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四月底到六月初,断断续续,读完此书。近日,于闲暇时,对其内容进行概括整理,现记述如下,以备忘、分享。
何谓封建社会?
封建社会是以土地组织为中心而确定权利义务的阶级社会。有土地者为贵族,无土地而耕种他人的土地者为农民。
中国封建社会的始末
中国封建社会酝酿于商末,确立成熟于周,崩溃于春秋战国。秦统一天下后,废除封建制,施行郡县制。
中国封建社会的形成
中国殷代经济以畜牧为主,渔猎为副,简陋的农业经济正在逐渐发展途中。商族人过着移徙游牧的生活(主要沿着黄河上下游),到了盘庚为王时,商人便不再移徙。大概此时农业技术已经发展到足以维持安定的生活了。这种转变极其重要,生活安定后,人口才能繁殖起来,才能有村落都邑。人们才有余暇来发展经济以外的文化和社会生活。
殷商时期是畜牧社会,是氏族社会。牛羊土地是属于全族人所有的,族人的地位是自由平等的,共享利益,共同生活。酋长(王)不过是全族的代表而已,并没有经济超越权。到了周代,农业发达,一来为耕种及居处的固定,将土地划成许多份,一来为分治便利,及分封子弟的缘故,将土地分封给许多贵族,社会制度于是随之发生变化。酋长成为天子,他的家属族人也成为贵族,成为封邑主,至不济的也成为握有土地的自由民。至时封建社会形成。
封建社会承继制
夏商的承继制与周以后最大的不同点是没有长幼嫡庶之分,也没有一脉相承的习惯,第可以继兄而立。到了周代,才确立了嫡庶的分别,及长子一系相承的承继制度。
天子分封诸侯的过程
天子划出千里王畿归自己后,王畿以外的土地便分封给诸侯,使他们各自为政。首先勘定田土,划定经界,厘定土壤高下,统计人民多少。然后指定诸侯的居处,令人兴造诸侯的宫室和祭祖的庙堂。这些完了之后,便开始迁人,首先迁人的当然是臣仆奴隶。万事俱备后,便只等主人大驾光临。在荣行前,天子又送给他许多礼物。就封以前,必诏赐册命,详述所赐田地都邑庶人臣仆车马戎兵的数目。天子必亲临训话,受封者稽首拜谢,为纪念及垂示后人,以表明他的勋劳起见,总是将这诏者的原文铭刻在鼎彝上,世世保守,永为国宝。最后便是走马赴任,临行前天子设宴为之饯行。
同姓诸侯与异姓诸侯
周兼并天下后,立国七十一,姬姓诸侯大约在五十多人,占大多数。而异姓诸侯不外乎三类:前代帝王之后(如宋)、功臣(如齐)、本已存在的部落(如楚越秦)。异姓中非受王室直接受封的诸侯可分为三类:本来存在,因而封之的,如宋;本来存在,因鞭长莫及或势力悬殊无法干涉的,如楚、越;命其自行开辟土地,而予以承认的,如秦。所有诸侯,无论同姓异姓,到春秋时代依然存在的共有一百三十二国。同姓诸侯多在王室附近,黄河上下游之区,土地肥美,便于灌溉,是最好的地方,而异姓诸侯大多土地较差。
诸侯的等级
诸侯分五等,依次为公、侯、伯、子、男。除非升黜,否则是不可以改称。诸侯五等,以公为最尊,何以不称“诸公”而泛称诸侯?原来,公爵是有限制的,只有天子三公及王者之后称公,其余大国称侯,小国称伯子男。
诸侯之服
诸侯之服只有侯甸男三种。“五服”或“九服”皆为后人附会臆造之说。此外,还有卫服。卫者何?附庸。孟子解释,不直接隶属于天子而附于诸侯的称为“附庸”。服不是爵位等级,大约只是封地距离王畿远近的一种指示而已。
田邑县的概念
田是在郊野的,是农夫所耕之田。邑是田不甚多的土地,是贵族及官吏居住的地方。所以有宗庙神主的邑便成为国都了。田是出兵赋的基本组织,所以邑无田不能单独存在。县的面积最大,绝非田邑可比。县的面积有多大,“成县,赋百乘也”。
国土的大小
古来说国土大小,不外乎以里数计。天子之制千里。公侯有地百里,称大国;伯七十里,称次国;子男五十里,称小国。
