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改革解说(专著)第六章
第六章 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1、什么是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农村经济体制,就是农村经济的管理体系、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经济体制是在一定的经济制度下,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整、组织并使其正常运转的经济形式。
农村经济体制的确定,受许多因素影响。这主要是:社会经济制度;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自然资源状况;人口状况;科学技术状况;国际形势等。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就是用新的经济体制,代替原来旧的经济体制。具体内容就是要打破原来权力过分集中和“吃大锅饭”的旧体制,建立一个统一经营和分散经营相结合的新体制。
2、为什么要进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因为我国原来的农村经济体制有一些弊病,非改不可。主要是:
A、在管理方面,权力过分集中,政企不分。表现在人民公社体制上,就是单一的“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政社合一,用行政机构、行政手段领导经济组织,限制了基层经济组织的自主权和农民个人的积极性。
B、在分配方面,吃“大锅饭”,搞平均主义。生产组织之间和生产组织内部各生产者之间,都吃“大锅饭”,干多干少一个样。
由于存在以上弊病,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限制了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发挥,使我国农业经济长期处于落后状态。
我们要实现农业现代化,要在本世纪末使工农业年总产值翻两番,就必须充分发挥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又要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生产积 极性,而这“两性”的实现离不开经济体制改革。只有改革不合理的管理体制,克服过分集中和平均主义两大弊病,才能使“两性”起到应有的作用。因此,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农村,必须对原经济体制进行改革。
3、当前农村改革的中心任务是什么?
当前,农村经济改革的中心任务,是建立新的农村产业结构。近年来我国农村在生产力迅速发展过程中,经济上出现了两个不平衡现象:一是地区之间不平衡,西北、西南和沿海、内地之间,山区和平原之间,林区、牧区和粮棉产区之间,经济水平和发展速度都相差很大。二是行业之间发展不平衡,农村八业(种植、养殖、能源、加工、商业、运输、服务、建筑)中,只有种植业发展较快,种植业中,又只是粮食棉花发展较快,畜牧业发展严重不足,成为短腿。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到了一个重要时刻,不改变这种状况,就不能继续前进。只有建立新的产业结构,开拓新的生产领域,促进生产力水平较低的地区和行业也迅速发展起来,农村经济才能达到新的繁荣。目前,在许多地区粮食有了相对剩余的情况下,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正是大好时机。
怎样建立新的农村产业结构?
首先,要在种植业内部调整农作物布局。要根据因地制宜的原则,在全国范围内,有计划地建设集中的粮棉油及其他经济作物和饲料作物的商品生产基地,使各地能扬长避短,发挥优势。调整农作物布局,局部地减少粮食种植面积,决不能误解为减少粮食生产。产粮区和商品粮基地必须继续增产粮食,全国的粮食也必须稳定增长,这是不可动摇的方针。无论粮食作物,还是经济作物和饲料作物,都需要改进品质,提高质量,进一步开拓国内外市场。
其次,要进行种植业与多种经营业结构的调整,更快地发展林、牧、渔业。要进一步放宽开发山林、草原、水面、滩涂的政策,大力促进资金、技术、人才投向这些方面。
除农牧渔业外,还要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发展第三产业,从根本上改变农民单纯从事农业生产的状况,让60%、70%乃至更多的农民从土地中解放出来。当前,乡镇企业要积极发展饲料工业和食品工业,要提高技术水平,采用先进技术,增强经济效益。各级农牧渔业部门,要努力为发展农工商综合经营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农工商综合经营的发展,乡镇企业的蓬勃发展,是农业翻两番的可靠保证。
领导产业结构改革的重任,已经历史地落到了各级农业领导干部的肩上。为此,需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和领导方法,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在农村改革方面再一次为国家作出新的贡献。
4、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包括哪些内容?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
A、所有制形式方面:从过去单一的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旧体制,改为多种形式的合作经济体制。通过承包责任制,使农民在劳动联合的同时有资金的联合;在地区性联合的同时有跨地区联合;在生产性联合的同时有流通领域的联合。并且,允许农村多种经营的个体经济存在和发展。
B、计划管理形式方面:从过去单一的指令性计划管理体制,改为指令性计划、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管理体制。逐步减少国家统购派购的品种数量,适当增加议购议销的品种数量。采取多渠道流通,搞活商品市场。
C、经营管理形式方面:从过去高度集中统一的经营方式,改为统一经营与分散经营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家庭承包责任制打破了过去统得过死、效率太低的落后局面,形成了统分结合的、灵活的管理体制,大大提高了劳动生产率。
D、收入分配形式方面:从过去单一的间接分配和统一分配形式,改为直接的、多层次的分配形式。在坚持按劳分配的同时,允许有一定程度的资金收益和股金分红。
5、改革经济体制等于改变经济制度吗?
改革经济体制不等于改变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经济制度与经济体制是两个相互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不能混为一谈。经济制度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总和,而经济体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在我国具体条件下借以实现的具体形式。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是无比优越的,它的基本制度是不能改变的。但是,社会主义优越性不能自然而然地发挥出来,必须通过不断完善生产关系,以适应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而生产关系不断完善,又必须通过经济体制的不断改革才能实现。所以说,改革经济体制不但不会改变经济制度,而且是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需要。
6、衡量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成效的标准是什么?
