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查看族谱,发现祖先有丁忧守制之说,那么丁忧期间官员如何生活呢?
“丁忧”一词由谁首创,史书上没有记载。但作为一个词汇,“丁忧”最早见于《宋史·礼志》:“咸平元年,诏任三司、馆阁职事者丁忧,并令持服。”又诏:“川陕、广南、福建路官,丁忧不得离任,既受代而丧制未毕者,许其终制。”那么,古人为什么把居丧守制称为“丁忧”呢?究竟什么是“丁”?什么又是“忧”呢?
有学者认为,“丁”指“人丁”,是人口的意思。“忧”指“忧伤”,指伤心事。“丁忧”,顾名思义,就是指人丁忧伤。如此解释,倒也能说得过去,父母死了,做儿女的哪有不心痛忧伤的。不过,“丁忧”毕竟是一个古代用语,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产生的一个用于居丧守制的特殊词汇。如果简单的运用现代视角,单纯的通过字面意思,难免会产生歧义。
古代的“丁”和“忧”,其解释不同于现代的“丁”和“忧”。据《尔雅·释诂》:“丁,当也。”是遭逢、遇到的意思。据《尚书·说命上》:“忧,居丧也。”所以,古代的“丁忧”,就是遭逢居丧的意思。“遭逢居丧”时,儿女们会忧伤,会居丧,会遵循一定的民俗和规定“守制”,这显然比单纯“人丁忧伤”包含的内容要广泛得多。“丁忧”,体现了古人对文字运用的炉火纯青。丁忧期限三年,期间要吃、住、睡在父母坟前,不喝酒、不洗澡、不剃头、不更衣,并停止一切娱乐活动。
读过以上文字,你也许觉得古代人活得太累,但那时是“以孝治天下”为执政理念的,没有这套制度就没有办法控制人心。倒是许多人并不一定完全按制行事,还有变通和特例以及阳奉阴违。
丁忧守制二十七个月,不计闰。
例外情况:一,满蒙官员居丧百日之后即可入署办事。二,奉特旨在职带孝或提前起复。三,钦天监(负责天文观测等事务)官生、太医院医官、不开缺离任,穿孝百日入署当差;如是外省人员,酌量给假。官员闻讣之日即开始计算。
呈报程序:家属取具邻族甘结,于五日内呈报本籍州县,该州县加具印结,于五日内经详督抚,督抚分别题咨,并即移咨任所,知照该员,令其离任。
因服丧期间,不给俸,所以有官员百般恋职,不愿意回籍守孝,对此有处罚制度支持。官员瞒丧不报,短丧者,俱革职,不准援赦。即便是呈报迟缓,也要罚俸一年,若地方官员不为转报或迟延,也要罚俸。官员丁忧要及时起程回籍,起程迟延视时间长短也要罚俸或降级任用。如果不仅不起程,还要逗留钻营差委、干预公事,将被革职查办。
官员丁忧在籍后,应杜门居家,尽行孝礼。除因丧事与人往来外,如有亲赴省城、更易服色、干谒地方政事、并送礼赴宴者,指名题参,于补官日降级任用。即使授课生徒也被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