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以后,我发现生活中无论报刊杂志还是口口流传,类似“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说法比比皆是,身出名门的“食之无肉,弃之有味”可能因为拗口反倒没了踪影。
不是迂腐,权当咬文嚼字一回,也有必要把中华老祖先留下的这条传神之语回归其本意。否则,谬种流传,以讹传讹,无异于满城涂鸦,就算城管们同意 了,咱们的老祖宗们还不答应呢。
“食之无肉,弃之有味”语出罗贯中著《三国演义》第七十二回《杨修之死》,原话为:
……修曰:“以今夜号令,便知魏王不日将退兵归也:鸡肋者,食之无肉,弃之有味。今进不能胜,退恐人笑,在此无益,不如早归:来日魏王必班师矣。故先收拾行装,免得临行慌乱。”
因为手头资料有限,没能找到“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几个字使用上最早的出处。
但“百度”字条里有人把“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归解为派生于“《三国志·魏志·武帝纪》裴松之注引《九州春秋》:‘夫鸡肋,弃之如可惜,食之无所得,以比汉中,知王欲还也。’”
其实,这种解释是错误的。是试图把不和情理及句法的讹传披加上合法的出处外衣。那么,就让我们还原一下《九州春秋》里“夫鸡肋,弃之如可惜,食之无所得,以比汉中,知王欲还也”这几句话的真正含义。我们只需分析“弃之如可惜,食之无所得”这两句话:
“食之无所得”,按文章字面和人们的一般思维,“所得”的应该是“肉”,而绝非是“味”,大家都知道,一提鸡肋,人们常想到的是没“肉”,而不是没“味”,否则既已无味了还有什么可惜的?“弃之如可惜”,“可惜”一词在古代多形容女子可爱、可怜、美好,不能简单地等同于今天的“可惜”,而应理解为(像女子般)“还有味道”,“弃之如可惜”意思是指丢弃的话鸡肋上却还有味道(固然就可惜了)。所以根据文章原意,“弃之如可惜,食之无所得”这两句话的正确解释恰恰就是那句“弃之有味”而又“食之无肉”了。而“食之无肉,弃之有味”无论从字面看还是结合文章原意,都不可能等同于“食之无味,弃之可惜”这几个字的!这两个词有着明显的意思上的不同。如果这两个词都能等同起来解读的话,那我们也太小看古人的智商了,试想,鸡肋本来就没有“肉”,而你却把“味”也给整没了,还在那大喊“弃之可惜”,换了你你吃吗?
“食之无味,弃之可惜”这八个曲解古人本意的大字,无论源自何时,我更希望看到人们对它的权威的注释,即便是远古和近代哪个名家大腕儿把它认可了,我一芥小民也仍有保留自己的观点的权利;但如果这八个大字是出现在最近的几十年,我以为,误传的人还是省省吧,生词错字就不要再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