茱帕·拉希里:《不适之地》

给奥克塔维奥和诺尔

倘若世世代代都在同一处不再肥沃的土地上反复扎根,人性就会像将马铃薯种在这片土地般无法繁茂茁壮。我的孩子们已经诞生在他处,即便我能力所及、掌控得了他们的命运,他们也将在不适之地扎根。

——纳撒尼尔·霍桑 《红字·海关》

不适之地》

妈妈过世之后,露玛的爸爸从工作多年的制药公司退休,开始前往过去从未造访的欧洲大陆观光。去年一年里,他参观了法国、荷兰,最近还去了意大利,这些都是团队旅游,和一群陌生人搭乘巴士穿越乡间,每一顿饭、每一处博物馆和每一家旅馆都经过事先安排。他一走就是两三个甚至四个星期。他远行之时,露玛联络不上他。她每次都把他的班机行程表用磁铁贴在冰箱上,遇到行程中是他上飞机的那几天,她就盯着电视新闻,确定世界各地都没有发生飞机失事。

偶尔会有张明信片寄到露玛、亚当和他们小儿子阿卡居住的西雅图。明信片上展现了教堂门面、石头喷泉、拥挤的广场,以及午后柔和阳光下的赭红陶砖屋顶。露玛在十五年前去过欧洲一次,在那唯一一次的欧洲旅行中,她以省下的律师助理薪资充当旅费,跟着两个女性朋友搭火车周游了一个月。她借住简陋的民宿,以她现阶段无法想象的勤俭方式度过假期,除了买几张类似她爸爸现在寄过来的明信片,其他什么也没买。她爸爸简明扼要、不带私人感情地写下他看了、做了什么:“昨天去了乌菲奇美术馆,今天去了阿诺河另一边,明天安排好造访西耶纳省。”虽然偶尔会提到天气,但她从来感受不到爸爸真正置身在那些地方。这些明信片让露玛想到很久以前她爸妈在造访加尔各答、平安返回宾夕法尼亚州后发给亲戚们的电报。

她爸爸头一次寄信给露玛用的是明信片,在她三十八年的生命里,他从来没有理由写信给她。明信片是单向沟通:因为他的行程非常短,所以她来不及回信,除此之外,他也无法接收信件。她爸爸的字迹清晰、细小、有点女性化,她妈妈则是大写小写夹杂,好像只学会用一种方式写出每个字母。明信片的收信人是露玛,她爸爸从来没有连带寄给亚当,或是提到阿卡,只有最后才稍微显现父女之情:“快快乐乐。爱你的爸爸。”他亲笔写道,好像光是这样就能让她快乐似的。

她爸爸八月又将远行,这次他将造访布拉格,但行前他将过来和露玛住一个星期,看看这栋露玛和亚当在西雅图城东购买的房子。春天之时,他们为了亚当的工作从布鲁克林迁居此地。她爸爸自己打电话提议来访,当时露玛正在她的新厨房里准备晚餐,一听之下有点惊讶。自从她妈妈过世之后,露玛总是尽本分地勤打电话,她每天晚上打电话给她爸爸,问他一天过得如何。最近打得少了,通常只在星期日下午通个电话。“爸,我们永远欢迎你过来,”她在电话里跟她爸爸说,“你知道你不必开口。”她妈妈就不会事先询问。“我们七月过去看你。”妈妈会通知露玛,但手里已经拿着机票。这种自行其是的做法曾经惹恼露玛,现在她却相当想念。

亚当那个星期又得出差。搬家后,他在一家避险基金公司上班,连续两个星期不在家里。她没办法带着小孩同行,他出差的地点向来无趣,通常是东北部或是加拿大的城市,她和阿卡在那些地方没事可做。亚当跟她保证,再过几个月出差的次数就会减少,他说他不愿露玛常常被阿卡绑住,尤其是现在她又怀有身孕。他怂恿她雇个保姆,如果帮得上忙,甚至也可以让保姆住在家里。但露玛在西雅图谁也不认识,在一个陌生的地方找人看小孩,似乎比她自己照顾孩子更让人害怕。只要撑过夏天就行了——阿卡九月就开始上幼儿园。除此之外,露玛没有上班,雇个人来做她现在有空做的事,实在说不过去。

还住在纽约时,她在阿卡出生后,跟她的律师事务所协商出兼职的工作时间,星期四和星期五在公园坡的家中工作。这似乎是个绝佳的安排。刚开始,事务所还相当配合,但后来有个大案子即将进入审判程序时,她接获妈妈忽然过世的消息,情况变得着实不容易。她妈妈因为心脏衰竭而丧生在手术台上;原本只是普通的胆结石手术,但麻醉药却引发了过敏性休克。

两星期的丧假后,露玛没办法再回去工作;监管客户们的未来,准备他们的遗嘱,处理他们的重新贷款,这些都让她觉得荒诞,她只想跟阿卡待在家里,不只是星期四和星期五,而是每一天。奇迹似的,亚当刚好谈妥了新工作,而且薪水优渥到她可以辞职。现在这栋房子就是她的工作:翻阅邮件中成叠的购物目录、贴上便利贴、帮阿卡的房间订购小龙图样的床单。

“太好了!”露玛告诉亚当她爸爸即将来访时,亚当这么说,“我不在家的时候,他可以帮帮你。”但是露玛不这么想,她妈妈才帮得上忙。妈妈会接管厨房,唱歌给阿卡听,教他唱孟加拉的儿歌,把一摞摞脏衣服丢进洗衣机。露玛从来没有单独跟爸爸相处一个星期,阿卡出生后,每次她爸妈到布鲁克林看她,她爸爸通常占据客厅的一张扶手椅,静静翻阅《纽约时报》,偶尔伸出一只手指逗逗小宝宝的下巴,表现出好像只是打发时间的模样。

她爸爸现在一个人住,自己打理三餐。他们通电话时,她无法想象他的周围是什么样子。他已经搬到宾夕法尼亚州某处一个只有一间卧室的小公寓,露玛对那一带不太熟。爸爸逐步缩减身边的物品,卖了露玛和她弟弟洛密度过童年的房子,而且直到他跟买主签了约才知会他们姐弟。洛密不太在乎,他过去两年都住在新西兰,在一位德国纪录片导演的手下工作。露玛则不同,那栋房子有妈妈亲手布置的房间,妈妈喜欢坐着玩填字游戏的大床,以及妈妈烧菜的炉子。露玛知道对爸爸而言,房子显得太大,但她得知房子卖了之后依然非常震惊,这个消息好像动手术的那个医生一样,抹煞了妈妈的存在。

她知道她爸爸不需要人照顾,但这个事实却让她感到内疚;在印度,她爸爸若不搬过来跟她同住,没有人会提出质疑。她爸爸从未表示过想搬过来,更何况她以前的公寓太小,妈妈过世后,爸爸也不方便搬过来。但西雅图的房子有些空房间,房间空荡荡,也没有特别的用途。

露玛担心她爸爸会变成一种负担、一种额外的责任,随时随地以一种她已经不习惯的方式出现在她的生活里,这表示她没办法再过着属于她自己打造出来的家庭生活,守住她、亚当和阿卡的小家庭,还有那个搬家前才受孕、一月即将出生的第二个小宝宝。她无法想象自己跟妈妈一样照顾爸爸,帮爸爸煮那些妈妈以前煮的菜,但拖着不提此事,却让她感觉更糟。亚当无法了解这种左右为难的心情,每次她一谈到这个问题,他就提到不说也知道的一点:她已经有个小孩要照顾,而且快生第二胎了。亚当提醒她,以她爸爸的年纪而言,他还算健康,他一个人也过得相当自在。但亚当不反对她爸爸搬过来和他们同住,这显示亚当心地善良,为人慷慨,正因为如此,她才会爱上他。但这也令她担心,难道亚当不觉得她爸爸搬过来有什么差别吗?她知道他试图帮忙,但与此同时,她也感觉到他已逐渐失去耐性。亚当听任她辞去工作,花钱买了一栋漂亮的房子,同意再生一个小宝宝,他已经在能力范围之内尽可能让露玛快乐,但没有任何事情让她感到快乐,而最近在他们的谈话中,他也提到了这一点。

近来一个人旅行,只有一件托运行李,这感觉多么自在啊!他从未造访过美国大西洋西北岸,也从未领略过他寄居的这个国家的宽广辽阔,他以前只飞越过美国一次,那次他太太订了泰航班机,他们在洛杉矶转机返回加尔各答,而没有像往常一样往东飞回去。他依然记得那次旅途非常漫长,他们四人坐在机舱后排,四周全是抽烟的旅客。在曼谷滞留时,他们全累得没有精力造访任何景点,而是在航空公司提供的旅馆里呼呼大睡。他太太原本最想参观水上市场,却睡得连晚餐都没吃。他记得只有露玛、洛密和他在旅馆吃饭,三人坐在一处俯瞰花园的日光浴场上,享用他生平吃过的最辛辣的食物,成群蚊蝇愤怒地蜂拥在他儿女身后。不管他们怎么飞,那些返回印度的旅程总是非常漫长,他依然记得旅程引发的焦虑:他必须打包好多行李,把行李全载往机场,备齐所有文件,护送家人们平安飞行数千英里。但他太太非常期盼返乡,他爸妈过世前,他多多少少也是如此,因此,虽然旅程昂贵,每次返回加尔各答都让他感到难过与羞愧,孩子们越大越不喜欢回去,他们依然踏上返乡之旅。

他凝视窗外层层白云,云朵绵延千里,好像可以跨越而行的层层积雪。他看了感到满心祥和,这就是他现在的生活:终于得以随心所欲,家庭责任消失无踪,正如其他事物全都消失在眼前一片澄净的白云里。对他而言,返乡乃是一种不争的义务,他们所有在美国的印度朋友也觉得如此,唯一例外的是班奇太太。她嫁了一个从少女时代就深爱的男孩,但结婚两年后,先生就在一场摩托车意外中过世。二十六岁时,她迁居美国,不然的话,她知道父母一定会试图再把她嫁出去。她独自住在长岛,对印度女人而言是个异数。她已经拿到统计博士学位,从七年代就任教于石溪大学。过去三十多年当中,她只为了参加她爸妈的葬礼而回过加尔各答。她名叫米娜卡西,虽然他现在这样称呼她,但在他脑海中,他依然视她为班奇太太。

旅行团里只有他们两人是孟加拉人,因此,自然而然地聊了起来。他们一起吃饭,在巴士上也坐在一起,因为他们的外貌和语言都一样,所以大家误以为他们是夫妻。刚开始没什么感觉,他们两人对感情之事都没兴趣。他喜欢和班奇太太做伴,也知道几个星期后,她将登上另一班飞机,从此消失无踪。但自从意大利之旅以后,他开始想着她,期盼收到她的电子邮件,一天查看电脑五六次。虽然他们同意两人暂时只在出国的时候见面,但他依然上网查询Mapquest美国在线(AOL)旗下的在线地图查询服务。,找出了她居住的小镇,看看开车到她家需要多久时间。部分车程并不陌生,他和他太太曾经开过同样的路到布鲁克林探望露玛。

不久后,他将在布拉格与班奇太太重逢;他们同意这次将共用一个房间,也考虑冬天一起搭乘游轮到墨西哥湾。她坚决不肯结婚,也绝对不让另一个男人分享她的家,这些条件却让她更吸引人。他闭上眼睛,想着她的脸庞,虽然他猜她说不定将近六十岁,只比他太太小五六岁,但她的脸庞依然圆润,而且打扮西式,身穿开襟小外套和套穿式黑长裤,浓密的黑发扎成一个发髻。她的声音最令他心动,声调抑扬顿挫,讲起话来总是再三慎思,好像一天之中只愿意说出这么一些事情。或许因为她的期望极少,所以他对她相当慷慨,对她投以他婚姻生活之中前所未有的关注。在阿姆斯特丹参观了安妮之家后,他头一次请班奇太太站在运河之前拍照,那时他心里多么害臊啊。

露玛提议到机场接她爸爸,但他坚持自己租车,照着网络上的指示开车过来。当她听到车胎碾过铺了碎石的车道时,她动手收拾散落在客厅地上的玩具,收起塑胶动物,合上阿卡坚持翻到他最喜欢的那一页、摊开放着的童书。“小土豆,把电视关掉,”她对着他大喊,“别坐得太接近屏幕,来,外公到了。”

阿卡动也不动,双手托着下巴俯卧在地板上。他融合了露玛和亚当的优点,一头爸妈从来没帮他剪过的鬈发,金色的皮肤泛着暖意,双腿薄薄的寒毛也是金色的,让她想到一头小狮子,就连他那张有对斜长绿眼的小脸,看起来也带点狮子的模样。虽然他才三岁,但她已经感觉到他的抗拒,也就是她认为到了青少年阶段即将产生的鸿沟。搬到西雅图后,阿卡变得越来越不听话,她知道这是因为新环境、她太累,再加上亚当又经常不在家。有时,阿卡会莫名其妙地赖在地上,这个曾经孕育在她体内的小生命让她感觉陌生而充满敌意。他要么这样,要么整天黏着她,连她做菜的时候都要她抱着他。

虽然她没提到小宝宝,但她相信阿卡已经猜出大概,也已觉得会被取代。她自己也起了变化:她变得比较没耐性,容易迅速一口回绝,而不是慢慢跟他讲道理。她不知道带孩子这么累,也没有心理准备会这么孤独,有些早上,她真希望自己干脆打扮整齐,走出大门,就跟亚当一样。她以前不了解她妈妈怎么办得到,她妈妈为了婚姻迁居异国,一心一意照顾孩子和家庭。成长过程中,她一直以妈妈为借镜,避免走上同一条路,但现在她却这么过日子。

她走过客厅,关掉电视。“阿卡,我跟你说话的时候,你要回答。起来,我们走了。”

她爸爸租了一部枣红色的小型房车,令她看了不悦。她马上想到自己住的地方,确实离她出生之地数千英里远,爸妈在这里谁也不认识,直到今天以前,爸妈也从来没有来过这里。爸妈搬到美国后建立的关系,比方说他们在宾夕法尼亚州和新泽西州的孟加拉朋友、爸爸的公司以及露玛和洛密上过的学校,在这里全都不存在。她已经七个月没见到爸爸,她忙着卖房子、打包旧家、搬家、安顿新家,爸爸则参加了好几个旅行团,一转眼就过了半年多。

阿卡站起来跟在她后面,两人一起看着她爸爸打开车子后车厢,抬下有轮子的黑色小皮箱。他戴着一顶印有“庞贝城”字样的棒球帽,身穿褐色棉质长裤、天蓝色休闲衫和一双白色球鞋。上了年纪的爸爸看起来真像个美国人,令她相当惊讶。爸爸一头灰发,肤色较为白皙,简直是个可能来自任何地方的普通人,身穿炫亮的纱丽、佩戴珠宝、额上一颗赭红色的圆痣的妈妈,才会在这个湿冷的西北部显得醒目。

他拉着行李箱沿着车道而行,但轮子下的碎石造成不便,所以他抓着把手提起皮箱,穿过草坪走向屋子。她看得出他有点费劲,真希望亚当在这里帮他。

“阿卡,是你吗?”她爸爸用英文假装困惑地大喊,“你长得好大啰。”阿卡早已忘了小时候露玛教他的一点孟加拉话。开始会讲完整的句子后,他就只说英文,而她也缺乏自制力,懒得坚持只说孟加拉话。除此之外,用孟加拉话哄他、指东指西教他单字是一回事,但摆出权威姿态又是另一回事;她一直不觉得自己讲起孟加拉话像个大人,也已经慢慢忘了孟加拉话。妈妈向来非常严格,严格到露玛从来不跟妈妈讲英文,但爸爸不在乎。偶尔有个姑姑或叔叔从加尔各答打电话来祝贺新年快乐,她不得不说孟加拉话,却讲得七零八落,时态也乱七八糟,然而,她刚出生的一年当中,孟加拉话却是她唯一知道的语言。

“现在多大了?三岁?还是三百岁啰?”她爸爸问。

阿卡没回答,一副她爸爸不存在的模样。“妈妈,我口渴。”他说。

“阿卡,等一等。”

她爸爸看起来没变,对一个七十岁的老人而言,他双手和脸上的皮肤还算光洁。他没变瘦,头发依然浓密,只怕比她自己刚生完阿卡之后还好,生产后,她每天晚上都掉一大堆头发,早上一醒来就看到簇簇发丝。医生向她保证头发会长回来,但她的浴缸旁边依然排满了保证刺激头发生长、强化发根的洗发精。她爸爸看起来精神不错,这又是另一项露玛最近欠缺的特征,她已经开始在眼下涂抹遮瑕膏,甚至在不打算出门时也一样。她也胖了一点,怀阿卡的头三个月,她的体重不升反降,但这次怀孕才十二周,她已经胖了十磅,她认为一定是因为她总是吃完阿卡盘里剩下的食物,而且现在到哪里都得开车,而不是走路。她已经从邮购目录上订购了带松紧带的长裤和裙子,她脸上也已浮现出一种稳固老成的表情,每次照镜子都令她不悦。

“阿卡,跟外公问好。”她边说边轻轻推他的肩膀。她亲亲她爸爸的脸颊,“开到这里要多久?有没有塞车?”

