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语堂简介
林语堂(1895.10.3-1976.3.26)福建龙溪人。原名和乐,后改玉堂,又改语堂。1912年入上海圣约翰大学,毕业后在清华大学任教。1919年秋赴美哈佛大学文学系。1922年获文学硕士学位。同年转赴德国入莱比锡大学,专攻语言学。1923年获博士学位后回国,任北京大学教授、北京女子师范大学教务长和英文系主任。1924年后为《语丝》主要撰稿人之一。1926年到厦门大学任文学院长。1927年任外交部秘书。1932年主编《论语》半月刊。1934年创办《人间世》,1935年创办《宇宙风》,提倡“以自我为中心,以闲适为格凋”的小品文。1935年后,在美国用英文写《吾国与吾民》、《京华烟云》、《风声鹤唳》等文化著作和长篇小说。
1944年曾一度回国到重庆讲学。1945年赴新加坡筹建南洋大学,任校长。1952年在美国与人创办《天风》杂志。1966年定居台湾。1967年受聘为香港中文大学研究教授。1975年被推举为国际笔会副会长。1976年在香港逝世。
著作书目:
《剪拂集》(杂文集)1928,北新
《新的文评》(评论集)1930,北新
《语言学论丛》1932,开明
《欧风美语》(散文集)1933,人间
《大荒集》(杂文集)1934,生活
《我的话》(第1卷,杂文集,又名《行素集》),1934,时代
《我的话》(第2卷,杂文集,又名《拙荆集》),1936,时代
《林语堂幽默文选》1936.万象
《生活的发见》1938,东京创元社
《新生的中国》1939,林氏出版社
《俚语集》(杂文集)1940,上海朔风书店
《第一流》 1941,上海地球出版社
《语堂文存》1941,林氏出版社
《中国圣人》1941,上海朔风书店
《中国文化精神》1941,上海国风书店
《讽颂集》蒋旗译,1941,国华编译社
《爱与刺》1941,明日出版社
《锦秀集》1941,上海朔风书店
《生活的艺术》1941,上海西风社
《有不斋文集》(杂文集)1941,人文书店
《雅人雅事》(杂文集)1941,上海一流书店
《语堂随笔》1941,上海人间出版社
《拨荆集》(杂文集)1941,香港光华出版社
《瞬息京华》(长篇小说,又名《京华烟云》)张振玉译,1940,上海若干出版社
《文人画像》1947,上海金屋书店
《啼笑皆非》1947(5版),商务
《林语堂散文集》1954,香港世界文摘出版社
《无所不谈》(1一2集,杂文集)1969,文星书局;1—3合集,1974,开明
《平心论高鄂》(杂文集)1966,文星书局
《语堂文集》1978,开明
《林语堂经典名著》(1— 35卷)1986,台湾金兰文化出版社
《文人剪影》(散文集)与人合集,1986,重庆人民出版社
《中国人》(杂文集)1988,浙江人民
《赖柏英》(长篇小说)1988,湖南文艺
《人生的盛宴》(散文集) 1988,湖南文艺
目录
醒觉·对人生的态度
基督徒 希腊人 中国人
灵与肉
发现自己:庄子
情智勇:孟子
玩世,愚钝,潜隐:老子
中庸的哲学:子思
人生的爱好者:陶渊明
人生快乐的问题
人类是唯一在工作的动物
生物学上的问题
独身者是文化上的怪物
论性的吸引力
中国人的家族理想
论老年的来临
女人
理想中的女性
恋爱和求婚
妓女与妾
乐园失掉了吗
论伟大
两位中国女人
论树与石
论花与花的布置
袁中郎的《瓶史》
张潮的警句
知识上的鉴赏力
艺术是游戏和人格的表现
读书的艺术
写作的艺术
文学生活
艺术家生活
做文可,做人亦可,做文人不可
文人与穷
所谓名士派与激昂派
唯 美 派
我看人行径不看人文章
文字不好无妨 人不可不做好
收场语 人生的归宿
附 林语堂生活花絮
编后记
醒觉·对人生的态度
在下面的文章里,我要表现中国人的观点,因为我没有办法不这样做。我只想表现一种为中国最优越最睿智的哲人们所知道,并且在他们的民间智慧和文学里表现出来的人生观和事物观。我知道这是一种在与现代不同的时代里发展出来的,从闲适的生活中产生出来的闲适哲学。可是,我终究觉得这种人生观根本是真实的;我们的心性既然是相同的,那么在一个国家里感动人心的东西,自然也会感动一切的人类。我得表现中国诗人和学者用他们的常识,他们的现实主义,与他们的诗的情绪所估定的一种人生观。我打算显示一些异教徒的世界之美,一个民族所看到的人生的悲哀、美丽、恐怖和喜剧;这一个民族对于我们生命的有限发生强烈的感觉,然而不知何故却保持着一点人生庄严之感。
中国哲学家是一个睁着一只眼睛做梦的人,是一个用爱及温和的嘲讽来观察人生的人,是一个把他的玩世主义和慈和的宽容心混合起来的人,是一个有时由梦中醒来,有时又睡了过去的,在梦中比在醒时更觉得生气蓬勃,因而在他清醒的生活中放进了梦意的人。他睁着一只眼,闭着一只眼,看穿了他周遭所发生的事情和他自己的努力的徒然,可是还保留着充分的现实感去走完人生的道路。他很少幻灭,因为他没有虚幻的憧憬,很少失望,因为他从来没有怀着过度的希望。他的精神就是这样解放了的。
因为在研究了中国的文学和哲学以后,我得到了这样的结论:中国文化的最高理想始终是一个对人生有一种建筑在明慧的悟性上的达观的人。这种达观产生了宽怀,使人能够带着宽容的嘲讽度其一生,逃开功名利禄的诱惑,而且终于使他接受命运给他的一切东西。这种达观也使他产生了自由的意识,放浪的爱好,与他的傲骨和淡漠的态度。一个人只有具着这种自由的意识和淡漠的态度,结果才能深切地热烈地享受人生的乐趣。
我不必说我的哲学在西洋人的眼中是否正确。我们要了解西洋人的生活,就得用西洋人的眼光,用他自己的气质,他的物质观念,和他自己的脑筋去观察它。美国人能忍受许多中国人所不能忍受的事物,而中国人也能忍受许多美国人所不能忍受的事物:这一点我并不怀疑。我们大家生下来就不一样,这也是好的。然而这也不过是比较的说法。我很相信在美国生活的匆忙中,人们有一种愿望,有一种神圣的欲望,想躺在一片草地上,在美丽的高树下什么事也不做地享受一个悠闲自适的下午。象“醒转来生活吧”(Wake up and live)这种普遍的呼声的存在,在我看来很足证明美国有一部分的人宁愿在梦中虚度光阴,可是美国人终究还不至于那样糟糕。问题只在他想多享受或少享受这种闲适的生活,以及他要怎样安排使这种生活实现而已。也许美国人只是在这个人人都在做事的世界上,对于“闲荡”一词感到惭愧;可是不知何故,正如我确切地知道他也是动物一样,我确切地知道他有时也喜欢松一下筋肉,在沙滩上伸伸懒腰,或者静静地躺着,把一条腿舒舒服服地踡起来,一条手臂垫在头下做枕头。他如果这样,便跟颜回相差无几了;颜回有的正是这种美德,孔子在众弟子中,最佩服的也就是他。我只希望看到的,就是他对这件事能够诚实;他喜欢这件事的时候,便向全世界宣称他喜欢这件事;当他闲适地躺在沙滩上,而不是在办公室里工作时,他的灵魂才会喊道:“人生真美丽啊!”
所以,我们现在要看一看中国整个民族的思想所理解的一种哲学和生活艺术。我以为不论在好的或坏的意义上,世界没有一样和它相象的东西。因为我们在这里遇到一种完全不同的思想典型所产生的一种完全新的人生看法。任何一个民族的文化都是它的思想的产物,这句话是毫无疑义的。中国的民族思想在种族上和西方文化那么不同,在历史上又与西方文化隔离着;因此,我们在这种地方,自然会找到一些对人生问题的新的答案,或者,更好些,找到一些对人生问题的新的探讨方法,或者,还要好些,找到一些对人生问题的新的论据。我们知道那种思想的一些美德和缺点,这至少可以由过去的历史看出来。它有光荣灿烂的艺术,和卑不足道的科学,有伟大的常识和幼稚的逻辑,有精致的,女性的,关于人生的闲谈,而没有学者风味的哲学。一般人都知道中国人的思想是一种非常实用而精明的思想,一些爱好中国艺术的人也知道,中国人的思想是一种极灵敏的思想;更少数的人则承认中国人的思想也是一种极有诗意和哲理的思想。至少大家都知道中国人是善于用哲理的眼光去观察事物的,这句话是比中国有一种伟大的哲学或有几个大哲学家的说法更有意义的。一个民族有几个哲学家没有什么稀奇,但一个民族能以哲理的眼光去观察事物,那就真是非常的事了。无论如何,中国这个民族显然是比较有哲理眼光,而比较没有效率的,如果不是这样,没有一个民族能经过四千年有效率的生活的高血压而继续生存的。四千年有效率的生活是会毁灭任何民族的。一个重要的结果是:在西方,狂人太多了,只好把他们关在疯人院里,而在中国,狂人太稀罕了,所以我们崇拜他们;每一个具有关于中国文学的知识的人,都会证实这句话。我所要说明的便是这一点。是的,中国人有一种轻逸的,一种几乎是愉快的哲学,他们的哲学气质的最好证据,是可以在这种智慧而快乐的生活哲学里找到的。
基督徒 希腊人 中国人
世间有几种关于人类的观念:传统的基督教的宗教观念,希腊的异教徒的观念,和中国人的道教和孔教的观念。(我不把佛教的观念包括进去,因为这种观念太悲观了)这些观念,由它们较深的讽喻的意义上说来,终究没有多少分别,尤其是在具有更精深的生物学和人类学的知识的现代人,给与它们以一种广义的解释的今日。可是在它们原来的形式上,这些分别是存在着的。
依传统的、正统的基督教观念,人类是完美的,天真的,愚蠢的,快乐的,赤裸着身体在伊甸乐园里生活的。后来,人类有知识和智慧了,终于堕落了,这就是人类痛苦的原由,所谓痛苦,主要的是指:(一)在男人方面是血汗的劳动工作,(二)在女人方面是临盆生产的疼痛。为说明人类现在的缺点起见,基督徒提出一种新成分,和人类原来的天真与完美互相对照,这种新成分自然是魔鬼,它大抵是由肉体方面去活动,而人类较高尚的天性则由灵魂方面去活动。我不知道“灵魂”在基督教神学里是什么时候发明出来的,可是这“灵魂”变成一种东西,而不是一种机会,变成一种本质,而不是一种状态;它把人类和没有灵魂可以拯救的禽兽明确地分别了。在这里,逻辑发生问题了,因为“魔鬼”的来源须得解释一下,而当中世纪的神学家继续用他们平常的学者的逻辑去研究这个问题时,他们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了。他们既不能完全承认“非上帝”的“魔鬼”是由上帝本身产生出来的,又不能十分同意在原来的宇宙里,一个“非上帝”的“魔鬼”是和上帝同样永生的。所以,在束手无策之中,他们便说“魔鬼”一定是一个堕落的天使,于是引起了罪恶来源的问题(因为此外还得有另一个“魔鬼”来引诱这个堕落的天使啊);这种理论因此不能使人满意,可是他们只好让它去了。虽然如此,这理论却产生了神灵和肉体这两种奇怪的相对的东西;这个神秘的观念今日还是十分流行,对我们的人生观和幸福还有很重大的影响。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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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在现代思想进步的过程中,“魔鬼”是第一个被弃掉的东西,这是值得欣幸的事实。我相信在一百个今日还相信有上帝的进步的基督徒之中相信真魔鬼的(除了比喻的意义之外)恐怕不上五人。同时,相信真地狱的观念也和相信真天堂的观念日归消灭。
接着便是“赎罪”的理论,这理论依然是由流行的牺牲的观念转变而来的;依这个理论,上帝是一个喜欢炙肉的嗅味的神,不能毫无代价地赦免人类的罪过。基督教由这种赎罪的理论,一下子便寻到一个可以赦免一切罪恶的工具,而人类获得完美的方法又找到了。基督教思想中最奇怪的一点就是完美的观念。因为这是在上古世界的崩溃中所发生的,所以一种着重来世的倾向便也产生出来,拯救的问题便替代了人生幸福的问题或简朴生活问题的本身。这观念就是人类要怎样离开这个显然陷入腐败,混乱,和灭亡中的世界,而到另外一个世界去生活。因此,永生占着非常重要的地位。这和《创世记》里上帝不要人类永生的原来说法是互相矛盾的。据《创世记》的记载,亚当和夏娃之所以被逐出伊甸乐园,不是象一般人所相信的那样因为偷尝善恶树的果子,而是因为怕他们再度违背命令,偷吃生命树的果子,而永远活着:
耶和华上帝说,那人已经与我们相似,能知道善恶,现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树的果子吃,就永远活着。
耶和华上帝便打发他出伊甸园去,耕种他所自出之土。
于是把他赶出去了;又在伊甸园的东边安设基路伯,和四面转动发火焰的剑,要把守生命树的道路。
善恶树似乎是在乐园的中央,可是生命树却是在近东门的地方,在那边,据我们所知道,基路伯还驻守着,以防人类的侵近。
总而言之,现在还有一种信仰,以为人类是完全堕落的,以为今生的享乐是罪恶的,以为刻苦就是美德,以为在大体上说来,人类除了受一种外来的更伟大的力量所拯救之外,是不能自救的。罪恶的教义依然是今日通行的基督教的根本理论,基督教传教士在劝人信教的时候,第一步总是使人意识到罪恶的存在,及人类天性的不良(这当然是传教士藏在袖子里的现成药方所需的必要条件)。总而言之,如果你不先使一个人相信他是罪人,你便不能劝导他做基督徒。有人说过一句颇为苛刻的话:“我国的宗教已经变成罪恶的反省,弄得体面的人士不敢再在教堂里露脸了。”
希腊的异教世界是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所以他们对于人类的观念也是十分不同的。最引起我注意的就是希腊人使他们的神和人一样,而基督徒却要使人和神一样。奥林匹克那一群的确是一些快活的,好色的,会恋爱,会说慌,会吵架,也会背誓的性急易怒的家伙;象希腊人那样地喜打猎,驾马车,掷铁枪——他们也是一群喜欢结婚的家伙,而且生了许许多多的私生子。讲到神和人的分别,神不过有一些在天上起雷霆,在地上养植物的神力而已,他们能永生,喝花蜜造成的神酒,而不喝酒——其实所用的果实也不很两样。我们觉得可以亲近这一群的家伙,背了一个行囊和阿波罗(Apollo——司日轮、音乐、诗、医疗、豫言等之神)或雅典娜(Athene——司智慧、学术、技艺、战争之女神)一同去打猎,或在路上拦住了麦裘理(Mercury——商人、旅客、盗贼及狡猾者之保护神)和他闲谈,正如和美国西方联合电报局(Western Union)的信差闲谈一样,如果这阵谈话谈得太有趣的话,我们可以想象麦裘理说:“不错,好的。对不起,我得把这封电报送到第七十二街去”。希腊的人并不神圣,可是希腊的神却是有人性的。这些神跟基督教那个十全十美的上帝多么不同!所以希腊的神不过是另一种族的人,一族能够永生的巨人,而地上的人却不能永生。由这个背景里产生一些关于丹蜜特(Demeter——司农业的女神),普洛舍宾娜(Proserpina——地狱的女王),和奥非亚士(Orpheus——音乐的鼻祖)的妙不可言的美丽故事。希腊人对神的信仰是视为当然的,因为甚至当苏格拉底在将饮毒酒的时候,也举酒向神祷告,求神使他能快一点到另一世界里去。这很象孔子的态度。在那时期,人们的态度必然是这样的;至于希腊思想在现代世界对人类和上帝将取什么态度,我们不幸没有知道的机会。希腊的异教世界不是现代的,而现代的基督教世界也不是希腊的。这是一件值得可惜的事。
在大体上说来,希腊人承认人类是免不了死亡的,而且有时还得受残酷的命运所支配。人类一旦接受了这种命运,是觉得十分快乐的,因为希腊人酷爱这人生和这宇宙,而且除了全神贯注地由科学方面去理解物质世界之外,他们也注意于理解人生的真美善。希腊的思想里没有伊甸乐园之类的神话的“黄金时代”,也没有人类堕落的讽喻;希腊人自己不过是杜卡里翁(Deucalion)及其妻比拉(Pyrrha)在洪水后走下平原时拾起来向后抛的石子所变成的人类罢了。他们对疾病和愁虑是用诙谐滑稽的方法去解释的;这些东西是因为一个青年女人有一种难于克制的欲望,想打开一箱珍宝——“潘多拉箱子”(Pandora’s Box)——来看,才在这世间出现的。希腊人的想象是美丽的。他们大抵把人性当人性看;基督教徒也许会说他们“听天由命”,完全任“不免一死”的命运去支配吧。可是“不免一死”的命运是多么美丽啊:人类在这里可以理解人生,可以让自由的,推究的精神去发展。有些诡辩学家以为人性本善,有些则以为人性本恶,可是他们的理论终究有象霍布斯(Hobbes——十五世纪英国哲学家)和卢骚(十六世纪法国哲学家)的理论那么互相背驰。最后,柏拉图把人类当做欲望,情感,和思想的混合物,而理想的人生便是指在智慧或真正的理解的指导下,在这生存三方面的和谐中的一种生活;柏拉图认为“思想”是不朽的,可是个人的灵魂则或贱或贵,依他们是否酷爱正义、学问、节制、和美而定。在苏格拉底的心目中,灵魂也有一种独立和不朽的存在;他在《法伊多》(Phaedo)里告诉我们说:“当灵魂单独存在着,由肉体解放出来,而肉体也由灵魂解放出来的时候,除死亡之外还有什么呢?”相信人类灵魂的不朽显然是基督教徒、希腊人、道教和孔教观念上相同的地方。相信灵魂不朽的现代人当然不能抓住这一点而振振有词。苏格拉底对灵魂不朽的信仰在现代人的心目中也许毫无意义,因为他在这方面的许多理论根据,如化身转世之类,是现代人所不能接受的。
依中国人对人类的观念,人类是造物之主(“万物之灵”),而在儒家的观念中,人和天地同等,并列为“三灵”。这是以灵魂说为背景的:世间万物都有生命,或都有神灵依附着——山川河流,以及一切达到高龄的东西。风和雷就是神灵本身;每一座大山和每一条河流都由一个神灵统治着,而且简直是属于这个神灵的;每一种花都有一个花神,在天上管理它的节季,看顾它的福利,还有一个“百花仙子”,她的生辰是在二月十二日;每一株柳树、松树、柏树,或每一只狐狸和龟,达到了高龄的时候,譬如上几百岁,就会得到永生,变成了“精”。
在这种灵魂说的背景之下,人类自然也被视为神灵的具体表现了。这神灵和全宇宙的一切生物一样,是由男性的,主动的,正的,或阳的成分,和女性的,被动的,负的,或阴的成分,两者结合而产生出来的——这事实上不过是对阴阳电的原理的一种巧妙而侥幸的猜测吧了。这种神灵附在人身上时便叫做“魄”;脱离人身而四处飘荡时便叫做“魂”。(一个人有坚强的个性或精神奋发时,便说是有很大的“魄力”)人死了之后,“魂”依然随处飘荡。魂平常是不骚扰人的,但如果没有人埋葬死者或祭祀死者,那神灵便会变成“飘泊的鬼魂”,为了这个原因,中国人便择定七月十五日为“祭亡日”,以祭祀那些溺死的及客死异乡而尚未收埋的人。不但如此,如果死者是被杀的或枉死的,那鬼魂的冤枉的感觉便会使它到处飘荡骚扰,直到伸冤之后,神灵才会感到满足。到这时候,它便不再骚扰人家了。
人是神灵的具体表现,所以在活着的时候,当然有一些热情,欲望,和“精神”(Vital energy or nervous energy)之流。这些东西本身没有所谓好坏,只是一些和典型的人类生活不能分离的天赋的东西而已。一切男女都有热情、自然的欲望,高尚的志向和良知;他们有性欲、饥饿、恐惧、愤怒,同时受疾病、疼痛、痛苦和死亡所支配。所谓文化,便是怎样使这些热情和欲望有着和谐的表现。这就是儒家的观念,依这种观念,我们如果和这种天赋的人类本性过着和谐的生活,便可以和天地平等同列。然而,佛教对于人类肉体情欲的观念,则根本和中世纪的基督教相同——这些情欲是必须弃掉的讨厌的东西。太慧聪,或思想太多的男女有时会接受这个观念,因而变成和尚与尼姑;可是在大体上说来,儒家的健全的意识是反对这种行为的。同时,佛教的观念也有点道教的意味,认为美貌多才而命运乖舛的女郎是“被谪下凡的仙女”,她们是因为有了尘世的思念,或在天上失职,才被罚入尘世来受命运注定的人类痛苦的。
人类的智能是被视为一种储力之流的。这种智能便是我们所谓“精神”,“精”这个字的意义和我们讲到狐狸精、石精、松精时的那个“精”字相同。我在上头已经说过,英语中和“精神”意义最近似的词字是“vitality”或“nervous ener-gy”,这种东西在一天中不同的时候,在人生不同的时候,是象潮水那样地涨落不定的。每个人生下来便具有一些热情,欲望,和这种精神,这些东西在幼年、少年、壮年、老年、死亡各时期中,依着不同的路线而流转。孔子曰:“少,戒之在斗;及其壮,戒之在色;及其老,戒之在贪。”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少年好斗争,壮年爱女人,老年嗜金钱。面对着这个身体的,智能的,和道德的资产的混合物,中国人对于人类本身的态度,和对于其他一切问题的态度一样,可以归纳于“让我们做合理近情的人”这句话里。这就是一种不希望太多,也不希望太少的态度。人类好象是介于天地之间,介于理想主义和现实主义之间,介于崇高的思想和卑劣的情欲之间。这样被夹在中间便是人类天性的本质;渴求知识和渴求清水,喜爱一个良好的思想和喜爱一盘精美的笋炒肉,向慕一句美丽的词语和向慕一个漂亮的女人:这些都是人之常情。因此,我们的世间免不了是一个不完美的世界。把人类的社会改良一番,这种机会当然也是有的,可是中国人不希望得到完全的和平,也不希望得到完全的快乐。这里有一个故事可以证明这种观念。有一个人将由地狱投生到人间去,他对阎王说:“如果你要我回到尘世去做人,你须答应我的条件,我才情愿去。”“什么条件呢?”阎王问道。那个人回答道:“我要做宰相的儿子,状元的父亲。我要我的家宅的四周有一万亩田地,有鱼池,有各种的果实;我要一个美丽的妻,和一些妖艳的妾,我要她们待我都很好;我要满屋金珠,满仓五谷,满箱银钱,而我自己则要做公卿,一生荣华富贵,活到一百岁。”阎王说:“如果世间有这种人可做,我便自己去投生,不让你去了!”
