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腕带身份识别制度
1、所有住院患者、留观病人必须使用医用腕带进行身份识别。
2、医务人员在给药、输液、发放饮食前、手术及实施各种有创诊疗时,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至少同时使用两种识别患者身份的方法,核对床头卡和腕带,确认患者身份,保障对患者正确操作。
3、护士在 对患者使用“医用腕带”标识时,实行双核对。若损坏或不清晰需要更新时同样需要经两人核对。
4、佩戴“腕带”标识应准确无误,要求字迹工整,信息清晰,松紧适宜,并向病人及家属交代其目的及注意事项。
5、注意观察佩戴部位皮肤有无擦伤、血运是否良好。
6、“腕带”记载信息齐全。由护士准确填写。
7、对病情危重、不同语言或语言交流障碍、镇静期间等患者,由患者陪同人员陈述患者姓名及信息,必须按规定使用腕带标识。
8、病人转床时,由责任护士及时更换腕带的相关信息,并双人核对确认。
20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