“没怎么塞,你家离机场二十二英里。”她爸爸总是特别注意车程距离,远近都如此。即使在Mapquest尚未存在前,他也知道从他们家到他办公室、他们购物的超市,以及他们朋友家的确切距离。

“这里汽油很贵。”他补了一句,语气纯粹就事论事,但她仍旧感觉他在严词批评,好像西雅图的汽油比宾夕法尼亚昂贵是她的错,她这辈子都有这种感觉。

“飞行时间很长,你一定累了。”

“我到了该睡觉的时候才会累。来,过来。”她爸爸跟阿卡说。他放下皮箱,微微弯腰,伸出手臂。

但阿卡紧靠着露玛的大腿,拒绝移动。

他们走进屋内,她爸爸弯下身子松开球鞋鞋带,一次抬起一只脚,有点摇晃。

“爸,到客厅来吧,你坐在沙发上脱鞋子比较舒服一点。”露玛说。但他继续脱球鞋,把鞋子摆在玄关放邮件桌子的旁边,然后挺直身子看看四周。

“外公为什么脱鞋?”阿卡问露玛。

“这样他比较舒服。”

“我也要脱鞋子。”阿卡穿着凉鞋猛踏地板。

成年后,不知道为什么或是什么时候,她摆脱了许多童年养成的习惯,进门脱鞋就是其中之一。她不理会阿卡的要求,带着爸爸参观家里。每个房间都比她小时候住的房间宽敞雅致,阿卡跟在他们后面,不时东跑西跑。这栋房子是一九五九年盖的,原本的屋主是个建筑师,房子由他亲自设计,露玛和亚当正慢慢添购属于那个时期的家具:覆盖着柔和浅灰色羊毛、样式简单的昂贵沙发,低矮狭长、桌脚向外伸展的书柜。沿着一条倾斜的街道而行,走过几个街区就是华盛顿湖。客厅有面大窗户,看出去就是湖景,餐厅外面加盖了有纱窗的门廊,景色更是令人惊叹:往左看是西雅图鳞次栉比的高楼,正前方则是奥林匹克山脉,白雪皑皑的山峰看起来好像是由缓缓飘过峰顶的白云所作的鬼斧神工。露玛和亚当原本没有计划住在郊区,但在一处面对着其他建筑物背面的公寓住了五年后,他们实在无法抗拒一栋离湖边这么近、能够坐享夕阳西下的房子。

她一边指指跨越湖面的两座大桥,一边解释湖水太深,所以桥的中央漂浮在浮筒上。她爸爸望向窗外,但没说一句话。她妈妈会比较坦率,评论家中的景致询问象牙色的窗帘会不会比绿色好看等等。她爸爸从客厅这一头走到那一头,好像是在边走边默默计算面积。她记得他以前帮她搬进宿舍,或是她第一个公寓的时候也是如此,她想象他参加旅行团时,从广场的这一端走向那一端,在教堂的中殿走来走去,计算着登上图书馆或是博物馆必须走多少级楼梯。

她带他下楼,她在楼下准备了客房。房间被折叠门隔成两部分,一边有张床和一个五斗柜,另一边有一张桌子、一个沙发、一个书柜和一张咖啡桌。她打开通往浴室的门,指指一个让他摆放待洗衣物的柳条篮子。“你愿意的话,可以拉上这个门。”她边说边拉拉折叠门做个示范。

“不必了。”她爸爸说。

“妈妈,拉到底。”阿卡拉着把手说,奶黄色的折叠门板随之前后晃动。“全部关起来。”

“阿卡,不要这样。”

“我长大一点后,这里就是我的房间。”阿卡大声说。

“角落那个小电视还能看,但没有接有线频道。”露玛跟她爸爸说。“频道九是公共电视台。”她补了一句,她晓得这些是他喜欢的节目。

“嗨,别穿着鞋子走在我的床上。”她爸爸忽然对阿卡说,阿卡已经跳到床上,故意绕着床单大步走来走去。

“小土豆,下来。”

有一会儿,阿卡不理他们,继续我行我素。然后他停了下来,猜疑地看着他外公。“为什么?”

露玛还没解释,她爸爸就说:“因为我会做噩梦。”

阿卡低下头,出乎露玛意料之外,他很快就溜到地上,好像又成了小宝宝似的在地上爬来爬去。

他们回到楼上,走进厨房,皂石台面和樱桃木橱柜的厨房最令露玛感到自豪。她对着爸爸炫耀,心里对她和亚当的富足感到有点不自在,与此同时,她察觉爸爸一直没说话,似乎没有一样事情让他印象深刻,这令她感到一种无声的回拒。

“这些是亚当种的吗?”她爸爸边问边看着从厨房窗户望出去就能看到的花园,这是他抵达后头一次提到亚当。

“不是,这些本来就有。”

“你的飞燕草需要浇水。”

“哪些是飞燕草?”她问,她居然不知道自家后院有哪些花草,这让她感到有点惭愧。

他指指说:“那些高高的紫色花草。”

她发现爸爸想念园艺。长久以来,她始终记得爸爸热爱园艺,他夏天一从办公室回家就到户外种花莳草,并一直待到天黑,任自己被蚊虫咬得红肿。那是他自己一个人进行的工作:露玛和洛密向来没兴趣参与,爸爸也从来没叫他们帮过忙。她妈妈等着吃晚饭等到九点,经常发出抱怨。“你自己先吃吧!”露玛对妈妈说,但妈妈一辈子都被调教先服侍丈夫,绝对不会考虑自己先吃。这些年来,除了番茄、茄子和绿节瓜之外,她爸爸变得很会种植她妈妈喜欢烹调的蔬菜,比方说苦瓜、红辣椒和细嫩的菠菜。她爸爸在其他方面对她妈妈不闻不问,却努力耕耘贫瘠的土地,从地里诱骗出各种各样的蔬果。

他瞄了一眼闪闪发亮、配有厚实红色开关的带六个炉眼的炉灶,然后问也不问,径自打开其中一个橱柜。

“你在找什么?”

“你有没有水壶?”

她打开杂物间,“爸,我来泡茶。”

“让我帮你的飞燕草浇浇水,不然它们活不过一天。”他从她手中接过水壶,在水槽里注满水。然后他提着水壶,慢慢而小心翼翼地穿过厨房的门走到户外。他脚步迟缓,姿态有点怪异,从他抵达后,她头一次发现,尽管爸爸的目光和皮肤显得清亮,但他真的上了年纪。她站在窗边看着爸爸浇花,他的头低垂,眉毛却扬起。她听着清水打着地面,水声持续而强劲。她听了有点难为情,因为她觉得爸爸好像在她面前小便。即使水声停息,爸爸在原地站了一会,摇摇水壶壶口,倒出壶里最后一滴水,她依然感到不好意思。阿卡跟着她爸爸走到外面,这会儿站在几英尺外,仰头好奇地看着外公。

阿卡不记得她妈妈。他两岁的时候,外婆就过世了。现在当她从照片里指出她妈妈时,阿卡总是说“她死了”,仿佛她妈妈做了什么了不起、令人印象深刻的事。他不记得他出生后,她妈妈过来跟露玛住了好几个星期。每天早上,当露玛借着睡眠一扫生产后的疲惫时,她妈妈就把他搂进宽松的长袍中,拒绝把他放在摇篮里,总是自己抱着他,一抱就是好几个小时。她肚子里的这个小宝宝将完全不晓得有外婆这个人,将只知道她妈妈帮阿卡打了一件毛衣,现在毛衣已经太小,但小宝宝终究会穿上身。打毛衣的长针上仍有一件打了一半、星星图案的开襟毛衣,这是露玛留下的少数属于妈妈的东西之一。妈妈的两百十八件纱丽中,露玛只留下三件,她把它们装进有花样的拉链长袋里,吊在衣柜最里面,然后请她妈妈的朋友随意拿取其余的纱丽。她记得妈妈曾经多次预料到这番光景,早已叹息女儿偏好长裤和裙子,而不喜欢那些她穿的衣服,她的纱丽也没办法传给任何人。

他下楼打开行李,把两条裤子放进五斗柜其中一个抽屉里,四件夏天的格子衬衫挂在衣柜的衣架上,套上一双室内穿的平底凉鞋。他关上空皮箱,把皮箱也收进衣柜里,然后把装了梳洗用品的袋子放在卧室水槽旁边。他太太会喜欢这栋房子;以前露玛和亚当还住在公寓时,每当他们来访,总是没有多余的房间让他们住,他太太对此始终相当不满。他看看外面的院子,两侧都有房子,但屋子的后面让人感觉很隐秘,从这里看不到湖水或是山脉,只看得到一片土地,地上种满了他在公路两侧看到的常青树,西雅图到处都是这种树木。

露玛在楼上阳台泡好了茶,她把所有东西摆在托盘上端出来:一壶大吉岭红茶、过滤茶叶的滤网、牛奶和糖,还有一碟Nice小饼干,小饼干上洒着一颗颗小糖粒,微微带着椰子味,看了就让他想到他太太,他们的厨房里总是有一盒这种饼干。他始终不知道怎样把饼干浸在茶杯里而不让饼干融化,结果他的杯底总是留下一小团奶黄色的残渣。

他坐下来分派礼物。阿卡的礼物是一架有着红色螺旋桨的小木头飞机和一个匹诺曹提线玩偶。小男孩马上开始把玩玩具,把匹诺曹玩偶的绳线缠绕成一团,吵着要露玛帮他整理。露玛的礼物是一个手工绘制的调味瓶,盒子一侧写着“olio”字样。亚当的礼物是个花纹小盒,就是那种大家会用来存放回形针的小盒子。礼物全是班奇太太挑的,她自己没有孙儿,却在一家玩具店待了将近一小时。他没跟露玛或是洛密提起班奇太太,也不打算提起此事,他觉得没必要惹恼他们,尤其是露玛现在又怀了身孕。他不知道他的孩子们过去是否也有这种感受,明知他和他太太禁止他们约会,他和他太太知道了也会伤心,却依然偷偷跟人交往。

他头一次的欧洲之旅,其实不该他去,而是露玛计划和他太太同游。他太太在过世的一年前,开始发表意见,她说以前从宾夕法尼亚前往加尔各答途中,虽然多次飞越欧洲,但她从不曾看过威尼斯的运河、艾菲尔铁塔,或是荷兰的风车和郁金香。他太太对旅游产生兴趣,令他相当惊讶;他们结婚大半辈子以来,唯有探访加尔各答的亲人才值得登上飞机远行,这点始终是不争的事实。“旅游频道播了好多有趣的地方,”她晚上有时发表评论,“我们现在负担得起,你也有一些不用就浪费掉的假期。”但那时他对这种旅行没兴趣;他对他太太突发的旅游热忱无动于衷,除此之外,结婚这些年来,他们从来没有单独度过假。

露玛帮她们母女安排了巴黎之旅,算是送给妈妈的六十四岁生日礼物。她把旅行安排在夏天,这样亚当就可以把阿卡带回玛莎葡萄园的父母家中。露玛付订金给旅行社,寄录音带给妈妈学习法文会话,还寄来一本满是五颜六色图片的旅游指南。有段时间,他下班回家后总是听到他太太在缝纫室里听随身听里的录音带,用法文数数,背诵一周当中的七天名称。医生说休息六个星期后绝对可以出门旅行,于是他们安排了胆结石手术,露玛请了一天假,带着阿卡过来陪着开刀,虽然他觉得没有必要,但她依然坚持在场。他记得在候诊室里因为不知道手术得花多久时间而气恼,那种感觉相当鲜明,外科医生所传达的消息却非如此。那个消息和其后发生的一连串事情,对他依然相当模糊:听着医生说他太太走了,她对手术中帮助松弛肌肉的麻醉药起了不良反应。他和露玛轮流陪着阿卡,两人还得进去看看遗体。露玛以前在这家医院担任护士的小助手,洛密以前踢足球伤到手臂的时候,他也曾赶到这家医院的急诊室。葬礼过了几个星期后,有个同事建议他不妨度个假,他这才想起露玛曾经计划和妈妈一起旅行。他问露玛还想不想去,她回答不想,他便问说可不可以用他自己的名字预定一个名额。

“你喜欢意大利吗?”这时露玛问他。她坐着,匹诺曹玩偶搁在她的大腿上,正在笨手笨脚地解绳线。他想跟她说这样不对,绳线中间有个结,她得先把它解开。但他没讲,反而回答他很喜欢意大利。他还评论意大利天气好,有很多广场,那里的人瘦瘦的,跟大部分美国人不一样。他伸出食指,前后比划。“而且大家都还抽烟,我几乎也想抽一口。”他说。她小时候,他是个老烟枪。他在印度染上了抽烟的习惯,直到四十多岁才戒掉。洛密和他太太从来没说什么,他记得露玛却缠着他戒烟,她把他的云斯顿烟藏起来,或是趁他不注意的时候拿走香烟,换上一支支卷好的卫生纸。有时候,学校老师讲述了抽烟的危害后,她坚信他几年之内就会死,整个晚上哭不停,他却没有做出任何举动来安慰她;尽管女儿满心恐惧,他却依旧维持烟瘾。他很喜欢家里一个小小的黄铜烟灰缸,烟灰缸形似一只脚尖突出而弯曲的印度拖鞋。戒烟之后,他把家里其他烟灰缸都丢了,但露玛却收下他最喜欢的烟灰缸,把它洗干净和其他玩具摆在一起,这令他大惑不解。他记得她和她的朋友们假装烟灰缸是童话故事《灰姑娘》中的水晶鞋,试图把它套在她各个洋娃娃坚硬的塑料双脚上。

“你有吗?”这时她问他。

“什么?”

“有没有在意大利抽烟?”

“喔,没有,我年纪太大,不做这种事了。”他说,目光慢慢移向湖面。

“你在那里吃些什么?”她问。

他记得旅行团的头几顿饭。他们在美第奇宫附近的一家餐厅吃午餐,分量很多,而且有好多道菜,令他大吃一惊。他吃腌渍蔬菜就饱了,但服务生又端出一盘盘意大利面饺,然后是烤肉。那天下午,团里一些人,包括他在内,都回旅馆歇息去了,放弃了其余的参观行程。隔天导游告诉他们,只要大家在下一站约定好的地点准时会合,要不要在餐厅吃午饭都可以。因此,他和班奇太太四处闲逛,两人买些小东西吃,同时叹息说曾几何时,他们也吃得下印度人习惯享用的丰盛午餐。

“我试了一两道面食,”他边喝茶边说,“但大多吃披萨。”

“你在意大利待了三个星期,却只吃披萨?”

