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债方法大全 讨债短信大全

债方法大全

一、“函电”讨债法
(1)是指债权人通过向债务人发送催款索款的信函、电报、传真,或通过电话等简易方式,以达到追回债款和清结债务的目的。
(2)优点:经济实用;免伤和气,便于改善关系;作为应急手段,便于及时中断时效;便于债权人收集和保存证据。
(3)使用范围:一直保持业务往来且关系较为密切的;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且争议不大或无争议的;债权金额不大,且债务人有偿还能力的;相距较远,且交通不便,或债务人众多,并相对分散;债权人意欲收集和保存确权书证。

二、“会议”讨债法
(1)优点:方便易行,有利于提高讨债效率;便于全面了解债务人的情况和制订相应的对策;便于债权人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或“攻坚战”。
(2)适用范围:债务人众多,但在一定的区域又相对集中;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不易产生异议或发生争执;债务总金额虽然不大,但众多债务人的平均债务数额不大的案件。

三、“公证”讨债法
优点:强化债务人偿债的责任意识;不经审判程序,即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作为债权人延误时效的补救措施;

四、“代位取偿”讨债法
适用本法应注意:债权的转移必须经过债务人的同意,并不得牟利;要充分考虑两个债权数额的大小;代位取偿要考虑取偿的可行性;

五、“律师协助”讨债法
(1)律师的重要作用:敦促作用;参谋作用;骨干作用;代理作用;助手作用;预防作用。
(2)律师的主要做法:清理帐目,分析成债原因;函件催讨;行政干预;召集债务人会议;债权转移;两地律师协作调解;签订清欠协议书;请求工商、金融部门配合清帐;诉讼。

六、“兼并清欠”讨债法
实施步骤:牵线搭桥,促成兼并;签订协议,保障债权;执行协议,实现债权。

七、“留置清偿”讨债法
(1)优点:确保债务人实现债权;督促债务人及时履行债务;留置权与抵押权相同。
(2)适用条件:以债权人因合同关系占有债务人的财产为前提;只有当债务人到期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才能行使留置权;留置的财产应是债权人依合同约定而合法占有的财产;债权人留置财产后,经过一定期限,债务人仍不履行义务的,债权人方可实现留置权。

八、“抵押清欠”讨债法
(1)操作方法:设定抵押权;行使对抵押权的占有及其例外情形;实现抵押权
(2)适用时应注意:要注意审查抵押人是否对抵押物享有所有权或经济管理权;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抵押物应当是依法可以流通的财产;实现抵押权要符合法定条件;实行“多退少补”原则;抵押人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要谨防债务人提供虚假的担保。

九、“劳务抵债”讨薪法
(1)优点:即使在债务人难以直接履行金钱债务的情况下,也可以保障债权的实现;为债务人提供了一个既宽松又便利的还债条件,从而使债务人积极主动地还款清欠;便于化解纷争,促进团结和协作。
(2)适用的条件:债务人应具备提供劳务的能力;债务人所提供的劳务应当是债权人所需要的;债务人提供劳务应当出于自愿;债务人以其劳动偿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十、“诉讼时效”讨债法
(1)诉讼时效应注意一般诉讼时效(2年)和特殊诉讼时效的规定。
(2)具体操作方法:对于债务关系明确,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诉讼时效尚未到期的讨债事宜,可先“礼”后“兵”;注意“诉讼时效中止”的运用;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时,债权人因主观或客观原因未能及时行使权利时,可采取相应的措施,使诉讼时效中断,转被动为主动;正确适用“诉讼期间的延长”;另辟蹊跷,实现权利请求。

十一、“诉前保全”讨债法
(1)优点:防止债务人转移、挥霍或隐匿其财产,为债权人实现权利和创造条件;督促债务人自觉清偿债务;辅之以诉讼手段,确保债权人实现权利。
(2)适用条件:申请诉前保全的主体;申请诉前保全的事实根据;提供担保;在法定期限内起诉。
(3)应注意的问题:债权人在申请诉前保全应密切注意债务人对其财产的“处分”动向;对已超过诉讼时效的权利请求,债权人不应申请诉前保全;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行使起诉权;申请人无力提供担保时,可直接起诉。

十二、“诉中保全”讨债法
(1)优点:防止债务人隐匿、转移或出卖应属执行标的物的财产;使债权人掌握讨债的主动权,置债务人于“被动挨打”的境地;与执行程序相衔接,确保债权人实现权利。
(2)适用条件:只有涉及财产给付内容的诉讼,才能适用诉中财产保全;实施诉中财产保全的理由是: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在人民法院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下,申请人必须向受案人民法院提供财产担保或担保人担保。
(3)应注意的问题:注意申请诉中财产保全的时间;无力提供经济担保的债权人应在提出诉中保全申请的同时,向人民法院说明自己的经济状况;人民法院实施诉中保全措施后,债权人并不排斥用诉中和解、诉中调解或诉讼外调解等方式解决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财产保全的裁定不服时。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十三、“先予执行”讨债法
(1)适用“先予执行”的具体条件: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权利人的生活或生产经营;被申请人具有先予履行义务的能力。

十四、“督促催收”讨债法
(1)适用条件: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案件,必须是要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案件;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没有对待给付的义务;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时,应提交申请书;债权人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十五、“申请执行”讨债法
(1)适用条件:申请执行人应是生效法律文书中的债权人或实体权利人;申请执行人必须具有执行根据;申请执行人应当在法定的申请执行的期限内提出申请;申请执行人应向有管辖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债权人据以申请执行的理由应是:债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限内未履行或拒绝履行义务。
(2)应注意的问题:及时申请、避免“失权”;“王牌”在握,逼其就范;积极配合,确保效果。

十六、“寻查匿财”讨债法
(1)债务人隐匿财产的方法:就地隐匿;异地隐匿;随身隐藏;利用假合同转移或隐匿财产;利用假案,转移财产;利用暗库或暗户头隐匿财产;虚设债权,实为匿财。
(2)法律对策:及时申请执行,为搜查的实施创造条件;对由人民法院依职权移交执行,且未采取执行措施的,发现情况及时通知法院;对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债权人也不应掉以轻心;为使人民法院搜有所得,查有所获,债权人应积极提供搜查线索。

十七、“拍卖,变卖清偿”讨债法
强制拍卖应注意:强制拍卖的执行机构;强制拍卖的条件;强制拍卖的前提;强制的限制;强制拍卖的准备;强制拍卖的实施;直接清偿。

十八、“司法”协助讨债法
(1)国内民事诉讼中的委托执行:委托执行的前提;委托执行必须向被执行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或者向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基层法院提出;委托执行的依据;委托执行只能由人民法院进行;符合委托执行条件;委托执行的具体程序;受委托人民法院应当严格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的规定和委托人民法院的要求执行.......
(2)涉外案件中的委托执行:债权人欲进行“域外讨债”,也即申请承认和执行我过法院的裁判时,应遵循我国相关的程序;债权人申请承认和执行我国涉外仲裁裁决时应当遵循我国相关的程序和规定。