所谓合理近情的态度就是:我们既然得到了这种人类的天性,那么,让我们就这样开始做人吧。况且,要逃避这个命运反正是办不到的。不管热情和本能原本是好是坏,空口讨论这些事情是没有什么好处的,对么?在另一方面,我们还有受它们束缚的危险。就停留在道路的中间吧。这种合理近情的态度造成了一种宽恕的哲学,觉得人类的任何错误和谬行,无论是法律的,道德的,或政治的,都可以认为是“一般的人类天性”(或“人之常情”),而获得宽恕,至少有教养的,心胸旷达的,依合理近情的精神而生活的学者是抱这种态度的。中国人甚至认为天或上帝本身也是一个颇为合理近情的家伙,认为如果你过着合理近情的生活,依照你的良知而行动,你就不必惧怕什么东西,认为良心的平安是最大的天恩,认为一个心地光明的人连鬼怪也不必惧怕。有一个合理近情的上帝来管理一些合理近情者和一些不合理近情者的事务时,世界便没有什么不妥当不顺利的事情了。专制者死亡了;卖国者自杀了;唯利是图者出卖他的财产了;有权势,拥巨资的古董收藏家(他们是利欲熏心,靠权势来剥削人家的)的儿子们,把他们父亲费尽心机搜罗得来的珍物变卖了,这些古董现在是散藏在其他的家族里了;杀人的凶犯被捕伏法了,被侮辱的女人得到报仇的机会了。有时(可是这种时候不很多),一个被压迫的人会喊着说:“老天爷没有眼睛!”(正义不伸)最后,在道家和儒家两方面,这种哲学的结论和最高的理想是对自然的完全理解,及与自然的和谐;如果我们需要一个名词以便分类的话,我们可以称这种哲学做“合理的自然主义”(reason-able naturalism)。一个合理的自然主义者于是便带着一种兽性的满足,在世界上生活下去了。目不识丁的中国妇人说:“人家生我们,我们生人家。我们另外还能做什么呢?”
“人家生我们,我们生人家”,这句话里包含着一种可怕的哲学。人生变成一种生物学的程序,而永生的问题是被搁置在一边了。因为这正是一个牵着孙儿的手到店里去买糖果,一面在想五十年后便要回到坟墓里或祖先那里去的中国祖父的感情。我们在这世间,最大的希望便是不至于养下一些贻羞家门的子孙来。中国人的人生的整个类型是依照这一个观念组织起来的。
灵与肉
哲学家所不愿承认的一桩最明显的事实,就是我们有一个身体。我们的说教者因为看见我们人类的缺憾,以及野蛮的本能和冲动,看得厌倦了,所以有时希望我们生得跟天使一样,然而我们完全想象不出天使的生活是怎样的。我们不是以为天使也有一个和我们一样的肉体和形状——除了多生一对翅膀——就是以为他们没有肉体。关于天使的形状,一般的观念依旧以为是和人类一样的肉体,另外多了一对翅膀:这是很有趣味的事。我有时觉得有肉体和五官,纵使对于天使,也是有利的。如果我是天使的话,我愿有少女的容貌,可是我如果没有皮肤,怎样能得到少女般妩媚的容貌呢?我将依旧喜欢喝一杯茄汁或冰橘汁,可是我如果没有渴的感觉,怎样能享受冰橘汁呢?而且,当我不能感觉饥饿的时候,我怎样能享受食物呢?一个天使如果没有颜料,怎样能够绘画?如果听不到声音,怎样能够唱歌?如果没有鼻子,怎样能够嗅到清晨的新鲜空气?如果他的皮肤不会发痒,他怎样能够享受搔痒时那种无上的满足?这在享受快乐的能力上,该是一种多么重大的损失!我们应该有肉体,而且我们一切肉体上的欲望都能得到满足,否则我们便应该变成纯粹的灵魂,完全没有满足。一切满足都是由欲望而来的。
我有时觉得,鬼魂或天使没有肉体,真是一种多么可怕的刑罚:看见一条清冽的流水,而没有脚可以伸下去享受一种愉快的冷感,看见一碟北平或琅岛(Long Island——美国地名)的鸭而没有舌头可以尝它的味道,看见烤饼而没有牙齿可以咀嚼它,看见我们亲爱的人们的可爱的脸孔,而对他们没有情感可以表现出来。如果我们的鬼魂有一天回到这世间来,静悄悄地溜进我们的孩子的卧室,看见一个孩子躺在床上,而我们没有手可以抚扪他,没有臂膀可以拥抱他,没有胸部可以感觉他的身体的温暖,面颊和肩膀之间没有一个圆圆的弯凹处,使他可以紧挨着,没有耳朵可以听他的声音,我们是会觉得多么悲哀啊。
如果有人为“天使无肉体论”而辩护的话,他的理由一定是极端模糊而不充分的。他也许会说:“啊,不错,可是在神灵的世界里,我们并不需要这种满足。”“可是你有什么东西可以替代这种满足呢?”回答是完全的沉默;或许是:“空虚——和平——宁静。”“你在这种情境里可以得到什么呢?”“没有劳作,没有痛苦,没有烦恼。”我承认这么一个天堂对于船役囚徒具有很大的吸引力。这种消极的理想和快乐观念是太近于佛教了,其来源与其说是欧洲,不如说是亚洲(在这里是指小亚细亚)。
这种理论必然是无益的,可是我至少可以指出没有“感觉的神灵”的观念是十分不合理的,因为我们越来越觉得宇宙本身也是一个有感觉的东西。神灵的一个特性也许是动作,而不是静止,而没有肉体的天使的快乐,也许是象以每秒钟二万或三万周的速率旋转于阳核的阳电子那样地旋转着。天使在这里也许得到了莫大的快乐,比在游乐场中乘游览名胜的小火车更为有趣。这里一定有一种感觉。或许那个没有肉体的天使会象光线或宇宙光线那样,在以太的波浪中,以每秒钟183000哩的速率,绕着曲线形的空间而发射吧。一定还有精神上的颜料使天使可以绘画,以享受某种创造的形式;一定还有以太的波动,给天使当做音调、声音和颜色来感受;一定还有以太的微风去吹拂天使的脸颊。如果不然,神灵本身便会象污水塘里的水一样地停滞起来,或象人在一个没有一点新鲜空气的闷热的夏午所感觉到的一样。世间如果还有人生的话,就依然必须有动作和情感(无论是什么一种形式);
而一定不是完全的休止和无感觉的状态。
发现自己:庄子
在现代生活中,哲学家差不多是世界上最受人尊崇,同时也最不受人注意的家伙,如果这么一个家伙真的存在着的话。“哲学家”已经仅仅变成一个社交上恭维人家的名词了。任何一个莫名其妙,深奥不易了解的人都被称为“哲学家”。任何一个不关心目前状况的人也被称为“哲学家”。然而,后者这种意义中却含着相当的真理。当莎士比亚在《皆大欢喜》(As You Like It)一剧里使丑角达士东(Touclistone)说“牧羊人,你也懂得一点哲学吧”时,他是用后者这种意义的。由这种意义说来,哲学不过是对事物或一般人生的一种普通而粗浅的观念而已,这种观念每一个人多少都有一些。一个人如果不愿承认现实的全貌的表面价值,或如果不愿相信报纸上所刊载的每一句话,他多少是一个哲学家。他是一个不愿被欺骗的人。
哲学始终含着一种如梦初醒的意味。哲学家观察人生,象艺术家观察风景一样——是隔着一层薄纱或一层烟雾的。生硬的现实的琐事已经软化了一些,使我们可以看出它的意义。至少中国艺术家或哲学家是这样想的。所以,哲学家是和那个彻底的现实主义者完全相反;彻底现实主义者为俗务所缠,碌碌终日,相信他的成功和失败,赢利和损失是绝对的,真实的。这么一种人是没有救药的,因为他连一些怀疑的念头也没有,因为他根本是空洞无物的。孔子曰:“不曰如之何,如之何者,吾未如之何也已矣!”——在孔子少数的有意的谐语之中,这是我所发现的一句。
我打算在这一章中介绍中国哲学对于生活的一些观念。这些哲学家的意见越是参差,便也越是一致——他们都认为人类必须有智慧和勇气,才能够过着幸福的生活。孟子那种比较积极的观念和老子那种比较圆滑的和平观念,调和起来而成为中庸的哲学,这种中庸的哲学可说是一般中国人的宗教。动和静的冲突结果产生了一种妥洽的见解,对于一个很不完美的地上天堂感到满足。这种观念造成了一个智慧而愉快的人生哲学,终于在陶渊明——据我看来,他是中国最伟大的诗人与最和谐的性格——的生活上形成的一种典型。
一切中国的哲学家在不知不觉中认为唯一重要的问题是:我们要怎样享受人生?谁最会享受人生?我们不追求十全十美的理想,我们不寻找那些得不到的东西。我们不要求知道那些不得而知的东西;我们只认识不完美的,会死的人类的本性:在这种观念之下,我们要怎样调整我们的人生,使我们可以和平地工作着,旷达地忍耐着,幸福地生活着呢?
我们是谁呢?这是第一个问题。这个问题几乎是无法答复的。可是我们都承认在我们日常活动中那么忙碌的自我,并不完全是真正的自我。我们相信我们在生活的追求中已经失掉了一些东西。当我们看见一个人在一片田野里跑来跑去在寻找东西时,智者可以弄出一个难题给一切旁观者去解答:那个人失掉了什么东西呢?有的猜一只表;有的猜一支钻石胸针;其他的人则作其他的猜测。智者委实也不知道那个人在寻找什么东西;可是当大家都猜不中的时候,他会对大家说:“我告诉你们吧。他失掉了一些气息了。”(lost some-breath——即“上气不接下气”之意)没有人会否认他的话是对的。所以我们在生活的追求中常常忘掉了真正的自我,象庄子在一个美妙的譬喻里所讲的那只鸟那样,为了要捕捉一只螳螂而忘掉自身的危险,而那只螳螂又为了要捕捉一只蝉而忘掉自身的危险:
庄周游于雕陵之樊,睹一异鹊,自南方来者。翼广七尺,目大运寸。感周之颡,而集于栗林。
庄周曰:“此何鸟哉?翼殷不逝,目大不睹。”
蹇裳躩步,执弹而留之,睹一蝉,方得美荫,而忘其身。螳螂执翳而搏之,见得而忘其形;异鹊从而利之。
见利而忘其真。
庄周怵然曰:“噫!物固相累。二类相召也。”
捐弹而反走,虞人逐而啐之。
庄周反入,三月不庭;蔺且从而问之:“夫子何为顷间甚不庭乎?”
庄周曰:“吾守形而忘身。观于浊水而迷于清渊。且吾闻诸夫子曰:‘入其俗,从其俗。’今吾游于雕陵而忘吾身。异鹊感吾颡,游于栗林而忘真。栗林虞人,以吾为戳。吾所以不庭也。”
庄子是老子的得意门生,正如孟子是孔子的得意门生一样,两人的生存年月和他们的老师隔离差不多一百年。庄子和孟子同时,老子大约和孔子同时。可是孟子和庄子一样认为我们已经失掉了一些东西,哲学家的任务是去发现并取回已经失掉了的东西——据孟子的见解,这里所失掉的便是“赤子之心”。这位哲学家说:“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孟子认为文明的人为的生活,对于人类天生的赤子之心的影响,有如山上的树木被斧斤伐去一样:
牛山之木尝美矣。以其郊于大国也,斧斤伐之,可以为美乎?是其日夜之所息,雨露之所润,非无萌蘖之生焉,牛羊又从而牧之。是以若彼濯濯也;人见其濯濯也,以为未尝有材焉。此岂山之性也哉?虽存乎人者,岂无仁义之心哉?其所以放其良心者,亦犹斧斤之于木也;旦旦而伐之,可以为美乎?其日夜之所息,平旦之气,其好恶与人相近也者几希,则其旦昼之所为,有梏亡之矣。
梏之反复,则其夜气不足以存;夜气不足以存,则其违禽兽不远矣。人见其禽兽也,而以为未尝有才焉者。是岂人之情也哉?