“那是非常好吃的披萨。”

她摇摇头。“但那里的东西是那么好吃。”

“我有录像带,”他改变话题,“如果你想看,我等一下可以放给你看。”

他们早早吃了晚餐。露玛说她爸爸肯定旅途劳累,她爸爸也承认想要早点休息,毕竟东岸比这里晚三小时。她花了两天煮饭,冰箱架子上的东西一样样越堆越多,让她感到筋疲力尽。帮亚当准备印度料理时,她可以稍微偷懒些,一盘豆蓉或是沙拉即可,不必煮综合蔬菜咖喱。“就这些啊?”以前她妈妈在电话里问她晚上煮了什么菜,听了之后便会这样不可置信地惊呼。这种时候总让露玛看出她这个做太太的是多么不一样。她妈妈绝对不偷懒,即使在宾夕法尼亚,她妈妈也好像试图取悦挑剔的婆婆似的持家。虽然妈妈很会做菜,但爸爸从没称赞过她的厨艺,只有到别人家作客,爸爸在回家的路上抱怨东西难吃,大家才知道他多么欣赏妈妈的手艺。露玛煮的菜难以与之匹敌,她的蔬菜切得太粗,米饭也煮得太烂,但她爸爸一样样品尝她煮的菜,边吃边不停跟她说好吃。

好几个月来头一次,也是在西雅图新家的头一遭,她用手吃东西,正如她爸爸一样。阿卡坐在两人中间的儿童椅上,也想用手吃东西,但露玛却没教过他。他们没聊到她妈妈或是洛密,虽然她和弟弟的名字相似得几乎荒谬,但她始终觉得跟这个弟弟没什么相同之处。他们没聊到她怀了身孕、与上一次比起来感觉如何,她和她妈妈就肯定会谈到这些。他们根本没聊多少,她爸爸吃饭的时候向来不多话,他的寡言是她妈妈对他的诸多抱怨之一。

“外面还很亮。”他终于说,但他从开始吃饭,双眼就不曾离开他的盘子,似乎无视周围的一切,他老是这样对待露玛。

“夏天太阳九点以后才下山。”她说,“对不起,油炸茄片破掉了,”她加了一句,“我的油不够热。”

“没关系。吃吃看。”他对阿卡说。过去四个月来,除了干酪通心粉,阿卡拒绝吃任何东西当晚餐。他接着指指阿卡的盘子,再跟露玛说:“你为什么买这些东西?它们充满了化学玩意。”在阿卡年纪更小的时候,她曾遵循她妈妈的建议,花时间用肉桂、豆蔻和丁香烹煮蔬菜和鸡,借此让阿卡熟悉印度料理的风味,现在他却吃盒装速食。

“我讨厌那样东西。”阿卡回嘴,对着她爸爸的盘子皱眉头。

“阿卡,不要这样说话。”虽然她很努力,阿卡却逐渐成为那种她始终小心翼翼、避免变成的美国小孩,那种小孩怕吃东西、傲慢跋扈,吓坏了她妈妈,让她妈妈心惊肉跳。他以前年纪还小的时候,她妈妈帮他准备什么,他就吃什么。“你以前常吃外婆煮的菜,”她说,“她以前煮了各式各样的菜。”

“我不记得外婆。”阿卡说,头左右摇晃,好像拒绝承认曾有个外婆。“我不记得,她死了。”

阿卡睡觉前,她念故事给他听,这时,她爸爸轻轻敲门,递给她无线电话的话机。他右手拿着话机举到胸前,姿态有点怪异,她看到话机沾了肥皂水而滑溜溜。“亚当打电话来。”

“爸,那些东西我来处理,你去睡吧!”

“只有几样东西而已。”全家吃完饭后,她爸爸总是负责洗碗;他宣称吃完饭直立十五分钟有助消化。她爸爸不像露玛,不像她妈妈,也不像露玛认识的任何人,他帮每样东西上肥皂的时候从不让水流着,而是等到锅碗瓢盆可以冲水时才放水,接下来只听到海绵持续的安静声响。

她接过话机。“露。”她听到亚当说。他们相遇不久后,他就这么叫她。他第一次写信给她的时候,写错了她的名字,一开头就写道:“亲爱的卢玛……”

这回他到加拿大卡尔加里出差。她想象他累倒在旅馆床上,脱了鞋子,松开领带,脚踝交叉。三十九岁的他依然像个大男孩一样英俊,一头跟阿卡一样的金褐色鬈发,体型和马拉松选手一样瘦削,还有一对她暗暗渴求的颊骨。若非他那深沉有力的声音,以及最近为了看远处而戴上的眼镜,大家依旧会以为他是露玛大学时代认识的那些随和、强健的大男孩中的一个。

“我爸爸到了。”

“我们讲过话了。”

“他说什么?”

“一些普通的问题:‘你好吗?你爸妈好不好?’”此话属实;他爸爸对亚当向来只说这些。

“你吃过了吗?”

他停顿了—下才回答,她知道他一定边看电视边跟她讲话。“我正要跟一个客户出去吃饭。阿卡好吗?”

“他在这里。”她把话机贴着他的耳朵,“跟爸爸说嗨。”

“嗨。”阿卡淡淡地说,然后默不作声。她听到亚当说:“小家伙,你好吗?你跟外公玩得开心吗?”但阿卡拒绝再讲话,两眼盯着他的书本,最后她只好把话机贴回自己的耳边。

“他累了,”她说,“他快睡着了。”

“我真希望也能睡个觉,”亚当说,“我好累。”

她知道他一早就四处奔波,而且整天工作,晚餐时也不得休息,但她却无法感同身受。“我无法想象我爸爸住在这里。”她说。

“那么,你就别问他。”

“我觉得他想用这次来访表达他的意愿。”

“那么你就问他。”

“如果他说好呢?”

“那么他就搬过来跟我们住。”

“我该问他吗?”

她听到亚当耐着性子吸了口气。“露,这事我们已经讨论了一百万次,他是你爸爸。”

她翻了一页阿卡的书,什么都没说。

“我得走了,”亚当说,“我想你们。”

“我们也想你。”她说。

她挂了电话。话机放在床边小桌上加了框的照片旁边,照片中是露玛和亚当的大喜之日,两人正要切开白色的多层蛋糕。她无法解释她妈妈过世后,自己的婚姻出了什么事。自从他们在波士顿一个晚宴上认识以来——当时她是法律系的学生,而他正在修企管硕士——她头一次感觉他们之间有一道墙,而这仅仅是因为他不曾经历她所遭遇的事,也因为他的爸妈依然健健康康地住在马萨诸塞州林肯郡那座亚当从小长大的房子里。她知道错在自己,但却感觉她和亚当各过各的。虽然她的疏离感来自他经常不在家,但有时当他在家的时候,她却觉得更差。尽管她得照顾阿卡,但她多多少少只想一个人,不想让亚当在她身边走来走去,时时关心她的想法和心情。

十年前,她妈妈用尽一切方法劝阻露玛嫁给亚当。她妈妈说他会跟她离婚,最终他还是会想要一个美国女孩。这两种状况都没发生,但有时她想起那段时光,记起自己是多么勇敢,胆敢面对她妈妈的怒气,她也记得她爸爸甚至拒绝表示愤怒,感觉更是冷酷。“追根究底来说,你对自己感到惭愧,对身为印度人感到惭愧。”妈妈一而再、再而三对露玛说。她知道这事令人震惊;其实,她一直瞒着爸妈偷偷跟其他美国男人交往,直到她宣布订婚的那一天。这些年来,她妈妈不但撤回原先的异议,反而坚决否认当初曾经反对;她逐渐把亚当当作自己的儿子来疼爱,亚当也取代了搬到国外、伤透父母的心、仅仅维持疏远关系的洛密。她妈妈会跟亚当通电话,甚至连露玛不在家的时候也一样,而且不时跟亚当通电子邮件,还在网络上跟他玩拼字游戏。她爸妈来访时,她妈妈总是带来一个冷藏箱,里面装满了自家制作的甜酸乳酪,亚当非常喜欢这种费时、甜腻、加了奶油馅的调制品,露玛却始终没学会怎么做。

有了孩子之后,露玛和她妈妈的关系才渐趋和谐;当上外婆后,她妈妈变了一个人,展现出露玛从未见过的快乐和精力。这辈子头一次,露玛觉得自己这些年来没有达到,或是试图逃避的期望,如今都得到谅解。她变得期待每天晚上跟她妈妈讲话,报告自己今天做了什么,描述阿卡学会了哪些新的事情。她妈妈甚至开始运动,早上五点钟起床,穿上露玛的旧大学运动衫,口口声声说要活到看着孙儿们结婚。有时,露玛觉得妈妈过世后比在世时跟自己更亲,光是时常想着她、思念着她,亲密的感觉就油然而生。但她知道这是一种幻觉、一种幻象,如今,母女之间的距离无止无境,不可动摇。

洗完盘子后,他把盘子擦干,然后刷洗并拭干了水槽内部,清除掉滤水槽里的食物残渣。他把剩菜收进冰箱,系好垃圾袋,把它放进他先前注意到搁在车道旁的大桶里,确定门全都锁好。他在餐桌旁坐了一会,把玩着一个把手松动的汤锅——刚才洗锅子的时候,他已经注意到把手松动。他在抽屉里找螺丝起子,结果没找到,后来用一把牛排刀的刀尖完成任务。修好之后,他探头到阿卡的房间,发现小男孩和露玛都睡着了。他在门口站了好几分钟,他女儿面貌的某些地方起了变化;如今,她和他太太像得出奇,让他几乎无法直视着她。稍早当他瞥见她和阿卡站在草坪上的时候,他几乎无法呼吸。她的脸显得比较成熟,跟他太太生前一样,她的头发用橡皮筋松松地绑着发髻,而且跟他太太一样从鬓角开始转为灰白,还有她的五官——两人的双眼和目光如出一辙,笑起来左边脸颊同样有个酒窝。正因为他太太已经过世,看了更让人不安。

虽然有时差,但他却睡不着,一艘横越湖面的汽艇不时发出声响,令他分神。他坐在床上,心不在焉地翻阅一本他从飞机坐椅袋里拿的《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杂志,然后翻开一本他猜想是为了他而摆在床边小桌上的西雅图旅游指南。他瞄过新图书馆、咖啡馆、一整条陈列在冰块上的鲑鱼的照片,读到每年平均雨量、冬天很少下雪等等。他研究着地图,惊讶地发现自己离大西洋好远,直到现在,他才晓得东西两岸之间隔着重重山脉。虽然旅行了这么远,但周围并不令他感到陌生,不像他到欧洲旅行时的感觉,那里让他想到刚刚抵达美国的那段日子:只听得懂人们说的一两句话,使用各种不同硬币;这里则像宾夕法尼亚夏天的夜晚,飞蛾扑打着纱门,有时一只蚊子猛扑上门,力道大到吓了他一跳。

从床上坐着的地方,他细细查看这个没什么家具的宽敞房间。他在露玛这个年纪的时候,跟妻子、孩子住在新泽西加登城的一栋小公寓里。露玛和洛密相继出生后,他们把一间大到人能走进去的更衣室改成了婴儿房。他担心家人在那个公寓区的安危,入口处大厅的监控摄像机非但没让他感到心安,反而让他更紧张,但他那时还在攻读生物化学博士学位,只负担得起这种住处。他记得他太太在小厨房的电炉上煮菜,不管煮什么,煮完后房里全是那种味道。他们住在十四楼,她把她的纱丽一件一件地挂在阳台的栏杆上晾干。洛密和露玛受孕的那间卧室阴暗无光,上午的阳光永远照不进来,但他仍然觉得那是最神圣的地方。他记得孩子们在房里跑来跑去,也记得他们稚嫩的声音。孩子们的这段生活只存在于他和他太太的记忆中,露玛和洛密终究只记得那栋他买在郊区、后院种着柳树的大房子,他们在那里有各自的房间,地下室还满是玩具。相对于露玛现在的住处,那栋房子根本不算什么,房子的结构松散,他总是担心一根火柴引发的火焰就会把它烧个精光。

现在他自己一个人过日子,不太熟的朋友们有时问他是否打算搬去跟露玛同住,就连班奇太太也提过此事,但他认为露玛没被教导负起这种责任。她有自己的生活,自己做了决定,嫁给一个美国男子。他不期望她接他过去,真的,他不能苛责她。因为,当他自己的父亲命在旦夕、当他自己的母亲无人照顾时,他自己又做了什么?那时候,露玛和洛密已经是青少年,他不可能把全家搬回印度,而他八十岁的寡母也不可能搬到宾夕法尼亚。他只好让兄弟姐妹们照顾她,直到她也辞世为止。

如果他先走,他太太绝对会毫不犹豫搬过去跟露玛住。他太太不是独居的料,就像牵牛花没办法在阴影下生长。就这方面而言,她跟班奇太太刚好相反。美国郊区的生活孤单而疏离,他太太经常抱怨这一点,而他也觉得对此他是有责任的。她无法忍受那种孤寂,他却跟班奇太太一样喜欢孤单。现在既已退休,他就去当了宾夕法尼亚州民主党的义工,在家里用电脑就能工作。当义工,再加上旅游,已经够他忙了。他庆幸不必再照顾那栋老房子,以前他得割草、除草,夏天卸下御寒的外层窗板,换上纱窗,几个月后又得进行相反的程序。他也庆幸住到宾夕法尼亚州的另一区,跟老家的距离近到周围依然熟悉,但远到感觉有点不同。在那栋老房子里,他依然摆脱不了从前的生活,他必须一个人参加那些以前他和他太太去过的派对,晚上还得接朋友们的电话,关心他的朋友们经常送来一些咖喱鸡,或是以为他会寂寞无聊,因此连通知也不通知,就在星期天下午登门来访。

他忽然觉得累了,眼前逐渐模糊,旅游指南上的文字从页面上飞腾而起。桌上一小叠书旁边有部电话。他放下书,拿起听筒,听听电话有没有声音,再把听筒放下。前往西雅图前,他写了电子邮件给班奇太太,附上他女儿的电话号码,但彼此都知道她不会打电话来。相比之下,她对与她结婚两年的先生的爱超过他对与他结婚近四十年的太太的爱,这点他非常确定。她的皮夹里依然摆着一张她先生的照片:照片里是个二十出头、脸刮得干干净净、头发侧分的小伙子。他倒不介意,从某方面而言,他情愿知道她的心依然属于另一个男人。尽管瞒着大家,两人也不常见面,年满七十的他,依然不是受到热情驱使才跟班奇太太交往,反倒是因为自己结婚多年、习惯身边有个伴,所以成就了这段感情。

少了他太太,他深知自己也可能忽然撒手西归,老是想着自己的大限之期。死亡从来没有离他这么近;他父母和亲戚过世时,他总是身处另一个大陆,从未亲眼见证死亡的暴虐与残酷。但话又说回来,严格而言,他太太过世的时候,他也不在她身边,而是正在阅读杂志、啜饮从医院餐厅买来的热茶。但勾起他罪恶感的不是这一点,而是他们心中充满了好多“以为”:以为手术会顺利进行,以为她会在医院待一晚、隔天就回家,以为朋友们两个星期后会到家里吃晚饭,以为再过几个星期,她会前往法国旅游。他们都以为手术只是他太太生命的小插曲,而不是生命的终点。他记得露玛在他怀里痛哭,好像忽然间又变成一个从脚踏车上摔了下来,或是被蜜蜂叮了一口的小女孩,他则像以前在那些场合中一样,为了她而保持坚强,一滴眼泪也没掉。

半夜某个时候,她在阿卡的床上醒来,跌跌撞撞走回自己床上。阿卡通常破晓时分爬到她床上,继续睡个几小时,然后叫醒她,吵着要吃谷物早餐。她不介意阿卡来到她的床上,尤其是亚当不在家的时候,但今天早上床上空荡荡。她早上已经不再害喜,反倒最先想到食物;她想吃墨西哥卷饼,或是以前在公园坡附近的面包圈店的鸡蛋芝士三明治,这样的渴求恰恰提醒她,当她沉睡之际,她的生理机能依然努力运作。她走进厨房,看到晚餐的碗盘已被洗净擦干,好端端放在厨房工作台的一侧。滤水盘里摆着洗净的小碗、汤匙、果汁杯和马克杯,炉子旁边的小碟子上有个留下来再用第二次的半干的茶包。她听到外面某处传来阿卡的声音,但从窗户看不到他。她走到阳台上,从这里他的声音听上去更加清晰。“但是我没看到乌龟。”她听到他说,她猜想他和她爸爸八成已到湖边散步去了。

她吃过她的产前维生素,并烧水泡茶。正在烤吐司的时候,她爸爸和阿卡从厨房门口走进来。

“我们去了湖边,外公帮我拍电影了。”阿卡兴奋地边说边指着挂在她爸爸脖子上的摄像机。

“你湿淋淋的。”她说,同时注意到他凉鞋鞋带和短裤前面都被水浸湿了。她转向她爸爸说:“怎么回事?”

“没事没事,我们以为看到乌龟,阿卡想摸一摸,”他对露玛说,“他说他要吃玉米片。”

“来,你得先换衣服。”她对阿卡说。等她再回到厨房,她看到她爸爸已经打开橱柜。“他吃这一种吗?”他边问边拿起一盒脆谷乐甜麦圈。

她点点头。“爸,你什么时候起来的?”

“喔,我不到五点就起来了,我在阳台上吃了早餐,然后阿卡也起床了,我们就出去走了走。”

“我来。”她看着她爸爸把牛奶倒进装了甜麦圈的小碗里,对她爸爸说。

“没关系,你吃早餐吧!”