衡量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成效的标准有三条:
A、要看是否有利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就是说,既要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和按劳分配等基本经济制度,又要切实从我国人口多、经济比较落后的客观实际出发,采取比较灵活的形式或某些过渡性的措施。
B、要看是否有利于国家兴旺发达。改革的每个环节都要以提高经济效益为前提,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土地生产率和农业商品率,为国家多创造财富,多积累资金,多贡献农副产品和其它社会产品。
C、要看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改革要有利于调动广大农民勤劳致富的积极性,使农村一部分农民通过劳动先富起来,带动全体农民共同富裕,逐步改变我国农村贫穷落后面貌。
7、原农村经济体制应从哪些方面进行改革?
原农村人民公社体制,很不适应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必须改革。改革要从两方面进行。
A、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打破原来人民公社“一大二公”体制,实行统一经营和分散经营相结合的新体制。
B、实行政社分设。行政方面设立乡政府,经济方面设立多种形式的合作经济组织,打破原来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以政代企的旧模式,实行多种形式的合作经济体制。
8、原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有哪些弊病?
原来人民公社“政社合一”的体制,既是农村基层政权组织,又是农业经济组织。公社、大队、生产队之间,在政权关系上是上下级关系。这种体制的主要弊病是:
A、政社合一,导致单纯依靠行政手段指挥生产,不能按照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办事,容易造成生产经营上的瞎指挥和强迫命令。
B、政社合一,政企不分,大大削弱了经济组织的职能,使经济组织成为行政机构的附属物。
C、政社合一,使政权组织直接干预生产经营,使农民和经济组织的经营自主权得不到保证。
过去,在“左”的思想影响下,把人民公社的政企合一的体制和“一大二公”的特点等这些弊病,都说成是“社会主义的优越性”。认为只有行政手段才是社会主义,而经济手段则是资本主义;认为只有高度集中才是社会主义,而适当分散则是资本主义。因而,在实践中造成巨大危害和损失,这些教训是深刻的。我们的改革,就是在吸取这些教训的基础上搞起来的。
9、实行政社分设有哪些优越性?
所谓政社分设,就是在原来人民公社范围内,成立乡人民政府作为农村的基层政权组织,原人民公社则改为农业合作经济的联合组织。这个联合组织对原大队和生产队的合作经济组织的关系,不再是行政领导关系,而变为相互平等的经济往来关系和必要的经济协调指导关系。
实行政社分设的优越性是:
A、有利于维护合作经济的经营自主权和经济利益,避免瞎指挥现象。
B、有利于农业生产专业化和社会化。联合组织为农民承包户和专业户提供服务,与农民发生平等互利的经济往来,有利于促进专业化生产和社会化服务。
C、有利于基层政权组织的建设。政社分设以后,乡政府可以全力以赴从事基层政权建设,为全面落实党的各项政策,发展本地的政治、经济、文化而努力工作。
10、农村经济形式多样化的表现是什么?
农村经济形式多样化表现为三个方面:
A、农村经济成分多样化。在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合作经济是农村经济的主要经济成分;与其并列的还有国营经济,包括国营的农场、林场、牧场、渔场;此外,还有农村非公有制的个体工商业经济和各种类型的自营专业户经济。
B、农村联合层次多样化。既有农民个人之间的联合,又有农民个人与合作经济组织的联合;既有地区内的联合,又有跨地区的联合;既有生产上的联合,又有流通领域的联合。
C、农村经营方式多样化。既有家庭经营,也有集体经营;既有比较稳定的联合经营,也有临时的协作经营;既有个体劳动经营,又有雇请帮工和带学徒经营。
农村经济形式多样化目前还只是开头。随着党的改革政策逐步放宽,农村经济逐步搞活,农村经济将会出现更加多样化的新局面。
11、农村经济形式为什么要向多样化发展?
这是由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发展的规律决定的。我国地域辽阔,不同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生产力的这种多层次决定了生产关系必然是多样化。
五十年代中期以来的实践证明,当我们超越生产力发展水平,人为地追求高度公有化程度和高度的集中管理形式时,就会限制和压制生产力的发展。相反,当我们适应生产力需要采取多样化经济形式时,就会调动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业生产面貌的巨大变化,就是最有力的证明。
12、怎样按照经济联合的要求改革供销社体制?
改革供销社体制,就是要恢复供销社合作商业的性质。要扩大其经营范围,使之由单一经营购销业务,扩展为从技术、物资、加工、现金、信息等方面组织协调农村经济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其措施是:
A、通过供销社把农业技术推广站、农机站、畜牧兽医站、经营管理站、乡镇企业、农村信用社等有关企事业部门联系起来,协调一致地为农村生产和生活提供服务。
B、供销社上连着国家,下连着农民,既直接代表农民的利益,又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国家计划。
C、供销社通过签订各种购销合同,把国家征购、派购计划指标具体落实到农民集体企业和个人家庭。同时,也把国家给农民提供的资金、物资等逐项实现。
D、供销社不受地区和所有制的限制,可以与外地、外单位和农户发生各种经济联系。
(此著作1984、12、1 由黑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1985、3、20印刷发行,主編王振岳,获佳木斯市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