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所思
深夜偶读,翻《圣谕广训集解与研究》,知有清一代亦曾倡导正能量,自康熙朝始,直至清末,余响波及民国。其文又称“圣谕十六条”,如下:
敦孝弟以重人伦,笃宗族以昭雍穆。
和乡党以息争讼,重农桑以足衣食。
尚节俭以惜财用,隆学校以端士习。
黜异端以崇正学,讲法律以儆愚顽。
明礼让以厚风俗,务本业以定民心。
训子弟以禁非为,息诬告以全善良。
戒匿逃以免株连,完钱粮以省催科。
联保甲以弭盗贼,解仇忿以重身命。
2006年3月,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的胡锦涛同志在十届全国政协的一次联组会上提出了树立社会主义的荣辱观,也是十六条:即我们熟知的《八荣八耻》: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
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
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
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
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
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前人的训诫,当今的倡导,均为弘扬社会正能量,完善自我品德,让社会稳定发展,以达到人民和谐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