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东方玄《血脉纯度与宗法制度》:
问题的提出
为何要有“嫡”“庶”之分?得从周代的宗法制度说起。
“宗法制度”,是以“血脉”来衡量一切的价值,包括最重要的政治地位和个人身份。宗法制度的社会,最基本的、最普遍的、最本质的内核就是“嫡庶”。简单的说,大老婆生的儿子就叫嫡(嫡出),小老婆生的儿子就叫庶(庶出)。比如周代的大王,他与王后产下的儿子就是“嫡”(嫡出),他与妃子产下的儿子就叫“庶”(庶出)。
那么,为什么要分“嫡”和“庶”呢?——最为重要和关键的是为了继承。
前一代大王,即统治者去世了,他的接班人如何决定?比如周王朝的天下,就是姬姓的,是周文王和周武王父子俩带领一帮人推翻商王朝,打下来的天下,江山当然姓“姬”而不能够是别人的了。可是,坐天下的大位传递就成了一个问题——谁来承接?周大王的儿子很多,如果大家都想要争夺天王的位子,就会发生流血事件,天下就会大乱。
于是,根据历史上的经验和过去的传统,周王朝改造、确定并完善了嫡长子继承制——大位由嫡子,并且是最先出世的那个嫡子来继承,也就是说,大王与王后结合后生的儿子,最大的那一个,才是合法的继承人,其他的都是非法的。除非王与后没有男性后代,才可以有替代品(庶出)。实行嫡长子继承制,就是宗法制度的核心内容。宗法社会最基本最关键的内容就是要——区别嫡庶!
我们可以看出,“宗法”设立的本意,其实是古人想要依靠人类自然形成的血缘的亲疏,来划定人们的社会地位——嫡出的地位高,庶出的地位低,地位低的权力比地位高的权力小,地位高的受到地位低的尊敬和拥戴,并由这种自然形成的地位差别,来形成人的思想观念和价值意识——让大家从小接受并认可这样的思维:嫡庶的区别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它相当于现代人理解的“法律”;谁要是侵犯了、扰乱了、冲击了按照血脉关系排列起来的社会等级地位和等级关系制度,那他就是社会的公敌。这样做的目的是防止贵族间对于权位和财产的争夺。所以说,西周时期形成了一整套贵族的等级制度,所有的贵族之间的关系还算融洽,其社会的结构在几百年间的一个相当长的时间里,应该是比较稳固的。
大宗和小宗
按照宗法制度的规定,从始祖的嫡长子开始传宗继统,比如周武王,他死后由嫡长子周成王即位,周成王死后仍然由周成王的嫡长子继承王位。嫡系继承大统,他们称为“大宗”;嫡长子称为“宗子”,又称“宗主”。
宗主的地位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这在先秦文献中有充分的反映,比如《诗经》中,有曰:“大宗维翰,怀德维宁,宗子维城。”意思是说,宗子就像是城墙,别让城墙受破坏,不要孤立自遭殃。《礼记》曰:“支子不祭,祭必告于宗子。”“支子”,就是与大宗相对立的“小宗”,而他们祭祀祖先的权力是有限的,他们要祭祀,必须告诉大宗,即宗主。
在周代社会,周王是地位最高的宗子,他所在的都邑,就尊称为“宗周”,《尚书》“王来自奄,至于宗周”(宗周,就是对于王都的尊称);《诗经》“周宗既灭”(周宗,应为“宗周”,指周王朝的都城镐京);在周代彝器铭文里,也是直接尊称“宗周”,比如《献侯鼎》、《大盂鼎》、《善鼎》等,它们的铭文内容都有“宗周”字样。
谁是小宗?——就是除嫡长子之外的其他兄弟。
