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络上流传一则题为《触目惊心!唐山某劳教所在押人员“骷髅死”》的文章,称一名叫董雄波的男子在唐山荷花坑劳教所离奇死亡,死亡时“跟骷髅一样”,身高1.80米的董雄波仅35公斤。13日下午,唐山荷花坑劳教所证实,董雄波确实是该所劳教学员且已经死亡。(新京报4月14日)
董雄波是在2009年5月因倒卖演出门票被送往唐山市荷花坑劳教所的,劳教期限为一年。本来就是劳教一年,结果却死在了劳教所,还是这种触目惊心的死法!我们不禁要问:这个是谁的责任?个人觉得存在监管缺失的问题。劳教所学员及家属的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使看守所及劳教所为所 欲为。
我们天朝的荷花坑劳教所可以媲美奥斯维辛集中营了,在一个“民主”的社会里竟然会出现这样的事情,发人深省。这的确反映了问题。
劳教所,看守所,近来一直是新词汇的发源之地冲凉死洗脸死喝水死摔跤死噩梦死躲猫猫死妊娠死发狂死自缢死还嫌不够,又来了骷髅死。“骷髅死”啊!这真是人犯了罪,就不是人了,其生命连猫狗都不如,劳教所竟然面对有病的犯人不给治,有的还找出各种荒唐的理由说明犯人是怎么死的,这些都是什么样的一个劳教所?而官方则千方百计的掩饰以逃避责任。真让人心寒,这就是中国。
而这件事发生在唐山,所谓的2008年的最具幸福感城市之一。前几天看到下面这张图时还很高兴,自己处于非黑色区域。现在我可以很欣慰的说:唐山终于赶上时代的步伐了,没有被先进地区超越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