十九、“人性”讨债法
准确地说,是讨债人利用人际交往中的心理交流,通过与债务人建立某种信任、友谊和支持,造就一种融洽的气氛,从而达到讨债目的的讨债方式。

二十“人情”讨债法
具体的几种方法:走夫人(或丈夫)路线;走情人路线;走好友路线;走亲属路线;走客户路线;走下属路线。

二十一、“权力”讨债法
债权人借助自己手中或第三人手中的权力对债务人实施强制或变相强制,通常是实现债权
的有效方式。

二十二、“拿短”讨债法
即利用对手的弱点或进行要挟,或釜底抽薪,迫使对方就范,帮助债权人讨回欠薪的方法。

二十三、“群众”讨债法
就是利用群众的“人口优势”,对对手造成某种声势和影响,使债务人害怕影响太大而不得不还款的方法。

二十四、”纠缠”讨债法
讨债人采用软磨硬泡的“战略”,对债务人实施“纠缠”,以讨还债权的办法,可称为纠缠讨债法。

二十五、“自残”讨债法
讨债人以自杀、自残或者其他伤害自己身体的方式,“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

二十六、“毁誉”讨债法
债务人拒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或讨债人)以损害对方名誉的方式变相强迫债务人。

二十七、“曝光”讨债法
指对那些情节严重,后果极坏的逃债行为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予以揭露和批评,以达到讨债目的的方法。

二十八、“诡辩”讨债法
讨债人应冷静分析双方问题以后,找出于自己有利的东西进行诡辩,使自己处于有利地位。

随着大陆商品经济的发展,纷繁複杂的债权关係也日趋增长,而相伴产生的「讨债难」的问题,已困扰着债权人,乃至社会经济生活的一大痼疾。若不及时採取有效手段,容易导致「债务链」的恶性伸延和产生「骨牌」效应,也就是闻名大陆的「三角债」。针对此台商最常面临的经营难题,工业总会于6月20日至22日举办的「二十六期大陆干部研习班」中,特别针对此议题,邀请海峡顾问有限公司罗南建律师,传授学员十种讨债途径,协助台商确保债权,本期台商简讯特别刊出授课精华,提供各会员参考:

一、函电讨债法
  函电讨债法,是指债权人通过向债务人发送催债索款的信函、电报、傅真,或通电话等简易方式,以达到追回债款和清结债务的目的。
採用「函电讨债法」具有以下好处:
(一)经济实用,有利于提高讨债效率。
(二)免饬和气,便于改善关係。
(三)作为应急手段,便于及时中断时效。
(四)便于债权人收集和保存证据。例如:大陆个体户张生先曾以「君子协议」的方式,向台商王先生借50,000元,事后,张先生并未在口头约定的期限内还款,而一拖再拖。事出无奈,王先生欲打官司,但又无任何证据,于是台商王先生听从律师的建议,向张先生陆续发出五封索款信函,最后,王先生收到了张先生的回函,称:近期内要还欠款。台商王先生遂以该函作为证据向法院起诉,进而讨回全部欠款。

二、会议清欠法
  是指,在债务人众多的情况下,债权人通过主持召开旨在讨债或清欠的债务人会议,以便更集中、全面和有效地解决债权债务关系。
在清欠讨债的实务中,「会议清欠法」是一种灵活而有效的讨债方法,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方便易行,有利于提高讨债效率。
(二)便于全面瞭解债务人的情况和制订相应的对策。
(三)便于债权人集中清偿,以期取得更佳的讨债效果。

三.公证讨债法
  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基于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式,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的非诉讼活动。
公证讨债法具有以下优点:
(一)强化债务人偿债的责任意识。
(二)不经审判程式,即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三)作为债权人延误时效的补救手段。这里的「延误时效」是指:1、债权人延误了诉讼时效;2、债权人延误了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

四、留置清偿法
  留置是指债权人因合同关係,佔有债务人财物时,如果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合同义务,债权人可依法将其相应的财物扣留。留置是债的担保方式。留置清偿法即债权人通过依法行使留置权,以督促债务人及时履行债务,或通过实现留置财产的价值,使债权优先受偿。

  另需提及的是,在实务中,债权人不得灆用留置权;换言之,在法律未作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债权人不得擅自扣留债务人的财产,否则,法律将不予保护。

五、定金取偿法
  定金是指在订立经济合同时,双方当事人基于约定或规定,由一方当事人先行给付对方当事人一定数量的货币金额。如给付定金的一方係债务人,且又不履行债务的,定金即归债权人所有。这时,定金的处罚性,可转变为补偿性,也即债权人通过依法佔有债务人预先支付的定金,间接地使债权得到部分清偿,这可相应减少债权人的损失,即便当债务人无力履行合同或履行债务的情况下,也可确保债权人实现部分债权。

六、抵押清欠法
  「抵押清欠法」是指债权人通过设立抵押,使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债务人履行其债务的担保,一旦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抵押是最有效且最可靠的债权担保方式,其在实务中被广泛採用。

七、连带追索法
  连带责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务人或关係人,分别就一项债务对债务人承担全部清偿债务的责任。所谓「连带」,就是债务人或关係人之间,对债务的清偿有连带关系。连带追索法是根据大陆民法及经济合同法规定的连带责任清债的方法。

  适用连带追索法应当注意:适用本法要以大陆法律规定的连带责任为基础。如果债权人面对的情况,不是法律中规定的应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则不能适用连带追索法。

八、诉前保全法
  诉前保全即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利害关係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可以在起诉前向大陆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大陆法院则依法採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以禁止被申请人处分已被主张权利或发生争议的财产,从而确保权利人有效行使权利。「诉前保全法」具有以下作用:
(一)防止债务人转移、挥霍或隐匿其财产。
(二)督促债务人自觉清偿债务。
(三)辅之以诉讼手段,确保债权人实现权利。

九、行政干预法
  「行政干预法」在大陆是一个很特殊,但有时也很管用的一种方法。鉴于大陆目前社会法制体系尚在形成完善阶段的特点,特别是在「人治」色彩浓厚的地区,有时善用此方法,也收到很好的效果。例如:某企业急需一批甲醇。经人介绍,外地一家贸易公司的经理答应帮忙,并议定:按照市场价格,款到发货。该厂遂将15万元汇到该贸易公司。款汇出之后,久未见货到。厂家即请律师协助,律师经过调查,才知贸易公司根本没有组织货源的能力,是个买空卖空、负债累累的公司。律师与厂方权衡各方面利弊后,当即决定放弃购买甲醇,马上请求当地工商部门帮助。当地工商部门接到他们的申请后,根据他们提供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查封了该贸易公司,将工厂购买甲醇的15万元追回。

十、起诉索债法
  「起诉索债法」是指债权人通过向大陆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将债权债务纠纷,交由大陆法院依法裁判,进而凭藉法律强制力,迫使债务人还债清欠。在解决债权债务关係的实务中,「起诉索债法」是一种强有力的讨债手段,特别是对那些拖欠、赖帐和躲债的债务人,「起诉索债法」就更行之有效。在保障债权人实现其权利方面,「起诉索债法」具有以下作用:
(一)帮助债权债务关係得到公正、及时和有效地解决。
(二)凭籍大陆法院依法实施的强制措施和手段,迫使债务人接受大陆法院的裁判。
(三)生效法律文书的强制执行力,将帮助债权人实现权利。
在应收帐款处理实务中,往往要根据桉情的研判,综合应用上述方法。因此,聘请高品质的律师,也非常重要。

一、“函电”讨债法
(1)是指债权人通过向债务人发送催款索款的信函、电报、传真,或通过电话等简易方式,以达到追回债款和清结债务的目的。
(2)优点:经济实用;免伤和气,便于改善关系;作为应急手段,便于及时中断时效;便于债权人收集和保存证据。
(3)使用范围:一直保持业务往来且关系较为密切的;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且争议不大或无争议的;债权金额不大,且债务人有偿还能力的;相距较远,且交通不便,或债务人众多,并相对分散;债权人意欲收集和保存确权书证。

