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洛尼亚进程(BolognaProcess),是29个欧洲国家于1999年在意大利博洛尼亚提出的欧洲高等教育改革计划,该计划的目标是整合欧盟的高教资源,打通教育体制。“博洛尼亚进程”的发起者和参与国家希望,到2010年,欧洲“博洛尼亚进程”签约国中的任何一个国家的大学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和成绩,都将获得其他签约国家的承认,大学毕业生可以毫无障碍地在其他欧洲国家申请学习硕士阶段的课程或者寻找就业机会,实现欧洲高教和科技一体化,建成欧洲高等教育区,为欧洲一体化进程做出贡献。
推进欧洲高等教育一体化的博洛尼亚进程
作者:李长华
摘要:迄今为止,博洛尼亚进程划分为四个阶段,其标志分别为1998年欧洲四国签订索邦宣言、1999年29国签订博洛尼亚宣言以及此后召开的布拉格会议和柏林会议。越来越多的欧洲国家加入该进程,共同致力于实现到2010年建立欧洲高等教育区的目标,从而大大推进了欧洲高等教育一体化的进程。
关键词:博洛尼亚进程;欧洲高教区;高等教育一体化
博洛尼亚进程始于法国、德国、意大利和英国四国教育部长共同签署的索邦宣言,部长们就促进四国间高等教育体系的相互协调一致达成协议。这一协议的实施对欧洲各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一、博洛尼亚进程的背景
有着几百年悠久历史的欧洲高等教育面临着多重挑战。一方面,在不断变化、不断全球化背景下运行的欧洲大学,在国际市场上越来越缺乏竞争力。另一方面,欧洲国家大学在适应变化的社会和环境下面临着共同的困难和共同的需要;
首先,与非欧盟国家特别是与美国相比,欧洲的高等教育缺乏竞争力和吸引力。目前,在美国大学学习的外国留学生达到58万人,超过英、德、法三国留学生数目的总和,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教育服务贸易进口国。相比之下,作为近现代大学发源地的欧洲,曾经作为美国大学样板的欧洲大学,却已经不像从前那样吸引人,眼睁睁地看着具有先进教育理念、强大师资力量和雄厚科技实力的美国大学引领潮流。
其次,从欧洲范围来看,各国的教育计划和教育机构复杂多样,质量参差不齐,评估手段和过程各不相同,极大影响了学位的透明度和流动性,而且随着苏格拉底计划的实施,欧洲国家间的学生、教师等人员流动逐渐增多,但不同的学位制度、教育体系妨碍了这种流动。此外,统一的欧洲劳动力大市场也要求各国协调高等教育体制,建立共同的质量保证标准,对学位、学历进行衡量,促进学生就业。
基于以上全球化的压力和欧洲自身发展的需要,欧洲当然不甘落后,欧洲要寻求重新崛起之路。因此,采取一致行动,加强交流与合作,充分利用各国教育资源,提高质量和竞争力,成为欧洲各国政府的政策选择。
二、博洛尼亚进程的四个阶段
迄今为止,博洛尼亚进程划分为四个阶段:索邦宣言、博洛尼亚宣言、布拉格会议和柏林会议。
(一)1998年索邦宣言
1998年5月,法国、意大利、英国和德国的高等教育部长在巴黎索邦大学就“协调欧洲高等教育系统的结构”签署了索邦宣言。宣言强调,大学在发展欧洲文化方面起着关键作用,建立欧洲高等教育区是促进公民流动、增强公民就业能力及实现欧洲大陆整体发展的重要手段。
索邦宣言集中于以下3个主题:
1.在开放的欧洲高等教育区,循序渐进地实现学位和学习阶段等整体框架的趋同。在尊重多样性的同时,消除障碍,制订能够促进流动和加强密切合作的框架。
2.本科生(学士学位)和研究生(硕士和博士学位)阶段实行相同的学位制度。欧洲的学位制度能否获得国际认可、是否具有吸引力,与该制度是否清晰、透明直接相关,两级制的学位制度,因便于国际比较应该得到采纳。
3.增强和促进学生、教师的流动;提高学位和学历认可:鼓励学生在他国大学至少学习一个学期,教师和研究人员也应该拥有欧洲其他国家的工作经历。通过采用学分(如欧洲学分转移计划)和学期制,实现学位制度的创造性和灵活性,承认以往在欧洲不同大学获得的学分,允许学生在任何时间、以不同背景入校。
宣言号召欧盟其他成员国和欧洲其他国家加入到实现开放的欧洲高等教育区这一目标的进程,号召欧洲大学通过不断提高和改善教育质量,巩固和加强欧洲的世界地位。这一宣言对欧洲各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奠定了博洛尼亚进程的基础。
(二)1999年博洛尼亚宣言
1999年6月,来自欧洲29个国家的高等教育部长签署了博洛尼亚宣言,明确提出了到2010年建立欧洲高等教育区的目标。
