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警察敲诈勒索并涉嫌构成诬告陷害罪,焉何7年未能查处?地方权力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包庇案犯,如此粗暴践踏民权?!-------案犯至今仍在政法腐败分子的包庇下逍遥法外!这个冤假错案已经在中共江西省委省政府和南昌市委市政府之间踢了7年的皮球!幕后主谋,仍在操纵本案真相的调查,涉案高官竟然以维稳的名义,继续包庇诬告者申杰及其同伙!继续非法监控迫害当事人!类似重庆的贪官控制的某些黑恶势力犯罪集团,操纵江西司法执法犯法官官相互久拖不决,妄图以温水煮青蛙的手段,消耗当事人的财力物力精力!中共是全面统领公检法司等政法机关和人大政协等国家职能的执政党!!!江西省有没有能力
落实依法治国的
科学发展观??
---只要并案深入追查案件幕后的政法败类,包括本案在内及浙江江西籍贪官!!必然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顺便在此报料:诬告者申杰32岁,受过公安部和司法部直属警校的专业训练!案发前十天到南昌大学报到在职学习MBA!现任江西省宣传部常务副部长陈东有是诬告者申杰的老师!!其中涉及到原江西新华社案发后调广东新华社的某领导,与陈东有是原江西大学中文系的同班同学!陈东有与现任江西宣传部长姚亚平都是毕业于南昌大学的前身江西大学并都曾经长期担任南昌大学的领导!!原南昌市委书记余欣荣和现江西省委组织副部长曾z庆z红,都是毕业于原江西大学现南昌大学的同班同学!!!知行合一还是言真行假???
中央于2011年年5月派遣的中组部和中纪委的联合部门来江西督导时(北京中组部和中纪委督导组当时在江西工作的联系电话号码是18210376535),本人已经反映此案!但是涉案政法败类竟然被戴罪提拔!!!而且北京的联合调查组督导组最终被江西抚州的爆炸声轰走啦!抚州爆炸案发当天中央督导组的工作电话18210376535已经无法联系!【为彰显国家法制,落实依法治国,必须令执法犯法者付出沉重代价】幕后包庇诬告者申杰及其同伙的黑社会保护伞在江西省公安厅和国家安全厅!◆◆
已被判处缓刑的白冰是原江西省委书记白栋材的女儿,她与已被判刑的江西省公安厅原厅长江西省检察院检察长丁鑫发关系极为密切!同时与原中.共中..央统.战.部副部长万.绍.芬及其马仔关系密切!!丁鑫发培植的大量亲信遍布江西省统战部国家安全厅港澳办和台湾办公室等情报机构的特务间谍系统!!◆◆敬请大家评鉴江西省委和南昌市委某些领导窃权卖国知法犯法忽悠领导欺世盗名祸国殃民的政治腐败的伎俩!
==========谁敢查?
易假意关景
贾易危民安
万赖奉新达
意关景光假
关景意光景
万奉新赖达
奉新赖达万
琴万易贾皮
易假意关景
赣易贾虚琴
贾易虚琴
阴违阳奉
贾易在高安
易贾危国安
贾吴赖易皮
本案幕后的贪官
仍在操纵地方腐败分子祸国殃民窃权卖国!!
江西的贪官控制了宣传和机要部门!!!
===涉案的幕后主谋存在
江西省保密局和机要局网络中的腐败分子!
!
江西的贪官控制了宣传和机要部门!!!!
====江西包庇执法犯法涉嫌渎职犯
罪的政法败类!!!!???
=====有谁敢在江西落实依法治国
打黑除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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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幕后的贪官
仍在操纵地方腐败分子祸国殃民窃权卖国!!
江西的贪官控制了宣传和机要部门!!!
===请涉案的
中共统战部
江西国家安全厅
江西省台湾办公室
江西省公安厅
江西省司法厅
江西省政法委
江西省宣传部和新华社
江西省政协工商联/南昌大学等单位和部门的某些**分子回答并作出解释:
====本案幕后的贪官究竟为啥包庇涉嫌犯罪的诬告者申杰及其同伙??!!
=====江西党政机关的某些贪官
是不是对本案当事人进行非法政治迫害??
