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象一开始听到这样说法的时候,对李也感到愤慨。但仔细看了她的博文,前天又看了她接受中央电视台《新闻1+1》采访点评的视频(不光看了cntv.cn上的视频,也看了youtube上的视频,为的是防止视频被做过技术处理),并将李教授与主持人的对话记录下来(附后),反复研究后,我改变了看法。
我一点也没有看出她是在为药家鑫辩解,反而觉得她确实是在用自己的专业知识试图找出药的犯罪心理。至于所谓“弹琴强迫杀人”,也不是没有道理。假如药确如他所说,被父母逼着学琴,还常被关着学,那他平时也是可能会将其气愤、不甘的情绪贯注到弹琴中,形成强迫行为的。
我倒是觉得,李教授对这次点评还是很认真、挺严谨的。她在上节目前,准备了很多问题,让记者去问药家鑫,就是为了厘清心中的不解与疑惑。至于她在节目中,看了药家鑫庭审录像后,“突然就明白了”药家鑫为什么要连刺六刀杀人,与其说她不严谨,不如说那是基于多年学识养成后的顿悟。门捷列夫能够在梦中发明化学元素周期表,那李教授为什么不能在长期的研究、思考后,根据庭审中药所述成长过程而得出自己的结论呢?
批评李教授为药家鑫辩解的人有没有注意到,在一开始主持人问关于自首的问题时,李教授提到了,还要考虑其他因素,要看能不能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在司法过程中要考虑双方,而不是一方。这象是在为药辩解吗?
那为什么有那么多人骂李教授呢?从我个人的经验出发,可能的解释是大部分人未必看过第一手的录像,而是根据第二手的“弹琴强迫杀人论”。而这第二手的“弹琴强迫杀人论”又正好符合他们对专家或砖家的刻板印象,于是就把李教授也归于砖家之列。如前所述,我刚听到“弹琴强迫杀人论”时也是无比愤慨的,以为又碰到了一位象那位“不鼓励农村孩子上大学”的专家。
那么那些看过第一手的录像的人,为什么会对李教授有误解,以为她的所谓“弹琴强迫杀人”是在为药家鑫开脱呢?韩洪刚在其《药家鑫的“手”与李玫瑾的“嘴”》一文中指出了李教授的两个失误。一是“她在尚未做符合学术规范的系统研究之前,仅凭一个电视台提供的视频,就即兴做了上述分析,显然失之严谨”。另一是她“没有考虑其技术话语与法治语境的适宜性”,造成了在其表达与公众理解间的“语境错位”。韩指出的第一个不严谨的失误,如上所述,并不成立。李教授对此也不认可,她倒是在其博文中对韩指出的第二个失误表示认可。她承认“语境很重要”,“没有分析‘药家鑫该被判何刑’,而是分析他‘动作的由来’,给人造成‘替他找理由’的错觉”。她分析的是犯罪心理,而公众以为她说的是犯罪动机。而且她还在节目中称药家鑫为“孩子”,更让人觉得她是有意护着药。
让观众对自己的话有误解,说话的人当然有责任。李教授对此表示需要反省。但观众听岔了,理解错了,是不是也有自己的原因呢?特别是在李教授已经在随后的博文中反复解释过自己的初衷,如果还是不理解,还是要死缠烂打,那自己的原因可能就还要多些。
愚以为,这里的原因恐怕是由于大部分人只愿意听自己想听到的,稍有不顺耳的就要被视为异端。在这个案例中,药家鑫令人发指的残暴行为,更强化了他们以道德的高度,去批判不同意见的力度。你要不信,去看看北京大学教授孔庆东受热捧就明白了。他在第1视频的《孔和尚有话说》中说什么:
“这种人一看就是罪该万死的人。杀人犯长得都这样。”“这是一个杀人犯的气质。药家鑫的名字,就是杀人犯——三个“金”摞在一起,三把刀,是吧?”“你愿意跑,你跑吧,跑到天涯海角,我把你满门抄斩!这才是严肃的法律。”“受害者肯定是没给他们送钱啊!只有这个杀人犯,有可能是被判死刑的,他才会给这些专家送钱。”
结果如何?视频接着展示的网友好评如潮!主持人说编导告诉她,“他在刷屏的时候一下出来八页”。在他新浪博客随后的6页跟帖、264个评论中,绝大多数都是对孔老师仗义执言的赞赏与力挺,而对上述明显错误或指控提出质疑的不到10个。为什么?因为孔老师的大方向是对的,小瑕疵就不必计较了。
附:新闻1+1,今天关注“药家鑫从撞人到杀人”节目对话记录
主持人:欢迎收看“新闻1+1”。今天我们的节目关注一个叫药家鑫的大学三年级的男生。在去年10月份的时候,他开车撞了一个人,他没有选择报警,也没有选择逃跑,而是用一种我们大家都无法理解的方式,从车里拿出刀,把这个受害人连刺几刀,把她杀死了。我们在想,在事发的时候,他脑子里到底在想什么?他到底怎么就由一个交通肇事者变成了一个杀人的人?今天我们就和专家一起来关注这个话题。
介绍庭审和案情(略)
主持人:今天我们演播室请到的是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李玫瑾教授。李教授,现在大家其实都关心,因为今天的庭审没有一个最后的结果。但是由于他是不是自首这样一个情节,有可能存在量刑上的一些差异。您觉得这个孩子有可能被判成极刑吗?