部长们在宣言中阐述到,必须认真看待提高欧洲高等教育系统国际竞争力这一目标,因为任何一种文明的活力是通过其自身的吸引力来衡量的,欧洲高等教育系统只有具备相当的吸引力,才能与欧洲文化、科技传统在全世界的地位相称。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他们一致同意采取下列6项行动策略:
1.实行清晰、透明的和可比较的学位制度:促进欧洲公民的就业能力和欧洲高等教育系统的国际竞争力。
2.实行两级制的学位制度(本科生/研究生):进入第二阶段学习首先必须成功完成至少3年的第一阶段学习,完成第一阶段教育以后颁发的学位应当使学生能够顺利进入欧洲劳动力市场。
3.实行学分制:建立欧洲学分转移制度,作为促进学生广泛流动的手段。学分也可以在高等教育机构以外的场所获得,比如终身学习,只要相关的接收学校认可即可。
4.通过消除障碍促进流动:对学生而言,获得学习、培训和相关服务的机会;对教师、研究人员和行政人员而言,认可其在欧洲范围进行的研究、教学和培训经历,不损害他们的法定权利。
5.加强在质量保证领域的欧洲合作:制订可比较的标准和方法。
6.促进欧洲维度的高等教育:包括课程开发、校际合作、流动计划、整合学习计划、培训和研究等方面。
博洛尼亚宣言提出的目标和行动方案继承和发展了索邦宣言的主题,建立欧洲各国之间可比较的高等教育体制、实行学士和硕士两级制学位制度、实行学分制、鼓励人员流动、加强在质量保证领域的合作、促进欧洲维度的高等教育等具体的行动策略成为博洛尼亚进程乃至欧洲高等教育一体化进程的行动纲领。此后,每2年举行一次的部长级会议也都是以此为讨论框架,评估各项目标所取得的进展,制订下一步的行动措施。
(三)2001年布拉格会议
博洛尼亚宣言签署2年之后,2001年5月,33个缔约国的欧洲高等教育部长们汇聚于布拉格。他们共同回顾了两年来取得的进展,确定了未来进程的方向和重点。
两年来,在缔约国的积极推动下,同时也得益于欧洲委员会的建设性协作及欧洲大学协会和欧洲国家学生联盟的积极参与,博洛尼亚宣言中制订的目标已经成为共识,并且成为多数缔约国、大学及高等教育机构进一步发展高等教育的基础。多数国家正积极地着手解决博洛尼亚宣言中倡议的学位机构问题,质量保证工作更是不断取得进展。
进一步行动继续遵循博洛尼亚宣言中提出的6个目标:
1.实行清晰、透明的和可比较的学位制度:大学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充分利用国家现行立法和欧洲现行的促进课程单元、学位认可的各种手段,便于公民在整个欧洲高等教育区有效地利用其资格和技能。
2.实行两级制的学位制度:为适应个体、学术和劳动力市场的多样化需求,通往同一学位的学习计划可以而且应该具有不同的方向和形式。
3.实行学分制:采用便于转换和累积的学分制,如欧洲学分转移制度或兼容制度,增强学习和资格认定的弹性。学分制与相互认可的质量保证制度将促使学生顺利进入劳动力市场,增强欧洲高等教育的兼容性、吸引力和竞争力。
4.促进流动:消除所有障碍,促使学生、教师等人员能够自由流动。欧共体的一些计划以及这些计划取得的进展,为人员的自由流动提供了可能。
5.加强在质量保证领域的欧洲合作:质量保证制度对于确保高质量标准和促进资格可比性至关重要,因此应该加强这一领域的欧洲合作及各国之间的互信。大学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要推广最佳做法的案例,设计出共同接受的评价和认证机制的模式。
6.促进欧洲维度的高等教育:加快开发具有欧洲内容、取向和组织的教学单元和课程,特别是与其他国家院校共同提供的、颁发联合学位的教学单元和课程。
布拉格会议基于博洛尼亚宣言提出的基本框架,回顾过去,展望未来,加强了各国之间的对话,促进了大学、其他高等教育机构与学生组织和共同体项目之间的交流,更加明确了实现欧洲高等教育区的目标,进一步扩展了行动纲领,将终身学习、高等教育机构和学生的参与、增强欧洲高等教育区的吸引力等纳入高等教育区目标。
(四)2003年柏林会议
2003年9月,部长们在柏林再次会晤,共同回顾了布拉格会议以来取得的进展,确立了今后的工作重点,提出了新的奋斗目标。
布拉格会议以来,缔约国采取了各种行动,这些行动推动了各国高等教育的相似性和兼容性,促使高等教育体系更加清晰明了,提高了欧洲高等教育的质量。
为了进一步推动这一进程,部长们为今后两年制订了三项优先行动计划:建立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推动两级教育体制的有效执行,改善学位和学习年限的认可制度。