她打开冰箱拿奶油和果酱,还泡了杯茶。她吃完后,她爸爸拿起茶壶,把干了的茶包放进那个在滤水盘上的杯子里,加入剩下的热水。

“外公,出去吗?”阿卡边说边拉扯她爸爸的长裤。

“快了,小宝贝,让我把茶喝完。”

吃早餐的时候,她提到他在这里的这段期间他们可以参观的几个地方——他抵达前,她已经查出票价和开放时间,也已构思出参观行程,好让他们每天都有事情做。她还没有时间或是精力游览西雅图市中心,爸爸在这里的这一个星期正是最佳时机。“当然得去太空针塔!”她开口,“还有派克市场。湖边有个水族馆,我一直想带阿卡去看看。我们可以坐渡轮横越普吉湾,应该很不错。也可以到维多利亚小岛玩一天。如果你有兴趣的话,我们可以参观波音公司的工厂,他们有专人解说的导览团。”

“好。”她爸爸说。她觉得他似乎有点累,眼镜后方的双眼看起来小小的。“老实说,”他说,“不去参观这些地方也无所谓。”

她感到困惑;她以为爸爸想带着摄像机游览西雅图,就像他最近想要造访世界上其他地方一样。“嗯,不然的话,这里没什么好玩的。”

“你不必特别招待我。”

“我不是这个意思,爸,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吧!”她先是困惑,这会儿又觉得担心,她怀疑爸爸是不是有事瞒着她。他的公寓还好吗?是不是要爬太多楼梯?有没有知道他或关心他的邻居?她记得曾看过一个统计数据,上面说,结婚多年的夫妻通常在两年之内相继过世,后走的一位基本上是心碎而亡。但露玛知道她爸妈从来不像那样深爱彼此。

“你还好吗?”

他抬头看看她;他先前正靠向阿卡,在阿卡快吃完甜麦圈的时候扮鬼脸逗他。“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你身体还好吗?”

“我好得很,我只是旅行太累,想要休息一下,”他说,“那些旅行团啊,其实都蛮累人的。”

她点点头。“我了解。”她确实了解,因为她打从心里知道她爸爸没事。就算有些异样,顶多是他现在似乎快乐多了。虽然老大不高兴,但她也不得不承认妈妈过世后,爸爸整个人轻松了不少,恰恰与她的感觉相反。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条破旧的白手帕,擦去残留在阿卡脸上的牛奶和甜麦圈。这个举动让她想起自己小时候,爸爸帮她救急的那些小小举动,她若把食物泼在衣服上,需要擤擤鼻涕,或是磨破了膝盖,爸爸也会同样掏出手帕。“过几天再说吧!到了那个时候,说不定我们可以坐坐渡轮。”

吃完早餐后,阿卡得上每周的游泳课。她以为爸爸想待在家里,但他说他想去,同时还带了他的摄像机。他提议开他租来的车子载大家去游泳池,不过儿童安全坐椅在SUV里,所以由露玛开车。她高中就学会开车,但由于这些年来始终住在城市里,也没有车,所以直到最近,开车这项活动还只是让她联想起探访爸妈:开车去还录像带,或是跟她妈妈一起去购物中心。搬到西雅图后,她却必须帮车子加油、确定轮胎还有气,这些都成了她必须习惯的事情。虽然她已经渐渐习惯公路出口、路灯灯光和两旁的高山,但她对这一切,或是任何人都无动于衷。她和邻居们只是点头之交。她家的一边住着一对退休夫妇,另一边住着两位华盛顿大学的同性恋教授。坐着观看阿卡游泳的时候,她会跟一些女人聊聊,但下课之时,她们从来没有提议聚一聚。在她人生的这个阶段,主动结识陌生人让她感到有点不自在。

她比较习惯以前在布鲁克林结识的朋友们,她在产前瑜伽班,或是通过阿卡出生之后加入的妈咪互助会认识的那些女人。她们知道她生活中的大小事情,她生产的时候,她们陪在她身边,还把她们孩子穿不下的衣服和毛毯送给她。这些朋友走路到她的公寓只要五或十分钟,有些还跟她住在同一栋大楼。以前她兼职上班时,打个电话就可以跟她们碰面,大伙一起推着婴儿车到展望公园散步。露玛的妈妈会在周末来访,她们也因此认识了她,其中一些人甚至开车到宾夕法尼亚参加了她的葬礼。起先,露玛搬家之后,这些朋友会写电子邮件给露玛,或者当众人聚集在公园游乐区,而少了露玛的时候,也会拿起手机打电话给她。不过因为东西岸的时差,小孩子又总是跟在身边,所以双方不可能好好谈谈。虽然她跟这些女人相处甚久,友谊的根基却不深,这些日子以来,读了她们的电子邮件后,她甚至很少想回复。

除了车胎压过路面,以及迎面而来的车辆疾驶而过的声音外,车内安静无声。阿卡把玩着他的玩具小火车,小火车的车轮一路拖过车门内部和露玛的椅背。她知道爸爸正静静地密切注意看她开车的情况,不时瞄瞄测速器,当她打算变换车道时,爸爸也跟着她一起往后看。她指指她买菜的超市,朝那里望过去便是雷尼尔山,但今天却看不太清楚。

“亚当的公司从那个出口下去。”她说。

“多远离我们这里?”原文为“How far it is?”,规范的英文表达应当是:“How far isit?”(离我们这里多远?)

以前她年纪较轻的时候会纠正他;她会气恼地马上说:“离我们这里多远?”好像他的错误显示了她自己的短处似的。“我不知道,我想一趟差不多是四十五分钟。”

“那得开好久,你们为什么不选一栋比较近的房子?”

“我们觉得还好,而且我们爱上了这栋房子。”她不知道爸爸会不会觉得最后那句话有点轻率。

“你呢?你在这个新地方找到工作了吗?”

“兼职的法律工作很难找。”她说,“幼儿园只到中午,而且亚当和我不想让阿卡上托儿所。”

“如果想要在这里就业,你是不是得再考一次律师资格考试?”她爸爸问。

茱帕·拉希里:《不适之地》

“不需要,这里和纽约州相互承认。”

“那么你为什么不找份新工作?”

“爸,我还没准备好。”她懒得接触西雅图任何一家律师事务所,她以前工作的事务所有个合伙人曾建议她不妨以接个案的方式,帮西雅图的事务所撰写摘要。他推荐了一位信托遗产法的律师,但露玛也没跟对方联络。未来几年内,她打算当个全职妈妈,但她知道自己从来没跟爸爸明说。“我们还在安顿当中。”

“这点我了解,我只是想问你心里有没有一个时间表。”

“说不定等到这个新诞生的小宝宝上幼儿园吧!”

“但那就过了五年。现在是你工作、创业的时候。”

“爸,我是在工作啊。不久后,我得照顾两个小孩,就像妈以前一样。”

“你这样会快乐吗?”

她没有回答他。她妈妈会了解她的决定,也会支持她,以她为傲。多年以来,露玛每星期工作五十小时,薪水达六位数字,在此同时,洛密却依然过得捉襟见肘。她总是感觉爸妈对她加诸了错误的期望:爸爸期望她扮演长子的角色,妈妈期望她弥补爸爸的不足,这些期望却是不公平的。

“露玛,他们总会长大,”她爸爸继续说,“然后你要怎么办?”

“然后我就回去工作。”

“到了那时你已经四十出头,说不定不是那么容易。”

她盯着路面,按下收音机的按钮。一位记者口气坚定的低语顿时在车内响起。她向来无法像跟妈妈争吵一样正面违抗爸爸,不知怎的,她担心稍微一点意见不合,就会损害已经脆弱的父女关系。她知道她被每一所申请的常春藤盟校拒绝,已经让他相当失望。洛密虽然居无定所,前途不定,但她知道,因为洛密有个普林斯顿大学的学位,而且拿到富布赖特奖学金出国进修,所以爸爸比较看重他。露玛用五只手指头就算得出她和爸爸争执的次数。上了高中、她拿到驾照后,爸爸拒绝把她的名字加在家里那部车子的保险单上,她也就没办法自己一个人开车;上了大学、到了选择专业时,爸爸试图说服她主修生物学,而非历史。他曾抱怨法学院太贵,但当她被东北大学录取时,他依然支付了学费。她和亚当筹备婚礼时,爸爸认为在户外举行仪式不妥,建议找个正式的宴会厅,而不是她和亚当理想中的一处位于玛莎葡萄园的陡岸。结果婚礼当天天气非常好,他们交换誓词时,明媚的阳光照耀着海面。尽管如此,露玛到现在还会做噩梦,梦见白色的帐篷、折叠椅和上百位宾客被大雨淋得湿漉漉。

她把车停进游泳池的停车场。走进大楼,她请爸爸坐在一排长椅上等候,他们可以从这里透过一扇玻璃窗观看游泳课。她自己则走进更衣室帮阿卡换上泳衣。当她再跟爸爸碰面时,他正忙着把一盘新带子放进摄像机里,调整各项设定。“阿卡在那里。”她边说边指指阿卡坐着的地方。阿卡裹着毛巾坐在那里,等着上游泳课。她原本以为阿卡太小,没有她陪伴,最好不要下水,他们母子必须参加时间早一点、父母可以陪着一起下水的游泳班,但是那个班级已经满额,而阿卡却从一开始就径自离开她身边,投入那个一头褐发的少女游泳教练怀里。

接下来的半小时,她爸爸不停拍摄阿卡:阿卡背上绑着救生衣、阿卡跳到游泳池里、阿卡吹着泡泡练习踢腿。她爸爸站在长椅上,摄像机的镜头几乎碰到玻璃窗。露玛和洛密成长过程中,爸爸没有给予同样关注,以前都是妈妈坐在一旁观看他们的游泳课,一个人屏住气息、满心害怕地看着他们爬上扶梯,对她挥挥手,然后纵身从高高的跳水板跃下。爸爸没有教过洛密投球,也从来没有带他们走到离家里附近的森林不远、每年冬天都会结冰的小湖,教他们在湖上溜冰。

开车回家途中,她爸爸又提到她的事业。“露玛,工作相当重要,不只是为了财务稳定,也为了心理平衡。我这辈子从十六岁就开始工作了。”

“你退休了。”

“但我不能闲着没事做,这就是我为什么常常旅行。虽然相当花钱,但我用不光那些我省下来的钱。”

“露玛,自力更生很重要。”她爸爸继续说,“生命中充满了意想不到的事情,现在你可以依赖亚当和他的工作,谁知道将来会怎样?”

她把视线移开路面,匆匆转头面向他。“你在暗示什么?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只是啊,说不定因为你现在没工作,所以让我感到紧张。你知道的,我不是为我自己着想,而是担心你。我手边的钱直到我死了都绰绰有余。”

“还有谁死了?”阿卡从后座大喊。

“没有人死了,我们只是随便胡扯,喔,亲爱的,你的小火车好棒,火车离站了吗?”她爸爸转头问阿卡。

晚上吃过饭后,他放录像带给大家看。他们先观看游泳课的录像片段,阿卡看了开心极了,然后他播放欧洲的录像带:教堂的壁画,飞舞中的鸽子,以及众人的后脑勺。大部分的镜头都是透过观光巴士的车窗拍摄,巴士驶过这些观光景点时,导游还会在一旁解说。他始终小心避免拍到班奇太太,但当他看到录像带在他女儿电视上放大的影像时,他心里清楚处处都有班奇太太的踪迹——那是她搁在巴士窗户旁边的手肘,那是她摆在长椅上的皮包。

“那是路易基。”他说,镜头刚好暂停在他们的意大利导游身上。

“哪些人跟你一起参加这些旅行团?”露玛问。

“大部分是跟我一样的人,不是退休了,就是没事做,”他说,“很多日本人,每个旅行团的成员都不一样。”

“你有没有交到什么朋友?”

“我们对彼此都很友善。”

“团里有多少人?”

“十八或二十。”

“你整天跟他们在一起,还是你有时间自己逛逛?”

“多少凑得出一小时。”

“那是谁?”她忽然问。

他瞪着屏幕,大感惊慌,班奇太太断断续续在屏幕上出现了几秒,她坐在一家咖啡厅的小桌子旁,拿着一支小汤匙搅拌小茶杯里的糖。然后他想到自己答应让一位同团的日本游客山田先生透过镜头看看。山田先生八成在他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按下了录像的按键。班奇太太很快就消失,从此再也没有出现,他很庆幸室内一片漆黑,女儿也看不到他的脸。“你说的是哪一个?”

“她不见了,刚才有个女人看起来像印度人。”

这正是告诉露玛的一个机会。这会儿他待在女儿家,成天跟女儿在一起,但这却让他更难跟她开口。他居然欺瞒女儿,感觉真是可悲,但他能说什么呢?他交了一个新朋友?女朋友?这个名词对他相当陌生,根本难以表达;他这辈子从没交过女朋友。跟儿子提起此事比较容易,洛密会漫不经心地接受此事,说不定还会因此感到放心。露玛不同,他这辈子始终觉得女儿站在他太太的立场责怪他,她们母女是盟友,而他也忍受了露玛的怨恨,从来没跟她解释自己的心情,也从来没说他太太始终要求苛刻,不愿珍惜他辛勤工作所挣得的生活。

这会儿露玛跟他太太一样,独自待在这个新地方,没有朋友,不知所措,还得照顾幼儿,所有这些都让他想起他刚结婚的头几年,也就是让他太太永远无法原谅他的那几年。他一直以为露玛的生活将会不同,在他的记忆中,露玛始终有份工作,即使上高中时,他和他太太虽然反对,她依然坚持暑假在附近一家餐厅收拾碗盘。他们在印度的亲戚说不定觉得她这种阶级、受过这种教育的女孩,从事这种工作很丢脸,她却照做不误。但是女儿不再是他的责任,他终于到了那种岁数。

“我旅行的时候观察到了这一点,”他说,西耶纳粉红色广场在屏幕上闪过,班奇太太隐身在人群某处,“最近到处都是印度人。”

隔天早上,阿卡跑进她房里吵醒她,拉扯她的手臂。“外公走了。”

“你在说什么?”

“他不在这里。”

她起床,八点差一刻。“阿卡,他说不定出去散步了。”但当她望向窗外的时候,她发现那部租来的车子不在车道上。

“他会回来吗?”

“等等,阿卡,让我想想。”她心跳得好快,感觉好像有时候在公园游乐区,好几秒忽然看不到阿卡。她走到厨房,发现她爸爸还没吃早餐;滤水盘上没有小碗和汤匙,炉子旁边的碟子上也没有干了的茶包。她心想,他是不是身体不舒服,说不定他开车去药房买阿司匹林或消食片。这像是他的作风:径自行动,而且不叫醒她。有次他没告诉任何人就动了牙根管手术,晚上回家的时候嘴里塞了纱布,而且肿了起来。后来她又想到,他是不是发现了停靠在他们家湖边的小船,便开船到湖上逛逛。她联络不上他;她爸爸不带手机。至于打电话报警,她根本不知道爸爸车子的车牌号码。她还是拿起电话,决定打给亚当,问问他该怎么办。但这时她就听到车轮压过小碎石的声音。

“你到底去哪里了?”她质问。她爸爸看起来毫无异样;他捧着一个绑着绳子、看起来像是糕饼店的盒子。

“我记得昨天开车去游泳池的路上,经过一家培育中心,我想开车过去看看他们的营业时间。”

“但是我们已经帮阿卡找到一家托儿所了。”

“不是学校,而是卖花草植物的地方上文中爸爸提到的“培育中心”和露玛说的“托儿所”原文均为“nursery”,此词有“苗圃”和“托儿所”两种意思,故父女俩产生了误解。。你家后院阳光充沛,土壤似乎相当肥沃,”他边说边望向窗外,“多雨的气候很适合园艺,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可以种些遮盖地面的灌木。”

“喔!”她说。

“那里离你家只有六英里,在一家糕饼店旁边。来,”他边说边打开盒盖指给阿卡看,“你喜欢哪一个?”

