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胜野村寨
——临清临高路车匪路霸案侦查纪实回忆
2012.10程占祥
由临清市城区出城顺公路东行,过高唐直达济南,临清这一段常被人们称作临高路。临高路记载了我和同仁从警期间十数年的故事,每在这段路上行走,破凶案、抓劫犯、追疑踪、奏凯旋的情形,总会在我眼前闪现。这当中,印象最深的当属张树兴车匪路霸团伙案的侦查与收网。侦查之缜密、抓捕之成功、行动之险时常在我的记忆中萦怀——
一,匪乱临高路
那是十七年前,我任职临清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的1995年之夏,临高路还不是现在的样子。当时,路窄不说,曲折蜿蜒,逢村必过,路面坏损,坑洼不平,车行困难。过往车辆屡遭扒窃,发案频仍,报警连连,损失严重。整个夏天,临清境内报到刑警大队的车匪路霸案件三十余起,仅临高路上发生上报的就接近20起,成了真正的怨声载道,治安严峻。
我局刑警大队和沿线各派出所,倾注警力,严密措施,通过跟车巡逻,堵截盘查,控制销赃等,抓获处理了一些毛贼,但较大的案件却始终没有破获,车匪路霸依然猖獗。
7月15日凌晨,临清市某公司的钱某、乔某等雇车向外地运输香烟行至临高路临清与高唐交界路段时,发现货物被扒窃,被盗红锡包等品牌香烟十数箱,损失数万元!
猖獗的车匪路霸,严峻的治安形势考验着临清市公安机关的每一名干警。局党委进一步加强了对该系列案件的侦查力度,我受命对该案的侦查力量、措施进行了重新部署。
二,密取获赃证
“7.15”案件案发近一个月之后,一条线索终现端倪——8月11日,临清城区繁华的商业街上,来了一名骑摩托车的男青年,除去批发购买一些常见的副食外,还接连向几处烟酒批发部打听红锡包牌香烟的批发零售价格,索要批发部的电话号码并留下自己的联系电话,听口气似有该类香烟欲售。其中,某批发部的Q某,听出该人系临清市与高唐县交界处肖寨乡、金郝庄乡一带口音,遂记住其驾乘的摩托车牌号,并及时将这一情况反映到我的案头。
肖寨乡、金郝庄乡均位处临清高唐交界处,正是车匪路霸案发较多路段的乡镇,该人欲售之红锡包香烟,极有可能与“7.15”案件有关。经调取其摩托车号牌档案,证实该人姓名为牛XX,系肖寨乡供销社烟酒部经营人。我立即召集骨干民警刘明峰、袁家坤、郭震、王彬、马振国等人商讨对策。大家认为,牛某的行为,尚不足以采取公开措施,品牌香烟到处都有,牛某的香烟放在何处?是否“7.15”案件的涉案物品,必须进一步获取证据方可确定。于是,秘密侦查措施继续进行。
8月12日,一乘轻骑出临清向东驶去,中午时分,停在了肖寨乡供销社门口。是日,正逢集日,街上摊位密布,行人熙熙攘攘。驾车人随顾客进入烟酒部观察,发现柜台内确实有整盒红锡包香烟摆放,遂指着红锡包问:这烟有整条 的吗?我送人用。掌柜的(牛某)聚目来者,看穿着无甚特殊、听口音是位过客,随即应道:“有,要几条啊?”“得用四条!”,掌柜的不慌不忙走进内间,取出烟来,过客付款后,掌柜的心中窃喜,目送“过客”驾车离去。
四条红锡包,很快摆到我的办公桌上,经检查比对,和被扒窃香烟批次相同。到烟草公司查询得知,从未向肖寨供销社烟酒部批售过该品牌和批次的香烟。
案件侦查露出曙光,大家无不欣喜。恨不能即刻赶到肖寨乡对牛某进行传唤、搜查。向来坚持稳重出击的我,不同意草率行动。因为,必须考虑到牛某是烟酒部经营人,直接作案的可能性偏小,作案人与牛某是何种关系,是否在附近居住,均不明确,若直接到肖寨乡驻地传唤,肯定会打草惊蛇。于是,我提出了请君入瓮的办法,大家听后一致赞同。
三,张网商业街
我们根据牛某到临清城区商业街进货时,曾留下的电话号码,动员其中一商户给牛某打电话,表露购买意向并进行砍价,约定了价格和送到临清商业街验货付款的方式、时间。
1995年8月14日,临清商业街上,人来车往,摩肩接踵,临清一轻茶叶批发部的橱窗内的小桌旁,比往常多了几位英俊青年,这正是我们的便衣刑警,大家看似喝茶,却始终用眼睛的余光瞟者路北面的烟酒批发部。下午五时许,牛某终于驾乘摩托车而来——看车辆颜色、牌号,认定无误;看年龄、相貌,认定无误;看后座有纸箱装载,认定无误!同时,潜身在路北人群中的Q某,也向我们发来信号。
