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戍区
卫戍区是担负首都警卫和守备勤务的军队组织。许多国家武装力量都设卫戍区。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北京设卫戍区,隶属于北京军区,同时又是北京市委的军事工作部门,相当于副军区级。设有领导机关,辖若干警备部队。主要任务是:负责北京地区的军事警卫、守备勤务任务,开展民兵、兵役和动员工作,维护军容风纪,协助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等。
军分区
军分区是在省军区范围内,按地区、省辖市、自治州、盟划分的军事区域及在该军事区域设立的军队一级组织。一般为师级,隶属于省军区,同时又是地区级党委的军事工作部门。受省军区和地区级党委、政府的双重领导。设有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等领导机关,领导县级人民武装部,有的还辖有一定数量的 部(分)队。主要任务是:负责所在地(自治州、盟)的军事工作,主要是民兵、兵役和动员工作,有的还担负边防守备任务。
警备区
警备区是在直辖市、国防要地城市设立的相当于省军区或军分区的军事组织。隶属于上级军区,设有领导机关,下辖警备部队,同时又是市委的军事工作部门。主要任务是:负责当地的警卫、守备、兵役、动员、民兵等工作,维护军容风纪,协助地方维持社会治安等。
要塞区
要塞区是在陆海防要地设立的军事组织。隶属于上级军区,设有领导机关,下辖若干个守备区和守备部(分)队。防区设有永备工事,配备较强火力,储备充足物资,形成独立的防御体系。自1958年起,中国人民解放军在海防要地设要塞区。主要任务是:担负本要地的设防和坚守任务。
守备区
守备区是在某些军事要地设立的担负防御任务的军队组织。隶属于要塞区或军区,设有领导机关,下辖若干个守备团或营。防区筑有永备工事,配备较强火力,储备充足物资,具有较完整的防御体系和较强的防御能力。主要任务是:担负驻守地区的设防和坚守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