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学会长的屁股应坐在大红学——致中国红学会会长张庆善先生 我太太是学会会长无修

红学会长的屁股应坐在“大红学”

——致中国红学会会长张庆善先生

逄冠卿

尊敬的张庆善先生:

红学界都知道,您是中国红学会的会长。中国红学会全称是“中国《红楼梦》学会”,顾名思义,这是个研究《红楼梦》的学术组织,并非什么为某些特定对象服务的“维权组织”。它的研究对象是小说《红楼梦》,它的工作领域是组织协调全国各类学术组织,共同搞好红学的创新发展。但看了您2013年11月23日在河北廊坊发表的《纪念曹雪芹逝世250周年大会暨学术研讨会开幕词》,通篇不讲《红楼梦》研究,也不讲学术发展进步,只是大谈特谈一通“维护”曹雪芹的《红楼梦》“著作权”,似乎与您的身份及职责均不甚相宜,望您反躬深思。

您组织一百多位红学专家,于2013年11月22—24日,在河北廊坊举办“纪念曹雪芹逝世250周年大会暨学术研讨会”,本身就是一次名不正、言不顺且与学术无关的荒诞会议。因为会议举办的时间地点,都既与曹雪芹“逝世”无关,也与《红楼梦》学术研究无关。会上你们根本就没有拿出什么有学术价值的交流内容,只是连篇累牍宣称要坚持“维护曹雪芹的著作权”,“理直气壮地坚守主流红学门槛”,理既不直,气也不壮,只不过是红学界某些人抱残守缺、党同伐异不良心态的集体宣示而已;除了压制学术创新,阻滞学术进步的负面作用以外,看不出会议有多少值得称道的学术价值。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您在这次会议开幕之际所作的开幕词中,不仅没有对这场反学术闹剧提出制止,反而迎合这些非学术表演,宣称在纪念“伟大作家”曹雪芹的隆重场合,对社会上研究“《红楼梦》作者是不是曹雪芹”的学术专家和著述,表示红学会的“遗憾和无奈”。您是中国红学会的会长,您代表和协调的应是全国红学各学派,您的责任是在《红楼梦》研究的神圣殿堂,推动、引领、包容和维护不同观点、不同流派的学术研究,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共同进步。而不应一屁股坐在曹雪芹神庙门口,组织党同伐异,扮演门卫角色。

您在开幕词中甚至赤膊上阵宣称自己需要“特别指出”:“在《红楼梦》产生的时候,《红楼梦》最初在亲朋好友中传阅评点的时候,《红楼梦》作者不存在问题,《红楼梦》作者就是曹雪芹”。这恐怕既不是一个学术专家该说的话,更不是红学会会长该说的话。作为红学会会长,您不可能不知道,最初的《红楼梦》出版人程伟元,在该书序言中就曾指出:“《红楼梦》小说本名《石头记》,作者相传不一,究未知出自何人。惟书内记雪芹曹先生删改数过。”《红楼梦》问世时“作者相传不一,究未知出自何人”,到了今天的中国红学会会长口里,怎么就成了《红楼梦》作者最初就“不存在问题”呢?

您在开幕词中甚至大动肝火说:曹雪芹的著作权不可动摇!“这有《红楼梦》书中记载的证明,有脂砚斋批语的证明,有曹雪芹同时代的亲朋好友圈子里的人记载的证明”。表面上看您这是在谈学术,深究起来却似乎有点抱残守缺的味道,最起码说明您在学术上的落后和无知。“这些材料的可靠性是毋庸置疑”么?恐怕未必吧。您说“任何否定曹雪芹著作权的人都必须把《红楼梦》书中的记载、把脂砚斋的批语的铁证、把明义永忠记载的证明等等都否定了才行”——其实土默热教授在《曹雪芹著作权证据盘点——与周思源教授商榷》一文中,对您津津乐道的三个方面所谓“铁证”,早就批驳得体无完肤了。

“《红楼梦》书中的记载”是曹雪芹“著作权”的“铁证”么?《红楼梦》开篇就记载书中文字是“石兄”所撰,后来曹雪芹在悼红轩中对这些文字加以“披阅增删”。书中结尾又记载,空空道人将该书“收缘结果话头”再抄录一遍,交给了悼红轩中的曹雪芹,方使该书成为全璧。“《红楼梦》书中的记载”首尾照应,都证明曹雪芹仅仅是对“收缘结果话头”做了一些“披阅增删”,并非《红楼梦》的原始作者。先有《红楼梦》,后有悼红轩,没有《红楼梦》,曹雪芹“悼”的哪门子“红”?您居然把“书中记载”当成曹雪芹著作权的“铁证”,不能不令人怀疑,堂堂红学会会长究竟读没读过《红楼梦》?