在继承刚开始的时候,大约有两类;第一类,是王与后的儿子,其中的嫡长子是大宗(宗子、宗主),除此之外的弟弟都是小宗,嫡生的除嫡长子继承大位之外,其他嫡出次子,统称为“叔”,他们是大王的同胞弟弟,是国家的“大叔”,他们是失去做大王资格的人,倒不是因为血缘——他的血缘仍然是大王和王后的结合,完全是凤与凰产下的正宗王子,其问题在于,他们晚于嫡长子来到凰的肚子里,“过了这个村就没了这个店”是他们命运的真实写照;第二类是王与妃的儿子,他们可能是嫡长子的兄,也可能是弟,他们是“庶出”,毫无悬念的全部都是小宗,没有继承王位的资格,是因为古人认为他们的血脉没有嫡出的纯正,他们因而被称之为国家的“叔”或者“伯”;“投胎投偏了一点点”是他们命运的真实写照。
天下人为了将“嫡出的叔”和“庶出的叔、伯”有所区别,又称嫡出的叔为“别叔”。“别叔”们的血脉,比庶出的“叔”们的血脉要“纯正”,因为他们很有可能成为大王的继承人,实际上他们是王位的第二继承人——如果嫡长子早夭,他们就会顶上去成为大王。在周王朝几百年的历史中,“弟承兄位”的史例有两次。所以,嫡出的王子比庶出的王子承位的机会要大得多,他们很有可能在哪一天不小心成为天下的大王--就像他们出生得晚一些,曾经一不小心与大王的尊位擦肩而过一样。宗族内,凡是嫡出的人,应该是“贵族中的贵族”,是宗族内的一个专门派别,非常特殊,所以才有这样一个奇怪的称呼,称为“别子”(别叔)--大约是“有别于其他同血脉兄弟”的意思。
大宗的政治地位高
周王朝分封的诸侯中,绝大多数都是同姓的;作为周王来说是“大宗”,而诸侯——比如被封的鲁国君主周公旦(周武王的弟弟)、被封在晋国的君主唐叔虞(周成王的弟弟)就是小宗。然而,诸侯在自己的封国里也是以嫡长子即位,比如鲁国,它的始祖是周公旦,周公旦的嫡长子继承鲁国君主的权位,成为第二代鲁国君主,而嫡长子生下的嫡长子,又继承鲁国的第三代地位,这样一直到N代,均由嫡长子承继,这个系统在本国也称为“大宗”。而周公旦的嫡次子以及众庶子将被封为大夫,这些大夫相对于国君来是小宗,而诸侯国君又成其为大宗了。接着,大夫在自己的封邑里,亦以嫡长子即位,同样的是封邑里的大宗,众庶子成为士,即是小宗……在宗法系统里,除周天子之外,每个角色都有双重身份,对于上一个层次而言是小宗,对于下一个层次而言,又是大宗。在西周初年,宗法制首先在周王和诸侯间实施,以后,随着贵族等级制的形成,宗法制也扩及中小贵族以至士、庶民之中了。
所以,《吕氏春秋》说:“先王之法,立天子不使诸侯疑(疑:比拟,僭越)……是故诸侯失位则天下乱……妻妾不分则家室乱,嫡孽(庶)无别则宗族乱。”如果谁不按照“先王之法”,即宗法社会的嫡长子继承制办,天下就会出现大问题——天子不照办,天下大乱;诸侯不照办,诸侯国大乱;大夫不照办,采邑大乱;士不照办,家中大乱。
在正常情况下,周王以嫡长子继统,众嫡弟和庶兄弟被分封为诸侯。周武王的亲兄弟周公旦被分封在了鲁国,周成王的弟弟姬虞被分封在了晋国;还有被分封在燕国、卫国、中山……等国的姬姓子息。
所以,宗法制对于周代社会结构中的等级秩序的形成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对此《左传》里面有明确的论述:“故天子建国(指分封诸侯之国),诸侯立家(指分封卿大夫之家),卿置侧室(嫡子外的儿子),大夫又贰宗(大夫受封于诸侯,其嫡子为小宗,次者为贰宗,犹如卿的侧室辅佐嫡室),士有隶子弟(士的地位卑下,只有以子弟充当的仆隶)”。
依照血脉确定地位、定制尊卑,在当时是一个非常严肃的政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