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蹀躞”[1]系指从腰带带銙的穿孔引出的下垂小带。“蹀躞带”[2]即指带有蹀躞的具有特殊形制的腰带。其形制基本由带鞓、带銙、带头及带尾[3]等组成。原为欧亚草原游牧民族服饰的组成部分之一。带子上习惯系刀子、解锥、针筒、箭囊等生活与攻战的必需品。“蹀躞”数目原无定制。契丹人建国后,“蹀躞带”作为官服的构件之一,被提升到礼制的高度予以定型。《辽史.仪卫志》所云:“武官七事:佩刀、刀子、磨石、契苾真、哕厥、针筒、火石袋”。[4]这里所谓的“七事”就是“蹀躞带”的七种规定配件,其本身的日常生活属性被削弱,作为等级制度的象征成为辽代官服最醒目的特点之一。而在实际的生活中,由于草原游牧民族经常根据需要有所增减,[5]“七事”的等级区分功能并不显著,原作为“蹀躞带”牌饰的带銙由于质料、形状、数量、纹饰的丰富多样,遂成为辨别等级的常制。
辽代官服“蹀躞带”带銙分为Ⅰ式和Ⅱ式。Ⅰ式属于高级勋贵正式场合束佩的腰带,在带銙上穿有古眼[6],古眼下系“蹀躞”。Ⅱ式所缀带銙数量较少,往往没有古眼,“蹀躞”较少,应为一般官员非正式场合所束。[7]Ⅰ式和Ⅱ式在带銙的数量和是否存有古眼上均有明显的区别。虽然辽代关于带銙的相关规定不见载于史籍,但这种以带銙数量及质料来区分官阶的形制明显与唐朝景云年间的服饰制度有着密切的关联。《辽史·仪卫志》所规定“蹀躞七事”即与《唐会要·舆服上》及《旧唐书·舆服志》所载官服制度相同。[8]尽管从开元二年(714年)七月起,“蹀躞七事”就退出了唐初官服体系,[9]但作为对外藩的饰赏赐制度使用频率极高。迄至天宝二年(743年)契丹首领并使者接受赐服至少12次。超过120人的入朝受赏就有2次。[10]“蹀躞七事”作为上邦衣冠制度,渴慕“华夏冠带”文化的契丹贵族是极力追模的。这从“蹀躞带”的带扣与铠尾形制演变也可以看出来。唐初流行的“蹀躞带”基本是单带扣带铠尾式,而从莫高窟154窟唐武士像来看,至迟开元年间,汉地已出现双铠尾“蹀躞带”。但由于唐赏赐“蹀躞带”均按初年式样,故辽代官服所用“蹀躞带”亦少见双铠尾式。[11]因此,辽代“蹀躞带”带銙的形制等级规定必与唐初制度相仿佛。
唐《通典》云:“教文武官三品以上,金玉带,十二銙;四品,金带,十一銙;五品,金带,十銙;六品、七品,并银带,九銙;八品、九品,服并鍮石带,八銙;庶人服黄铜铁带,六銙。”[12]则“蹀躞带”带銙之质料和数量均与官秩相勾挂。这在辽代契丹墓葬中体现得极为鲜明。以内蒙古通辽市奈曼旗陈国公主与驸马合葬墓的两幅Ⅰ式银鞓蹀躞带例。公主腰部的带銙共8块,采用黄金压模制成,带銙的纹样,4件为升龙,4件是降龙。升龙纹带銙略大,位于中部,降龙纹带銙位于两则。带銙背面銲有5个银质饰件,内穿银丝,以便缀于带上,银丝上有银垫片,出土时在银丝与垫片间残留有丝织品。驸马腰部“蹀躞带”的银带鞓中部钉11件文武兽面纹金带銙,后部钉5件桃形有孔金带銙,带末钉1件圭形金铊尾。11件带銙上均有古眼,下系小带,并钉有金饰物。按照墓志记载,驸马萧绍矩曾任泰宁军节度使,逝后追封检校太师,陈国公主为辽圣宗耶律隆绪同母弟隆庆之女,则11銙、8銙及金质料正符合其身份。陈国公主之金带銙与萧绍矩的桃形有孔金带銙皆不附带古眼,这一形制与Ⅱ式“蹀躞带”相近似,由此可知开古眼的Ⅰ式带銙及数目在辽朝才为确定官秩品级的主要标志。