情智勇:孟子
一个热诚的,优游自在的,无恐惧的人,是最能够享受人生的理想性格。孟子以“智、仁、勇”为他的“大人”的三种“成熟的美德”。我想把“仁”字改为“情”字,而视“情、智、勇”为大人物的特质。我们在英语中幸亏找得到“passion”这个字,其用法跟华语中的“情”字差不多一样。这两个字开始都含着“情欲”这种狭义。可是都有更广大的意义。张潮曰:多情者必好色,而好色者未必尽属多情。”又曰:“情之一字,所以维持世界,才之一字,所以粉饰乾坤。”因为如果我们没有情,我们便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做人生的出发点。情是人生的灵魂,星辰的光辉,音乐和诗歌中的韵律,花中的欢乐,禽鸟的羽毛,女人的美艳,学问的生命。谈到没有情的灵魂,正如谈到没有表情的音乐一样地不可能。这种东西给我们内心的温暖和丰富的活力,使我们能够快快乐乐地面对着人生。
我把中国作家笔下的“情”字译为“passion”,也许错了,我应该用“sentiment”一字(代表一种较温柔的情感,较无暴风雨般的热情那种骚动的性质)去译它吗?也许“情”这一字有早期浪漫主义者所谓“sensibility”的意义,是一个有温情的,大量的,艺术化的人所具有的质素。除爱默生(Emer-son),爱弥厄尔(Amiel),朱伯尔(Joubert),和伏尔泰之外,西洋哲学家对于热情很少说过一句好话,这是可怪的事。也许我们仅是用词不同而已,我们所指的是同样的东西。可是如果“热情”(passion)和“情感”(sentiment)意义不同,而专指一种暴躁的骚乱的情感而言,那么中国语文里便找不到一个字可以代表它,而我们只好依然用“情”这个字了。这是种族脾性不同的表征吗?这是中国民族缺乏那种侵蚀灵魂,造成西洋文学中悲剧材料的伟大热情的表征吗?这是中国文学中没有产生希腊意义上的悲剧的原因吗?这是中国悲剧角色在危急的时候饮泣吞声,让他们的情人给仇敌带去,或如楚霸王那样,先杀死情人,然后自刎的原因吗?这种结局是不会使西洋的观众感到满意的,可是中国人的生活是这样,中国文学自然也是这样的了。一个人和命运挣扎,放弃了斗争,在事过境迁之后,悲剧才在回忆,徒然的后悔,和渴望的洪流中产生出来。正如唐明皇的悲剧那样,到他下令使他的爱妃自杀,以满足叛军的要求之后,便成天在楚境里思念她。这种悲剧的情感是在那出中国戏剧的故事结束之后,才在一个悲哀的巨流中表现出来的。当他在流放生活中旅行的时候,他在雨中听见铃声隔山相应,因而做了那首《雨霖铃曲》以纪念她;他所看见或扪触到的东西,一条余香未散尽的小领巾,或她的一个老婢,都使他想起他的爱妃,在这戏剧结束的时候,他正在仙境和一些道士寻觅她的神魂。这里便是一种浪漫的敏感性,如果我们不可以把这种情感当做热情的话。这可说是一种圆熟的,温和的热情。所以,中国哲学家有一种特点,就是他们虽然贬视人类的“情欲”(即“七情”的意思),却不贬视热情或情感本身,反而使之成为正常人类生活的基础,因此他们甚至于视“人伦以夫妇之情为本”。
热情或情感这种东西是我们所固有的,正如我们不能选择我们的父母一样,我们天生有一种冷静或热烈的天性:这不幸是事实。在另一方面,没有一个小孩是天生就有真正的冷淡的心的;当我们渐渐失掉那种少年之心时,我们才渐渐失掉我们内在的热度。在我们成人生活的某一时期中,我们多情的天性是被一种不仁的环境所杀戮、抑制、挫折、或剥削,最大的原因是由于我们不曾注意使这种天性继续生长下去,或由于我们不曾完全摆脱了这种环境。我们在获取“世界经验”的过程中,对于我们的天性曾实行多次的摧残,我们学会硬起心肠来,学会做虚伪矫饰的行为,学会做残酷无情的人;这么一来,当一个人夸说他得到了更多的尘世经验时,他的神经也变得更不锐敏,更加麻木迟钝——尤其是在政界和商界。结果,世界产生了一个伟大的“进取者”(“go—getter”),把人家排挤在一边,而自己爬到最高的地方去;世界产生了一个意志刚强,心志坚定的人,至于感情——他所称为愚笨的理想主义或多情的东西——其最后的一些灰烬也已经渐渐在他的胸怀中熄灭了。这种人我是看不起的。硬心无情的人在世界上真是太多了。如果国家要实行消灭不适于生存者的生殖机能的话,这种政策施行起来,第一步应该先对付那些无道德感觉的人,艺术观念陈腐的人,心肠如铁石的人,残酷的成功者,意志坚决的无情者,以及一切失掉生之嬉乐的人,把他们的生殖机能消灭——而不必先把疯狂者和肺痨病人的生殖机能消灭。因为在我看来,一个有热情有情感的人也许会做出许多愚蠢和鲁莽的事情,可是一个无热情无情感的人却是一个笑话和一幅讽刺画了。他和都德(Daudet)的莎复(Sappho)比较起来,倒是一条虫,一架机器,一架自动机,尘世上的一个污点啦。有许多妓女所过的生活比成功的商人更崇高。如果莎复犯罪,那有什么可怪呢?因为她虽然犯罪,她同时也是有爱心的;对于那些会表示深爱的人,我们是应该给予很大的宽恕的。无论如何,她由一个冷酷的商业环境里走出来的时候,是比我们周遭许多百万富翁更有青春热烈的心情的。崇拜曼丽玛黛玲(Mary MagAda-lene)是对的。热情和情感免不了会使我们做错事,因而得到应得的刑罚,然而有许多宽容的母亲因为纵容子女,常常让她们的爱战胜她们的判断,可是我们觉得她们到老年的时候,一定会觉得她们和家人曾过着幸福的生活,比许多苛刻严峻的人所过的家庭生活更幸福。有一个朋友告诉我一个故事;他说有一个七十八岁的老妇人对他说:“回顾我过去七十八年的生活,我每想到我做错事的时候,还是觉得快乐的;可是当我想到我做蠢事的时候,我甚至到今天还是不能饶恕自己。”
可是人生是严酷的,一个具着热烈的、慷慨的、多情的天性的人也许会轻易被比较聪明的同伴所欺骗。那些生性慷慨的人常常因为他们的慷慨而做错了事,常常因为对付仇敌太过宽大,对朋友太过信任,而做错了事。慷慨的人有时会感到幻灭而跑回家去,写出一首悲苦的诗。中国有许多诗人和学者就是这样的,例如喝茶大家张岱,为帮亲友的忙,很慷慨地把家产花完,可是结果却吃了他自己最亲密的亲戚朋友的亏;他为了这次的遭遇所写的十二首诗,是我所曾读过的最辛酸悲苦的诗。可是我疑心他到死还是那么慷慨大量的;甚至在他很穷困的时候(有许多次是差不多要饿死了的),也是如此;我相信这些悲哀的情绪不久便烟消雾散,而他还是十分快活的。
虽然如此,这种热烈慷慨的心性应该由一种哲学加以保障,以免受人生的环境所摧残,因为人生是严酷的。热烈的心性是不足应付环境的,热情必须和智与勇结合起来,我觉得智与勇是同样的东西,因为勇是了解人生之后的产物;一个完全了解人生的人是始终勇敢的。无论如何,智如果不能生勇,便无价值。智制止了我们的愚蠢的野心,把我们由这个世界的时髦的骗子(humbug)——无论是思想上的骗子或人生的骗子——中解放出来,使我们得到勇气。
在我们这个尘世里,骗子真是多得很,可是中国佛教徒已经把许许多多的小骗子用两个大骗子归纳起来;这两个大骗子就是名和利。据说乾隆皇帝游江南的时候,有一次在山上眺望景色,看见许多帆船在中国海上驶行,往来如织。他便问他的大臣那几百只帆船上的人在干什么,他的大臣答道,他只看见两只船,一只叫“名”,一只叫“利”。许多有修养的人士能够避免利的诱惑,可是只有最伟大的人物才能够避免名的诱惑。有一次,一个僧人和他的弟子在谈论这两种俗虑的根源时说:“绝利易,绝名心难。隐士僧人仍冀得名。彼等乐与大众谈经说法,而不愿隐处小庵,如我辈与弟子作日常谈。”那个弟子答道:“若吾师者,诚可谓世上唯一绝名心之人矣。”师傅微笑而不言。
据我自己的人生观察讲起来,佛教徒这个对人生的骗子的分类是不完全的;人生的大骗子不是两个,而是三个:名、利和权。美国有一个名词可以把这三个骗子概括起来,这个名词就是“成功”(success)。可是许多智者知道成功和名利的欲望乃是恐惧失败、贫穷,和碌碌无名的讳称,而这些恐惧是支配着我们的生活的。有许多人已经名利双收,可是他们还在千方百计地想统治人家。他们已经把他们的生活奉献于祖国,为祖国而服役。这代价常常是很巨大的。如果你请一个智者向一群民众扬帽招呼,一天演说七次,而选他做总统,他一定不愿为祖国服役。白赉士(James Bryce——近代英国历史学家和外交家)以为美国民主政府的制度不能吸引国中最优越的人才入政界去活动。我觉得单是总统竞选运动的吃力情形已足吓退美国所有的智者了。做官的人常常须在奉献一生为人群服役的名义之下,一星期内参加六次的宴会。他为什么不留在家里把自己奉献于一顿简单的晚餐,穿上睡衣上床去睡觉呢?一个人在名誉或权力的骗子的吸引之下,不久也会变成其他偶然的骗子的奴隶。这种发展是没有止境的。他不久便开始想改造社会,提高人家的道德,卫护教会,扑灭罪恶,制定一些计划给人家去施行,破坏别人所制定的计划。在大会席上读一篇他的属员替他预备好的统计报告,坐在委员会的席上研究展览的蓝图样,甚至于开设一间疯人院(脸皮真厚啊!)——总而言之,干涉人家的生活。他不久便忘记这些自告奋勇而负起的责任,这些改造人家,实施自己的计划,破坏竞争者的计划等等问题,在过去并不曾和他发生过关系,或许甚至不曾跑进过他的脑海里。一个在总统竞选运动中失败了的候选人,在竞选二星期后,对于劳工、失业、关税等大问题忘掉得多么一干二净啊!他是谁呢,干吗要改造人家,提高他们的道德,送人家进疯人院去呢?可是如果他成功了的话,这些头等的骗子和次等的骗子是会使他心满意足地忙着,使他有一种幻觉,以为他的确在做一些事情,所以是“重要的人物”啦。
然而,世间还有一个次等的社会骗子,和上述的骗子一样有力量,一样普遍,这个骗子就是时尚(fashion)。人类很少有表现原来的自我本性的勇气。希腊哲学家德谟克利特(Dcmokritos)以为他把人类由畏惧上帝和畏惧死亡这两个大恐惧的压迫下解放出来,是对人类的一种伟大的贡献。可是,虽然如此,他还不曾把我们由另一个同样普遍的恐惧——畏惧周遭的人——中解放出来。由畏惧上帝和畏惧死亡的压迫下解放出来的人,有许多还不能摆脱畏惧人们的心理。不管是有意的或无意的,我们在这尘世中都是演员,对着一群观众扮演他们所认可的角色和故事。
这种演剧的才能,及与之有关的摹仿的才能(也是演剧的才能的一部分),是我们猴子的遗传中最特出的质素。这种展览和表演的才能无疑地可以获得实际的利益,最明显的利益就是观众的喝彩。可是喝彩的声音越大,舞台后的心绪的纷乱也越厉害。它同时也帮助一个人去谋生,所以我们不能怪什么人依观众所认可的方式去扮演他的角色。
可是,那演员也许会取那个人的地位而代之,完全占有了他:这是唯一可议之处。在这世上,享盛名居高位的人,能够保存他们的本性者,为数甚少;只有这种人做戏的时候知道他们在做戏,他们不被权位、名号、产业和财富等等人造的幻觉所欺骗,当这些东西跑来找他们时,他们总用一种宽容的微笑去接受,可是他们不相信他们这样做便和常人不同。这一类的人物,这些精神上的伟人,在他们的个人生活上才会始终做简朴的人。因为他们不被这些幻象所缠扰,所以简朴永远是真正伟大的人物的标志。小官僚幻想着自己的伟大;社交场中的暴发户展览他的珠宝;幼稚的作家幻想自己已挤上不朽的作家之林,于是便立刻变成较不简朴,较不自然的人:世间再也没有什么行为更足以表示渺小的心智了。
我们的演剧的本能是根深蒂固的,所以我们常常忘记我们在离开舞台的时候,还有真正的生活可以度过。于是我们一生劳劳苦苦的工作着,不是依我们的真本能为自己而生活着,而是为社会人士的称许而生活着,如中国俗语所说的那样,象老处女“为他人作嫁衣裳”。
玩世,愚钝,潜隐:老子
老子最邪恶的“老猾”哲学却产生了和平、宽容、简朴和知足的最高理想,这似乎是矛盾的现象。这种教训包括愚者的智慧,隐者的利益,柔弱者的力量,和真正熟识世故者的简朴。中国的艺术本身,它的诗意的幻象,及其对樵夫和渔父的简朴生活的赞颂,是不能脱离这种哲学而存在的。中国和平主义的根源就是情愿忍受暂时的失败,静候时机,相信在天地万物的体系中,在大自然依动力和反动力的规律而运行的情势之下,没有一个人能永远占着便宜,也没有一个人始终做“傻瓜”。
大巧若拙,
大辩若讷。
躁胜寒,
静胜热,
清静为天下正。(《老子·道德经》下同)
我们既然知道,依大自然的规律,没有一个人能够永远占着便宜,也没有一个人始终做傻瓜,所以,其自然的结论是:竞争是无益的。老子曰:智者“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又曰:“强梁者不得其死,吾将以为教父。”现代的作家也许会加上一句话:“世间如果有独裁者能不靠密探的卫护,我情愿做他的党徒。”因此,老子曰:“天下有道,却走马以粪;天下无道,戎马生于郊。”
善为士者不武;
善战者不怒。
善胜敌者不与;
善用人者为之下。
是谓不争之德,
是谓用人之力,
是谓配天古之极。
动力与反动力的规律造成了以暴力对付暴力的局势:
以道佐人主者,
不以兵强天下;
其事好还。
师之所处,荆棘生焉。
大军之后,必有凶年。
善有果而已;
不敢以取强。
果而勿矜;
果而勿伐;
果而勿骄;
果而不得已。
果而勿强;
物壮则老。
是谓不道,
不道早已。
我觉得如果老子当时被邀请去担任凡尔赛会议的主席,今日一定不会产生一个希特勒。希特勒以他在政治上称霸之速为证,断言他和他的工作一定曾经得到“上帝的庇佑”。我倒以为这件事还要简单,他是得到克里蒙梭(Clemenceau)的神魂的庇佑了。中国的和平主义不是人道的和平主义,而是老猾的和平主义——不是以博爱为本,而是以一种近情的微妙的智慧为本。
将欲歙之,
必固张之。
将欲弱之,
必固强之。
将欲废之,
必固兴之。
将欲夺之,
必固与之。
是谓微明。
柔弱胜刚强。
鱼不可脱于渊;
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关于柔弱者的力量,爱好和平者的胜利,与潜隐的利益这一类的训诲,真没有一个人比老子讲得更有力量。因为在老子看来,水永远是柔弱者的力量的象征——水轻轻地滴下来,在石头上穿了一个洞,水具有道家最伟大的智慧,朝着最低下的地方流过去:
江海所以能为百谷王者,
以其善之下,故能为百谷王。
“谷”也是同样平常的象征,代表空洞,代表世间万物的子宫和母亲,代表阴或牝。
谷神不死,
是谓元牝。
元牝之门,
是谓天地根。
绵绵若存;
用之不勤。
以牝代表东方文化,而以牡代表西方文化,大约不是牵强附会之谈吧。无论如何,在中国的消极的力量里,有一些东西很象子宫或山谷;老子曰:“……为天下谷,为天下谷,常德乃足。”
凯撒(Julius Caesar)要做一个村庄中的第一人,可是老子却给我们一个相反的忠告:“不敢为天下先。”讲到显名的危险这一类的思想,庄子曾写了一篇讽刺文章去反对孔子及其夸耀知识的行为。庄子的著作里有许多这种诽谤孔子的文章,因为庄子写文章时,孔子已经死了,而当时中国又没有关于破坏名誉的法律。
孔子围於陈蔡之间,七日不火食。
大公任往吊之,曰:“子几死乎?”
曰:“然。”
“子恶死乎?”
