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一直是人们生活的永恒主题,是人们最强烈的感情之一。它“常常达到这样强烈和持久的程度,如果不能结合和彼此分离,对双方来说,即使不是一个最大不幸,也是一个大不幸;仅仅为了彼此结合,双方甘冒很大的危险,甚至拿生命孤注一掷。”[1]古往今来,描写爱情的作品举不胜举,而〈〈红楼梦〉〉则算是这些作品最杰出的代表。书中的爱情描写十分出色,作者以末世的封建社会作为背景,描写了在这种社会中生存挣扎的青年男女为追求自己的爱情而作出的牺牲或受到的摧残。例如小红和贾芸的爱情,司棋与潘又安的爱情,尤三姐和柳湘莲的爱情。聚聚散散,悲欢离合,无不让人感慨叹息,而其中又以宝黛的爱情最为引人注目。他们是才子佳人的最好契合。一个貌美脱俗,另一个才气横溢。作者用巨大的热情和心血创造了宝黛两人一段美丽的情缘,却又亲自宣判了这段爱情的死亡。一个因病憔悴死于病榻,一个逃出红尘做了和尚。
一段可歌可泣的爱情终以悲剧收场,它不仅是如同一般爱情故事的悲剧,也是封建社会叛逆者的悲剧,更是封建社会一个时代的悲剧。故事中的男女主人公有着志同道合的思想,与封建家长有着不可调和的矛盾,在婚姻爱情上对抗封建礼教。他们情投意合,却终是有情人难成眷属,那是什么导致了他们爱情的悲剧呢?王国维曾分析宝黛爱情悲剧产生的原因,第一是“贾母爱宝钗之婉丽,而惩黛玉之孤僻,又信金玉之邪说,而思厌宝玉之病;王夫人固亲于薛氏;凤姐以持家之故,忌黛玉之才而虞其不便于己也,袭人惩尤二姐,香菱之事,闻黛玉‘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第八十一回)之语,惧祸之及,而自同于凤姐”,此为“自然之势”。第二是“宝玉之于黛玉,信誓旦旦,而不能言之于最爱之之祖母。”此为“普通之道德使然”[2]。总之,“金玉以之合,木石以之离,又岂有蛇蝎之人物,非常之变故,行于其间哉?不过通常之道德,通常之人情,通常之境遇为之而已。”[3]
前人将宝黛的爱情放到他们所处的现实环境中加以分析,不无道理。但是宝黛的爱情悲剧不仅是性格悲剧,爱情悲剧和命运悲剧,更是一种时代悲剧,社会悲剧。造成他们爱情悲剧的原因不仅有社会环境,也有时代和家庭,还有个人原因等种种因素,才造就了宝黛之间的爱情,成为了经久不衰的千古绝唱。
首先,在时代和社会方面。林黛玉和贾宝玉出生于没落的封建社会。
他们的爱情背负着沉重的时代和历史的负担。由于根深蒂固的封建礼教思想一直倡导婚姻应该听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青年男女在那样的环境下根本没有婚恋自由。历史发展条件的限制,尚不具备足以摆脱封建势力的民主性个性,特别是对婚姻自主的束缚压迫和野蛮扼杀,而宝黛的爱情也就成了这一时代局限下的牺牲品。以他们当时的处境和能力,加上自身的寂寞、孤独、软弱远不能同封建礼教抗衡。要求婚姻自主而没有支持它的社会制度,他们的婚恋在当时传统礼教看来是“大逆不道“的。顽固的封建礼教是不允许他们之间爱情的存在的。
什么“金玉良缘“,我偏说“木石姻缘”。形象而具体的表现出了宝黛爱情被扼杀的必然性。他们的爱情遭受那个时代封建礼教的种种桎梏,在那样违背和摧残人性,践踏人的尊严与价值的社会,以至终于毁灭,是必然的结局。
其次,在家庭方面,〈〈红楼梦〉〉中的贾府是一个典范的封建世家。