二、“会议”讨债法
(1)优点:方便易行,有利于提高讨债效率;便于全面了解债务人的情况和制订相应的对策;便于债权人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或“攻坚战”。
(2)适用范围:债务人众多,但在一定的区域又相对集中;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不易产生异议或发生争执;债务总金额虽然不大,但众多债务人的平均债务数额不大的案件。

三、“公证”讨债法
优点:强化债务人偿债的责任意识;不经审判程序,即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作为债权人延误时效的补救措施;

四、“代位取偿”讨债法
适用本法应注意:债权的转移必须经过债务人的同意,并不得牟利;要充分考虑两个债权数额的大小;代位取偿要考虑取偿的可行性;

五、“律师协助”讨债法
(1)律师的重要作用:敦促作用;参谋作用;骨干作用;代理作用;助手作用;预防作用。
(2)律师的主要做法:清理帐目,分析成债原因;函件催讨;行政干预;召集债务人会议;债权转移;两地律师协作调解;签订清欠协议书;请求工商、金融部门配合清帐;诉讼。

六、“兼并清欠”讨债法
实施步骤:牵线搭桥,促成兼并;签订协议,保障债权;执行协议,实现债权。

七、“留置清偿”讨债法
(1)优点:确保债务人实现债权;督促债务人及时履行债务;留置权与抵押权相同。
(2)适用条件:以债权人因合同关系占有债务人的财产为前提;只有当债务人到期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才能行使留置权;留置的财产应是债权人依合同约定而合法占有的财产;债权人留置财产后,经过一定期限,债务人仍不履行义务的,债权人方可实现留置权。

八、“抵押清欠”讨债法
(1)操作方法:设定抵押权;行使对抵押权的占有及其例外情形;实现抵押权
(2)适用时应注意:要注意审查抵押人是否对抵押物享有所有权或经济管理权;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抵押物应当是依法可以流通的财产;实现抵押权要符合法定条件;实行“多退少补”原则;抵押人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要谨防债务人提供虚假的担保。

九、“劳务抵债”讨薪法
(1)优点:即使在债务人难以直接履行金钱债务的情况下,也可以保障债权的实现;为债务人提供了一个既宽松又便利的还债条件,从而使债务人积极主动地还款清欠;便于化解纷争,促进团结和协作。
(2)适用的条件:债务人应具备提供劳务的能力;债务人所提供的劳务应当是债权人所需要的;债务人提供劳务应当出于自愿;债务人以其劳动偿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十、“诉讼时效”讨债法
(1)诉讼时效应注意一般诉讼时效(2年)和特殊诉讼时效的规定。
(2)具体操作方法:对于债务关系明确,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诉讼时效尚未到期的讨债事宜,可先“礼”后“兵”;注意“诉讼时效中止”的运用;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时,债权人因主观或客观原因未能及时行使权利时,可采取相应的措施,使诉讼时效中断,转被动为主动;正确适用“诉讼期间的延长”;另辟蹊跷,实现权利请求。

十一、“诉前保全”讨债法
(1)优点:防止债务人转移、挥霍或隐匿其财产,为债权人实现权利和创造条件;督促债务人自觉清偿债务;辅之以诉讼手段,确保债权人实现权利。
(2)适用条件:申请诉前保全的主体;申请诉前保全的事实根据;提供担保;在法定期限内起诉。
(3)应注意的问题:债权人在申请诉前保全应密切注意债务人对其财产的“处分”动向;对已超过诉讼时效的权利请求,债权人不应申请诉前保全;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行使起诉权;申请人无力提供担保时,可直接起诉。

十二、“诉中保全”讨债法
(1)优点:防止债务人隐匿、转移或出卖应属执行标的物的财产;使债权人掌握讨债的主动权,置债务人于“被动挨打”的境地;与执行程序相衔接,确保债权人实现权利。
(2)适用条件:只有涉及财产给付内容的诉讼,才能适用诉中财产保全;实施诉中财产保全的理由是: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在人民法院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下,申请人必须向受案人民法院提供财产担保或担保人担保。
(3)应注意的问题:注意申请诉中财产保全的时间;无力提供经济担保的债权人应在提出诉中保全申请的同时,向人民法院说明自己的经济状况;人民法院实施诉中保全措施后,债权人并不排斥用诉中和解、诉中调解或诉讼外调解等方式解决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财产保全的裁定不服时。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十三、“先予执行”讨债法
(1)适用“先予执行”的具体条件: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权利人的生活或生产经营;被申请人具有先予履行义务的能力。

十四、“督促催收”讨债法
(1)适用条件: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案件,必须是要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案件;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没有对待给付的义务;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时,应提交申请书;债权人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十五、“申请执行”讨债法
(1)适用条件:申请执行人应是生效法律文书中的债权人或实体权利人;申请执行人必须具有执行根据;申请执行人应当在法定的申请执行的期限内提出申请;申请执行人应向有管辖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债权人据以申请执行的理由应是:债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限内未履行或拒绝履行义务。
(2)应注意的问题:及时申请、避免“失权”;“王牌”在握,逼其就范;积极配合,确保效果。

十六、“寻查匿财”讨债法
(1)债务人隐匿财产的方法:就地隐匿;异地隐匿;随身隐藏;利用假合同转移或隐匿财产;利用假案,转移财产;利用暗库或暗户头隐匿财产;虚设债权,实为匿财。
(2)法律对策:及时申请执行,为搜查的实施创造条件;对由人民法院依职权移交执行,且未采取执行措施的,发现情况及时通知法院;对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债权人也不应掉以轻心;为使人民法院搜有所得,查有所获,债权人应积极提供搜查线索。

十七、“拍卖,变卖清偿”讨债法
强制拍卖应注意:强制拍卖的执行机构;强制拍卖的条件;强制拍卖的前提;强制的限制;强制拍卖的准备;强制拍卖的实施;直接清偿。

十八、“司法”协助讨债法
(1)国内民事诉讼中的委托执行:委托执行的前提;委托执行必须向被执行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或者向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基层法院提出;委托执行的依据;委托执行只能由人民法院进行;符合委托执行条件;委托执行的具体程序;受委托人民法院应当严格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的规定和委托人民法院的要求执行.......
(2)涉外案件中的委托执行:债权人欲进行“域外讨债”,也即申请承认和执行我过法院的裁判时,应遵循我国相关的程序;债权人申请承认和执行我国涉外仲裁裁决时应当遵循我国相关的程序和规定。

十九、“人性”讨债法
准确地说,是讨债人利用人际交往中的心理交流,通过与债务人建立某种信任、友谊和支持,造就一种融洽的气氛,从而达到讨债目的的讨债方式。

二十“人情”讨债法
具体的几种方法:走夫人(或丈夫)路线;走情人路线;走好友路线;走亲属路线;走客户路线;走下属路线。

二十一、“权力”讨债法
债权人借助自己手中或第三人手中的权力对债务人实施强制或变相强制,通常是实现债权
的有效方式。

二十二、“拿短”讨债法
即利用对手的弱点或进行要挟,或釜底抽薪,迫使对方就范,帮助债权人讨回欠薪的方法。

二十三、“群众”讨债法
就是利用群众的“人口优势”,对对手造成某种声势和影响,使债务人害怕影响太大而不得不还款的方法。

二十四、”纠缠”讨债法
讨债人采用软磨硬泡的“战略”,对债务人实施“纠缠”,以讨还债权的办法,可称为纠缠讨债法。

二十五、“自残”讨债法
讨债人以自杀、自残或者其他伤害自己身体的方式,“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