天子与诸侯的关系
贡赋救济:诸侯有进贡本地产物给天子的义务,贡赋轻重依爵位大小而不同。诸侯虽有进贡的义务,但依礼王室却不应开口向诸侯有所要求。王室有天灾时,便着人遍告于诸侯,虽不必明言有所求,各国自然会以救济为责。
役:诸侯对役义不容辞,不勤王室便有大罪。包括工役和兵役。工役,如为王筑城。兵役有三种:戍守王城,这种兵役不定期,一到没有防守的必要时便可退去;平王室之乱,敌兵入于王畿或王室内乱,便须迅速地抵御与平定;为王讨诸侯,诸侯有不尽职不从王命,甚至谋叛,而讨伐之。简单的事命诸侯在王室为卿者讨之,有时王室自己出兵讨伐,而命诸侯出师共伐。此外,诸侯互相侵犯,不但私自用兵,不敬天子,而且扰害秩序,破坏封建,其罪不小。
巡狩朝聘:天子巡视诸侯之国称为巡狩。除天子巡狩外,更令诸侯以时来朝聘。诸侯亲来称为朝,使卿大夫来称为聘。诸侯不朝聘是有罪的。
任命卿大夫:诸侯卿大夫中有些是由中央直接任命的。
随王祭祀:天子祭泰山时,诸侯也来会祭。
天子对于诸侯的颁赐:天子四时祭祀后,必以祭肉赐予诸侯;丧事的赐颁,不外乎助生送死;因诸侯勤谨公职,或对王室有功,而有嘉奖(赐服饰器用,赐田,赐命等)
通庆吊:天子葬时,诸侯当亲往参与葬礼。诸侯死了,也告于天子,天子既知诸侯之丧,便遣使往吊,且赐含赗等物。
特殊关系:诸侯为王卿士,他们都握有相当的政权;天子娶诸侯女为后,及嫁女于诸侯。
土地制度
天子能建国分封,诸侯虽能分封家属及官吏,但只能立家,不能立国。卿大夫等级既有差异,受封田邑数量自有差异,卿最多受百邑,大夫最多六十。卿大夫所受田邑可以终身享用,甚至世世享用,但假如不得国君之好,或犯了罪,便有可能被收回。
封邑主通常将他的土地分成三部分:公田、私田和山林川泽等不可耕种之地。
所谓私田,只是封邑主给予农民的一些土地,使他们负系耕种的义务。公事毕,然后耕种私田,从私田中得到些微报酬。农民对土地没有占有权,年壮受田,年老归田。农民受田后,不可将田分给家人,也不许买卖转移。
封建社会宗法制度
以嫡长子的身份来承继国土田邑,这是周公为百世着想所创立的抑止紊乱及争执的方法。否则封邑领土的完整,封邑人民的治理,赋役的征收都要发生问题,而影响封建组织的稳定。
嫡妻所生,便是嫡子,庶妻所生,便是庶子。嫡子中长子称为“宗子”。宗子之妇称“宗妇".宗子最尊,是田邑君位的继承者,是宗庙之主。宗妇以夫而贵,亦最尊。其他诸嫡子,只有分封的资格,称别子。别子被封后,对大宗而言虽为小宗,有事宗之道,对于他自己的子孙而言,成为受封的始祖。他的君位和封邑便永以他的嫡长子来继承,成为所谓的“继别为宗”的大宗。其余不能继别的只能继祢(父)的诸嫡子为小宗,对于其所属大宗,有事宗之道,又各成为别子,被分封。如此陈陈相因,成一错杂的有系统组织。
封建社会继承法是基于上述宗子制的,通常只有宗子才能世相承继。他的年龄不一定最长,而长于大的伯叔诸兄反而无继承权,他若不为父所喜,也不能废嫡立庶。嫡长子虽不肖,而庶子有贤者,亦必立之。若嫡长子死亡,则顺延一代,立嫡长孙,若嫡长孙又死亡,当再顺延一代,必立宗子。若宗子一系确已死尽,或子嗣中断,其余诸嫡子才有继承的机会,以年龄为标准,依次而立。若无嫡子,才能于庶子中选择一人。选择的标准是什么?在于父亲的爱恶,爱恶不能决则卜。若嫡庶皆无便立兄弟或立嗣,立嗣是万不得已的事,通常的做法是立兄弟。
女子无继承权,女子是否庶出毫无关系,而她在夫家或贵为妻或贱为妾,那时才能决定她的命运。女在其国称女,在途称妇,入国称夫人。婚礼必于夫家举行,更表示妇是男家的人,而主于夫家。出嫁后从夫之姓,从夫之宗法,前在母家不过是暂居,所以嫁人曰“归”。
封建阶级