荣国府的朱门里是一个封闭的封建王国,传统的封建意识浸透了这个家庭里每一个成员的血肉,以至渗入到深重的雕栏,古朴的砖瓦,清雅的瓷器中去。[4]它强制地规范着上下左右长幼尊卑之间的不平等关系。而贾母则是这个封建世家中至高无上的家长,她作为年高望重,仁爱慈祥的“老祖宗”,既不像贾政夫妇那样生硬冷酷,也不像凤姐那样暴戾凶狠,而是宽厚仁慈的“老菩萨”。然而在宝玉和黛玉的爱情婚姻上,她却丝毫不肯让步,她用她那颤巍巍的手亲手摧折了这株并蒂莲,不仅剥夺了他们的肉体,也戕害了他们的精神生命。[5]贾母作为封建家庭的家长代表,对下一代的婚姻选择,虽然她说不在乎对方的家世,只要周正,但是她仍要站在自己的立场而慎重考虑。
开始贾母一直徘徊在林黛玉和薛宝钗之间。她把林黛玉和薛宝钗作过比较:“林丫头那孩子倒罢了,只是心重写,所以身子就不大很结实了,要赌灵怪儿,也和宝丫头不差什么,要赌宽厚待人里头,却不济他宝姐姐有担待,有尽让了。”但是最重要的一点,黛玉的父母去世,她家庭所拥有的权力已经成为过去时。而薛宝钗作为薛家的金枝玉叶,薛家在四大家族中以“珍珠如土金如铁”而著称,虽然在政治上并未见什么建树,但是就是钱多,薛家的当铺在京城中尚占七成,可见其雄耳。而这对外强中干,风雨飘摇的贾家来说是有极大帮助的。薛家是大族,贾家和他们联姻。可以巩固其地位,保持贾家以往的风光。所以,作为贾家的老祖宗,贾母单从这方面也会理智的选择薛宝钗。以她强大的家庭背景作支撑和后盾,发展贾家的势力。也是她的这一决定,扼杀了林黛玉和贾宝玉的美好爱情,使他们的爱情成为家庭联姻的“无花果”。
林黛玉虽然为贾母所疼爱,但是贾母作为中国房间社会中的一员,家族利益对她来说高于一切,她出于对林黛玉的无奈,对贾宝玉的负责,对家族利益的忠诚,没有成全宝黛也是必然的结局。
最后,在个人方面,林黛玉并不适合贾宝玉。
从自身身体状况来看,贾母曾经说过:“林丫头的乖僻,虽也是她的好处,我心里不把林丫头配他,也是为这点子。况且林丫头这样虚弱,恐不是有寿的。”由此可见,林黛玉自身体质衰弱,从能吃饭开始就吃药,并且从未间断,经过多少名医总未奏效。严重失眠,不断咳嗽。十顿饭只好吃五顿,连茶也不能多喝,吃一点螃蟹肉就闹心口痛,玩了两次大观园就“过劳了神”生病了。每年春分,秋分后,必患旧疾,终年不离病榻,只好静养身子。而封建大家庭最讲究多子多孙。一个家族是否兴旺发达,其标志之一就是人丁是否兴旺。在第七十五回中,贾府中秋赏月,贾母无限感慨:“想当年过的日子,今夜男女三四十人,何等热闹,今日哪有那些人?”作为家族的继承者而又是独苗,贾宝玉自然承担着延续香火的重任。他娶的女子,应该也有能力为贾家生养子嗣。偏偏黛玉差强人意的身体状况,连她自己都直言不讳:“我知道我的病是不能好的了,且别说病,只论好的时候我是怎么个形影就知道了。”这种事实使得宝玉和黛玉不能结合。
同时,作为宝二奶奶,她要掌管整个贾氏大家族的内外家事,是个重要的社会角色。贾府人员错综复杂,人际关系和日常事务都要作为总管家的宝二奶奶打理,最起码她要有相当充沛的体力和精力,才能挑的起这副担子。如果没有一个强健的体魄,没有像王熙凤一脚就能踢开房门的蛮力,是不能担此重任的。而林黛玉弱不禁风,甚至连根针线也拈不动,更别提去操持一个大家族沉重的事务了。尽管黛玉有才气,聪明绝顶,但是由于自身体质的原因,她根本没有可能承接这个“管家婆”的社会角色。[6]
从自身的性格来看,林黛玉由于自身的遭遇,从小就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使她的脾气显得敏感多疑、无端猜忌、说话尖酸刻薄、不留情面、心眼狭小、动不动爱使小性子。
黛玉为人率真,从不虚伪,总是心里有什么就说什么,毫不掩饰。这种心直口快的率真性格,只求自己说的痛快,毫不顾及他人心中的感受,使她容易开罪别人,一般人无法忍受。正如宝玉的奶妈李嬷嬷所说:“真真这林姐儿说出的一句话来比刀子还厉害。”尖酸刻薄的话如刀,在伤害别人的同时,也害了自己,伤害了自己在别人心中的形象。