曰:“然”。
任曰:“予尝言不死之道。”
“东海有鸟焉,其名曰‘意怠’。其为鸟也,翂翂翐翐,而似无能。引援而飞;迫胁而栖。进不敢为前;退不敢为后。食不敢先尝;必取其绪。是故其行列不斥,而外人卒不得害,是以免于祸。
“直木先伐。甘井先竭。子其意者饰知以惊愚;修身以明汗。昭昭乎若揭日月而行;故不免也。……”
孔子曰:“善哉!”辞其交游,去其弟子,逃于大泽,衣裘褐,食杼栗。入兽不乱群,入鸟不乱行。
我曾写过一首诗,把道家的思想概括起来:
愚者有智慧,
缓者有雅致,
钝者有机巧,
隐者有益处。
在信仰基督教的读者们看来,这几句话一定很象耶稣的“山上训言”;在他们看来,这几句话也许同样地没有效力。老子给“山上训言”加上一句有趣的话:愚者有福了,因为他们是世上最快乐的人。庄子继续着老子“大巧若拙;大辩若讷”的名句而说:“弃智。”柳宗元在八世纪时称他比邻的山做“愚山”,称附近的水流做“愚溪”。郑板桥在十八世纪时说了一句名言:“难得糊涂。聪明难,由聪明转入糊涂更难。”中国文学上是不断地有赞颂愚钝的话的。美国有一句俚语说:“别太精明。”(Don’t be too smart)由这句俚语就可以看出抱这种态度的智慧。最有智慧的人常常假装做“傻瓜”。
所以,我们在中国文化上看见一种希奇的现象,就是一个大智对自己发生怀疑,因而造成(据我所知)唯一的愚者的福音,和最早期的潜隐为人生斗争之最佳武器的理论。由庄子的“弃智”的忠告,到尊崇愚者的观念是一个短短的过程;在中国的绘画里和文艺作品里的乞丐,隐蔽的不朽者,癫僧,或《冥寥子游》中的奇绝的隐士等等的人物中,我们不断地看见这种尊崇愚者的观念。智者在人生的迷恋中清醒过来了;这种觉悟含着一种浪漫的和宗教的情调,而进入诗的狂想的境界;于是那个可怜的、衣服褴褛的、半癫的和尚,在我们的心目中变成最高的智慧和崇高的性格的象征了。
傻瓜的讨人欢喜是一个无可否认的事实。我相信无论在东方或西方,世人是憎恶一个跟同伴们来往时过于精明的人的。袁中郎曾写过一篇文章,表白他和他的兄弟为什么情愿用四个极愚笨而极忠心的仆人。任何人想起所有的朋友和同伴时,都可以证明一个事实:就是,我们所喜欢的人,并不是才能受我们尊重的人,而才能受我们尊重的人,也不是我们所喜欢的人;我们喜欢愚笨的仆人,因为他比较靠得住,因为和他在一起时,我们尽可以舒舒服服地过日子,不必处处提防他。智慧的男人多数要娶不太精明的老婆,智慧的女人多数要嫁不太精明的丈夫。
中国历史上有一些著名的傻瓜,都因为他们的真癫或假癫,很讨人喜欢,很受人的爱戴。例如,宋代的著名的画家米芾,号“米颠”(即癫),因为有一次穿了礼服去拜一块岩石,叫那块石头做他的“丈人”,遂得到这个名号。他和元朝的著名画家倪云林都有洁癖。又有一个著名的疯诗人,寒山和尚,蓬头赤足,在各大寺院跑来跑去,在厨房里打杂,吃人家剩下来的残羹冷饭,而在庙寺和厨房的墙壁上写不朽的诗。受中国民众所爱戴的最伟大的疯和尚无疑地是济颠和尚,又名济公;他是一部通俗演义的主人公;这部演义越续越长,其篇幅至今约比《堂吉诃德》(Don Quixote)多了三倍,看来似乎没有完结。因为他是生活于一个魔术、医药、恶作剧和醉酒的世界里,而且具有一种神力,能在距离几百英里远的城市里同日出现。纪念他的庙宇今日还屹立于杭州西湖附近的虎跑。十六世纪和十七世纪的伟大浪漫天才,如徐文长、李卓吾和金圣叹(他自号为“圣叹”,因为据他说,当他出世的时候,孔夫子的庙堂里曾发出一声神秘的叹息)。虽然和我们一样正常,可是多少因为他们的外表和举动违背传统的习惯,不免给人一种疯狂的印象。
中庸的哲学:子思
我相信一种注重无忧无虑、心地坦白的人生哲学,一定会劝我们脱离一种太匆忙的生活和太重大的责任,因而使人减少实际行动的欲望。在另一方面,现代的人需要这一阵玩世的清鲜的风,因为这对他是有益的。那种向前瞻望的哲学,那种使人类在徒然的、浪费的活动中过生活的哲学,也许比古今哲学中的全部玩世思想遗害更大。每一个人都有许许多多生理上的工作的冲动,随时随地可以抵消这种哲学的力量;这种放浪的伟大哲学虽则很受人的欢迎,可是中国人至今还是世界上最勤劳的民族。大多数的人不能成为玩世者,因为大多数的人并不是哲学家。
所以,据我看来,玩世主义很少有变成大众所崇奉的流行的思想的危险。在中国,道家的哲学获得中国人本能的感应,这种哲学已经存在了几千年,由每首诗歌和每幅风景画里呈现在我们的眼前;然而,甚至在中国这个地方,人们依然在过着熙熙攘攘的生活,依然有许多人相信财富、名誉、权力,立下决心,热切地要为他们的国家服役。如果不是这样,人们便无法生活下去。不,中国人只在他们失败的时候才做玩世者和诗人;我的同胞多数还是很高明的展览家。道家玩世的思想的影响仅是在减低生活的速度,同时在遇着天灾人祸的时候,引导人民去信仰动作和反动作的自然律,这种自然律结果是会使正义实现的。
然而,中国思想上还有一种相反的势力,和这种无忧无虑的哲学,自然的放浪者的哲学,站在对立的地位。和自然绅士的哲学对立的是社会绅士的哲学;和道家哲学对立的是儒家哲学。如果道家哲学和儒家哲学仅是代表消极和积极的人生观的话,那么,我相信这两种哲学不是中国人的,而是人类天性上固有的东西。我们大家都是天生一半道家主义者和一半儒家主义者。一个彻底的道家主义者照理应该跑到山中去居住,过着隐士的生活,竭力摹仿樵夫和渔父的简朴的、无忧无虑的生活,因为樵夫是青山的君王,而渔父是绿水的主人。道家的隐士在山上的白云中半隐半现,一边俯视樵夫和渔父在相对闲谈,一边默念山依然是青的,水继续地流着,完全没有理会到那两个渺小的谈话者的存在。他由这个凝想中获得一种澈底和平的感觉。然而,那种叫我们完全逃避人类社会的哲学,终究是拙劣的哲学。
还有一种哲学比这自然主义的哲学更伟大,这种哲学就是人文主义的哲学,所以,中国思想上最崇高的理想,就是一个不必逃避人类社会和人生,也能够保存原有快乐的本性的人。一个人如果须离开城市,在山中过着幽寂的生活,那么他不过是一个第二流的隐士,他还是他的环境的奴隶。“城中隐士是最伟大的隐士”。因为他对自己具有充分的节制,不怕环境的影响。所以,一个僧人如果回到社会去喝酒,吃肉,和女人来往,而同时这种行为不会伤害他的灵魂的话,那么,他便是一个“高僧”了。因此,这两种哲学颇有合并起来的可能。儒教和道教的对比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这两个学说只是代表了两种极端的理论,而在这两种极端的理论之间,是还有许多中间的理论的。
半玩世者是最优越的玩世者。生活的最高类型终究是《中庸》的作者,孔子的孙儿,子思所倡导的中庸生活。古今与人类生活问题有关的哲学,还不曾有一个发现比这种学说更深奥的真理,这种学说所发现的,就是一种介于两个极端之间的有条不紊的生活——中庸的学说。这种中庸的精神在动作和不动作之间找到了一种完全的均衡,其理想就是一个半有名半无名的人;在懒惰中用功,在用功中偷懒;穷不至穷到付不起屋租,而有钱也不至有钱到可以完全不工作,或可以随心所欲地帮助朋友;钢琴会弹,可是不十分高明,只可以弹给知己的朋友听听,而最大的用处却是做自己的消遣;古董倒也收藏一些,可是只够排满屋里的壁炉架;书也读读,可是不太用功;学识颇渊博,可是不成为专家;文章也写写,可是寄给《泰晤士报》的信件有一半退回,有一半发表了——总而言之,我相信这种中等阶级生活的理想,是中国人所发现的最健全的生活理想。李密庵在他的《半半歌》里把这种理想很美妙地表现出来:
看破浮生过半,
半之受用无边。
半中岁月尽幽闲;
半里乾坤宽展。
半郭半乡村舍,
半山半水田园;
半耕半读半经廛;
半士半姻民眷;
半雅半粗器具,
半华半实庭轩;
衾裳半素半轻鲜,
肴馔半丰半俭;
童仆半能半拙;
妻儿半朴半贤;
心情半佛半神仙;
姓字半藏半显。
一半还之天地;
让将一半人间。
半思后代与沧田,
半想阎罗怎见。
饮酒半酣正好;
花开半时偏妍;
半帆张扇免翻颠,
马放半缰稳便。
半少却饶滋味,
半多反厌纠缠。
百年苦乐半相参,
会占便宜只半。
所以,我们把道家的现世主义和儒家的积极观念调合起来,而成为中庸的哲学。因为人类生于真实的世界和虚幻的天堂之间,所以我相信这种理论在一个前瞻的西洋人的心目中,初看起来也许很不满意,可是这依然是最优越的哲学,因为这是最合于人情的哲学。归根结底说来,半个林白是比一个林白更好的,因为比较快乐。我相信林白如果只飞越大西洋的半程,一定会快乐得多。我们承认世间非有几个超人——改变历史过程的探险家、征服者、大发明家、大总统、英雄——不可,可是最快乐的人终究还是那个中等阶级的人,所赚的钱足以维持经济独立的生活,曾替人群做过一点点事情,仅是一点点事情,在社会上有点名誉,可是不太著名。只有在这种环境之下,当一个人的名字半隐半显,经济在相当限度内尚称充足的时候,当生活颇为逍遥自在,可是不是完全无忧无虑的时候,人类的精神才是最快乐的,才是最成功的。我们终究须在这尘世生活下去,所以我们必须把哲学由天堂带到地上来。
人生的爱好者:陶渊明
所以,我们晓得如果我们把积极的和消极的人生观念适当地混合起来,我们能够得到一种和谐的中庸哲学,介于动作与不动作之间;介于尘世徒然的匆忙与完全逃避人生责任之间;在世界上的一切哲学之中,这一种可说是人类生活上最健全最美满的理想了。还有一点更加重要,就是这两种不同的观念的混合,产生了一种和谐的人格;这种和谐的人格便是一切文化和教育的公认目的。我们在这种和谐的人格中,看见一种生的欢快和爱好,这是值得注意的。
要我描写这种人生的爱好的性质是很困难的;用一个臂喻来说明,或叙述一位人生的爱好者的真事迹;是比较容易的。陶渊明,这位中国最伟大的诗人和中国文化上最和谐的产物,很自然地浮上我的心头。当我说陶渊明是中国整个文学传统上最和谐最完美的人物时,一定没有一个中国人会反对我的话的。他不曾做过大官,没有权力和外表的成就,除一部薄薄的诗集和三四篇散文之外,也不曾留给我们什么文学遗产,可是他至今日依然是一堆照澈古今的烽火,在那些较渺小的诗人和作家的心目中,他永远是最高人格的象征。他的生活是简朴的,风格也是简朴的,这种简朴的特质是令人敬畏的,是会使那些较聪明较熟悉世故的人自惭形秽的。他今日是人生的真爱好者的模范,因为他心中反抗尘世欲望的念头,并没有驱使他去做一个彻底的遁世者,反而使他和感官的生活调和起来。文学的浪漫主义,与道家的闲散生活和反抗儒家的教义,已经在中国活动了两百多年,而和前世纪的儒家哲学合并起来,造成这么一种和谐的人格。在陶渊明的身上,我们看见那种积极的人生观已经丧失其愚蠢的满足,而那种玩世的哲学也已经丧失其尖刻的叛逆性(我们在托洛的身上还可以看见这么一种特质——这是一个不朽的标志),而人类的智慧第一次在宽容的嘲弄的精神中达到成熟期了。在我的心目中,陶渊明代表中国文化的一种奇怪的特质,这种特质就是肉的专一和灵的傲慢的奇怪混合,就是不流于灵欲的精神生活和不流于肉欲的物质生活的奇怪混合;在这种混合中,感官和心灵是和谐相处的。因为理想的哲学家能够了解女人的妩媚而不流于粗鄙,能够酷爱人生而不过度,能够看见尘世的成功和失败的空虚,能够站在超越人生和脱离人生的地位,而不敌视人生。因为陶渊明已经达到了那种心灵发展的真正和谐的境地,所以我们看不见一丝一毫的内心冲突,所以他的生活会象他的诗那么自然,那么不费力。
陶渊明生于第四世纪的末叶,是一位著名学者和官吏的曾孙;这位著名的学者和官吏在州无事,辄朝运百甓于斋外,暮运于斋内。陶渊明少时,以家贫亲老,起为州祭酒,可是不久便辞职,过着耕田的生活,因此患了一种疾病。有一天,他对亲朋们说:“聊欲弦歌以为三径之资,可乎?”有一个朋友听见这句话,便给他做彭泽令。他因为很喜欢喝酒,所以命令县公田都种秣谷,后来他的妻子固请种粳,才使一顷五十亩种秣,五十亩种粳。有一次,郡遣督邮至,县吏说他应该束带见督邮,陶渊明叹曰:“吾不能为五斗米折腰。”于是他便辞职,写了《归去来辞》这首名赋。从此以后,他就过农夫的生活,有几次人家请他做官,他都拒绝了。他自己很穷,和穷人一起过活;他在给他儿子的一封信里,曾悲叹他们衣服不整,而且做着平常工人的工作。可是他有一次曾遣一个农家的孩子到他的儿子的地方去,帮他们挑水取柴;他在给儿子的信里说:“此亦人子也,可善遇之。”
他唯一的弱点便是喜欢喝酒。他过着很孤独的生活,不常和宾客周旋,可是一看见酒的时候,纵使他和主人不认识,他也会和大家坐在一起喝酒的。有时他做主人,在席上喝酒先醉,便向客人说:“我醉欲眠,卿可去。”他有一张没有弦线的琴。这种古代的乐器只有在心境很平静的时候,好整以暇地慢慢弹起来才有意思。他和朋友喝酒的时候,或想玩玩音乐的时候,常常抚这张无弦之琴。他说:“但识琴中趣,何劳弦上声?”
他是一个谦逊、简朴、自立的人,交友极为谨慎。判史王弘非常钦仰他,要和他做朋友,可是觉得很难碰见他。他很自然地说:“我性不狎世,因疾守用,幸非洁志慕声。”王弘只好跟一个朋友设计去会见他,这个朋友约他出门喝酒,当他走到半路,停在一个野亭的时候,朋友便把酒拿出来。陶渊明欣然坐下来喝酒,王弘早已隐藏在附近的地方,便在这时候走出来和他相见了。他非常高兴,欢宴穷日,连朋友的地方也忘记去了。王弘看见陶渊明无履,就叫左右为他造履。当王弘的左右请度履的时候,陶渊明便伸出脚来使他们量一量。此后王弘要和他见面的时候,常常在林泽间等候他。有一次,他的朋友们在煮酒,他们拿他头上的葛巾来漉酒,用完还给他,他又把葛巾着在头上。
他住在庐山之麓,当时庐山有一个著名的禅宗,叫做白莲社,由一位大学者主持。这个领袖想请他加入白莲社,有一天便请他赴宴,他所提出的条件是可以在席上喝酒。这种行为是违犯佛教的条规的,可是主人答应了。当他刚要签字正式入社的时候,他却“攒眉而去”了。大诗人谢灵运很想加入这个白莲社,可是找不到门路。那位法师还想跟陶渊明做朋友,所以有一天便请他和另一位道家的朋友一起喝酒。他们一共三个人:那位法师代表佛教,陶渊明代表儒教,那位朋友代表道教。那位法师曾立誓终生不走过某一座桥,可是有一天当他和那位朋友送陶渊明回家时,他们谈得非常高兴,不知不觉都走过了桥。三人知道的时候,不禁大笑。这三位大笑的老人后来成为中国绘画上的常用题材,因为这个故事象征着三位无忧无虑的智者的欢乐,象征着在幽默感中团结一致的三个宗教的代表人物的欢乐。
他就这样过着一生,做一个无忧无虑的、心地坦白的、谦逊的田园诗人,做一个智慧而快活的老人。可是在他那部关于喝酒和田园生活的小诗集,三四篇偶然写出来的文章,一封给他儿子的信,三篇祭文(其中有一篇是自祭文)和遗留给后代子孙的一些话里,我们看见一种造成和谐的生活的情感与天才;这种和谐的生活已经达到完全自然的境地,没有一个人能超越过他。他在《归去来辞》里所表现的就是这种酷爱人生的情感。这篇名作是他在公历405年11月决定辞掉县令的职务时写的。
归去来辞
归去来兮!田园将芜,胡不归?既自以心为形役;奚惆怅而独悲?悟以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寔迷途其未远,觉今是而昨非。舟摇摇以轻飏,风飘飘而吹衣。问征夫以前路,恨晨光之熹微。乃瞻衡宇,载欣载奔。童仆欢迎,稚子候门。三径就荒,松菊犹存。携幼入室,有酒盈樽!引壶觞以自酌,眄庭柯以怡颜。倚南窗以寄傲,审容膝之易安。园日涉以成趣,门虽设而常关!策扶老以流憩,时矫首而遐观。云无心以出岫,鸟倦飞而知还。
景翳翳以将入,抚孤松而盘桓。归去来兮!请息交以绝游!世与我而相违,复驾言兮焉求?悦亲戚之情话,乐琴书以消忧。农人告余以春及,将有事于西畴。或命巾车,或棹孤舟。既窈窕以寻壑,亦崎岖而经丘。木欣欣以向荣,泉涓涓而始流。善万物之得时,感吾生之行休。
已矣乎?寓形宇内复几时?曷不委心任去留,胡为遑遑兮欲何之?富贵非吾愿,帝乡不可期!怀良辰以孤往,或植杖而耘籽。登东皋以舒啸,临清流而赋诗。聊乘化以归尽,乐夫天命复奚疑。
有人也许会把陶渊明看做“逃避主义者”,然而事实上他并不是。他想要逃避的是政治,而不是生活本身。如果他是逻辑家的话,他也许会决定出家去做和尚,彻底逃避人生。可是陶渊明是酷爱人生的,他不愿完全逃避人生。在他看来,他的妻儿是太真实了,他的花园,伸过他的庭院的树枝,和他所抚爱的孤松是太可爱了;他因为是一个近情的人,而不是逻辑家,所以他要跟周遭的人物在一起。他就是这样酷爱人生的,他由这种积极的、合理的人生态度而获得他所特有的与生和谐的感觉。这种生之和谐产生了中国最伟大的诗歌。他是尘世所生的,是属于尘世的,所以他的结论不是要逃避人生,而是要“怀良辰以孤往,或植杖而耘籽”。陶渊明仅是回到他的田园和他的家庭的怀抱里去,结果是和谐而不是叛逆。
人生快乐的问题
生之享受包括许多东西:我们自己的享受,家庭生活的享受,树、花、云、弯曲的河流、瀑布和大自然形形色色的享受,此外又有诗歌、艺术、沉思、友情、谈话、读书的享受,后者这些享受都是心灵交通的不同表现。有些享受是显而易见的,如食物的享受,欢乐的社交会或家庭团聚,天气晴朗的春日的野游;有些享乐是较不明显的,如诗歌、艺术和沉思的享受。我觉得不能够把这两类的享受分为物质的和精神的,一来因为我不相信这种区别,二来因为我要作这种分类时总是不知适从。当我看见一群男女老幼在举行一个欢乐的野宴时,我怎么说得出在他们的欢乐中哪一部分是物质的,哪一部分是精神的呢?我看见一个孩子在草地上跳跃着,另一个孩子用雏菊在编造一只小花圈,他们的母亲手中拿着一块夹肉面包,叔父在咬一只多汁的红苹果,父亲仰卧在地上眺望着天上的浮云,祖父口中含着烟斗。也许有人在开留声机,远远传来音乐的声音和波涛的吼声。在这些欢乐之中,哪一种是物质的,哪一种是精神的呢?享受一块夹肉面包和享受周遭的景色(后者就是我们所谓诗歌),其差异是否可以很容易地分别出来呢?音乐的享受,我们称之为艺术,吸烟斗,我们称之为物质的享受:可是我们能够说前者是比后者更高尚的欢乐吗?所以,在我看来,这种物质上和精神上的欢乐的分别是混乱的,莫明其妙的,不真实的。我疑心这分类是根据一种错误的哲学理论,把灵和肉严加区别,同时对我们的真正的欢乐没有做过更深刻更直接的研究。
难道我的假定太过分了,拿人生的正当目的这个未决定的问题来做论据吗?我始终认为生活的目的就是生活的真享受。我用“目的”这个名词时有点犹豫。人生这种生活的真享受的目的,大抵不是一种有意的目的,而是一种对人生的自然态度。“目的”这个名词含着企图和努力的意义。人生于世,所碰到的问题不是他应该以什么做目的,应该怎样实现这个目的,而是要怎么利用此生,利用天赋给他的五六十年的光阴。他应该调整他的生活,使他能够在生活中获得最大的快乐,这种答案跟如何度周末的答案一样地实际,不象形而上的问题,如人生在宇宙的计划中有什么神秘的目的之类,那么只可以作抽象而渺茫的答案。
反之,我觉得哲学家在企图解决人生的目的这个问题时,是假定人生必有一种目的的。西方思想家之所以把这个问题看得那么重要,无疑地是因为受了神学的影响。我想我们对于计划和目的这一方面假定得太过分了。人们企图答复这个问题,为这个问题而争论,给这个问题弄得迷惑不解,这正可以证明这种工夫是徒然的、不必要的。如果人生有目的或计划的话,这种目的或计划应该不会这么令人困惑,这么渺茫,这么难于发现。
这问题可以分做两个问题:第一是关于神灵的目的,是上帝替人类所决定的目的;第二是关于人类的目的,是人类自己所决定的目的。关于第一个问题,我不想加以讨论,因为我们认为所谓上帝所想的东西,事实上都是我们自己心中的思想;那是我们想象会存在上帝心中的思想,然而要用人类的智能来猜测神灵的智能,确实是很困难的。我们这种推想的结果常常使上帝做我们军中保卫旗帜的军曹,使他和我们一样地充满着爱国狂;我们认为上帝对世界或欧洲绝对不会有什么“神灵目的”或“定数”,只有对我们的祖国才有“神灵目的”或“定数”。我相信德国纳粹党人心目中的上帝一定也带着B字的臂章。这个上帝始终在我们这一边,不会在他们那一边。可是世界上抱着这种观念的民族也不仅日耳曼人而已。
至于第二个问题,争点不是人生的目的是什么,而是人生的目的应该是什么;所以这是一个实际的而不是形而上学的问题,对于“人生的目的应该是什么”这个问题,人人都可以有他自己的观念和价值标准。我们为这问题而争论,便是这个缘故,因为我们彼此的价值标准都是不同的。以我自己而论,我的观念是比较实际,而比较不抽象的。我以为人生不一定有目的或意义。惠特曼说:“我这样做一个人,已经够了。”我现在活着——而且也许可以再活几十年——人类的生命存在着,那也已经够了。用这种眼光看起来,这个问题便变得非常简单,答案也只有一个了。人生的目的除了享受人生之外,还有什么呢?