却多次遭到江西警方
某些官商勾结的贪官,
以莫须有的罪名的非法陷
害!
===
2012年5月16日上午当事人应约到警方,办案警察竟然要求对当事人进行录音录像!当事人配合警方进行录像工作后,再次报案,强烈要求追究诬告者申杰及其同伙的刑事责任和附带赔偿经济损失50万人民币!
===文强确是贪官依法当杀!还有多少文强没有查办?敬请大家评鉴江西省委和南昌市委某些领导窃权卖国知法犯法忽悠领导欺世盗名祸国殃民的政治腐败的伎俩!
2005年10月案发时任江西省公安厅刑警总队长是江西省高安人卢元声!!担任十几年江西省原人事厅领导和江西省纪委副书记兼监察厅长的贾意安,是江西省高安人!江西省政f法委书记兼公安厅长舒晓琴曾经担任贾意安的老家高安县长!!现任南昌市委书记兼政法委书记郭安也曾经担任贾意安的老家高安县长!!已被判处缓刑的白冰是
原江西省委书记白栋材的女儿,
她与已被判刑的江西省公安厅原厅长
江西省检察院检察长丁鑫发关系极为密切!
同时与原中共中央统战部副部长
万绍芬及其马仔关系密切!
必须先正官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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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发(1) | 评论(1)今天14:59来自新浪微博+加标签删除|置顶|| 转发| 收藏| 评论 60分钟前来自新浪微博<南昌大学MBA申杰/自称警察诬告陷害百姓案》 冒充警察敲诈勒索并涉嫌构成诬告陷害罪,焉何7年未能查处?地方权力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包庇案犯,如此粗暴践踏民权?涉案的江西省公安厅、江西省检察院和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都存在违法办案的事实和证据!!◆◆@莲湖望月HOME > 情况反映您反映的情况已成功提交,民声通道网常规办理时限为60个工作日,我们会抓紧核办,请您耐心等待。在办理过程中,请您通过以下查询密码在民声通道网上查询办理进度及办理结果。登记编号:20121113290090 查询密码:356712 ===江西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理应直接查办督办本案!收起|查看大图|向左转|向右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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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 信 | |||
标 题:江西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必须落实依法治国的科学发展观!江西省委省政府的败类包庇犯罪嫌疑人申杰及其同伙! | |||
编 号:201202007477提交时间:2012-11-910:25:38允许公开 | |||
事发地:江西省直江西省委省政府 | |||
内 容: | |||
<南昌大学的MBA申杰/自称警察诬告陷害百姓案》 冒充警察敲诈勒索并涉嫌构成诬告陷害罪,焉何7年未能查处?地方权力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包庇案犯,如此粗暴践踏民权?中共是全面统领政法机关和人大政协等国家职能的执政党!江西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理应直接查办督办本案!!江西省有没有能力落实依法治国的科学发展观?江西省委省政府将党纪国法置于何处??江西省委省政府的败类涉嫌包庇犯罪嫌疑人申杰及其同伙!江西省有没有能力落实依法治国的科学发展观?赣径云聚黑,江中愚火明!南昌政法机构是不是江西省委领导?!谁敢在江西落实依法治国严刑除贪打黑除恶??电话13657006058胡先生当事人合理合法的诉讼请求:1、当事人系被申杰诬告陷害而涉嫌犯罪,因此请求依法为当事人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2、请求依法追究申杰诬告陷害罪的刑事责任,其法定刑期应该是3~10年;附带民事赔偿经济损失、名誉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金合计50万元。3、请求依法追究故意制造冤假错案的涉案警察渎职侵权犯罪的法律责任.---涉案的江西省公安厅、江西省检察院和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均存在违法办案的事实和证据!!案犯至今仍在政法腐败分子的包庇下逍遥法外!是谁下达命令,对本案依法维权的当事人进行维稳监控? 是谁在幕后对当事人进行经济封锁和政治迫害?? 是谁滥用特务手段编造假象欺骗领导,====误导上级做出错误的决定?? 没有制裁就没有法律,没有救济就没有民权!