李玫瑾:因为我们在刑法上,自首是一个很重要的一个减刑的、从轻的一个机会,这么一个条件。我个人觉得,这个案件,现在还要考虑其他一些因素。一个就是说,他能不能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因为我们在司法过程中我们要考虑的是双方,而不是一方。所以,他的态度,以及他现在的所有表现,包括他案发后的自首,以及他家人的表现,可能在法庭上都会考虑,所以这只是其中的一个因素。
主持人:您是搞犯罪心理学的,您从目前得到的关于这个孩子的报道,您觉得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年轻人?
李玫瑾:首先说吧,非常遗憾。我觉得,他是受过一个良好的音乐教育的,因为我们常常说,音乐可以熏陶人的这种情操。但是这个事儿,恰恰发生在一个喜欢音乐、而且钢琴已经达到很高水准的这样一个大学生身上。所以我觉得很多人都觉得不可思议,因为作为一个大学生,他能进入到这个层面的话,很多人的认知啊,应该说他心理已经达到了一个比较成熟的水准,他能够知道一个事情的轻重。但是,当这个事发生的时候,人们最开始的时候不能理解,它本来是一个很轻的事情,为什么却做出了这么一个结果。
所以我觉得这里头有多方面的原因。其中一个很重要的一个问题,我觉得就是,药家鑫在成长过程当中,他心理的这个发展过程,缺失了很多的东西。从目前来看,我认为其实很重要一点,缺失的一个是他的观念。我们常常说,一个人做与不做,就在一念之差。那就有个问题了,这个念是什么?念呢,我们常常说,是人的心理当中的一个心理的制动的东西,什么叫制动呢,比如车要开起来,必须得有刹车。如果你没有刹车,这车开起来是非常危险的。心理也一样。当你有需要,你有欲望,你有很多的努力的时候,哪些事情该停。那么这个停与不停,取决于什么。一个除了你的能力不及,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就是观念。
主持人:那您说这个问题,我们刚看药家鑫这个年轻人的成长背景的时候,他父母都在,而且父母对他严加施教,所以那他才能有今天,上了一个非常好的大学,而且受的是专业的音乐教育,他才能有今天。那为什么他会在这方面,比如说在人生哪些方面是框框这方面,有这么大的缺失?
