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因果论” 佛家因果论

关于“因果论”

最近试图理解康德,一个相当艰险和瞎折腾的工夫,他的批判要追源两个人:莱布尼茨和休谟,唯理主义和经验主义。

“因为所以自然道理”,之前在看罗素的休谟时,就对“因果律”的否定感兴趣,从这本书里,编者试图用比较简单的话厘清康德与休谟的因果之分。好记性不如烂笔头,摘抄一二以备后日玩弄。

两件事物充斥着我们的心灵,它们永远历久弥新,不断地加增着敬畏,我们越来越经常对它们进行玄思:头上的星空和内心的道德律——康德

西方哲学史(学术版)

第一卷总论

叶秀山王树人 总主编

关于“因果论” 佛家因果论

凤凰出版社、江苏人民出版社

(三)从“时间”到“因果性”

“过去”是“现时”的“回忆-回想”,而“未来”基于“现时”的“设计-预想”。

“时间”这种“有序性”原本是“思想”里的事,是“理论”上的事,不是“实际”上的事

“实际”上的事就是“经验”上的事

(时空是直观?从人的角度看的?)

“时间”的“有序”化乃是我们的“理性”为了使我们的“感觉经验”“有序”化的一种“工具”

就某种意义上来看,整个欧洲哲学的历史都可以说是一种“工具”论的传统占了主导地位。他们为“理性“这个”工————具“

(呵呵!理性之梦)

“经验科学”的“可靠性”经常受到质疑

经验基于感觉;感觉不可靠

“科学”的“理性王国”建立在了“感觉经验”的“沙堆”之上。

“向上之路”:从经验出发,使理性成为经验的飞跃-超越

“向下之路”:使理性以自身为根据,理性来源于自己,然后进入感性世界

(经验是不可靠的)

康德:“时间(空间)”为直观的形式,而因果则为概念(推理)的形式,因而是科学知识必不可少的条件和工具,直接来源于亚里士多德

(形式是工具)

1.因果问题之提出

p58

康德的“范畴”论

“哥白尼式的革命”:他的问题不是“事物本身”是否有“因果性”,而是“事物”要成为我们的知识“对象”,要“可以”被我们所“认知”—事物之所以是“可知的”,则“事物”的原因和结果之间,就必须有必然的关系

(事物本身未可知,但成为我们的对象,就可知了)

康德在“更高”的层次上“否定”了休谟的因果论。

休谟因果论的观念体系:

前提:如果“因果律”观念全部来自经验,则这个因果律就不具有“必然性”。

原因和结果之间的推论inference,除经验之外,别无来源

几何学的公理,或者是(从公理)推出的证明,因果律是必然的,原因和结果是直接的,或是可以互相推论的。但经验不能保证这两种特点,“因果”有“确定性-恒常性”certainty乃是因为习惯custom,而非来自理性reason

三段论式:凡人皆有死,苏格拉底是人,故苏格拉底有死

原因和结果之间不是逻辑的关系,而是经验事实的关系,经验的事实,不可能“抽象”为逻辑形式

(加了经验内容就他妈不纯粹了。我们彻底粉碎形而上吧!)

在理论上,休谟严格划分“逻辑”和“经验”的界限,纯粹逻辑的演算只适用于“数学”,而知识则靠经验的积累,经验的真理,只能靠实际的检验,而不能光靠逻辑的推理。

(学美术这辈子就是和数学没有缘分了?前日看了一本书,说意大利古典艺术的消失法的技术是因为当时商业氛围,商人对数学的重视的影响)

世界绝无“绝对观念”absolute idea,这是贝克莱以来经验主义-感觉主义的信条

(好吧,我认了!如果不想玩诡辩论的话)

p59

a priori “从前件(前提、前面)而来”,“前后”的命题体现了逻辑推理的必然关系

(先天,是很有意思的,柏拉图说,我们只是回忆起先天的知识。有个问题:如果人类灭亡了,是不是三角形的内角和等于180度就不存在了?)