“爸,你不必整理我们的花园,你说你想休息。”

“对我来说这就是休息。”

直到现在,她从没想过在后院种花,但爸爸的提议相当令人心动。爸爸对她住的地方感兴趣,而且想把家里弄得更漂亮,她感到受宠若惊。

“你要出去的时候,总可以跟我说一声吧!”露玛说。

“我有啊!”他回答,“我留了一张字条在楼下的五斗柜上,跟你说我要开车出去一下。”

她转头看看阿卡,阿卡已经撕开一个羊角面包,睡衣前端洒满了面包碎屑。她正想责怪他没有好好检查她爸爸的房间,但是想想,阿卡个头太小,当然看不到五斗柜上面,年纪也太小,看不懂字条。

苗圃开门营业时,她爸爸再度出门,这次他把儿童安全坐椅移到他车里,带着阿卡一起去。他们开车离开之际,她忽然想到这是她第一次完全把阿卡交给她爸爸照看,家里只有她一个人的感觉很奇怪,她担心说不定阿卡忽然想找她。当阿卡还是个小婴儿、每两小时就需要喂一次奶的时候,她经常有这种感觉,身边一少了他,即使只是一会儿,她也感觉不对劲。一小时后,她爸爸和阿卡提着一包包表土、一盆盆花苗、一支铲子、一把钉耙和一条水管回到家里。她爸爸问可不可以借几件亚当的旧衣服,露玛拿了亚当摆在一旁、打算捐给慈善机构的卡其裤和破旧牛津衫给他,还借给他一双亚当的慢跑鞋。衣服穿在她爸爸身上显得太大,衬衫的肩头松垮垮,裤脚也得卷起来。接下来的一整天,她爸爸戴着棒球帽遮阳,将铲子插入地面,翻掘草地时发出轻柔但有力的声响,阿卡则在他旁边一堆愈来愈高的土堆里玩耍。他不停工作,只有中午稍作休息,停下来跟阿卡吃了一个花生酱果酱三明治,直到傍晚才进屋,而这还是因为他说晚上蚊子出来了,不得不停手。

隔天早上,她爸爸开车去苗圃买了一包泥炭苔、几袋肥料和有机堆肥等更多东西。这次除了园艺用具外,他还买了一个充气式的儿童泳池,泳池的形状像只从头部喷水的鳄鱼。他把泳池摆放在后院,用水管把里面注满水。阿卡整天都待在室外,不是在泳池里玩水、把水泼到花园里,就是找寻她爸爸挖出来的小虫。她爸爸又一直工作到傍晚。既然阿卡整天都在外面,露玛终于有时间处理家里一些她拖延下来的大小事情。她付了月底该付的账单,把她和亚当日常生活中所堆积下来的文件归档,然后开始整理阿卡的衣服,清空他穿不下的旧衣服,把一些大件物品从地下室的塑料箱里拿上来。她要么留下小一点的衣服,要么把它们捐出去,全看下一胎是男是女。还得再等四个星期才做羊膜穿刺,到时候他们才能知道宝宝的性别。她还看不太出来怀有身孕,也还感觉不到小宝宝的踢动,但不像上次怀孕,这次她百分之百确定自己体内怀有一个小生命。

她找出孕妇装,再过不久,她就需要这些方格长裤和连衣裙。整理完衣服后,她动手处理阿卡房里那个尚未完工的书柜,自从十年前在波士顿买了这个书柜后,她就打算重新上漆,摆上她的法律书籍,但却始终没有动手。她把所有玩具和书本全都放到角落,等一下她会请爸爸帮她把书柜搬到外面,好让她在后院里油漆。这时阿卡跑进屋里,吓了她一跳。他光着双脚,金黄色的小腿上满是泥巴。她心想,他会不会因为她动了他的东西而生气,但他看了看地上那堆东西,好像它们就该摆在地上似的,然后动手在里面翻东西。

“你在做什么?”她问他。

“种东西。”

“哦?种什么?”

“这些东西。”他边说边走出房间,怀里抱满了东西。她跟着他走到室外,看到她爸爸在外面帮阿卡开辟了一块比一张摊开的报纸大不了多少的园地,上面挖出一些浅浅的小洞。她看着阿卡跟她爸爸一样,对着地面弯下腰,把东西埋进土里。一个粉红色的橡胶球、几块拼在一起的乐高积木和一个刻了小星星的木块相继入土。

“不要太深,”她爸爸说,“不要比一只手指头深,你摸得到东西吗?”

阿卡点点头,然后拿起一只迷你塑料恐龙,用力把它塞进土里。

“那是什么颜色?”她爸爸问。

“红色。”

“孟加拉话的‘红色’怎么说?”

“Lal。”

“很好。”

“还有neel用拉丁字母转写的孟加拉语,蓝色。!”阿卡指着天空大喊。

她爸爸洗澡时,她泡了茶。她喜欢这个每日例行的习惯,虽然太阳还没完全下山,但这个习惯正式表明白天即将转变为黑夜,生活多少有点规律。一个人在家时,她随心所欲过日子,任性度过这些时刻。她庆幸有机会和爸爸坐在阳台上,面前摆着一壶茶、一碟咸味腰果和一盘Nice小饼干,父女俩一同欣赏湖景,聆听阵阵微风吹过树梢。阿卡小时候也曾发出类似的声响,他熟睡时会轻轻叹口气,洋溢着满足和宽慰。树叶微微闪动,仿佛绽放出点点光影,虽然天气并不冷,看起来依然像是发抖颤动。阿卡在户外玩了一整天,累得睡着了,家里安静无声。

“如果我住在这里,夏天我会睡在外面。”她爸爸说,“我会在这里摆张行军床。”

“你知道这没问题。”

“什么?”

“睡在这里没问题,我们有充气床垫。”

“我只是说说罢了,我现在就很舒服。但是……”他继续说,“如果可以的话,我会帮自己盖一个像这样的阳台。”

“有何不可呢?”

“公寓大厦不会允许的,如果老家有个这样的阳台就好了。”

她爸爸提到老家时,她顿时热泪盈眶。从某方面而言,搬到一个她妈妈从没见过的地方,有助于减少她的悲伤。她和妈妈一起开车前往医院途中,两人聊到亚当的新工作,当时搬家的可能性依然很低,那却是她们母女最后一番谈话。“别走!”她妈妈从车子前座说,“那里太远,我会永远看不到你的。”说出这话六小时后,她妈妈就走了。露玛忽然想问爸爸想不想妈妈,是否曾因妈妈之死而哭,她已经好多次想问爸爸,但她始终没问,而他也始终没有坦承是否曾有过这种感觉,或是做出过这类举动。

“如果你想盖的话,会盖在哪里?”

他想了想。“说不定盖在餐厅旁边,那里是房子最凉快的地方。”

她试图想象爸妈的房子变成那个样子。她想象餐厅的一面墙被敲掉,也想象自己跟妈妈打电话,妈妈在工人的敲击和钻孔声中喃喃抱怨。然后,她仿佛看到爸妈坐在阴凉处的柳条椅上,正如她和爸爸现在一样喝茶聊天。因为啊,她只要一想到那栋房子,妈妈的身影总是浮现在眼前,房子里也总是住着妈妈。阿卡出生后,这个忽然降临人间的小孩让露玛心中充满敬畏,有生以来,她头一次产生这种感觉。直到现在,阿卡依然不时令她震慑,光是因为他正常呼吸,所有器官该在哪里就在哪里,血液静静而顺畅地流过他那小小强健的身躯,就足以让她心生敬畏。阿卡出生那天,妈妈在医院里告诉她阿卡是她的亲生骨肉,只不过妈妈说得更直接:“他是你的骨肉做的。”这句大家讲了好多次的话,顿时呈现出新意。阿卡的诞生让露玛认识到生活中种种不可思议的事,但她现在也知道,死亡同样令人震惊:一个人可能好端端地活了好多年,照常思考、呼吸和用餐,心中充满上百万种忧虑、情绪和想法,在世上占有一席之地,而后却忽然不见,了无踪迹。

“对不起,我们还没看过你的新家。”她跟她爸爸说,“亚当好一阵子没度假了,但等小宝宝出生后,我们会去看你。”

“没什么好看的,那里只有电视、沙发和我的东西,也没地方给你们全家人住,不像这里。”

“我还是想看看,”她说,“我们可以住旅馆。”

“露玛,真的没有必要,不必光为了看看一个公寓而跑那么远。”她爸爸说。“你现在当妈妈了,”他补了一句,“没有必要拖着小孩们跑一趟。”

“但你和妈妈就是这样,你们带我们回去过好多次。”

“我们别无选择,我们的爸妈不愿旅行,但我可以再来这里看你们,”他边说边心满意足地看看远方,啜饮一口热茶,“我喜欢这里。”

“我爸在后院种花。”那天晚上她在电话里告诉亚当。

“他打算留下来照顾这些花草吗?”

他漫不经心的口气令她不悦,让她觉得该替她爸爸辩护。“我不知道。”

“露玛,今天星期四了,你还要折磨自己多久?”

她已经不再感到内疚。她本来打算告诉亚当这一点,但现在她改变心意,反而说道:“我要再等几天,确定大家相处得来。”

“拜托,露玛,”亚当说,“他是你爸爸,你认识他一辈子了。”

但是,直到现在,她才知道某些关于爸爸的事。她以前不知道爸爸竟然这么独立,这么帮得上忙,他抵达之后,她甚至不必自己洗碗;吃晚饭时,他不挑剔,原先准备的印度菜肴吃完后,他说烤鱼和鸡胸肉也不错,以罐头汤当午餐也没关系。但爸爸受到阿卡激发而展现的一面,才最令露玛惊讶。晚上她帮阿卡洗澡、用力洗刷黏在他手肘和膝盖上的泥巴时,她爸爸总是站在旁边相伴,他还帮阿卡穿上睡衣,刷牙,梳理阿卡潮湿细致的头发。下午阿卡在客厅的地毯上睡着了,她爸爸一定会把枕头垫在他的头下,拿条棉毯盖住他的身体。现在阿卡已经坚持要她爸爸每天晚上为他念故事,而且睡在楼下她爸爸的房里。

阿卡头一个晚上跟她爸爸睡的时候,她走到楼下,想要确定阿卡已经睡了。她看到她爸爸的门缝透出一缕银光,听到她爸爸读《绿鸡蛋和火腿》GreenEggs andHam,美国著名漫画家及童书作家苏斯博士的畅销儿童读物,一九六年出版。。她想象他们躺在被子里,祖孙俩的头靠着枕头,故事书摆在两人中间,阿卡一边翻书、她爸爸一边念故事。爸爸显然不像她一样熟知这本书,说不定这辈子头一次读到这个故事。他念得结结巴巴,断断续续,声调跟平常讲话不同,抑扬顿挫但有些怪异。但他的努力感动了她,站在门口时,她忽然有所领悟:有生以来,她爸爸头一次坠入了情网。她正打算敲敲门,告诉爸爸阿卡该睡觉了,他们应该熄灯上床,但她制止了自己,转身上楼,一时之间嫉妒起自己的儿子来。

花园愈来愈有模有样。他知道这是无谓的努力:他无法想象他女儿或是女婿妥善照顾花园,着手进行一些该做的工作。他猜想几个星期内,花园里将杂草丛生,鼻涕虫也会把叶子吃个精光。但是话又说回来,说不定他们会雇个人照顾花园。他比较喜欢种些蔬菜,但种蔬菜比种花更费事。他栽种的规模不大:一些生长缓慢的洋紫荆、树下几株夹竹桃、两丛杜鹃花、一排玉簪花和一株攀爬阳台护栏的铁线兰。为了纪念他太太,他还种了一小丛绣球花。在厨房后面的一块空地上,他种了一些金盏花和凤仙花,而且忍不住种了几株番茄,秋天来临前,应该刚好可以采收一些。他计算飞燕草的相隔距离,把它们绑在小木棍上,在土里埋进一些剑兰球茎。他怀念在室外工作:双膝顶着泥土,土石渗入指甲,土味残留在皮肤上,即使洗澡时用力刷洗,土味依然洗不掉,那种感觉真是踏实。他就怀念老家这一点,而且当他想到他的花园时,也是他最想念他太太的时候。她剥夺了他的园艺之趣。这些年来,孩子们长大,家里只剩下他们两人,但她依然有办法用光所有蔬菜,把它们加在一些他自己不知道怎么准备的菜肴中。除此之外,她在世时,他们经常宴客,客人们惊叹马铃薯来自他们自家的后院,夜晚接近尾声时,大家还带走一袋袋马铃薯。

他看看阿卡的那一小块地,泥土仔细地高高堆在玩具四周,圆珠笔和铅笔插进土里,所有原本放在他口袋里的一分钱硬币也在地上。

“花草树木什么时候会长出来?”阿卡站在游泳池里,对着一艘小船弯下腰,大声问道。

“快了。”

“明天吗?”

“没那么快,这些东西需要时间,阿卡,你记得我今天早上教你什么吗?”

阿卡用孟加拉话从一数到十。

那天晚上阿卡在他身边睡着后,他在床上写了一张明信片给班奇太太。他觉得这样比用露玛的电脑发送电子邮件保险,他还是无法完全信赖电子邮件这种通讯方式。他在帮阿卡买游泳池的那家五金店挑了这张明信片,明信片上是埃利奥特湾上的帆船,他还没亲眼看到这个景观呢!在欧洲旅游时,他总是只在造访过的景点购买明信片,不然就觉得有欺骗之嫌,但在这里他别无选择。他用露玛看不懂的孟加拉文撰写。“我正在帮露玛栽种一个花园,”他在开头写道,“阿卡长大了,正学习游泳。天气不错,这里夏天不下雨。我期待布拉格之行。”然后就此停笔,没有签名。他翻找皮夹,皮夹里有张折起来的小纸片,他已把班奇太太的地址写在小纸片上。他身上只带着几个人的地址:他儿子和他女儿的,现在多了班奇太太的,这些地址全写在小纸片上,安放在他的驾照和社会保障卡后面。他用英文填写地址,最后在地址上方写下她的名字。

他心想,离这里最近的邮局不知道在哪里。如果他跟露玛要邮票,她会觉得奇怪吗?他可以把明信片带回宾夕法尼亚州,从那里寄出去,但这样似乎很愚蠢。他决定跟露玛说他必须寄出一份账单。离这里两英里的路边有个邮筒,他离开西雅图前可以找个机会邮寄。这时,他却不知道该把明信片放在哪里。这间房间不太容易藏东西:地面一览无遗,一眼就看到角落,除了几件衬衫外,衣柜里空荡荡的。露玛白天某些时候会下楼——他始终搞不清是什么时候——进他房间帮他铺床,检查一下篮子里有没有要洗的衣服,拭干他刮脸和刷牙时溅在水槽两侧的水渍。他考虑把明信片放在皮箱的口袋里,但他累得不想起床,就把明信片塞到床边小桌上一本西雅图旅游手册的书页里,然后为了保险起见,再把旅游手册放到抽屉里。

他转身面向熟睡中的孙子,那张圆滚滚的小脸和长长的眼睫毛让他想起自己两个孩子小时候的模样。他忽然意识到,他说不定活不到看着阿卡长大成人,永远无法亲眼看着孙子步入中年。他真的上了年纪,这个简单而不争的事实令他很难过。他想象这个小男孩几年后住进这个房间,像露玛和洛密一样猛然把门关上,这是不可避免的,然而,他很清楚自己也因迁居美国而离弃了父母。为求上进与追求事业,他舍弃了父母,但这些都已不再重要。他轻轻亲吻阿卡的头侧,用手顺顺他那金黄色的鬈发,然后关掉台灯,房中一片漆黑。

星期六早上,她爸爸预定离开的前一天,花园大功告成。早餐后,他向露玛展示成果,灌木依然低矮,根部四周盖上了肥料,中间留有足够的距离,每丛灌木得以独立生长,但他说灌木会越长越高,也会越长越靠近,他还用手比画了高度,让她看看灌木明年夏天会长到多高。他跟她说等到太阳下山后再浇水,还叮嘱她过多久就得浇水,以及浇多少水。他让她看看他买的肥料,告诉她浇水的时候何时添加肥料。她静静聆听,阿卡则在一旁的泳池里跳进跳出,但她却不太能够掌握她爸爸说的东西。

“留心这些甲虫。”他边说边从叶子上抓起一只甲虫,把它弹到一旁,“绣球花今年不会开得太茂盛,花朵可能是粉红色或蓝色,全看土壤的酸性而定。你还是必须做些修剪。”

她点点头。

“你妈妈向来最喜欢绣球花。”她爸爸加了一句,“也就是说,在这个国家她最爱绣球花。”

露玛看看这些带有深绿色锯齿状叶片的植物,她不知道这回事。

“确保不要让番茄垂到地面。”他弯下身子重新调整其中一株,“这根木柱应该支撑得了,不然你可以用一条绳子加固,确定番茄不会缺乏水分。如果阳光太强,记得每天检查两次。番茄成熟前如果降霜,就把它们摘下,用报纸包起来。对了,秋天时要把飞燕草的枝干剪下来。”

“说不定这可以由你负责。”她建议。

他一只手撑在大腿上,姿态怪异地站起来。他脱下棒球帽,用手臂抹抹额头。“我已经安排了旅行,也买了票。”

“爸,我的意思是等你回来后。”

她爸爸先前一直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指尖沾了一圈泥土,但这时他抬起头来,观看四周以及花园和树木。“这个地方不错,露玛,但这是你的家,不是我的家。”

她已经预料到会遭到抗拒,所以她继续说:“整个楼下都是你的,你依然可以爱什么时候去旅行,就什么时候去旅行,我们不会妨碍你,阿卡,你说呢?”她大喊,“外公应不应该跟我们住在这里?这样好不好?”