李玫瑾:你提的这个问题我觉得特别好。也就说我们要明白,孩子在成长的过程当中。我在以往的教学当中,我提出来一个概念,叫心理抚养。这个心理抚养什么意思呢?就是我们现在很多孩子,可能我们给他一个很好家庭的物质条件,让他受到了一个良好的教育。那么整个这个过程,你觉得已经塑造了一个有能力,能够自食其力,而且能够很有修养、很有礼仪的一个人了。但是呢,他中间会有些心理上的缺失。那么心理上的缺失来自于哪呢,比如说情感上的亲自陪伴。这个陪伴和不陪伴,对人的这种感觉是不一样的。
第二呢,就是在他耳边经常唠叨。例如我经常见犯罪人后问他们一个话,就是你从小到大,你印象当中妈妈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尤其是管教你的时候是什么话?那么我们就会发现,很多犯罪人皱着眉头想半天说,不记得了。说明什么?说明他没有耳边的唠叨。这个(没有)唠叨,一个是没有,一个可能他根本就不记得。那么这个东西,他的结果是什么,他就没有观念。你比如有的孩子会告诉我说,我爸爸常说的一句话叫,人穷志不穷,还有的说,丢什么不要丢面子。
所以象这些问题都让我们看到,平时的这种,家庭的这种心理上的东西,给予孩子的,非常重要。而我们看到药家鑫,他从小到大练琴,父母只是让他来练琴,甚至把他关到地下室去,让他去练。那么,刚才我讲的这两种东西都很少。而且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知道,练琴他有什么特点呢。包括我们看郎郎介绍他的情况,曾经他父亲跟他讲,你不好好练,就把你扔到楼下去,我也跳楼。所以人在这种情况下,他有一种被迫的和强制的这种背景,他往往会慢慢变得冷漠下来。这种冷漠,那他可能会练得很好,但是什么都不当回事儿了。所以我觉得他缺少的是一种心灵上的那种交流和……这种……就是心理抚养。交流的情感和观念这两个东西,我认为他有缺失。
主持人:药家鑫在很多人看来,这是一个外表很温和而且是一个平静的孩子。但在外表温和平静的底下,他心理的世界是什么样子。我们看他在庭审上是怎么说的。
药家鑫陈述(略)。打我,皮带抽我,想自杀,......
主持人:本台记者已经对药家鑫进行了采访,但很可惜我们还没有拿到采访的内容。李教授给本台记者采访的提供了这样一个采访的清单,其中列出了您关心的一个问题。我发现您有这么一个非常具体的问题。就是说,问药家鑫,你拨刀去刺向那个年轻的女人的时候,她会有喊叫、乞求、呻吟,那么在这种声音中你共扎她6次。现在回想,你当时是什么样的心理和心态?您为什么要提这样的问题?刚才听了他对他从小长大的过程,你觉得你对这个问题会有什么解释?
李玫瑾:因为这么讲吧,就是在这之前我是没有看到这一段的。我现在看了这一段,我突然就明白了。我们心理学上有一个词,经常叫强迫行为,强迫行为就是什么?他做的这个动作往往不是他的一种兴趣动作,而是一种机械的他在做,这个动作往往它会变成一个什么?替代行为。所以我现在突然明白什么呢?你刚刚问我的这个问题,也是我要问药家鑫的问题,他拿刀扎向这个女孩的时候,我认为他的动作是在他心里有委屈,在他有痛苦,在他有不甘的时候,却被摁在钢琴跟前弹琴的一个同样的一个动作。
主持人:报复。
李玫瑾:对,他这个动作不是报复,他是什么呢?实际上属于当我不满的时候,我弹琴本身是来发泄我内心的一种愤怒或者情绪。因此,当他再遇到这么一个不愉快的刺激的时候,他看到一个人被撞伤了,而且在记他的车号,他这 个刀的行为实际上类似于砸琴的行为。(李边说边模仿刺和砸琴的动作)
主持人:但是琴是没有生命的物,但是人,这能联系在一块吗?
李玫瑾:这两个区分在那儿呢?不在于客观的刺激物,而在于自己的内心。也就是我面对的是一个人,和面对的是一个琴,那么这个这个……区分他并不……虽然我们看到的客观物是不一样的,但是在人的感受上,他会把他等同。
其实呢,我们有很多年轻人都会有这样的问题。当他遇到生活中的一个麻烦的时候,他最容易出现一种简单的行为,就是因为把人作为一个客观物。比如说两个孩子,他爸爸妈妈学习要求很多。最后要上网吧玩,他很气愤,爸爸妈妈管。最后两人商量着给他爸爸妈妈下毒。他觉得只要把爸爸妈妈毒死了,就没有人管了。所以他后来当爸爸妈妈真的倒下来的时候,他们俩很高兴,锁上门出去玩去了。玩到晚上了,被警察找到了,然后关在拘留所里。他们说,这会儿开始想爸爸妈妈了,他们开始知道在自己的生活中没有爸爸妈妈不行了。
所以在很多心理不成熟的人当中,他往往是把人只做一个不良的刺激物,他觉得只要把这个人做掉了,这个刺激物就消失了。他却不明白生命背后的东西是什么。
主持人:我们通过对于药家鑫这个人的描述,可以看到,他是一个很矛盾的这么一个综合体。他既温顺,但是他同时又很暴戾。这样一个有矛盾性格的孩子,到底成长于一个什么样的家庭,我们随着记者前去调查。
……
主持人:李教授,在您看来,药家鑫成长的这个家庭,是象普普通通、千千万万的众多家庭中的一个,还是说他家庭有些独特的地方、可以分析的地方?
