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公务员分级标准,北京城管07式肩章标识分二类十三级。具体佩戴方法如下:
第一类领导职务:佩戴兰底、上下两条白色粗实线边缘肩章(以下简称兰底实边)
第一级局级正职(含局长、书记、政委或同级别实职):
大牡丹花(以下简称大花)、两片橄榄枝、兰底实边;
第二级局级副职(含副局长、副书记、副政委、局长助理或同级别实职)
大花、一片橄榄枝、兰底实边
第三级处级正职(含处长、主任、大队长、书记、政委或同级别实职):
三杠三花、兰底实边;
第四级处级副职(含副处长、副主任、副大队长、副政委、大队长助理或同级别实职):
三杠两花、兰底实边;
第五级科级正职(含科长、主任、分队长、教导员同级别实职):
两杠三花、兰底实边;
第六级科级副职(含副科长、副主任、副分队长、副教导员、分队长助理或同级别实职):
两杠两花、兰底实边;
第二类非领导职务:佩戴兰底、上下两条白色长城边缘肩章(以下简称兰底长城边)
第七级 调研员:
三杠三花、兰底长城边;
第八级 副调研员:
三杠两花、兰底长城边;
第九级 主任科员:
两杠三花、兰底长城边;
第十级 副主任科员:
两杠两花、兰底长城边;
第十一级 科员:
一杠三花、兰底长城边;
第十二级 办事员、工勤人员:
一杠无花、兰底长城边;
第十三级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内):
白板(无杠无花)、兰底长城边。
纠察人员在执行纠察任务时佩戴兰底、上下两白色长城边、三杠一花肩章(冬装为金属粗杠、春秋和夏装为针织粗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