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诵————经持咒,阅读高僧传记是一条重要的修行法门,不仅可以学习事迹,更能身感同受地坚定自己的道心。今夏在青海湖去西宁的路上,明贤法师肯定了随身携带“僧传”的好习惯,还推荐了一本弘一律师、郯虚大师、圣严法师等百读不厌的宝书---明末见月律师的自传《一梦漫言》,赞其为出家人之经典。
律师俗名许冲霄,云南楚雄人,父母早亡,带俩个幼弟度日。从小擅画观音像,喜游山水、广交朋友。二十七岁时,于十亩梨园饮酒作乐,忽闻伯父七十而逝,不胜悲痛而食素出家。先号还极道人,多行善事而远近闻名;后遇大力、白云两位老和尚,发愿皈依佛门,并沿路乞讨,以折服自己的贡慢心。
这次行脚,可谓惊天地而泣鬼神,由南到北、再由北而南,步行两万几千里,在李闯、大明和清军大战的兵荒马乱之中,行险无数。郯虚师评价:“那种吃苦耐劳的精神,让后人想想都会毛发皆竖!”书中的描写却始终简略平淡,在赤脚跛足徒步百里,身无分文、体无完肤、饥肠辘辘又无化处,作者自思:
“想世人为贪功名富贵,尚耐若干辛苦而后遂;今为出家修行,求解脱道,岂因乏履而退初心!”
古人读经,多自己抄写,作者为一部《法华知音》,虽顶风冒雪、手冻墨凝,但志意不改地工整录完。求学之时因无衣无财,每来新人,被自动推后,直至睡到地上,他“却毫无怨声,只作游戏想。”登坛受戒,律师背诵如瓶中水倒出来一样无碍无滞,震惊全场之余,问之,竟是默坐时,听左右师兄弟之声而悄悄记熟的。
在末法时代,真正的禅和子对经律论三藏,往往钟情于律藏,基于此,他决意追随硕果仅存的三昧律师,并将法号“读体”改为“见月”,意思是道理明白了,阐释它的文字则可以忘了,就像用手指月,见到了月亮,则无需在意手指一样。期间,贺姓书生酒后来寺院闹事,见月师挺身而出,言道:
“出家人无妻子可恋、无产业可系、无功名可保、无身命可惜,为了维护法门,谁不勇敢向前!那一伙人中,果然有舍得妻子产业,能放弃功名、身命的人,让他站出来与我较量一番。”
时光流逝,宝华山隆昌寺已成为天下律学中心,继承衣钵前,见月师坚持四条:三餐粥饭,一律随大众吃、不陪外来施主进餐;一切宰官来山,概不迎送;不去俗家吊丧贺喜;银钱进出、买办采购,概不经手。安排好一切,三昧大师七日前当众宣布往生,到了那日,以水沐浴洗身,自称“水干就走”,然后跏趺微笑而逝。
接班后,见月师显示出了惊人的才能:制定了流芳百世的《十大规约》;理顺两位耆老的关系,摆平了三大中层之纠纷;尤其是化解了流寇入寺和清兵剿杀的生死危机。五十岁那年,为了避免纷争,让出主持之位,后来又收拾烂摊子,最终发扬光大之。七十三岁时,应弟子之请,律师拉杂直述了《一梦漫言》,结尾诗曰:
一梦南来数十秋,艰危历尽事方休。
尔今问我南游迹,仍把梦中境界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