这个快乐的问题是一切无宗教的哲学家所注意的重大问题,可是基督教的思想家却完全置之不问,这是很奇怪的事情。神学家所烦虑的重大问题,并不是人类的快乐,而是人类的“拯救”——“拯救”真是一个悲惨的名词。这个名词在我听来很觉刺耳,因为我在中国天天听见人家在谈“救国”。大家都想要“救”中国。这种言论使人有一种在快要沉没的船上的感觉,一种万事俱休的感觉,大家都在想全生的最好方法。基督教——有人称之为“两个没落的世界(希腊和罗马)的最后叹息”——今日还保存着这种特质,因为它还在为拯救的问题而烦虑着,人们为离此尘世而得救的问题烦虑着,结果把生活的问题也忘掉了。人类如果没有濒于灭亡的感觉,何必为得救的问题那么忧心呢?神学家那么注意拯救的问题,那么不注意快乐的问题,所以他们对于将来,只能告诉我们说有一个渺茫的天堂;当我们问道:我们在那边要做什么呢,我们在天堂要怎样得到快乐呢,他们只能给我们一些很渺茫的观念,如唱诗,穿白衣裳之类。穆罕默德至少还用醇酒,多汁的水果,和黑发、大眼、多情的少女,替我们画了一帧将来快乐的景象,这是我们这些俗人所能了解的。如果神学家不把天堂的景象弄得更生动,更近情,那么,我们真不想牺牲这个尘世的生活,而到天堂里去。有人说:“今日一只蛋比明日一只鸡更好。”至少当我们在计划怎样过暑假的生活的时候,我们也要花些工夫去探悉我们所要去的地方。如果旅行社对这问题答得非常含糊,我是不想去的;我在原来的地方过假期好了。我们在天堂里要奋斗吗?要努力吗?(我敢说那些相信进步和努力的人一定要奋斗不息,努力不息的)可是当我们已经十全十美的时候,我们要怎样努力,怎样进步呢?或者,我们在天堂里可以过着游手好闲,无所事事,无忧无虑的日子吗?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在这尘世上学过游手好闲的生活,比为将来永生生活做准备,岂不更好?
如果我们必须有一个宇宙观的话,让我们忘掉自己,不要把我们的宇宙观限制于人类生活的范围之内。让我们把宇宙观扩大一些,把整个世界——石、树和动物——的目的都包括进去。宇宙间有一个计划(“计划”一词,和“目的”一样,也是我所不欢喜的名词)——我的意思是说,宇宙间有一个模型;我们对于这整个宇宙,可以先有一种观念——虽然这个观念不是最后固定不移的观念——然后在这个宇宙里占据我们应该占的地位。这种关于大自然的观念,关于我们在大自然中的地位的观念,必须很自然,因为我们生时是大自然的重要部分,死后也是回返到大自然去的。天文学、地质学、生物学和历史都给我们许多良好的材料,使我们可以造成一个相当良好的观念(如果我们不作草率的推断)。如果在宇宙的目的这个更广大的观念中,人类所占据的地位稍微减少其重要性,那也是不要紧的。他占据着一个地位,那已经够了,他只要和周遭自然的环境和谐相处,对于人生本身便能够造成一个实用而合理的观念。
人类是唯一在工作的动物
人生的盛宴已经摆在我们的面前,现在唯一的问题是我们的胃口怎样。问题是胃口而不是盛宴。关于人,最难了解的事情终究是他对工作的观念,及他指定给自己做的工作或社会指定给他做的工作。世间的万物都在悠闲中过日子,只有人类为生活而工作着。他工作着,因为他必须工作,因为在文化日益进步的时候,生活也变得更加复杂,到处是义务、责任、恐惧、阻碍和野心,这些东西不是由大自然产生出来的,而是由人类社会产生出来的。当我在这里坐在我的书台边时,一只鸽子在我窗外绕着一座礼拜堂的尖塔飞翔着,毫不忧虑午餐吃什么东西。我知道我的午餐比那鸽子的午餐复杂得多,我也知道我所要吃的几样东西,乃是成千累万的人们工作的结果,需要一个极复杂的种植、贸易、运输、递送和烹饪的制度,为了这个原因,人类要获得食物是比动物更困难的。虽然如此,如果一只莽丛中的野兽跑到都市来,知道人类生活的匆忙是为了什么目的,那么,它对这个人类社会一定会发生很大的疑惑。
那莽丛中的野兽的第一个思想一定是:人类是唯一在工作的动物。除了几只驮马和磨坊里的水牛之外,连家畜也不必工作。警犬不大有执行职务的机会;以守屋为职责的家犬多数的时候是在玩耍的,早晨阳光温暖的时候总要舒舒服服地睡一下;那贵族化的猫儿的确不会为生活而工作,天赋给它一个矫捷的身体,使它可以随时跳过邻居的篱笆,它甚至于不感觉到它是被俘囚的——它要到什么地方去就去。所以,世间只有这个劳苦工作着的人类,驯服地关在笼子里,可是没有食物的供养,被这个文化及复杂的社会强迫着去工作,去为自己的供养问题而烦虑着。我知道人类也有其长处——知识的愉快,谈话的欢乐和幻想的喜悦,例如,在看一出舞台戏的时候。可是我们不能忘掉一个根本的事实,就是:人类的生活弄得太复杂了,光是直接或间接供养自己的问题,已经需要我们人类十分之九以上的活动了。文化大抵是寻找食物的问题,而进步是一种使食物越来越难得到的发展。如果文化不使人类那么难于获得食物,人类绝对没有工作得那么劳苦的必要。我们的危机是在过分文明,是在获取食物的工作太苦,因而在获取食物的过程中,失掉吃东西的胃口——我们现在的确已经达到这个境地了。由莽丛中的野兽或哲学家的眼光看起来,这似乎是没有什么意义的。
我每次看见都市的摩天楼或一望相连的屋顶时,总觉得心惊胆战。这真是令人惊奇的景象。两三座水塔,两三个钉广告牌的铜架,一两座尖塔,一望相连的沥青的屋顶材料和砖头,形成一些四方形的、矗立的、垂直的轮廓,完全没有什么组织或次序,点缀着一些泥土,退色的烟突,以及几条晒着衣服的绳索和交叉着的无线电天线。我俯视街道,又看见一列灰色或退色的红砖的墙壁,墙壁上有成列的、千篇一律的、阴暗的小窗,窗门一半开着,一半给阴影掩蔽着,窗槛上也许有一瓶牛乳,其他的窗槛上有几盆细小的病态的花儿。每天早上,有一个女孩子带着她的狗儿跑到屋顶来,坐在屋顶的楼梯上晒太阳。当我再仰首眺望时,我看见一列一列的屋顶,连结几英里远,形成一些难看的四方形的轮廓,一直伸展到远方去。又是一些水塔,又是一些砖屋。人类便居住在这里。他们怎样居住呢?每一家就住在这么一两个阴暗的窗户的后边吗?他们做什么事情过活呢?说来真是令人咋舌。在两三个窗户的后边就有一对夫妻,每天晚上像鸽子那样地回到他们的鸽笼里去睡觉;接着他们在早晨清醒了,喝过咖啡,丈夫到街上去,到某地方为家人寻找面包,妻子在家里不断地、拚命地要把尘埃扫出去,使那小地方干净。到下午四五点钟时她们跑到门边,和邻居相见,大家谈谈天,吸吸新鲜空气,到了晚上,他们带着疲乏的身体再上床去睡。他们就这样生活下去啦!
还有其他比较小康的人家,住在较好的公寓里。他们有着更“美术化”的房间和灯罩。房间更井然有序,更干净!房中比较有一点空处,但也仅是一点点而已。租了一个七个房间的公寓已算是奢侈的事情,更不必说自己拥有一个七个房间的公寓了!可是这也不一定使人有更大的快乐。较没有经济上的烦虑,债务也较少,那是真的。可是同时却较多情感上的纠纷,较多离婚的事件,较多不忠的丈夫晚上不回家,或夫妻俩晚上一同到外边去游乐放荡。他们所需要的是娱乐。天啊,他们须离开这些单调的、千篇一律的砖头墙壁和发光的木头地板去找娱乐!他们当然会跑去看裸体女人啦。因此患神经衰弱症的人更多,吃阿司匹灵药饼的人更多,患贵族病的人更多,患结肠炎、盲肠炎和消化不良症的人更多,患脑部软化和肝脏变硬的人更多,患十二指肠烂溃症和肠部撕裂症的人更多,胃部工作过度和肾脏负担过重的人更多,患膀胱发炎和脾脏损坏症的人更多,患心脏胀大和神经错乱的人更多,患胸部平坦和血压过高的人更多,患糖尿病、肾脏炎、脚气症、风湿痺、失眠症、动脉硬化症、痔疾、瘘管、慢性痢疾、慢性大便秘结、胃口不佳和生之厌倦的人更多。这样还不够,还得使狗儿多些,孩子少些。快乐的问题完全看那些住在高雅的公寓里的男女的性质和脾气如何而定。有些人的确有着欢乐的生活,但其他的人却没有。可是在大体上说来,他们也许比那些工作劳苦的人更不快乐;他们感到更大的无聊和厌倦。然而他们有一部汽车,或许也有一座乡间住宅。啊,乡间住宅,这是他们的救星,这么一来,人们在乡间劳苦工作,希望到都市去,在都市赚到足量的金钱,可以再回乡间去隐居。
当你在都市里散步的时候,你看见大街上有美容室、鲜花店和运输公司,后边一条街上有药店、食品杂货店、铁器店、理发店、洗衣店、小餐馆和报摊。你闲荡了一个钟头,如果那是一个大都市的话,你依然是在那都市里;你只看见更多的街道、更多的药店、食品杂货店、铁器店、理发店、洗衣店、小餐馆和报摊。这些人怎样生活度日呢?他们为什么到这里来呢?答案很简单。洗衣匠洗理发匠和餐馆堂倌的衣服,餐馆堂倌侍候洗衣匠和理发匠吃饭,而理发匠则替洗衣匠和堂倌理发,那便是文化。那不是令人惊奇的事吗?我敢说有些洗衣匠、理发匠和堂倌一生不曾离开过他们工作的地方,到十条街以外的地方去的。谢天谢地,他们至少有电影,可以看见鸟儿在银幕上唱歌,看见树木在生长,在摇曳。土耳其、埃及、喜马拉雅山、安第斯山(Andes)、暴风雨、船舶沉没、加冕典礼、蚂蚁、毛虫、麝鼠、蜥蜴和蝎的格斗,山丘、波浪、沙、云,甚至于月亮——一切都在银幕上!
呵,智慧的人类,极端智慧的人类!我赞颂你。人们劳苦着,工作着,为生活而烦虑到头发变白,忘掉游玩:这种文化是多么不可思议啊!
生物学上的问题
据我看来,任何文化的最后试验是:这种文化所产生的是哪一类的夫妻父母?与这么一个简单而严肃的问题比较起来,其他的各种文化的产物——艺术、哲学、文学和物质生活,都变成不甚重要的东西了。
当我的同胞绞尽脑汁在比较中西文化的时候,我总送他们这一服减轻痛苦的药剂,这已经成为我的妙计,因为这种药剂始终很有功效。研究西洋生活和学术的人,无论是在中国或留学外国,对于西方的伟大成就——由医药、地质学、天文学,到摩天大楼、美丽的汽车公路和天然色彩的照相机——自然是惊叹不置。他也许会赞颂这些成就,或许会因中国没有这些成就而感到惭愧,或许一面赞颂,一面感到惭愧。他产生一种下等错综的心理了,过了一会,你也许会发现他竭力在维护东方文化,态度骄傲,慷慨激昂;可是事实上他是不知所云的。为表示他的坚决的主张起见,他也许会排斥那些摩天大楼和美丽的汽车公路,虽则我至今还没有看见什么人在排斥一个精美的照相机。他的情形是有点可怜的,因为这么一来,他失掉批判东西文化的资格了,因为他不能作稳健合理、平心静气的批判。他给这种下等错综的思想所迷惑,所纠缠,是很需要一服中国人所谓“定心剂”,以压低他的热度的。
我所提议的这么一种试验有一种奇怪的效力,它能把文明和文化上一切不重要的东西搁在一边,使人类在一个简单而清晰的方程式下完全平等。这样,文化上的其他一切成就便仅仅变成一种工具,以创造更好的夫妻父母为最后的目的。百分之九十的人类既然是夫或妻,百分之百的人类既然都有父母,婚姻和家庭既然是人类生活上最切身的关系,那么,那种产生更好的夫妻和父母的文化,便能够创造更幸福的人生,同时,这种文化便也是更崇高的文化。那些和我们共同生活的男女的性格,是比他们所完成的工作更为重要的,每一个少女对那种能给她一个更好的丈夫的文化,是应该表示感激之心的。这种事情是相对的,每个时代和国家都有其理想的夫妻和父母。获得良好的夫妻的最佳方法,也许是实行优生的原理,这可以使我们在教育夫妻方面省却许多麻烦。在另一方面,一种文化如果忽略了家庭,或视家庭为无关重要的制度,结果定将造出一些更劣等的产品。
我知道我已经谈到生物学的问题上去了。我是属于生物学的,每一个男女都是属于生物学的。“让我们属于生物学吧”,提出这种口号是没有用的,因为不管我们愿意不愿意,我们事实上是属于生物学的。人人都在生物学上感到快乐,在生物学上感到愤怒,在生物学上立定志向,在生物学上信仰宗教,或在生物学上酷爱和平,虽则他自己也许不知道。我们大家既然是生物,自然不免都出世做婴儿,吮吸母亲的乳汁,长大之后结婚生子。每个男女都是女人所生的,差不多每个男人都终身和女人共同生活,成为男女孩子的父亲;每个女人也是女人所生的,差不多每个女人都终身和男人共同生活,生男育女。有些人不愿做父母,象树木花草不愿产生种子去赓续它们族种的生命一样,可是没有人能够拒绝有父母,正如没有树木能拒绝由种子产生出来。所以,我们看见一个根本的事实,就是:人生最重要的关系是父母和子女的关系,任何一种人生哲学如果不讲求这个根本的关系,便不能说是适当的哲学,甚至于不能说是哲学。
可是,仅仅男女的关系还是不够;这种关系必须以婴儿的产生为结果,否则便是不完全的关系。文化绝对没有理由可以剥夺男女产生婴儿的权利。我知道这在目前是一个很真实的问题,我知道今日有许多男女不结婚,也有许多男女结婚以后为了某种原因不愿生男育女。据我看来,不管原因是什么,一个男人或女人没有把子嗣遗留给世界,便是他或她一生所犯的最大罪恶。如果不能生育是由于身体上的关系,那么,那个身体是退化的,是错误的;如果不能生育是为了生活程度太高,那么,生活程度太高是错误的;如果不能生育是为了婚姻的标准太高,那么,婚姻标准太高是错误的;如果不能生育是由于一种个人主义的荒谬哲学,那么,那种个人主义的哲学是错误的;如果不能生育是由于社会制度的整个机构,那么,那个社会制度的整个机构是错误的。也许到了二十一世纪,当我们在生物学方面更有进步,更了解我们自己做生物的地位时,男女会看见这个真理。我相信二十世纪会变成生物学的世纪,象十九世纪变成比较自然科学的世纪那样。当人类更会了解自己,知道反抗天赋给他的本能是徒劳无功时,他一定更会赏识这种简单的智慧。当我们听见瑞士的心理学家琼格(Jung)劝那些来求医的有钱的女人回乡去生子,养鸡,种红萝卜时,我们已经看见这种逐渐生长的生物学智慧和医学智慧的征兆了,那些有钱的女病人的问题是在她们缺乏生物学上的机能,或她们生物学上的机能太低级,太无用了。
自从有史以来,男人还不曾学会怎样和女人共同生活。虽然如此,男人却是和女人过着共同生活的,这真是怪事。如果一个男人知道人类要出世都需要一个母亲,那么他便不能对女人说坏话。他由出世到死亡始终是给女人围绕着的,母亲、妻、女儿等等,如果他不结婚,他还得象华兹华斯(William Wordsworth)那样,靠着他们的姊妹过活,或者像斯宾塞(Herbert Spencer)那样,靠着他的女管家过活。如果他不能和他的母亲或姊妹维持一种正常的关系,那么,无论什么优越的哲学都不能拯救他的灵魂;如果他甚至和他的女管家也不能维持正常的关系,愿上帝怜悯他吧!
