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主与乞丐拉撒路 财主与拉撒路


绪论

对于路加福音16章19-31节耶稣所讲关于财主和拉撒路的内容,很多人一直争论,是应该按字面来理解,还是应该按比喻来理解。有些基督徒认为,耶稣通过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人死了以后,好像以某种存在,到了另一个世界。另一些人则引用许多别的圣经章节,对天国和地狱的描述,与这段经文字面上的描述完全不同;他们认为耶稣提说了这个比喻,是为了教导别的方面的教训,与地狱和天国的问题根本无关。不幸的是,很多传道人把原本的内容和所用的比喻分割开来,他们为了给人们灌输对地狱的恐怖感,而使用路加福音16章“财主和拉撒路”的比喻为工具。由于错误地解释财主和拉撒路的故事,因此,出于对地狱的恐惧心理可能会产生一时的“悔改”。但是,只有通过对上帝的品行真正的认识,和对圣经真正的理解,才可能生出真正的悔改和信心;我们不可忽视这样的事实。

在研究本文之前,我们先要知道比喻一词的意思是什么,也要了解耶稣说这段话时的背景,然后我们才能更进一步理解耶稣用财主和拉撒路的故事,所要给予我们的教训。

在词典《The Random HouseDictionary》中,对比喻一词的定义是:“为了传达真理或道德教训,而采用的简单而有趣的故事。”在圣经里比喻的运用是很普遍的。圣经作者所使用的比喻,既有实际性的,又有象征性的,我们要很好地加以区分才行。比如说,“有一时树木要膏一树为王,管理他们,就去对橄榄树说:……”(士9:8-15)这个比喻的内容是象征性的。无论比喻是什么样的,比喻只不过是作为施教的工具,这在圣经里是很常见的。

耶稣和比喻

主耶稣在教导人的时候,他认识到比喻的价值。耶稣知道,如果他自己讲说很难的书面语言,那么听众当中有些人很快就会忘掉他所说的话,所以他讲道时常用比喻,以便给人们留下深刻的印象,并引起他们的沉思默想。不仅如此,耶稣也知道真理会引起某些人残酷的诽谤,所以有时他要灵巧像蛇,驯良像鸽子,以比喻的方式来说。当门徒问到耶稣对众人讲话为什么用比喻时,耶稣引用以赛亚书6:9的话回答说:“上帝国的奥秘只叫你们知道;至于别人,就用比喻,叫他们看也看不见,听也听不明”(路8:10).主耶稣传福音时常常用比喻来说,向那些不愿意接受真理的人,隐藏了真理,向那些真正渴慕真理的人,让他们追根究底直到发现其中的奥秘。

我们要知道,路加福音16:19-31的话耶稣是对谁说的呢?耶稣是在涉及哪种人呢?我们可以在这段话的上文找到答案,14节说:“法利赛人是贪爱钱财的,他们听见这一切话,就嗤笑耶稣。”耶稣接下来的话正是指责法利赛人说的。按圣经的记载,法利赛人是拒绝耶稣和他的教导的一群人。我们知道,耶稣给各样的人讲道,其中对待法利赛人是最慎重的。他们一贯地想试探和陷害耶稣。耶稣很智慧、很真诚地对待他们,耶稣责备他们的时候,使用比喻和讽喻的话是最安全的方式。

从耶稣的祷告中,可以看出法利赛人对耶稣的教训没有太多的理解。“正当那时,耶稣被圣灵感动就欢乐,说:父啊,天地的主,我感谢你!因为你将这些事向聪明通达人就藏起来,向婴孩就显出来。父啊,是的,因为你的美意本是如此。”(路10:21)在很多情况下,耶稣的教训都是用比喻表达出来的。“耶稣用许多这样的比喻,照他们所能听的,对他们讲道。若不用比喻,就不对他们讲。没有人的时候,就把一切的道讲给门徒听。”(可4:33-34)

财主与拉撒路比喻中的要点

这样我们一起来看财主和拉撒路的故事吧。首先我们要将这个故事的本身和所要传达的真正信息确实区分开来。我们一起来分析路加福音16:19-21,“有一个财主,穿着紫色袍和细麻布衣服,天天奢华宴乐。又有一个讨饭的,名叫拉撒路,浑身生疮,被人放在财主门口,要得财主桌子上掉下来的零碎充饥,并且狗来舔他的疮。”

这里的财主是指谁呢?因着认识上帝和他对全人类的救赎计划的知识,犹太人接受了不可估量的祝福。“他们是以色列人,那儿子的名分、荣耀、诸约、律法、礼仪、应许都是他们的。”(罗9:4)就像这个故事里所出现的财主所说的话,唯独犹太人才能用“我祖亚伯拉罕”这样的称呼。犹太国家是拥有如此特权的国家。

与此相反,拉撒路是象征所有灵性上贫穷的人或外邦人;而以色列人应该把自己所得到的属灵的财产分给他们。以赛亚先知的话是犹太人所熟知的,“你作我的仆人,使雅各众支派复兴,使以色列中得保全的归回尚为小事;我还要使你作外邦人的光,叫你施行我的救恩,直到地极。”(赛49:6)