1.质量保证:高等教育的质量是建立欧洲高等教育区的核心。部长们决定支持在院校、国家和欧洲层面进一步采取质量保证措施,他们强调,需要制定互相共享的质量保证标准和方法。到2005年,国家质量保证体系应该包括以下内容:界定参与机构和组织的责任;进行项目或者院校评估,包括内部评估、外部评审、学生参与、评估结果发布;建立认证和证书制度或者可比较的方法;进行国际合作等等。
2.两级学位制度:部长们要求制定出一个贯穿整个欧洲高等教育区的资格框架。在这一框架之下,学位应该具有不同的定义结果,第一和第二阶段的学位应该具有不同的定位和各种形式,以便适应个体、学术和劳动力市场需求的多样性。
3.学位和学习年限认可:部长们强调了里斯本认可大会(Lisbon RecognitionConvention)的重要性,认为所有参与博洛尼亚进程的国家都应予以批准。从2005年起,每个毕业生应该自动收到免费的补偿学历。此外,部长们认为有必要超越高等教育两级制的主要做法,在博洛尼亚进程中纳入博士阶段作为第三级,并且加强欧洲高等教育区和欧洲研究区之间的密切联系。至此,博洛尼亚进程又增加了一个行动纲领,即研究生教育及欧洲高等教育区和欧洲研究区之间的协同作用。
如同布拉格会议一样,柏林会议在整个博洛尼亚进程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会议总结了以往两年取得的成绩,确立了优先行动计划,同时也对欧洲高等教育区的目标进行了补充,博士教育及高等教育区和研究区的协作成为实现欧洲高等教育区的行动纲领之一。
三、博洛尼亚进程的影响及意义
博洛尼亚进程不断加快,得到了越来越多欧洲国家的认可和世界其他地区的关注。单就缔约国数量来看,从29个国家发展到33个国家再到40个国家,其他尚未加入的欧洲国家也反应积极。同时,博洛尼亚进程也激起了世界其他地区的兴趣,特别是拉美地区。欧洲高等教育区思想从一开始就受到拉美地区政府和高等教育机构的密切关注,双方正在合作建设“欧洲—拉美高等教育合作区”。另外,与欧洲其他国家、美国、加拿大、以色列等国的学术合作也受到博洛尼亚进程的影响。
博洛尼亚进程是自1968年以来欧洲最重要、涉及范围最广的一场高等教育改革,对欧洲高等教育产生着深远的影响。应该说,在以往,高度的异质性是欧洲高等教育的特点,这反映在组织、管理等方方面面,而博洛尼亚进程的宗旨是实现欧洲各国高等教育体制的相互协调一致或者趋同,通过建立共同的高等教育体制,实行统一的学分制度,实现学分、学历和学位的相互承认,实现学生、教师的自由流动,充分利用各国的教育资源,最终增强欧洲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实力。当然,博洛尼亚宣言并非要求绝对统一或者“标准化”的教育体制,大学自治和多样化的基本原则仍然得到充分尊重。
博洛尼亚进程是签约国做出的政治承诺,是由政府发起并推动的,但高等教育机构和学生组织立刻给予了回应并积极参与了该进程,在促进欧洲学分转移制度使用、组织进程研讨会、开发联合学位计划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成为进程的积极推动者。此外,以欧洲委员会为代表的组织机构,也正在为推进欧洲高等教育区建设做出贡献。例如,委员会重新调整并扩展了支持项目,加强了与发展中国家在高等教育领域的合作,伊拉斯谟2004~2008年计划就是一个具体的例子。
从博洛尼亚宣言到柏林会议,博洛尼亚进程逐渐形成了一系列明确的行动纲领,即:实行清晰、透明和可比较的学位制度;实行两级制的学位制度;实行学分制度;促进流动;加强在质量保证领域的欧洲合作;促进欧洲维度的高等教育;终身学习;高等教育机构和学生的参与;增强欧洲高等教育区的吸引力;博士阶段的学习以及欧洲高等教育区和欧洲研究区的协同作用。此外,高等教育的社会维度贯穿于所有行动纲领之中,即在提高高等教育竞争力的同时,还必须兼顾增进欧洲高等教育区的社会特征:在各国和整个欧洲,增强社会凝聚力,减少社会和性别不平等。
总之,博洛尼亚进程已经赢得了欧洲多数国家的广泛认同,它所提出的目标成为欧洲各国改革高等教育的参照标准,而且高等教育组织也积极参与其中,使之成为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互呼应配合的一致行动。同等重要的是,进程具有了明确的方向,制定了明确的行动纲领,随着这些纲领和具体目标的实现,欧洲高等教育结构将趋向一致,欧洲高等教育体系将趋向统一,从而最终实现欧洲高等教育一体化的目标。
(作者: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国际部 李长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