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羡书生》之喻
去年冬天去台湾,在台北买到一本学者李慕如所著《人文学》,高雄复文图书出版社2001年版。基本是中外文史哲发展的概述,略无可观,只是所收诗文范例,似乎还别具眼光。特别是一篇南朝人吴均所著的文言小说《阳羡书生》,读后令我惊羡不已,翻阅再三,浮想难寐。兹录如下——
东晋阳羡许彦,于绥安山行,遇一书生,年十七八,卧路侧,云脚痛,求寄鹅笼中。彦以为戏言。书生便入笼,笼亦不更广,书生亦不更小,宛然与双鹅并坐,鹅亦不惊。彦负笼而去,都不觉重。前行息树下,书生乃出笼,谓彦曰:欲为君薄设。彦曰:善。乃口中吐出一铜盘奁子,奁子中具诸饰馔,珍馐方丈。其器皿皆铜物。气味芳美,世所罕见。酒数行,乃谓彦曰:向将一妇人自随,今欲暂邀之。彦曰:善。又于口中吐一女子,年可十五六,衣服绮丽,容貌殊绝。共坐宴。俄而书生醉卧,此女谓彦曰:虽与书生结妻,而实怀外心。向亦窃将一男子同来,书生既眠,暂唤之,愿君勿言。彦曰:甚善。女子于口中吐出一男子,年可二十三四,亦颖悟可爱,乃与彦叙寒温。书生卧欲觉。女子口吐一锦行障,书生留女子共卧。男子谓彦曰:此女子虽有情,心亦不尽向,复窃将一女人同行。今欲暂见之,愿君勿泄言。彦曰:善。男子又于口中吐一女子,年可二十许。共讌酌,戏调甚久。闻书生动声,男子曰:二人眠已觉。因取所吐女人,还纳口中。须臾,书生处女子乃出,谓彦曰:书生欲起。乃吞向男子,独对彦坐。然后书生起,谓彦曰:暂眠遂久,君独坐当悒悒耶?日又晚,当与君别。遂吞此女子,诸器皿悉纳口中。留大铜盘,可广二尺余,与彦别曰:无以藉君,与君相忆也。
后太元中,彦为兰台令史,以盘饷侍中张散。散看其铭,题云,是汉永平三年所作也。
惊羡之一:小说开头的鹅笼描写,堪称绝妙,让我直接联想到阿根廷作家博尔赫斯的小说《阿莱夫》。博尔赫斯笔下的“阿莱夫”是个很小的水晶圆球,藏在布宜诺斯艾利斯一条街道的某个地下室里,小圆球的“直径大约为两三公分,但宇宙空间都包罗其中,而其体积却并没有按比例缩小”。作者站在阿莱夫前面——
看到了浩瀚的海洋、黎明和黄昏,看到美洲的人群、一座黑金字塔中心一张银光闪闪的蜘蛛网,看到一个残破的迷宫(那是伦敦),看到无数眼睛像照镜子似的近看着我,看到世界上所有的镜子,但没有一面能反映出我,我在索莱尔街一幢房子的后院看到三十年前在弗赖本顿街一幢房子的前厅看到的一模一样的细砖地,我看到一串串的葡萄、白雪、烟叶、金属矿脉、蒸汽,看到隆起的赤道沙漠和每一颗沙粒,我在因弗内斯看到一个永远忘不了的女人,看到一头秀发、颀长的身体、乳癌,看到行人道上以前有株树的地方现在是一圈干士,我看到阿德罗格的一个庄园,看到菲莱蒙荷兰公司印行的普林尼《自然史》初版的英译本,同时看到每一页的每一个字母(我小时候常常纳闷,一本书合上后字母怎么不会混淆,过一宿后为什么不消失),我看到克雷塔罗的夕阳仿佛反映出孟加拉一朵玫瑰花的颜色,我看到我的空无一人的卧室,我看到阿尔克马尔一个房间里两面镜子之间的一个地球仪,互相反映,直至无穷,我看到鬃毛飞扬的马匹黎明时在里海海滩上奔驰,我看到一只手的纤巧的骨骼,看到一场战役的幸存者在寄明信片,我在米尔扎普尔的商店橱窗里看到一副西班牙纸牌,我看到温室的地上羊齿类植物的斜影,看到老虎、活塞、美洲野牛、浪潮和军队,看到世界上所有的蚂蚁,看到一个古波斯的星盘,看到书