正当牛某支车进门与店主打招呼时,几名大汉已悄然将其夹在中间,牛某与店主正茫然间,听到了低沉而威严的告诫:“警察!不许声张,马上与店主一起到公安局接受问话!”这时,我们的警用便车已停在门口......牛某看阵势只好听命,与店主一起被传到公安局内。
我们在牛某车载纸箱内,共查获红锡包香烟88条。牛某自知其所持香烟来历不明,很快交代了销赃人的姓名及交易经过:半月来,先后由肖寨乡中学的王某、杜洼村的?某等,向其推荐金郝庄乡野村寨村的亲戚有便宜红锡包欲销售;五日前,金郝庄乡野村寨村的姑表兄陈孟善(27岁)也到家推销该香烟,并于前天下午由陈带领到野村寨村李玉会家装车购买约百条,商定每条50元(明显低于市场价),只付了部分货款......其他品牌的香烟,也给他们销过。至此重大嫌疑人已经明确,决战的时刻已经到来。
四,决胜野村寨
那时,一般人虽然没有手机,但固话和摩托车已经普及,传递信息也会很快。稍有不慎,走漏风声,嫌疑人就会悉数逃窜,案件侦查会前功尽弃。因此,抓获牛某后,及至审讯过程中,我们仍严格保密。
我向局领导汇报了情况,将牛某暂时拘押起来。组织刘明峰、袁家坤、郭震、王彬、马振国、杜寿山等数名最精干的刑警,于天黑前做好了出击的充分准备。考虑到夏天农村入睡较晚的习惯,为防止嫌疑人游动不定使抓捕扑空,和抓已知可能惊动未知的情状发生,我们决定把行动开始的时间定在午夜时分。
夜间十时过后,我们一行乘车向金郝庄派出所进发,派出所全体民警已在所内等候。我通报了案情和疑犯名单,所里也介绍了该二人等平时不务正业,确实嫌疑的情况。我告诫大家:1,目前,我们只掌握两名嫌疑,综合发案情况,作案人不可能只有两人,其同伙仍在暗处!所以,我们必须置车于村外,悄悄入村进行抓捕;2,唤醒村干和抓捕陈、李时均应稳妥,尽量避免声响;3,抓获李、陈押到车上后,应边审讯边驶向派出所【当晚没有在村头看押、审讯的警力,到所内再开始审讯则会贻误战机】,力争数分钟之内审出同伙姓名,交所内值守人员严密看押,防止串供,即刻返回,进行第二轮行动。大家无不赞同,虽至深夜,仍然精神百倍,跃跃欲试。
时近午夜,月移星隐,乌云密布,天气燥闷,众人乘车出击,但只开小灯,夜神般的向距派出所两公里外的野村寨村驶去。这时,一阵闷雷滚过,霹雳啪嚓,稀疏的雨点从夜幕中落下。
天赐小雨,我们分外高兴,因为,小雨之夜,是抓捕行动的最好时机,它既可催人回家、安身入眠,增加嫌疑人在家的几率,又可掩盖我们行动的声响呵!我们似乎看到了胜利的曙光。
野村寨的干部十分忠诚,曾多次配合我们执行任务,甚是尽责。此次行动,我们分成两个战斗小组,我和刘明峰各带一组,分别由一名村干引领,十分顺利的将陈孟善、李玉会捕获。按照预案边押送、边审讯,很快获取了其他嫌疑人的名单。二十分钟后,我们又敲响了村干部的家门。村干部十分不解的问:刚刚回去,怎么又回来了?我只好道出原委,大家付之一笑,第二轮行动即刻开始。
行动依然分为两个战斗小组同时进行。
我带领的战斗小组顺利进入新发现的嫌疑人董玉来家中,董夫妇醒来时,我们已站在他们的床前,董知事已败露,未行反抗和抵赖,交出了尚未分掉的赃款和部分赃证。鉴于董和其他未抓获的嫌疑人有亲戚关系,押董离家时,我们采取了三项应急保密措施:1,将董妻反锁于屋内,告其等村干部回来开门;2,董家有电话,我们在屋外将电话线扯断,防止其妻用电话泄漏信息;3,留一人在其院门外巡守,防止其他家人外出送信。事实证明,这一措施十分必要。
这期间,另一小组刘明峰、王彬等将张金生抓获,并立即执行对董其堂的抓捕任务。
我和袁家坤、郭震、马振国小组的下一个行动目标,是董其跃。这时,我们已获知其并不在家中居住,并很快查明,其很可能住在村外看守果园的窝棚内。大家立即前往。
果园位于野村寨村东北,有百余亩一片,又嵌在无边无际的青纱帐中。在家院内抓捕,嫌疑人很容易被围堵在屋内或院中,我们都有充分的经验。而果园树丛茂密却四无遮拦,稍有动静,嫌疑人就会从树丛中匿身,溜之大吉。我们在这方面的实战经验相当缺乏。所以,倍感抓捕之困难!
