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格式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男(女),**岁,汉族,住**市**区***号。
因***诉本人****纠纷一案,现答辩如下:
一、
二、
三、
鉴于上述原因,请求人们法院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予以驳回!
答辩人:(签名)
年月日
(实例)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男,40岁,汉族,住西安市未央区***80号。
因***诉本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答辩如下:
一、原告工程款项没有及时结清是客观原因造成的。
原告的工程款没有及时结清并非被告恶意拖欠。其原因在于工程的发包方*****公司一直未向被告支付工程款,导致被告资金紧张,没有能力支付各分包人的工程款。被告此前支付原告部分款项已经是免为其难了,现在该****公司未予清偿的情况下要还清原告款项很不现实。
二、原告主张8760元滞纳金没有任何依据。
纵观双方之间的施工合同,没有任何一个条款约定什么滞纳金,在合同法中也没有相关规定,因此这一请求不应予以支持。
三、被告的债务已经因抵销而消灭,被告不是本案的适格主体。
如原告起诉书所言,2009年6月26日,被告出具委托函,委托原告向***公司直接要求付款(因为该公司欠有被告更大数额的工程款未结清),原告当时也予以接受。这一行为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被告的这一行为实际上是把自己对***公司的一部分债权转让给原告,以抵销自己对原告的债务。原告向该公司索要的行为证明自己是同意这一行为。根据合同法第七十九条和第八十条的规定,债权转让不需要取得债务人的同意,只要通知即可。原告拿着被告出具的委托函向***公司索要的行为即是代表被告对债务人的通知。因此,该债权转让行为已经依法成立。另一方面,由于原被告之间的债务和被告对***公司的债务都是金钱性质的,双方都可以合意抵销,一旦达成合意,抵销即可成立,故双方的抵销行为也依法成立。
因此,原被告之间的债权债务因为抵销已经消灭,被告不是本案的适格主体。
鉴于上述原因,请求人们法院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予以驳回!
答辩人:(签名)
201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