阿卡听了在泳池里跳上跳下,一边拿着一只塑料海豚喷着水,一边点头。

“我知道这是个很大的改变,”露玛继续说,“但这样对你比较好,对我们大家都好。”说着说着,她哭了起来。她爸爸没有上前安慰她,只是沉默不语,等着这一刻过去。

“我不想成为负担。”他过了一会儿之后说。

“你不会的,你能帮我,你不必现在做决定,只要答应你会考虑就好了。”

他抬头看着她,脸上闪过一丝悲伤,仿佛终于理解了她的话,然后点了点头。

“你在这里的最后一天有没有什么特别想做的?”她问,“我们可以开车到西雅图市区吃午饭。”

这个建议似乎让他开心。“坐船好吗?我们可以去坐船吗?”

她告诉他她得帮阿卡穿衣服,顺便查一查时刻表,然后转身走回屋内。他忽然好想离开,剩下的这二十四小时令人难以忍受。他提醒自己,明天他将坐上飞机,返回宾夕法尼亚州。再过两个星期,他将和班奇太太一起去布拉格,夜晚也将与她同床共枕。他知道女儿不是为他着想,所以才请他过来一起住。她是为了她自己。过去这些年来,除了供给她的一些显然必要的东西外,他从来不觉得她需要他,而这时,女儿需要他。正因为如此,女儿的邀请让他更加不悦。他心中仍存有父爱,这一部分永远不会消逝,也让他觉得必须接受女儿的邀请,但这不是他要的。在这里的一星期虽然愉快,却只让他更看清这一点。他不想成为另一个家庭的一分子,也不想介入其间的混乱、争吵和索求,这些都太伤神。他不想生活在女儿婚姻的阴影中,在女儿生活的边缘过日子。他不想再住进一栋原本空荡荡、唯有借着岁月才逐渐填满的大房子,就像他的老家,那些孩子成长过程中觉得必须保存和拥有的书籍、物品和衣物,最近才被他全数丢弃。生活不断前进,直到某一阶段才停歇,而他已经走到那个阶段。

唯一让他难以割舍的是这个小男孩,但他知道男孩会忘了他。他想要让露玛意识到,如今他太太走了,就算他还活着,世上也没有人再会来关心她。他看着露玛追在阿卡后面跟着收拾东西,擦拭尿在地上的尿液,对孩子有求必应,他想到他太太做这些事情的时候年轻多了,几乎还只是个女孩,等他太太到了露玛这个年纪,他们的孩子已经进入青春期。孩子们长得越大,似乎变得越不像爸妈。他们讲话、穿着打扮都不一样,从他们头发的发质到手脚的形状,似乎样样让人感到陌生。奇怪的是,这个只有一半孟加拉血统,甚至没有一个孟加拉姓氏的小孙子,才让他觉得是自己的血亲,仿佛在另一个人身上看到了自己。

他记得孩子们从大学回家,陶醉在新近获得的独立感中,对他和他太太非常不耐烦,始终想要尽早离开。他太太相当伤心,虽然他从来没有承认,但他也感到难过。在那些时候,他无法不想到孩子们曾经多么幼小,在他紧张的怀抱中是多么无助,他们谁都不认识,全得靠他才能够生存。他和他太太是他们的全世界。但需求终究会消散,逐步降低到细微淡薄,无所定型,只怕一触即散。露玛也会面对这种失落感;她的孩子们终将变成陌生人,躲避着她。因为她是他的孩子,所以他想保护她,让她免于承受这种失落,正如他这辈子始终想让她免于受到许多事情的伤害。他想让她免于面对婚姻一路走来不可避免的变质,免于承受一个他有时只怕是错不了的推断:组织小家庭、生儿育女固然令人满足,但有时却从一开始就出了错。但这些只是一个老人家的猜测——一个如今表现得像个小孩子的老人家。

隔天一早,当阿卡还在睡觉时,她爸爸就离开了。她再次提议送他去机场,但这次他态度更加坚决,跟她说他不想打乱阿卡的日常作息。昨天在西雅图玩了一天,大家累坏了,乘坐渡轮后,他们登上太空针塔,然后在派克市场吃晚饭,最后才开车回家。她到厨房跟她爸爸碰面,看到他已经吃完玉米片,小碗和汤匙已放在滤水盘上,通常留下来等着泡第二次的茶包已被丢掉。

“你东西都带齐了吗?”她看到他的皮箱摆在门口,开口问道。他带了礼物来访,却没买任何东西带回去。从苗圃和五金店买来的东西、卷绕成圈的水管、工具和剩下来的表土,这些他过去这星期买的东西,全都是为了她而买,现在已经悉数整齐堆放在阳台下。

“到家打电话给我。”她说,她妈妈以前跟孩子们道别时就是这么说。她询问他的航班信息,把它写在一张纸的最下面,这张贴在冰箱门上的纸,也写着亚当的行程。

“亚当今天晚上回来?”

她点点头。

“很好,日子就恢复正常了。”

她想告诉他,有爸爸在身边,感觉是多么正常,但她却说不出口。她爸爸瞄了一下手表,然后倒了一点茶到小碟子上,让茶更快变凉。他把小碟子端到嘴边,从碟子的边缘啜饮。

“这个星期过得不错,露玛,我每天都很开心。”

“我也是。”

“跟阿卡相处的这几天最珍贵。”他加了一句,声调变得柔和,“如果你愿意的话,宝宝出生以后,我可以再来住一阵子,但我不会像你妈妈那么有用。”

“不是这样的。”

“但我比较喜欢自己一个人住,这点请你谅解,我年纪大了,做不了这种转变。”

他轻柔的话语重重敲击着她,这太快了,她赫然领悟,他不需要考虑,他也从来没有打算留下来。

“找时间打听一下这里的律师事务所。”他继续说,“别浪费这些年的努力。”

他站起来,她还没来得及阻止,他就洗了杯子和小碟子,把它们放在滤水盘上。是离开的时候了。

“我下楼亲亲阿卡。”他说。他转身走出厨房,但忽然停步,“你有多余的邮票吗?我得寄出一份账单。”

“邮票在玄关小桌子的抽屉里。”她说,“那里有一卷。”

她听到抽屉打开,然后关上,接着响起他凉鞋敲打着楼梯的声音。他再回到厨房,然后走到门口穿鞋、系鞋带,把凉鞋摆进皮箱前面的口袋。他亲亲露玛的脸颊。“好好照顾自己,让我知道花园的进展如何。”他瞄了一眼她的肚子,加了一句:“我等着好消息喔。”他转身走到车子旁边,把皮箱放进车厢,当他启动引擎倒车时,她站着观看,心想不知道何时才会再见到他。开到邮筒时,他停了下来,一时之间,她以为他打算摇下车窗、把账单丢到邮筒里,但他只是隔着关闭的车窗挥挥手,微微靠向她,看似迷了路。几秒后,他就走了。

“外公呢?”她把茶喝完之时,阿卡问道。

“他今天回家了。”

“为什么?”

“因为他住在那里。”

“为什么?”她在儿子的小脸上看到自己也感受到的失望。

“爸爸晚上回来。”她说,试图改变话题,“我们要不要烤个蛋糕?”

阿卡走到厨房门口,试着扭开门把手,隔着玻璃看看后院。“我要外公。”

她帮他开门,跟着他到外面,两人都赤足而行,露玛小心翼翼慢慢走,阿卡则不怕石头或小树枝。外面比她预期中冷,时候尚早,白天的暖意还未聚拢。她想回屋里去拿毛衣。“小甜豆?你冷吗?”她边问边把双臂交叠在胸前,但阿卡没有回答,他拿起她爸爸留在阳台下方的空水罐,假装在他那块小空地上浇水。她看着从地面上冒出来的东西:圆珠笔和铅笔,一根吸管,一支冰棒棍。地上还有垃圾邮件的信封,杂志里掉出来请读者订阅的小卡片,一张张折得像小帐篷似的摆在地上。她目光落到另一张材质比其他纸张坚硬的纸片。她弯下腰看看,认出她爸爸的笔迹。她以为那是她爸爸寄给她的明信片,说不定是阿卡从冰箱门上拿下来,或是从玄关桌上的篮子里拿出来的。但这张没有邮戳,也还没被寄出。明信片的内文是孟加拉文,地址则是英文,收件人是长岛的米娜卡西·班奇太太。

她捡起明信片。“阿卡,这是什么?”

他伸长手臂,试图从她那里抢回来。“那是我的。”

“这是什么?”她问,这次口气较为严厉。

“那是给我的花园的。”

“外公给你的吗?”

他生气地摇摇头,然后开始哭泣。

她瞪着明信片,心中马上明白,就像当初一看到外科医生的表情,她立刻知道她妈妈在手术台上出了什么事。录像带里的那个女人,她爸爸为什么去旅行,他为什么心情开朗,他为什么不想跟她住在西雅图,今天早上他为什么要一张邮票,原因就在这几行她甚至看不懂的字句里。这些字句也正显示,她爸爸爱上的不只是阿卡而已。

他在机场的书店里买了份报纸,准备登机的时候翻阅。这时,他看到收银台旁边的金属架上,摆着一本跟露玛家中他床边那本西雅图旅游手册一模一样的旅游指南。先前他到处寻找那本手册,翻遍所有被单,这过程当中几乎吵醒阿卡。他打开他从未使用的抽屉,查看衣柜的架子,把手伸到床垫下方,从各个角度尽量伸长手臂摸索。他咒骂自己没有早点把明信片寄出去,最后终于在阿卡睡着的那一侧的床底下发现了手册。他疯狂似的搜寻每一页,抓着书脊用力摇晃,但明信片却不见了。一时之间,他真想叫醒小男孩,问他有没有看到明信片,或是把明信片放到哪里了。他查看浴室、放脏衣服的篮子,以及早上刚用过的浴缸。最后他知道自己再不走会赶不上飞机,不能继续找了,于是他启程离开。那张露玛给他的没有使用的邮票依然轻飘飘地待在他的衬衫口袋里,邮票的面值大于明信片所需,没什么重量,却让他心中充满担忧。

她带着阿卡进屋,擦干他的泪水,抱抱他,等他安静下来,再帮他准备早餐。他问可不可以看电视,她说可以,她让阿卡端着玉米片的小碗坐在咖啡桌后面,然后回厨房去再查看那张明信片。她的直觉反应是把它撕成碎片,但她制止了自己,瞪着那些她小时候妈妈曾经教过她却始终教不会的孟加拉字母。这些字句妈妈肯定一看就懂,这些字句也在证明妈妈已经不存在,感觉更胜过葬礼时以及葬礼后的每一天。当生命依然继续,当露玛依然需要她解释好多事情,妈妈到哪里去了呢?

她走回室外,穿过草坪,看着她爸爸先前栽种的绣球花。这些依照土壤性质,可能开出粉红或是蓝色花朵的绣球花,并不足以向露玛证明爸爸爱过妈妈,甚至表示他想念她。然而,在投入另一个女人怀里前,爸爸在这里种上绣球花,借此表示缅--怀妈妈。露玛抚平手中的明信片,用指甲刮去遮掩住部分邮政编码的泥巴。她把明信片翻过来,看看这张爸爸挑选的纪念此次西雅图之旅的普通风景图片。然后,她走回屋内,来到玄关的小桌旁,从抽屉里拿出那卷邮票,在明信片上贴上一张邮票,好让邮差今天晚些时候可以取走。

《地狱—天堂》

严格来说,来自加尔各答的普拉纳博·查卡拉波帝不是我爸爸的弟弟,他是七十年代初期少数几位我爸妈认识的孟加拉同乡,当时我爸妈住在中央广场附近一处租来的公寓,社交生活相当贫乏,认识的朋友用一只手就数得完。但我在美国没有亲叔叔,所以爸妈叫我称呼他为“普叔叔”,他也因而叫我爸爸“沙玛尔大哥”,讲话时以敬语相称,他叫我妈妈“大嫂”,孟加拉人就是这样称呼兄长的妻子,而不是直接叫她的名字“亚潘娜”。结识了我爸妈后,普叔叔承认,碰见我们的那一天,他其实已经在剑桥附近、我放学后常和妈妈走来走去的街上,跟踪了我们大半个下午。他尾随我们沿着马萨诸塞州大道而行,跟着我们进出哈佛合作社书店,我妈妈总喜欢到这里看看打折的家用品。他还跟着我们一起走到哈佛广场,天气好的时候,我妈妈经常坐在这里的草地上,看着成群学生和教授沿着人行道匆匆鱼贯而行。最后,当我们爬上怀德纳图书馆的楼梯,好让我进去上洗手间的时候,他终于拍拍我妈妈的肩膀,用英文问她是不是孟加拉人。其实答案相当明显,因为我妈妈戴着孟加拉结婚妇女才会佩戴的红白手环,身穿一件寻常的坦盖尔纱丽,中分的发间洒上厚厚的一层朱红色粉末,她圆圆的脸庞和乌黑的双眼,更是典型的孟加拉女人模样。他注意到她红白手环间、细细的黄金手镯上面别了两三支安全别针,必要之时,她可以马上用别针取代上衣上掉了的链状扣,或是勾出裙子上的线头,只有他在加尔各答的妈妈、姐妹和阿姨们有同样习惯。除此之外,普叔叔偷听到我妈妈用孟加拉话叫我不要买书店里的漫画杂志。但他承认那时刚到美国,人生地不熟让他事事怀疑,连非常明显的事情都不敢轻易相信。

那天以前,我爸妈和我已在中央广场住了三年;在那之前,我们住在柏林,我在柏林出生,我爸爸也在柏林完成微生物学的学位,然后接受了一个在马萨诸塞州综合医院的研究员职位。定居柏林前,我爸妈都住在印度,两人不认识对方,通过媒妁之言在印度结了婚。中央广场是我记得的第一个住处,而在我的记忆中,我们的公寓位于亚斯波顿区一幢贴了暗棕色墙面板的房子里,那儿总是有着普叔叔的身影。根据那个他经常喜欢复述的故事,那天下午,我妈妈邀他一起回我们的公寓,并准备了茶点;我妈妈得知他已经三个多月没有好好吃一顿孟加拉菜后,还送给他昨天晚餐剩下的米饭和咖喱鲭鱼。他一直待到我爸爸回家,然后留下来吃了另一顿饭,在那之后,他几乎每天晚上都过来吃饭,占据了厨房塑料方桌的第四个位子,成了我们家名副其实的一员。

他来自加尔各答的富裕家庭,在搬到美国、去麻省理工学院研读机械前,他连倒杯水都不必自己动手。波士顿的研究生生活是个冷酷的现实,头一个月,他就瘦了将近二十磅。他在一月的一场大风雪中抵达波士顿,待了一个星期就收拾行李前往洛根国际机场,打算放弃努力了一辈子的目标,直到最后一刻才改变主意。他住在特罗布里奇街的一栋房子里,屋主是个离了婚的女人,两个小孩总是尖叫哭喊。他在阁楼租了一个房间,只被允许在特定时间使用厨房,而且被告诫一定要用稳洁洗涤剂和清洁海绵把炉子擦干净。我爸妈认为这种状况很糟,如果家里多一间卧室,他们一定会请他搬进来,但是他们只能欢迎他过来吃饭,并且家中大门随时为他敞开。不久之后,他课间休息和没课的时候一定待在我们家,而且总是留下一些私人物品,比方说一包快抽完的香烟、一份报纸、一封他懒得拆开的信件、一件他待在我们家的时候脱下来而忘了拿回去的毛衣。

我清晰地记得他开朗的笑声,也记得他瘦长的身躯懒洋洋地躺在公寓里那些单调、不成套的家具上。他额头饱满,留着厚厚的小胡子,长相颇为抢眼,他还留着一头过长的乱发,我妈妈说那头乱发让他看起来很像那个时候四处可见的美国嬉皮士。他的长腿不管坐在哪里都快速抖动,当他手指夹着香烟、把烟灰弹进我妈妈特地为他准备的小茶杯时,那双修长的手微微颤动。虽然受过科学训练,但他这个人却不严谨,难以预测,也没什么条理。他似乎总是处于饥饿状态,一进门就大喊还没吃午饭,然后狼吞虎咽,还在我妈妈炸肉排的时候,伸手到她背后偷拿一块,等不及她把肉排和红洋葱沙拉好好摆在盘子上。我爸妈私底下说他非常聪明,曾是贾达普大学的明星学生,拿到令人称羡的助学金到麻省理工学院读书,但普叔叔对于课程漫不经心,经常逃课。“这些美国人学习的方程式,我跟奥莎一样大的时候就知道了。”他抱怨道。他非常惊讶我二年级的老师没有指定回家作业,也很惊讶七岁的我还没学到平方根或是圆周率。