封建社会阶级不外乎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再细分起来,可分为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庶人和奴隶六级。庶人多为农民,和贵族是同一种族的自由人,而奴隶多为外族人,无自由和权利可言。
天子居于最上一层,以天之子自居,与天地鼎足而三,德配天地,他是人类中最尊贵的一人,所以天子自称曰“予一人”。
诸侯受封于天子,以治其国,是一人之下,万民之上的特权阶级。
居于诸侯之下,以服侍诸侯的便是卿大夫。卿位高于大夫,卿的田邑多于大夫。卿有统兵之权,而大夫副之,卿总政事,大夫副之。出使时,卿上于大夫。卿也有正副之分,正卿亦上卿、国卿,是统军主帅,国之执政,是诸侯以下的一人,是军国的支配指挥者。大夫也有上下之别,上大夫高于下大夫。卿大夫和诸侯一样,同姓的总较异姓的多。
士是介于庶人和卿大夫之间的一阶级。士分两种,一种是有官禄的小吏,居于卿大夫之下,以佐政事,分为元士、上士、中士、下士。另一种称“士民”,无官禄,与民工商三民同称为四民。士民平时以学为事,学而优则仕。举士有二途:一出于地方官吏之荐进,一出于卿大夫的徽召。士藉藉无名,何以见知于卿大夫?当不出二途,有由于卿大夫与当时的闻人相识,因而从此人处知之者,有由于卿大夫门下已为吏者的援引。
庶人包括士农工商四民。农民占全部人口数绝对多数,力耕为业,是全人口的供食者。工商属于官,食于官,除商因通有无的关系居于市井外,工是处于官府,族居以给官族,而有工尹之官以总管百工。士农工商不但有职业上的分工,并且须世世守其祖业,不许改业,同时其居处也极为固定,不许迁徙。
奴隶以异族人为主,是以身体直属于主人的,所以成为主人的所有物,任其役使,如牛马一般。奴隶主要来源于战俘,但只有没有血缘关系的异族人(所谓的戎蛮夷狄者)才可以被俘为奴。此外,两国相盟,常以弟子为质,为质者多半沦为奴隶;以罪沦为奴隶,因贫困自卖为奴者;也是奴隶的来源。当然,奴隶的子孙亦为奴隶。奴隶的用途极广,贵族家中有供杂役的奴仆,有操作于农田的农奴,官衙中有皂隶。异族的女子,除俘虏为奴婢外,姿色稍好的,还可以为女乐姬妾,以供贵族玩好。
贵族与农民的关系
贵族拥有土地他们役使人民,不必工作,华衣美食,坐享其成。农民因属于领主的土地,而有服从主人,敬事主人的义务。
代耕:周代行藉田之法,使农民代耕王公贵族之田,出力而已,不收赋税,而私田之收入都归农民自己,除非有战争年头,才征收一些粮食。周初一直到春秋中叶,都是施行藉田制的封建时期。到了周宣王不藉千亩,鲁宣公初税亩,哀公时,季康子欲以田赋。王室诸侯及卿大夫才先后将藉田制破坏,而代之以田赋。代耕才是封建社会典型的生产方式,等藉田制破坏,采取赋税制后,这种关系随之消失,公田和私田的区别随之消失,由力役经济转化为货币经济。农民代耕的义务可以说是全始全终的。从除草犁土播种,到收获入库,再到扫涤修筑场圃都是农民分内的事。
贡献衣食:农妇蚕桑织衣,农民猎取狐狸以为狐裘,献于主人;农民渔猎献于主人,采集时鲜,酿造美酒献于主人。
服役:除妇孺老幼和有痼疾者可免役外,庶人是有应役的义务。役包含工役和兵役两项。工役通常为都邑宫室园囿台榭道路等的修建,兵役包括城戍和出征两项。除战争需紧急行动外,一切民役以不妨害农事为原则。
庶人本来是力役以事上的阶级,只有义务而谈不上权利,只求能维持其最低的生活,和不被侵害而已,对于主人,无论役作如何繁苦,也只能暗自悲怨,在法律上是没有违抗的权利。
祭祀
上自天子下至庶人,都当祭其祖先,以昭孝报恩,但所祀便因阶级而不同,而有限制......