从考古发现来看,开具古眼的Ⅰ式带銙形制还与突厥“蹀躞带”的形制密切关联。这种带銙样式最早的形制则可追溯至公元前5世纪的阿勒泰地区巴泽雷克2号墓出土的斯基泰文化“蹀躞带”。其带銙形制为长方形、银质料、下部开具古眼。此形制在该地区尤斯坦特第Ⅻ地点的26号墓中也有体现。阿勒泰地区为阿勒泰语系突厥语族的发源地之一,与蒙古语族的东胡-鲜卑系统的传统生活区域相距甚远,因此, 早期斯基泰文化“蹀躞带”带銙形制的继承者当为突厥人。再从带銙形状来看,方形带銙、桃形带銙、近圆形带銙是辽朝官服“蹀躞带”的最常见带銙式样,这在阿勒泰、图瓦、内蒙古等地区出土的大量6世纪突厥墓葬中也屡屡显现。吐埃特科塔4号墓出土的带銙为方形、近圆形、带角弧形与方形相结合的变形,配“蹀躞”带銙共11銙,皆穿凿有古眼。内蒙古苏尼特右旗出土的突厥狩猎纹金质蹀躞带,开具古眼的带銙数目也多达12銙,方銙3銙,近圆形銙9銙,全部黄金制造,并附佩刀两把。突厥“蹀躞带”的近圆形带銙、带角弧形与方形相结合的变形带銙形制极为特殊,其在内蒙古赤峰大横沟辽墓、通辽市库伦旗奈林稿乡木头营子2号辽墓等区域的频繁出现,也正说明契丹“蹀躞带”深受突厥人的影响。
就带銙质料而言,与中原汉地以玉料为最佳不同, 契丹与突厥由于受迁徙的生活方式影响,都喜欢金银等贵重金属,[13]因此辽代官服“蹀躞带”带銙经常以金为质料,是出于北方草原游牧人共同的民族习性,亦与契丹在贞观二年(628年)之前曾为突厥臣属相关。这在《新唐书.车服志》中亦有体现:“一至二品用金銙;三至六品用犀角銙;七至九品用银銙。”[14]贞观三年(629年)定襄战役之前,唐称臣于突厥,故衣冠制度不改草原民族色彩,以金而非金镶玉为“蹀躞带”带銙最佳质料,而上元元年(674年)八月之后,改易金玉质料“蹀躞带”为尚,则反映了衣冠制度“去胡化”运动的先声。因此,辽官服“蹀躞带”带銙以金质料最为普及,当是承袭突厥“胡风”带銙形制的最直接反映。[15]需要强调的是,契丹人接受了以带銙数量确定勋贵等级的形制,而突厥却在带銙数量上尚缺定制,这从阿勒泰地区库拉伊第Ⅳ地点的1号突厥墓出土“蹀躞带”可以看出,其中带古眼的带銙多达21件,“蹀躞”数量更是完全超出了实际需要,一部分是出于美观目的而设计的。从目前考古成果来看,这种具有僭越色彩的“蹀躞带”带銙数目,在辽代墓葬中尚未发现,因此我们可以推断辽朝官服“蹀躞带”带銙形制之数量、銙形与质料的常例是唐与突厥带制的一种综合。
相对而言,辽代官服“蹀躞带”带銙的纹饰渊源更具戏剧化色彩。带銙纹饰中的龙纹和兽面纹多采用压模锻制,具有强烈的神性等级象征意味。其纹饰造型显示出中原汉族装饰文化的强烈影响。陈国公主及驸马墓的兽面纹金带銙纹饰,圆眼横眉,口为透孔,面纹为S形曲折,正与商周时期象征权力的兽面纹青铜钺的纹饰如出一辙。这种纹饰在辽朝官服中的流行当与南地北宋的文化风习有关。宋哲宗朝(1086—1110年)以程颐、司马光等保守派思想为训诫,崇尚复古,在艺术和器物领域亦以“易今为古”作为潮流。如《铁围山丛谈》云:“一旦遂复古,跨越先代……时所重者三代之器而已,若秦汉间物,非特殊盖亦不收”。[16]契丹王朝深慕南朝文化,“自天问占测至编制日历和宫廷艺术,他们一意模仿。” [17]因此,辽朝官服“蹀躞带”带銙兽面纹的产生当与这种“虏廷一意向中原,言语绸缪礼亦虔” [18]的汉化过程密切相关。[19]