很不幸的是,犹太人未能把丰富的属灵财富分给外邦人。反过来,他们视外邦人为“要得财主桌子上掉下来的零碎充饥”的“狗”。这样的比喻是大家都知道的。耶稣在试验迦南妇人的信心时用了这样的比喻。耶稣说,“不好拿儿女的饼丢给狗吃。”妇人说:“主啊,不错,但是狗也吃它主人桌子上掉下来的碎渣儿。”(太15:26-27)

很富有的犹太人不传扬真理,而是据为己有,结果他们自身衰败了。耶稣在讲财主和拉撒路的比喻之前,责备了法利赛人灵性上的骄傲,“你们是在人面前自称为义的,你们的心,上帝却知道;因为人所尊贵的,是上帝看为可憎恶的。”(路16:15)这样极大骄傲的结果是什么呢?

耶稣对他们说:“后来那讨饭的死了,被天使带去放在亚伯拉罕的怀里。财主也死了,并且埋葬了。他在阴间受痛苦,举目远远地望见亚伯拉罕,又望见拉撒路在他怀里,就喊着说:‘我祖亚伯拉罕哪,可怜我吧!打发拉撒路来,用指头尖蘸点水,凉凉我的舌头,因为我在这火焰,极其痛苦。’亚伯拉罕说:‘儿啊,你该回想你生前享过福,拉撒路也受过苦,如今他在这里得安慰,你倒受痛苦。不但这样,并且在你我之间,有深渊限定,以致人要从这边过到你们那边是不能的;要从那边过到我们这边也是不能的。’”(路16:22-26)

在地上的时候,他们喜爱“享福”的生活,但是他们为邻舍的福气和富有什么也没有做。他们再也得不到任何的赏赐了。“但你们富足的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受过你们的安慰;你们饱足的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将要饥饿;你们喜笑的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将要哀恸哭泣。”(路6:24-25)

与此相反,拉撒路所象征的灵性上贫乏的人,能得到天国的产业。[虚心的人(the poor inspirit)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太5:3)]那些灵性上饥渴慕义的外邦人,将代替富足的犹太人的位置。被自以为义的法利赛人所歧视的“狗”和罪人们将进到天国。耶稣说:“我实在告诉你们:税吏和娼妓倒比你们先进上帝的国。”(太21:31)

在比喻的结尾,财主请求让他的弟兄们不要受他同样的命运。“财主说:‘我祖啊,既是这样,求你打发拉撒路到我父家去,因为我还有五个弟兄,他可以对他们作见证,免得他们也来到这痛苦的地方。'亚伯拉罕说:'他们有摩西和先知的话可以听从。'他说:'我祖亚伯拉罕哪,不是的,若有一个从死里复活的,到他们那里去的,他们必要悔改。'亚伯拉罕说:'若不听从摩西和先知的话,就是有一个从死里复活的,他们也是不听劝。'”(路16:27-31)

耶稣指出一直拒绝“摩西和先知”的教训的人,即使是超自然的现象也不能改变他们的心灵。他责备一直忽视圣经真理的法利赛人。事实上,耶稣使已经死去的拉撒路复活了,这一显然的神迹,是耶稣超自然的能力的确证。但是祭司长和法利赛人还是没有悔改,反而他们商议要把拉撒路杀了。为什么呢?因为复活的拉撒路的真实生活,暴露了他们的伪善。(约11:47,12:10-11)

现今很多基督徒们认为,财主和拉撒路的故事是关于来世两等人的经验。依据他们的信念和教导,有些人被扔进地狱火里永远被焚烧、受痛苦。这是不对的。他们并没有看懂耶稣用这段比喻的目的,而把注意力集中于比喻里的场面。

现在接受这样的解释的人相信,真实的基督徒死了以后就投到了“亚伯拉罕的怀里”。假如是这样的话,那么亚伯拉罕又是在谁的怀抱里休息呢?而且,如果天国与地狱之间“有深渊限定”,不能从这边到那边,那么财主和亚伯拉罕怎么能对话呢?尤其让人感到混乱的是,看到恶人在痛苦中呐喊,在天上的义人又怎么能感到天国的喜乐和平安呢?因此,按比喻来解释这个故事才行。

对这个故事不正确的解释,引起的另一个难题是:“神秘的空坟墓”。如果这个故事按字面来解释,那么结论就是两等人都不在坟墓里,他们带着各自的肉身去了天国或地狱。为什么呢?我们能看到这样的场面:财主举目远远地望见亚伯拉罕,又望见拉撒路在他怀里,并且哀求人用指头尖蘸点水凉凉他的舌头。但是我们要知道,已死之人的身体被埋在坟墓里之后,就不能再移到天国、地狱或任何地方。众所周知,在中国和古埃及王室的坟墓里,仍然可发现他们的尸体。事实上,人死被埋葬,随后变为土,等待着复活的那一日。亚伯拉罕也是不例外的。

