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取得
公基老师刁舒博客:http://blog.sina.com.cn/lawds
即时取得,是指原物由占有人转让给善意第三人(即不知占有人为非法转让而取得原物的第三人)时,善意第三人一般可以取得原物的所有权,所有权人不得请求善意第三人返还原物。
善意取得应该符合的条件:
(1)转让人占有动产或不动产为有权占有;
(2)转让人为无权处分;
(3)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动产时是善意的。
(4)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5)不动产按照法律规定完成登记,动产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具体几种情况:
A.如果占有人的占有是基于所有人的意思取得,如租赁、保管占有人滥用所有人的信任 而非法转让,善意第三人取得原物的所有权,所有人无权向第三人要求返还原物,只能要求非法转让人赔偿损失。
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B.占有人的占有不是基于所有人的意思取得,如因为遗失、被盗、因自然灾害丧失占有,占有人非法转让,善意的第三人即便是支付了合理的价金,也不能取得原物的所有权,所有人有权向第三人请求返还原物。
第三人从出卖同类物品的公共市场上善意买来某物,即使该物是盗赃、遗失物,该物的所有人也无权向第三人请求返还原物。
C.如果第三人是无偿地从无权转让该项财产的占有人那里取得该财产,所有人在任何情况下都有权向该第三人请求返还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