一个男人如果不能和女人维持正常的关系,如果过着一种邪曲的道德生活,象王尔德(Oscar Wilde)那样,而依然在喊道:“男人不能和女人共同生活,也不能离女人而生活!”他的心中是有着某种悲哀的。所以,由一个印度故事的作者那时到二十世纪初叶王尔德的时候,人类的智慧似乎不曾有过一时的进步,因为那个写出创造天地的印度故事的作者,在四千年前所表现的思想,和王尔德的见解颇为相同。据这个创造天地的故事说:上帝在创造女人的时候,撷取花卉的美丽,禽鸟的歌声,虹霓的色彩,微风的轻吻,波浪的大笑,羔羊的温柔,狐狸的狡猾,白云的任性和骤雨的多变,而把它们造成一个女人,给男人做妻子。印度故事中的亚当是快活的,他和他的妻子在美丽的大地上漫游着。过了几天,亚当跑来对上帝说:“把这女人领开去吧,因为我不能和她共同生活。”上帝答应他的请求,把夏娃领开去了。于是亚当觉得孤独,依然不快活;过了几天,他又跑来对上帝说:“把我的女人还给我吧,因为我没有她不能生活。”上帝又答应他的请求,把夏娃还给他。再过了几天,亚当跑来请求上帝说:“请你把你所造的这个夏娃领回去吧,因为我绝对不能和她共同生活。”智慧无限的上帝又答应了。后来亚当第四次跑来找上帝,诉苦说:他没有他的女伴是不能生活的。在这个时候,上帝要他立下诺言,说他不要再改变主张,说他要和她同尝甘苦,尽他们的能力所及,在这世上过着共同的生活。我想甚至在今日,这幅图画根本还没有什么改变。
独身者是文化上的怪物
当我们接受这么一个简单而自然的生物学的观点时,两种冲突是不可免的:第一,个人与家庭的冲突,第二,乏味的智能哲学和比较温暖的本能哲学之间一种更深刻的冲突。因为个人主义和智能的崇拜会使一个人忽略了家庭生活之美;而以个人主义和智能的崇拜而言,前者不象后者那么有害。一个相信个人主义,实行个人主义的人,还可以做智者,可是一个相信冷静的头脑而排斥温暖的心的人,却不免变成傻瓜。以家庭的集合主义为社会单位而言,我们还可以找到代替物,可是一个人如果失掉匹偶和父性与母性的本能,便找不到可以代替的东西。
我们开头必须有一个假定:承认人类在世上不能单独生活而得到快乐,他必须和周遭一个比他自己更大的集团发生联系。一个人的自我不是限于他的身体的大小,因为有一个更大的自我会跟他的智能活动和社交活动而发展。无论在什么时代,什么国家,无论在什么政体之下,一个人所注意到的现实生活不会跟他的国家或时代共同扩张,而只限于他所认识的人和他的活动范围,这个较小的范围就是我们所谓“更大的自我”。他就在这个社会单位中生活着、活动着、生存着。这么一个社会单位也许是一间教区,一间学校,一间监狱,一间商店,一个秘密团体,或一个慈善机关。这些东西也许会代替家庭做一个社会单位,有时甚至完全取家庭的地位而代之。宗教或一个伟大的政治运动也许会吸收一个人的整个生命。可是在这一切集团中,家庭依然是世界上唯一自然的单位,唯一在生物学上有真实性的、令人满足的、有意义的单位。这个单位是自然的,因为每一个人出世时已经是在家庭里了,而且,他终身是和家庭发生关系的;它在生物学上是有真实性的,因为血统的关系使人类看得见这么一个更大的自我。一个人如果不能使这种自然的集团生活圆满,在其他的集团中便也不能有圆满的生活。孔子曰:“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除了这种集团生活的重要之外,人类只有在和一个合适的异性过着和谐的生活时,才能尽量表现自己,成全自己,达到性格上最高的发展。
女人的生物学的意识比男人更深刻,所以她是知道这一点的。中国的一切少女在下意识里都在梦想着那件结婚时所穿的红衣和那顶花轿,一切西洋少女也在梦想着那条结婚时罩在头上的薄纱,和举行婚礼时的钟声。大自然赋给女人的母性本能是太强烈了,人造的文化是不能轻易加以破坏的。我相信大自然在创造女人时,是使做母亲的功能比做伴侣的功能更为重要的,大自然赋给她一些比较适合于做母亲的智能特质和道德特质,使这些特质在母性的本能中获得真正的意义和统一——现实的感觉,判断力,对琐碎细事的容忍,对弱小无力的东西的爱怜,照顾他人的欲望,深厚的爱和强烈的恨,个人的偏见和情感上的偏见,以及一种对周遭事物的个人见解。所以,当一种哲学脱离了大自然的观念,忽略了这种代表女人的主要特质和生存中心意义的母性本能,而想使女人快活的时候,这种哲学是走上迷路了。一切女人,无论是未受教育者,或受过健全教育者,其母性的本能是永远不会受压制的,这种本能在儿童时代就表现出来,由青春到成熟的时期更是越来越强烈的;在另一方面,男人对于父性的本能,大抵总要到三十岁以后,或到他有一个五岁大的儿子或女儿时,才意识到。我想二十五岁的男人是不会想到他做父亲这么一回事的。他只是爱上一个女人,偶然生了一个孩子,把这些事情忘得干净,而同时他的妻子的思虑却完全给这个孩子占据了去;后来到三十多岁的时候,他有一天突然感到他有一个儿子或女儿可以带到市场去给朋友们看,到了这个时候,他才开始觉得自己是个父亲了,二十岁至二十五岁的男人想到他们做父亲这件事时,很少不觉得可笑的,除了这可笑的感觉之外,他们是不大去想这种事情的;在另一方面,生产或怀孕在女人的生活上也许是最严重的事情,结果将改变她的整个生命,改变她的性格和习惯。当一个女人怀了孕的时候,世界在她看来是变了样子了。从此以后,她对于自己的人生使命或生存意义是绝对没有疑问的了。人生需要她。于是她实行她的功能了。我看见过一个娇生惯养的中国富家独生女,在她的孩子生病的时候,为了看护孩子,弄得废寝忘餐,其英勇的样子真是罕见。在大自然的计划中,这一类的父性本能是不需要的,而且是不存在的,因为男人和雄鸭或雄鹅一样,除了供给了雄性的遗传因子之外,对他的后嗣是不大关心的。所以,当这种生存的中心动力没有表现出来,不能发生作用时,女人在心理上受苦最深。只看美国文化让那么多优秀的女人不结婚(不是女人自己有什么缺点),美国文化对女人的爱护也就可想而知了!
我相信美国婚姻上的不协调,大抵是由于女人的母性本能和男人的父性本能不能融合所致。所谓美国青年的“情感不成熟”(emotional immaturity),除了这个生物学上的事实外,真找不到其他的解释;因为那些男人都是在一种养尊处优的社会制度中生长起来,缺乏那种女人更强烈的母性本能所产生的负责任的思想。如果大自然在女人生理上预备做母亲时,不赋给她们充分稳健持重的性格,那可就糟糕了;所以大自然把这种性格赋给女人了。穷人的子弟受了困苦的环境所锻炼,产生了负责任的思想,这么一来,在一个崇拜青年、纵容青年的国度里,只留下那些娇生惯养的富家子弟,在一种理想的环境之下,变成情感上和社会上毫无能力的人。归根结底说来,我们只关心一个问题:“怎样才可以度着快乐的生活呢?”一个人如果在外表生活的肤浅造诣之外,其性格的较深的泉源没有接触到,没有找到一个正常的出路,那么,他或她的生活是不能得到快乐的。独身生活大都被视为“个人事业”的理想;这种理想不但有个人主义的色彩,而且也有一种愚蠢的唯智主义的色彩;以后者这种色彩而言,独身生活是应该排斥的。对于那些决意做独身者的男女,那些自愿做无用的唯智主义者的独身男女,我始终认为他们太专注于他们自己的外表事业,相信他们能够拿一样相当的东西去替代家庭生活,而获得人生的快乐,或能够发现一种智能上、美术上或专门职业上的趣味,而获得深刻的满足。
我否认这一点。这么一个抱个人主义的人,没有结婚,没有孩子,企图在“事业”和个人造诣上面以及反对虐待动物方面找到一个代替物,以实现丰富而满足的生活,在我看来,始终有点愚蠢,有点滑稽。老处女因为看见老虎的背后有鞭痕,便要控告马戏班的经理虐待动物:这是一种很明显的心理上的征候。她们的抗议似乎是发源于一种误用了的母性本能,把这种本能用错了地方,以别类的动物为对象,好象猛虎真把人家几下鞭击当做一回事似的。这些女人是在糊里糊涂地暗中摸索着,想在世界上找到一个地位,竭力要找出一些使自己和别人都觉得动听的理由。
一个人在政治上、文学上或艺术上完成了伟业,其报酬只不过是智能上几声轻微的欢笑而已,可是一个人看见自己的孩子长成起来,其报酬是极真实的,不是言语所可以表达的。有几个作家和艺术家在年老的时候,对自己的成就感到满意?又有几个把这些成就当做消遣的产物以外的东西。当做生计之工具以外的东西?据说斯宾塞在逝世的前几天,把他所作的十八卷《综合哲学》(“The Synthetic Philosophy”)置在膝上,感觉到这些著作的冰冷的重量,在这时候,他的心中突然生出一个念头,觉得如果他有一个孙儿,岂不更好。聪明的伊里亚(Elia即Charles Lamb之笔名)不愿把他的全部小品文去换取他的一个“梦中孩子”(dream children)吗?人类有了白糖代替物,牛油代替物,和棉花代替物,已经够糟糕了,现在还得要有孩子代替物,真是倒霉!我相信洛克斐勒(John D.Rockefeller)使世界上那么多的人类获得幸福,心里一定感觉到一种道德上和美感上的满足。同时,我也相信这么一种道德上或美感上的满足是极其轻微,极其薄弱的;很容易因击错了一记高尔夫球而消失了去,而使他得到真正的、永久的满足的倒是小洛克斐勒。
由另一方面看起来,快乐大抵是找到一个人的终身事业的问题,是找到一个人所喜爱的工作的问题。我怀疑从事一种专门职业的男女,是否有百分之九十确已找到了他们心爱的工作。对于“我爱我的工作”这句夸耀的话,我想我们一定不可完全相信。一个人永远不说“我爱我的家庭”,因为这是视为当然的事情。一般的商人上他们的办公处去的时候,其心情是和生孩子的中国女人颇为相同的:大家都这样做,我还能做什么别的事情呢?“我爱我的工作”,大家都这样说,在管升降机的工人,电话女接线生,和牙医生那方面讲起来,这句话是骗人的;在编辑,地产经纪人,和股票掮客那方面讲起来,这句话是言过其实的。我想除了从事发现工作的南北极的探险家,或实验室里的科学家之外,一个人如能喜欢自己的工作,觉得是性情所近的工作,那已是最大的奢望了,可是纵使我们承认“爱”之一词在这里也可以应用的话,一个人爱他的工作,还是不能跟母亲爱其子女相比拟的。许多人对于自己的真正职业发生怀疑,常常在改换职业,可是一个母亲对自己的终身事业是毫无疑虑的,她的终身事业就是孩子的培养和教育。成功的政治家脱离了政治生活,成功的编辑放弃了杂志工作,成功的飞行家放弃了飞行生活,成功的拳斗家放弃了拳斗生活,成功的男女伶人摆脱了舞台生活,可是成功或不成功的母亲可有放弃过母性的生活的!那是闻所未闻的事情。母亲有一种人家需要她的感觉;她已经找到了一个人生的地位,深信世界上没有一个人能够代表她的地位,其信念是比希特勒必须拯救德国人的信念更深刻的。一个男人或女人知道他或她在世界上有确定的地位,是会感到满足的;除了这种满足之外,还有什么东西能够使他或她得到更深更大的快乐呢?世间有运气找到所爱的工作,从事所爱的工作的人,还不到百分之五,可是觉得养育子女是最深刻最有兴趣的人生动力的父母,却有百分之百:这岂不是入情入理的话吗?所以一个女人如果做母亲而不做建筑师,其找到真快乐的机会是更稳而且更大的,因为大自然是永远不会弄错的:这岂不是一句真话吗?结婚是女人的最好的职业:这岂不是一句真话吗?
我对于家庭,越讲越起劲,读这本书的女人一定早已料到这一着,开始有点气愤愤了,因为她们知道家庭的十字架终究是要女人去负担的了。这正是我的原意和理论。谁对女人比较怀着善意,尚有待事实的证明,因为我们所关心的仅是女人的快乐,这种快乐不是用社会的成就去衡量的,而是用个人生存的深度去衡量的。甚至由合适或胜任愉快的观点上说起来,我也相信对于工作真正能够胜任愉快的银行行长,是比对于做母亲的职务胜任愉快的女人更少的。我们有不合格的股长,不合格的商务经理,不合格的银行家,和不合格的主席,可是我们难得有不合格的母亲。所以女人是适合于做母亲的任务的,她们是有这种需要的,她们是知道这个事实的。我知道今日的美国女大学生已经放弃了女权主义的理想,而朝着合理的方向走去,我知道她们多数具有健全的人生观念,敢公然声称她们要结婚。我心目中的理想女人是爱数学也爱化妆品的,是比女权主义者更有女人的性格的。让她们用她们的化妆品吧,如果她们还有馀力(孔子一定会这样说),让她们也弄弄数学吧。
我们要晓得我们所讲的是一般男女的一般理想。世界有杰出而能干的男人,也有杰出而能干的女人,他们的创造能力是世界真正进步的原因。我要求一般的女人把结婚当做理想的职业,要求她们去生孩子,或者也去洗碟子,同时,我也要求一般的男人把艺术忘掉,只要去做剪头发,擦皮鞋,捉窃贼,修补铁锅,或堂倌的工作,挣到家人所需要的面包好了。世间既然须有人生产孩子,养育孩子,在出麻疹时候看护他们,把他们造成良好而有智慧的公民,男人在生孩子方面既然是无能为力,对抱孩子及替孩子洗澡的工作又是那么笨手笨脚的,那么,我自然是希望女人去担任这种工作了。一般地比较起来,我不知道哪一样的工作是更高尚的——养孩子呢?做理发师呢?做擦皮鞋匠呢?抑是做百货公司的看门者呢?如果女人们的丈夫须在百货商店替陌生人开门,我真不知道她们对于洗碟子的工作还有什么可以埋怨的。过去是男人站在柜台后,现在女人争先恐后地跑去代替男人在柜台后的地位,而男人的工作倒是去开门了;如果女人们以为这是更高尚的工作,那么,社会是欢迎她们去做这种工作的。以生活的方法而言,没有什么工作是高尚的,也没有什么工作是卑鄙的。有些女人在公共场所保管男人的帽子,我不敢说这种工作一定比缝补丈夫的袜子更罗曼蒂的。保管帽子的女人和在家补袜子的女人,其间的异点是后者有一个男人可以同甘苦,而前者没有。当然,我们希望那个穿袜子的男人配享受那女人的劳力的结晶,可是如果我们定下一条原则,说他的袜子不值得她的缝补,那可就太过悲观了。男人并不是全部那么没有价值的。家庭生活包括着养育孩子这种重要而神圣的工作;而一般人觉得家庭生活太卑下了,不值得占据女人的时间,这种观念不能说是一种健全的社会态度;这种观念只有在女人,家庭,和母性不受充分敬重的文化中,才有存在的可能。这倒是值得注意的要点。
论性的吸引力
女人的权利和社会特权虽然已经增加了,可是我始终认为甚至在现代的美国,女人还没有享受到公平的待遇。我希望我的印象是错误的,我希望在女人的权利增加了的时候,尊重闺秀之侠义并没有减少。因为一方面有尊重闺秀之侠义,或对女人有真正的尊敬;另一方面任女人去用钱,随意到什么地方去,担任行政的工作,并且享有选举权——这两样东西不一定是相辅而行的。据我(一个抱着旧世界的观念的旧世界公民)看来,有些东西是重要的,有些东西是不重要的;美国女人在一切不重要的东西那方面,是比旧世界的女人更前进的,可是在一切重要的东西这方面,所占的地位是差不多一样的。无论如何,我们看不见什么现象可以证明美国人尊重闺秀之侠义比欧洲人更大。美国女人所拥有的真权力还是在她的传统的旧皇座——家庭的炉边——上产生出来的;她在这个皇座上是一位以服役为任务的快乐天使。我曾经看见过这种天使,可是只在私人家庭的神圣处所看见,在那里,一个女人在厨房中或客厅中走动着,成为一个奉献于家庭之爱的家庭中的真主妇。不知怎样,她是充满着光辉的,这种光辉在办公室里是找不到的,是不相称的。
这只是因为女人穿起薄纱的衣服比穿起办公外套妩媚可爱吗?抑只是我的幻想?女人在家如鱼得水,问题的要点便在这个事实上。如果我们让女人穿起办公外套来,男人便会当她们做同事,有批评她们的权利;可是如果我们让她们在每天七小时的办公时间中,有一小时可以穿起乔治绉纱或薄纱的衣服,飘飘然走动着,那么,男人一定会打消和她们竞争的念头,只坐在椅上目瞪口呆地看着她们。女人做起刻板的公务时,是很容易循规蹈矩的,是比男人更优良的日常工作人员,可是一旦办公室的空气改变了,例如当办公室人员在婚礼的茶会席上见面时,你便会看见女人马上独立起来,她们或劝男同事或老板去剪一次头发,或告诉他们到什么地方去买一种去掉头垢的最佳药水。女人在办公室里说话很有礼貌,在办公室外说话却很有权威呢。
由男人的观点上坦白地说来——装模作样用另一种态度说来是毫无用处的——我想在公共场所中,女人的出现是很能增加生活的吸引力和乐趣的,无论是在办公室里或在街上,男人的生活是比较有生气的;在办公室里,声音是更柔和的,色泽是更华丽的,书台是整洁的。同时,我想天赋的两性吸引力或两性吸引力的欲望一点也不曾改变过,而且在美国,男人是更幸福的,因为以注意性的诱惑一方面而言,美国女人是比(举例来说)中国女人更努力在取悦男人的。我的结论是:西洋的人太注意性的问题,而太不注意女人。
西洋女人在修饰头发方面,所花的功夫是和过去的中国女人差不多一样多的;她们对于打扮是比较公开的,是随时随地这样做的;她们对于食物的规定,运动,按摩,和读广告,是比较用心的,因为她们要保持身体的轮廓;她们躺在床上做腿部的运动是比较虔诚的,因为她们要使腰部变细;她们到年纪很大的时候还在打扮脸孔,还在染发,在年纪那么大的中国女人是不会这样做的。她们用在洗涤药水和香水上的金钱是越来越多的;美容的用品,日间用的美容霜,夜间用的美用霜,洗面用的霜,涂粉前擦在皮肤上的霜,用在脸上的霜,用在手上的霜,用在皮肤毛孔上的霜,柠檬霜,皮肤晒黑时所用的油,消灭皱纹的油,龟类制成的油,以及各式各样的香油的生意,是越做越大的。也许这只是因为美国女人的时间和金钱较多。也许她们穿起衣服来取悦男人,脱起衣服来取悦自己,或者脱起衣服来取悦男人,穿起衣服来取悦自己,或者同时在取悦男人和自己。也许其原因仅是由于中国女人的现代美容用品较少,因为讲到女人吸引男人的欲望时,我很不愿意在各种族间加以区别。中国女人在五十年前缠足以图取悦男人,现在却欢欢喜喜脱下“弓鞋”,穿起高跟鞋来。我平常不是先知者,可是我敢用先知般的坚信说:在不久的将来,中国女人每天早晨一定会费十分钟的工夫,将两腿作一高一低的运动,以取悦她们的丈夫或她们自己。然而有一个事实是很明显的:美国女人现在似乎想在肉体的性诱惑和服装的性诱惑等方面多用点工夫,企图用这方法更努力的去取悦男人。结果在公园里或街上的女人,大抵都有更优美的体态和服装,这应该归功于女人天天保持身体轮廓的不断努力——使男人大为快活。可是我想这一定很耗费她们的脑筋的。当我讲到性的诱惑时,我的意思是把它和母性的诱惑,或整个女人的诱惑作一个对比。我想这一方面的现代文明,已经在现代的恋爱和婚姻上表现其特性了。
艺术使现代人有着性的意识。这一点我是不怀疑的。第一步是艺术,第二步是商业对于女人身体的利用,由身体上的每一条曲线一直利用到肌肉的波动上去,最后一步是涂脚趾甲。我不曾看见过女人的身体的每一部分那么完全受商业上的利用,我不很明白美国女人对于利用她们的身体这件事情,为什么服从得那么温顺。在东方人看来,要把这种商业上利用女性身体的行为,和尊敬女人的观念融合起来,是很困难的。艺术家称之为美,剧院观众称之为艺术,只有剧本演出的监督和剧院经理老老实实称之为性的吸引力,而一般男人是很快活的。女人受商业上的利用而脱起衣服来,可是男人除了几个卖艺者之外,是几乎都不脱衣服的:这是一个男人所创造和男人所统治的社会的特点。在舞台上我们看见女人差不多一丝不挂,而男人却依旧穿晨礼服,结黑领带;在一个女人所统治的世界里,我们一定会看见男人半裸着,而女人却穿着裙。艺术家把男女的身体构造作同等的研究,可是要把他们所研究的男人身体之美应用到商业上去,却有点困难。剧院要一些人脱光衣服去嘲弄观众,可是普遍总是要女人脱光衣服去嘲弄男人,而不要男人脱光衣服去嘲弄女人。甚至在比较上等的表演中,当人们要同时注重艺术和道德的时候,他们总是让女人去注重艺术,男人去注重道德,而不曾要女人去注重道德,男人去注重艺术的(在剧院游艺表演中,男演员只是表演一些滑稽的样子,甚至在跳舞方面也是如此,这样说便是“艺术化”的表演了)。商业广告采取这个主题,用无数不同的方法把它表现出来,因此今日的人要“艺术化”的时候,只须拿起一本杂志,把广告看一下。结果女人自己深深感到她们须实行艺术化的天职,于是不知不觉地接受了这种观念,故意饿着肚子,或受着按摩及其他严格的锻炼,以期使这个世界更加美丽。思想较不清楚的女人几乎以为她们要得到男人,占有男人,唯一的方法是利用性的吸引力。
我觉得这种过分注重性吸引力的观念之中,有着一种对于女人整个天性的不成熟和不适当的见解,结果影响到恋爱和婚姻的性质,弄得恋爱和婚姻的观念也变成谬误的,或不适当的观念。这么一来,人们比较把女人视为配偶,而不大注意她们做主妇的地位。女人是同时做妻子和母亲的,可是以今日一般人对于性的注重的情形看来,配偶的观点是取母亲的观念而代之了;我坚决的主张说,女人只有在做母亲的时候,才达到她的最高的境地,如果一个妻子故意不立刻成为母亲的话,她便是失掉了她大部分的尊严和端庄,而有变为玩弄物的危险。在我看来,一个没有孩子的妻子就是情妇,而一个有孩子的情妇就是妻子,不管他们的法律地位如何。孩子把情妇的地位提高起来,使她变得神圣了,而没有孩子却是妻子的耻辱。许多现代女人不愿生孩子,因为怀孕会破坏她们的体态:这是很明显的事实。
好色的本能对于丰富的生命确有相当的贡献,可是这种本能也会用得过度,因而妨害女人自己。为保存性的吸引力起见,努力和奋发是需要的,这种努力和奋发当然只消耗了女人的精神,而不消耗男人的精神的。这也是不公平的,因为世人既然看重美丽和青春,那么中年的女人只好跟白发和年岁作绝望的斗争了。有一位中国青年诗人已经警告我们说,青春的泉源是一种愚弄人的东西,世间还没有人能够以“绳系日”,使它停住不前。这么一来,中年的女人企图保存性的吸引力,无异是和年岁作艰苦的赛跑,这是十分无意义的事情。只有幽默感才能够解决这个问题。如果和老年与白发作绝望的斗争是徒然的事情,那么,为什么不说白发是美丽的呢?朱杜唱道:
白发新添数百茎,
几番拔尽白还生;
不如不拔由他白,
那得工夫会白争?
