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香港2012年3月21日(记者叶绍坚)报道:去年九月冲击递补机制论坛的立法会议员梁国雄,昨日刑毁及扰乱公众秩序罪成,被判即时入狱两个月。根据《基本法》,任何议员被判监一个月或以上,如获得立法会三分二议员通过,就会解除该名议员职务。不过,梁国雄表明并毫无悔意,并提出上诉。立法会主席曾钰成说,暂时未有议员罢免议案。

根据裁决,梁国雄被判即时入狱两个月,其余冲击递补机制论坛的四人各入狱三星期,梁国雄同时要为毁坏公物赔偿四千元。
九龙城裁判法院裁判官罗德泉判刑时表示,明白各被告关注递补机制对港人权利的影响,法庭亦尊重各人表 达的权利,但如果触及人身安全,法庭须考虑这种因素,各被告当日的行为,不单践踏出席者的基本权利,被告进入会场时亦可能导致被告及会场职员的受伤。
罗德泉认为,这些妄顾安全的行为,需要从严厉角度去量刑,但考虑到各被告并非谋取私利,以及各人参与的程度,判处相关刑期。
不过,梁国雄庭上闻判后,即时表示要提出上诉。他又表示,他们五人是为港人做事,对自己被判坐监毫无悔意。
根据《基本法》第79条,议员被判监一个月以上,并经立法会出席会议议员三分之二通过,可被解除职务。而根据《立法会条例》,当立法会议席出现空缺时才会举行补选,但不得在立法会现届任期结束前的四个月内举行。
立法会主席曾钰成表示,罢案议案需要先有议员在大会上提出才会启动程序,他会咨询法律顾问听取意见。他又说,梁国雄上诉不影响程序,至今亦未有议员提出议案。
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黄国健表示,梁国雄向来认为自己所做的事都很正义,就可以用任何违反社会秩序的手段去达到目的,他质疑这种想法社会是否认同。至于立法会是否提出罢免,他说,建制派议员暂时仍未就此事讨论,但估计由梁国雄提出上诉至法庭作出判决,立法会会期已近完结,因此罢免与否已变成一个形式。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陈鉴林指,尊重法庭裁决,罢免与否稍后按立法会《议事规则》办事。他认为,公众不满冲击行为,并指《基本法》已保持言论自由,希望年轻人依法表达意见,不要做出过激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