“脂砚斋的批语”是曹雪芹“著作权”的“铁证”么?脂本《石头记》批语中,多次交代的那个化名石头的作者是个叫做“芹溪”的人,并没有说他是曹雪芹。红学界把“芹溪”与曹雪芹混为一谈,是文革中“为阶级斗争服务”,炮制“春柳堂作伪案”的结果,曹雪芹的“梦阮”之字和“芹溪”之号,都是古董行熟知的“一眼假”赝品。作为中国红学会会长,对红学界这段“光荣历史”,您应该不陌生吧,怎么能把伪证当成“铁证”呢?脂砚斋所说的《红楼梦》作者“芹溪”,乃是康熙前期为《天宝曲史》校书的那位戏剧家,他同时也曾为《女仙外史》、《坚瓠集》做过评点,与乾隆年间的曹雪芹何干?

“明义、永忠的记载”是曹雪芹“著作权”的“铁证”么?明义、永忠的题红诗及其小序,确实记载在乾隆年间的北京有个名叫(或冒名)曹雪芹的人,曾亲手拿出一本书名为《红楼梦》的小说,借给宗室圈子中的亲友传阅。但袁枚、明义的题咏诗足以证明,这是一部描写“女校书”(妓女)生活的小说,篇幅短小、内容单一、首尾完整,格调低下,且“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并非今天流传于世供我们欣赏研究的《红楼梦》。作为“中国《红楼梦》学会”的会长,您敢说自己领导的学会,就是研究这些“女校书”(妓女)故事的学术组织么?作为学术组织领头人,应该知道选择性采信证据不是学术正道。

您在开幕词中不是说,要否定曹雪芹的“著作权”,就“必须要把《红楼梦》书中的记载、把脂砚斋批语的铁证、把明义永忠记载的证明等等都否定了才行”么?土默热教授的红学新说,把您说这三点“铁证”早就否定了,您恐怕根本就没有阅读过这些红学创新的“异端邪说”吧?您不是说否定这三点都必须要“靠材料说话”么?土默热先生否定这三点的理由,恰恰都是“靠材料说话”;而您维护曹雪芹“著作权”的理由,恰恰是对“材料”的曲解,是“靠猜想理论”的误读。那么请问,究竟是谁的红学研究缺乏“严谨的治学态度和实事求是精神”,需要您代表红学会表示“遗憾和无奈”呢?

其实不止是您,当今中国红学会的那两根顶梁柱蔡义江先生和李希凡先生,在这次会议上抛出的那两篇定调子文章,谈到的内容也不过就是您说的这三点,您不过是在致开幕词时吃别人嚼过的馍而已。作为中国红学会一会之长,对这些不同的学术观点,您可以有自己的看法,但最起码应该采取兼听则明、兼收并蓄的态度,而不应该屁股指挥脑袋,以其昏昏、使人昭昭,不辨真伪,偏听偏信,拉一派打一派吧?红学会是研究《红楼梦》的学会,其办会宗旨应该是正确解读《红楼梦》,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而不是抛开《红楼梦》研究,专职充当维护曹雪芹“著作权”的御前侍卫(打手)吧?

作为中国红学会的一会之长,红学界应该尊重您为维护学术纯洁所作的努力,譬如对“废太子女儿”、“竺香玉皇后”等非学术歧途学说的纠正。但对于正当的《红楼梦》学术研究,您必须采取广泛包容、兼收并蓄的科学态度。您应该知道,从《红楼梦》诞生的那一天起,就存在着关于作者及作品年代的争论。《红楼梦》是顺康年间某文学家的作品,乾隆时期的曹雪芹披阅增删,并非今天土默热或某位学者的发明,而是古已有之。不要说陈镛《樗散轩丛谈》所说《红楼梦》是“康熙间京师某府西宾常州某孝廉手笔”,就是近代国学大师黄遵宪,也认为《红楼梦》的“前半(是国初)一孝廉公所作,后半则曹雪芹成之”。

其实,红学界关于《红楼梦》作者的争论,本质意义上并不在作者究竟谁何,而在于对《红楼梦》作品的正确解读。抛却那些新老索隐派猜笨谜的说法不算,当今红学界对《红楼梦》的文化解读,不外就是两种说法:一种认为《红楼梦》属“末世”文学,是“晚明文化气脉的产物”,是清初的“情本文化”所催生;另一种认为《红楼梦》乃乾隆“盛世”的作品,是曹雪芹“天才大脑”的创造,“超前思想”的产物。且不论这两种说法孰对孰错、孰优孰劣,作为中国红学会的会长,对此采取不偏不倚的态度,使两种解读和平共处,理性争鸣,以待其自我完善、自圆其说,总是您应站的立场、应取的态度吧?