而契丹人作为鲜卑人的直系后裔,在“蹀躞带”带銙纹样上却很少受到鲜卑风格腰带“郭洛带”[20]纹样的影响。“郭洛带”所铸镂空金属纹样,多采用自鄂尔多斯青铜器艺术源起的草原上极为流行的虎形、豹形、骆驼形、鸟形、羊形等动物纹和几何纹。以从内蒙古和林格尔县另皮窑出土的北魏墓铁芯包金猪皮腰带为例,其形制具有“蹀躞带”的某些特征,而纹样即为奔突桀骜的野猪纹。这类动物纹在辽代金银器上亦有表现,但具体到“蹀躞带”带銙纹饰上,契丹人却喜欢运用植物纹。敖汉旗辽墓的桃形带銙即在纹样的制造上极尽繁缛。辽宁阜新海力板辽墓的方形带銙同样采取卷枝式样,中间为心形图案,四周附以树叶,可谓绮丽。这种带銙植物纹与同时期辽玉带的带銙纹样有着相近的特征。辽玉带纹样最突出的即为“春水纹”和“秋山纹”,其纹样的缘起与辽代特殊的“四时捺钵”制度密切相关。[21]契丹人在“随水草,就畋渔”的过程中,将日常的渔猎场景转化为玉带装饰纹样。其中“春水纹”多表现海东青逐鹅雁于水塘的场景,“秋山纹”多表现树枝叶蔓掩映虎鹿的场景,而“春水纹”中的水草描绘与“秋山纹”中的树枝纹叶刻画,都与早期“蹀躞带”带銙植物纹的写实主义风格倾向相一致。因此,契丹人的玉带带銙与“蹀躞带”带銙的纹饰创作具有明显的同构性。
从“蹀躞带”的形制演变史来看,辽代的“蹀躞带”创作最具多元文化色彩,斯基泰、突厥、汉等民族的工艺精华均荟萃于方寸带銙之间,从中还可以管窥契丹人自身卓越的艺术创造力和观察力。辽金以降,“蹀躞带”的带銙形制更加丰富繁缛,装饰意蕴愈加浓郁,在保留等级区分功能的同时,游牧文化色彩也日益淡薄,最终彻底“华夏化”了,进而构成了明清官服玉带带銙形制的滥觞。
注释:
[1]“蹀躞”汉语原意指“小步走”。以“蹀躞”命名腰带穿孔中的下垂小带,乃是音译。关于“蹀躞”语词之衍义,参阅马冬:《唐代服饰专题研究》,陕西师范大学博士论文,2006年,第174页。本文采用“蹀躞”一词,乃是按照《辽史》、《宋史》等约定成俗的历史性书写惯例,以为行文、阅读方便。
[2]“蹀躞带”一词最早见于《梦溪笔谈》,其云:“中国衣冠,自北齐以来,乃全用胡服。窄袖、绯绿短衣、长靿靴、有蹀躞带,皆胡服也。……带衣所垂蹀躞,盖欲佩带弓剑、帉帨、算囊、刀砺之类。自后虽去蹀躞,而犹存其环,环所以衔蹀躞,如马之鞦根,即今之带銙也。”参阅(宋)沈括:《梦溪笔谈》卷一《故事一》,商务印书馆,台北,1983年,第711页。
[3]“带尾”亦称为“铠尾”“铊尾”、“獭尾”、“挞尾”或“鱼尾”。带尾的材料和装饰,均根据带銙而定。各条腰带通常仅用一块带尾,其造型比带銙略长,一端方正,一端则做成弧形。按规定,腰带系束之后,带尾必须朝下,以表示自己对朝廷的顺服。此规定产生于唐初,按照《新唐书·舆服志》记载:“至唐高祖,以赭黄袍,巾带为常服。腰带者,搢垂头于下。名曰铊尾,取顺下之下。”
[4](元)脱脱:《元史》卷五十六《仪卫二》,中华书局,北京,1974年,第906页。
[5]辽官服“蹀躞带”之蹀躞数目经常逾制,本文所引例证辽陈国公主及驸马墓所系蹀躞即达12条。
[6]“古眼”是指穿系悬挂物绳索的长方形小孔
[7]参阅李逸友:《辽代带式考实》,《文物》,1987年,第11期。
[8]《唐会要·舆服上》记载:“景云二年四月二十四日制,令内外官,依上元元年教,文武咸带七事(注:
谓佩刀、刀子、砺石、契苾真、哆厥、针筒、火石袋、蹀躞等)。其腰带一品至五品,并用金,六品至七品并用银,八品九品并用鍮石”。(宋)王溥:《唐会要》卷三十一《舆服上》,中华书局,北京,2006年,第665页。《旧唐书·舆服志》又云:“景云中又制,令依上元故事,一品已下带手巾、算袋,其刀子、砺石等许不佩。武官五品已上佩蹀躞七事,七谓佩刀、刀子、砺石、契苾真、哆厥、针筒、火石袋等也。至开元初复罢之。”(五代)刘昫:《旧唐书》卷四十五《舆服志》,中华书局,北京,1975年,第1953页。
[9]《唐会要·舆服上》记载:“开元二年七月二十四日软,百官所带跨巾算袋等,每朔望朝参日著,外
