钱都没收回来”。因此,他实际上是被刘给“骗”了。他原本是要生产“香料”的,并不知道刘招华在制毒,他还曾高声向法官提出要求称,“刘招华不是抓到了吗?你们把他带来和我当面对质”。

除了刘招华外,该案的另外5名被告也同堂受审,他们都当庭对自己被指控的罪名进行否认。

郭锐荣称,他并不知道自己在制造冰毒,自己只是一个普通的打工者,不知道老板在做什么。

而李晓青在庭上说,她不是故意转移赃款。李晓青称自己的银行卡和刘招华一直是共用的,当刘招华要她把钱转到亲戚名下时,她并不觉得有什么问题,而且还觉得对自己更有保障。

其他三名被告郭荣堂、郭鸿飞和阮锦平,也否认了自己被控诉的罪名。

由于刘招华的二姐刘月春是本案的证人,因此也不能进入庭审现场。整个上午,她一直独自在法院附近的马路上徘徊。
第二十章舌战控方
6月26日下午2点,刘招华等人再次上庭。公诉人对六名被告质问后,就开始了举证阶段。

公诉人首先展示1995年、1996年间制“冰”的有关证据。面对着证人的证词、起诉书、审判书、鉴定结论,刘招华就质问公诉人提取的检验物是固体还是液体。公诉人称物品的形态不是本案争议的焦点,并再次指出刘招华被抓后自己供述是“冰毒”。

当公诉人展示鉴定结论和现场照片时,陈代隆律师指出其三处“硬伤”:一是没有送检办案人员提取物品的笔录,就此质疑检材来源的合法性;二是GC-MD检测方法有异议,指出此种检测方法不准确;三是只有一名检验人员拥有检验资格。

接下来,公诉人就1998年、1999年期间刘招华制贩“冰”情况,将刘招华、郭锐荣、陈炳锡、罗建光等人的供述一一列举,强调刘招华制造、贩卖冰毒是有预谋的,鉴定结论也证实刘招华制毒是属于主观明知、客观实施的行为。

陈代隆律师指出陈炳锡2003年11月5日供述与2005年7月20日供述前后矛盾,在庭审时也再次翻供。不能给予认定。至于罗建光的供述中提及其笔记本记载银川制造生产的化学物品A、B货验证情况,既没有具体时间的记录,又没有经陈、刘的确认,就不能以此为准。刘招华也指出,纪文城等人根本就不知生产何物,其证词就不足为信。

公诉人一直声称这些证据链是相互能够验证的,还频频展示30名证人的证词。

6月27日上午,庭审还是继续进行举证质证。

相对于前一天,法庭外的气氛没有那么紧张,但仍戒备森严。法庭上,则一改前天庭审时举证和质证的沉闷,庭审辩论异常激烈。公诉人移送了一些检察院未向法庭提交过的证据。因此在庭审过程中,陈代隆律师不得不重新查阅案卷。

在庭上刘招华依然保持着招牌式的微笑,情绪平静。

在质证中,公诉机关向法庭呈送了展示5份由广东、上海、福建、宁夏等地警方的《刑事化验检验报告书》,刘招华对此再次表示异议——检测结论不属实,系公安机关伪造。他再次要求法庭能重新对所缴获的化学物品进行科学鉴定。

审判长这时才表示此要求暂时搁置,由合议庭讨论决定。

在经过举证质证后,即进入辩论阶段,围绕着18吨物品到底是不是冰毒,公诉人与刘招华及其辩护律师进行了激烈辩论。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刘招华依然否认自己制毒,并进行了无罪辩解,其他5名被告人也否认控罪。

公诉人认为,从刘招华的供诉以及一系列证据可以证明,刘招华在主观上已经有制造冰毒的故意,客观上也实施了制造、运输、贩卖冰毒的行为。

刘招华一谈到化学物品,就滔滔不绝。整场辩论犹如化学讲座。

刘招华始终认为自己制造的是减肥药物,成分主要是“盐酸左旋甲基苯丙胺”和“盐酸右旋甲基苯丙胺”。刘招华辩称道,“盐酸左旋甲基苯丙胺”和“盐酸右旋甲基苯丙胺”,在常温下是无色透明或者白色粉状晶体,溶于水,并且呈酸性;而“甲基苯丙胺”(冰毒),在常温下是透明的或无色油状液体,是不溶于水的,它们的分子式也完全不同。“盐酸左旋甲基苯丙胺”和“盐酸右旋甲基苯丙胺”中含有“甲基苯丙胺”,并不能说它就是冰毒品,就像水中含有氧气,你不能说水就是氧气。

公诉人认为,“甲基苯丙胺”已经包含了“盐酸左旋甲基苯丙胺”或“盐酸右旋甲基苯丙胺”,刑法中规定的毒品范围是无穷尽的,因此冰毒也包括“甲基苯丙胺”或“盐酸甲基苯丙胺”、“盐酸左旋甲基苯丙胺”或“盐酸右旋甲基苯丙胺”等。公诉人认为刘招华制造毒品和贩卖毒品本身是有预谋的,而且不断试验,牟取暴利,此后躲藏逃避司法调查,应该说他的犯罪目的是清晰的,在整个举证阶段,检察机关出示的各种证据一致表明,其最终产品就是甲基苯丙胺,刘招华的制毒过程已经形成一个证据链,为惩戒毒贩,杜绝毒品泛滥,净化社会风气,公诉人建议法院对刘招华等人予以严惩。