李玫瑾:嗯,我认为他的家庭非常普通,也就是说呢,爸爸妈妈真的是在靠自己的那点工薪钱去养大他。而且我们知道一个家里有一个孩子练琴的话,他付出的费用是非常高的。所以,看他的家庭情况来看,也没有积蓄多少。那么我想呢,可能爸爸妈妈从心里也非常爱这个儿子。所以当他大学之后呢,想他去做家教很辛苦,给他买了这辆车。所以我认为从他这个背景来说,他没有什么我们所说的一些什么官二代、富二代的专横。我认为他不是这个问题。
主持人:但是我们怎么看他说出的这两句话。这个药家鑫他曾经接受记者采访的时候,他说,他怕受害者缠着他,所以他才弄死她。另外,他还流露过,看到对方是农民,觉得农民难缠,所以他才做出这个举动。他这种想法,和家庭的教育成长背景有没有什么关系?
李玫瑾:嗯,我在我的问卷当中也提出了大量这样的问题,我也想了解这个客观事实。但是根据我个人的认识,我认为药家鑫说的这个话,有一部分是他的无知和偏见,但也有一部分呢确实来自我们社会的,我们叫一种社会偏见,或者叫社会刻板印象。那么我觉得,他说难缠这个词,我们就会知道一个事你一旦遇到的话,它不是一下子能解决。我们知道很多诉讼的事,都确实比较复杂,更何况这个交通(事故),你又撞的是人。
那么第二,他说一个农村人难缠。这个问题我不知道他有什么样的出处,比如说,他是不是家有农村的亲戚,或者说他身边有些人遇到过什么事情,让他知道了。但是我们可以看到,就是说,这个问题确实不是他一个人的一种东西。我认为这个案件吧,药家鑫说的话,确实是完全错误的,但是呢他确实在社会当中也可以找到相应的背景。因此我觉得这个案件非常值得我们去思考,我们这个社会,有哪些是属于社会偏见,而这种偏见它形成的原因是什么?那么我们在社会心理学当中有个概念叫社会刻板印象。刻板印象也就是说,当你对一类人形成一种印象的时候,你会把所有这类人都往这个印象里套。但是我们知道事实不是这样。无论什么地方的人,都有好人,有坏人,有有志气的,也有无志气的人。所以,这个过程怎样让年轻人去认识,或让整个社会真的能客观地去看待外界,看待我们身边的每一个人,我觉得这个也是我们现在社会当中一个很重要的课题。
主持人:大家还普遍关心,就象你说的,这是一个极其普通的家庭培养出来的这么一个孩子,他怎么可能就做出今天这么一个很出乎人们预料的举动,怎么去避免它?
李玫瑾:这个问题我觉得最最重要的,是我们孩子在成长过程当中,哪些东西是必须要给的。例如,我们老人,过去在我们小的时候经常听老人讲。那时没有那么多电视,没有那么多广播。老人的话往往是一辈子都记着的,耳边的一句话是,咱们不能干伤天害理的事。对吧,刚才讲的做人要有志气。那么这样一些话,它实际上代表了一个很传统的,我们行为的底线的东西。那我觉得人在成长过程当中,第一要给孩子这种底线,就是什么事是绝对不能做的。比如说谎就是不好的。那么还有什么事情,比如你跟人打架可以,但当你把人打伤的时候,我要告诉你……(音乐响起、节目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