这一切情形是不自然的,不公平的。这对母亲和较老的女人是不公平的,因为正如一个超等体重的拳斗大王必须在几年内把他的名位传给一个较年轻的挑战者一样,正如一只得锦标的老马必须在几年内把荣誉让给一只较年轻的马一样,年老的女人和年轻的女人们争起来,必须失败,这是不要紧的,因为她们终究都是和同性的人们争。中年的女人与年轻的女人在性的吸引力方面竞争,那是愚蠢的,危险的,绝望的事情。由另一方面看起来,这也是愚蠢的,因为一个女人除了性之外还有别的东西,恋爱和求婚虽然在大体上须以肉体的吸引为基础,可是较成熟的男人或女人应该已经度过这个时期了。
我们知道人类是动物中最好色的动物。然而,除了这个好色的本能之外,他也有一种同样强烈的父母的本能,其结果便是人类家庭生活的实现。我们和多数的动物同有好色和父性的本能,可是我们似乎是在长臂猿中,才初次发现人类家庭生活的雏形。然而,在一个过分熟悉的人类文化中,在艺术,电影和戏剧中不断的性欲刺激之下,好色的本能颇有征服家庭的本能的危险。在这么一种文化中,人们会轻易忘掉家庭理想的需要,尤其是在个人主义的思潮同时也存在着的时候。所以,在这么一种社会中,我们有一种奇怪的婚姻见解,以为婚姻只是不断的亲吻,普通以婚礼的钟声为结局,又有一种关于女人的奇怪见解,以为女人主要的任务是做男人的配偶,而不是做母亲。于是,理想的女人变成一个有完美的体态和肉体美的青年女人,然而在我的心目中,女人站在摇篮旁边时是最美丽不过的,女人抱着婴孩时,拉着一个四五岁的孩子时,是最端庄最严肃不过的,女人躺在床上,头靠着枕头,和一个吃乳的婴儿玩着时(象我在一幅西洋绘画上所看见的那样)是最幸福不过的。也许我有一种母性的错综(a motherhood complex),可是那没有关系,因为心理上的错综对于中国人是无害的。如果你说一个中国人有一种母与子的错综或父与女的错综,这句话在我看来总觉得是可笑的,不可信的。我可以说,我关于女人的见解不是发源于一种母性的错综,而是由于中国家族理想的影响。
中国人的家族理想
我想《旧约圣经·创世记》中的创造天地的故事颇有重写的必要。在中国的长篇小说《红楼梦》里,那个柔弱多情的男主角很喜欢和女人混在一起,深深崇拜他那两个美丽的表姊妹,常以自己生为男孩子为憾。他说“女人是水做的,男人是泥做的”。因为他觉得他的表姊妹是可爱的,纯洁的,聪明的,而他自己和他的男同伴是丑陋的,糊涂的,脾性暴戾的。如果《创世记》故事的作者是贾宝玉一类的人,知道他所说的是什么,那么,他一定会写一个不同的故事。上帝用泥土造成一个人形,将生气吹在他的鼻孔里,就成了亚当。可是亚当开始裂开了,粉碎了,于是上帝拿一点水,把泥土再塑造起来;这渗进亚当的身体的水便是夏娃,亚当的身体里有了夏娃,其生命才是完全的。这在我看来至少是婚姻的象征意义。女人是水,男人是泥,水渗进泥里,把泥塑造了,泥吸收了水,使水有了形体的寄托,使水可以在这形体里流动着,生活着,获得了丰富的生命。
许多年前,元朝大画家赵孟*的妻子管夫人(她自己也是画家,曾做宫廷中的师傅),早已用泥和水来比喻人类的婚姻关系了。在中年的时候,当赵孟*热情渐冷,打算娶妾的时候,管夫人写了下面这首词赠他,使他大受感动,因而回心转意:
你侬我侬,
忒煞情多,
情多处,
热如火!
把一块泥,
捻一个你,
塑一个我。
将咱两个,
一齐打破,
用水调和,
再捻一个你,
再塑一个我。
我泥中有你,
你泥中有我;
与你生同一个衾,
死同一个槨。
中国人的社会和生活是在家族制度的基础上组织起来的,这是尽人皆知的事实。这个制度支配着中国人的整个生活型态,宣染着中国人的整个生活型态。这种生活的家族理想是哪里来的呢?这个问题不常有人提出,因为中国把这个理想视为当然,而外国的研究者又觉得没有充足的经验可以讨论这个问题。关于家族制度成为一切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的根据这一点,一般人都认为其理论的基础是孔子所建立的;这种理论的基础极端重视夫妇的关系,视之为一切人类关系之本,也极端重视对父母的孝道,以及一年一度省视祖墓的风尚,祖先的崇拜,和祖祠的设立。
有些作家曾称中国人的祖先的崇拜为一种宗教,在我看来,这大抵是对的。这种崇拜的非宗教之点,是在它排除了超自然的东西,或使之占着较不重要的地位。祖先的崇拜几乎不和超自然的东西发生关系,所以它可以和基督教,佛教,或回回教关于上帝的信仰并行不悖。崇拜祖先的礼仪产生了一种宗教的形式,这是很自然而且很正常的,因为一切的信仰都须有一种外表的象征和形式。我觉得向那些写着祖宗名字的十四五寸高的木主表示尊敬,并不比英国邮票上印着英皇肖像更有宗教色彩,或更无宗教色彩。第一,中国人大抵把这些祖先的灵魂视为人类,而不视为神灵;中国人是视他们为老人家,而由子孙继续供奉着他们的,他们并不向祖先祈求物品或疾病的治疗,完全没有崇拜者和受崇拜者之间普通那种讨价还价的事情。第二,举行这种崇拜的礼仪不过是子孙纪念已逝世的祖先的一个机会,这一天乃是家人团聚,对祖先创家立业的功绩表示感激的日子。拿它去代替祖先活着时的生日庆祝,是不十分适当的,可是在精神上,它和父母的生日庆祝或美国“母亲日”的庆祝,并没有什么不同的地方。
基督教传教士禁止中国信徒去参加祖先崇拜的礼仪和宴乐,其唯一的理由乃是因为崇拜者必须在祖宗的木主之前拜跪,这种行为是违犯“十戒”的第一戒的。这一点是基督教传教士缺乏理解的最明显的证据。中国人的膝头并不象西洋人的膝头那么宝贵,因为我们向皇帝拜跪,向县令拜跪,在元旦日也向我们活着的父母拜跪。因此,中国人的膝头自然比较容易使用,一个人向一块形如日历的木主拜跪,其异教徒的资格并不会增加或减少。在另一方面,中国的基督徒因为不许参加大众的宴乐,甚至不许捐款去帮助戏剧表演的费用,结果在乡村和城镇里不得不和一般的社会生活隔绝。所以,中国的基督徒简直是被逐出了自己的家族了。
这种对自己家族的孝敬和神秘责任的感觉,常常形成了一种深刻的宗教态度:这是毫无疑义的。例如,十七世纪的儒家大师颜元在年老的时候,带着感伤的心情出门去寻找他的哥哥,因为他没有子嗣,希望他的哥哥有一个儿子。这个相信行为重于知识的儒家弟子,当时住在四川。他的哥哥已经失踪多年。他对于讲解孔子教义的工作感到厌倦,有一天突然心血来潮(这在传教士说来,一定是“神灵的召唤”),觉得应该去寻找这个失踪的哥哥。他的工作是困难到极点的。他不知道他的哥哥在什么地方,甚至也不知道是否尚在人世。当时出外旅行是很危险的事情,因为明朝的政权已经倾覆,各地情形甚为混乱。然而,这位老人还是怀着宗教般的虔诚,不顾一切地出门,到处在城门上和客栈里张贴寻人的告白,希望找到他的哥哥。他就这样由中国西部一直旅行到东北诸省去,沿途跋涉几千里;经过了许多年,有一天,他到一个公共厕所里去,把伞放在墙边,他的哥哥的儿子看见那把伞上的名字,才认出他,带他到家里去。他的哥哥已死,可是他已经达到了他的目的,他已经替他的宗族找到一个子嗣了。
孔子为什么这样注重孝道,不得而知,可是吴经熊博士曾在一篇精彩的论文里①说,其原因是因为孔子出世时没有父亲。《甜蜜的家》(“Home,Sweet Home”)一歌的作者一生没有家庭,这种心理上的原因是相同的。如果孔子小时有父亲的话,他的父性观念一定不会含着那么浓厚的传奇浪漫色彩;如果他的父亲在他成人的时候还活着,这种观念一定会有更不幸的结论。他一定会看出他父亲的缺点,因此也许会觉得那种绝对孝敬父母的观念有点不易实行。无论如何,他出世的时候,他的父亲已经死了,不但如此,孔子甚至连他父亲的坟墓在何处也不知道。他的父母的结合是非正式的,所以他的母亲不愿告诉他父亲是谁。当他的母亲死时,他把她殡于(我想他的态度是玩世的)“五父之衢”,后来他由一个老妇人探出他父亲的葬处,才把他的父母合葬在另一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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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上海英文《天下月刊》第一卷第一期《真孔子》(“The Real Confucius”)一文。
我们得让这个巧妙的理论去表现其自身的价值。关于家族理想的必要,我们在中国文学作品中可以找到许多理由。开头的观念是把人类视为家庭单位的一份子,而不把他视为个人。这观念又得一种人生观和一种哲学观念的赞助。那种人生观可以称为“生命之流”的原理,而那种哲学则认为人类天赋本能的满足,乃是道德和政治的最后的目标。
家族制度的理想必然是和私人个人主义的理想势不两立的。人类终究不能做一个完全孤立的个人,这种个人主义的思想是不合事实的。如果我们不把一个人当做儿子、兄弟、父亲或朋友,那么,他是什么东西呢?这么一个人变成了一个形而上的抽象名词。中国人既然是具有生物学的思想,自然先想到一个人的生物学上的关系。因此,家族变成我们的生存的自然生物学单位,婚姻本身变成一个家族的事情,而不是一个人的事情。
我在《吾国与吾民》里,曾指出这种占有一切的家族制度的弊害,它能够变成一种扩大的自私心理,妨害国家的发展。可是这种弊害在一切人类制度里都存在着,无论是在家庭制度里,或西方的个人主义和民族主义里,因为人类的天性根本是有缺点的。中国人始终觉得一个人是比国家更伟大,更重要的,可是他并不比家庭更伟大,更重要,因为他离开了家庭便没有真实的存在。现代欧洲民族主义的弊害也是同样明显的。国家可以很容易地变成一个怪物,——现在有些国家已经变成怪物,——把个人的言论自由,信仰自由,私人荣誉,甚至于个人幸福的最后目的完全吞没了。
我们可以用家族的理想来代替西洋的个人主义和民族主义;在这种家族的理想里,人类不是个人,而是家族的一份子,是家族生活巨流的主要部份。我所说的“生命之流”的原理,便是这个意思。在大体上说来,人类的生命可说是由许多不同种族的生命之流所造成的,可是一个人直接感觉到的,直接看见的,却是家族的生命之流,依照中国人和西洋人的比喻,我们用“家系”或“家族的树”一词,每个人的生命不过是那棵树的一部分或一个分枝,生在树身上,以其生命来帮助全树的生长和赓续。所以,我们必须把人类的生命视为一种生长或赓续,每个人在家族历史里扮演着一个角色,对整个家族履行其责任,使他自己和家庭获得耻辱或光荣。
这种家族意识和家族荣誉的感觉,也许是中国人生活上队伍精神或集团意识的唯一表现。为使这场人生的球戏玩得和别一队一样好,或者比别一队更好起见,家族中的每个份子必须处处谨慎,不要破坏这场球戏,或行动错误,使他的球队失败。如果办得到的话,他应该想法子把球带得远些。一个不肖子对自己和家族所造成的耻辱,是和一个任防御之责的球员接不住球,因而被敌人抢去一样。那个在科举考试里获第一名的人,是和一个球员冲破敌人防线,帮球队获得胜利一样。这光荣是他自己的,同时也是他的家族的。一个人中了状元或进士之后,他的家人、亲戚、族人、甚至于同镇的人,在情感上和物质上,都可以靠他获得一些利益。因此在一两百年之后,镇上的人还会夸口说:他们在某个年代曾经出过一个状元。一个人中了状元或进士之后,衣锦还乡,将一个荣誉的金匾高高放在他的祖祠里,家人和镇上的人都很高兴,他的母亲也许在喜极而流泪,全族的人都觉得非常荣耀。今日一个人获得一纸大学文凭的情形,跟从前那种热闹的情景比较起来,真有天壤之别。
在这个家族生活的图画里,我们可以找到许许多多的变化和颜色。男人自己经过了幼年、少年、成年、老年等时期:开头是由人家养育,后来转而养育人家,到年老的时候又由人家养育了;开头是服从人家,尊敬人家,后来年纪越大,越得人家的服从,受人家的尊敬。女人的出现尤其使这幅图画的颜色更为鲜明。女人踏进这个连续不断的家族生活的图画里,并不是要做装饰品或玩物,甚至根本也不做妻子,而是做家族的树的主要部分——使家族系统赓续着的要素。因为任何家族系统的力量,是有赖于那个娶入家门的女人及其所供给的血液的。贤明的家长是会谨慎选择那些有着健全遗传的女人的,正如园丁移植树枝时谨慎选择好种一样。一个男人的生活,尤其是他的家庭生活,是由他所娶的妻子所创造或破坏的,未来家庭的整个性格是受她的支配的:这是颇为合理的推断。孙儿的健康和他们所将受的家庭教养(这一点很受人们的重视),完全要看媳妇自己所受的教养如何。因此,这个家族理想里有一种无定形的,不明确的优生制度,以相信遗传的观念为根据,而且常常极力注重“门第”,这所谓“门第”,就是家中的父母或祖父母对于新娘的健康、美丽、和教养等方面所定的标准。一般地说来,重心是在家庭的教养(跟西洋人选择“优良的家庭”“Good home”里的女人意义一样),这种教养包括节俭、勤劳、举止温雅、和有礼貌这些良好的旧传统。当父母有时不幸看见他们的儿子娶了一个举动粗鄙,毫无价值的媳妇时,他们往往暗中咒骂女家没有把他们的女儿好好教养起来。因此,父母对于女儿负有教育的责任,使她们出嫁之后不至于玷辱娘家的体面——比方说,她们如果不会烧菜或做好吃的年糕,便是玷辱了娘家的体面。
以家族制度中的生命之流的原理而言,永生差不多是看得见的,摸得到的。祖父看见他的孙儿背着书包上学去,心中觉得他确是在那孩子的生命里重度人生的;当他抚摸那孩子的手儿或捏捻其面颊时,他知道那是他自己的血肉。他自己的生命不过是家族之树的一部分,或奔流不息的家族生命巨流的一部分,所以,他是欣然瞑目而死了。为了这个缘故,中国父母最关心的事情是在去世之前看见子女缔成美满的姻缘,因为那是比自己的墓地或选择好棺木更加重要的事情。因为他要亲眼看见他的子女所嫁娶的男女是什么样子的人,才会知道他的子女所将过的生活,如果媳妇和女婿看来颇为满意,他是“瞑目无恨”的了。
这么一种人生观使一个人对世间的事物抱着远见,因为生命再也不是以个人的生命为终始了。球队在中卫线的要员失掉作战能力之后,还是继续比赛下去。成功和失败开始呈露着一个不同的局面。中国人的人生理想是:一个人要过着不使祖宗羞辱的生活,同时要有不损父母颜面的儿子。中国官吏辞去官职的时候常常说:
有子万事足,
无官一身轻。
一个人最不幸的事情也许是有一些“堕坏家声”或挥霍祖业的不肖子。家财百万的父亲如果有一个嗜赌的儿子,便无异已经把一生挣来的家财耗光。如果儿子失败了,那便是绝对的失败。在另一方面,一个眼光远大的寡妇如果有一个五岁的好儿子,便能够忍受多年的痛苦、耻辱,甚至于虐待和迫害。中国历史上和文学上充满着这种寡妇,她们忍受着一切的艰苦和虐待,生活下去,一直到她们看见儿子飞黄腾达,出人头地,也许甚至成为名人。蒋介石可说是最新的例证,他小时和他的守寡的母亲受着邻人虐待。这位寡妇一天对她的儿子寄着希望,便也一天不气馁。寡妇大抵能够使她们的孩子在品性和道德方面得到完美的教育,她们的教育工作是成功的,因为女人普通较有实事求是的感觉;因此我常常觉得在儿童教养方面,父亲是完全不需要的。寡妇往往笑得最响,因为她笑得最迟。