陈代隆律师在辩护中,也指出本案的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他说:

在本案中,《刑事化学检验报告书》中所使用的检材是广东警方提取的,是经被告人刘招华他们加工合成的白色固体。而《毒品检验报告》中所使用的检材是“7.28专案组”从被告人刘招华他们转移到上海的原料中或设备上提取的液体和白色粉末。一个是合成品,一个主要是原材料,但它们被检验出来的结果却都同样含有“甲基苯丙胺”(冰毒)的成分。因此,鉴定结论并非完全可靠。

根据刑法第 347 条和第 357条规定,“甲基苯丙胺”(冰毒)是一种物质而不是一类物质。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药品目录名单里,没有其合成的化合物——盐酸左(右)旋甲基苯丙胺。这说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有批准认可盐酸左(右)旋甲基苯丙胺是精神药品,目前,它们只是一种新型化学物品,而不是我国刑法意义上的“毒品”。

2000 年 4 月 2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没有明确将“盐酸左(右)旋甲基苯丙胺”列为毒品。由此,刘招华在广东普宁以及宁夏银川生产合成的这些白色固体——盐酸左(右)旋甲基苯丙胺,不是刑法意义上的冰毒(甲基苯丙胺)。

说道最后,陈代隆律师坦率陈言,大声建议:

“本案自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四日,广东省警方查获12360千克白色固体后。虽然,在没有对查获的不明白色固体做出为何种物品的鉴定前,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就大量报导为全球最大的‘冰毒’案。我们今天在这里对刘招华他们合成的化学物品‘盐酸左(右)旋甲基苯丙胺’,是否就是我国刑法意义上的‘甲基苯丙胺’(冰毒)提出质疑,似乎是一个不合协的音符。但是,‘维护权力,彰显法治’是每一个律师的职责。我们要构筑一个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必须维护人权,建设法制,倡导公平,实现正义。而且,‘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是刑罚的基本原则。我国《刑法》第三条就明确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在本案中,我们应当看到:我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只是将‘甲基苯丙胺’(冰毒)一种定为毒品,而没有将类似的‘盐酸左(右)旋甲基苯丙胺’也定为毒品。所以,我们还应当正视,本案中对缴获的不明白色固体,违反法律规定所做出的鉴定结论等问题。鉴定结论不仅受到鉴定人员个人主观因素的影响,而且,还受到检验方法、条件的限制。因此,我们应当克服轻信鉴定结论的倾向,既要防止随意的肯定态度,还要防止轻率的依赖态度。今年三月七日,胡锦涛总书记提出了‘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导我们要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我们相信本案合议庭的法官,将会本着实事求是精神,尊重科学的态度,对刘招华他们合成的化学物品,以科学的方法重新鉴定出其真正的化学成份,并严格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在证据确实充分的前题下,对本案做出公正的判决。”

“昨天是国际禁毒日,虽然每年只有一天,但我们希望,在人们心中,每天都是禁毒日。并且,人人都行动起来,为禁毒事业贡献一份力量。大家知道,毒品与药品,往往具有双重的属性。合理用于医疗目的,用以为病人解除病痛的就是药品;反之,滥用就是毒品。鉴于刘招华对苯丙胺系列化学物品的研究有比较深厚的造诣,若能用其所长,在反毒品及医药方面,多做一些有益于社会,有益于人类的研究,何偿不是一件好事。所以,我们在此恳请法庭网开一面,让刘招华今后还能有机会贡献出有益于禁毒事业或医药研究的力量。”

27日下午5时20分许,刘招华等6名被告人在手持冲锋枪的特警的“保护”下,乘坐囚车离开了广州中院。备受关注的刘招华特大制造、运输、贩卖毒品案庭审全部结束,刘招华等人被押往所位于城区边缘的柯木朗村“凤凰山”山脚下的广东看守所,等待法院的一审判决。

2006年7月4日,审理刘招华涉嫌制造、运输、贩卖毒品一案的法官听取合议庭的研究意见后,同意被告方刘招华及其辩护律师在法庭上提出的申请,决定对刘招华被扣押的化学物品进行重新鉴定。

据陈代隆律师介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的若干个问题的解释第19条第二款规定:“对被告人可能被处死刑的案件,必须对查获的毒品定性、定量鉴定”;第三款规定:“对毒品的鉴定结论有疑义的,应当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合议庭同意重新鉴定是依法行事。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李兵法官在《 < 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 >的理解与适用》一文中指出:“苯丙胺类毒品,目前的衍生物已有 100多种,其新的衍生物还在不断出现。由于苯丙胺的衍生物种类繁多,其中多数衍生物尚未确定名称(只有化学分子式),有的衍生物不属于毒品。”对此,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名刑事法官说,在审理毒品犯罪案件上,新型毒品犯罪花样不断翻新,新型毒品的定性缺乏法律依据,在法律上混合型毒品各自成分的定罪量刑标准也不同,这些无疑都增加了准确量刑的难度。定性之争反映了我国禁毒立法面对涉毒犯罪新形势已经显示出不完备与滞后性的尴尬。

于是,法庭启动了重新鉴定程序。在有关部门对被扣押的化学物品重新鉴定后,鉴定结果将被作为证据之一,广州中院将重新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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