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生活》第三单元中,一个重要的知识点就是“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对这一内容的理解涉及到一个概念,即“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对于“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概念,教材并不要求学生深入理解,但是近几年各地高考题却屡有涉及这方面的内容:如:
2008年海南卷第4题:中共十七大报告指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下列选项中具有缩小收入差距功能的再分配措施有:
①提高企业最低工资标准②个人工薪所得实行超额累进税率
③扩大财产性收入 ④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A.①②B.①③C.②③D.②④
2009年江苏卷第12题: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举措。下列体现“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措施是:
A.提高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B.调整银行存贷款利率
C.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D.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由于课本没有详细的分析,所以在高考中很多学生不能正确辨别有关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措施,导致此类题失误率很高,所以帮助学生全面理解“初次分配和再分配”是非常必要的。
首先,要明确初次分配和再分配是对国民收入的分配,而不是对个人消费品的分配,以此将“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与“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形式区分开来。
其次,要明确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涵义:初次分配是指按照一定的原则和通过一定的机制把国民收入分解成不同经济主体收入的过程。再分配是国民收入继初次分配之后在整个社会范围内进行的分配,是指国家的各级政府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主要通过税收和财政支出的形式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过程。
第三,要明确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区别:
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主体不同:初次分配的主体是各种市场主体,主要是国有经济、集体经济及非公有制经济等企业。再分配的主体是国家,国家的各级政府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而不是市场主体的身份进行再分配。这里要说明的是,在国有经济中,国家作为主体参与初次分配,但这个主体是市场主体而不是社会管理者的身份。
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范围不同:初次分配是是在创造国民收入的物质生产领域进行的分配,国民收入再分配是国民收入继初次分配之后在整个社会范围内进行的分配。物质生产领域是人们创造物质财富活动各部门、各工种的总和,包括物质资料的生产和物质生产服务两方面,前者主要有工业、建筑业、农业、林业、水利事业等,后者主要有交通运输、邮电通讯,以及作为生产继续部分的商业、公共饮食业、物资技术供应与销售、家庭用品的制造和修理等。
国民收入是物质生产领域的劳动者创造的,因此,国民收入首先在物质生产领域进行初次分配。在我国,国民收入之所以还必须进行再分配,有下列原因:
1、满足非物质生产部门发展的需要。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过程中,只有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者获得了原始收入,而非物质生产部门要获得收入,必须通过对国民收入的再分配解决。通过对国民收入的再分配,把物质生产部门创造的一部分原始收入,转给不创造国民收入的非物质生产部门,形成“派生收入”,以满足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国家行政和国防安全等部门发展的需要和支付这些部门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2、加强重点建设和保证国民经济协调发展的需要。国民经济各部门、各地区、各企业的发展往往是不平衡的,它们的发展速度、生产增长规模、技术结构等互不相同,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某些比例不协调现象和薄弱环节。同时,各物质生产部门、各地区、各企业从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得到的收入份额,往往同它们各自的经济文化发展的需要不相一致。因此,国家必须从宏观调控的全局出发,有计划地将国家集中的纯收入,通过再分配,在不同部门、地区和企业之间调节使用,以加强重点建设,克服薄弱环节,保证国民经济协调发展。
3、建立社会保证基金的需要。劳动者的养老、医疗、失业等保证基金,以及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基金,除企业、个人负担外,有一部分也需要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建立社会保证基金来解决。这是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
4、建立社会后备基金的需要。为了应付各种突发事故和自然灾害等,需要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建立社会后备基金,来满足这些临时性的应急需要。
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机制不同:初次分配主要由市场机制形成,政府通过税收杠杆和法律法规进行调节和规范,一般不直接干预初次分配。再分配主要由政府调控机制起作用,政府进行必要的宏观管理和收入调节,是保持社会稳定、维护社会公正的基本机制。
国民收入再分配,主要通过下列途径来进行:
1、国家预算。国家预算是国家制定的年度财政收支计划。它是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主要途径,首先把各个部门上缴的税金集中起来,形成国家预算收入,然后通过预算支出形式,用于经济建设、文教卫生、国防建设、福利设施、行政管理等各方面。要强调的是,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因而是国民收入再分配的重要手段。
2、银行信贷。银行信贷在不改变资金所有权的条件下,把社会闲置的资金和货币集中起来,然后向单位、企业或个人发放贷款。这就改变了资金使用的主体、使用的方向、使用的时间,从而对国民收入进行了再分配;同时,通过差别利率,信贷机构获得了利润,可用于充实信贷资金、提留信贷企业基金、支付职工工资。存款者和贷款者的收入也由于差别利率得到调整,使一部分国民收入在工商企业、职工、居民之间进行了再分配。
3、劳务费用。在社会主义分工体系中,有一部分劳动者用自己提供的劳务,来满足人民生活的需要。享受各种劳务的劳动者,用自己的收入支付各种劳务费用。提供劳务活动的单位,在得到劳务费用后,用于支付职工工资、支付管理费用、提留基金和上缴国家税金。因而,通过劳务费用的支付,一部分国民收入实现了再分配。
4、价格变动。价格变动不能增加或减少国民收入总量,但会改变国民收入在国民经济各部门和各阶层居民之间的分配。价格的调整和市场价格的变化,影响着交换双方的实际收入,引起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例如,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和降低农用生产资料价格,就会增加农民收入;消费品销售价格提高,就会使居民的实际收入减少;工业生产资料价格变动,就会引起国民收入在各工业部门之间的转移等等。由此,国民收入在国家、部门、企业、职工、农民之间实现了再分配。
第四,要明确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既要提高效率,又要促进公平。
我国人口众多、人均自然资源相对贫乏,发展经济必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同时,要将收入差距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使分配的结果能促使人们奋进,使社会具有生机和活力。
保证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占合理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占合理比重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举措。当前,要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着力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
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另一重要举措。为此,要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通过强化税收调节,整顿分配秩序,把收入差距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防止出现严重的两极分化,实现公平分配。
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既要反对平均主义,又要防止收入差距悬殊;既要落实分配政策,又要提倡奉献精神;在鼓励人们创业致富的同时,倡导回报社会和先富帮后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