他不声不响就出现,从不事先打电话,只是跟住在加尔各答的人一样敲敲门,等着我妈妈让他进来的时候喊声“大嫂”。我们结识他以前,我一放学回家就看到妈妈已经穿上外套,皮包搁在大腿上,迫不及待想逃开这个她独自待了一整天的公寓。但现在回家后,我看到她在厨房里揉面团,准备她通常只在星期天做给我和我爸爸吃的圆面包,或是安装她在Woolworths超市买来的新窗帘。当时我并不知道,我妈妈一整天都期待普叔叔的来访,她换上新纱丽、梳好头发等着他来,那些她若无其事、看似随便帮他准备的点心,其实是花了好几天精心策划的成果。我也不知道她为了他从阳台上大喊“大嫂”的那一刻而活着,他没来访的那些日子,她的心情就变得糟糕透了。

我也期待他的来访,这一点八成让她高兴。他表演扑克牌魔术,以及一种看似奋力掰断大拇指的视觉幻象把戏,还在我从课堂上学到之前,教我背诵九九乘法表。他的嗜好是摄影,拥有一个按下快门前必须构思一下的昂贵相机。一张圆脸、缺了牙齿、浓密刘海需要修剪的我,很快就变成他最喜欢的摄影对象。那些依然是我最喜欢的照片,因为它们传达出我已经失去的年少自信,尤其是当我面对相机时。我记得他手拿相机站着,试图拍下在哈佛广场跑来跑去的我,也记得自己站在大学建筑物的楼梯上、街道上或靠着树干摆姿势。我妈妈只出现在一张照片里;她抱着我,我两腿叉开坐在她大腿上,她的头稍微弯向我,双手遮住我的耳朵,好像不让我听到某事似的。在那张照片里,普叔叔双手抬高到一个角度,把相机举到面前,他的影子盘旋在照片的一角,无形的黑色身影盖住我妈妈身躯的一侧。我们始终是三人行,他来访的时候,我总是在场,我妈妈不可能单独在我们公寓招待他,不然有失分寸,这点根本不用说。

他们共享她和我爸爸所没有的兴趣:电影、左派政治以及诗。他们来自北加尔各答的同一区,走路就到得了彼此的家,只要一描述确切的地点,他们马上知道对方住处的外观。他们知道同一些商店、同一条公车线路和地铁线路、同一家出售最可口的水果糖和糖薄煎饼的小店,我爸爸却来自距离加尔各答二十英里,被我妈妈视为荒郊野外的郊区,即使乡愁最难熬的时候,她也庆幸至少不必住在死板的婆家。在那里,她得整天用纱丽包着头,厕所不过是一个凸起的平台加上一个小坑,所有房间的墙上都没有挂画。不到几个星期,普叔叔就把他的唱片带到我们家里,为我妈妈一首又一首地播放他们年轻时代的印度电影歌曲,这些轻快的情歌改变了我们家宁静的生活,也将我妈妈带回那个为了嫁给我爸爸而舍弃的世界。她和普叔叔经常试图回想歌曲来自哪部电影里的哪一个场景,演员们是哪些人,以及他们穿些什么。我妈妈会描述拉吉·卡布RajKapoor(1924—1988),印度宝莱坞知名制作人、演员,与娜姬丝(Nargis)为银幕情侣。和娜姬丝雨天在伞下唱歌,或是戴夫·安南DevAnand(1923—),印度知名电影明星。在果亚的海滩上乱弹吉他。她和普叔叔时常热烈争辩这些事情,在玩笑似的斗嘴中抬高音量,用一种她和我爸爸从来没用过的方式跟对方争执。

因为他扮演着弟弟的角色,所以她随意叫他普拉纳博,然而她从不直接叫我爸爸的名字。当时我爸爸三十七岁,比我妈妈大九岁,普叔叔则是二十五岁。我爸爸喜欢安静地独处,他为了让他爸妈高兴而跟我妈妈结婚;只要他有个太太,他们就愿意接受他抛下父母的事实。他心里只有工作和研究,生活在一个我和妈妈都穿不透的壳子里。对他而言,谈话是一件差事,必须耗费他宁愿花在实验室里的精力。他讨厌任何多余的事物,他的日常生活极为简单:早上吃谷物早餐和喝茶,回家后喝杯茶,每天晚餐两道不同的蔬菜,除此之外,他不想要、也不需要任何东西,他不像普叔叔一样有着不顾后果的好胃口。我爸爸有种幸存者心态,他不时评论说斯大林统治下的俄国人饿到靠吃壁纸后面的糨糊维生。他喜欢在客人面前这么说,而且大伙通常没有刻意挑起相关话题。有人或许认为普叔叔经常来访,说不定会让他稍感嫉妒,最起码有点猜疑,普叔叔来访对妈妈的行为和情绪所造成的影响,说下定也让他起了疑心,但我猜爸爸感激普叔叔的相伴,因为他不必再担负心中那股逼迫妈妈离开了印度而带来的责任感。爸爸看到她有所改变,开心了起来,说不定也觉得松了一口气。

夏天时,普叔叔买了一辆天蓝色的大众甲壳虫,他开车载着妈妈和我到波士顿与剑桥兜风,过了不久,他便开到了郊外,奔驰在高速公路上了。他时常带我们去沃特敦的“印度茶与香料”餐厅,有一次还载着我们一路开到新罕布什尔州观赏山景。天气逐渐变热,我们开始每星期去瓦尔登湖一两次,我妈妈总是准备白煮蛋和小黄瓜三明治当野餐,而且神情愉快地聊着少女时代的冬季野餐,她说她和五十几个亲戚浩浩荡荡出门,大家一起搭火车到孟加拉西部的乡村。普叔叔兴致盎然地听着这些故事,陶醉在每一件逐渐消逝的往事里。他不像我爸爸,对她的怀旧之情置若罔闻,也不像我一样,听得一知半解。在瓦尔登湖畔,普叔叔经常哄着我妈妈穿过树林,带着她走下陡峭的斜坡到湖边。我们游泳的时候,她取出野餐的东西,坐着看我们游泳。他的胸部布满浓密的黑色胸毛,一直延伸到腰际。他的双脚细长瘦削,却有着一个松软的小肚子,好像一个有了小孩、懒得锻炼小腹但身材还算苗条的女人,看起来有点古怪。“大嫂,你把我喂胖啰。”在狼吞虎咽我妈妈准备的食物之后,他总是发出抱怨。他游泳姿态笨拙,噪音四起,头总是浮在水面上;他不知道该如何像我在游泳课上学到的那样吐泡泡或是憋气。我们到哪里,陌生人总是自然而然以为普叔叔是我爸爸,我妈妈则是他太太。

我现在才明白,妈妈当时爱上他了。从来没有任何男人像他那样对她献殷勤,那是一种小叔式的单纯爱恋,在我的心目中,他不过是家中一员,既像个叔叔,也像大我很多的哥哥,因为从某些方面而言,我爸妈保护他、关心他,就像他们关心我一样。他尊敬我爸爸,总是请教他怎样在西方生活,如何开立银行账户和谋职,而且认同他对基辛格和水门事件的看法。我妈妈偶尔会以女孩子为话题逗他,问他麻省理工学院有哪些印度女孩,或是给他看一些她在印度的年轻表妹的照片。“你觉得她如何?”她会问道,“她是不是很漂亮?”她知道她永远不可能将普叔叔据为己有,而我猜她想借此把他留在我们家。但最重要的是,刚开始他完全依赖她,在那几个月里,他非常需要她,在我爸妈的婚姻中,我爸爸却从来没有像这样依赖我妈妈。他让我妈妈感受到毕生前所未有,我猜也是唯一一次的喜悦,我想连我的诞生都没有让她这么快乐。我是她和爸爸结了婚的明证,也是料想之中的结果,她从小就被教导必须过着这样的生活。但普叔叔不同,他是她生命中完全意想不到的喜悦。

一九七四年秋天,普叔叔遇见一位名叫黛博拉的女孩子。这个拉德克利夫学院的美国女孩开始陪着他到我们家,我跟我爸妈一样直接叫她黛博拉,但普叔叔教她称呼我爸爸“沙玛尔大哥”、我妈妈“大嫂”,黛博拉也欣然相从。他们头一次到家里吃晚饭前,当妈妈正忙着整理客厅时,我问妈妈是否应该称呼黛博拉“阿姨”,就像我叫普拉纳博“普叔叔”一样。“何必呢?”妈妈边说边狠狠瞪了我一眼,“几个星期内就会变得没意思,她也会离开他。”但黛博拉依然留在他身旁,一起参加那些普叔叔和我爸妈越来越热衷的周末派对。这些派对上清一色都是孟加拉人,唯一例外的是黛博拉。黛博拉的个子相当高,比我爸妈还高,几乎跟普叔叔不相上下,她黄褐色的长发中分,跟我妈妈一样,但她把长发扎成马尾辫,而不是编成辫子,再不然就是长发披肩,头发凌乱地以一种我妈妈认为不庄重的方式垂落到身后。她戴着小小的银框眼镜,不施脂粉,主修哲学。我觉得她很漂亮,但我妈妈说她脸上有雀斑,而且臀部太小。

有段时间,普叔叔依然每个星期自己过来吃一顿饭,大部分是为了询问我妈妈对黛博拉的看法。他想得到她的肯定,跟她说黛博拉的父母是波士顿大学的教授,父亲曾经出版诗集,父母都是博士。他不在的时候,我妈妈对黛博拉的来访表示不满,她抱怨不能把菜烧得太辣,不好意思把炸鱼头放进豆蓉里等,虽然黛博拉表示喜欢吃辣,但妈妈还是照常抱怨。普叔叔教黛博拉说khubbhalo②用拉丁文转写的孟加拉语,分别意为好吃和没问题。和aacha②,也教她用手指而不是叉子拿取某些食物,有时他们竟然喂对方吃起东西来,手指停在彼此的嘴里,迫使我爸妈低头看着眼前的盘子,静候这一刻的结束。在人多的场合,他们在每个人面前亲吻、手牵着手,他们一走远,我妈妈就跟其他孟加拉妇女说:“他以前非常不一样,我不明白一个人怎么可能变得这么快,那种差别啊,简直就像地狱和天堂。”而她总是用英文讲出她那自行编造、次序颠倒的比喻。

我妈妈越是厌恶黛博拉的来访,我却越期待她上门。我迷上黛博拉,就如同年轻女孩经常迷上不是自己母亲的女人。我喜欢她清澈的灰眼睛,她穿的披风式外套,丹宁布海滩裙和凉鞋,以及她一头让我随意编成各种好笑发型的直直长发。我羡慕她那一副轻松的模样;我妈妈坚持只要是聚会场合,我就必须穿上那件及膝、略带维多利亚风格、她称之为大花纱裙的礼服,而且梳个派对发型,也就是头部两侧各编一条辫子,然后用发夹把两条辫子夹在背后。在派对上,黛博拉最后总是客气地溜到一边,过来陪我玩,那些她觉得自己有义务一起聊聊的孟加拉女人们也因而大大松了口气。我比所有爸妈朋友们的小孩都大,但有了黛博拉,我就找到同伴。她知道《长袜子皮皮》、《绿山墙的安妮》等所有我阅读的书,她送给我各种我爸妈买不起,或是不愿买的东西:一本印刷精美、纸张厚重光滑、附有水彩插图的大开本《格林童话》,一个头发是纱线编织而成的木偶。她跟我说她有三个姐姐和两个弟弟,最小的弟弟岁数跟我相仿。有次探望她爸妈之后,她带来三本南茜·茱儿NancyDrew,一个虚构的美少女侦探,一九三年以她为主人公的小说问世,一九三八年到一九三九年四度被拍成电影,一九七七年开始不断被翻拍成电视剧。小说,每一本的第一页上面都用小女孩的笔迹写着她的名字。她还带来一个旧玩具,那是一套小小的纸做的舞台,古堡、舞厅和田野三个布景可以互换。黛博拉和我自在地用英文交谈,虽然在家里说孟加拉话,但到了那个年纪,我用英语表达已经比用孟加拉话来得自在。有时她问我怎样用孟加拉话说这说那;有一次她问我asobbho是什么意思,我迟疑了一下,然后跟她说如果我做了某件非常淘气的事情,妈妈就叫我asobbho,黛博拉的脸马上沉了下来。我知道她不受欢迎,大家讨厌她,也说了一些恶毒的话。我想要保护她。

乘坐大众车出游变成了四人行,黛博拉坐在前座,一只手握住普叔叔搁在变速杆上的手,妈妈和我坐在后面。不久后,我妈妈开始编出各种借口不参加,说她头痛、刚感冒等等,于是我变成新三人行中的一员。令我惊讶的是,妈妈准许我跟他们去波士顿美术馆、公共花园和水族馆,她等着这段恋情结束,等着黛博拉让普叔叔心碎,等着饱受创伤、满心懊恼的普叔叔回到我们身边。我看不出他们的感情哪里不对,他们公开表示对彼此的爱意,自然而然表现出幸福,我看在眼里,觉得新奇又浪漫。有了我坐在后座,普叔叔和黛博拉可以为将来做准备,试图想象组织自己的家庭。黛博拉和我一起拍了好多照片:我坐在黛博拉大腿上、我牵着她的手、我亲吻她的脸颊,我们交换我相信只有我俩明白的秘密微笑,在那些时刻,我觉得她比世界上任何人都了解我。任何人都会说黛博拉将来会是个好妈妈,但我妈妈拒绝承认这回事。我不知道当时妈妈在生了我之后第五度怀孕,她很累,很害怕又流掉另一个宝宝,以至于整天都在睡觉,因此,她才让我跟普叔叔、黛博拉一起出去。十个星期后,妈妈再度小产,她的医生也劝她不要再试了。

到了夏天,黛博拉的左手手指上多了一枚钻戒,从来没有人买这种东西给我妈妈。因为普叔叔的家人住得那么远,所以有一天他单独过来我们家,希望在跟黛博拉求婚前,得到我爸妈的祝福。他把盒子拿给我们看,打开盒子、取出安放在里面的钻戒。“我想看看戒指戴在某个人手上是什么样子。”他边说边鼓励妈妈戴戴看,但她拒绝。结果是我伸出了手,感觉钻戒沉沉地悬挂在我手指根部。然后他又提出了一个要求:他想请我爸妈写信给他爸妈,就说他们已经见过黛博拉、对她印象非常好。他当然担心跟家人提起自己打算娶个美国女孩,他跟他爸妈提起过我们,我爸妈一度还接到他们写来的信,信中谢谢我们这么照顾他们的儿子,让他在美国有个不错的家。“信不必写得太长,”普叔叔说,“只要几行就好了。如果你们跟他们讲,他们比较容易接受。”我爸爸对黛博拉的感觉不好也不坏,从不像我妈妈一样评断或是批评她,但他向普叔叔保证,周末前,这封赞同婚事的信绝对会寄出去。我妈妈点头表示同意,但隔天我看到普叔叔一直拿来当烟灰缸的小茶杯,碎成一片片被丢进了厨房的垃圾筒,我妈妈的手上则贴了三片创可贴。

唯一的儿子居然打算娶个美国女孩,普叔叔的爸妈很惊慌。几个星期后,我们家的电话在半夜铃声大作:查卡拉波帝先生告诉我爸爸,他们绝不可能接受这样的婚姻,这种事情绝对不行,如果普叔叔胆敢娶黛博拉,他就再也不认这个儿子。然后,他太太接过电话,表示要跟我妈妈讲话,她在电话里好像两人是密友似的斥责我妈妈,责怪我妈妈坐视这段感情发展下去。她说他们已经在加尔各答替他选了一个太太,他离家前往美国时,大家都有共识:他完成学业就回国,与这个女孩结婚。他们已经替普叔叔和他的新娘买下同一栋大厦里与他们相邻的那一户,现在房子空关着,等着普叔叔回来。“我们以为信得过你们,但你们却狠狠地背叛了我们!”他妈妈愤愤地说,把没办法出在儿子身上的气发泄在一个陌生人身上,“你们在美国都是这样对待朋友吗?”我妈妈站在普叔叔的立场为这个婚事辩护,她告诉他妈妈,黛博拉是个乖巧的女孩子,家世也不错。普叔叔的爸妈苦苦请求我爸妈劝他打消念头,但我爸爸回绝了,他说他们没有资格介入此事。“我们不是他的父母。”我爸爸告诉我妈妈,“我们可以告诉他,他爸妈不赞成这个婚事,但仅此而已。”因此,我爸妈没跟普叔叔说他爸妈斥责他们、责备他们、威胁要跟他断绝关系,只说他爸妈不同意这件婚事。面对拒绝,普叔叔只是耸耸肩。“我不在乎,不是每个人都跟你们一样开明。”他跟我爸妈说,“有你们的祝福就够了。”