所以,这么一种家庭生活的配合是令人满意的,因为在生物学各方面的人类生活都已经顾到。这终究是孔子的主要目标。在孔子的心目中,政治的最后理想是和生物学很有关系的:“老者安之,少者怀之。”“内无怨女,外无旷夫。”这是值得注意的,因为它不仅是一句关于枝节问题的话,而是政治的最后目标。这就是所谓“达情”的人文主义哲学。孔子要我们的一切人类本能都得到满足,因为我们唯有这样才能够由一种满足的生活而得到道德上的和平,而且也因为唯有道德上的和平才是真正的和平。这种政治理想的目的是在使政治变成不必要的东西,因为那种和平将是一种稳固的,发自人心的和平。
论老年的来临
据我看来,中国家族制度大抵是一种特别保护老幼的办法,因为幼年、少年和老年既然占据我们的半生。那么,幼者和老者是应该过着美满的生活的:这一点很重要。幼者确比较微弱无力,比较不能照顾自己,可是在另一方面,他们却比老人更能够过着一种缺乏物质上的舒适的生活。儿童常常是不大感觉到物质环境的艰难的,因此,穷孩子常和富家的孩子一样快活,如果不是更加快活的话。他也许是赤着足的,可是那在他不但不是什么苦事,反而是一种舒服的事情,而在另一方面,赤足走路在老年人常常是一种不可忍受的苦事。这是因为儿童有着较大的活力,有着活跃的青春。他也许有其一时的悲愁,可是他把这些悲愁忘得多么容易啊。他没有老人家那种金钱的念头和做百万富翁的梦想。他至多只是搜集一些香烟画片,希望换点钱去买小孩玩的空气炮,而在另一方面,有财产的寡妇却在搜集“救国公债”。以这两种搜集的东西而论,其间的乐趣是无法比拟的。原因是儿童还不会象成人那样,受过人生的威胁,他的私人习惯还不曾养成,他不是某一咖啡商标的奴隶,他是随遇而安的。他的种族偏见很少,而且完全没有宗教上的偏见。他的思想和观念还不曾堕入某一些常轨。所以,老年人甚至于比儿童更需要依赖人家,因为他们的恐惧比较明显,他们的欲望也比较确定。
中国民族的原始意识里早已有这种对老年人的深情,这种情感我觉得和西方的尊重闺秀之侠义与对女人的殷勤颇为相同。如果古代的中国人有尊重闺秀之侠义的话,那不是以妇孺为对象,而是以老人为对象的。这种情感在孟子的言论里有着明显的表现,例如他说:“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这就是王政的最后目标。孟子也说出世界上四种最无能力的人:“鳏寡孤独。”在这四种人之中,第一二种应该由经济学去加以救济,其办法是使天下没有旷夫怨女。至于孤儿应如何处置,据我们所知,孟子并没有发表过意见,虽则孤儿院和养老金一样,是古已有之的。然而,大家都知道孤儿院和养老金并不足以替代家庭。看来只有家庭才能够使老幼得到美满的生活。可是讲到幼者的生活,那当然是不必多说的,因为他们可以得到天然的父母之爱。中国人常常说:“水流下不流上。”所以人们对父母和祖父母的情爱是比较缺乏的,比较需要教导的工夫的。一个天生自然的人爱他的孩子,可是一个有教养的人是爱他的父母的。到了最后,敬老爱老的教训成为一般人所公认的原则,有一些作家说,他们希望得到奉养年老的双亲的权利,这种愿望是极为强烈的。一个中国君子的最大遗憾是:老父老母病入膏肓时不能亲侍汤药,临终时不能随侍在侧。一个五六十岁的大官如果不能请他的父母由故乡来京都和家人同住,而且“晨昏定省”,便无异犯了道德上的罪恶,应该认为是可耻的事情,而且须不断地向朋友和同事解释,说一些推托的话。有一个人回家时双亲已死,便说出下列的两句话:
树欲静而风不息,
子欲养而亲不在。
我们可以说,如果一个人度过了诗一般的一生,他一定会视老年为他最幸福的时期,他不但不会使可怕的老年来得迟些,反而会期望着老年的来临,渐渐把老年造成他一生最幸福的时期。我在比较东西人生观念时,并没有找到绝对的差异,只有在对老年人的态度这一方面,发见一些绝对不同的地方。关于我们对性,对女人,对工作,游戏和事业的态度,其差别都是相对的;中国人的夫妻关系和西洋人的并没有根本的差异,父母子女间的关系亦莫不然。可是在我们对老年人的态度方面,其差异是绝对的。东方和西方的见解是相反的。在询问人家岁数或说出自己的年龄这一方面,我们可以得到最明显的例证。在中国,一个人正式访谒人家,第一句问尊姓大名,第二句便是问:“贵庚?”如果对方歉然说他今年二十三岁或二十八岁,访问者普通总安慰他,说他前程远大,将来会享高寿。可是如果对方说他今年三十五岁或三十八岁,访问者马上表示莫大的敬意说:“福气!”其热诚是随着对方的岁数而增高的;如果对方的年龄在五十岁以上,访问者立刻低声下气的表示谦卑和尊敬。所以,老人家如果办得到的话,都应该跑到中国去住,在那边,甚至一个胡须花白的乞丐也可以得到人们格外的善遇。中年的人都在盼望到五十晋一的时候可以做寿,至于那些飞黄腾达的商人或官吏,他们连四十晋一的生日时也会大做其寿,热闹一番。可是到了五十一岁的生日——活过了半世纪——无论哪一阶级的人都是欢欣鼓舞的。六十一岁的寿辰比五十一岁更快乐更伟大,七十一岁的寿辰自然又比六十一岁更快乐更伟大了;一个人如果能够庆祝八十一岁的寿辰,人家便当他是得天独厚的幸运儿。留胡须成为那些做祖父者的特权,一个人如果还不够资格,如果还未做祖父或不上五十岁,留起胡须来是有受人背后讥笑的危险的。因此,青年人常常模仿老人家的态度、尊严和见解,希望使人看起来年岁大些;我知道有些中学毕业的中国青年作家,年纪不出二十一岁至二十五岁,却在杂志上发表文章,劝青年应该读什么书,不应该读什么书,同时,以父兄垂爱后辈的态度,讨论青年的陷阱。
当我们知道一般中国人对老年人的重视时,这种变成老人或有着老成样子的欲望是可以了解的。第一,老人有说话的特权,青年人必须倾耳静听,免开尊口。中国有句俗语说:“少年人有耳无嘴。”三十岁的人在说话时,二十岁的人照理是应该静听的,四十岁的人在说话时,三十岁的人也应该静听。人们既然几乎都有说话给人家听的欲望,那么,一个人年纪越大,在社会上越有说话给人听的机会。这是一种大公无私的人生游戏,因为人人都有成为老人家的机会。因此,父亲在教训儿子的时候,如果祖母开口说话,他便须突然停下来,改变态度,他当然是希望有一天会占据祖母的地位的。这是十分公平的,因为当老人家说:“我走过的桥比你走过的马路还要多呢”的时候,青年人有什么权利可以开口呢?青年人有什么权力可以说话呢?
我虽然颇为熟悉西洋生活和西洋人对老年的态度,可是有些话听起来还是完全出乎我意料之外,使我不断地觉得惊奇。这种态度的新例证随时随地都可以找到。我听见一个老太太说她有几个孙儿,可是“使我觉得苦恼的倒是第一个”。我深知美国人不愿使人有年老的印象,可是我还是料不到他们会说出这种话来。我颇能谅解那些不上五十岁的中年人,我知道他们要给人家一种印象,以为他们还是活跃有生气的,可是我有一次碰见一个白发的老太婆,在谈话中自然而然地谈到她的岁数,不料她竟用诙谐的态度把话题转到天气上去。我时常忘掉这一点,要让老人先入电梯或汽车。“老人先走”这句习惯的话几乎脱口而出,我连忙让这句话缩进去,可是找不到适当的话可以代替。有一天,我在车上碰到一个非常和蔼庄重的老人和他的妻子,我无意中向这位老人家说出一句惯常的敬老的话,不料那老人家却转过头去,用滑稽的口吻对着坐在旁边的妻子说:“这个青年竟这么厚颜,以为他比我更年轻呢!”
这是极无意义的事情。我真是迷惑不解。我不明白青年和中年的未婚女人为什么不愿说出她们的岁数,因为青春的可贵是十分自然的。中国少女如果到二十一岁时尚未结婚或订婚,也会觉得有点恐慌。年岁是很无情地溜过去了。她们有一种怕被撇在外边的恐惧感觉,即德国人所谓
Torschlusspanik(一个人在城门关闭时怕挤不进城的恐慌),她们怕公园夜间关闭的时候,她们留在里边不能出来。因此,有人说二十九岁那一年是女人毕生最长的一年;她一连过了四五年还是二十九岁呢。可是,除此之外,怕人家知道岁数的恐惧心理是毫无意义的。人家如果不认为你是年老的,怎么会认为你有智慧呢?而且,青年人对于人生,对于婚姻,对于真价值,事实上懂得什么呢?西洋人的整个生活型态是重视青春的,因此弄得男女都不愿把岁数告诉人家:这一点我是能够谅解的。据那种古怪的推论,一个工作效率甚高,精力充足的四十五岁的女书记,如果让人家晓得岁数,人家便会马上以为她是无用的东西了。她为维持饭碗起见,把岁数守秘密,有什么可怪呢?可是,这么说来,生活型态本身和青春之被重视是毫无意义的事了。据我看来,这是毫无意义的。这种态度无疑地是商业生活所造成的,因为我相信老年人在家庭里一定比办公室里更受人家的尊敬。到了美国人开始有点轻视工作效率和成就的时候,我想这个问题才有解决的办法。当美国的父亲视家庭而不视办公室为他的生活的理想地,当他象中国父母那样,能够心平气静地公然对人家说,他有一个肖子可以代替他的地位,受儿子供养是荣耀的事情:到了这个时候,我想他一定会切望那个幸福时期的来临,在五十岁以前,一定会很不耐烦地计算年岁的过去。
在美国,筋强力壮的老人对人家说他们是“年轻的”,或听见人家说他们是“年轻的”,而事实上其意义是:他们是健康的;这似乎是语言上一种不幸的事情。人到老年而身体健康,或“老当益壮”,确是人生最大的幸运,可是称之为“健康而年轻”却是削减了老年的魔力,把事实上十全十美的东西看做有缺点的东西。“朱颜白发”的康健智慧的老人,以恬静的声音畅谈人生经验:世界终究没有比此更美丽的东西。中国人是明白这一点的,所以常常用一个“朱颜白发”的老人,去做尘世最大幸福的象征。美国人一定有许多会看见中国图书上的寿翁,高额、朱颜、白发——而且笑容满面!这幅图书是多么生动啊。他用手指轻轻抚拈着垂到胸前的长发,态度宁静而知足,他是尊严的,因为他到处受人家的尊敬,他是满足的,因为没有人怀疑过他的智慧,他是和蔼的,因为他曾经看见过人类那么多的悲愁。对那些生气蓬勃的人,我们也称颂他们说:“老当益壮”,至于象乔治那样的人,我们则说他“老而愈辣”,因为他年纪越大,越有刺激性。
在大体上说来,我在美国找不到白须的老头子。我知道这种人是有的,可是他们也许是故意,约定不使我看见的。我只有一次在新杰西州(New Jersey)碰到一个有长须的老人。也许美国人用安全剃刀把长须剃掉吧,这真是象中国的无知农民伐除山林那么可叹,那么无知,那么愚蠢;中国的无知农民把华北美丽的树木砍掉了,使山上象美国老人的下颔那么濯濯,那么难看。美国还有一个矿山不曾发现,当美国人张开了眼睛,开始大规模的开垦和种植林木的工作时,他们就可以发见一个埋藏着美丽和智慧的矿山,使他们觉得心旷神怡。美国的老头子完了!长着颈下之髯的山姆大叔(UnAcle Sam——代表美国)完了,因为他用安全剃刀把髯剃去了,弄得他看起来象一个轻浮的少年傻瓜,下颔突出,而不是很温雅地下垂着,而且眼睛的光辉不由一对厚眶的眼镜背后发射出来。用这个少年来代替那个伟大的老头子是多么不适当啊!我对于美国最高法院问题(虽则这与我毫不相干)的态度,纯粹是由我喜爱许士的脸孔而决定的。他是美国遗留下来的唯一老头子吗?抑是美国还有许多老头子呢?他当然是应该退休的,因为这乃是体贴他的表示,可是果如有人说他衰老,那在我看来却是一种不可容忍的侮辱,他有一个我们可称为“雕刻家之理想”的脸孔。
美国的老人们现在还坚持要那么匆忙,那么活跃,这心理我想是过份应用个人主义的直接结果。这是因为他们有自尊心,他们爱好自立的生活,他们觉得倚赖子女是可耻之事。可是美国人民在他们宪法上所规定的许多人权之中,居然忘掉了受子女供养的权利,这是奇怪的,因为这是一种由服役产生出来的权利和义务。父母曾为他们的孩子劳苦工作,在他们患病的时候曾有许多夜不曾合眼,在他们还未能说话之前,曾经洗过他们的尿布,曾费了二十几年的工夫养育他们,使他们能够成家立业;这么说来,什么人能够否认父母在年老时有受孩子奉养敬爱的权利呢?人们受父母适当的照顾,在照顾他们的子女之后,也受他们的子女的适当照顾:在这么一个家庭生活的一般系统之中,一个人真不能够忘掉个人和他的自尊吗?中国人没有个人自立的意识,因为人生的整个观念是基于家庭中的互相帮助;因此,一个人在年老的时候受孩子们奉养,并没有什么可耻的地方。反之,有孩子们奉养他,倒是幸福的事情。在中国,一个人只是为此而生活的。
在西方,老年人抱着自卑的态度。情愿独自个儿住在一间楼下开着餐馆的旅馆,因为他们想体贴他们的孩子,心中有一种毫不自私的念头,不愿干涉孩子们的家庭生活。可是老人家确有干涉的权利,如果干涉是不痛快的事情,它却是自然的事情,因为一切的生活,尤其是家庭生活,乃是一种忍耐的教育。无论如何,父母在孩子小的时候曾经干涉过他们;我们已经在行为主义者的结论中看见不干涉的逻辑,他们以为孩子都应该和他们的父母隔离起来。如果我们不能容忍自己的父母,不能容忍年纪已老,比较无力自助的父母,不能容忍为我们做那么多事情的父母,那么,我们在家里还能容忍什么别人呢?我们反正须受克己自制的训练,否则连婚姻也会破裂。同时,最优秀的旅馆茶房怎么能够代替亲爱子女的亲身的服侍、忠诚和敬爱呢?
中国人这种亲身服侍年老双亲的观念,完全是基于感激的心情。一个人欠朋友的债务也许是可以计算的,可是欠父母的债务却是无法计算的。中国人在讨论孝道的文章里,时常提起洗尿布的事情,这在一个人自己有子女的时候,是意义深长的。所以,为报答亲恩起见,子女在双亲年老的时候,把最好的东西给他们吃,把他们最喜欢的菜肴摆在他们跟前,岂不是很合理的事情?儿子服侍双亲的责任是很艰难的,可是把服侍父母和在医院里服侍陌生人来作比较,却是一种亵渎。例如,屠羲时在《养正遗规》的《童子礼》里,曾叙述儿童对长辈应尽之义务;
夏月侍父母,常须挥扇于其侧,以清炎暑,及驱逐蚊蝇。冬月则审察衣褥之厚薄,炉火之多寡,时为增益;并候视窗户罅隙,使不为风寒所侵,务期父母安乐方已。
十岁以上,侵晨先父母起,梳洗毕,诣父母榻前,问夜来安否。如父母已起,则就房先作揖,后致问,问毕,仍一揖退。昏时,候父母将寝,则拂席整衾以待,已寝,则下帐闭户而后息。
所以,谁在中国不愿做老人家、老父、或老祖父呢?中国的无产阶级作家讥笑这种行为,称之为“封建的”遗留,可是这种风尚确有其可爱的地方,使内地的老绅士依附着它,认为现代的中国是每况愈下了。人人都有变成老人的一天,只要他相当长命,而他一定是希望长命的:这是重要的论点。如果一个人忘掉这种愚蠢的个人主义(认为一个人可以过着抽象的独立生活),那么他必须承认:我们必须调整我们的生活型态,使黄金时代藏在未来的老年里,而不藏在过去的青春和天真的时期里。因为如果我们采取相反的态度,那么,我们便是在不知不觉之中,和无情的时间在赛跑,对未来的东西不断地发生恐惧——不消说,这种比赛是十分无希望的,在这个比赛中,我们结果都要失败。事实上没有一个人能够阻止老年的来临;他只能欺骗自己,硬不承认自己已渐渐衰老。反抗自然既然是没有用处的,一个人还是爽爽快快地让老年来临吧。人生的交响乐应该以一个和平宁静,物质舒适,和精神满足的终曲为结束,不应该以破锣破鼓的砰礴声为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