2.因果律之可知性与必然性

休谟的怀疑论只是说:人只能通过“经验”来认识原因和结果的关系,而不能由逻辑来推演这个关系

相反,康德虽然强调了因果律的必然性,但他却认为事物本身的因果关系,因为不受逻辑制约,反倒是不可知的

(好了,物自体不可知)

理解康德:经验要成为科学,要成为知识,就只能是“经验-感觉”中能够或被允许进入“理性”的那些部分,也就是(可以-允许)显现为“现象”Ersheinung的部分,而“事物本身-经验自身-纯粹经验”因其不(允许)进入“理性王国”而“不可知”

(认识现象,认识不到事物自身)

康德:让因果律成为必然

休谟承认逻辑推理,经验不能上升为理性,理性也不能下降为经验

(牌位要立好)

康德的“先验哲学”transzendentalphilosophie,是“科学知识”

只有那些适合于“先天原理”a prioriprinciples的感觉材料,才能进入知识的大厦,

那些能够成为知识对象的感觉经验,必定遵从因果律,因为因果律正是理性的先天原理之主要内容。

(感觉材料要敲门禁卡进入知识大厦)

所谓先验transzendental,乃是一种既有经验内容又有理性形式的,并且由理性形式来“统摄”经验内容使之成为“经验科学知识”的一种哲学理路

(先验是先天理性+经验内容么?)

p62

康德的范畴论

“先验逻辑”不同于“形式逻辑”,乃是它已经有了“时空”的直观内容,而不像一般形式逻辑那样只管概念的形式关系,因而,它已经不是一般的形式逻辑,而是知识论,从而是范畴论

(太能扯了吧!这样就提升了?)

既有经验的内容,又有推理的逻辑必然性,这与休谟不同

(休谟把逻辑形式和经验内容还是分离的)

p63

3.在“理论性知识”框架内的“因果律”

知识的范畴只适用于“知识”领域,只适用于经验的可知对象,而不适用于“事物自身”

康德哲学的基本任务:为理性的各种功能Vermogen划清界限,以防止理性之僭越和降格

(理性是要规限的,作孽)

“理论”的知识,是人们暂时摆脱了“实用功利”的一种客观的知识,在这种知识中,人们的精神得到了第一次的“解放”;科学乃是人类第一次的自由知识。理论来源于“看”theo,与柏拉图的理念eidos,idea意思接近。

理论实际就是理念论

“理论性”的自由的精神,建立起了一个必然的知识体系,这个知识体系既然不是纯粹形式的,而是理念之间的必然关系,则必定要用“原因-结果”之间的必然关系,来保障这个知识体系的可靠性

(不让用因为所以,那怎么成呢!?)

理论性的自由是有限的,怀疑论生存和发展直至休谟,显示出其强大的生命力

(怀疑主义是一个好东西)

休谟指出:“自因”是一个矛盾的概念,因为它意味着在“存在”之前已经“存在”

(好吧)

论证因果律的必然性首要任务是让理论理性自成体系,而让因果律限于这个体系之中,这样就可以自己决定自己,可以推论。

康德,让因果律限于“经验科学知识”领域之内

(康德像是孙猴子给理性的唐僧用金箍棒划了一个圈)

康德的“哥白尼式革命”理解为:过去因为“主体”围着“客体”转,主球的是实际的知识,亦即事物本身的知识、而革命之后,改变了方向,追求的乃是客体世界可以向我们显现的部分——即现象的知识,亦即理论性的只是

(山不转哪水在转,皇帝轮流做,彻底打破主体和客体!没有主体和客体!没有自我!)

只有那些被允许(适合)进入我们(主体)的“时空”直观形式的部分,才构成知识的员孙。不进入的“质料”只能是事物它自己,而根本不是知识的对象。

“知识(之所以)可能的条件就是知识对象(之所以)可能的条件”

(这句话的意思等于法律没规定的就不算犯法?)

量子力学创立以来:“测不准”原理揭示了穷尽“实际-事实”的知识是不可行的

p67.

4.“因果律”之僭越

因果律进入无限,则成为宿命论

(迷信的根源)

不让因果律僭越到事物自身的领域

限制知识为信仰留有余地

(两件事物充斥着我们的心灵,它们永远历久弥新,不断地加增着敬畏,我们越来越经常对它们进行玄思:头上的星空和内心的道德律)

迷信的是扩大因果律的欲求

p70

事物之理和事物本身乃是“两个领域”里的事情

历史学作为一门经验哲学,也是理论性的,它把过去的事件作为表象进入直观形式,进行“思考-理解”,找出因果。

不满意“历史科学”,而要深入到“历史本身”

“现象”与“本质-本体”的区分,康德把它们从原则上分割开来。

康德阐明:“事物自身”在“理论理性”上“不可知”

“实践理性”为“道德-意志自由”领域

(划圈规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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