普叔叔订婚后,和黛博拉逐渐淡出我们的生活。他们觅屋同居,搬到波士顿南区的一个公寓,也就是我爸妈觉得治安不佳的那一区。我们也搬家了,新家在纳提克,虽然买下这栋房子,但我爸妈还是像住在租来的房子里一样,用一些剩下的油漆修饰墙上的磨损处,不愿在墙上钻孔,每天下午阳光从客厅窗户照进来的时候,我妈妈就拉下百叶窗,以免新家具褪色。在婚礼举行的前几个星期,我爸妈邀请普叔叔单独来家里,我妈妈准备了特别的一餐,庆祝他结束单身的生活。这是整个婚礼唯一带有孟加拉色彩的部分;其余都是美式色彩,包括结婚蛋糕、牧师、黛博拉穿上长长的白纱礼服和面纱等。晚餐时,我爸爸拍了一张照片,据我所知,这是唯一一张我妈妈和普叔叔的合照。照片有点模糊;我记得普叔叔正跟我爸爸解释如何使用相机,所以镜头中的他从厨房桌子旁边往上看,桌上摆了一盘盘我妈妈特别帮他准备的菜肴,他张着嘴巴,伸出长长的手臂,手指比划着教我爸爸如何辨识测光表或是诸如此类的配件。我妈妈站在他旁边,一只手好像赐福一样搁在他头顶,有生以来,这是她头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触碰他。“她会离开他。”我妈妈之后告诉她的朋友们,“他在浪费生命。”

结婚仪式在伊普斯维奇的一座教堂举行,接着在乡村俱乐部开派对。婚礼规模据说不大,我爸妈以为是一两百人,而非三四百人。当我妈妈看到只有三十人受邀参加时,吓了一大跳。在普叔叔所有认识的孟加拉人里,只有我们在宾客名单上,这点更是让她感到困惑,而非荣幸。婚礼当中,我们跟其他宾客一样,先是坐在教堂坚硬的木头长椅上,然后移到为摆放午餐而准备的长桌旁,虽然那天我们算是最接近普叔叔家人角色的宾客了,但黛博拉的爸妈、外公外婆和兄弟姐妹在乡村俱乐部拍全家福照片时,我们却没有被包括在内,我爸爸或我妈妈也没有站起来致词。黛博拉知道我爸妈不吃牛肉,特别安排他们吃鱼,不像其他宾客一样吃腓利牛排,我妈妈却不领情。她一直用孟加拉话抱怨仪式太正式,抱怨一身燕尾服的普叔叔穿梭于各桌之间,忙着跟那些美国姻亲们寒暄,几乎没跟我们说半句话等等。我爸爸一如往常保持沉默,对我妈妈的评论不作理会,只是安安静静、仔仔细细地吃东西,刀叉偶尔刮过瓷盘的表面,因为他习惯用手吃东西。他吃光了他盘里的东西,我妈妈说食物难以下咽,所以他接着吃完了她盘里的东西,然后说自己吃得太多,胃不舒服。黛博拉出现在我妈妈身后,亲亲她的脸颊,问我们开不开心时,我妈妈才勉强露出那晚唯一的笑容。

开始跳舞时,我爸妈留坐在桌旁喝茶,两三首歌曲后,他们决定该回家了,我妈妈隔着舞池狠狠瞪了我一眼,对我示意,而我正跟普叔叔、黛博拉和婚礼上的其他小孩围成一圈跳舞。我很想留下来,当我终于很不甘心地走回爸妈身边时,黛博拉跟着我走过去说,“大嫂,让奥莎留下来吧!她玩得很开心。”她跟我妈妈说,“很多人的家和你们家同一方向,再过一会儿,有人可以送她回家。”但我妈妈说不,她说我已经玩够了,强迫我在灯笼长袖的礼服外披上外套。开车回家路上,有生以来,我头一次但不是最后一次跟妈妈说我恨她。

隔年,我们收到一张查卡拉波帝家的诞生卡,卡片上是一张双胞胎女婴的照片,我妈妈却没把照片收进相簿里,或是贴在冰箱门上展示。女孩们叫做“萨拉邦妮”和“萨宾琪”,但大家都叫她们“邦妮”和“萨拉”。除了一张谢谢我们结婚礼物的卡片,那是他们寄来的唯一一封信。普叔叔在Stone&Webster美国最重要的工程建筑公司之一,总部位于马萨诸塞州斯托顿。找到一份高薪的工作,然后在马布尔黑德买了新家,我们却没有受到邀请。有段时间,我爸妈和他们的朋友不断邀请查卡拉波帝家参加聚会,但因为他们从未出席,或是只待了一小时就离开,所以大家也不再邀约。我爸妈和他们那群朋友把这种状况归咎于黛博拉,大家一致同意她不但让普叔叔忘了自己的出身,也剥夺了他的自主性。她是敌人,他是她的猎物,大家以他们作为警戒,信誓旦旦说异国婚姻注定没希望。他们偶尔带着两个小女孩出席印度教的礼拜,让大家感到意外,那两个一模一样的小女孩几乎不像孟加拉人,只说英语,教养方式也不同于我和大多数其他孩子。每年夏天她们没有被带回加尔各答。她们也没有那种恪守另一种生活方式并强迫孩子同样那么做的父母。因为黛博拉的缘故,她们不用受这些罪,我也因而嫉妒她们。“奥莎,看看你,长大啰,好漂亮喔!”黛博拉每次看到我总会这么说,试图重建我们以前的亲密,即使只有几分钟也好。那时,她已经剪掉那头美丽的长发,留着短发。“我敢打赌你很快就大到可以当保姆啰!”她常说,“我会打电话给你,我那两个女孩会喜欢的。”但她从来没打电话来。

我逐渐成熟,不再是小女孩,迈入初高中,迷上了班上的美国男孩。这些迷恋都无疾而终;尽管黛博拉对我赞赏有加,那个年纪的我始终受到忽视。但我妈妈肯定察觉到什么,因为她禁止我参加每个月最后一个星期五在学校餐厅举行的舞会,也不准我约会,这是不成文的规定。“别以为你可以像普叔叔一样跟美国人结婚。”她常这么说。我才十三岁,婚姻对我根本无关紧要,但她的话惹恼了我,我也觉得她对我越管越多。当我告诉她我想戴胸罩,或是想跟朋友去哈佛广场,她总是勃然大怒。在我们争执时,她经常提到黛博拉跟她多么不同,她也拒绝变成像黛博拉那样的女人。“如果她是你妈妈,你爱做什么,她就会让你做什么,因为她根本不在乎。奥莎,这就是你要的吗?你要一个不关心你的妈妈吗?”九年级开学前的夏天,我第一次月经初潮的时候,我妈妈郑重地告诫我别让任何男孩子碰我,然后问我知不知道女人是怎么怀孕的。我告诉她自然科学课上教过精子让卵子受孕之事,她问我知不知道那究竟是怎么发生的。我看出她眼中的惊恐,因此,虽然我知道生育之事,但我撒了谎,告诉她没有人向我们解释这回事。

我开始向她隐瞒更多事情,在朋友的帮助下躲过她的监视。我告诉她我在一个朋友家过夜,其实是去参加派对,喝啤酒,跟男孩子窝在沙发或是汽车后座,让他们亲我,抚弄我的胸部,他们勃起的阳具紧贴着我的臀部。我开始觉得我妈妈很可怜;我年纪越大,越看得出她的生活是多么孤寂。她从来没有上过班,白天靠着看肥皂剧打发时间。日复一日,她唯一的工作是帮我和我爸爸煮饭打扫,我们很少上馆子,即使在便宜的餐馆,我爸爸也总说在家吃饭比上馆子便宜多了。我妈妈抱怨讨厌住在郊区、感觉很寂寞等等,我爸爸却没说半句话来安慰她。“如果你这么不快乐,那就回去加尔各答算了。”他会这么说,明白表示他们若分开,对他不会造成任何影响。我开始学习我爸爸对待她的方式,让她更感孤寂。当她对我大喊,说我电话讲太久,或是老待在房里时,我也学会了大声回嘴,跟她说她真是可悲,一点都不了解我。我们两人都很清楚,我已经突然百分之百地不再需要她,正如当年的普叔叔。

我离家上大学的前一年,我和爸妈受邀到查卡拉波帝家过感恩节。在我爸妈那群剑桥时代的老朋友里,不是只有我们受到邀请;原来普叔叔和黛博拉想办个聚会,让以前那些老朋友再度聚聚。我爸妈通常不过感恩节;正式晚餐以及过节就得吃哪些食物之类的概念,对他们而言相当陌生。他们把感恩节视为阵亡战士纪念日,或是退伍军人纪念日,只不过是美国年历里的另一个假日。我们开车远至马布尔黑德,来到一栋石砌的豪宅前,半环形的碎石车道上停满了车,房子离海边只有短短的几步之遥。开车过来的路上,我们经过一个俯瞰大西洋的港口,冰冷的海水闪闪发光,一走出车外,海鸥的叫声和浪涛声就传入耳中。客厅里大部分家具已被移到地下室,主桌和其他几张桌子排成巨大的U字形,桌上覆盖着桌布,摆上白色的盘子和餐具,每张餐桌正中央放上瓠果作摆饰。我很惊讶四处都是玩具和洋娃娃,金黄色的小狗跑来跑去,每样东西都沾上它们金黄色的长毛,墙上挂了好多邦妮、萨拉和黛博拉的照片,还有更多张黏贴在冰箱门上。我们到达时,食物还在准备之中——我妈妈对此更是不以为然——厨房里人声喧哗,一片混乱,还有很多脏碗。

黛博拉的家人也在那里,她爸妈、兄弟姐妹,以及兄弟姐妹的另一半、男朋友、小孩子等。我们只在婚礼上见过他们,印象不深。她的姐姐们都已三十几岁,但她们穿着牛仔裤、木底鞋、厚厚的羊毛毛衣,和黛博拉一样,可能会被误认为是大学生。她弟弟麦提,我曾经跟他在婚礼上围成圆圈跳舞,现在这个有着一双绿色大眼、一头细细褐发、很容易脸红的男孩已是阿默斯特学院的大一新生。一看到黛博拉的兄弟姐妹们一边在厨房里切菜、搅拌东西,一边跟彼此玩笑,我就很气妈妈出门前大发脾气、逼我穿上宽松的套装。我知道我的衣着打扮会让他们以为我跟其他孟加拉人较为相像,跟他们不一样。但黛博拉坚持拉我过去,安排我跟麦提一起削苹果,我爸妈看不到的时候,她还让我喝啤酒。晚餐准备好时,我们被告知坐在哪里,男女交叉毗邻而坐,这种安排让孟加拉宾客相当不自在。餐桌上陈列着一瓶瓶酒,两只火鸡端上桌,一只填塞着香肠,一只没有,我一看到就直流口水,但我知道稍后在回家路上,我妈妈一定会抱怨所有东西都淡而无味。“不可以。”当有人试图帮她倒一点酒的时候,我妈妈用手遮着杯口,边摇摇手边说。

黛博拉的爸爸基恩站起来主持饭前祷告,并请桌旁每个人手牵着手,他低下头、闭上眼睛。“亲爱的主,今天,我们谢谢您赐给我们将领受的食物。”他说道。我爸妈毗邻而坐,我看到他们照着做,爸爸褐色的手指轻轻握住妈妈苍白的五指,不禁大感惊讶。我注意到麦提坐在房间另一头,也意识到基恩说话的时候,他偷偷看着我。大家齐声说了“阿门”后,基恩举起酒杯说:“对不起,但我从来没想到我有机会这么说:让我们为和Indians共同庆祝感恩节而干杯。”在场只有几个人听懂了这个笑话。原文中的“Indians”一语双关,既可以是美国建国时期的仇家“印第安人”,也可以是在场的“印度人”宾客,基恩以此来开玩笑。

普叔叔接着站起来谢谢大家光临,他喝酒后神情轻松,原本瘦削的身躯现已变得厚实。他先是充满感伤地谈到早年在剑桥的那段日子,然后忽然再次说起第一次碰到我和我妈妈的经过,告诉宾客们他那天下午怎样跟踪我们。不认识我们的人听了大笑,觉得这段相遇的经过以及普叔叔的描述很有趣。他绕场一周,走到我妈妈坐着的地方,有那么短短的一刻,强迫我妈妈站起来。“这位女士,”他边说边把她拉到身旁,“这位女士请我吃了在美国第一顿真正的感恩节大餐,那可能是五月的一个下午,但对我而言,在大嫂家吃的头一顿饭就跟感恩节一样,若不是那顿饭,我早就回加尔各答了。”我妈妈不好意思地看看别的地方,三十八岁的她,头发已经灰白,看起来比较接近我爸爸的年纪,而不是跟普叔叔岁数相仿;普叔叔虽然腰围变粗,但依然英俊,一脸悠然自在。普叔叔回到餐桌前头黛博拉旁边的主座,最后跟大家说道:“如果我回加尔各答的话,亲爱的,我就永远不会遇见你。”说完就当着每个人的面,在众人热烈的掌声中,吻上她的双唇,好像重演他们婚礼当天的情景。

吃完火鸡后,黛博拉的姐姐们把小汤匙分给大家,在便条纸上写下大家要吃三种甜点里的哪一种,好像她们是女侍。吃完甜点后,狗儿必须出去活动一下,普叔叔自告奋勇要带它们出去。“到海滩散散步如何?”他建议,黛博拉家的亲戚都说这个点子好极了,孟加拉宾客没一个人想出去,宁愿聚在一起坐着喝茶,他们晚餐时不得不跟美国人闲聊,这下终于可以聚在房间另一头,自由交谈。麦提过来坐在我旁边一把空着的椅子上,鼓动我加入他们散步的行列。我有点犹豫,指指我这身不合时宜的衣服和鞋子,同时察觉到妈妈看到我们在一起而闷闷不乐。他说:“我确定黛比姐可以借你一些衣服。”因此我上了楼,黛博拉借给我一条她的牛仔裤、一件厚毛衣和一双球鞋,这下我看起来跟她和她的姐姐们一样了。

她坐在她的床边,看着我换衣服,仿佛我们是朋友,并问我有没有男朋友。我跟她说没有,她说:“麦提觉得你很可爱。”

“他跟你说的?”

“不,但我看得出来。”

我走回楼下,因为受到这个信息的鼓励而大起胆来。我穿着这条裤管必须卷起来的牛仔裤,终于感觉自在,与此同时,我也注意到妈妈从茶杯边缘抬眼直直瞪着我,但她什么都没说,于是我跟着普叔叔、他的几只狗和他的姻亲们出去,沿着小路走下陡峭的阶梯到达海边。黛博拉和她一个姐姐留在家里清理,招呼那些留下来的宾客。大伙原本走在一起,沿着沙滩成排而行,后来我注意到麦提稍稍落后,我也放慢脚步,两人逐渐落在后面,跟其他人的距离愈来愈大。我们开始打情骂俏,讲些我之后再也记不清的事情,最后我们闲晃到一处多石的海口,麦提从口袋里摸出一支大麻烟。我们背对着风抽烟,抽着抽着,两人冰冷的手指相触,两人的嘴唇贴着烟卷上同一个潮湿处。刚开始我没有任何感觉,而后,当我听着他讲到他加入的乐团,觉得他的声音听起来很遥远,虽然他说的话并不是特别好笑,我却很想笑。我们似乎离开其他人好久,但当我们慢慢晃回沙滩时,依然看到他们正走向一处海角去观赏日落。

等到我们全都回到家里,天色已暗,我非常不想在抽大麻后依然恍惚的状态下见到爸妈,但当我们到家时,黛博拉跟我说我爸妈累了,已经先离开,他们同意等一下让别人载我回去。壁炉已经生起火,大家叫我休息一下,多吃点馅饼,与此同时,剩余的菜肴被收在一旁,客厅慢慢恢复原样。稍后当然是麦提开车送我回家,车子停在我爸妈的车道上,我坐在车里吻了麦提,心里想着妈妈说不定会穿着睡袍走到草坪上,发现我们,不禁感到又兴奋又害怕。我给了麦提我的电话号码,我经常想起他,想了好几个星期,而且愚蠢地期望他会打电话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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