这个江西官商勾结的黑恶势力犯罪集团炮制的冤假错案,已经在中共江西省委省政府和南昌市委市政府之间踢了7年的皮球!南昌警方对明知是涉嫌犯罪的诬告者申杰及其同伙,故意包庇不使其受到刑事追诉。江西警方践踏国法编造假案欺上瞒下欺世盗名祸国殃民!本案案中有案派生出公检法机关失职渎职犯罪的严重司法腐败问题。!当事人依法维权依法控告却遭到腐败分子控制的黑恶势力犯罪集团的非法迫害!案发后至今7年时间,诬告者及其同伙逍遥法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至今未得到执法机关的维护!本案中的江西省检察院已经涉嫌违法和包庇涉案警察败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至今违法办案涉嫌包庇罪犯的事实,足以证明江西司法腐败已经病入膏肓令人触目惊心!!乱国之臣结党营私, 盗国之禄朋比为奸。上侮其君下蠹其民,败法滥刑陷害忠良。纪纲不立何以治官?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万乘之国畜聚敛臣,弑其君者必千乘官, 窃权卖国欺世盗名,民怨沸腾相望于道。---从本案当事人多年依法维权未果的遭遇和事实,可以证明江西的司法腐败问题非常严重,某些腐败分子已经潜伏并渗透进党政部门的核心和要害机关。江西某些亡.党亡国的暴敛之臣,早就与盗匪狼狈为奸同流合污!江西某些贪官污吏给人民造成的伤害及给国家造成的损失,依法而论足以枪毙其十次!从理论上而言,任何人都是潜在的犯罪嫌疑人,如果执法人员仅凭诬告者的一面之词任意曲解法律违背客观事实,那么任何人都将可能涉嫌盗窃未遂、抢劫未遂、强奸未遂、杀人未遂及贩毒间谍恐怖等刑事犯罪,任何人都将会被立案并被刑事拘留!!本案涉及江西政法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腐败分子渎职犯罪!如果执法者可以犯法,那么任何健全的法律体系,必将形同虚设!本案系某些贪官勾结黑社会的不法商人,操纵司法败类颠倒黑白炮制的冤假错案!官商勾结不仅操纵了江西司法,而且操纵了江西的组织和人事部门!涉嫌故意制造冤假错案的主要人员涉嫌渎职侵权犯罪,但却已经被有关部门提拔重用!本案中炮制冤假错案的警察就是维护社会正义的警察,执法犯法后的警察能升官发财,还能被安排进行查办案件!存在地方权力及特务机关上下勾结黑恶势力包庇案犯。面对本案铁的事实和证据,江西省委省长焉能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一推了之?江西现在不仅仅必须查办江西的文强!!而且必须再次砍掉一批贪官的脑袋,江西人民才能安居乐业民富国强!还有多少文强没有查办?口诛笔伐的是拿着国家的俸禄却祸国殃民窃权卖国的贪官污吏!无论何朝何代的贪官污吏祸国殃民都是打着皇帝的幌子欺上瞒下违法犯罪!!文强在被枪毙之前是不是代表国家代表人民??是不是打着执政党的幌子违反犯罪??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南昌警方有案不立执法犯法,意在包庇罪犯还是欲盖弥彰?幕后主谋滥用职权窃权卖国,多次以特务手段编造虚假情报欺骗多位中央领导!!严重破坏江西经济发展环境,广大人民群众未得其利深受其害!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作案的罪犯就是 查案的警察,执法犯法的警察败类被安排 维稳,维稳的人就是破坏稳定的 贪官污吏!!去年5月北京中组部和中纪委的联合部门来江西时,本人已经反映此案!但是涉案政法败类竟然被戴罪提拔!!!而且北京的联合调查组最终被江西抚州的爆炸声轰走啦!!江西省委必须对江西司法腐败承担监督和领导责任!中共江西省委省政府必须落实依法治国的科学发展观!中共江西省委必须打击犯罪保护人民合法权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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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反映的问题已按有关规定于2012年11月12日转送至南昌市信访局处理,请等待转送单位的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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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反映的问题已按有关规定于2012年11月7日转送至南昌市信访局处理,请等待转送单位的办理结果。 | |||
您好,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 =====不予受理。请您依法向相关部门提出。 2012年11月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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