二十六、“毁誉”讨债法
债务人拒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或讨债人)以损害对方名誉的方式变相强迫债务人。

二十七、“曝光”讨债法
指对那些情节严重,后果极坏的逃债行为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予以揭露和批评,以达到讨债目的的方法。

二十八、“诡辩”讨债法
讨债人应冷静分析双方问题以后,找出于自己有利的东西进行诡辩,使自己处于有利地位。

随着大陆商品经济的发展,纷繁複杂的债权关係也日趋增长,而相伴产生的「讨债难」的问题,已困扰着债权人,乃至社会经济生活的一大痼疾。若不及时採取有效手段,容易导致「债务链」的恶性伸延和产生「骨牌」效应,也就是闻名大陆的「三角债」。针对此台商最常面临的经营难题,工业总会于6月20日至22日举办的「二十六期大陆干部研习班」中,特别针对此议题,邀请海峡顾问有限公司罗南建律师,传授学员十种讨债途径,协助台商确保债权,本期台商简讯特别刊出授课精华,提供各会员参考:

一、函电讨债法
  函电讨债法,是指债权人通过向债务人发送催债索款的信函、电报、傅真,或通电话等简易方式,以达到追回债款和清结债务的目的。
採用「函电讨债法」具有以下好处:
(一)经济实用,有利于提高讨债效率。
(二)免饬和气,便于改善关係。
(三)作为应急手段,便于及时中断时效。
(四)便于债权人收集和保存证据。例如:大陆个体户张生先曾以「君子协议」的方式,向台商王先生借50,000元,事后,张先生并未在口头约定的期限内还款,而一拖再拖。事出无奈,王先生欲打官司,但又无任何证据,于是台商王先生听从律师的建议,向张先生陆续发出五封索款信函,最后,王先生收到了张先生的回函,称:近期内要还欠款。台商王先生遂以该函作为证据向法院起诉,进而讨回全部欠款。

二、会议清欠法
  是指,在债务人众多的情况下,债权人通过主持召开旨在讨债或清欠的债务人会议,以便更集中、全面和有效地解决债权债务关系。
在清欠讨债的实务中,「会议清欠法」是一种灵活而有效的讨债方法,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方便易行,有利于提高讨债效率。
(二)便于全面瞭解债务人的情况和制订相应的对策。
(三)便于债权人集中清偿,以期取得更佳的讨债效果。

三.公证讨债法
  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基于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式,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的非诉讼活动。
公证讨债法具有以下优点:
(一)强化债务人偿债的责任意识。
(二)不经审判程式,即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三)作为债权人延误时效的补救手段。这里的「延误时效」是指:1、债权人延误了诉讼时效;2、债权人延误了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

四、留置清偿法
  留置是指债权人因合同关係,佔有债务人财物时,如果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合同义务,债权人可依法将其相应的财物扣留。留置是债的担保方式。留置清偿法即债权人通过依法行使留置权,以督促债务人及时履行债务,或通过实现留置财产的价值,使债权优先受偿。

  另需提及的是,在实务中,债权人不得灆用留置权;换言之,在法律未作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债权人不得擅自扣留债务人的财产,否则,法律将不予保护。

五、定金取偿法
  定金是指在订立经济合同时,双方当事人基于约定或规定,由一方当事人先行给付对方当事人一定数量的货币金额。如给付定金的一方係债务人,且又不履行债务的,定金即归债权人所有。这时,定金的处罚性,可转变为补偿性,也即债权人通过依法佔有债务人预先支付的定金,间接地使债权得到部分清偿,这可相应减少债权人的损失,即便当债务人无力履行合同或履行债务的情况下,也可确保债权人实现部分债权。

六、抵押清欠法
  「抵押清欠法」是指债权人通过设立抵押,使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债务人履行其债务的担保,一旦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抵押是最有效且最可靠的债权担保方式,其在实务中被广泛採用。

七、连带追索法
  连带责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务人或关係人,分别就一项债务对债务人承担全部清偿债务的责任。所谓「连带」,就是债务人或关係人之间,对债务的清偿有连带关系。连带追索法是根据大陆民法及经济合同法规定的连带责任清债的方法。

  适用连带追索法应当注意:适用本法要以大陆法律规定的连带责任为基础。如果债权人面对的情况,不是法律中规定的应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则不能适用连带追索法。

八、诉前保全法
  诉前保全即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利害关係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可以在起诉前向大陆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大陆法院则依法採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以禁止被申请人处分已被主张权利或发生争议的财产,从而确保权利人有效行使权利。「诉前保全法」具有以下作用:
(一)防止债务人转移、挥霍或隐匿其财产。
(二)督促债务人自觉清偿债务。
(三)辅之以诉讼手段,确保债权人实现权利。

九、行政干预法
  「行政干预法」在大陆是一个很特殊,但有时也很管用的一种方法。鉴于大陆目前社会法制体系尚在形成完善阶段的特点,特别是在「人治」色彩浓厚的地区,有时善用此方法,也收到很好的效果。例如:某企业急需一批甲醇。经人介绍,外地一家贸易公司的经理答应帮忙,并议定:按照市场价格,款到发货。该厂遂将15万元汇到该贸易公司。款汇出之后,久未见货到。厂家即请律师协助,律师经过调查,才知贸易公司根本没有组织货源的能力,是个买空卖空、负债累累的公司。律师与厂方权衡各方面利弊后,当即决定放弃购买甲醇,马上请求当地工商部门帮助。当地工商部门接到他们的申请后,根据他们提供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查封了该贸易公司,将工厂购买甲醇的15万元追回。

十、起诉索债法
  「起诉索债法」是指债权人通过向大陆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将债权债务纠纷,交由大陆法院依法裁判,进而凭藉法律强制力,迫使债务人还债清欠。在解决债权债务关係的实务中,「起诉索债法」是一种强有力的讨债手段,特别是对那些拖欠、赖帐和躲债的债务人,「起诉索债法」就更行之有效。在保障债权人实现其权利方面,「起诉索债法」具有以下作用:
(一)帮助债权债务关係得到公正、及时和有效地解决。
(二)凭籍大陆法院依法实施的强制措施和手段,迫使债务人接受大陆法院的裁判。
(三)生效法律文书的强制执行力,将帮助债权人实现权利。
在应收帐款处理实务中,往往要根据桉情的研判,综合应用上述方法。因此,聘请高品质的律师,也非常重要。

一、“函电”讨债法
(1)是指债权人通过向债务人发送催款索款的信函、电报、传真,或通过电话等简易方式,以达到追回债款和清结债务的目的。
(2)优点:经济实用;免伤和气,便于改善关系;作为应急手段,便于及时中断时效;便于债权人收集和保存证据。
(3)使用范围:一直保持业务往来且关系较为密切的;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且争议不大或无争议的;债权金额不大,且债务人有偿还能力的;相距较远,且交通不便,或债务人众多,并相对分散;债权人意欲收集和保存确权书证。

二、“会议”讨债法
(1)优点:方便易行,有利于提高讨债效率;便于全面了解债务人的情况和制订相应的对策;便于债权人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或“攻坚战”。
(2)适用范围:债务人众多,但在一定的区域又相对集中;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不易产生异议或发生争执;债务总金额虽然不大,但众多债务人的平均债务数额不大的案件。