而作为一个大家族的管家婆,权威人物——宝二奶奶必须要有一定的凝聚力、号召力和较好的人缘,才能统管全家族成员。偏偏黛玉的脾气和性格,使贾府中很多人对她心存芥蒂,更别谈什么笼络人心了。她的顾影自怜,清高孤傲决定了她不适合做贾府将来的管家婆,自然也决定了她和宝玉的爱情必然会走到尽头。
同时,由于她生性多疑,爱使小性子和超常的自恋情结,造成了她和宝玉爱情生活的严重不和谐。贵族小姐的高贵身份,冰清玉洁的高贵气质,孤标傲世的高贵品格都导致一种神圣不可侵犯而又带有病态的尊严。林黛玉不会坦率的承认她对宝玉的爱恋和痴情,纵然有“任弱水三千,吾只取一瓢饮”的坚持,但是她却决不允许宝玉对她有丝毫冒犯,林黛玉曾斥责宝玉“弄来淫词艳曲,学了混帐话来欺负我”,宝玉说了一句“若共你多情小姐同鸳帐”也要被她解作“我成了替爷们儿解闷的了”。这种矫情制约和限制了宝玉表达感情的方式。[7]使他们之间的烦恼、误解层出不穷,黛玉在爱情生活中把种种妒忌、多疑、小性儿、尖酸刻薄一古脑地宣泄到她深爱的宝玉身上,————使原本美好的爱情多了许多苦涩的味道,最后也只能由自己含恨饮下这种爱情的苦汁。
从宝玉方面来看,宝玉是一个非常感情化,世俗化的贵族公子,骨子里有着极大的泛爱思想和泛爱感情。一方面向黛玉以谈禅的形式表示对爱情的忠贞。另一方面又真诚地爱着其他女孩子,声明活着与众姐妹一起嬉戏玩闹。他对一切女孩子都同情珍视,认为她们是“水做的骨肉”是“无价之宝”,他体贴一切女孩子,见了村姑也眉目传情。[8]这样的所作所为正好与黛玉生性多疑,爱使小性子冲突。一个多情的公子与一个天生爱嫉妒的小姐,他们的爱情之路必将有更多的坎坷和荆棘。
贾宝玉作为封建大家庭中的继承者,有着高度的文化修养,他从心里不满意于那样的社会现状,想要挣脱封建桎梏下的枷锁。他一直对现实的伦理和价值观念产生怀疑。但是他新的反封建思想又模糊不清,这就使他失去了精神依据,终于迷失了“通灵宝玉”[9]虽然他深爱着黛玉,但是由于他自身反抗的妥协和软弱,最后只的接受了封建家庭给他安排的婚姻。使他和黛玉纵使两情相悦却终是没有在一起,酿成了无比遗憾的爱情悲剧。
贾宝玉和林黛玉以互相了解和思想一致为基础的爱情。故事的凄艳、哀婉、缠绵,美丽之至,堪称千古绝唱。他们有诉不完的恩爱,赔不尽的小心,笑与泪是他们爱情生活的组成部分,都是深挚缠绵的爱情所致。这些笑和泪使他们的爱情显得细腻而含蓄,因双方的忠贞不渝而显得完美凄凉。
但是,好梦难圆,他们的爱情终是因为生错了时代,生错了环境,加上男女主角的个人原因而成为了悲剧。
木石前盟只是传说,但是却是宝黛爱情的真实写照,他们有缘无分,纵使流干了眼泪,交换了灵魂,付出了生命也没有换来相濡以沫的结局。而是以擦身而过的方式含痕而终。有力地抨击了扼杀他们爱情命运的封建礼教和传统制度,深化了他们之间爱情的悲剧意义,丰富了复杂的历史内容,实在让人悲叹,引人深省。
注:
[1]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页73。
[2]朱再铭:〈〈试论〈红楼梦〉宝黛爱情悲剧的必然性〉〉,扬州师范学院学报,1982年第1期。
[3]王国维:〈〈红楼梦评论〉〉。
[4][5]梅桐生〈〈文化的选择和冲突——对宝黛爱情悲剧的再认识〉〉,中国人民大学学报,科学、文史哲版,1987年6月。
[6]史素瑛:〈〈对宝黛爱情悲剧的再认识〉〉,上海大学学报,社科版,1992年6月。
[7]黄锦秋:〈〈一个自恋女子的悲剧——林黛玉人生悲剧原因新探〉〉,哈尔滨学报,1993年5月。
[8]薛瑞生:〈〈活现痴人恋恋间——论〈红楼梦〉的爱情描写〉〉,西北大学学报,哲社版,1984年1期。
[9]梅桐生〈〈文化的选择和冲突——对宝黛爱情悲剧的再认识〉〉,中国人民大学学报,科学、文史哲版,1987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