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读了今天收到的《生物学通报》中北京四中郑春和老师写的“萨顿对‘基因在染色体上’的推理方式”一文,收益良多。该文开篇写道:在高中生物学教学过程中,有人认为萨顿的结论是类比推理的结果,但也有人认为这个新命题是归纳推理的结果。文中继续写道:……恰恰相反,萨顿是依据在蝗虫的配子生成和受精过程中同源染色体行为与等位基因行为的共存性和共变性,推断出染色体是基因的载体,从而揭示了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因此说,萨顿的推理过程不属于类比推理。该文最后一部分提出:……因此萨顿只能对两者的因果关系作出科学推断:基因在染色体上。用共变法进行归纳推理的思路,用公式表示为……
人教版课标教科书的明确意见是类比推理,还把萨顿假说的提出作为类比推理的范例(见教材P28)。我每每上课上到此处,总觉得根据课本中类比推理的介绍,越看萨顿假说的提出越不像是类比推理。随后也翻了一本叫做《形式逻辑》(该书也提到穆勒五法)的书来看,也是同样的感觉。但当时只是觉得自己可能对类比推理的理解还不到位,并没有非常明确地意识到这应该是归纳推理。直到看到郑老师的美文,几年的困惑似乎才得以解除。郑老师是课标研制组的核心成员之一,希望教材的编者也能看到该文,在教材修订的时候,对萨顿假说的提出作为类比推理的范例做出修正,因为它看起来实在让人憋得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