三、“公证”讨债法
优点:强化债务人偿债的责任意识;不经审判程序,即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作为债权人延误时效的补救措施;

四、“代位取偿”讨债法
适用本法应注意:债权的转移必须经过债务人的同意,并不得牟利;要充分考虑两个债权数额的大小;代位取偿要考虑取偿的可行性;

五、“律师协助”讨债法
(1)律师的重要作用:敦促作用;参谋作用;骨干作用;代理作用;助手作用;预防作用。
(2)律师的主要做法:清理帐目,分析成债原因;函件催讨;行政干预;召集债务人会议;债权转移;两地律师协作调解;签订清欠协议书;请求工商、金融部门配合清帐;诉讼。

六、“兼并清欠”讨债法
实施步骤:牵线搭桥,促成兼并;签订协议,保障债权;执行协议,实现债权。

七、“留置清偿”讨债法
(1)优点:确保债务人实现债权;督促债务人及时履行债务;留置权与抵押权相同。
(2)适用条件:以债权人因合同关系占有债务人的财产为前提;只有当债务人到期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才能行使留置权;留置的财产应是债权人依合同约定而合法占有的财产;债权人留置财产后,经过一定期限,债务人仍不履行义务的,债权人方可实现留置权。

八、“抵押清欠”讨债法
(1)操作方法:设定抵押权;行使对抵押权的占有及其例外情形;实现抵押权
(2)适用时应注意:要注意审查抵押人是否对抵押物享有所有权或经济管理权;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抵押物应当是依法可以流通的财产;实现抵押权要符合法定条件;实行“多退少补”原则;抵押人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要谨防债务人提供虚假的担保。

九、“劳务抵债”讨薪法
(1)优点:即使在债务人难以直接履行金钱债务的情况下,也可以保障债权的实现;为债务人提供了一个既宽松又便利的还债条件,从而使债务人积极主动地还款清欠;便于化解纷争,促进团结和协作。
(2)适用的条件:债务人应具备提供劳务的能力;债务人所提供的劳务应当是债权人所需要的;债务人提供劳务应当出于自愿;债务人以其劳动偿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十、“诉讼时效”讨债法
(1)诉讼时效应注意一般诉讼时效(2年)和特殊诉讼时效的规定。
(2)具体操作方法:对于债务关系明确,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诉讼时效尚未到期的讨债事宜,可先“礼”后“兵”;注意“诉讼时效中止”的运用;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时,债权人因主观或客观原因未能及时行使权利时,可采取相应的措施,使诉讼时效中断,转被动为主动;正确适用“诉讼期间的延长”;另辟蹊跷,实现权利请求。

十一、“诉前保全”讨债法
(1)优点:防止债务人转移、挥霍或隐匿其财产,为债权人实现权利和创造条件;督促债务人自觉清偿债务;辅之以诉讼手段,确保债权人实现权利。
(2)适用条件:申请诉前保全的主体;申请诉前保全的事实根据;提供担保;在法定期限内起诉。
(3)应注意的问题:债权人在申请诉前保全应密切注意债务人对其财产的“处分”动向;对已超过诉讼时效的权利请求,债权人不应申请诉前保全;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行使起诉权;申请人无力提供担保时,可直接起诉。

十二、“诉中保全”讨债法
(1)优点:防止债务人隐匿、转移或出卖应属执行标的物的财产;使债权人掌握讨债的主动权,置债务人于“被动挨打”的境地;与执行程序相衔接,确保债权人实现权利。
(2)适用条件:只有涉及财产给付内容的诉讼,才能适用诉中财产保全;实施诉中财产保全的理由是: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在人民法院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下,申请人必须向受案人民法院提供财产担保或担保人担保。
(3)应注意的问题:注意申请诉中财产保全的时间;无力提供经济担保的债权人应在提出诉中保全申请的同时,向人民法院说明自己的经济状况;人民法院实施诉中保全措施后,债权人并不排斥用诉中和解、诉中调解或诉讼外调解等方式解决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财产保全的裁定不服时。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十三、“先予执行”讨债法
(1)适用“先予执行”的具体条件: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权利人的生活或生产经营;被申请人具有先予履行义务的能力。

十四、“督促催收”讨债法
(1)适用条件: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案件,必须是要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案件;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没有对待给付的义务;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时,应提交申请书;债权人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十五、“申请执行”讨债法
(1)适用条件:申请执行人应是生效法律文书中的债权人或实体权利人;申请执行人必须具有执行根据;申请执行人应当在法定的申请执行的期限内提出申请;申请执行人应向有管辖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债权人据以申请执行的理由应是:债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限内未履行或拒绝履行义务。
(2)应注意的问题:及时申请、避免“失权”;“王牌”在握,逼其就范;积极配合,确保效果。

十六、“寻查匿财”讨债法
(1)债务人隐匿财产的方法:就地隐匿;异地隐匿;随身隐藏;利用假合同转移或隐匿财产;利用假案,转移财产;利用暗库或暗户头隐匿财产;虚设债权,实为匿财。
(2)法律对策:及时申请执行,为搜查的实施创造条件;对由人民法院依职权移交执行,且未采取执行措施的,发现情况及时通知法院;对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债权人也不应掉以轻心;为使人民法院搜有所得,查有所获,债权人应积极提供搜查线索。

十七、“拍卖,变卖清偿”讨债法
强制拍卖应注意:强制拍卖的执行机构;强制拍卖的条件;强制拍卖的前提;强制的限制;强制拍卖的准备;强制拍卖的实施;直接清偿。

十八、“司法”协助讨债法
(1)国内民事诉讼中的委托执行:委托执行的前提;委托执行必须向被执行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或者向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基层法院提出;委托执行的依据;委托执行只能由人民法院进行;符合委托执行条件;委托执行的具体程序;受委托人民法院应当严格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的规定和委托人民法院的要求执行.......
(2)涉外案件中的委托执行:债权人欲进行“域外讨债”,也即申请承认和执行我过法院的裁判时,应遵循我国相关的程序;债权人申请承认和执行我国涉外仲裁裁决时应当遵循我国相关的程序和规定。

十九、“人性”讨债法
准确地说,是讨债人利用人际交往中的心理交流,通过与债务人建立某种信任、友谊和支持,造就一种融洽的气氛,从而达到讨债目的的讨债方式。

二十“人情”讨债法
具体的几种方法:走夫人(或丈夫)路线;走情人路线;走好友路线;走亲属路线;走客户路线;走下属路线。

二十一、“权力”讨债法
债权人借助自己手中或第三人手中的权力对债务人实施强制或变相强制,通常是实现债权
的有效方式。

二十二、“拿短”讨债法
即利用对手的弱点或进行要挟,或釜底抽薪,迫使对方就范,帮助债权人讨回欠薪的方法。

二十三、“群众”讨债法
就是利用群众的“人口优势”,对对手造成某种声势和影响,使债务人害怕影响太大而不得不还款的方法。

二十四、”纠缠”讨债法
讨债人采用软磨硬泡的“战略”,对债务人实施“纠缠”,以讨还债权的办法,可称为纠缠讨债法。

二十五、“自残”讨债法
讨债人以自杀、自残或者其他伤害自己身体的方式,“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

二十六、“毁誉”讨债法
债务人拒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或讨债人)以损害对方名誉的方式变相强迫债务人。

二十七、“曝光”讨债法
指对那些情节严重,后果极坏的逃债行为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予以揭露和批评,以达到讨债目的的方法。

