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向檀郎唾 烂嚼红茸 笑向檀郎唾

笑向檀郎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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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煜的词做题目,属于他和大周后。但是我要说的檀郎,不是李煜,而是原本的檀郎,那个叫做潘岳的男子。

潘岳,表字安仁,小字檀奴。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才过宋玉,貌赛潘安”里的那个潘安!《晋书》里说:“潘岳妙有姿容,好神情,少时挟弹出洛阳道,妇人遇者,莫不连手共萦之。”可见,当时的潘岳就是不言不语,一样还是有如此多的女子愿意为之付出真心。不用做什么,自然就是人群的中心。还有女孩子的疯狂,“莫不连手共萦之。”天呐,那是怎样一种情况!估计比现在的粉丝情感更炽烈吧。真的不敢想象,那是一千八百年前!忽然想到魏晋风骨,原来不只是男子的特权,女孩子也是一样的豁达可爱,爱了就是爱了,可爱到让人哭笑不得。

少年得志有时候也不见得是好事,比如方仲永,比如潘岳。太出众,便也是太扎眼。如同后宫里的女子,集三千宠爱于一身,也便是集三千怨恨于一身。所以他,十年滞官不迁。

十年,霜了鬓角,老了心境,折了骄傲。

十年之后,他不再是那个灼灼出尘的男子,变了的不只是容颜,还有心境。他成了贾南风的幕僚,成了贾南风杀害太子的帮凶。但是我宁愿相信,他帮助贾南风,不是为了权势,只是为了友情,他和贾谧的友情。少年时的骄傲,真得是可以说抛弃旧抛弃的吗?反正我是不相信。就像阮籍,虽然给司马昭写了“劝进文”,可是他不依旧还是那个放浪形骸的阮籍吗?

西晋本来就是一个动荡的年代,八王之乱,没有谁对谁错。皇位,就像罂粟,华丽有毒,谁都想得到,即使为此失去一切…而潘岳,不过是这场王室斗争的牺牲品。说他是贾氏一党,说他得罪了司马伦的亲信孙秀,等等。倒还不如说,是他年少时的光华,灼伤了太多人的眼睛,所以即使他老了,光华不在了,他还是逃避不了死于非命的命运。

他死,夷三族,父族、母族、妻族,在临刑前泣曰:“负阿母。”就这三个字,我就依然固执的相信,他依旧是曾经那个“挟弹出洛阳道”的少年。拳拳赤子之心,不惧怕自己的死亡,想到的只是累及母亲,够了,足够了。

后人总是会轻易的原谅,即使他做过错事,不管是为了什么。没有人记得他的过错,一如没有人记得他的死亡。他留给人们的记忆,只在出洛阳道时,“妇人遇者,莫不连手共萦之。”记得的,只是他的美好。

笑向檀郎唾,只是因为喜欢。单纯的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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