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曾是航母大国,有过好几艘航母。其中墨尔本号航空母舰(HMASMelbourneR21)先后将两艘驱逐舰撞为两截,堪称驱逐舰切割机。1985年5月,这名深度潜伏的“卧底”回到祖国怀抱,在中国广州黄埔造船厂解体。
1969年6月3日,美澳在南中国海举行“海妖”联合反潜演习期间,“墨尔本”号航母大发神威,把美国海军弗兰克•E•伊文思号驱逐舰(DD-754)拦腰截断,当场撞沉美舰,击毙美军73人。
根据演习剧情,美国“伊文思”号驱逐舰离开编队前出进行对潜搜索,随后在海上来了个“U”形掉头转向,以便重新归队,结果与“墨尔本”号航母开了个面对面。夜里黑灯瞎火的,只能凭借舷灯判断对面舰船来向,舷灯为左红右绿,在海上,若看到舷灯为左绿右红了,说明你们一定是对头开了,有相撞危险。
按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在迎头对开的情况下,双方应该鸣汽笛一短声,表示“我舰正在向右转向避让”,并各自右转避让,而且动作幅度一定要大,以便对方看到你在避让,切忌小舵角转向。美国驱逐舰倒是按照这个规定急速右转了。“墨尔本”号航母却来了个左转,于是轰隆一声,两舰猛烈撞在一起了。这次撞击很猛,美国“伊文思”号驱逐舰被拦腰切断,撞成两截,舰长也跟着前半截舰体石沉大海。“伊文思”号共有273名舰员,这次撞击事故导致该舰73名舰员遇难。
深度分析,这次碰撞事故绝非简单。两舰对遇,美舰先向左转(美舰是小角度左转,属于错误动作。按避碰规则应该是大角度右转),感觉要撞上了(夜里能见度不好,对对方航向很容易误判),连忙急速右转,这个最后的避让动作本身没错,但显然太晚--了,横穿航母航线。而澳舰看到美舰小角度向左转向航行,也打左舵向左避让(真是好心办坏事。按规则,应该右转避让,即使撞了,也是对方责任),但谁想到老美又急速右转,想必美舰操船人员是NBA球员出身,使出了打篮球带球过人战术,先左后右地虚晃一枪,晃得航母舰桥上的老鸟一身白毛汗,笨手苯脚的来不及避让,切将上去。
据事故调查,相撞时美国“伊文思”号驱逐舰的舰长不在岗,睡觉去也。值更官是两个菜鸟:一个未能通过资格考核,另一个是个生手,这俩仁兄没老鸟保驾。编队夜航+复杂战术机动+迎头对开+菜鸟当班~~~杯具条件已然凑足了,于是撞到一起。
撞击事故后,两家打官司,各说各有理,弄得案情挺复杂,过程挺扯皮。官司是在美国打的,好像美国佬还玩儿了点猫腻,没让澳方关键证人到庭,不表。最后判下来,似乎是个抹稀泥的判决。
“墨尔本”号航母的另一次壮举就是将自家的驱逐舰送进了海底。1964年2月10日晚上,“墨尔本”号进行编队机动,来了个“U”形掉头转向。担任护航任务的的“航海者”号驱逐舰(Voyager)原本在“墨尔本”号左舷位置,在转向过程中,两次穿越“墨尔本”号航线想回归原来位置,再次穿插“墨尔本”号航线时,被“墨尔本”号航母撞为两段,随即沉没。编队随即终止训练,开始救捞落水幸存者。“航海者”号驱逐舰共有314名舰员,这次事故导致该舰82人死亡。
这次事故的责任同样也不应算在“墨尔本”号的身上。航母体积大,行动迟缓,你小小的护航驱逐舰不去好好尽忠职守,偏要在大笨象面前晃来晃去,这不是找死吗。
“墨尔本”号自服役后,从未参与任何军事冲突及战争,却先后干掉155名美澳军人,实属奇迹。在修复后,仍事故连连,霉运多多,澳大利亚皇家海军终于对其彻底失望,于1985年作为废铁卖给了中国联合拆船公司。
春蚕到死丝方尽。在大卸八块之前,墨尔本”号为我党我军做出了最后的贡献:舰上的斜角着舰甲板、升降机、蒸汽弹射器、新式阻拦装置,以及帮助飞行员在航母甲板上降落的“菲涅尔”助降反射镜均得以保留,中国的科研人员对其进行了技术资料收集,对随后的辽宁号航母及新一代国产航母的试验和研发提供了一定程度的技术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