婚姻
天子妻称后,诸侯妻称夫人,大夫妻称孺人,士妻称妇人,庶人妻称妻。
那时婚姻是有阶级限制的,除天子不能自为婚姻而需与诸侯通婚外,通常以同一阶级相嫁娶为原则,而容许上下一级的差异,但这种差异只可在特权阶级中通融,特权阶级与非特权阶级间的婚姻是绝不可能的。所以卿大夫可以偶婚于诸侯,而庶人却不能高攀于卿大夫。
那时人的地位权利义务完全决定于出生那一刻,那阶级关系必须严密地维持,所以上下对立的阶级,无论如何不能相混杂,而发生婚姻关系。
封建政治的特点
分化是封建政治的一大特点。天子没有将天下的土地,全部握在自己手中,而是分封给各诸侯,使他们各自治理其土地。但若诸侯过分渎职不法,或侮辱中央,天子有讨伐的权力。不过因此而除其国,将土地收归的事却不曾见诸史籍,通常不过是伐以陈其罪而已。
从纵的方面来看,阶级的服从是封建政治的另一特点。所有阶级依次附属,好像一串环链。“故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皂,皂臣舆,舆臣隶,隶臣僚,僚臣仆,仆臣台,马有囿,牛有牧,以待百事。”
封建官吏
天子和诸侯是宴享游乐的特权阶级,他们所从事的只是巡狩朝聘祭祀宴享等所谓大事。为治人民,便不得不置封建官吏,于是天子及诸侯皆有卿大夫以理政事。公卿是发号施令的负责者,其余卿大夫奉命而行,以为辅弼。那时也有专司讼诉的司法官,但卿大夫有最后的决断权(国君有时也断狱)。我们应该注意到,断狱完全是凭卿大夫的意思,并没有一定的法律。卿大夫除行政和司法外,还有一项大权--兵权。作为封建社会最低一级的官吏的士通常担任卿大夫的家臣、邑宰。他们的职务不外乎监督农民耕作,点收田地收获,接受人民献纳,命令及指派各种工役兵役,以及当人民有真执时为判断曲直,加以刑罚。他们是亲民之小官。
庶人与政治
政事完全由在位者计划实行,庶民不但不能参与,连知道也不知道,更不必说建议或诸求,只是照着统治者的意思,尽其责人而已,最多的活动不过是消极地议论而已,能以民为重,所以贤明的卿大夫常常纳谏以从国人之意。
封建兵制
人口调查是兵役的基础,是征兵所必备的条件,人口调查外土地当详细测量,以便测知所当出徒兵、甲楯及车马的数量。
依周礼,天子有六军,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三军有三统将,中军之将是总帅,以命令三军,上军受命于中军,下军受命于上军,依次以相统率。总帅的地位极高,在朝廷他是秉执国政的正卿,行军作战时,他是统率各军指挥进退的主将,所谓“出将入相”是也。
兵农不分,所以平时的训练检阅,都须以利用农隙不妨害农事为原则。这些训练在古代称为“蒐”“苗”“狝”“狩”,是利用田猎以习骑射而熟悉武事的。
国家财用
国家收入最主要部分是农民勤耕所纳的米粟。封邑主每岁藏储收成的一部分,以备不虞。此外,各邑州里也必有所藏储。国家蓄谷可以支持多少年?当时人的意见:国无九年之蓄,曰“不足”,无六年之蓄,曰“急”,无三年之蓄,曰“国非其国”,三年蓄实是最低的限度。粮食以外,一年四次大规模的田猎也是主要食料之一。国家对于天然资源的专利,使国库非常之充足。此外,关市之税也是国家收入之一。
封建的崩溃
封建的崩溃也是渐进的,不是突然的。春秋时代已呈崩溃现象,但一直到秦统一天下才全盘地将封建制度推翻。其间经过阶级破坏,兼并盛行,商业经济的兴起,及土地制度的改革。这些现象,在春秋战国已经是不可避免的事实,是自然的发展只不过经去秦国加以政治力量的结束而已。