官衙日著,馀日停。其年七月二十五日敕,珠玉锦绣,既令禁断,准式,三品已上饰以玉,四品已上饰以金,五品已上饰以银者,宜於腰带及马镫酒杯杓依式,自外悉禁断。”(版本及页码同上)
[10]按照《册府元龟》和《新唐书》等记载,契丹接受服饰赏赐依次为开元六年(718年)、开元七年(719年)、开元八年(720年)、开元十年(722年)、开元十三年(725年)、开元十四年(726年)、开元十六年(728年)、开元十七年(729年)两次、开元二十三年(735年)两次、天宝二年(743年)。超过百人的受赏年份为开元八年,契丹蕃中郎将等354人受赏,获赐绯袍,银带。天宝二年,契丹刺史等120人受赏,获赐紫袍,金钿带,金鱼袋。
[11]辽双铠尾式腰带在其统治的汉地墓葬中有出土。河北宣化辽墓中下层人员的日常生活服饰皆为汉服,所配腰带即为双铠尾式,但其带式属于汉式腰带,而非“蹀躞带”。又根据“北班国制,南班汉制,各从其便焉”(《辽会要》卷四《仪卫·舆服》,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2009年,第127页)的服冠制度设定,可知在契丹服饰制度具有胡汉并行现象。《东京梦华录》卷六《元旦朝会》就记载有辽使穿着本民族服饰,而副使汉人则着汉服的例子。
[12](唐)杜佑:《通典》卷六十三《嘉八·天子诸候玉佩剑绶玺印》,中华书局,北京,1984年。
[13]参阅尚刚:《隋唐五代工艺美术史》,人民美术出版社,北京,2005年,第155页。
[14](宋)欧阳修:《新唐书》卷二十四《车服志》,中华书局,北京,1962年,第529页。
[15]需要澄清的是,辽“蹀躞带”少见玉銙,但非蹀躞带则大量运用玉銙,陈国公主及驸马合葬墓即出土了玉銙银带,是用银片代替皮革制成由长短两段。长带为163厘米,缀有长方形和方形玉带銙14件、桃形玉带銙1件、圭形玉铊尾1件。短带长约28厘米,未缀玉銙。玉銙银带与中原地区汉式玉带的形制略同,故不能与“蹀躞带”相混淆。
[16](宋)蔡绦:《铁围山丛谈》卷四,中华书局,北京,1991年,第66页。
[17]王玫罡:《乾隆艺苑揽胜》,北方文艺出版社,哈尔滨,1992年,第180页。
[18](宋)苏辙:《栾城集》卷一六《奉使契丹二十八首》,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1987年,第398页。
[19]宋代的“衣服变古”现象可参阅刘复生 著《宋代“衣服变古”及其时代特征--兼论“服妖”现象的社会意义》,《中国史研究》,1998年,第2期。
[20]“郭洛带”亦称“钩落带”、革带上饰以铜钩、铜牌或金牌。牌上装饰有鹿纹、羊纹等形象,反映了鲜卑人的游猎生活。在内蒙古满洲里扎赉诺尔鲜卑墓和乌兰察布市察右后旗尔兰虎沟古墓均有出土。
[21]“捺钵”是契丹语的音译,在汉译中有“纳宝”、“纳巴”、“纳钵”、“纳拔”等多种写法,按照《辽史·营卫志》记载,“捺钵”意涵为“行营”,是春夏秋冬“四季皆有得行在所”。契丹人建国后仍然依照早期随季节迁徙的生活习俗延宕“四时捺钵”,分别为“春水”、“秋山”、“清暑”、“坐冬”,终辽一朝为国家定制。详细可参阅乌力吉:《辽代墓葬艺术中的捺钵文化研究》,中央美术学院博士论文,2006年,第8-12页。
爱华网本文地址 » http://www.aihuau.com/a/25101016/2917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