桌抽屉里的贝亚特丽丝写给卡洛斯·阿亨蒂诺的猥亵的、难以置信但又干真万确的信(信上的字迹使我颤抖),我看到查卡里塔一座受到膜拜的纪念碑,我看到曾是美好的贝亚特丽丝的怵目的遗骸,看到我自己暗红的血的循环,我看到爱的关联和死的变化,我看到阿莱夫,从各个角度在阿莱夫之中看到世界,在世界中再一次看到阿莱夫,在阿莱夫中看到世界,我看到我的脸和脏腑,看到你的脸,我觉得眩晕,我哭了,因为我亲眼看到了那个名字屡屡被人们盗用、但无人正视的秘密的、假设的东西:难以理解的宇宙。
这样比较可以看出,两篇作品一古一今,一中一外,但却有惊人的相似。我甚至怀疑,博尔赫斯写作《阿莱夫》之前,是否见过《阳羡书生》的英文译本或西班牙语译本,至少,中国古代的幻想文学和拉美的魔幻现实主义在精神上是内在相通的。
惊羡之二,如果说阿莱夫所象征的是一个宇宙模型的话,许彦手中的鹅笼也同样是一个拟宇宙模型。这两篇小说都堪称某种“宇宙之书”。
惊羡之三,与拉美小说《阿莱夫》不同,《阳羡书生》不仅是宇宙之书,还是人心之书。故事情节的发展似乎揭示了这样一个道理:每个人都有都有不可告人的隐私,或者说,隐私不仅是人性的,而且几乎是人最基本的生存方式。这虽与萨特“别人就是地狱”的观点有差异,却和卡夫卡的某些思考庶几近之。这样看来,《阳羡书生》具有很强的现代性,千载之下,经过漫长岁月的冲刷,依然能触动我们的心灵。
惊险之四:《阳羡书生》的故事和叙述都如此诡异,甚至诡异到细节,比如,文中出现的二男二女的年龄都不一样,书生本身“年十七八”,他口中所吐之女“年可十五六”,而此女所吐之男“年可二十三四”,此男所吐之女“可二十许”。这样的细节叙述是否有什么深意?不得而知,据说在某大学中文系讨论这个问题时,学生们回答各异,比如有个学生的解释是这样的,令全场笑翻——
这反映了不同年龄阶段,人的不同的心理。比如说男一是十七八岁,这个年龄段的男生,也就是高中生,对爱情比较专一,头脑很简单,就认准了一个对象,不会想到对方会欺骗自己。接着是女一,十五六岁,是初中生。这个年龄段的女孩子的心理特点,主要就是:花痴。所以希望找一个比较老成的男性,但也没有想到对方并不喜欢自己。男二是研究生,二十三四岁,接触世界多,心理也更加成熟,可能喜欢找一个略小一点,但是比较成熟的女生,这就是女二,二十岁的本科生……
惊羡之五,是文章的结构,如迷宫,也像俄罗斯套娃。实际上文章结尾预示着一个巨大的省略号,就像从前有座山,山里有个庙,庙里有个老和尚给小和尚讲故事一样,本来可以无限地讲下去,如果书生不醒来,如果有足够的缺席、足够的不在场和足够的屏风。
惊羡之六:为什么是口中吐出?有人对小说中所有美酒佳肴、妙龄男女皆从口中吐出表示不解,也不满,认为如果是从衣袖中取出,则更显雅洁飘逸。对此我也深有同感。也许,这是受了佛教“口吐莲花”的启示。实际上,整个这篇故事的主题和想象力都与佛教有关。不过从现代读者的角度,我们还可以这样理解,即这篇故事所隐喻的是语言本身,可视为一篇语言的寓言或神话。一切皆出自口中,也就是一切皆出于语言,语言成就了盛宴,语言成就了色情,语言成就了隐秘,语言成就了世界。用解构主义批评大师德里达的话说,那就是“词语之外无他物”,“语言破碎处,万物不复存”。
想到魏晋时代的古人竟能有这样的见识,我觉得仅有惊羡已经远远不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