阶级的破坏----诸侯卿大夫宰臣专政
到春秋时代,下从上的阶级关系已经动摇,以下凌上的事情,屡见不鲜。
诸侯儹于天子:诸侯不贡,不受役,不朝聘,诸侯儹用天子礼仪服饰,诸侯违制扩军,侵伐相乘会盟不已,王不能治。更有甚者,公然兵围天子邑,对抗王师,大败王师,而杀伤天子。
卿大夫凌于诸侯:卿大夫专权擅政,毫不受命,各国大夫相与会盟,私定国际关系(如;就是国君的废立,他们也能干涉,甚至逐君,弑君,分裂公室,毁灭公室,并且取而代之。
(如鲁国三桓专政、溴梁之会、魏韩赵三分晋地、齐田氏代齐等等)
家臣凌主:专废立,任意刑杀侵凌跋扈。不过家臣所治者不过一家一邑,势力一般不大,所以难以成功而专执国政。
从诸侯卿大夫宰臣专权的年代来看,最初只有少数大国诸侯敢征伐盟会,以为霸主,然而多少仍有所顾忌,依然称臣尽礼。到第二阶段,便所有的诸侯都不听命于王室,小国臣于大国,朝而纳贡给役,大国俨然代替了天子的地位。再后,才入于卿大夫专政,而诸侯卑弱的阶段。至于宰臣执权,更在卿大夫专政之后。
诸侯间的兼并
春秋时代,诸侯国攻伐侵袭已极频繁,而后,战国直到秦并六国统一天下止,其风更炽。
春秋时代战争的结果有三种:一迁,弱国不能自保,因而自请迁于大国,以求保护,虽失原地,仍保其君位,而受新地;二取田邑,战胜者将战败国的田邑夺为己有;三灭国,然而这时期所灭之国除陈蔡许外,都是所谓蛮戎夷狄各部落。灭中国诸侯,还是不许的,所以陈蔡许后来皆复立。春秋时代虽然战伐侵略频繁,而封建制度仍未全然崩溃,无疑地,只不过换了新主人而已。
战国时代的战争夺取的情形显然有了很大的变化。其一,诸侯兼并的热度已达到了顶点,只要力所能及,便以吞灭。兼并的结果,形成了秦魏韩赵楚燕齐七国局势,最后秦灭六国,统一天下。其二,便是分封的停止,强国灭弱国后,夺其土地,立为郡县,以吏治县,不在分封。
商业经济的兴起
因商业的发达,商人财富的增加,商人的地位和势力大大提高。范蠡先为越大夫,后为商致富,齐人闻其贤,而以为相。吕不韦则以商致富,交纳诸侯,而为相为侯,以秉秦政。
商业的发展,货币经济的产生,以前农民力役代耕转变为缴纳赋税。
商业繁盛,商业城市也应运而生。
土地制度的改革
代耕制因商业的发展,货币的运用,而发生动摇,以至于后来根本消失。
春秋末年,鲁宣公初税亩,季康子征收田赋,已经打破了代耕制度。后来的李悝变法,商鞅变法,具体的改革终于实现。
商鞅变法的一项重要的措施是“废井田,开阡陌”。废止公田制度,许人民私有土地,可以自由买卖,使土地商品化;而开阡陌,使田间的空隙缩小,以尽地力,田亩数量增加,国家收入便增加。新法推行后产生两种现象,其一是大小农场经营的出现,其二是地主阶级和佃农的产生。贫民无法靠区区田地来维持生活,只有将田地卖给富人,而成为富人的佃农。
以上是此书的主要内容,还有一些内容,我认为没有了解的必要,所以略去不记。
此书内容全面,脉络清晰,证据详实丰富,语言简洁流畅,如同阳光下的一片鲜嫩的绿叶,读来感觉赏心悦目。而详实的史料,严谨的论证,以及作者求真务实的治学态度,更令我对书中所述深信不疑。
----读《中国封建社会》(瞿同祖著)笔记2011-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