中国红学会是全中国红学界的群众性组织,不应该是红学界中某一方某一派的代表,必须注意自己的代表性、广泛性、协调性和倾向性。中国红学会代表的应是各界对《红楼梦》的解读,代表各方对“红楼文化”的阐释,而不能加挂“曹学会”牌子,成为曹雪芹“著作权”的维持会。屁股坐在大红学整个范畴上,高屋建瓴为学术争鸣各方搭建平等讨论、共同发展的平台,而不能鼓励抱残守缺,压制学术创新,搞一言堂、一声雷,一花独放,更不允许对不同的学术观点偏袒一方,打压一方,拉帮结伙,党同伐异。这才是中国红学会长履职尽责中应持的态度,应尽的义务。

尊敬的张庆善先生,您说是吗?

附件一:

纪念曹雪芹逝世250周年大会暨学术研讨会开幕词

张庆善(2013年11月23日)

尊敬的各位专家学者、各位代表、各位嘉宾朋友:

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举行“纪念伟大作家曹雪芹逝世250周年大会暨学术研讨会”,本次大会是由中国红楼梦学会、文化部恭王府管理中心、北京曹雪芹学会、新绎集团共同主办的。在此,我谨代表中国红楼梦学会,对来自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各位代表和与会的嘉宾朋友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在今年举办纪念曹雪芹逝世250周年的活动,是全国红学界专家学者们的愿望,是许许多多《红楼梦》研究者和爱好者的愿望。今年以来,全国各地都有各种纪念曹雪芹逝世250周年活动,特别是前不久在北京西山由北京曹雪芹学会等单位主办的“曹雪芹艺术节”活动,使得纪念曹雪芹逝世250周年活动达到了高潮。

说到纪念曹雪芹,想起一件往事。2001年,著名红学家蔡义江先生曾在当年的全国政协九届四次会议上有过一个发言,他说:“曹雪芹是我国最伟大的文学家之一。他在世界文学史上的地位与成就,比之于莎士比亚、歌德、巴尔扎克、普希金、托尔斯泰都毫不逊色。但令人遗憾的是,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一座国家级的曹雪芹纪念馆或博物馆,这与曹雪芹的崇高地位和他对中华文明作出的巨大贡献是极不相称的。前年,我国曾为俄国大诗人普希金举行过盛大而隆重的纪念活动,许多学者在赞叹之余,又不免感慨:我们自己的文学巨匠曹雪芹何时也能享受如此隆重的礼遇?”据说,蔡先生在这次政协会议上还写了提案,希望能够建立一座国家级的曹雪芹纪念馆或博物馆。这当然是蔡先生的美好愿望,也是众多《红楼梦》研究者和爱好者的愿望。但遗憾的是,十几年过去了,已经是曹雪芹逝世250周年的时候了,我们的曹雪芹还是没有享受到普希金那样的礼遇,我们的学者还是只有感慨而已。

当然,认真说起来,曹雪芹也并非没有享受到国家级的隆重礼遇,但那已经是五十年前的往事了。1963年,为纪念曹雪芹逝世200周年,在敬爱的周恩来总理的关心和指导下,我国举办了一系列学术和文化活动,并由文化部、全国文联、中国作协和故宫博物院联合筹办了“曹雪芹逝世200周年纪念展览会”。据说,当时也有计划召开“伟大作家曹雪芹逝世200周年纪念大会”,但因种种原因没有开成。

红学会长的屁股应坐在大红学——致中国红学会会长张庆善先生 我太太是学会会长无修

周恩来总理十分关心纪念曹雪芹逝世200周年的活动,因工作太忙,一直没有时间去看“曹雪芹逝世200周年纪念展览会”的预展,后来他专门委派陈毅副总理去看展览。1963年8月11日下午,受周恩来总理的委托,陈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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