二十八、“诡辩”讨债法
讨债人应冷静分析双方问题以后,找出于自己有利的东西进行诡辩,使自己处于有利地位。

随着大陆商品经济的发展,纷繁複杂的债权关係也日趋增长,而相伴产生的「讨债难」的问题,已困扰着债权人,乃至社会经济生活的一大痼疾。若不及时採取有效手段,容易导致「债务链」的恶性伸延和产生「骨牌」效应,也就是闻名大陆的「三角债」。针对此台商最常面临的经营难题,工业总会于6月20日至22日举办的「二十六期大陆干部研习班」中,特别针对此议题,邀请海峡顾问有限公司罗南建律师,传授学员十种讨债途径,协助台商确保债权,本期台商简讯特别刊出授课精华,提供各会员参考:

一、函电讨债法
  函电讨债法,是指债权人通过向债务人发送催债索款的信函、电报、傅真,或通电话等简易方式,以达到追回债款和清结债务的目的。
採用「函电讨债法」具有以下好处:
(一)经济实用,有利于提高讨债效率。
(二)免饬和气,便于改善关係。
(三)作为应急手段,便于及时中断时效。
(四)便于债权人收集和保存证据。例如:大陆个体户张生先曾以「君子协议」的方式,向台商王先生借50,000元,事后,张先生并未在口头约定的期限内还款,而一拖再拖。事出无奈,王先生欲打官司,但又无任何证据,于是台商王先生听从律师的建议,向张先生陆续发出五封索款信函,最后,王先生收到了张先生的回函,称:近期内要还欠款。台商王先生遂以该函作为证据向法院起诉,进而讨回全部欠款。

二、会议清欠法
  是指,在债务人众多的情况下,债权人通过主持召开旨在讨债或清欠的债务人会议,以便更集中、全面和有效地解决债权债务关系。
在清欠讨债的实务中,「会议清欠法」是一种灵活而有效的讨债方法,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方便易行,有利于提高讨债效率。
(二)便于全面瞭解债务人的情况和制订相应的对策。
(三)便于债权人集中清偿,以期取得更佳的讨债效果。

三.公证讨债法
  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基于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式,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的非诉讼活动。
公证讨债法具有以下优点:
(一)强化债务人偿债的责任意识。
讨债方法大全 讨债短信大全
(二)不经审判程式,即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三)作为债权人延误时效的补救手段。这里的「延误时效」是指:1、债权人延误了诉讼时效;2、债权人延误了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

四、留置清偿法
  留置是指债权人因合同关係,佔有债务人财物时,如果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合同义务,债权人可依法将其相应的财物扣留。留置是债的担保方式。留置清偿法即债权人通过依法行使留置权,以督促债务人及时履行债务,或通过实现留置财产的价值,使债权优先受偿。

  另需提及的是,在实务中,债权人不得灆用留置权;换言之,在法律未作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债权人不得擅自扣留债务人的财产,否则,法律将不予保护。

五、定金取偿法
  定金是指在订立经济合同时,双方当事人基于约定或规定,由一方当事人先行给付对方当事人一定数量的货币金额。如给付定金的一方係债务人,且又不履行债务的,定金即归债权人所有。这时,定金的处罚性,可转变为补偿性,也即债权人通过依法佔有债务人预先支付的定金,间接地使债权得到部分清偿,这可相应减少债权人的损失,即便当债务人无力履行合同或履行债务的情况下,也可确保债权人实现部分债权。

六、抵押清欠法
  「抵押清欠法」是指债权人通过设立抵押,使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债务人履行其债务的担保,一旦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抵押是最有效且最可靠的债权担保方式,其在实务中被广泛採用。

七、连带追索法
  连带责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务人或关係人,分别就一项债务对债务人承担全部清偿债务的责任。所谓「连带」,就是债务人或关係人之间,对债务的清偿有连带关系。连带追索法是根据大陆民法及经济合同法规定的连带责任清债的方法。

  适用连带追索法应当注意:适用本法要以大陆法律规定的连带责任为基础。如果债权人面对的情况,不是法律中规定的应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则不能适用连带追索法。

八、诉前保全法
  诉前保全即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利害关係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可以在起诉前向大陆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大陆法院则依法採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以禁止被申请人处分已被主张权利或发生争议的财产,从而确保权利人有效行使权利。「诉前保全法」具有以下作用:
(一)防止债务人转移、挥霍或隐匿其财产。
(二)督促债务人自觉清偿债务。
(三)辅之以诉讼手段,确保债权人实现权利。

九、行政干预法
  「行政干预法」在大陆是一个很特殊,但有时也很管用的一种方法。鉴于大陆目前社会法制体系尚在形成完善阶段的特点,特别是在「人治」色彩浓厚的地区,有时善用此方法,也收到很好的效果。例如:某企业急需一批甲醇。经人介绍,外地一家贸易公司的经理答应帮忙,并议定:按照市场价格,款到发货。该厂遂将15万元汇到该贸易公司。款汇出之后,久未见货到。厂家即请律师协助,律师经过调查,才知贸易公司根本没有组织货源的能力,是个买空卖空、负债累累的公司。律师与厂方权衡各方面利弊后,当即决定放弃购买甲醇,马上请求当地工商部门帮助。当地工商部门接到他们的申请后,根据他们提供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查封了该贸易公司,将工厂购买甲醇的15万元追回。

十、起诉索债法
  「起诉索债法」是指债权人通过向大陆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将债权债务纠纷,交由大陆法院依法裁判,进而凭藉法律强制力,迫使债务人还债清欠。在解决债权债务关係的实务中,「起诉索债法」是一种强有力的讨债手段,特别是对那些拖欠、赖帐和躲债的债务人,「起诉索债法」就更行之有效。在保障债权人实现其权利方面,「起诉索债法」具有以下作用:
(一)帮助债权债务关係得到公正、及时和有效地解决。
(二)凭籍大陆法院依法实施的强制措施和手段,迫使债务人接受大陆法院的裁判。
(三)生效法律文书的强制执行力,将帮助债权人实现权利。
在应收帐款处理实务中,往往要根据桉情的研判,综合应用上述方法。因此,聘请高品质的律师,也非常重要。

一、“函电”讨债法
(1)是指债权人通过向债务人发送催款索款的信函、电报、传真,或通过电话等简易方式,以达到追回债款和清结债务的目的。
(2)优点:经济实用;免伤和气,便于改善关系;作为应急手段,便于及时中断时效;便于债权人收集和保存证据。
(3)使用范围:一直保持业务往来且关系较为密切的;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且争议不大或无争议的;债权金额不大,且债务人有偿还能力的;相距较远,且交通不便,或债务人众多,并相对分散;债权人意欲收集和保存确权书证。二、“会议”讨债法
(1)优点:方便易行,有利于提高讨债效率;便于全面了解债务人的情况和制订相应的对策;便于债权人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或“攻坚战”。
(2)适用范围:债务人众多,但在一定的区域又相对集中;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不易产生异议或发生争执;债务总金额虽然不大,但众多债务人的平均债务数额不大的案件。

三、“公证”讨债法
优点:强化债务人偿债的责任意识;不经审判程序,即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作为债权人延误时效的补救措施;

四、“代位取偿”讨债法
适用本法应注意:债权的转移必须经过债务人的同意,并不得牟利;要充分考虑两个债权数额的大小;代位取偿要考虑取偿的可行性;

五、“律师协助”讨债法
(1)律师的重要作用:敦促作用;参谋作用;骨干作用;代理作用;助手作用;预防作用。
(2)律师的主要做法:清理帐目,分析成债原因;函件催讨;行政干预;召集债务人会议;债权转移;两地律师协作调解;签订清欠协议书;请求工商、金融部门配合清帐;诉讼。