大家冒雨在泥泞小道和田埂上疾奔,在枝杈交错的果园中穿行,全身湿透,仍艰难跋涉。果园归数十户村民所有,不少村民都在园中搭窝棚看护。怎样才能迅速、准确寻到董其跃所处的位置?怎样才能不惊动,也不使其他看护人感到异常而互相惊扰,大家颇费心思。幸亏村干部熟悉园中的路径,又有雨打树叶的响声遮掩,我们还算顺利的找到了董的窝棚,我们前后夹击,同时发力,将熟睡的董就势摁在床上戴上了手铐。
天色微明时,我们又抓捕了住在村东北角处居住的张树兴(大号张三,系本案首犯),除去董玉东因不在家漏网外,首犯、主犯、从犯共七人,全部被捕获。
经审讯、调查,抓捕余犯、扩大战果,共破获车匪路霸系列案件三十余起,缴获赃款赃物一大批,其中张树兴参与作案25起,参与额9.3万元,被判处死刑,不久被执行枪决,其他主犯分别被判处死缓、无期、有期徒刑不等。极大地震慑了犯罪,扭转了临清东部一带的治安局面。
五,反思成功后
张树兴车匪路霸团伙案的侦破,震动临清,城乡一片叫好声,参战民警多数受到了表彰。但成功之中并不是没有教训,而且教训刻骨铭心,此一案件,我经历了一生中的“三个唯一”。尽管瑕不掩瑜,也始终没有任何人批评我,但我一直觉着有必要、有义务向同仁坦陈不足,以共同汲取:
一是,抓捕首犯张树兴时,我亲历了严重的意外险情——抓获张树兴后,我带头到其北屋另一头的里间搜查赃物,这是抓捕时的必要环节。其里间屋内,堆满了各种农具,正当我试图推开农具向内查看时,亮光一闪,手部忽然受到猛烈的电击,幸亏手缩回较快,才幸免于触电殉职。定睛看时,方发现其里间屋房顶的电线老化、松脱,芯线裸露,向下垂落,夹连在农具当中,又兼当日夜雨绵绵,空气潮湿,漏电严重……而我的注意力全在赃证上,根本未料到会有此种险情。
在三十年警察事业,二十年刑警生涯中,除两次遭遇持枪拒捕,被我和战友击倒捕获外,这是我第三次遇险,也是唯一的一次非暴力险情,每忆此时,无不感到后怕。
二是,当夜野村寨抓捕将近结束凯旋时,已经抓获的案犯董其堂在一名民警手中挣脱逃跑。虽然,数十年间在我参与或指挥的行动中,案犯挣脱逃跑,这是唯一的一次,尽管不是在我手中逃脱,我也没见到逃脱时的情状,更有当日民警人数和被抓获案犯人数几乎持平——任务太重的原因,但我是带队指挥者,自知有管理不善的责任。
三是,我们到夏津追赃时,险些发生重大事故:次日,我和袁家坤、郭震、马振国等民警押解首犯张树兴出狱追缴赃物。为安全起见,我们给他戴上背铐。当我们到达夏津县城南郊,由张犯指认存放赃物的其亲戚的门户后,其他民警到院内取证并搬运赃物时,由我一人在院门口(胡同内)已敞开后盖的北京213吉普车后看守,还有零星群众在车旁观看,张犯竟敢在众目睽睽之下从车后尾部跳下逃跑。在我的印象中,背戴手铐者是跑不快的,而张犯却像训练有素一般,飞快向胡同口以南的青纱帐跑去。我边明抢示警,边急追百余米方得在距玉米田数十米处将其追获。这时,我已呼气血腥,通身是汗——是追奔涌出的热汗,还是惊恐形成的冷汗,已然无法分辨。这种情形,在我从警生涯中,也是唯一的一次。
张犯虽未逃脱,我却不能不扪心自省:首先,对戴背铐的案犯敢当面逃跑的心态考虑不足,看押时,麻痹大意,顾此失彼;其次,止于戴背铐人不可能从刑警手中逃脱的陈旧观念,没有发散思维——未考虑押解出狱时加戴脚镣,以强化安全系数的措施;再次,过于轻敌,虑事不周——没有考虑到取赃时需要较多警力,既要有人入户取证搬运,又要妥善看押人犯,因而所带警力不足。
从今天角度看,还应当进一步考虑到,购赃人有可能以不知情为由、收存赃物人也可能找借口与警察纠缠搅闹,致险情发生,甚至购赃人、持赃人与作案人可能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有劫夺案犯的危险!!
警察,应时常考虑防范万一呵
该案即将办结时——1995年9月1日,我被任命为临清刑警大队大队长,挑起了更重的担子。
时光荏苒,与我一起奋斗的战友,在拼搏历险中前进,在侦查破案中成长,有的晋升副县级,多数已经在数年前开始任职正科(局)级,在领导层奉献才智。如今我已从局领导岗位上退居二线两年,但十数年前,那成功的喜悦与发生的险情始终在我脑海中并存。但愿我的同仁都能与我一起总结该案的经验教训,分享成功,铭记闪失,使临清警察事业更加辉煌!
【附参战民警现况:
刘明峰临清市副县职干部兼新华办事处党委书记(提
拔调离公安机关前任临清市公安局副局长);
袁家坤临清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正科);
郭 震 临清市公安局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正科);
王彬临清市公安局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正科);
马振国临清市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大队长(正科);
杜寿山临清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大队中队长;
程占祥临清市公安局局党委副书记、副政委(正科,
2010年退居二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