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是“霍小丽”
前苏联作家谈论在“苏联社会主义制度下”对于幸福的理解,这样说道:“半夜
响起敲门声,敲的却不是我家的门。”
今天看到“陕西女子进京指证黑监狱 已被当地警方抓走”并且强行拘禁已经超过
72小时的消息,我对苏联作家的幸福观有了更切实的理解。
对此,陕西定边县官方给出的解释说:“霍小丽属‘无理由上访’,定边县不予
支持。”“不予支持”成为进京抓人并强行拘禁的理由,这真是让人不寒而栗。
中共中央和中央政府领导人一再强调“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胡锦涛
主席在不久前的讲话中更是强调:“每一个共产党员都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
置,尊重人民主体地位”,霍小丽的身份当属人民之列,而且没有触犯法律,这
是无疑的。否则,定边县官方给出的抓人理由也不会仅仅是对其上访行为“不予
支持”。
我不知道定边县是不是属于中国宪法的约束范围,定边县委和县政府是不是属于
中共中央和中央政府管辖。如果定边县属于中国宪法的约束范围并且属于中共中
央和中央政府管辖,那么定边县官方这次进京抓人行为就是严重违反宪法,就是
与中共中央和中央政府响对抗。
定边县官员对记者解释说:这次违法进京抓人行为并强行拘禁“是由陕西省、榆
林市、定边县三方会商决定,是省上的意思,我们只是执行。”如果这位定边县
的官员没有撒谎,那么,陕西省、榆林市官方就和定边县官方一样,涉嫌共同违
法。
如果定边县官方乃至陕西省、榆林市官方的这次违法进京抓人并强行拘禁的行为
没有得到制止并且最后没有承担违法的责任,那么我们每一个人都可能成为下一
个霍小丽。
定边县官员转述县长杨志先的话,把霍小丽进京上访定义为“无理由上访”,真
是颠倒黑白。如果一个 人按照宪法赋予的权利到自己国家的首都找自己国家的政
府部门反映情况,却被地方政府与黑保安公司勾结,莫名被抓起来关进黑监狱并
遭受凌辱,这种悲惨的遭遇还被定义为“无理由”,那么我真想问这位定边县长
杨志先,如果你被更高一级的政府与黑保安公司勾结拘禁并凌辱,逃出黑监狱之
后,你会主张自己的权利吗?如果你主张自己的权利,别人却说你“无理由”主
张权利,你会有什么样的感受?如果你以为自己是个县长,就不会受到非法侵犯
,那么你真的错了。别说你这个芝麻小官,如果宪法和法律被肆意践踏,国家主
席都不能自保安全。
四十五年前,中国的国家主席举起一本宪法,试图用以抵抗侵犯他的非法暴力行
为,却最终归于失败,命丧黄泉。四十五年前的国家主席和今天的霍小丽所需要
的,都是要切实保障国家宪法赋予的公民权利。地方政府拿手中的公权力公然对
抗国家宪法,这个国家还有宪法的地位吗?国家宪法可以被肆意践踏,这个国家
还有希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