六、“兼并清欠”讨债法
实施步骤:牵线搭桥,促成兼并;签订协议,保障债权;执行协议,实现债权。

七、“留置清偿”讨债法
(1)优点:确保债务人实现债权;督促债务人及时履行债务;留置权与抵押权相同。
(2)适用条件:以债权人因合同关系占有债务人的财产为前提;只有当债务人到期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才能行使留置权;留置的财产应是债权人依合同约定而合法占有的财产;债权人留置财产后,经过一定期限,债务人仍不履行义务的,债权人方可实现留置权。

八、“抵押清欠”讨债法
(1)操作方法:设定抵押权;行使对抵押权的占有及其例外情形;实现抵押权
(2)适用时应注意:要注意审查抵押人是否对抵押物享有所有权或经济管理权;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抵押物应当是依法可以流通的财产;实现抵押权要符合法定条件;实行“多退少补”原则;抵押人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要谨防债务人提供虚假的担保。

九、“劳务抵债”讨薪法
(1)优点:即使在债务人难以直接履行金钱债务的情况下,也可以保障债权的实现;为债务人提供了一个既宽松又便利的还债条件,从而使债务人积极主动地还款清欠;便于化解纷争,促进团结和协作。
(2)适用的条件:债务人应具备提供劳务的能力;债务人所提供的劳务应当是债权人所需要的;债务人提供劳务应当出于自愿;债务人以其劳动偿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十、“诉讼时效”讨债法
(1)诉讼时效应注意一般诉讼时效(2年)和特殊诉讼时效的规定。
(2)具体操作方法:对于债务关系明确,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诉讼时效尚未到期的讨债事宜,可先“礼”后“兵”;注意“诉讼时效中止”的运用;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时,债权人因主观或客观原因未能及时行使权利时,可采取相应的措施,使诉讼时效中断,转被动为主动;正确适用“诉讼期间的延长”;另辟蹊跷,实现权利请求。

十一、“诉前保全”讨债法
(1)优点:防止债务人转移、挥霍或隐匿其财产,为债权人实现权利和创造条件;督促债务人自觉清偿债务;辅之以诉讼手段,确保债权人实现权利。
(2)适用条件:申请诉前保全的主体;申请诉前保全的事实根据;提供担保;在法定期限内起诉。
(3)应注意的问题:债权人在申请诉前保全应密切注意债务人对其财产的“处分”动向;对已超过诉讼时效的权利请求,债权人不应申请诉前保全;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行使起诉权;申请人无力提供担保时,可直接起诉。

十二、“诉中保全”讨债法
(1)优点:防止债务人隐匿、转移或出卖应属执行标的物的财产;使债权人掌握讨债的主动权,置债务人于“被动挨打”的境地;与执行程序相衔接,确保债权人实现权利。
(2)适用条件:只有涉及财产给付内容的诉讼,才能适用诉中财产保全;实施诉中财产保全的理由是: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在人民法院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下,申请人必须向受案人民法院提供财产担保或担保人担保。
(3)应注意的问题:注意申请诉中财产保全的时间;无力提供经济担保的债权人应在提出诉中保全申请的同时,向人民法院说明自己的经济状况;人民法院实施诉中保全措施后,债权人并不排斥用诉中和解、诉中调解或诉讼外调解等方式解决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财产保全的裁定不服时。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十三、“先予执行”讨债法
(1)适用“先予执行”的具体条件: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权利人的生活或生产经营;被申请人具有先予履行义务的能力。

十四、“督促催收”讨债法
(1)适用条件: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案件,必须是要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案件;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没有对待给付的义务;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时,应提交申请书;债权人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十五、“申请执行”讨债法
(1)适用条件:申请执行人应是生效法律文书中的债权人或实体权利人;申请执行人必须具有执行根据;申请执行人应当在法定的申请执行的期限内提出申请;申请执行人应向有管辖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债权人据以申请执行的理由应是:债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限内未履行或拒绝履行义务。
(2)应注意的问题:及时申请、避免“失权”;“王牌”在握,逼其就范;积极配合,确保效果。

十六、“寻查匿财”讨债法
(1)债务人隐匿财产的方法:就地隐匿;异地隐匿;随身隐藏;利用假合同转移或隐匿财产;利用假案,转移财产;利用暗库或暗户头隐匿财产;虚设债权,实为匿财。
(2)法律对策:及时申请执行,为搜查的实施创造条件;对由人民法院依职权移交执行,且未采取执行措施的,发现情况及时通知法院;对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债权人也不应掉以轻心;为使人民法院搜有所得,查有所获,债权人应积极提供搜查线索。

十七、“拍卖,变卖清偿”讨债法
强制拍卖应注意:强制拍卖的执行机构;强制拍卖的条件;强制拍卖的前提;强制的限制;强制拍卖的准备;强制拍卖的实施;直接清偿。

十八、“司法”协助讨债法
(1)国内民事诉讼中的委托执行:委托执行的前提;委托执行必须向被执行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或者向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基层法院提出;委托执行的依据;委托执行只能由人民法院进行;符合委托执行条件;委托执行的具体程序;受委托人民法院应当严格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的规定和委托人民法院的要求执行.......
(2)涉外案件中的委托执行:债权人欲进行“域外讨债”,也即申请承认和执行我过法院的裁判时,应遵循我国相关的程序;债权人申请承认和执行我国涉外仲裁裁决时应当遵循我国相关的程序和规定。

十九、“人性”讨债法
准确地说,是讨债人利用人际交往中的心理交流,通过与债务人建立某种信任、友谊和支持,造就一种融洽的气氛,从而达到讨债目的的讨债方式。

二十“人情”讨债法
具体的几种方法:走夫人(或丈夫)路线;走情人路线;走好友路线;走亲属路线;走客户路线;走下属路线。

二十一、“权力”讨债法
债权人借助自己手中或第三人手中的权力对债务人实施强制或变相强制,通常是实现债权
的有效方式。

二十二、“拿短”讨债法
即利用对手的弱点或进行要挟,或釜底抽薪,迫使对方就范,帮助债权人讨回欠薪的方法。

二十三、“群众”讨债法
就是利用群众的“人口优势”,对对手造成某种声势和影响,使债务人害怕影响太大而不得不还款的方法。

二十四、”纠缠”讨债法
讨债人采用软磨硬泡的“战略”,对债务人实施“纠缠”,以讨还债权的办法,可称为纠缠讨债法。

二十五、“自残”讨债法
讨债人以自杀、自残或者其他伤害自己身体的方式,“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

二十六、“毁誉”讨债法
债务人拒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或讨债人)以损害对方名誉的方式变相强迫债务人。

二十七、“曝光”讨债法
指对那些情节严重,后果极坏的逃债行为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予以揭露和批评,以达到讨债目的的方法。

二十八、“诡辩”讨债法
讨债人应冷静分析双方问题以后,找出于自己有利的东西进行诡辩,使自己处于有利地位。

随着大陆商品经济的发展,纷繁複杂的债权关係也日趋增长,而相伴产生的「讨债难」的问题,已困扰着债权人,乃至社会经济生活的一大痼疾。若不及时採取有效手段,容易导致「债务链」的恶性伸延和产生「骨牌」效应,也就是闻名大陆的「三角债」。针对此台商最常面临的经营难题,工业总会于6月20日至22日举办的「二十六期大陆干部研习班」中,特别针对此议题,邀请海峡顾问有限公司罗南建律师,传授学员十种讨债途径,协助台商确保债权,本期台商简讯特别刊出授课精华,提供各会员参考:

一、函电讨债法
  函电讨债法,是指债权人通过向债务人发送催债索款的信函、电报、傅真,或通电话等简易方式,以达到追回债款和清结债务的目的。
採用「函电讨债法」具有以下好处:
(一)经济实用,有利于提高讨债效率。
(二)免饬和气,便于改善关係。
(三)作为应急手段,便于及时中断时效。
(四)便于债权人收集和保存证据。例如:大陆个体户张生先曾以「君子协议」的方式,向台商王先生借50,000元,事后,张先生并未在口头约定的期限内还款,而一拖再拖。事出无奈,王先生欲打官司,但又无任何证据,于是台商王先生听从律师的建议,向张先生陆续发出五封索款信函,最后,王先生收到了张先生的回函,称:近期内要还欠款。台商王先生遂以该函作为证据向法院起诉,进而讨回全部欠款。

二、会议清欠法
  是指,在债务人众多的情况下,债权人通过主持召开旨在讨债或清欠的债务人会议,以便更集中、全面和有效地解决债权债务关系。
在清欠讨债的实务中,「会议清欠法」是一种灵活而有效的讨债方法,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方便易行,有利于提高讨债效率。
(二)便于全面瞭解债务人的情况和制订相应的对策。
(三)便于债权人集中清偿,以期取得更佳的讨债效果。

三.公证讨债法
  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基于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式,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的非诉讼活动。
公证讨债法具有以下优点:
(一)强化债务人偿债的责任意识。
(二)不经审判程式,即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三)作为债权人延误时效的补救手段。这里的「延误时效」是指:1、债权人延误了诉讼时效;2、债权人延误了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

四、留置清偿法
  留置是指债权人因合同关係,佔有债务人财物时,如果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合同义务,债权人可依法将其相应的财物扣留。留置是债的担保方式。留置清偿法即债权人通过依法行使留置权,以督促债务人及时履行债务,或通过实现留置财产的价值,使债权优先受偿。

  另需提及的是,在实务中,债权人不得灆用留置权;换言之,在法律未作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债权人不得擅自扣留债务人的财产,否则,法律将不予保护。

五、定金取偿法
  定金是指在订立经济合同时,双方当事人基于约定或规定,由一方当事人先行给付对方当事人一定数量的货币金额。如给付定金的一方係债务人,且又不履行债务的,定金即归债权人所有。这时,定金的处罚性,可转变为补偿性,也即债权人通过依法佔有债务人预先支付的定金,间接地使债权得到部分清偿,这可相应减少债权人的损失,即便当债务人无力履行合同或履行债务的情况下,也可确保债权人实现部分债权。

六、抵押清欠法
  「抵押清欠法」是指债权人通过设立抵押,使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债务人履行其债务的担保,一旦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抵押是最有效且最可靠的债权担保方式,其在实务中被广泛採用。

七、连带追索法
  连带责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务人或关係人,分别就一项债务对债务人承担全部清偿债务的责任。所谓「连带」,就是债务人或关係人之间,对债务的清偿有连带关系。连带追索法是根据大陆民法及经济合同法规定的连带责任清债的方法。

  适用连带追索法应当注意:适用本法要以大陆法律规定的连带责任为基础。如果债权人面对的情况,不是法律中规定的应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则不能适用连带追索法。

八、诉前保全法
  诉前保全即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利害关係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可以在起诉前向大陆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大陆法院则依法採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以禁止被申请人处分已被主张权利或发生争议的财产,从而确保权利人有效行使权利。「诉前保全法」具有以下作用:
(一)防止债务人转移、挥霍或隐匿其财产。
(二)督促债务人自觉清偿债务。
(三)辅之以诉讼手段,确保债权人实现权利。

九、行政干预法
  「行政干预法」在大陆是一个很特殊,但有时也很管用的一种方法。鉴于大陆目前社会法制体系尚在形成完善阶段的特点,特别是在「人治」色彩浓厚的地区,有时善用此方法,也收到很好的效果。例如:某企业急需一批甲醇。经人介绍,外地一家贸易公司的经理答应帮忙,并议定:按照市场价格,款到发货。该厂遂将15万元汇到该贸易公司。款汇出之后,久未见货到。厂家即请律师协助,律师经过调查,才知贸易公司根本没有组织货源的能力,是个买空卖空、负债累累的公司。律师与厂方权衡各方面利弊后,当即决定放弃购买甲醇,马上请求当地工商部门帮助。当地工商部门接到他们的申请后,根据他们提供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查封了该贸易公司,将工厂购买甲醇的15万元追回。

十、起诉索债法
  「起诉索债法」是指债权人通过向大陆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将债权债务纠纷,交由大陆法院依法裁判,进而凭藉法律强制力,迫使债务人还债清欠。在解决债权债务关係的实务中,「起诉索债法」是一种强有力的讨债手段,特别是对那些拖欠、赖帐和躲债的债务人,「起诉索债法」就更行之有效。在保障债权人实现其权利方面,「起诉索债法」具有以下作用:
(一)帮助债权债务关係得到公正、及时和有效地解决。
(二)凭籍大陆法院依法实施的强制措施和手段,迫使债务人接受大陆法院的裁判。
(三)生效法律文书的强制执行力,将帮助债权人实现权利。
在应收帐款处理实务中,往往要根据桉情的研判,综合应用上述方法。因此,聘请高品质的律师,也非常重要。

  

爱华网本文地址 » http://www.aihuau.com/a/25101016/305375.html

更多阅读

新手学飞信如何群发短信方法大全 飞信可以群发短信吗

新手学飞信如何群发短信方法大全——简介群发短信对于我们来说,这个功能让我们省了很多钱,接下来我们告诉大家一下群发的方法,快捷。新手学飞信如何群发短信方法大全——方法/步骤新手学飞信如何群发短信方法大全 1、首先,我们打开飞信

做好手机短信营销的5个技巧 手机精准营销短信平台

做好手机短信营销的5个技巧——简介在手机高度普及的商场,手机短信群发已经成为销售员开展业务的主要武器,已经有许多企业利用手机短信做广告,销售员利用手机短信问候客户联络感情,我今天要谈的是如何利用手机短信做好电话营销?做好手机

教师节祝福短信大全 教师节图片大祝福语

教师节祝福短信大全——简介教师节马上就到了,想好给你敬爱的老师发送什么祝福语来表达你对他的敬爱了吗?这里我们为你准备了一些教师节祝福短信。快选择合适的祝福送给敬爱的老师吧!教师节祝福短信大全——教师节英语祝福短信教师节

移动怎么短信查询服务密码 中国移动手机营业厅

移动怎么短信查询服务密码——简介  我们平时在办理一些移动业务,需要移动手机的密码来操作,但是有时候不知道密码该怎么办呢?下面教给大家一个非常简单的移动手机服务密码查询的方法。移动怎么短信查询服务密码——方法/步骤移动

中国移动用短信查话费的方法 中国移动如何查话费

小五在这里教大家如何查询中国移动话费。中国移动用短信查话费的方法——工具/原料手机一部,中国移动电话卡一张。中国移动用短信查话费的方法——步骤/方法中国移动用短信查话费的方法 1、短信编辑代码 1 ,发送到到10086即可查询

声明:《讨债方法大全 讨债短信大全》为网友颠倒梦想分享!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