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领导成员分工
一、总理:李克强(1955)
主持国务院全面工作
二、常务副总理:张高丽(1946)
负责:国务院常务工作;负责发展和改革、财政税务、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三峡工程、南水北调工程工作;
协助负责:经济和社会发展、审计、能源工作。
分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能源局,国家三峡工程、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
协助分管:国务院办公厅、审计署。
三、副总理:刘延东(1945)
负责:科学技术、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和计划生育、香港澳门、妇女儿童工作。
分管:教育部、科学技术部、文化部、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新闻出版和广电总局、国家体育总局、国务院港澳办公室、新华通讯社、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央政府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联系: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国文学艺术联合会、中国作家协会、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联合会、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四、副总理:汪洋(1955)
负责:商务、金融、市场经济、旅游工作。
分管: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旅游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
联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五、副总理:马凯(1946)
负责:工业经济、交通运输、国有资产、安全生产工作;
协助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分管: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协助分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六、国务委员:杨晶(1953)
负责:处理国务院日常工作;
协助负责:监察工作。
领导:国务院办公厅、国家行政学院工作;
分管:国务院参事室、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研究室。
协助联系: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
七、国务委员:常万全(1949)
负责:国防动员工作。
领导:国防部工作。
联系:中央军事委员会办公厅、中国人民解放军各总部。
八、国务委员:杨洁篪(1950)
负责:外交、侨务工作。
分管:外交部、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联系: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九、国务委员:郭声琨(1954)
协助:政法工作。
领导:公安部工作;分管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联系: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十、国务委员:王勇(1955)
负责:农村、农业经济、水利、林业、民政、民族宗教、扶贫开发、防洪抗旱、抗震救灾工作。
分管: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民政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国家宗教事务局,中国地震局、中国气象局,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
联系: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中国残疾人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