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全市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推进学校建设的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促进全市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经研究,决定启动全市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工作(以下简称“学校标准化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提升教育质量和水平为目标,统一标准、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分步实施,全面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努力创设安全、健康的校园文化环境,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改革,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投入为主,优先保障的原则。实施学校标准化建设要形成以各级政府为主体,发改、教育、财政、人事、土地、建设、规划、税务等相关职能部门合力组织推进的工作机制。要优化整合各类教育资源,实行优先优惠政策,落实经费保障机制,增设专项建设资金,保证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顺利实施。
(二)坚持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以区县为单位,学校、乡镇层层摸清底数,认真制定本地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统筹利用教育资源,分类推进,分步实施。
(三)坚持统一标准,适度超前的原则。在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过程中,要面向全市各中小学校,采取严格的保障和控制措施,凡在布局调整过程中保留的中小学校,不论城镇乡村,均要确保达到《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要求。今后学校在新建、改建、翻建和改造过程中,都要严格执行新的标准。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和学校高于省定标准,适度超前发展。
(四)坚持整体带动,协调发展的原则。学校标准化建设要与全市开展的中小学布局调整、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农村中小学教学仪器更新工程、农村中小学教学仪器更新二期工程、音体美卫器材配备更新工程、学校图书馆(阅览室)图书配备更新工程、农村初中学校信息化建设工程、农村小学信息化建设工程、普通高中学校信息化建设工程、中小学信息化校园创建、规范化学校建设、学校基本现代化建设等工作相结合,从解决学校发展的薄弱环节入手,整体带动,协调发展。
(五)坚持实事求是,注重效益的原则。学校标准化建设要以实用、管用、够用,保障基本办学条件和教育教学的实施为前提,强化内部管理,提高投资的使用效益。既要注重基础设施、技术装备等办学条件改善,又要注重教师队伍、管理水平、教育教学改革、校园文化等教育教学质量的内涵建设。
三、工作目标
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在2008年调查摸底的基础上,2009年全面启动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用3—5年的时间使全市普通中小学全部达到《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实现基础教育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学校布局更加合理,师资结构更加优化,学校管理更加规范,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
四、主要任务
(一)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实现中小学办学条件的基本均衡。通过学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 改善全市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使学校设置布局合理,选址科学安全,校舍建设符合标准,周边环境优良,设备设施和图书配备达标,信息化水平提升,办学经费得到及时足额保障。要努力缩小学校之间的差距,推进教育均衡发展。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通过学校标准化建设,使教师配备满足教育教学需要,教师专业结构、知识结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等更加合理。
(三)加强学校管理,促进中小学规范发展。通过学校标准化建设,使全市中小学在规划建设、设施配备、教学管理等方面逐步规范,促进基础教育可持续发展。
(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办学质量。通过学校标准化建设,促进学校严格执行课程方案,不断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教育公平的需要;是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为适龄儿童少年提供基本均等的受教育条件,科学合理配置基础教育资源的必然要求;是贯彻《义务教育法》,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学校之间办学条件差距,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有效途径;是实现教育基本现代化的重要基础;是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保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认真做好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办好每一所学校。
(二)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教育事业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作用,超前部署,做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需要。要将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纳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市政府确定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发改、教育、财政、人事、土地、建设、规划、税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相关工作的调度、协调。各区县、高新区也要明确相应的领导机构,组建专门工作班子,明确责任,加强协调,落实资金,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三)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全市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按年度、按项目逐步实施。2009年,在继续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学仪器更新工程的基础上,启动农村初中学校信息化建设工程;今后几年,将采取按年度落实重点建设项目的方式逐步推进。各区县、高新区要根据全市总体部署,结合各自实际,做好与全市重点项目推进工作的衔接,以便统一安排所需设施、设备招标等事宜。要将工作重点放在薄弱学校,统筹兼顾,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要正确处理规模与效益、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努力实现学校标准化建设综合效益最大化。
(四)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区县(高新区)、各学校要在全面普查和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制定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发改部门要将学校标准化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教育部门要做好学校标准化建设的部署、指导、调度、协调、督查和总结;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学校标准化建设经费,按实施规划及时足额将建设资金拨付到位;人事(编制)部门要根据省、市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规定及学校学生规模变化情况,适时调整教职工编制;国土资源部门要对学校标准化建设的用地指标予以优先保证;建设部门要加强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规划部门要及时为学校标准化建设做好规划选址等工作;税务部门要加大城市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征收力度,确保足额征收。
(五)落实资金,确保投入。不断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大投入,确保教育投入持续稳定增长。要在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各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确保教育费附加全部用于教育事业。
(六)加强指导,定期督查。加强对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宣传、培训和指导工作,将学校标准化建设列入教育督导内容,定期组织调度、检查、评估。建立学校标准化建设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对在学校标准化建设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
(七)加强管理,注重效益。要进一步加强对学科教师、实验教师、网络管理技术人员和图书管理员的培训与指导,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应用能力。提高教师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积极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要重视加强校长队伍建设,提高中小学校长依法治教、科学管理的水平,全面提升学校办学质量。
附件:淄博市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淄博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
淄博市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段立武(副市长)
副组长:张鲁辛(市政府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
李树民(市发改委主任)
张洪亮(市教育局局长)
王修德(市财政局局长)
成员:姜延海(市发改委副主任)
张景春(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昌晖(市财政局副局长)
孙戈(市人事局副局长)
马红(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刘建业(市建委副调研员)
鹿斌佐(市规划局副局长)
赵德森(市地税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张景春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