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肉毋食马肝,未为不知味也;言学者毋言汤武受命,不为愚。
此话的大意是:因为马肝有毒,所以,如果吃肉不吃马肝,不算不知道肉的味道;因为“汤武受命”是一个敏感的政治问题,所以,做学问的,如果不提“汤武受命”,也不算是傻瓜。
这句说是汉朝的时候,汉景帝说的。因为触及到儒家思想的核心问题,又是一个两难的问题,所以,自汉景帝后就很少有学者去讨论“汤武受命”。所谓“汤武受命”,汤,是指商代的第一任君王成汤,武,是指周朝的第一代君王周武王,他们俩都是通过武力革命篡弑夺位的。
到了汉代,儒家的思想体系已经基本成熟。有一次,大臣辕固和黄生在汉景帝面前争论。黄生说:汤武二人做皇帝,不是通过合法的任命,而是通过暴力杀戮夺来的。辕固说:桀和纣都不是好的君主,汤武杀之,乃民心所归,他们做皇帝才是真正的天命。黄生说:可是,桀和纣毕竟是君王,汤武是他们的臣子,臣子怎么可以犯上呢?君主有什么不对,做臣子的不去帮助君主改正错误,却反 过来杀掉他们自己称王,有这道理吗?辕固说:照你的逻辑,难道我们的汉高祖取代秦朝也有问题吗?
讨论至此,汉景帝觉得如果再讨论下去就要出问题了,说了一句,“食肉毋食马肝,未为不知味也;言学者毋言汤武受命,不为愚。”此后,“汤武受命”就成了一个敏感有毒的问题。
“918”事变后,东北沦陷,全国上下抗日情绪高涨。有读者发现,一版再版的吕著《白话本国史》却在那里为秦桧辩护,认为秦桧议和是对的,南宋根本就对付不了金人。于是,该读者就以“外患罪”之名将吕思勉告上了法庭。一审,二审。最后,江苏省高等法院驳回了读者的诉请,终以“不予处分”结案。理由是,《白话本国史》谈论秦桧虽有不妥,但因写在东北沦陷之前,且又是“个人研究历史之评论与见解”,可不起诉。
虽最终未遭起诉,但这件事情对吕思勉的触动很大,在他看来,既作学问,就应该“吾爱吾师,吾犹爱真理。”而现实是,真理一旦碰上政治问题,就有可能是件麻烦的事情。他在后来的一篇文章中说,他特别佩服梁启超先生,梁有既不委曲事实,又不会妨害大局的本事。清末民初,有人在当时的《民报》发文章认为“君主立宪制不利于满人”,梁启超认为,这个问题不应该讨论,他自己也是缄口不言。在他看来,若说有利于满清皇朝,则将歪曲事实,如果说不利于满清,则将增加君主立宪制的难度。
在我看来,梁的“搁置”与汉景帝的“毋言”具有某些相似性,区别是,梁是学者、臣民。汉景帝是皇帝。无论是作为学者还是臣民,梁启超都是一个懂得“时宜”的人,也是一个有技巧的人。技巧是学问,“合时宜”“趋时避”更是学问中的学问。有人觉得累,干脆两耳不闻窗外事。有人不屑,坚信真理第一,死扛到底。也有人则认为“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如果非要说,也要把握好其中的分寸,“三谏而不听,则逃之。”
遗憾的是,或许真是那种在遇到敏感问题时,总能予以“搁置”的本事,使得梁启超不但没有在学术上有大的建树,同时,在政治上,也被很多人认为是一个摇摆不定的“流质易变”的人物。
思想和学问的禁锢永远存在,有的来自于政府,有的则来自于所谓的民意。投当局所好不应该,曲学阿世也不应该,抗战的时候为秦桧辩护也不应该。中国的文化人到底如何才是应该的呢?由小见大,大到什么程度?由浅及及深,深到哪里才合适?所谓独立,独立的标准是什么?这些问题,我相信几千年来,有很多中国文人思考过,但没有一个想明白的。所以,这几千年来,中国也就没有出现一个真正的大思想家。到了近现代,学术之衰落更是一塌糊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