比喻的意义

我们要理解,耶稣在这里不是利用拉撒路的比喻来说明人死以后肉体的实际情况;而是通过这个比喻来说明,犹太人作为真理的管家的责任,以及外邦人热切希望听到犹太人所有的信息的情形。事实上,整个路加福音16章都是在说明管家的责任。

从路加福音16章的第1节开始,耶稣先讲了一个比喻,涉及钱财的管家的职份。“有一个财主的管家,别人向他主人告他浪费主人的财物。”然后,耶稣又讲了另一个财主的比喻,涉及领受了真理的犹太人的问题。就像在头一个比喻中财主的管家在实际的财富上不忠心一样,后一个比喻生动地说明了在属灵的财富上不忠心的问题。

为了主张“地狱永火”的教导,而坚持说财主和拉撒路的比喻是指着天国和地狱的情形,这是与耶稣讲话的意图和主旨完全背道而驰的。对地狱的主题,圣经有多处明确的说明。在圣经的任何地方也找不到恶人要在永远的世代一直受痛苦的教导;与此相反,恶人要得到完全的灭亡,圣经是这样说明的。耶稣所教导的原则,决不会违背圣经的见证,或贬低圣经的权威。

为了更确切地理解有关地狱的真理,我们不是通过比喻,而是查看直接说明此主题的章节。首先我们要记住,“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惟有上帝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罗6:23).任何人,只有两条道路;不接受耶稣基督和他伟大救赎的人,他们将要永远死去、没有复活的希望。但是,假如恶人是没有终止地受痛苦的话,那不是死亡,而是痛苦,虽然痛苦,仍是永生。唯独接受耶稣的人才可能有永生,我们要晓得这一点是确实的。下面看一下圣经章节,是怎样说到对恶人们的报应的。

“恶人却要灭亡。耶和华的仇敌要像羊羔的脂油,他们要消灭,要如烟消灭。”(诗37:20)“万军之耶和华说:那日临近,势如烧着的火炉,凡狂傲的和行恶的必如碎秸,在那日必被烧尽,根本枝条一无存留。”(玛4:1)
“那杀身体不能杀灵魂的,不要怕他们;惟有能把身体和灵魂都灭在地狱里的,正要怕他。”(太10:28)
“但主的日子要像贼来到一样,那日,天必大有响声废去,有形质的都要被烈火销化,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烧尽了。”(彼后3:10)
“惟有胆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杀人的、淫乱的、行邪术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说谎话的,他们的份就在烧着硫磺的火湖里,这是第二次的死。”(启21:8)
财主与乞丐拉撒路 财主与拉撒路
“他们上来遍满了全地,围住圣徒的营与蒙爱的城,就有火从天降下,烧灭了他们。”(启20:9)

此外还有很多别的圣经章节可以引用。以上的章节同样地向我们指明恶人最终的结局是死亡。值得注意的是,为了描述恶人完全毁灭的死亡,可能的话圣经的用词总是相当严厉的,这样明确的话语是渴慕明白真理的人不可能误解的。恶人的份就是刑罚的火;因为这个火太热,所以被扔进去的人会完全消亡。

在圣经任何地方都找不到地狱的火永远焚烧这样的话。耶稣用财主和乞丐拉撒路的比喻,不是在说明地狱的火是永远焚烧的。为了说明某种教训而使用比喻时,我们不能混淆比喻所要说明的宗旨,和比喻当中出现的故事。如果我们抛开耶稣讲说财主和乞丐拉撒路的比喻时的背景,和实际想强调的问题,我们的理解就会不正确,这个比喻对我们也就没有意义了。我们要准确地理解耶稣的教训,并运用到自己的实际生活中。学习了财主和拉撒路的比喻,我们要想想,为了把救恩的信息传给别人,我们作了最大的努力吗?

我们对周围的人有纯洁的爱吗?你有没有为了将属灵的财富分赠他人而邀请他们到教会和家里来呢?如果我们私藏我们的财富,那么和以前的犹太人一样,我们自身将陷入自满和灭亡。与此相反,借着爱的侍奉的生活,我们和耶稣基督并所接触的人的关系,将更加亲近,更有意义。不要把对于基督徒经验很宝贵的教训,当成可怕的故事。相反,我们要努力理解“上帝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3:16)

参考

“他们必昼夜受痛苦,直到永永远远。”(启20:10)有些人对这句话有疑问。我们有必要查考其它类似的圣经章节,比如:出21:6;撒上1:22,28;拿2:6,看看“永远”、“永永远远”等用词是表达什么意思。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词按着下面的意思来使用:只是在人们生存的限度之内。

“又如所多玛、蛾摩拉和周围城邑的人,也照他们一味的行淫,随从逆性的情欲,就受永火的刑罚,作为鉴戒。”(犹7)这里说的“永火”,你们认为它是“一直燃烧”的意思呢,还是“完全烧尽”的意思呢?假如按前者的意思,理解成所多玛、蛾摩拉永远被焚烧,那么现在不是应该继续在中东地区燃烧吗?所以,“永远的火”这样的表达方式,与其说是指火燃烧的过程,不如说是指被火烧成灰烬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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